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说“无为法”
略说“无为法”
前 言
在我们经常接触的佛法义理之中,“无为法”无疑是非常重要的概念之一。从“境、行、果”安立的角度来说,无为法既可属“境”的一分,如有部和唯识都将无为法列为“五法”之一;同时,无为法又拥有“果”的属性,如禅宗中的“真如自性”作为证悟的目标和终点。本文即依据原始佛教、部派佛教和大乘佛教的相关经典,对“无为法”的涵义和类别进行一番探索,并据此对其发展脉络作一简要的梳理。
一.原始经典中的“无为法”
在原始佛教的经典中,对“一切法”进行分类的时候,通常是用“蕴、处、界”来划分的,很少提及无为法,因此有人认为原始佛法中可能没有“无为法”的概念,其实不然,如在《杂阿含经》中,就曾有这样的记载:
“尔时,世尊告诸比丘:当为汝说无为法及无为道迹,谛听,善思。云何无为法?谓贪欲永尽,嗔恚、愚痴永尽,一切烦恼永尽,是无为法。云何为无为道迹?谓八圣道分,正见、正智、正语、正业、正命、正方便、正念、正定,是名无为道迹。”[1]
从这里可以看出,在原始佛法中,佛陀是将涅槃作为“无为法”的,而趋向涅槃的方法则是“八圣道”,因为涅槃是原始佛法中修证的果位,所以这里的“无为法”是作为“境、行、果”中的“果位”的形式而存在的。
原始佛法中的无为法作为涅槃的“果位”而存在,还有其他的证明,如在《佛说频婆娑罗王经》中,频婆娑罗王去拜见佛陀,见到原先以事火为修行的优楼频螺迦叶尊者侍立在佛陀的旁边,心里觉得疑惑,佛陀知道频婆娑罗王心中所疑,于是就让优楼频螺迦叶尊者叙说缘由,优楼频螺迦叶尊者说了一个偈颂:
“我于最上寂静句,由不了故生退屈,唯耽五欲非如理,是故事火无间断。
围陀事火证解脱,众生由此心迷惑,盲者无异于死人,退失最上寂静句。
我今见实无为法,大龙最上师善说,能仁为大利益故,世尊出现大精进。”[2]
在这个偈颂里面,优楼频螺迦叶尊者提到了“无为法”的概念,并说自己已经实际证见了无为法,我们知道此时的优楼频螺迦叶尊者已经是烦恼断尽的阿罗汉了,所以这里的“无为法”也即是声闻乘所获的果位,究竟的解脱。
另外,这一点在《佛说四十二章经》中也可以得到验证,我们知道《四十二章经》的内容是从原始佛教经典中摘集而成的,也可以代表原始佛法的观点,在《四十二章经》中说:
“辞亲出家为道,识心达本,解无为法,名曰沙门。”[3]
这里可以更清楚的看出,出家人追求的目标是了解和体证“无为法”,而这一目标的终点便是究竟解脱,进入涅槃。
现在我们提及一切法分为“五位”,往往认为这是有部和唯识所特有的,原始佛法中没有如此的分类,但是在南传上座部的教法之中,将一切法也是分为“五位”的:其中前四位是“第一义谛”意义下的诸法,如《摄阿毗达摩义论》中所说,“此中略说对法义,依第一义有四种,心、心所、色及涅槃,摄一切法尽无余。”[4] 这里所说的心法、心所法、色法和涅槃法是实有的,是可以被认知到的,所以称为“第一义谛”意义下的诸法;但同时,《摄阿毗达摩义论》中又说,“在第一义存在的心、心所、色、涅槃之外,另立能施设(的假法)及所施设(的概念)二种世俗的假名。”[5]
由此可见,在比较接近原始佛教的上座部教义里面,一切法也是可以被判摄为“五位”的:心法、心所法、色法、涅槃法和施设法。在这个判摄之中,涅槃法可以与无为法相对应,而施设法却可以与心不相应行法相对应,这与有部和唯识用“五位”判摄一切法是何其的相似!
二.部派佛教中的“无为法”
如果说在原始佛教的经典中只是偶尔提及了“无为法”的概念,并将其内涵基本等同于阿罗汉证得的涅槃果位,那么在部派佛教的论典中,则时常提及“无为法”,并且对其涵义开始进行明确的定义,对其类别进行细致的划分。
在部派佛教中,无为法一般被定义为“离生灭造作的无因无果之法”,如在《大毗婆娑论》中所说:
“问有为无为是何等义?答:若法有生有灭有因有果,得有为相,是有为义;若法无生无灭无因无果,得无为相,是无为义。复次,若法依属因缘和合作用,是有为义;若法不依属因缘和合作用,是无为义。复次,若法为生所起,为老所衰,为无常所灭,是有为义;与此相违是无为义。复次,若法流转于世,能取果,有作用分别所缘,是有为义;与此相违是无为义。复次,若法堕世堕蕴与苦相续,前后变易有下中上,是有为义;与此相违是无为义。尊者世友作如是说。”[6]
在《成实论》中,对“有为法”和“无为法”也作出了这样的比较:
“又经中佛为诸比丘说,有生起作有为法,有部生起作无为法。又经中说,唯有二法,有为法无为法,有为法有生灭住异,无为法无生灭住异。”[7]
而在代表有部观点的《俱舍论》中,对于“无为法”也有这样的阐述:
“无事法云何?谓诸无为法。言无事者,谓无体性。毗婆沙师不许此释,若尔彼释事义云何?……说因名事,显无为法都无有因,是故无为虽实有物,常无用,故无因无果。”[8]
从部派佛教的这几部重要论典中可以看出,“无为法”在部派佛教时期的定义基本是一致的,那就是“无为法”是不需要因缘造作而成的,是不生不灭的,是不会作为生起其他法的亲因的,虽然从“体”上来说无为法是“有体”的,但是从“用”上来讲却又是“无用”的。
既然部派佛教时期对于“无为法”的定义基本一致,那么“无为法”的类别又有哪些呢?关于这一点,在《异部宗轮论》、《十八部论》和《部执异论》等论典中都将“无为法”分为九种,如《异部宗轮论》中说到:
“无为法有九种:一择灭,二非择灭,三虚空,四空无边处,五识无边处,六无所有处,七非想非非想处,八缘起支性,九圣道支性。”[9]
其他几部论典中的九种分类只是在名称上略有差别,内容大致相当。而在《众事分阿毘昙论》、《说一切有部品类足论》和《俱舍论》等论典中,则将“无为法”分为三类,如《众事分阿毘昙论》中所说:
“云何无为?谓三无为:虚空,数灭,非数灭,是名无为法。”[10]
在《说一切有部品类足论》和《俱舍论》中,“数灭”和“非数灭”改为“择灭”和“非择灭”,仍然是将“无为法”分为三类,按照说一切有部的解释,所谓的“虚空无为”,是说虚空能够容纳万物,遍满一切处,不障碍他物,也不被他物所障碍,其体常住不动,所以称为无为法;而“择灭无为”则是指依智慧简择力断烦恼,所显的一种寂灭真理,如涅槃或解脱;“非择灭无为”是指诸法由于缘缺而灭而显的一种灭体,这种灭并非依据智慧简择力而灭,所以叫“非择灭”。
通过上述内容可以看出,在部派佛教中不但对“无为法”的定义有了明确的诠释,而且对其属性和类别也有了详细的划分。从无为法作为“境”的属性上来看,原始经典中的“五蕴”、“十二处”、“十八界”都属于“有为法”的范畴,而在部派佛教中,“无为法”是与“有为法”并列而共同含摄一切法的;从无为法作为“果”的属性来看,仍然是与解脱、涅槃的果位相对应的,如《俱舍论》的三种无为中,“择灭无为”即是等同于涅槃或解脱的。至于部派佛教不同论典对于“无为法”分类上的区别,在此不再作详细的比较。
三.大乘佛法中的“无为法”
在大乘佛法中,“无为法”的涵义和类别都有了进一步的丰富和发展,如在《大智度论》中说到:
“何等为有为法?若法生住灭,欲界、色界、无色界,五众乃至意触因缘生受,四念处乃至十八不共法及一切智,是名有为法;何等为无为法?不生不住不灭,若染尽嗔尽痴尽如不异,法相法性法住实际,是名无为法。”[11]
这里说到的“无为法”的涵义,“不生不住不灭”即如部派佛教中所说的,无为法不需要因缘造作,不生不灭,无因无果;“染尽嗔尽痴尽”,则相当于部派佛教中所说的解脱和涅槃;而“法相法性法住实际”却是大乘佛法中所特有的理论,即同于“法尔如是”的“诸法实相”,是究竟而永恒的真理。关于这一点,在《华严经》中也说到:
“何等为无为法?所谓:虚空涅槃,数缘灭非数缘灭,缘起法性住。”[12]
大乘佛法中,在将声闻乘的解脱涅槃称为无为法的同时,更进一步,将佛陀的解脱境界也称为无为法,如《大般涅槃经》中所说:
“又解脱者即无为法,譬如陶师作已还破,解脱不尔,真解脱者不生不灭,是故解脱即是如来。如来亦尔,不生不灭不老不死不破不坏,非有为法,以是义故,名曰如来入大涅槃。”[13]
同样在《大般涅槃经》中,佛陀曾经对文殊师利菩萨这样说道:
“文殊师利,如来真实是无为法,不应复言是有为也。汝从今日于生死中,应舍无智求于正智,当知如来即是无为,若能如是观如来者,具足当得三十二相,速疾成就阿耨多罗三藐三菩提。”[14]
在对于“无为法”的分类上,大乘论典中的划分也与部派佛教有显著的区别,如《大乘阿毗达摩集论》中说:
“何等界法蕴不摄耶?谓法界中诸无为法。此无为法复有八种:谓善法真如、不善法真如、无记法真如、虚空、非择灭、择灭、不动及想受灭。”[15]
在《释摩诃衍论》中则将“无为法”分为四种,如论中所说:
“论曰:无为法有四种,云何为四?一者真如无为,二者本觉无为,三者始觉无为,四者虚空无为,是名为四。”[16]
而大乘佛法对无为法的分类中,最为人熟知的则是《大乘百法明门论》中的分法,此处将无为法分为六种,如论中言:
“第五无为法者,略有六种:一虚空无为,二择灭无为,三非择灭无为,四不动灭无为,五想受灭无为,六真如无为。”[17]
此处我们可以看到,《百法明门论》中所说的前三种无为法,与有部《俱舍论》中是一致的;“不动灭无为”和“想受灭无为”则是与无想定或灭尽定中的禅定境界相对应,这与《异部宗轮论》中将空无边处、识无边处、无所有处和非想非非想处称为无为法是类似的;而第六种“真如无为”却是大乘佛法所特有的,而且大乘佛法中认为这才是更为真实究竟的无为法,关于这一点,可以参考《成唯识论》中的说法:
“然契经说有虚空等诸无为法,略有二种:一依识变假施设有,谓曾闻说虚空等名,随分别有虚空等相,数习力故心等生时,似虚空等无为相现,此所现相前后相似,无有变易假说为常;二依法性假施设有,谓空无我所显真如,有无俱非心言路绝,与一切法非一异等,是法真理故名法性。离诸障碍故名虚空,由简择力灭诸杂染,究竟证会故名择灭,不由择力本性清净,或缘阙所显故名非择灭,苦乐受灭故名不动,想受不行名想受灭,此五皆依真如假立。真如亦是假施设名,遮拨为无故说为有,遮执为有故说为空,勿谓虚幻故说为实,理非妄倒故名真如,不同余宗,离色心等有实常法,名曰真如,故诸无为非定实有。”[18]
从《成唯识论》的这段话中可以看出,大乘佛法尤其是瑜伽行派是认为前五种无为法皆是依“真如无为”而假立的,由此可以突显出“真如无为”在大乘佛法中的重要地位。
同时,在《成唯识论》的这段话中还谈到了无为法的“体”是有是无的问题,关于这个问题,在部派佛教时期就有过争论,其中经部诸师认为无为法是“其体都无”的,但是有部不同意这种观点,如《俱舍论》中就反驳说,“若无为法其体都无,何故经说所有诸法,若诸有为若诸无为,于中离染最为第一?如何无法可于无中立为第一?我亦不说诸无为法其体都无,但应如我所说而有。”[19]
对于部派佛教中有所争论的这个问题,《成唯识论》却给出了新的解释,既不认同经部认为无为法其体都无,也不认同有部所说的无为法其体是有,而说无为法是“假施设名”,既使“遮拔为无故说为有,遮执为有故说为空”,但也是为了度化众生的方便之言而已。从这里可以看出大乘佛法在对“境”的认识上,或者说在“世界观”上,跟原始佛教和部派佛教有着明显的不同,原始佛教和部派佛教皆认为诸法是实有的,而大乘佛教尤其是瑜伽行派则认为一切法皆是“假名施设”而已,谈有谈空皆是方便,究竟意义上的是“离言”境界才是真实的。
关于这一点,在唯识宗的根本经典《解深密经》中说的更清楚,在《解深密经》中,有一位如理请问菩萨,在佛前问解甚深义密意菩萨说,“最胜子,言一切法无二,一切法无二者,何等一切法?云何为无二?”[20]解甚深义密意菩萨回答说,“善男子,一切法者略有二种:一者有为,二者无为。是中有为,非有为非无为;无为,亦非无为非有为。”[21]
如理请问菩萨又继续问解甚深义密意菩萨说,“最胜子,如何有为非有为非无为,无为亦非无为非有为?”[22]解甚深义密意菩萨接着回答说,“善男子,言有为者,乃是本师假施设句,若是本师假施设句,即是遍计所执言辞所说,若是遍计所执言辞所说,即是究竟种种遍计言辞所说,不成实故非是有为;善男子,言无为者,亦堕言辞施设。离有为无为,少有所说其相亦尔,然非无事而有所说,何等为事?谓诸圣者以圣智圣见离名言故,现等正觉,即于如是离言法性,为欲令他现等觉故,假立名想谓之有为。善男子,言无为者,亦是本师假施设句,若是本师假施设句,即是遍计所执言辞所说,若是遍计所执言辞所说,即是究竟种种遍计言辞所说,不成实故非是无为。善男子,言有为者,亦堕言辞,设离无为有为,少有所说其相亦尔,然非无事而有所说,何等为事?谓诸圣者以圣智圣见离名言故,现等正觉,即于如是离言法性,为欲令他现等觉故,假立名想谓之无为。”[23]
从这段话中可以看出,圣者所实证的法性是“离言”的,是超乎我们凡夫的思议范围的,但是佛陀为了使我们能够象他一样觉悟,假施设了种种言辞,我们现在讨论的有为法和无为法,也都是佛陀为了度化我们而假立的名词言说而已。
综上所述,在大乘佛法中,“无为法”这一概念不但在涵义上更加丰富,在分类上更加细致,而且在有体还是无体的问题上,也得到了进一步的诠释,从中可以反映出大乘佛法在“境”和“果”上跟原始佛教、部派佛教明确的差别。
结 语
通过对原始佛教、部派佛教和大乘佛教主要经论中有关“无为法”内容的梳理和分析,基本可以对“无为法”这一概念有个比较清晰的理解,同时对不同时期的佛法义理中的“境”和“果”也能有所把握。《金刚经》中说,“一切贤圣,皆以无为法而有差别”,[24]当我们通过对“无为法”的理解,而对诸法的真相和修行的目标有更明确的认识的时候,我们在佛法的修学上就更能够获得实际的受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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