吕坤:闺范三11(孝妇6)
韓太初妻
韓太初妻劉氏。新樂人。太初仕元爲顯官。洪武七年。家徙和州。劉氏奉姑寗氏以行。至南宫。姑仆【音付跌也】地傷腰。劉氏禱天。刺【音七】臂血。和藥以進。遂愈。至瓜洲。姑復病。再進。再愈。至和州。一年。姑患風疾。不能起便大解溺。【音尿小解】劉氏親手扶拭。【音失刷洗】時盛暑。劉氏日夜揮逐蚊蠅。姑病尋愈。一日姑忽病危。嚙劉氏手指。意欲永訣。【死别之言】劉氏不悟。刺指血和湯以進。姑病驟愈。越月而卒。
吕氏曰。子婦事親。無過分之事。至於割股刺臂。皆一念迫切至情。足以動天地。感神明。然而聖賢未嘗爲者何。道不出於中庸。在人子自盡則可。以之示訓。則不可也。若劉氏者。繩孝不可及矣。吾錄之。以愧世之薄於舅姑者。
[白话]
韩太初妻
韓韩初的妻子刘氏,家住新乐。韩太初是元朝显赫的官员。
洪武七年,全家要搬迁到和州(地名)。刘氏一路上侍奉婆婆宁氏前往。到了南宫(地名),婆婆不小心跌倒在地上,摔伤了腰,刘氏向上天祈祷,刺手臂上的血,和在药里让婆婆喝下,腰伤立即痊愈。全家到了瓜洲(地名),婆婆又生病,刘氏象上次一样,刺血和药给婆婆喝,病又好了,一路辛苦到了和州。
一年后,婆婆得了急性病,不能起床,大小便无法自理。刘氏亲手帮她擦拭。正值盛夏之际,刘氏日夜在床边挥赶蚊蝇。婆婆的病很快治愈了。一天婆婆忽然病危,无法说话,便轻咬刘氏的手指,表达她对刘氏死别的心意,刘氏没有明白老人家的意图,依然刺指血和汤药,让老人家喝,婆婆的重病豁然治愈,过了几个月才去世。
吕坤释:媳妇侍奉公婆,并没有什么过分的事。至于篇中的刘氏刺血和药,都是一念迫切的心情所致,足以感动天地,感通神明。然而古圣先贤为何并不提倡这样的行为呢?因为,所谓的正道应当附和“中庸”的道理,不提倡偏激的言行。为人子女的正道,是尽心尽力地孝顺父母就可以了,如果用过分的标准去严加要求世人,便不值得提倡。以刘氏的行为,来效验世人是否孝顺,很少有人能做到。我之所以录用在《闺范》中,是让那些对待公婆刻薄的人感到羞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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