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族意义上的藏传佛教
民族意义上的藏传佛教
王智江
内容提要:从藏传佛教的历史和现实来看,它对社会稳定了产生了较大的影响,表现在它能增加社会和谐度或加强社会紧张度。藏传佛教与社会和谐相处有助于加深我们对历史融合过程中的藏汉民族在宗教和文化上的相互理解,有助于我们加深对于藏文化与中华文明的心理认同的理解,有助于加深藏民族的心理认同与国家认同,这对抵制和反对民族分裂有着重要的历史意义、学术意义和现实意义。
关键词:藏传佛教;汉藏交融;心理认同
中图分类号:B946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2-6959(2010)06-0137-05
西藏是一片神奇的土地,在漫长的历史发展进程中,藏族人民就在这片雪域高原上生息繁衍,创造了独具特色的藏族文化。从地理位置上看,西藏南部与印度次大陆相连;西接克什米尔、巴基斯坦;北接新疆,历史上紧邻丝绸之路南线与当时佛教重镇于阗和敦煌关系尤其密切;东部则是依横断山系形成的“民族走廊”,与四川、云南联系尤为密切。文化民族意义上的西藏,则远远超出了行政区划上的西藏,它还包括青海省的大半,甘肃省、四川省、云南省的部分,以及印度的加木和卡什米尔州(JAMMU and KASHMIR)的拉达克、喜马恰尔·布拉代什(HIMACHAL PRADESH)、乌塔尔·布拉代什(UTTAR PRADESH) (乌达尔堪多(UTTARKANDO),锡金(SIKKIM)阿隆纳恰尔·布拉代什(ARUNACHAL PRADESH)等各州。尼泊尔和不丹境内的喜马拉雅山地也属于藏文化圈。
一、历史上的汉藏交融
青藏高原地理上纵横千万里,时间上绵延数千年,在这个民族走廊地带各部族之间互相影响、渗透、融合。追溯藏族的族源,近可上溯到吐蕃王国,远可以上溯到西羌。距今约2000年的秦汉时期的汉文文献中,就有关于青藏高原上的人类活动的历史描述。青藏高原的苏毗、党项、白兰、附国、象雄、吐谷浑等古老民族互相接触、互相影响、互相混杂渗透,古代的羌人“是青藏高原的最古老的土著民族,其后裔就是今天的藏族。”历史上的西羌有一百五十多个部落或部族,其中的“发羌”、“唐旄”等部。五世纪初叶,一些古代羌人和鲜卑人向西南迁徙,成为后来的吐蕃。藏族一直自称吐蕃(Tibet、Tibetan),而汉文史料对各时期的藏族有不同的称谓,汉代以前称“西戎”,汉代后称“西羌”。今天学术界根据《新唐书》等史料认为吐蕃源于西羌:《通典》、《旧唐书》记载了当时存在的有关“吐蕃源自发羌”的说法; 《新唐书》则直接肯定“吐蕃本西羌属,盖百有五十种,散处河、湟、江、岷间,有发羌、唐旄等,然未始与中国通,居析水西。祖曰鹘提勃悉野,健武多智,稍并诸羌,据其地。蕃、羌发声近,故其子孙日吐蕃,而姓勃悉野。”公元六七世纪之间建立的吐蕃王朝,开始逐渐走上了统一征程,征服了同属于羌种西部的女国、东部的附国、北部的苏毗、白兰、党项等,并征服了部族为鲜卑族的吐谷浑,进而把疆土扩张到今甘、川、新疆地区。在吐蕃王朝的扩张过程中,青藏高原地区开始了大规模的民族融合浪潮,高原地区及边缘地带的诸多民族都融入吐蕃人之中,其中就包括大批生活在这一地区的汉族人,形成了包容了诸羌、汉、鲜卑、突厥等各种成分的吐蕃族,即藏族的先民。所以“藏族可以说是宋元问新形成的一个民族共同体,是吐蕃族的流,而吐蕃又是羌族的流,其最早的源,只能是原始社会的蒙古利亚人种了。”现在四川省阿坝州嘉绒藏族传为古代牦牛羌的后裔,他们在家中供奉的“牛首人身”大神,正是汉族古代炎帝部族的图腾,也证明了藏汉民族同宗同源的血缘纽带关系。
羌藏同源、羌汉同源,因而汉藏亦同源,我们有理由认为,藏族同样是炎黄子孙。据2001年5月23日《北京晚报》载的《藏汉同根》一文报道了上海复旦大学生命院及美国休斯顿大学人类学遗传学中心教授金力先生和他的几位合作者在美国《人类遗传学》杂志上发表的一项新的研究成果,说他们通过DNA的研究,结论认为:在远古时期,汉藏民族原本是共同生活、居住在一起的同一种群体。只是在约五六千年前,由于子系的分离、迁移,才形成了今天的汉族和藏族。又据《穆天子传》等古籍记载,西周时周穆王西巡,会见羌族酋长西王母于昆仑之丘,此次相见可以看作是远古各民族间的一次意义深远的文化交流。藏族博士格勒则认为,“自新石器时代起,中华大地上存在着三大考古文化系统和三大民族系统。即中原地区的仰韶文化系统和氐羌民族系统;长江中下游和东南沿海地区的青莲岗文化系统和濮越民族系统;北方草原地区的细石器文化系统和胡民族系统。这三大古老民族文化区域系统的更高发展层次便是中华民族的整体文化系统”。这不仅证明中华民族文化起源的多源化和多元一体的历史渊源,而且说明了藏文化的起源和发展过程中吸收融合了中华民族系统文化成分:它是以藏南谷地的土著文化为基础,同时吸收北方原始游牧文化和中原地区的仰韶文化和氐羌民族文化而形成的具有鲜明民族性和地域性的藏族先民文化。
汉藏民族关系历来是我国最基本、最重要的社会关系之一,汉藏佛教交流是中华民族关系史的重要内容。唐代文成公主入藏,为我国多民族统一国家的奠定了重要基础。关于文成公主和松赞干布这场婚礼的情形,藏文古籍《柱间史——松赞干布遗训》作了这样的记载:文成公主和松赞干布相见时异像纷呈。在神佛的眼前,是大悲观音菩萨化身的藏王和至尊绿度母化身的公主在雪域普陀山相遇。而在凡夫俗子的眼里,是藏王和公主在红山宫堡喜结良缘,频频眉目传情,双双互敬美酒,结下百年之好。松赞干布迎娶文成公主后,中原与吐蕃之间关系极为友好,此后200多年间唐蕃使臣和商人频繁往来,很少有战事发生。文成公主对促进唐蕃间经济文化的交流,促成了唐蕃“社稷一家”做出了历史性的贡献。元时整个藏区纳入元朝版图,蒙古统治者出于统治和信仰的需要大力支持藏传佛教的发展,藏传佛教倚势在内地迅速传播,影响遍及朝野,并对元朝社会政治、经济、文化等方面产生深远影响,对巩固国家统一和促进民族文化交流等发面发挥了重要作用。明朝则沿袭了元朝的办法,在西藏地区先后设置乌思藏、朵甘两个“卫指挥使司”和“俄力思军民元帅府”,分别管理前后藏、昌都和阿里地区的军政事务。其间,帕竹地方政权在西藏部分地区建立了宗本制度,所任各宗的行政首脑,明朝皆授以官职,使其既为宗本又为中央命官。并开展以茶马互市为主要形式的经济文化交流,有效地对藏区进行治理,巩固和发展汉藏民族关系。明政府还加强与藏区藏传佛教各教派的联系,采取了普遍封赐的政策,对具有政治实力的地方诸教派首领均赐加“法王”、“灌顶国师”等名号。三世达赖喇嘛索南嘉措向明廷入贡,获得明朝神宗皇帝封赐的“朵儿只唱”名号。清王朝通过册封西藏宗教领袖,实行驻藏大臣制度,规定了驻藏大臣与达赖喇嘛共同掌握西藏事务的体制。1793年,清朝政府就驻藏大臣的职权、达赖与班禅及其他大活佛转世、边界军事防务、对外交涉、财政税收、货币铸造与管理,以及寺院的供养和管理等,颁布了著名的《钦定藏内善后章程》,共二十九条。此后一百余年,二十九条章程确定的基本原则一直是西藏地方行政体制和法规的规范,维护
中央政府对包括西藏在内的整个藏区行使主权,进一步促进了汉藏民族关系发展。
二、藏传佛教的文化认同
藏族并非一开始就信仰佛教的,在远古时期藏族先民也经历了一个早期漫长的原始宗教时期。藏族古史《柱间史》记载:“东,党,赛,莫,即四大宗族史,雪域高原最早出现的人类。”这四大宗族,准确的应该称为四大姓氏,“赛、苯波;玛、苯波;东、苯波;奥、苯波等十二名有识之士正在祭献神灵。”这十二名有识之士,实际上是十二位苯波,相当于巫师或祭师。随着社会的进一步反展,苯波们逐渐失去了酋长的地位,在公元四世纪左右藏族古代历史上的第一个王国诞生,导致了神权和政权分离,苯波开始专门从事宗教活动,苯教诞生。苯教是西藏地区盛行的一种原始宗教,也是藏族传统文化的根基,它崇拜大自然中的天地山川、日月星辰,认为人类由天神之种演变而来,天神是人类的祖先,主宰一切。据《旧唐书·吐蕃传》记载,吐蕃王朝在举行会盟大典时,即“令巫者告于天地、山川、日月星辰之神”,他们认为天为上界,是天神“赞”的居所,并认为苯教始祖辛饶·米沃切和第一代藏王都是从天而降的天神。这种由“天”主宰一切的思想同儒学思想可谓异曲同工,如中原帝王号称“天子”,王权归属称“天命”,并有设坛祭天习俗,而藏民则有口呼青天、对天发誓的习惯。另外,学术界还认为苯教和汉地的原始道教是同源的,并认为它们都源于上古华夏民族的萨满教,苯教中的“五行”和“八卦”也主要来自中原。清乾隆年间甘、青、蒙等地区的著名史学家、文学家和佛学家三世土观活佛认为:“道士教即苯教之起源者”,道教之始祖“老君与苯教教主辛饶为一人”。有趣的是汉文化的代表人物孔子也被认为是苯教的四大护法神之一、道德圣贤与消灾仪式文献传承的创始者和“圣、神、王”三位一体的贡则楚吉杰布。
藏传佛教在它的形成发展过程中经历了初传、中兴、鼎盛、走向世界四个阶段。一般认为,从7世纪初到9世纪中叶朗达玛灭佛为藏传佛教的初期传播阶段。早在5世纪时,西藏的周边已形成佛教文化圈,吐蕃王朝第二十七代赞普拉托托日年赞普从印度请来僧人将佛经和许多佛教用品带到吐蕃,佛教在吐蕃开始传播。7世纪初松赞干布主持译经,建立佛教法规。赤松德赞(775-797年在位)时期吐蕃赞普亲自参与开展弘扬佛教的大活动,他首先派人从古印度萨霍尔国请来寂护大师,又从尼泊尔请来邬杖那国的莲花生大师。在两位大师的主持下,公元774年开始修建桑耶寺,于778年竣工。同时从印度请来比丘十二人,寂护任堪布,为七位藏族人首次剃度授比丘戒,这就是藏传佛教史上最早出家的僧人,之后吐蕃本族僧人很快发展到了三百多人,佛教在吐蕃有了突飞猛进的大发展。到赤祖德赞(815—841年在位)时期是吐蕃佛教发展的鼎盛时期,修建寺庙,核定旧译佛经,编撰佛经目录,为藏文大藏经的形成奠定了基础,并法定每七户人家供养一位僧人。佛教在此时期发展兴盛起来,藏传佛教形成。但到朗达玛(84l一846年在位)在位期间,他对佛教采取禁绝措施,对吐蕃佛教组织进行了毁灭性的打击,僧侣们失去了一切特权、财产,被逼迫还俗,不愿还俗的僧人被流放到荒原上当猎人,史称“朗达玛灭佛”。史学界以此为界,将藏传佛教史分为“前弘期”。在这约百年之久的时期,纵然有人试图恢复佛教,亦因为内乱受阻,西藏民间几乎将佛教遗忘。
后弘期开始的具体时间没有一致的定论,从lO世纪末孟加拉佛教大师阿底峡进藏传法到14世纪格鲁派诞生前为藏传佛教中兴期。大约在公元10世纪末在藏族地区又开始出现大量出家僧人和重建寺院。这一时期最流行的做法是僧侣们四出宣传说某地掘出灭佛期间藏于地下或山洞中的旧经卷——亦即“伏藏”。这是佛教僧侣认为有必要证明自己接受并弘扬的是前期高僧的真传的最佳方式,佛教在此时期诞生了噶当、噶举、萨迦、宁玛、希结、觉囊、绰普等十几个教派,至宗喀巴创立格鲁派时,藏传佛教现今所有教派均已成形,佛教在西藏形成了百家争鸣、百花齐放的繁荣景象。
从15世纪初宗喀巴大师建立格鲁教派起到20世纪中叶,为藏传佛教鼎盛期。格鲁派是藏传佛教诸派中形成最晚的教派,格鲁派的创建人宗喀巴(1357-1419年)出生于青海省湟中县塔尔寺,本名罗桑扎巴。幼年在噶当派寺庙甲琼寺出家,依顿珠仁钦学显教,对噶当派教义有了初步认识。由师劝说并助其赴卫藏深造。先后游学了当时有名的噶当寺院,系统地学习了噶当派的教法,接受了噶当派思想体系。此外还依止穹布勒巴和萨迦派、觉囊派、噶举派的诸多大师,学习了密乘下三部瑜伽和无上部的《密集》、《胜乐》、《大威德》、《时轮》等。他把噶当派和其它派别大德的显密教法熔为一炉,构成他自己一套完整的教法体系,15世纪初宗喀巴以噶当派教义为基础,吸收其它诸派的精典教义创立格鲁教派,使藏传佛教哲学思想臻于系统化。甘丹寺、色拉寺、哲蚌寺、扎什伦布寺、塔尔寺、拉卜楞寺这六大格鲁派寺院以及达赖、班禅、章嘉、哲布尊旦巴这四大活佛系统都象征着格鲁派的权威和势力。1642年开始,格鲁派取得了西藏地方世俗统治地位,促使了西藏“政教合一”,逐渐成为藏族社会势力最大,影响最深远的一支教派,占据藏传佛教的统治地位。
20世纪中叶开始,藏传佛教冲出国门走向世界,以它特有的利益一切众生的价值观念和精深的哲理,特殊的修持密法,丰富而独具特色的文化内涵,形成了强大的感召力,在短短半个世纪里,藏传佛教在西欧、北美等西方国家形成了遍地开花的兴盛局面。今天,藏传佛教正逐步从国内多民族的信仰,发展成为波及全球的国际性宗教。
藏传佛教为和谐、和睦、和平为特征的藏文化奠定了基础。佛教以它净化人心、和谐社会的精神优势与成熟的宗教理论代替了原始苯教,并融合了苯教、汉地佛教及印度佛教,在这片雪域高原上形成新的具有浓厚的地域特色和民族特色的藏传佛教。藏传佛教的形成与发展给古老的藏文化注入了新鲜血液,使藏文化走向了一个新的高度,“为藏族新文化的形成奠定了坚实的基础,并加速了藏族文学、建筑、绘画、雕塑艺术的勃兴”。来文化与本土文化相结合,是文化交流的成功之路。藏传佛教虽源于古印度,但它在西藏的传播过程中与中国传统的伦理道德相互交融、渗透,因地制宜,因时制宜,慢慢形成和发展起的具有藏区特征的佛教,它根植西藏的自然环境、社会环境与藏民生活特点,立足于藏民族文化,吸取印度佛教思想,自发地寻求与中国文化的结合,镕铸重整、使印度佛教演化为藏传佛教。它作为一种社会文化体系,包含了中国人的价值观念和思维方式的固有特性,自形成之时便积极向周边更广阔的地域扩展,不断寻求新的生存空间。不可否认,藏文化同南面的邻邦印度有着比较频繁和密切的文化交流,但是这同它与中原的交流两者之间不可同日而语。因为自公元11世纪前后,大批的印度僧人因为印度北部地区被伊斯兰教军占领而纷纷逃亡西藏,印度的佛教逐渐失去了传统,而藏传佛教是保存佛教最完整的典型代表。
此后的藏传佛教只能把目光全部放在了国内的兄弟民族和地区上,它向蒙古、中原和其他民族地区传播,藏文化和祖国内地各族进行的频繁的交流,这是衰亡后的印度地区佛教所无法比拟的。藏传佛教 的很多戒条就内容而言与社会公德是一致的,都是弘扬防非止恶、扬善崇德,如杀、盗、淫、妄、酒等五戒不仅是佛门的基本戒条,也具有普世伦理的意义,它使藏民脱离了嗜杀好战的野蛮、原始、愚昧的状态,息兵偃武,变成了宽厚慈悲、富有精神内涵的文明民族。此后的西藏历史中,藏传佛教成为了一种文化媒介,沟通了不同民族之间的文化交流,增强不同民族之间的友谊,起到了化解不同民族利益集团之间的冲突和矛盾的作用。实践证明,藏传佛教作为宗教的一部分,当它与社会的根本利益及社会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时,它的积极作用就会不断凸显出来,它可以增加社会的和谐度或加强社会紧张度。充Y/-~t扬宗教道德与社会主义道德的相通之处,发挥其积极因素,摒弃其消极的方面,使其为社会主义道德建设发挥积极的作用,促进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这既是社会主义发展对宗教的要求,也是宗教自身发展的客观要求。因此,进一步推动藏传佛教为构建和谐社会服务,引导宗教文化适应社会共同理想和政治共识,增加人们对祖国大家庭的认同心、归属感和向心力,就会形成一股强大的民族凝聚力,从思想深处把藏族人民紧紧地团结在一起。
三、藏传佛教的民族认同
藏文化和藏民族历史渊源,说简单,只有一句话,即西藏从来就属中国领土。说复杂,一千多年的藏汉关系实际上就两个阶段:唐时,是联盟关系;唐以后至今,同属一个国家和一个中央政权。西藏不仅是藏族人民的西藏,也是整个中华民族的西藏。西藏除世居的藏族外,还居住有汉、门巴、珞巴、回、纳西等37个民族。其中,少数民族人口占西藏总人口的97.15%,人口超过1000人的民族主要有藏、汉、门巴、珞巴、回、纳西等六个民族,其居民结构形成了一个多层次、多元化的民族文化体系。汉族在西藏地方生活也同样有着历史悠久,历史记载最早在吐蕃第三十一代赞普朗日松赞时期,便有汉族人在吐蕃地区活动。第三十二代赞普松赞干布时期,随着西藏地方与中原地区交往的进一步密切,在西藏生活的汉族人日益增多。文成公主、金城公主进藏时,带来大批汉族工匠。其后,历朝历代都有汉族公职人员、戍守将士、工匠艺人及商人和学经僧人在藏生活,特别是清朝统一全国后,长住西藏的汉族人口越来越多。2005年西藏有汉族15.53万人,占西藏人口5.9%。虽然西藏归中央政府的行政管辖是从元代开始的,但是西藏的土地、人民和文化自古就与祖国内地水乳交融,难舍难分。经过长期的交流融合,藏族不仅与汉族和其他兄弟民族在政治上同属一个国家,而且在广义文化上的各个层面有着许多相似之处,西藏自古是中国的一部分已经是一个不争的历史事实。这里的“自古以来”,并不是自元代以来,而是自有人类活动以来的西藏历史都是中华文化和中华民族的一部分,决不是任何外国历史和外国文化的一部分。
改革开放以来是藏文化和藏传佛教发展的最好历史时期。相对于西藏佛教史上的“前宏期”和“后宏期”,十世班禅大师曾把新中国党的宗教政策誉为藏传佛教的“再宏期”。任何文化只有在发展中才能保留,在改革中才能成长,藏文化也不例外。它的发展和改革不仅是文化传承的基本条件,也是文化创新的标志和文化活力的体现。新中国成立后对藏传佛教宗教制度进行的变革是历史性的:从20世纪50年代提出“实行宗教信仰自由政策”,到60年代进一步明确“要继续坚持保护宗教信仰自由政策”,再到90年代把宗教信仰自由与维护法律、反对分裂、维护统一、造福社会和建设祖国联系在一起。进入新世纪,党的宗教政策继续深化,提出“划清两个界限,尽到一个责任”和守住“两条底线”。所有这些政策和措施都使得藏族人民真正享受到了《宪法》所赋予的宗教信仰自由的权利,藏传佛教开始走向新生,它已与社会主义社会一起成长。在建设和谐社会中,爱国也是信仰的一部分,使宗教在社会主义社会的发展中找到自己的位置,发挥自己特有的优势,成为推动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积极因素。倡导宗教和谐理念,促进宗教和谐,实现信教与不信教群众、信仰不同宗教群众以及宗教与社会方面的和睦相处,使得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相和谐。
中国传统文化本就包括佛教文化在内。学术界一提到中国的传统,就只提到儒家、道家文化,没有藏文化;只有孔子、孟子,没有宗喀巴,这是对中华文明的误解。现在有一种偏见, “一提中国传统文化似乎只是儒家文化一家,完全抹煞了佛教文化在中国传统文化中的地位,抹煞了佛教徒对中国文化的贡献,其实魏晋南北朝以来的中国传统文化已不再是纯粹的儒家文化,而是儒佛道三家汇合而成的文化形态。”中国传统文化犹如一大河流,其上游是儒、道两个支流的汇合,在中游处又有佛教支流汇入。历史上,藏文化在形成共同的民族心理认同、巩固国家统一和促进民族文化交流等发面发挥了重要作用。完全可以这样说,藏族人口虽只有500多万,但其对佛教的贡献可以与汉地13亿人口的佛教影响相匹配,离开藏族和藏传佛教的中国史是不完整的,因为藏族和汉族等兄弟民族作为中华民族大家庭的成员,相互交融共同丰富了中华文化,共同创造了灿烂的文明和伟大的社会主义强国。新时期,藏传佛教的健康和谐发展,必将对社会的和谐稳定和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藏文化的繁荣正如中华民族的振兴一样,方兴未艾、前途光明。
参考文献:
[1]龙西江,再论藏汉民族的共同渊源[J],西藏研究,2004,c1),
[2]李文实,西陲古地与羌藏文化[H],西宁:青海人民出版社,2001:262-269,
[3]多识,藏汉民族历史亲缘关系探源(二)[J],西北民族学院学报(哲社版),1994,(2),
[4]格勒,略论藏族古代文化与中华民族文化的历史渊源关系[J],中国藏学,2002,(4),
[5]土观著,刘立千汉译,宗教流派镜史[m,西北民族研究室1980年10月印本,202-203,
[6]恰白·次旦平措等著,陈庆英等译,西藏通史——松石宝串[Z],拉萨:西藏古籍出版社,1991:261-270,
[7]西藏自治区统计局,关于西藏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主要数据公报 (第一号) 2001,
[8]赵朴初,佛教与中国文化的关系[M],北京:中华书局,1986,
(责任编辑:李筱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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