倡导格义的竺法雅
倡导格义的竺法雅
佛教首先是一种外来的宗教,印度佛教传入后,随着经典的翻译,思想的传播,就会遇到对它如何理解的问题,如何与中国本土思想融合的问题。直到鸠摩罗什译介的佛教思想流行之前,中国佛教对印度佛教的理解,大致有两派,一是格义,二是六家七宗。这个分析是罗什的弟子僧睿提出的,大致反映了汉晋间中国佛教的基本学术状况。倡导格义的是竺法雅。
竺法雅,生卒年不详,晋代佛教学者,河间(今河北省献县东南)人,《梁高僧传·佛图澄传》称“中山竺法雅”,中山大概是指竺法雅的传教之地。在法号前加以“竺“姓,表示自己是源于天竺(印度)的佛教之信徒,这在当时是一种风气。竺法雅小时候就品貌非凡,“凝正有器度”(《竺法雅传》,《梁高僧传》卷四),不知他何时何地出家。其学问方式,是由外书而内典,先学儒道典籍,学得非常好,出家后又精通佛理。他在佛教界是个活跃人物,周围经常有不少人向他求学问道,“衣冠士子,咸附咨禀”(同上)。但这些人都不懂佛学,对印度佛教中的那一套概念都难以理解,对儒道典籍倒是很精通。为了让门徒能理解佛义,内外典皆通的竺法雅与康法朗等人共同商量出一套教学方法,即格义的方法。
什么是格义?“以经中事数,拟配外书,为生解之例,谓之格义”(同上)。格义,可以理解为中国和印度思想的一种比较研究,但它不是一般的,宽泛的比较,而是具体到对每一个概念的比较分析。所谓“格”指格量、比配、比较、对照,“义”指具体的名相、概念。格义则是一种概念的相互比较分析,是针对一个印度佛教的具体概念,再找出一个大致相应的中国思想中的具体概念相比附,对等起来。
从广义的意义上看,格义是一种理解方式,是站在中国文化的立场上去理解印度佛教。在中国最初的译经传教僧人中,多为外族人,他们虽然也注意到应该和中国固有的思想相结合,但并不能完全做到这一点,他们多是站在印度佛教的立场上看中国的本土文化。而竺法雅不一样,由于他中印思想皆通,又以中国思想为母文化,他可以很自如地站在中国本土文化的立场上来理解印度佛教,这种理解,就不只是对个别概念的比较,而是对一整套概念系统的比较分析。
至于格义是如何具体进行的,由于没有资料记载,难以了解,但一定是非常繁细的工作。所谓的“经中事数”,就是指佛教概念,佛教对人生和宇宙的分析而得出的概念,称为“法数”,中国学者喜欢称为“事数”,比如五阴、十二入、四谛、十二因缘、五根、五力、七觉等等,每一个概念之前都要加上一个“数”。在安世高的译籍中,一个重要的部分就是“数”的分析。他译的《阴持入经》把佛法首先分为阴、持、入三部分,阴分为五,持分为十八(十八界),入分为十二。以五阴为例再进一步分析,色分为十,称“十现色”。痛(受)分为六,称“身六痛”。思想(想)分为六,称“身六思想”。还有行阴的“身六更”,识阴的“身六识”。要将这许许多多的佛教“法数”都寻找到一个相应的中国思想中的概念,十分困难,已难以想象究竟以哪些概念来比配。
正因为这样,就显出了这种比配的缺陷,即机械性,机械的比附往往是牵强附会的,生硬的,甚至有时是不伦不类的,容易使人执著于名相的表象分析对照而忽略了佛教的真正内涵,所以僧睿批评格义“迂而乖本”(见其《毗摩罗诘提经义疏序》,《出三藏记集》卷八),即容易违背佛理的本来意义。在此之前,道安也提出了不同看法,虽然他是竺法雅的同学,两人(还有竺法汰)常在一起“披释凑疑,共尽经要”(《竺法雅传》,《梁高僧传》卷四)。但道安实际上也对格义方法提出了温和的批评,指出其“考文察句”之弊,“考文以征其理者,昏其趣者也;察句以验其义者,迷其旨者也。何则?考文则异同每为辞;寻句则触类每为旨。为辞则丧其卒成之致,为旨则忽其始拟之义矣”(《道行经序》,《出三藏记集》卷七)。这种考文察句即注重单纯的,概念的文句的类比,只能失去文句所内含的本来旨趣,最终将忽略经文的“始拟之义”,即原初本义。
类似于格义的那种解释方式,实际上在佛经汉译之初就出现了,只不过基本上还没有形成一个格义的系统。自竺法雅和康法朗两人,则对格义进行了全面的运用,系统地加以总结并推广。所以这个格义之功,应该归于竺法雅。
在僧祐的《鸠摩罗什传》中讲到“支、竺所出,多滞文格义”(《出三藏记集》卷十四)。“支”当指支谶、支谦两人,“竺”指竺法护。僧祐认为这些人的译文都是“格义”的,但他所理解的格,可能是“杆格”之“格”,互相抵触,格格不入,谓之杆格。因而他用了“滞文格义”一词,但实际所描述的情形却大致指“格义”式的理解。支谶译“波罗蜜行”为“道行”,把波罗蜜比附为道。译如性为“本无”。支谦也使用“本无”的概念。在此之前的安世高把“安般”译为“守意”,他推崇“念息”法门,也是注意到道家的吐纳、导气的传统。译经水平较高的竺法护也讲“无为”,“如来法悉是无为”。又讲“有为”,“如来至真,演有为之门”。又讲“本无”,“一切诸法,亦复本无”(均见《密迹金刚力士经》,《大宝积经》卷十)。都可以认为是格义。汉晋之间,有以本无的概念用来比配真如,无为的概念比配涅槃,以至以五常比配五戒,以五行比配四大,等等。
到竺法雅时,他十分自觉地全面使用格义的方法,使之成为当时对佛教理解的一个重要流派而流传各地。当时随竺法雅宣传格义方法的,有毗浮、相昙等人,“亦辨格义,以训门徒”(《竺法雅传》,《梁高僧传》卷四)。这两人可能是竺法雅的学生。另有弟子昙习,也传师格义。竺法雅和道安等同议格义时,当在佛图澄门下,河南一带。僧睿在其《喻疑论》中讲到在广陵(今江苏扬州)和彭城(今江苏徐州)的僧人中间,其讲说也“恢之以格义,迂之以配说”。可见格义在江苏也很流行,实际上,格义的流行范围确实是很广的。
在道安、罗什之后,格义方法就不用了,在罗什之前,慧远、支敏度等人仍受格义方法的影响,慧远遇到听讲僧有不懂佛理的地方,“乃引《庄子》为连类,于是惑者晓然”(《慧远传》,《梁高僧传》卷六)。作为其师的道安也不反对,“特听慧远不废俗书”(同上)。支敏度的“心无”,本质上是从玄学的至人无已而来,未脱格义影响。道安本人,后来虽然放弃了格义,但其学说,又多有融合老庄之处。如要继续深究格义的影响,唐代华严宗高僧宗密论证五戒与五常同,佛之常乐我净四德与乾之元亨利贞四德相同,其祖法藏以理与礼同,就是格义二例。
格义是中印思想融合的一种方式,佛教中国化过程中的一种必要的理解方法,站在后世的立场上可以看出其缺陷,但不应否认格义的历史地位和在当时出现的必然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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