唯识“四分说”提出的意义及其解释功能
唯识“四分说”提出的意义及其解释功能
前言
“四分说”是唯识学中的极具代表性的理论之一,古来学唯识者对此理论也都极为重视,如《四分义极略私记》中说,“庶玄鉴来英,欲探唯识蕴,则必详四分”。本文即是试从“四分说”提出的意义及其解释功能作一简要的梳理与辨析,以便对这一理论有更明确清晰的认识。
一.“四分说”的提出及其意义
大凡佛学中的理论,多应具备两种功能,一种功能是“引导性”的,即如佛陀随机说法而结集成的经典,多为引导弟子依照此理论去修行证果;还有一种功能则是“解释性”的,如后代祖师为了劝化世人生起对佛法的信心,而顺应世俗的哲理对佛法进行诠释,由此则形成各种注疏论著。现在我们所学的佛法义理,多是于这两种功能有所倾向的,或倾向于“引导性”,或倾向于“解释性”,而此处所谈的“四分说”即是倾向于“解释性”的学说。
此处所说的“四分说”,并不是仅指护法论师一家之说,而是指安慧、难陀、陈那和护法四家之言。那么这四家之说的提出,究竟是为了什么样的目的呢?我认为,这四说的提出,首先是为了解答凡愚外道的疑问。
唯识学的核心义理是“唯识无境”,认为唯有内在的识是实际存在的,我们认为存在的外境实际上是不存在的,那么别人可能就会问:“如果说没有外境,只有内识,那么内识认识的对象就只能是内识自身了,但是就如‘眼不能自见,刀不能自割’一样,如果没有外境,内识又如何能够认识内识自身呢?”
对于这个疑问,如果是善根深厚的大乘弟子,则可以依据圣教量得到解决。如在《解深密经》中,慈氏菩萨就曾请教过佛陀这个问题:“世尊,若彼所行影像即与此心无有异者,云何此心还见此心?”佛陀回答说,“善男子,此中无有少法能见少法。然即此心如是生时,即有如是影像显现。”
这段问答出自《解深密经》的“分别瑜伽品”,《成唯识论》中所引《分别瑜伽论》中的偈颂“菩萨于定位,观影唯是心,义相既灭除,审观唯自想”,也是这样的意思。但是,《解深密经》是佛在报身国土为地上菩萨宣讲的经典,“分别瑜伽品”讨论的又是定中的境界,实在不是凡夫能够现量体证到的,所以对于凡愚外道而言,仅仅靠《解深密经》中的圣教量,是难以消除他们的疑惑的,但是大乘的精神要普利一切众生,即使外道凡愚也不能舍弃,因此为了劝化他们能够深入唯识义理,后世论师便从各自的角度提出了不同的解释,这也便是“四分说”形成的原因和目的。
二.“四分说”的解释功能
按照《成唯识论述记》的说法,安慧论师主张“一分说”,难陀论师主张“二分说”,陈那论师主张“三分说”,护法论师则主张“四分说”,后人简称之为“安难陈护,一二三四”,而多将护法论师的“四分说”作为正义。然如前文所言,这四种说法皆是“解释性”的理论,既不是圣教量,也不是现量可亲证的境界,那么他们各自的解释功能便只能用比量推论一番了。
1.安慧论师的“一分说”
依据井上玄真的《唯识三十颂讲话》中所说,安慧论师是“一分家”,认为“此师依据华严经中‘三界唯一心’等文成立一分,虽也说有见相二分,但是遍计所执,非有体法,被认为依他的有体法,唯自体一分。”按照井上玄真的这段话来看,安慧论师是认为只有识的“自体”是实有的,是依他起的“有体法”,而见分相分只能看做识体的作用,不是实有的,若按照这样的理解,那么说安慧论师的观点是“一分”,倒不如说他是“无分”,因为他实际上并没有承认见相二分的实有。若强说“一分”,则这“一分”只是识的“自体”而已。
现在比较通行的说法,说安慧论师的“一分”是“自证分”,这个说法值得商榷,因为“自证分”这个概念是陈那论师提出的,安慧论师并没有用过这个概念。说安慧论师的“一分”为“自证分”是《述记》中所说,但是欧阳竟无和吕澂在《藏要》的校勘中,曾经对这一说法提出质疑,“不知《述记》此说的依据何在?”这一点在霍韬晦翻译的《安慧三十唯识释原典译注》的批注中也提出过质疑。
如此看来,说安慧论师是“一分说”,是值得质疑的,尤其是认为安慧的“一分”是“自证分”的说法,应该绝非安慧论师本意。若认为安慧论师的“一分”是“识的自体”,在此自体上显现的见相二分皆是遍计所执,非有体法,那么安慧论师的“一分说”的解释功能即是诠释“唯识无义”这一核心理念,并没涉及到几分的说法。
2.难陀论师的“二分说”
井上玄真的《讲话》中说,难陀论师依据《摄大乘论》的“唯二依他性”的文,立见相二分。并说“故有依他有体的境,而能缘心才生起;这能缘的心体名见分,所缘的境名相分;二分俱是依他法。”若按这样的说法,那么“所缘的境”则是可以离开“能缘的心体”而独立存在的了,这岂不与“唯识无境”的理念相矛盾?
后文又说,“但是虽同为依他法,而相分是依于识体为识体所变的现象,是虚假的,不同识体一般的实有。若相分也是实法,则唯识的理就不能成立。故虽二分,俱依他法,而相分和见分同一种子,所谓心实境虚是。”前面说,须先有“所缘的境”,“能缘的心”才能生起,但是这里却又说“所缘的境”是“能缘的心”所变的现象,是虚假的;前文说,“二分俱是依他法”,此处又说“心实境虚”。如果难陀论师的本意是这样,那么这样的解释实在难以服人。
《成唯识论》中引《厚严经》中偈颂“一切唯有觉,所觉义皆无,能觉所觉分,各自然而转”来证明“必有二相”,但是此颂中“觉”的含义如果等同于“识体”的话,那么这个颂子更能够证明前面安慧论师的观点。
其实比较而言,“二分说”的经论依据和解释性能都是相对要强一些的,但未必是《讲话》中所说的难陀论师的意思。如《摄大乘论》中所说,“云何安立如是诸识成唯识性?略由三相:一由唯识,无有义故;二由二性,有相有见二识别故;三由种种,种种行相而生起故。”这里所提到的“一由唯识,无有义故”,极其符合前面安慧论师的观点,“二由二性,有相有见二识别故”,则可以看做“见相二分”的理论来源,虽然在这里没有明确用“见分”、“相分”这两个概念,但相比前面所引的“能觉所觉分”而言,却无疑更接近“见相二分”的涵义。至于《摄大乘论》中对“有相有见”的诠释,此不赘言。
3.陈那论师的“三分说”
陈那论师的“三分说”,从随顺世俗逻辑来说无疑是一个创见,陈那论师自己造了这样一个颂子,“似境相所量,能取相自证,即能量及果,此三体无别。”在这里,陈那论师随顺世间哲理,认为有能量有所量,则应该有“量果”,这个“量果”即是自证分。
陈那论师在因明方面的成就是众所瞩目的,他这样的安立从随顺逻辑上看,的确是一个创见,但是,“自证分”这个概念的界定也很让人费解,如果说“自证分”是能量与所量的“量果”,那么他直接就等于熏成的种子就是了,何必特意名为“自证分”呢?而且,“量果”如何又有能量的功能,再去量“能量”的见分呢?如果“自证分”也有能见的功能,那他实际上也可以看作是“见分”的一分啊,为什么“自证分”既是见分又是见分和相分的“量果”呢?因此可以说,陈那论师的“三分说”是一个创见性的说法,但是其解释功能并没有比“二分说”有太大的完善。
4.护法论师的“四分说”
虽然护法论师的“四分说”自唐之后一直被推为正义,但是在理论上并没有太大的突破,只是对陈那论师“三分说”的补充和完善而已,反而显得不如“三分说”有创见性。
“证自证分”的提出,是为了解决世人的疑问,“既然见分需要由自证分来证明,那么自证分又如何来证明呢?”护法论师由此提出“证自证分”的概念,但是为了防止他人继续追问“证自证分如何证明”而无休止的延续下去,所以又安立“自证分和证自证分可以互证”的观点。从这个角度来说,“自证分”和“证自证分”也无非都是“见分”的一种了,那么如果不安立“证自证分”,而假定“见分”和“自证分”可以互证的话,同理也是同样可行的啊。
在有无实体的问题上,陈那论师和护法论师认为“三分”和“四分”都是有实体的,那么这里的三分或者四分,就不仅仅是识体的作用,而等同于识体本身的一部分了,或者说是将种子分成了三类或者四类,这与前面的“一分”或“二分”说,便有了很大的不同。安慧和难陀都是不能承认有两个实体的,因为若有两个实体同时存在,那么便与唯识的理论相违,试想,如果存在两个实体,那么怎么还能说“唯识无境”呢?所以,难陀名义上主张“二分”,实则只承认见分有体,而相分是虚假的,安慧论师则干脆认为见相二分都无实体,有实体的唯有识的自体。但是到了陈那论师和护法论师,他们虽然提出了三分或者四分,但是都是识的自体的一部分而已,这便也没有违背“唯有识”的宗旨了。
三.小结
综上所述,“四分说”提出的意义,在于解释唯识学中“唯有识”的理念,以及解答“若唯有识,如何内识能自见内识?”这样的疑问,这是四大论师提出各自主张的原因和目的。
从其各自的解释性能上讲,皆有其值得肯定的功能和意义,但是,现在流行的说法,却未必真正符合他们的原意,比如认为安慧论师主张一分是自证分的说法,因此我们在学习和理解这些说法的时候,还是应该仔细谨慎的剖析,尽量能从经论原典中去寻找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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