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俊杰:依法治国要心中有佛而不是表面信佛
核心提示:《依法治国谈何易》的法学时评文章,其中核心观点就是许多人张口闭口都是“依法治”,似乎法治的理想国很快就要降临人间,到处歌舞升平的法治社会就要诞生了,然事实难以如愿。究竟原因何在?文章并没有一针见血地指出,在笔者看来那就是口中有“法”而心中却没“法”的思想所致。
自从依法治国写入宪法,成为治国方略之后,神州大地无论是法学家、政治家,还是我等小百姓均热切期待这一法治社会的尽快到来。可以说法治社会观念已经深入不少同胞内心,刚阅读的“以直报怨——贺卫方再谈废除死刑”一文,就可以说明在法学家心目中司法的独立性和公正性以及建设一个良好的宪政化的政府,政府的权力受到非常严格的内在的和外在的约束。最大限度地保障个人的每个人的自由,所有的国家制度都应该努力地朝向这样一个方向,法律职业应当有很好的荣誉感,大家严格地遵守这个职业最基本的伦理规范,然后去塑造一个良好的社会秩序等等体现现代法治社会的新潮思想。可是,为何践踏法治社会的种种不良现象依然存在,难以消除?真的是因“在许多领导心目中,法律就是来对付所隶属的民众的,在这种情况下,你和他们谈法治,无异于与对牛弹琴等等”原因吗?身在小城老河口的笔者鉴于法学知识浅薄与社会等经验不足,不敢直接评论上述时评。还是从信佛心佛角度来谈谈一家之言吧。
众所周知,我国不少名胜古迹地方均有寺院,更有许多佛家高僧,然这些年通过笔者与他们交流时候,发现一个有趣现象——尽管天天敲打木鱼,念佛家经书,可以一离开寺院个别出家人比咱还时髦。有的唱流行歌曲;有的也常常在灯红酒绿之地,驻足相望;还有的自称是没有出家而是皈依佛门的居士,口里说四大皆空,然却对生意钱财有割舍不断之情等等。说到底,他们内心并没有放弃世俗观念,更没有真正步入空门,而是想借助寺院混口饭吃而已。这就是表面“信佛”而“心中无佛”的根结所在。
同理,依法治国如何化难为易,办法很多,但是让同胞们从内心来接受法治社会观念才是重中之重之举。且不说,废除死刑对错与否,就是我国已经生效的相关刑法等制度就近千部法律、法规等,即便大家像出家人一样可以将条文背的滚瓜溜熟,也未必可以遵守法治社会的规定。原因很简单,对于一些“信法”而“心中无法”的同胞而言,即便他们是在执法、司法机关,也未必可以老老实实“当一天和尚撞一天钟”将条文盘熟,更有可能“找到几条来对付百姓......”做出许多有悖于和谐社会及法治社会的不良行为。
那么,到底依法治国容易与否?笔者以为对于“信法”而“心中有法”的同胞而言,实现依法治国就很容易。反之,就很难。鉴于,我们国家正处于市场经济转轨阶段,加之国民素质与法制观念等均有众多不足,法治社会想立竿见影确实是一个幻想而已。但是,依法治国难以实现的根本原因并不是上文文友所言“在中国,抱怨的人太多了,而真正能实干的人太少,而且人人都喜欢大而化之。”
不过,文友观点有一点道理,可是笔者认为依法治国难以实现的根本原因在于从政府领导到小百姓们注重将法学知识“外化于形”,没有“内化于心”。套用咱们小城老河口一句土话“心中有佛就是佛”,心中没“法”再喊也白搭。
因此,笔者呼吁大家真正从内心去感悟我国的法学知识,接受现代法制观念,自觉去实践法治理论。外在的书籍、理论等可以通过学习来掌握,然内在心思一旦“走穴”,就是长成一棵参天大树也会因狂风肆扰而陡然折断。但愿大家从信佛心佛与依法治国一文中,汲取经验与教训,共同来推动法治社会进程,让这一难事不难,如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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