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秦儒学的开展与中国文化的历史命运(一)
先秦儒学,是一种十分成熟的思想形态,要想深入准确地认知它的内涵,就必须从发生学的意义上追根溯源,对其形成的历史进行认真的探讨。本文拟从“有典有册”的殷商文化入手,通过祖与帝、德与天、仁与礼、性与命等四对先秦重要哲学范畴之联系、发展的研究揭示先秦儒家哲学演进的逻辑及其对中国文化发展造成的影响。
一
孔子说:“郁郁乎文哉,吾从周”,又说:“周因于殷礼”。那么“殷礼”(礼即文化)的主要内容是什么呢?就是祖先崇拜和上帝崇拜。
祖先崇拜,是一种较为原始的文化现象。以前,不少学者企图通过解释甲文中的“且”(祖)字,揭开这一崇拜文化的内在密秘,但据
祖神崇拜有两个思想来源,一是对传说中的先祖功绩的神化;一是从图腾神观念中分化出来的始祖神观念。前者提供的是历史的根据,后者提供的是思维的根据,用后者加工前者,即把图腾信仰中充当自然、氏族、个人之生命关联的中介物──图腾神变成祖先,便形成了具有原始宗教意义的祖神崇拜。祖神崇拜作为一种纯文化现象,摆脱了人们认同于某个神化自然物(图腾)的思维模式,而直接认同于先祖。只有这时人们才真正意识到了人与自然的差别,他们信靠祖先,事无具细,都向祖神祈祷,希望从它们那里得到帮助,获取丰年。这实际上是企图通过祖先神来实现人对自然的支配。因此,在祖先崇拜的宗教形式中,祖先神只不过是一个价值转换体,人们通过与超验世界中祖神的关系,便可以寻找到自身存在的价值,自身存在的依据和自身存在的方式。祖神作为人间的代表,实乃人类本质的体现,它曲折地反映了人类自我认识的深化过程。
殷人的观念世界中,帝神的作用十分巨大。帝观念的形成,与祭祀活动的内化有关。甲文帝字通谛,谛本为祭祀形式之一种,它与燎祭等其它祭法在多数情况下可以通用,如被文字学家释为祭祀道具──燎柱的“示”字,在殷人的祭祀占卜中,既可以指天神,又可以指地祗,还可以指先公先王,是这些神灵的“通称”(参见徐中舒主编:《甲骨文字典》)。这表明殷人在不断的宗教实践活动中,逐渐发现了不同诸神所具有的同一性,把这种“通称”的祭祀形式内化为人的观念(一种关于诸神的共相),就为帝神观念的形成提供了思维的依。然后,再借助于地上王权的摹本,和方国联盟政体的需要,便创造出了不同于祖神的,诸方国都能接受的统一至上神。它是一种“共相”,因而可以被赋予极大的权能;但由于它的非具体性(象祖先、山河等神祗那样),它几乎得不到人们的享祭。而且,由于殷人根深蒂固的祖神崇拜观念,帝神的没有规矩的作用往往只被限制在自然领域,成为自然诸神的首领。然而它的产生却丰富了人们对宇宙空间的认识,是人们企图把握客体世界之统一性的初步尝试。
祖神与帝神的关系十分复杂,二者既有区别又有联系。它们之间的矛盾以超验的形式反映了主体与客体,即人与自然的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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