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谕法师:缘起法泛谈 三、十二因缘
发布时间:2012年09月30日
三、十二因缘
佛为迦旃延说,此有故彼有,此生故彼生;此无故彼无,此灭故彼灭。便是说明十二因缘,亦即是缘起之精义。不过二乘人只能会到一半,不能彻底了解罢了。
旧译为十二因缘,新译为十二缘起。佛于菩提树下,便是观十二因缘悟无上觉。所以世尊常说,见十二因缘即是见法,见法即是见佛。
实在说来,般若空义,即是甚深缘起。凡夫所了解的空,是对有之空。世俗眼见生谓之有,见死谓之空;见物在谓之有,见物不在谓之空。
二乘人以分析明空。例如衣是布的因缘而有,所以衣空。布是缕的因缘而有,所以布空。如果依照这种分析的方法,势必否定一切法的存在。所以我们说二乘的缘起观,是偏空滞寂的。
大乘人了解到一切缘起法是假,而法性本空。这种认识,不离二边,依然不究竟。
而般若所明缘起精义,是一切不可得,谓之毕竟空。缘起非有,则有不可得;性空非无,则无不可得。而不可得亦不可得。有不可得,则不碍性空;无不可得,则不碍幻有。不可得亦不可得,则不碍缘起性空二者宛然。如此则一法不立,一法不舍。一法不立,故毕竟空;一法不舍,故法界缘起。法界缘起,湛然毕竟空;毕竟空寂,宛然法界缘起。空假中而无空假中,无空假中而空假中。说空时,中假皆空;说假时,中空皆假;说中时,空假皆中。等同虚空而横遍竖穷,横遍竖穷而等同虚空。此所谓一切不可得也。
《大般涅槃经》云,观十二因缘有四种观智,所谓下智、中智、上智、上上智。声闻人以下智观,不见佛性,以不见佛性故,得声闻道。缘觉人以中智观,不见佛性,以不见佛性故,得辟支佛道。菩萨以上智观,见佛性不了了,以不了了故,得菩萨道。佛以上上智观,见佛性了了,得阿耨多罗三藐三菩提。
故佛于菩提树下,观十二因缘,得阿耨多罗三藐三菩提,是以上上智观十二因缘。非如缘觉乘人,以中智观,不见佛性,仅得辟支佛道也。
佛言,观十二因缘智慧,即是阿耨多罗三藐三菩提种子。又说,十二因缘名为佛性,佛者即是佛性。因为佛性圆显,即名为佛。佛由佛性而得成就,故曰佛即佛性。不过众生虽具佛性,而无功德智慧,故不名为佛。
佛性非有,体即空寂。佛性非无,用彰缘起。佛性非亦有亦无,不住空缘二边。佛性非非有非无,离两边不住于中故。离无边则非非有,离有边则非非无,一切无住,则四句皆离。
所以《大般涅槃经》云,佛性者,亦色非色,非色非非色;亦相非相,非相非非相;亦一非一,非一非非一;非常非断,非非常非非断;亦有亦无,非有非无;亦尽非尽,非尽非非尽;亦因亦果,非因非果;亦义非义,非义非非义;亦字非字,非字非非字。总而言之,一切无所得,名曰佛性。
十二因缘者,无明、行、识、名色、六入、触、受、爱、取、有、生、老死。无明生行,行生识,识生名色,名色生六入,六入生触,触生受,受生爱,爱生取,取生有,有生生,生生老死。如果无明灭则行灭,行灭则识灭,识灭则名色灭,名色灭则六入灭,六入灭则触灭,触灭则受灭,受灭则爱灭,爱灭则取灭,取灭则有灭,有灭则生灭,生灭则老死灭。如是则一切忧悲苦恼皆灭。
故知三界生死,以无明为本。无明者烦恼也,行者业也。烦恼业若灭,生死即灭。所以佛告迦旃延:此有故彼有,此生故彼生;此无故彼无,此灭故彼灭。
若人觉悟诸法皆由十二因缘所生,则不起无明。无明不起,则证法身。法身等同虚空,无生死流转。若起无明,即便造业,造业因缘,即受业报身,落入生死。《大般涅槃经》云:「法亦如是其实是一,而有多名。依因父母和合而生,名为世谛。十二因缘和合生者,名第一义谛。」因为十二因缘和合生者,体性皆空。即此性空,便名第一义谛。
如果迷惑,便起无明。因无明而生行,因行而生识,因识而生名色,因名色而生六入,因六入而生触,因触而生受,因受而生爱,因爱而生取,因取而生后世有,因有而生生,因生而有老死。如是生死流转无有休歇,这便是生死流转门。所以生死流转,只是一念迷而已。
如果一念觉,便破无明。破无明者,如实知缘起性空也。无明灭则不起惑造业,于是行灭。既然行业灭,便不受生,于是识灭。如是乃至名色六入触受爱取有生老死灭。这便是还灭门。还灭门者,不过是一念觉而已。
所以生死还灭,皆一心造。一心能现生死,一心能现涅槃。生死本无,涅槃非有,原是一心所现而已。修道之人,的须修心。修心法门,广说无量,约其简要,略有三种,曰不贪,不瞋,不痴。如果能不贪不瞋不痴,则无明可破,生死可了矣。
净影寺慧远大师于《大乘义章》中说:「十二因缘,皆依一心,依情起相,名为非无,据实本寂,说为非有。见实非有,是真谛观。解相非无,是世谛观。」
如此解说,深切佛旨。因为佛说万法唯心,又说心外无法。故知生死法、还灭法,皆是一心所造也。依情起相者,依于凡情,心执于相则迷,以执幻相为实有故,故曰非无。据实本寂者,觉心了知法本性空,故说非有。见实非有解相非无者,智者之知见也。智者见有而非有,是为真谛观。真谛观者,知法本清净也。智者知一切缘起幻相,非有而有,是为世谛观。世谛观者,知一切法缘起假现也。
由是可知,所谓生死流转者,皆缘起假现也;涅槃还灭者,本来清净也。皆众生心之所变现也。所以说十二因缘,依心而现。生死涅槃,皆是心有。众生欲出十二重城,但应修心即得。
因缘者,即能生义也,即是能生之义,所以十二因缘即是因果法。能生者名因,所生者名果。例如无明生行,行生识,识生名色,名色生六入,六入生触,触生受,受生爱,爱生取,取生有,有生生,生生老死。无明为因,则行为果;行为因,则识为果。乃至生为因,则老死为果。
《大般涅槃经》云:「十二因缘名为佛性……佛性者,有因有因因,有果有果果。有因者,即十二因缘。因因者,即是智慧。有果者,即是阿耨多罗三藐三菩提。果果者,即是无上大般涅槃。
善男子!譬如无明为因,诸行为果。行因识果。以是义故,彼无明体,亦因亦因因。识亦果亦果果。」
因为无明是行之因,而行又为识之因,故无明为因,亦为因之因。行为无明之果,而识又为行之果,所以识为果,亦为果果。以此类推,名色六入触受爱取有生老死,各各为因,亦为因因,亦果亦为果果。
故经云:「以是义故,十二因缘不出不灭,不常不断,非一非二,不来不去,非因非果。」
不出不灭者,即不生不灭也。以上这段经文,便说明了此有故彼有,此生故彼生,此无故彼无,此灭故彼灭的道理。亦说明了,十二因缘中,唯因果生灭,而无一法可得。
《大般涅槃经》又云:「何等十二?过去烦恼,名为无明。过去业者,则名为行。现在世中,初始受胎,是名为识。入胎五分四根未具,名为名色。(五阴入胎,未具眼、耳、鼻、舌四根时,只有身心二根,名为名色。)具足四根,未名触时,是名六入。未别苦乐,是名为触。染习一爱,是名为受。习近五欲,是名为爱。内外贪求,是名为取。为内外事起身口意业,是名为有。现在世识,名未来生。现在名色六入触受,名未来世老病死也。是名十二因缘。」
看了这段经文,我们可以了解十二因缘,及与三世的关系。同时我们亦可了解,众生之所以流转生死。
无明为生死根本,若无明不起,则生死可了。了却生死,便是法性,亦曰佛性。如此佛性,不生不灭,不常不断,不一不异,不来不去,非因非果。
无明是妄起之惑,亦即妄起之烦恼。由烦恼虚妄造业,便是行。被业所系,虚妄往来诸趣,流转生死。三世相续,便是生灭十二缘起。
既被业转,于是不得自在。作者受者,悉被业缚。受有报竟,则名色六入触受则散灭,众生目之为死。更以爱取有因缘故,灭已还生复受后有。如是因果相续,乃成轮回。
业海茫茫,觉之为岸。觉则无明破,无明破则生死已。觉者佛也,故觉之之道,莫过于念佛。佛念一起,六道即息矣。
于十二因缘中,无明爱取三支是烦恼,行有二支是业。余七支|识名色六入触受生死是报。此十二因缘,以无明为本,故无明障乎无上菩提究竟涅槃。
无明爱取三支,名烦恼障。行有二支,名为业障。识名色六入触受生老死七支,名为报障。此所谓三障也。仔细研究起来,三障皆由无明而起。故无明灭,三障即灭。三障灭,谓得无生法忍。故曰破一分无明,即见一分法性。
故众生皆由造业而受苦报。若不起惑,则不造业。若不造业,自然无有苦报,无有生死流转。故吾人修行,急须净除业障。破惑便须修慧,除业便须修定。定慧等持,乃出生死之二道也。
故十二因缘中,五支为因,七支为果。无明行爱取有等五支为因,识名色六入触受生老死等七支为果。如畏其果,当净其因。其因不净,则果报永无断时。此无明行爱取有是集谛,识名色六入触受生老死是苦谛。十二支若灭是灭谛;若知十二支悉由缘起,能如实知起于观行,是名道谛。故略说为四谛,广说则名十二因缘。
如果约三世言,则有两重因果。无明行过去世摄,生老死未来世摄。余支则是现在世摄。由过去世无明行为因,而有现在世识名色六入触受之果。由现在世爱取有为因,而有未来世生死之果。如此因果相续不断,乃成三世流转。若无三世,流转不成。若无两重因果,则因果不具。
不过据《成唯识论》言,一重因果,足显生死轮转,及离断常之过。如果施设三世二重因果,不但事有多余,甚至有无穷之过。
因为过去世应还有过去世,如此类推,则是无穷。若过去无穷,便是无因。同样道理,未来世应更有未来世。如此类推,依然无穷。若未来无穷,便是无果。所以《成唯识论》主张:十二因缘勿须施设三世二重因果;一重因果,足以显生死轮转,及离断常过了。
《成唯识论》云:「如是十二(因缘),一重因果,足显轮转,及离断常,施设两重,实为无用。或应过此,便致无穷。」
谈到因果,华严宗更有因果同时之说。华严宗认为,因外无果,果外无因。分分因即分分果,分分果即分分因,全因即全果,全果即全因。无有无因之果,亦无无果之因。因以果而名因,果以因而名果。故因果同时,无有先后别异。如人对镜,镜外之形,与镜中之影,同时俱现。
以因果同时故,所以初发心时,便成正觉。成正觉已,乃是初心。
如《华严义海》体用显露门第五云:「果不异因,全以因满称为果也。由因不异果,全以果圆称之为因也。若因不得果,果亦非果也。若果不得因,因亦非因。皆同时成立,无别异故。是故初发心时,便成正觉。成正觉已,乃是初心。经云,初发心时,便成正觉,悉与三世诸如来等。」
不过这等境界,乃圣人境界,非凡夫境界。我辈愚凡,仍应老实从除惑消业离苦为是。
当知烦恼藉缘而生,诸业亦藉缘而起,诸报亦藉缘而生。若不藉缘,则烦恼业报无有。十二因缘既皆藉缘而起,当知十二因缘皆空。若不空者,何必待缘?《心经》云,是故空中无无明亦无无明尽,无老死亦无老死尽。
以十二因缘空故,故知一切法无生。乃至无有一毫之法,能从现在世间,而生未来世间。以我我所空,烦恼业亦空,是故报亦空。故《十二因缘论》云:「一切世间法,唯因果无人,但从诸法空,唯生于空法。」
所以若能如是观察诸法空,于是便不染于诸法。若不染于法,便不生执着。若不生执着,便不生渴爱。若不生渴爱,便不造诸业。若不造业,便不取着事相。若不取着事相,便不造作有为行。若不造作有为行,便不落入生死。若不落入生死,便可离诸苦也。
故知若能如实了达空义,是名了达菩提。以了达菩提故,所以不造五因。以不造五因故,所以不受七果。不受七果,则无生死之累,是名解脱。既获解脱,则证不生不灭,不来不去,不一不异,不常不断之中道矣。
一切法本来清净,清净则无一切法。然而毕竟空即法界缘起,故于毕竟空中,缘起幻现一切法。以一切法缘起幻现故,所以不碍一切法本来清净。十二因缘现起生灭,道理亦复如是。
是知众生生死流转,皆是自业因缘所感。现前身心,是由过去业力所感。今生造业,临命终时,心识为因,复感后有身心。所以身坏还为土,心识还随业因缘流转。不可说一,不可说异。以所现一切,还归毕竟空故。于毕竟空中,不可说一,不可说异。
犹如灯光,前后相续,故照明无间。若无相续,岂能延长照明?是知灯光延长照明者,是由于光明相续不断故。既曰相续,必是由前一剎那,生后一剎那。然如此灯光,不得谓一,不得谓异。
若谓一,一则无相续。若不相续,灯光便不能延长。但是亦不能谓异。若谓是异,异则有间断。若有间断,则灯光亦不能延长。故知此法非一非异,不可思议。
十二因缘,亦复如是。何故如是?因为缘起性空,虽异不异;性空缘起,虽一非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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