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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话文:杂阿含经白话译解 杂阿含经卷第一

       

发布时间:2013年02月18日
来源:   作者:张西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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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白话文:杂阿含经白话译解  杂阿含经卷第一

  张西镇居士白话译解

  一、本经叙述一切五蕴现象,皆随缘生灭,变化无常,宜做如是正观,才能获得解脱。

  我听到这样的说法:

  有一个时候,佛陀住在舍卫国的祇树给孤独园里。

  那时,世尊告诉众比丘说:「应当以正慧观察物质现象,都是随缘生灭,变化无常,能如此地去观察,才是正确的观察。对物质现象能作正确的观察,就会对它产生厌离心;对它产生厌离心,那么对它的喜爱贪欲便可消除净尽;喜爱贪欲消除净

  尽了,我说他的心已获得了解脱。

  同样地,要以正慧观察我们的感受、想象、意志行为、心识等精神现象,也是随缘生灭,变化无常,这样地观察,才是正确的观察。对此精神现象能作正确的观察,就会对它产生厌离;对它产生厌离,那么对它的喜爱贪欲便可消除净尽;喜爱贪欲消除净尽了,我说他的心已获得了解脱。

  就像这样,比丘啊!一个心灵已获得解脱的人,若想自己作证,就能自己作证||我再生的因素已灭尽,清净的梵行已建立,所应做的事已做好,自己知道此生是最后身,不再流转于生死轮回中了。就像观察五蕴是无常的经文一样,这五蕴是苦、是空、非我等经文,也都是说要如此去作观察。」

  当时,众比丘听闻佛陀的说法,满心欢喜,都愿遵奉修行。

  第一经注释:

  1﹑五阴:为「五蕴」的旧译,阴是障蔽的意思,能阴覆真如法性,起诸烦恼。蕴是积集的意思,五蕴就是色蕴、受蕴、想蕴、行蕴、识蕴。此五蕴中,色蕴属于物质;受、想、行、识四蕴属于精神,此五蕴乃是构成人身的五种要素。

  2﹑如是我闻:诸经经首均有此语,印度重视闻持,而以此语作为信凭,这句话表示此经为结集者亲自听闻。

  3﹑舍卫国:舍卫,地名,为古印度憍萨罗国的都城,华译为好名闻,因其国中政教善良,风俗敦厚,且充满许多有德有智的学者,嘉誉风闻全国,故名。这里是以首都代国名。

  4 ﹑祇树给孤独园:为佛陀道场之一。此园乃须达多长者向祇陀太子买下土地建成以供养佛陀者,其内之树林则为祇陀太子所布施,故合称祇树给孤独园(须达多长者乐善好施,经常接济贫困孤独之人,故被称为给孤独长者)。

  5﹑色无常:色,指一切有形象和占有空间的物质,可分为五种: 一 、内色—指眼、耳、鼻、舌、身之五根,因属于内身,故名内色。 二 、外色—指色、声、香、味、触之五境,因属于外境,故名外色。三 、显色—指我们常见的各种颜色,如青、赤、黄、白,黑等。四 、表色—指有情众生色身的各种动作,如趋舍伸屈等种种表相。五 、形色—指物体的形状,如长短方圆等等。色无常,意指一切物质现象皆随缘生灭,变化无常。但就有情五蕴的身心来说,就是指这个色身而言。南传佛教则将色法分成二十八种,见清静道论第十四说蕴品。

  6﹑尽:消除净尽。

  7﹑受:即受蕴,人类的感官与外界接触时所产生的感受。受有三 种—苦受、乐受、不苦不乐感受。南传佛教五十二心所中有一受心所。

  8﹑想:即想蕴,想就是想象,于善恶憎爱等境界,取种种相,作种种想,包括思想、概念等心理现象。南传佛教五十二心所中有一想心所。

  9﹑行:即行蕴,行就是行为或造作,由意念而行动去造作种种的善恶业。南传佛教五十二心所中,有五十行心所。

  10 ﹑识:即识蕴,识就是了别的意思,由心识去辨别所缘所对的境界。南传佛教有八十九心或一百二十一心之说。

  11﹑心解脱:梵语citta-vimukti。谓由定力而于定障得解脱。与「慧解脱」相对。其原始本意,系指心由一切束缚中解放;解脱之当体即为心,故称心解脱;而以智慧解脱者,则称慧解脱。但后世术语化,将无明之灭称慧解脱,将渴爱之灭称心解脱。更以心解脱连结于禅定,谓依定而解脱定障,与无贪相应者,称为心解脱。依慧而解脱烦恼障,与无痴相应者,称为慧解脱。此二者同时解脱者,则称俱解脱。

  11﹑已尽:即烦恼业缚已尽,可证阿罗汉果。从过去的烦恼、生死的束缚中解脱出来,成为真正自在的人。

  12﹑梵行已立:梵行,即清净的行为。此句言脱离爱欲而过着清净的生活,只有正行、正精进而没有邪行。

  13﹑所作已作:即已完成一切义务职所。

  14 ﹑不受后有:后有,有二 义:一 、未来的果报。二 、后世的心身。不受后有,即现在已得解脱,将来再不受束缚,不再于生死轮回中流转,不堕「死界」得到「正生」,故此身在生死界中为最后身(最后一次身体)。

  15﹑苦:乃观五蕴是苦的。人生有八苦—生、老、病、死、求不得、怨憎会、爱别离、五蕴炽盛等诸苦。

  16﹑空:五蕴随缘生灭,变化无常,究竟而无实体,故叫空,也是假和不实的意思。

  17﹑非我:梵语意译,指世界上一切事务皆无独立实在的自体。因五蕴无常,故苦,由此而知无一常住、唯一、自在、主宰、独存、实在之我,故云非我。五蕴非我之经文可参阅,汉译南传相应部第三册蕴相应之第十四经「无我」。

  二、本经叙说应正确的去思惟观察五蕴的无常、苦、空、非我,才可获得解脱。

  我听到这样的说法:

  有一个时候,佛陀住在舍卫国的祇树给孤独园里。

  那时,世尊告诉众比丘说:「对于物质现象应当去作正确的思惟,观察这物质现象的无常,能够如实地了知。为何要这样呢?比丘啊!因为对于物质现象能作正确的思惟,观察这物质现象无常,能够如实地了知的话,那么对于物质现象的欲望贪求就能断除;欲望贪求断除了,我说他的心灵已获得了解脱。

  同样地,对于感受、想象、意志行为、心识等精神现象,也应当去作正确的思惟,观察心识等这些精神现象,皆是随缘生灭,变化无常,能够如实的了知。为何要这样呢?因为对于心识等精神现象能作正确的思惟,观察这些精神现象,皆是随缘生灭,变化无常,那么就能断除对于这些精神现象的贪欲;贪欲断除了,我说他的心灵已获得了解脱。

  就像这样,一个心已获得解脱的人,如果想要自己作证,就能自己作证||我再生的因素已灭尽,清净的梵行已建立,所应做的事已做好,自己知道此生是最后身,不再受生死轮回了。就像正确的去思惟色、受、想、行、识五蕴是随缘生灭,变化无常的经文一样,这五蕴是痛苦、是空、非我等经文,也都是说要如此的去思惟。」

  当时,众比丘听闻佛陀的说法后,满心欢喜,都愿遵奉修行。

  第二 经注释:

  1、正思惟:对佛教教义的正确思惟,为「八正道」之一。

  2、观识无常如实知:识,原指心识,谓应观察心识无常,能够如实了知。但从前后经意,亦可知于受、想、行三蕴,亦应观其无常如实知。

  三、本经叙说对五蕴无常不能明白了知,则会造成痛苦;若能明白了知,就能自在解脱。

  我听到这样的说法:

  有一个时候,佛陀住在舍卫国的祇树给孤独园里。

  那时,世尊告诉众比丘说:「对于物质现象,不能了知,不能明白,不能将它断弃,不能远离对它的贪欲,那么就不能断除(由物质无常所造成的)痛苦。同样地,对于感受、想象、意志行为、心识等精神现象,不能了知,不能明白,不能将它断弃,不能远离对它的贪欲,那么就不能断除(由精神现象无常所造成的)痛苦。

  众比丘!对于物质现象,若能了知、明白,若能将它断弃,远离对它的贪欲,那么就能断除(由物质无常所造成的)痛苦;同样地,对于感受、想象、意志行为、心识等精神现象,若能了知、明白,若能将它断弃,远离对它的贪欲,那么就能断除(由精神现象无常所造成的)痛苦了。」

  当时,众比丘听闻佛陀的说法,满心欢喜,都愿遵奉修行。

  四、本经叙说昧于五蕴,则不能超越生、老、病、死的恐怖;若能明白五蕴,则能获得自在解脱。

  我听到这样的说法:

  有一个时候,佛陀住在舍卫国的祇树给孤独园里。

  那时,世尊告诉众比丘说:「对于物质现象,不能了知,不能明白,不能将它断弃,不能远离对它的贪欲,心灵不能获得解脱的人,就不能超越生、老、病、死的恐怖;同样地,对于感受、想象、意志行为、心识等精神现象,对它不能了知,不能明白,不能将它断弃,不能远离对它的贪欲,心灵不能获得解脱的人,就不能超越生、老、病、死的恐怖。

  比丘啊!对于物质现象,若能了知、明白,若能将它断弃,远离对它的贪欲,那么就能超越生、老、病、死的恐怖。众比丘啊!对物质现象,若能了知、明白,若能远离对它的贪欲,心灵获得自在解脱的人,就能超越生、老、病、死的恐怖;同样地,对于感受、想象、意志行为、心识等精神现象,若能了知、明白,若能将它断弃,远离对它的贪欲,心灵获得自在解脱的人,就能超越生、老、病、死的恐怖。」

  当时,众比丘听闻佛陀的说法,满心欢喜,都愿遵奉修行。

  五、本经叙说对五蕴爱喜、无知、就会产生痛苦,不能获得自在解脱。

  我听到这样的说法:

  有一个时候,佛陀住在舍卫国的祇树给孤独园里。

  那时,世尊告诉众比丘说:「爱好喜欢物质现象,就是爱好喜欢这(物质现象无常所造成的)痛苦;爱好喜欢(物质现象无常所造成的)痛苦,那么就无法从这个痛苦中解脱出来,对它不明白,不能远离对它的贪欲。同样地,爱好喜欢感受、想象、意志行为、心识等精神现象,就是喜欢(由这些精神现象无常所造成的)痛苦;爱好喜欢(这些精神现象无常所造成的)痛苦,那么就无法从这个痛苦中解脱出来。

  众比丘!不爱好喜欢物质现象,就不会喜欢(由这物质现象所造成的)痛苦;不喜欢(由这物质现象所造成的)痛苦,那么就可以解脱这个痛苦了。同样地,不爱喜感受、想象、意志行为、心识等精神现象,就不会喜欢(由这些精神现象所造成的)痛苦;不喜欢(由这些精神现象所造成的)痛苦,那么就可以解脱这个痛苦了。

  众比丘!对于物质现象,不能了知,不能明白,不能远离对它的贪欲,心灵就不能获得自在解脱,贪心而不能获得自在解脱的人,就不能断除(由这物质现象无常所造成的)痛苦;同样地,感受、想象、意志行为,心识等精神现象,对它不了知、不明白,不能远离对它的贪欲,心灵不能获得自在解脱的人,就不能断除(由这些精神现象所造成的)痛苦。

  对于物质现象,若能知道明白,若能远离对它的贪欲,心灵获得自在解脱的人,就能断除由这些物质现象所造成的痛苦了;同样地,对于感受、想象、意志行为、心识等精神现象,若能知道明白,若能远离对它的贪欲,心灵获得自在解脱的人,他也就能断除由这些精神现象所造成的痛苦了。」

  当时,众比丘听闻佛陀的说法,满心欢喜,都愿遵奉修行。

  六、本经经文与第四经雷同,译文从略。

  七、本经经文同第五经而文稍简,译文从略。

  第七经注释:︱「无常……喜乐」:此即「温陀南颂」,古代集经之结颂,又作「摄颂」。据「分别功德论」载:「撰三藏讫,录十经为一偈,所以尔者,为将来颂习者,惧其忘误,见名忆本,思维自寤。」即录无常等十经为一偈。此摄颂目的在于颂习时避免忘误,与经义无关,白话译文概不译解。

  八、本经叙说宜观察三世诸法无常,应对其厌离,方可获得自在解脱。

  我听到这样的说法:

  有一个时候,佛陀住在舍卫国的祇树给孤独园里。

  那时,世尊告诉众比丘说:「过去与未来的物质现象都是随缘生灭,变化无常,更何况是现在的物质现象!圣弟子啊!能这样的去观察,就不会顾念过去的物质现象,也不会欣悦未来的物质现象,对于现在的物质现象产生厌嫌,远离对它的贪欲,正确地趋于将它灭尽。同样地,过去与未来的感受、想象、意志行为、心识等精神现象也都是随缘生灭,变化无常,何况是现在的精神现象!圣弟子啊!能如此的去观察,就不会顾念过去的精神现象,也不会欣悦未来的精神现象,对于现在的精神现象产生厌嫌,远离对它的贪欲,正确地趋于将它灭尽。就像观察五蕴是无常的经文一样,这五蕴是苦﹝痛苦﹞、是空﹝不实在﹞、非我﹝无我﹞等经文,也都是说要如此去作观察。」

  当时,众比丘听闻佛陀说法后,满心欢喜,都愿遵奉修行。

  第八经注释:

  1﹑于现在色厌、离欲、正向灭尽:此句南传巴利本作「向于现在色的厌离、离欲、灭尽」。

  2﹑「过去、未来……正向灭尽」:此小段中之识字,原皆指心识而言。应观过去、未来五蕴皆无常,非止识蕴而已。译文为能融摄受、想、行三蕴,使经义简单明白,故将「况现在识」句以下诸识字借代受、想、行、识全体,译为精神现象。以后诸经,颇多如此译法,特此说明。

  九、本经叙说正确观察五蕴无常、苦、非我、非我所有,才能获得自在解脱。

  我听到这样的说法:

  有一个时候,佛陀住在舍卫国的祇树给孤独园里。

  那时,世尊告诉众比丘说:「物质现象都是随缘生灭,变化无常;变化无常,所以造成痛苦;会造成痛苦,可见其中并没有一个真实的自我在主宰;既没有实我,也就不是我所有了。能如此地以正慧去观察,叫做真实正确的观察。同样地,感受、想象、意志行为、心识等精神现象也是随缘生灭,变化无常;变化无常,所以造成痛苦;会造成痛苦,可见其中并没有一个真实的自我在主宰;既没有实我,也就不是我所有的了。能如此地以正慧去观察,叫做真实正确的观察。

  圣弟子啊!能够如此地以正慧去观察,便能厌离这物质现象,厌离感受、想象、意志行为、心识等精神现象。由于对色、受、想、行、识等五蕴的厌离,所以对它就不会产生喜乐之心;对它不产生喜乐之心,所以就可获得自在解脱了。一个获得自在解脱的人,便会产生真实的智慧||我再生的因素已灭尽,清净的梵行已建立,所应做的事已做好,自己知道此生是最后身,不再流转于生死轮回中了。」

  当时,众比丘听闻佛陀的说法,满心欢喜,都愿遵奉修行。

  第九经注释:

  1非我:请参阅第一经注释18非我条。

  2非我所:我所,我所有的简称。有我见的人,对于身外之物都认为我所有,叫做我所。非我所,即非我所有。

  十、本经叙说五蕴与前章相同。

  (本经一、二段经文与前经完全相同,译文从ꗬÁMЉ 倔¿  က  Ѐ 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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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圣弟子啊!能够如此地去观察,便能厌离物质现象,厌离感受、想象、意志行为、心识等精神现象。由于厌离,所以对它就不会产生喜乐之心;对它不产生喜乐之心,所以就可获得自在解脱,解脱知见||我再生的因素已灭尽,清净的梵行已建立,所应做的事已做好,自己知道此生是最后身,不再流转于生死轮回中了。」

  当时,众比丘听闻佛陀说法后,满心欢喜,都愿遵奉修行。

  第十一经注释:

  1若因、若缘生诸色者:凡一事一物之生,本身的因素叫做因,旁助的因素叫做缘。例如稻谷,种子为因,而泥土、雨露、空气、阳光、肥料、农作等为缘,由此种种因缘的和合而生长谷子。

  2解脱知见:自己已经获得了解脱的智慧,亦即观照常明,通达无碍的智慧。

  十二、本经经文多同第十一经,其第三段后半则同第十经第三段。本经译文从略。

  十三、本经叙说对于五蕴不应贪着爱染,知其为患,而能出离,才能获得自在解脱。

  我听到这样的说法:

  有一个时候,佛陀住在舍卫国的祇树给孤独园里。

  那时,世尊告诉众比丘说:「如果众生对物质现象不爱乐的话,那么对这些物质现象就不会贪着了;因为众生对物质现象爱乐的缘故,所以对它就产生贪着。同样地,众生对于感受、想象、意志行为、心识等精神现象不爱乐的话,那么众生对于这些精神现象就不会贪着了;因为众生爱乐感受、想象、意志行为、心识等精神现象的缘故,所以对它就产生贪着。

  众比丘啊!如果物质现象对于众生不会造成祸患,那么众生便不应厌离物质现象;因为物质现象会成为众生的祸患,所以众生就应厌离物质现象。同样地,感受、想象、意志行为、心识等精神现象于众生不成祸患的话,那么众生便不应厌离这些精神现象;因为感受、想象、意志行为、心识等精神现象可成为众生祸患的缘故,所以众生就应厌离这些精神现象。

  众比丘啊!如果众生无法从流转无常的物质现象中出离而得自在的话,那么众生便不应从物质现象中出离;因为众生可从物质现象中得出离的缘故,所以众生就应出离物质现象的束缚。同样地,感受、想象、意志行为、心识等精神现象,众生若无法从其中出离而得自在的话,那么众生便不应从此精神现象中出离;因为众生可从一切精神现象中得出离的缘故,所以众生就应出离一切精神现象的束缚。

  众比丘啊!如果我对这令人贪着烦恼的五蕴,不能如实地了知爱乐是爱乐、祸患是祸患、出离是出离的话,那么我于诸天、魔王、大梵天王等天道,或沙门、婆罗门等人道,于此天、人道众生中,就不能获得解脱,不能出离迷妄轮回,永住于颠倒之中,也不能自己证悟获得无上的正等正觉。

  众比丘啊!我因能如实地了知这五蕴爱乐是爱乐,祸患是祸患,出离是出离的缘故,所以我于诸天、魔王、大梵天王等天道,或沙门、婆罗门等人道,于此天、人道众中,自己证得自在解脱,得以出离迷妄轮回,得以解脱烦恼的系缚,永远不住于颠倒之中,也能自己证悟获得无上正等正觉。」

  当时,众比丘听闻佛陀的说法,满心欢喜,都愿遵奉修行。

  第十三经注释:

  1、味:贪着而享乐,此作动词用,亦名味着。

  2、染:污染、杂染。烦恼之异名,此作动词用,染着之意。

  3、患:祸患之意。

  4、出离:指从流转中脱离而得自在。

  5、五受阴:即五取蕴,谓有漏之五蕴。取,即取着之意。部派佛教有部,统为烦恼之异名;在唯识中,则为贪爱的别名。取着于烦恼的事故,故名取。

  6、诸天:指三界二十八天。三界,指欲界、色界、无色界。欲界有六天;色界四禅有十八天;无色界有四天,合计二十八天。此三界都是凡夫生死往来的境界,所以佛教行者是以跳出三界为目的。

  7、魔:即魔罗,能害人性命,是障碍扰人修道的魔鬼,欲界第六天(他化自在天)天主即是魔王。

  8、梵:即梵天,是色界之「初禅天」,此天无欲界淫欲,寂静清净,有梵众、梵辅、大梵三天。通常所说梵天是指大梵天王,名叫尸弃,深信正法,每逢有佛出世,必前来请转*轮。

  9、沙门:华译勤息,即勤修佛道和息诸烦恼的意思,为出家修道者的通称。

  10、婆罗门:即婆罗贺摩拿的简称,为印度四姓之一,是奉事大梵天王而修净行的种族,以四围陀论为经。

  11、结缚:「烦恼」别名,因烦恼能系缚吾人身心,使不得解脱,出离生死。

  12、颠倒:倒见事理的意思,如以无常为常,以苦为乐等是。

  13、阿耨多罗三藐三菩提:佛智名,华译为无上正等正觉,即是真正平等觉知一切真理的无上智慧。

  十四、本经叙说世尊告诉众比丘,于五受阴之味、患、离应随顺觉,并以智慧如实见。

  我听到这样的说法:

  有一个时候,佛陀住在舍卫国的祇树给孤独园里。

  那时,世尊告诉众比丘说:「我以前爱乐物质现象,对它进行遍求,如果对于物质现象的爱乐能够随顺觉悟的话,那么对于物质现象的爱乐,便能以智慧如实地洞见了。同样地,对于感受、想象、意志行为、心识等精神现象的爱乐,对它进行遍求,如果对于感受、想象、意志行为、心识等精神现象的爱乐,能够随顺觉悟的话,那么对于这些精神现象的爱乐,便能以智慧如实地洞见了。

  众比丘啊!我对于物质现象的祸患,对它进行遍求,如果对于物质现象的祸患能够随顺觉悟的话,那么对这物质现象的祸患,便能以智慧如实地洞见了;同样地,对于感受、想象、意志行为、心识等精神现象的祸患,对它进行遍求,如果对于这些精神现象的祸患能够随顺觉悟的话,那么对于这些精神现象的祸患,便能以智慧如实地洞见了。

  众比丘啊!我对于出离物质现象的束缚,对它进行遍求,如果对于出离物质现象的束缚,能随顺觉悟的话,那么对于出离物质现象的束缚,便能以智慧如实地洞见了;同样地,对于出离感受、想象、意志行为、心识等精神现象的束缚,对它进行遍求,如果对于出离感受、想象、意志行为、心识等精神现象的束缚,能够随顺觉悟的话,那么对于出离感受、想象、意志行为、心识等精神现象的束缚,便能以智慧如实地洞见了。」(以下「诸比丘!我于五受阴不如实知味是味……诸比丘闻佛所说,欢喜奉行!」译文请参考前经后半段。)

  第十四经注释:

  1于色味有求有行:味,贪着而享乐,亦名味着。求,求取。行,此指身、口、意的造作。佛光阿含藏注引巴利本作﹁对于色味进行遍求﹂。

  十五、本经叙说执取五蕴,随顺烦恼役使,即有束缚,不能获得解脱。

  我听到这样的说法:

  有一个时候,佛陀住在舍卫国的祇树给孤独园里。

  那时,有一个比丘来到佛陀这里,稽首礼佛足后,退坐一边,禀告佛陀说:「慈悲的世尊啊!今天您当为我简略地解说修持佛法的要义,我听闻说法后,将独自在一个僻静的处所,精进修持而不懈怠。精进修持不懈怠后,将再作思惟:一个信佛的善男子之所以要出家,剃除须发,身穿法服,以俗家为非究竟归处,而出家学道,是为了要修持完成无上的清净梵行,在现世今生中自己以通智作证:我再生的因素已灭尽,清净的梵行已建立,所应做的事已做好,自己知道此生是最后身,不再流转于生死轮回中了。」

  那时,世尊告诉那位比丘说:「问得好啊!问得真好!比丘如此畅快地问说:『应当为我简略地解说修持佛法的要义,我听闻说法后,将独自在一个僻静的处所,精进修持而不懈怠。……乃至自己知道此生是最后身,不再流转于生死轮回中了。』你是如此的问说吗?」

  比丘禀告佛陀说:「是的,世尊!」

  佛陀告诉比丘说:「仔细听啊!仔细听啊!要好好地思考!我将为你解说。比丘啊!一个人如果一直随顺着烦恼的役使,便会随顺着烦恼而死;如果随顺着烦恼而死的话,就是被爱取的烦恼所系缚了。比丘啊!一个人如果不随顺着烦恼的役使,就不会随顺着烦恼而死;不随顺着烦恼而死的话,那么就能从自己所爱取的烦恼事物中获得解脱了。」

  比丘禀告佛陀说:「知道了,世尊!知道了,善逝!」

  佛陀告诉比丘说:「你如何在我简略地解说修持佛法的要义中,深广地了解其中的义理呢?」

  比丘禀告佛陀说:「世尊啊!如果对物质现象随顺着烦恼的役使,那么便会随顺着烦恼到死;随顺烦恼的役使,随顺着烦恼到死的话,那就是被所爱取的烦恼所系缚了。同样地,感受、想象、意志行为、心识等精神现象,如果随顺着烦恼的役使,便会随顺着烦恼到死;随顺着烦恼的役使,随顺着烦恼到死的话,那就是被所爱取的烦恼所系缚了。

  世尊啊!如果对物质现象不随顺着烦恼的役使,便不会随顺着烦恼到死;不随顺着烦恼的役使,不随顺着烦恼到死的话,那么就能从所爱取的烦恼中,获得自在解脱了。同样地,对感受、想象、意志行为、心识等精神现象,如果不随顺着烦恼的役使,便不会随顺着烦恼到死;不随顺着烦恼的役使,不随顺着烦恼到死的话,那么就能从所爱取的烦恼中,获得自在解脱了。就是这样,世尊啊!我在您简略地说法中,深广地了解它的义理。」

  佛陀告诉比丘说:「答得好啊!答得真妙!比丘你能在我简略地说法中,深广地了解它的义理。为什么呢?因为对物质现象如果随顺着烦恼的役使,就会随顺着烦恼到死;如果随顺着烦恼的役使,随顺着烦恼到死的话,那么就会被爱取的烦恼所束缚。同样地,对感受、想象、意志行为、心识等精神现象,如果随顺着烦恼的役使,就会随顺着烦恼到死;如果随顺着烦恼的役使,随顺着烦恼到死的话,那么就会被爱取的烦恼所束缚了。

  比丘啊!如果对物质现象不随顺着烦恼的役使,就不会随顺着烦恼到死;如果不随顺着烦恼的役使,不随顺着烦恼到死的话,那么就可解脱爱取的烦恼。同样地,对感受、想象、意志行为、心识等精神现象,如果不随顺着烦恼的役使,就不会随顺着烦恼到死;如果不随顺着烦恼的役使,不随顺着烦恼到死的话,那么就可解脱爱取的烦恼了。」

  当时,那位比丘听闻佛陀的说法后,心中非常欢喜,向佛陀礼敬后离去,独自处于僻静的地方,专心精进地修习佛法,不放逸懈怠。专心精进的修习佛法,不放逸懈怠后,思虑着:一个信佛的善男子之所以要出家,剃除须发,身穿法服,以俗家为非究竟归处,而出家学道,……以至于自己知道此生是最后身,不再流转于生死轮回中了。

  当时,那位比丘立即证成阿罗汉,心中获得自在解脱。

  第十五经注释:

  1、异比丘:南传巴利本皆作「一比丘」。

  2、稽首佛足:于佛足前下头至地顶礼,是一种很诚敬的礼敬方式。

  3、却住:即退处。

  4、不放逸:不敢放纵,即不怠惰之意。

  5、善男子:指信佛之在家男子。

  6、信家非家出家:印顺导师「杂阿含经论会编」此处断句为「信家非家,出家(学道)。」信家,信施之家,即俗家。本句意 谓「以俗家为非真正归处的家,而出家学道。」佛光版「阿含藏」此处注释引南传巴利本作「已正信佛教,由俗家而现在出家处于非家。」别译杂阿含经卷一第一经有出现如此类句作「深信家法会归无常,出家学道。」佛光版引南传「处于非家」,乃古印度习俗,老年之后,离家修道,四处游行参学,乃至老死于外,故云「处于非家」。在中国无此习俗,故「非家」也可作「不执着于家」来理解。

  7、现法作证:谓于现世今生中由自己的神通智慧作证。

  8、随使使:第一个「使」为名词,是烦恼的异名,此指执取等烦恼。第二个「使」字为动词,作「役使」解,即役使身心之意。

  9、取:对所爱的境界,执取追求。

  10、世尊、善逝:二者皆是佛陀十号之一。佛陀为世、出世间之最尊贵,故称世尊。善逝,又译「好去」,如实去彼岸,不再退没生死中。

  11、罗汉:即阿罗汉。一、译杀贼,杀烦恼贼之意;二、译应供,当受人天供养之意;三、译不生,永入涅槃不再受生死果报之意。为小乘之最高果位。

  十六、本经叙说执取五蕴,随顺烦恼役使的话,则会增加轮回流转的次数。内容文字大多同于前经,译文从略。

  第十六经注释:

  1所问如上:指该比丘所问和前经相同。以下诸经同。

  2差别者:指本经与前经不同之处。

  3则增诸数:数,指轮回流转之次数。全句译为「就会增加轮回流转的次数。」

  十七、本经叙说五蕴非我所有,宜速断除,才能获得安乐。

  我听到这样的说法:

  有一个时候,佛陀住在舍卫国的祇树给孤独园里。

  有一个比丘从座位起立,袒露着右肩,恭敬合掌禀告佛陀说:「慈悲的世尊啊!请为我简略地解说佛法的要义,我听闻佛法后,将独自在一个僻静之处,专心思惟法义,不放逸怠惰。一个信佛的善男子之所以要出家,剃除须发,身穿法服,以俗家为非究竟归处,而出家学道,是为了要修持完成无上的清净梵行,在现世今生中自己以通智作证:我再生的因素已灭尽,清净的梵行已建立,所应做的事已做好,自己知道此生是最后身,不再流转于生死轮回中了。」

  那时,世尊告诉那位比丘说:「真好啊!真好!你这样的问说:『世尊!请为我简略地解说佛法的要义,我将于简略的说法中,深广地去了解它的义理,我当独自找一个僻静的处所,专心地思考,不放逸懈怠。……乃至自己知道此生是最后身,不再流转于生死轮回中了。』你是如此的问说吗?」

  比丘禀告佛陀说:「是的,世尊!」

  佛陀告诉比丘说:「仔细听啊!仔细听啊!要好好地思考!我将为你解说。比丘啊!不是你所应拥有的五蕴法,应该要疾速地断除对它的贪欲,能断除那些五蕴法的人,因为正确佛法义理的助益,便能除去无明长夜的不安,获得永远的安乐。」

  当时,那位比丘听后禀告佛陀说:「知道了,世尊!知道了,善逝!」

  佛陀告诉比丘说:「你如何在我简略的说法中,深广地去了解它的义理呢?」

  比丘禀告佛陀说:「世尊啊!变化无常的物质现象非我所应拥有,应疾速地断除对它的贪着;感受、想象、意志行为、心识等变化无常的精神现象也非我所应拥有,应该疾速地断除对它的贪着。因为正确佛法义理的助益,便能除去无明长夜的不安,获得永远的安乐。所以,世尊啊!我是这样地在世尊您简略的说法中,深广地了解它的义理。」

  佛陀说:「真好啊!真好!比丘啊!你能从我简略解说佛法的要义中,深广地去了解它的义理。为何这样呢?因为变化无常的物质现象,不是你所应拥有的,应当疾速地断除对它的贪着;同样地,感受、想象、意志行为、心识等变化无常的精神现象,也不是你所应拥有,应当疾速地断除对它的贪着。能把色、受、想、行、识等五蕴断除后,因为正确佛法义理的增益,便能除去无明长夜的不安,获得永远的安乐。」

  当时,那位比丘听闻佛陀说法后,心里非常欢喜,向佛陀礼敬后就退下了。他独自处在一个僻静的地方,专心精进地修习佛法,不放逸懈怠。专心精进修习佛法,不放逸懈怠后,他思惟着:一个信佛的善男子之所以要出家,剃除须发,身穿法服,正信佛法,以俗家为非究竟归处,而出家学道,……乃至自己知道此生是最后身,不再流转于生死轮回中了。﹂

  当时,那位比丘即证成阿罗汉,心中获得自在解脱。

  第十七经注释:

  1、偏袒右肩:原为古代印度表示尊敬之礼法,佛教沿用之。即将袈裟披在左肩上,袒露出右肩。如此穿著便于工作,故偏袒右肩为表示期待长辈下令服事,亦为奉侍长者之礼仪。

  2、合掌:表示恭敬,一心服从。

  3、非汝所应之法:指色、受、想、行、识等五蕴不是我们所有的。但凡夫都认为五蕴是我们的。

  4、宜速断除:﹁汉译南传大藏经﹂相对经文此处作﹁应断欲﹂。

  5、以义饶益:以,因。义,指正确的佛法义理。饶益,增益、利益的意思。因断非法非义,故于正义增长。

  6、长夜安乐:长夜,指累世的无明。本句意谓除去无明长夜的不安,而获得永久的安乐。

  十八、本经叙说五蕴非我所有,亦非余人所有,宜速断除,才能获得安乐。本经经文与前经同,译文省略。

  十九、本经叙说对五蕴的贪着,是烦恼系缚的根源,宜速断除,方可获得安乐。本经与第十七经经文大多相同,所差异处是世尊在此宣说「结所系法宜速除断」,译文从略。

  第十九经注释:

  1色是结所系法:色,指物质现象。结,系缚的意思,是烦恼的别名,因烦恼能系缚身心,不能解脱,结成苦果,永沦生死,故称为结。本句意谓「物质现象,是爱结所依住处。」

  二十、本经表示有一部经名为「深经」,和前经有相同说法。(印顺导师依经论认为「深经」应作「染经」)。

  廿一、本经叙说对于五蕴应不动摇,才不会被魔王所缚,获得解脱。

  我听到这样的说法:

  有一个时候,佛陀住在舍卫国的祇树给孤独园里。

  那时,有一个比丘从座位起立,向佛陀行礼,禀告佛陀说:「世尊啊!请您为我简略地解说佛法的要义,我听闻佛法后,将独自在一个僻静之处,专心思惟法义,不放逸懈怠。不放逸懈怠后,这样思惟:一个信佛的善男子之所以要正信佛法,以俗家为非究竟归处(或不执着于家),而出家学道,……乃至自己知道此生是最后身,不再流转于生死轮回之中。」

  那时,世尊告诉那位比丘说:「问得好啊!问得真好!你今天这样问说:『慈悲的世尊啊!请为我简略解说佛法的要义,我听闻说法后,将独自在一僻静的处所,专心思惟法义,不放逸懈怠。……乃至自己知道此生是最后身,不再流转于生死轮回之中。』吗?」

  比丘禀告佛陀说:「是的,世尊!」

  佛陀告诉比丘说:「仔细听啊!仔细听啊!要好好地思考,我将为你说法。比丘啊!一个人要是不能安住于正法时,便会到处追求执取,那就会被魔王波旬所束缚了。若不到处追求执取,那么就能从魔王波旬的束缚中,获得自在解脱了。」

  比丘禀告佛陀说:「知道了,世尊!知道了,善逝!」

  佛陀告诉比丘说:「你如何在我简略解说佛法中,深广地去了解其中的法义呢?」

  比丘禀告佛陀说:「世尊啊!对于物质现象,向它追求执取时,就会被魔王波旬所束缚了;如果能安住于正法,不去追求执取的话,就能从魔王波旬的束缚中,获得自在解脱了。同样地,对于感受、想象、意志行为、心识等精神现象的追求执取,就会被魔王波旬所束缚;如果能安住于正法,不去追求执取的话,就能从魔王波旬的束缚中,获得自在解脱。所以,我从世尊您简略地解说佛法中,深广地去了解其中的法义。」

  佛陀告诉比丘说:「答得好啊!答得真好!你能从我简略地解说佛法中,深广地去了解其中的法义。为什么呢?因为对于物质现象,如果向其追求执取时,就会被魔王波旬所束缚了;如果能安住于正法,不去追求执取的话,就能从魔王波旬的束缚中,获得自在解脱了。同样地,对于感受、想象、意志行为、心识等精神现象追求执取时,就会被魔王波旬所束缚了;如果能安住于正法,不去追求执取的话,就能从魔王波旬的束缚中,获得自在解脱了。」……乃至自己知道此生是最后身,不再流转于生死轮回中,心灵获得自在解脱,成为阿罗汉。

  第廿一经注释:

  1动摇时,则为魔所缚:动摇,指心不能安住于正法,到处追求,执取五蕴之意。魔,指魔王,名波旬,为欲界第六天天主,经常企图扰乱佛及诸弟子。

  2若不动,则解脱波旬:不动,言心安住于正法,不逐求执取五蕴之意。解脱波旬,言自魔王波旬束缚中获得自在解脱。

  廿二、本经叙说佛陀回答弟子劫波所问,言宜正观五蕴无常,断除对它的贪欲,才能获得完善的解脱。

  我听到这样的说法:

  有一个时候,佛陀住在舍卫国的祇树给孤独园里。

  那时,有一个名叫劫波的比丘来到佛陀住处,顶礼佛足后,退坐一边,向佛陀禀告说:「就像世尊您所说的,比丘的心灵要获得完善的解脱。世尊啊!比丘的心灵要如何才能获得完善的解脱呢?」

  那时,世尊告诉劫波说:「问得好啊!问得真好!你能向如来问说如何使心灵获得完善的解脱。真好啊!劫波!仔细听啊!仔细听啊!要好好地去思虑这件事情,我将为你解说。劫波啊!应当去观察了知所有的一切物质现象,无论是过去、未来或现在,无论是在内或在外,无论是粗糙或细致,无论是美好或丑恶,无论是远处或近处,那一切物质现象都是随缘生灭,变化无常的。正确地去观察这种无常的现象后,那么对于一切物质现象的爱欲就能消除。对一切物质现象的爱欲消除后,心灵便能获得完善的解脱了。同样地,要去观察感受、想象、意志行为、心识等精神现象,无论是过去、未来或现在,无论是在内或在外,无论是粗糙或细致,无论是美好或丑恶,无论是远处或近处,那一切精神现象都是随缘生灭,变化无常的。正确地去观察这种无常的现象后,那么对于一切精神现象的爱欲就能消除了。对于一切精神现象的爱欲消除后,我说他的心已获得完善的解脱了。劫波啊!比丘的心灵能这样地获得完善的解脱的话,如来就说他的心灵已获得完善的解脱了。为什么呢?因为他对五蕴的爱欲已断除的缘故。对五蕴的爱欲能断除的话,如来就说他的心灵已获得完善的解脱了。」

  当时,劫波比丘听闻佛陀说法后,心中非常欢喜,向佛陀礼敬后便退下。

  那时,劫波比丘接受佛陀的教示后,独自找一个僻静的处所,专心思惟法义,不放逸懈怠。……乃至自己知道此生是最后身,不再流转于生死轮回中,内心获得完善解脱,证成阿罗汉。

  第廿二经注释:

  1、劫波:是比丘名。

  2、头面礼足:头面低垂,顶到佛足,表示最恭敬之意。

  3、善解脱:言获得完善的解脱。

  4、如来:佛十号之一,因佛乘真如之道,来成正觉,来三界垂化,故名。

  5、**:「若过去、若未来……若远、若近」:此为五蕴存在的各种现象,非唯色蕴而已,约略来说:一、过去、未来、现在||是依时间而画分。二、内、外||在众......

  杂阿含经卷第一

  一、本经叙述一切五蕴现象,皆随缘生灭,变化无常,宜做如是正观,才能获得解脱。

  我听到这样的说法:

  有一个时候,佛陀住在舍卫国的祇树给孤独园里。

  那时,世尊告诉众比丘说:「应当以正慧观察物质现象,都是随缘生灭,变化无常,能如此地去观察,才是正确的观察。对物质现象能作正确的观察,就会对它产生厌离心;对它产生厌离心,那么对它的喜爱贪欲便可消除净尽;喜爱贪欲消除净

  尽了,我说他的心已获得了解脱。

  同样地,要以正慧观察我们的感受、想象、意志行为、心识等精神现象,也是随缘生灭,变化无常,这样地观察,才是正确的观察。对此精神现象能作正确的观察,就会对它产生厌离;对它产生厌离,那么对它的喜爱贪欲便可消除净尽;喜爱贪欲消除净尽了,我说他的心已获得了解脱。

  就像这样,比丘啊!一个心灵已获得解脱的人,若想自己作证,就能自己作证||我再生的因素已灭尽,清净的梵行已建立,所应做的事已做好,自己知道此生是最后身,不再流转于生死轮回中了。就像观察五蕴是无常的经文一样,这五蕴是苦、是空、非我等经文,也都是说要如此去作观察。」

  当时,众比丘听闻佛陀的说法,满心欢喜,都愿遵奉修行。

  第一经注释:

  1   1 ﹑五阴:为「五蕴」的旧译,阴是障蔽的意思,能阴覆真如法性,起诸烦恼。蕴是积集的意思,五蕴就是色蕴、受蕴、想蕴、行蕴、识蕴。此五蕴中,色蕴属于物质;受、想、行、识四蕴属于精神,此五蕴乃是构成人身的五种要素。

  2   2 ﹑如是我闻:诸经经首均有此语,印度重视闻持,而以此语作为信凭,这句话表示此经为结集者亲自听闻。

  3   3 ﹑舍卫国:舍卫,地名,为古印度憍萨罗国的都城,华译为好名闻,因其国中政教善良」

  「就像这样,罗睺罗啊!比丘要这样地去认知,这样地去观察。能够这样地去认知、这样地去观察的话,那么对于这个有意识的身体及外境的一切事物,便不会有我见、我所见、我慢、结使、系缚的烦恼了。」

  「罗睺罗啊!比丘如能像这样地去观察这个有意识的身体及外境一切事物,而不会有我见、我所见、我慢、结使、系缚烦恼的话,那么这位比丘便可说是已断除了一切爱欲,转去束缚身心的一切烦恼,获得正确的觉证,从这最后一次受生死苦的身体中得到究竟解脱。」

  那时,罗睺罗听闻佛陀的说法,满心欢喜,愿遵奉修行。

  第二三经注释:

  1、王舍城:古印度摩竭陀国都城名。

  2、迦兰陀竹园:一说为迦兰陀长者所奉,为印度最早的僧园,又名竹林精舍;一说为频婆沙罗王所奉。

  3、罗睺罗:亦称罗云,为佛陀的嫡子,出家而为其弟子。在弟子中为不毁禁戒、诵读不懈比丘。十大弟子中为密行第一。

  4、「世尊!云何知、云何见我此识身及外境界一切相……」:汉译南传大藏经相对经文此处作「大德!如何知、观者,于此有识之身及外之一切相,得灭我慢、我所慢、慢随眠耶?」巴利英译本此处作:‘ How,lord,should one know,how should one see,so that in this body,together with its consciousness,and likewise in all external objects,he has no more idea of “ I ” and “ mine ”, no more leanings to conceit ?‘ 英译与汉译南传经意相当。句中「识身」,据佛光大辞典解说有二义:一、指具有精神作用之身体,即身与心。本事经卷五﹙大正一七册‧六八六页上﹚:「由此定故,于有识身,即外一切所缘相中,﹙中略﹚善伏善断。」二、指认识作用之种类。身,集、种类之意。杂阿含经卷十二﹙大正二册八五页上﹚:「云何为识?谓六识身。眼识身、耳识身、﹙中略﹚意识身。」由引例来看,此识身应指身心而言。

  5、无有我:我,是主宰的意思。佛教说我们通常所执着的我是假我,因为这个我是由五蕴假和合而成,离开了五蕴,根本就没有我的存在,故说无有我。

  6、我所见:即见外境一切诸相为我所有。

  7、我慢、使、系着:我慢,自高自大,侮慢他人。使,烦恼的别名,即随眠,是潜伏的烦恼种子。系着,也是烦恼的别名。

  8、非我、不异我、不相在:即无我、无我所、五蕴不在我中、我不在五蕴中。

  9、平等慧:即平等性智,是如来四智之一,是转第七识(末那识)的我见,证自他平等的道理所得到的智慧。

  10、诸结:即束缚身心的各种烦恼。

  11、无间等:无间等,又译作「现观」,有领会、理解、觉证、证悟的意思。

  12、究竟苦边:苦边,即苦际,苦报的终点,亦即最后一次受生死的身体。此句言从这最后一次受生死苦的身体中得到究竟解脱。

  二四、本经与前经(二三)大意相同,经文亦雷同,但主客有异,译文从略。

  第二四经注释:

  1世尊为法主:世尊证悟佛法,并传布佛法,故称世尊为法主。法主,犹言大法王、大师。

  2为导:言世尊智德圆满,能引导众生,脱离苦海。

  3为覆:言世尊能以智德慈悲荫覆(护)众人,使无祸患。

  4唯然,受教︰唯然,应允之词,犹言「是的」、「好的」。受教,言愿接受世尊的教导。

  5超越疑心:即不生犹豫不定之心。

  6远离诸相:诸相,以偏执而生出的各种事物的形相。

  7寂静解脱:脱离一切烦恼叫寂;杜绝一切苦患叫静,寂静即涅槃的道理。此句言「达到涅槃寂静,获得自在解脱。」

  二五、本经叙说多闻说之义为闻说五蕴是「生厌、离欲、灭尽、寂静」法,才是多闻。

  我听到这样的说法:

  有一个时候,佛陀住在舍卫国的祇树给孤独园里。

  那时,有一个比丘来到佛陀住处,向佛陀行礼后,退坐一边,禀告佛陀说:「就如世尊您所说的多闻,要怎样才叫多闻呢?」

  佛陀告诉比丘说:「问得好啊!问得真好!你现在是问我多闻的义理吗?」

  比丘禀告佛陀说:「是的,世尊!」

  佛陀告诉比丘说:「要仔细听啊!好好地思考!我将为你解说。比丘啊!应该知道,如果听闻到物质现象的时候,说是要对它厌嫌,远离贪欲,要把它灭尽,使它寂静不生,这就叫多闻了;同样地,听闻到感受、想象、意志行为、心识等精神现象时,说是要对它厌嫌,远离贪欲,要把它灭尽,使它寂静不生,这就叫多闻。比丘啊!这就是如来所说的多闻。」

  当时,那位比丘听闻佛陀的说法,欢喜雀跃,向佛陀行礼后离去。

  二六、本经叙说若人能于五蕴说「生厌、离欲、灭尽、寂静」法,则得被称为法师。本经经文与前经雷同,译文从略。

  二七、本经叙说观五蕴苦、无常,而趋向厌离、离欲、灭尽,才是向法顺法。

  我听到这样的说法:

  有一个时候,佛陀住在舍卫国的祇树给孤独园里。

  那时,有一位比丘来到佛陀住处,向佛陀顶礼后,退坐一边,向佛陀禀告说:「就像世尊您所说的法次法向,如何叫法次法向呢?」

  佛陀告诉比丘说:「问得好啊!问得真好!你现在想知道什么是法次法向吗?」

  比丘禀告佛陀说:「是的,世尊!」

  佛陀告诉比丘说:「要仔细听啊!好好地思考!我将为你解说。比丘啊!对这物质现象,要趋向厌嫌,远离贪欲,把它灭尽,这就是法次法向了;同样地,对于感受、想象、意志行为、心识等精神现象,也要趋向厌嫌,远离贪欲,把它灭尽,这就是法次法向了。」

  当时,那位比丘听闻佛陀说法后,欢喜雀跃,向佛陀行礼后离去。

  第二七经注释:

  1法次:即法的次第,如十二因缘法有先后秩序,其他诸法也有次有第,是名法次。

  2法向:法的趋向,指对向涅槃法。

  二八、本经叙说若能于五蕴生厌、离欲、灭尽,便能于现世今生中,获得寂静解脱。本经经文与前经雷同,译文从略。

  第二八经注释:

  1得见法涅槃:见,音现,同现字。现法:指现世今生。此句言得于现世今生中,获得寂静解脱。

  2不起诸漏:漏,烦恼的别名,含有漏泄和漏落二义。贪瞋等烦恼,日夜由六根门头漏泄流注而不止,所以叫做漏;又烦恼能使人漏落于三恶道之中,所以也叫做漏。一切有烦恼之法就叫有漏法,无烦恼之法就叫做无漏法。不起诸漏,即不起各种烦恼。

  二九、本经叙说能于五蕴说厌、离欲、灭尽方为说法师,经文与第二六经相当,与二七、二八亦雷同。可互为参考,译文从略。

  三○、本经叙说尊者舍利佛答输屡那问言,谓五蕴无常、变易、不安稳,应对其厌离,方可获得解脱。

  我听到这样的说法:

  有一个时候,佛陀住在王舍城的迦兰陀竹园里。

  那时,尊者舍利弗住在耆阇崛山中。

  当时,有一个长者子名叫输屡那,日日四处游行修学。

  有一天,他来到耆阇崛山中,拜见尊者舍利弗,嘘寒问暖后,退坐一边,告诉舍利弗说:「有些沙门、婆罗门对这无常、变易、不安稳的物质现象说:我胜他,我与他相等、我劣于他。为什么沙门、婆罗门会有这样的分别想法,而不能察见它的真实情况呢?有些沙门、婆罗门对这无常、变易、不安稳的感受、想象、意志行为、心识等精神现象说:我胜他、我与他相等、我劣于他。为什么沙门、婆罗门会有如此分别的想法,而不能察见真实情况呢?」

  (尊者舍利弗)答说:「如果沙门、婆罗门对这无常、变易、不安稳的物质现象说:我胜他、我与他相等、我劣于他。到底他们是如何思量计度而不能察见真实情况的呢?对这无常、变易、不安稳的感受、想象、意志行为、心识等精神现象也说:我胜他、我与他相等、我劣于他。到底他们是如何思量计度而不见真实情况的呢?输屡那啊!你的意见怎样呢?物质现象是常住不变,还是变化无常呢?」

  (输屡那)答说:「是变化无常。」

  (尊者舍利弗)说:「输屡那啊!如果是变化无常,你认为这是痛苦的么?」

  (输屡那)答说:「是痛苦。」

  (尊者舍利弗)说:「输屡那啊!如果是无常、痛苦,是变易之法的话,你的意见怎样?圣弟子还可在这当中察见物质现象是我、我所有、我在物质现象中、或物质现象在我之中么?」

  (输屡那)答说:「不可。」

  (尊者舍利弗)说:「输屡那啊!你意见怎样呢?对于感受、想象、意志行为、心识等精神现象,你认为是常住不变,还是变易无常呢?」

  (输屡那)答说:「是无常。」

  (尊者舍利弗)说:「如果是变化无常,你认为这是痛苦的么?」

  (输屡那)答说:「是痛苦。」

  (尊者舍利弗)说:「输屡那啊!心识等精神现象如果是变化无常、痛苦的,是一种变易法的话,你意见怎样呢?圣弟子还可在此当中察见这些精神现象是我、我所有、我在这些精神现象中、或这些精神现象在我之中么?」

  (输屡那)答说:「不可。」

  (尊者舍利弗)说:「输屡那啊!应当要知道这物质现象,无论是过去、未来或现在,无论在内或在外,无论粗糙或细致,无论美好或丑恶,无论远处或近处,那一切物质现象都不是我,非我所有,我不在物质现象中,物质现象也不在我之中,这就叫正确的了知事物的实相。就像这样,对于感受、想象、意志行为、心识辨别等精神现象,无论过去、未来或现在,无论在内或在外,无论粗糙或细致,无论美好或丑恶,无论远处或近处,那一切精神现象都不是我,也不是我所有,我不在精神现象中,精神现象也不在我之中,这就叫正确的了知事物的实相。输屡那啊!就像这样,对于色、受、想、行、识等五蕴便可产生厌嫌,远离对它的贪欲,获得自在解脱,解脱知见:我再生的因素已灭尽,清净的梵行已建立,所应做的事已做好,自己知道此生是最后身,不再流转于生死轮回中了。」

  当时舍利弗说完这段经文后,长者子输屡那便远离了烦恼的尘垢,获得清净的法眼。那时,长者子输屡那亲自见法得法,不由他人教说,于正法中得无所畏惧。他从座位上起立,袒露右肩,右膝着地合掌,恭敬地禀告舍利弗说:「我今天已经觉悟,从今天起,我要皈依佛、皈依法、皈依僧,做一名在家居士。我从今日以后,直到生命最后的一刻,愿以清净之心皈依佛、法、僧三宝。」

  当时,长者子输屡那听闻舍利弗说法后,欢喜雀跃,向舍利弗行礼后离去。

  第三十经注释:

  1、舍利弗:古印度摩竭陀国王舍城人,属婆罗门种姓。是佛陀十大弟子之一,释尊会中上首,以智慧第一而闻名。

  2、耆阇崛山:在中印度摩竭陀国王舍城之东北,是释尊说法之地。

  3、输屡那:长者子,善弹琴,即二十亿耳比丘。佛在世时证阿罗汉果,足下毛长二寸,足不踏地,为弟子中精进第一。

  4、诣:拜见、拜访。

  5、问讯起居:犹言嘘寒问暖。

  6、不安隐:隐,即稳字。

  7、何所计:计,以妄念而推度道理,常曰计度,即以意识之作用,思量分别种种事物。何所计,言如何去思量计度。

  8、法眼:能够彻见真理的智慧。

  9、优婆塞:指亲近皈依三宝,接受五戒的在家男居士。亦通称一切在家的佛教男众信徒。

  卅一、本经叙说于五蕴的生起、息灭,息灭的方法,宜如实知道,才能获得自在解脱。

  我听到这样的说法:

  有一个时候,佛陀住在王舍城的迦兰陀竹园里。

  那时,舍利弗尊者住在耆阇崛山中。

  当时,有一个长者的儿子名叫输屡那,日日四处游方修学,有一天,他来到耆阇崛山中舍利弗住处,向舍利弗顶礼后,退坐一边。

  那时舍利弗对输屡那说:「如果沙门、婆罗门对于物质现象不能如实知道,对于物质现象的集起不能如实知道,对于物质现象的息灭不能如实知道,对于物质现象息灭的方法也不能如实知道的话,输屡那啊!当知这一位沙门、婆罗门便不能断除对物质现象的贪着了。同样地,如果沙门、婆罗门对于感受、想象、意志行为、心识等精神现象不能如实地知道,对这精神现象的集起不能如实知道,对这精神现象的息灭不能如实知道,对这精神现象息灭的方法也不能如实知道的话,那么便不能断除对这些精神现象的贪着了。」

  (舍利弗)又说:「输屡那啊!如果沙门、婆罗门对于物质现象能够如实地知道,对物质现象的集起如实知道,对物质现象的息灭如实知道,对物质现象息灭的方法也如实知道的话,输屡那啊!当知这位沙门、婆罗门就能断除对于物质现象的贪着了。同样地,输屡那啊!如果沙门、婆罗门对于感受、想象、意志行为、心识等精神现象能够如实地知道,对这精神现象的集起如实地知道,对这精神现象的息灭如实地知道,对这精神现象息灭的方法也如实知道的话,输屡那啊!当知这位沙门、婆罗门就能断除对这些精神现象的贪着了。」

  (舍利弗)说:「输屡那啊!你意见怎样呢?物质现象是常住不变,还是变化无常的呢?」

  (输屡那)答说:「是变化无常。」

  (舍利弗)又问:「如果物质现象是变化无常的话,那应是痛苦的么?」

  (输屡那)答说:「是痛苦。」

  (舍利弗)说:「如果物质现象是变化无常、痛苦的,这是一种变易法,那么圣弟子可于当中察见这物质现象是我、我所有、我在物质现象之中、或物质现象在我之中的情况么?」

  (输屡那)答说:「不可。」

  (舍利弗)说:「输屡那啊!就像这样,感受、想象、意志行为、心识等精神现象,是常住不变,还是变化无常呢?」

  (输屡那)答说:「是变化无常。」

  (舍利弗)又问:「如果是变化无常,那应是痛苦的么?」

  (输屡那)答说:「是痛苦。」

  (舍利弗)又问:「如果心识等精神现象是变化无常、痛苦的,这是一种变易法,那么圣弟子可于当中察见这些精神现象是我、我所有、我在这些精神现象之中、或这些精神现象在我之中的情况么?」

  (输屡那)答说:「不可。」

  (舍利弗)说:「输屡那啊!当知这物质现象,无论是过去、未来或现在,无论在内或在外,无论粗糙或细致,无论美好或丑恶,无论远处或近处,这一切物质现象都不是我,非我所有,我不在物质现象中,物质现象也不在我之中,这样就叫正确如实的察知。输屡那啊!圣弟子对于这些物质现象能产生厌弃心,远离对它的贪欲,获得自在解脱,那么就能解脱生、老、病、死、忧、悲、恼苦的系缚了。」

  (舍利弗)说:「同样地,感受、想象、意志行为、心识等精神现象,无论是过去、未来或现在,无论在内或在外,无论粗糙或细致,无论美好或丑恶,无论远处或近处,那一切精神现象都不是我,非我所有,我不在精神现象中,精神现象也不在我之中,这就叫正确如实的察知。输屡那啊!圣弟子对于这些精神现象能产生厌弃心,远离对它的贪欲,获得自在解脱,那么就能解脱生、老、病、死、忧、悲、恼苦的系缚了。」

  当时,输屡那听闻舍利弗的说法后,欢喜雀跃,向舍利弗行礼后离去。

  第三一经注释:

  1、色集:色,指物质现象。集,是集起的意思。色集,指物质现象的产生。

  2、色灭:指物质现象的灭除。

  3、色灭道迹:指物质现象灭除的方法。

  4、不如实知故:此「故」字,根据前后文意,及南传巴利本相对经文应作「者」字,文意较顺。本经余三「故」字,皆亦应改为「者」字。

  卅二、本经叙说对于五蕴的生起、息灭、爱悦、祸患、出离,应如实知道;且应了知五蕴无常、痛苦,对它不贪着,才能获得解脱。

  我听到这样的说法:

  有一个时候,佛陀住在王舍城的迦兰陀竹园里。那时,舍利弗尊者住在耆阇崛山中。

  当时,有一个长者的儿子名叫输屡那,日日四处游行修学。有一天,来到了耆阇崛山中拜访舍利弗,向他顶礼后,退坐一边。

  那时,舍利弗告诉输屡那说:「如果沙门、婆罗门对于物质现象不能如实的察知,对物质现象的集起不能如实察知,对物质现象的息灭不能如实察知,对物质现象的爱乐不能如实察知,由物质现象所产生的祸患不能如实察知,自物质现象中出离也不能如实察知的话,便不能超越一切物质现象的系缚了。如果沙门、婆罗门对于感受、想象、意志行为、心识等精神现象,不能如实地察知,对这精神现象的集起不能如实察知,这精神现象的息灭不能如实地察知,对这精神现象的爱乐不能如实察知,由这精神现象产生的祸患不能如实察知,自这精神现象中出离也不能如实察知的话,这位沙门、婆罗门便不能超越这些精神现象的系缚了。

  如果沙门、婆罗门对这物质现象、物质现象的集起、物质现象的息灭、对物质现象的爱乐、物质现象所产生的祸患、出离物质现象等情况都能如实知道,那么这位沙门、婆罗门就能超越物质现象的系缚。如果沙门、婆罗门对于感受、想象、意志行为、心识等精神现象,乃至这精神现象的集起、精神现象的息灭、对精神现象的爱乐、由精神现象造成的祸害、自精神现象中出离等情况也都能如实知道,那么这位沙门、婆罗门就能超越这些精神现象的系缚了。」

  (舍利弗)问说:「输屡那啊!你意见怎样呢?物质现象是常住不变?还是变化无常的呢?」

  (输屡那)答说:「是变化无常。」

  (舍利弗)说:「既是变化无常的话,应是痛苦的么?」

  (输屡那)答说:「是痛苦。」

  (舍利弗)说:「输屡那啊!如果物质现象是变化无常、痛苦的,是一种变易法的话,那么圣弟子可于当中察见这物质现象是我、我所有、我在物质现象之中、或物质现象在我之中的情况么?」

  (输屡那)答说:「不可。」

  (舍利弗)说:「输屡那啊!你意见怎样呢?像这感受、想象、意志行为、心识等精神现象,是常住不变,还是变化无常呢?」

  (输屡那)答说:「是变化无常。」

  (舍利弗)问说:「如果是变化无常的话,应是痛苦的么?」

  (输屡那)答说:「是痛苦。」

  (舍利弗)说:「输屡那啊!如果心识等精神现象是变化无常、痛苦的,是一种变易法的话,那么圣弟子可于当中察见这些精神现象是我、我所有、我在这些精神现象之中、或这些精神现象在我之中的情况么?」

  (输屡那)答说:「不可。」

  (舍利弗)说:「输屡那啊!当知物质现象,无论是过去、未来或现在,无论在内或在外,无论粗糙或细致,无论美好或丑恶,无论远处或近处,这一切物质现象都不是我,不是我所有,我不在物质现象中,物质现象也不在我之中,这就叫正确如实地知见。」

  (舍利弗)说:「输屡那啊!感受、想象、意志行为、心识等精神现象,无论过去、未来或现在,无论在内或在外,无论粗糙或细致,无论美好或丑恶,无论远处或近处,这一切精神现象都不是我,不是我所有,我不在这些精神现象中,这些精神现象也不在我之中,这就叫正确如实的知见。」

  (舍利弗)说:「输屡那啊!圣弟子对这令人贪着烦恼的五蕴应作正确的观察,那不是我,也不是我所有。能这样正确地去观察,对于世间的一切事物便不会有所摄取了;不摄取的话,就不会有所贪着;能无所贪着的话,自然便可到达涅槃寂静的境地:我再生的因素已灭尽,清净的梵行已建立,所应做的事已做好,自己知道此生是最后身,不再流转于生死轮回中了。」

  当时,长者的儿子输屡那听闻舍利弗说法后,欢喜雀跃,向他行礼后离去。

  第三二经注释:

  1、 不如实知故:本经文中之「故」字皆应作「者」,理由同三一经注释4。

  杂阿含经卷第一终

  要确实了知阿含成立的经过,当依佛典结集的次第研究。佛陀入灭后,第一夏季,在阿阇世王绝对保护下,五百阿罗汉会聚于王舍城七叶岩,以大迦叶为首,举行第一次结集。这时的法,即是经,依阿难诵出,律依优波离诵出。阿含经的渊源

  ,即导源于此时。律与经为同一渊源,故其取材诸多相同。佛灭百年顷,因东印度吠舍离比丘提倡新佛教,遭保守派反对,于吠舍离城,会集七百众,以耶舍为上首

  ,举行第二次结集,这次结集以讨论律为中心。佛灭后二百三十年顷,于波咤利弗城,依阿育王命,以目犍连帝须为上首,举行第三次结集,于是三藏教法始行完成

  。但这次结集,许多学者不以为然。总之,阿含经于第一次结集诵出,于第二结集以后,即纪元前三世纪前后,应为阿含经正式成立的时期。以文体长短,分为中部

  、长部、杂部、增一,总称为四阿含。就中以杂部、增部较为通俗,原始迹象,极为丰富。中部似经再整理,文句整齐,经名分类。但四部中互有重复,以长部卷数最少,仅二十二卷。

  初期佛教,所谓经典,就是「无字圣典」,只是口口传诵,根本没有文字记载

  。这个经典,到阿育王摩呬陀(mahinda),传入锡兰,约纪元前八年Vattag anani

  王时,始命比丘书写此经,「有字圣典」,初次出世。

  佛灭后的教团经第二次结集,即种了分裂的种子,在思想上分为保守派与进步派。后来保守派一心要保守佛陀原始言行迹象,便离开中天竺,到北天迦湿罗毗国

  ,以北方为根据,另组织教团。于地域上分中北二天,中天进步派称为大众部,以般若经为主。北天保守派称为上座部,以阿含为主。中北二天教团虽有分裂,但对阿含教义,深为信任,极为尊重。尤以中天大众部,特别重视增一阿含,分别说部重视长含,但两派对于宇宙万有的解释各有不同,北天上座部萨婆多部,即一切有部对于宇宙万有主张实有,故称为实有的思想。中天大众部对于宇宙万有,或分析或破坏主张一切皆空,故称为空观思想。在教义上无形划分北天为实有主义,中天为空观主义。于是分道扬镳而向东南发展的大众部,渐渐开拓大乘佛教,向西北发展的上座部,依然拘泥于保守,被斥为小乘。到佛灭后六七百年间,进步派大众系龙树、提婆师弟出世。龙树出身于南方,出家后曾到北方雪山修学,眼见中北各趋极端均非佛教之福。故龙树贯彻南北空有的思想,综合大小乘的精华,倡导真空的大乘的中道教。保守派北天上座部系,佛灭后九百年间,无着、世亲兄弟出世,倡导幻有的大乘教。但空有的立论,都依于诸法缘起义。以一切法假因托缘而有,空无自性,无自性故说为真空。一切法虽假托众缘而有,无遍计我性,但事象宛然存在,故说为似有。故空有辩论的方法虽不同,但同立论于缘起义。而空、缘起、中道本为阿含的深义。故空有二派,虽说是受传统保守与进步思想的影响,实同受北方阿含教义的引导。立足于缘起性空的龙树,深入阿含,龙树中论所引证佛经,都出于阿含。龙树发挥实相义说一切皆空,为阿含的根本义。立足于缘起幻有的无着

  、世亲,不消说出身于阿含的根据地;世亲的思想,根本发源于阿含,俱舍论所依的经,就是阿含。是故印度中观瑜伽两系大乘教思想,可说都与阿含有深刻的渊源

  ,阿含经中虽没有大乘菩萨,若大智文殊菩萨,或大悲观世音菩萨参加教团,但阿含充满了大乘思想,可说为大乘思想的渊源,或为通于大乘共依的根本经典。

  二、     阿含之内容

  阿含虽为非大乘的小乘教,要是以忠实比较佛陀说法的行动,当要研究阿含圣典。在这里头可搜集后来大小乘思想,特别大乘思想生起重要的依据。在思想发展上虽不及大乘思想丰富,但大乘教的空、缘起、中道以及大乘所用的术语:若三十七道品、三增上学、四摄事等,都预见于阿含经中。龙树的空,无着的有,显明的都受了阿含深刻的影响,尤以龙树为甚。是故阿含不宜受非大乘或小乘的拘束。阿含内容所摄极为广泛,绝不是限于小乘局部的思想,是一切大乘思想的渊源,尤其对于空、缘起、中道及一般的思想,都有深刻的发挥。

  (一)无常即空  「色为无常,无常者即是苦,苦者是无我,无我者即是空,空者非有非不有,亦复无我,如是智者所觉知」(增含二四,一一)。无常、苦、空、无我,原是阿含根本的思想。因为无常的常性既不可得,故说为无我。无我是我性的不可得,故无常无我都是空的异名。「此色无常,受想行识是无常,色是苦,受想行识是苦,色是无我,受想行识是无我」(杂含三,一四)。阿含的无常、苦、空、无我说,不是就外境说,乃依有情自身说。若无常苦者,是变易法(杂含一,六)。变易法即是无常的异名。譬如说一个茶杯是无常则可,说是苦则不可,因为茶杯根本没有知觉领受的作用,无所谓苦不苦。是故说苦必须于有情自身起了老、病、死的变化,才能说是苦。是故阿含无常、苦、空、无我,是根据佛的慧观说无常即是空。「若因,若缘,而生灭者,彼因彼缘皆悉无常,彼所生识,云何有常,无常者,是有为行,从缘起是生法、灭法、欲法、所知法,是名圣法印知清净」(杂含三,一七),这就是因缘而显无常,因无常而悟入空性,以彼因彼缘皆悉无常,故说为空。或依次第观空,或依缘起显空,都在以无常而显空义。

  「佛告阿难,我多行空……如是鹿子母堂,空无象马、牛羊、财物、谷米、奴婢;然有不空,唯有比丘众,是为阿难,若此中无者,以此故我见是空。若此有余者,我见真实有。阿难,是谓行真实空不颠倒也」(中含小空经)。这是释尊用善巧演绎空有义。所谓空,是空的财物知见,故说「若此中无者,以此故我见是空」

  。所谓不空,就是空去知见所显的有,故说:若此有余者,「我见真实有」。要能体验空有的真义,才能达到「行真实空不颠倒也」。释尊唯恐众生不了解这个初步次第观法悟入空有的真义,故又进一步的演绎说:「阿难,比丘若欲多行空,彼比丘莫念村想,莫念人想,当数念一无事想,彼如是知空于村想,空于人想,然有不空一无事想……乃至漏尽无漏,无为心解脱,真实空不颠倒」(小空经)。这是次第观空法。初于人空、物空,而有不空唯一无事想,这个不空无事想,心仍有所着

  ,故要层层进步空于村想,空于人想,空于无事想,空于无量空处想……空于无量识处想……空于无所有处想……空于无想心定。乃至本所行,本所思,不乐彼,不求彼,不住此,不住彼,心无所着,漏尽无漏,无为心解脱,达到真实空不颠倒。这是初步观空法。中含大空经,更从内空发展到外空,内外空,或依空三昧观想,达到「我得空,能起无相,无作,无所有离慢知见,是则善说」(杂含三,一六)

  。这都是依次第观想所显的心空。故能无所得,无所作,于一切外境不起所着,所得,离诸戏论,故说为空。但这个空只是观想所成的空,所缘的空;不是真正法空

  。真正的法空,要依缘起而显其本性空。即缘起而知空,才是一切法的真空胜义。

  (二)缘起即空  缘起为阿含的深义。「我今当说第一空法,云何第一空法,若缘起时则起,亦不见来处,灭时则灭,亦不见灭处」(增含一,三○);这就是说若于缘起中见来处去处,仍能悟入空性。「若过去若未来……若远,若近,彼一切非我,非异我,不相在,是名正慧」(杂含六,三四);这是依缘起所显不来不去非一非异的空义。是故要了知空义,必要了解缘起,不能了解缘起的意义,即不能理解真空胜义,「此有故彼有,此生故彼生」,即是显诸法生起,必假托「缘此而彼起」的因缘相依的关系。但这个因缘相依所生诸法,都是空无自性。「色无常,若因,若缘,生诸色者,彼亦无常,无常因,无常缘,所生诸色,云何有常」(杂含一,六);这就是依因缘所生法,明确地是无常。无常因,无常缘所生无常(法)即是空。佛告三弥离提:「眼空,常恒不变易法空,我所空,所以然者,此性自尔」(杂含九,四六)。佛说得更明白,眼等诸行,若因,若缘所生色,若苦,若乐,不苦不乐,都是无常,都是空。为什么要说他是空,是「此性自尔」。并不是佛的发明,也非是上帝所作,故佛说:「非我所作,亦非余人作,如来出世,及未出世

  ,法界常住」(杂含一二,六八)。这是把缘起性视为常住,不生不灭所显诸法的理性,自性空,故「因缘所生法,我说即是空」。依因缘所生法,都是生灭的,依缘起和合所显的本有性,都是无常无我的,不生不灭、不来不去、不一不异的空寂性,所以说为无常、无我、即是空。这个空,即缘起而显空,或缘起即空,非缘起以外而有空,或空以外而有缘起。故曰「法住法空,法如法尔,法不离如,法不异如」(杂含一二,六八)。这是依缘起性空显不生不灭、非一非异的空义。这个不生不灭的性空义。在声闻比丘中,也只有舍利弗、须菩提才能完全通达。舍利弗说

  :「我恒游空三昧」(增含四二,二二),须菩提证得无诤三昧为解空第一。像厌世苦行的大迦叶,只是拘泥生死事相上说明生灭无常,不能于缘起而知不生不灭的性空,即缘起而悟空,或于生灭中而知不生不灭的「此性自尔」胜义空。这个「此性自尔」的空义,即是阿含的空义。

  (三)中道义,世俗的知见,不是偏于有,就是偏于无,都是落于二边的知见,佛说中道缘起法,即是不落于二边,亦「即是离于二边,说于中道」。「乐受者是一边,苦受者是二边,不苦不乐是其中,有者是一边,集是二边,受是其中。」(杂含四三,四六)这就是说有说无,或苦或乐,都落于情识的二边知见,不是绝对的中道法。绝对的中道法,是不苦不乐,不依情识知见而以正智正见为出发点。是故释尊开示迦旃延说:「世人颠倒于二边,若有若无,世人取诸境界,心便计着。迦旃延,若不受、不取、不住、不计于我。此若生时生,灭时灭。迦旃延,于此不疑不惑,不问于他,而能自知,是名正见」(杂含十,五四)。「如实正知见,若世间有者,无有,是无离于二边,说于中道」。(杂含一二,六九)世间人总依颠倒知见说有说无。佛法依缘起见到「此有故彼有」、「此灭故彼灭」正见的中道义,故不落于二边。不惑于二边的正见,为佛法根本的思想,释尊初于鹿苑说四谛八正道,即以正智正见为领导,建立正智正见中道义,这个正见的中道义也只有迦旃延才能善于了达,绝不是一般声闻比丘所能了知,是故佛陀缘起、空、中道、本怀的教义,至少在声闻比丘中失去了普遍性。

  (四)阿含思想与当时一般宗教哲学诸思想有严格交涉的关系。特别对于非婆罗门教的六师思想的批判若长含沙门果经等,以及自我为中心的世界观、人生观思想的纠正若长含梵动经等,人生家庭社会伦理道德标准的确定若中含善生经等,神教迷信的破除若长含三明经等。在这些问题上都充分反映出,阿含是富有组织的论理学

  ,特别富有时代交涉的精神。故研究原始佛教书籍虽多,若阿毗达磨论,只是限于经文比句表面的解释,而没有深刻内容意义的价值。是故欲了解原始佛教,不仅限于佛教一部分经典,必须注意到当时与佛教有关系的一般宗教哲学文化思想的对照研究。阿含的意思涉及到佛陀时代前后一二百年间的印度宗教哲学的思想。是故研究阿含,不仅可窥见佛教根本思想,也可窥见印度当时所有宗教哲学思想的体系。

  (五)阿含虽被尊为根本佛教的经典,但从其内容思想体系说,显与佛灭二百年后部派思想相混合。要是想研究真的根本佛教思想,这于阿含研究取材方面,应有区别新旧思想的必要。就如佛预示百年后,阿育王及优婆▇多的事迹。这纯为上座部于佛灭后三百年前后所编纂以抬高自己的身价,不能视为根本佛教的迹象。但是要严格区别这个新旧思想的问题,仅依汉译阿含的内容,还不足以决定,尤其思想方面,以原始佛教的教理不是佛陀一代所完成的,佛陀仅止于一种暗示。必须追溯佛陀以前吠陀书、奥义书及佛陀以后部派的经典,始能探得佛陀思想的起源背景及教团组织的次第。初期佛教所用的术语,若三皈依、五戒、持斋、四谛、十二因缘一类的法门,显都与吠陀书(法经)、奥义书的思想有密切的渊源。

  (六)阿含不但在思想上涉及大小乘思想内容及导源的关系,且涉及佛教全体思想及历史的渊源。最显著的部份:一、释尊自说出家年月,说法的时代,「我年二十九

  ,出家求善道,须跋我成佛,今已五十年」(长含游行经)。二、释尊预示百年后,阿育王及优婆▓多的事迹。「于我灭度百年之后,此童子于巴连弗邑统领诸方,为转轮王,姓孔雀名阿育,正法治世。又复广布我舍利,当造八万四千法王之塔」(杂含二三,三二)。三、其余有关释尊、迦叶、阿难传承及与各国王的关系。这都为研究佛史重要的资料,于考证佛陀纪元问题上具有决定性的影响,至少在北传方面认为是如此。

  (七)阿含不独为佛教全体思想的渊源,且为研究印度宗教哲学及一般思想的依据

  。佛陀时代的婆罗门教,虽失去统治人心的功用,但一般国民宗教意识(神的思想

  )及生活习惯(祭祀神格,赞歌)仍然与婆罗门教育密切的关系,中含梵志十经,特别可以看出婆罗门教潜伏的势力。非婆罗门教六师,虽以自由思想为号召,然在思想上缺少了正觉的依据,趋于极端(参阅长含沙门果经)故不能统一民心。佛陀以新鲜正觉思想,觉范天下,救济人间,故能折伏当时诸种思想(六师)。是故不了解阿含不特不能了知空有的大乘教,并且不能了知一切经典根本思想的源流,甚至不了解整个佛法思想起源的背景,亦非过言。阿含为大小乘思想的根源,是故阿含有其独特性,不可拘泥于大小之间,日本佛教徒或称为「根本佛教」或称为「原始佛教」,这都有损于阿含独特性的价值。我以为阿含,就是阿含,不必再加上此形容词的名称,为了彰显阿含独特性的价值,故尊为「阿含佛教」。

  二、   阿含的思想与当时的思潮

  一、当时一般的思潮

  释尊的时代,不消说,即指西纪前五六世纪而言。这时的印度思潮,无论在文化思想上,或民族思想上,或政治趋势上,或宗教改革上,以及一般教学上,都立于划时代转向的阶级。在思想体系上,是新旧思想交替,新印度文化宗教哲学思想开始勃兴的时期。

  要详细的分析这时的思潮,至少要有数十种以上。然当时最显著思想的顷向,也不过三四种而已。

  (一)正统婆罗门教的思潮  奥义书兴起后,形式的婆罗门教虽渐趋衰落,然尚能以传统的精神对抗新兴自由派及革新派,以维持吠陀天启主义、婆罗门族至上主义

  、祭式万能主义,为教系的中心。

  (二)俗信的思潮  这不同于前者拘泥形式主义,对吠陀以来种种神格虽多崇敬信仰。然以梵天(Brahmadeva)、毗纽拿(Visnu) 、湿婆(Siva)三神为中心。然主要的,以期养成一神教的思潮,大叙事诗的中心思想,实是这种通俗运动的核心。

  (三)哲学的思潮  以梵书、奥义书为根据的哲学思想,特别奥义书理论发展所掀起的派别:初为数论瑜伽,后为六派哲学大部份思想,都起于此时。

  (四)非吠陀的思潮  非吠陀思想,即反对上面三种思潮,否认吠陀的权威。以自由独立的思想为标榜,即所谓六师异学及佛教为这一派的代表。

  当时非吠陀思想为适应时代思潮而起,反抗传统的婆罗门主义。这是西纪前六百年顷至四百年间印度思想界的总代表。反吠陀的思想,虽以自由觉悟人生为目的

  ,但其本身缺乏健全思想的体系,而趋于极端怀疑论断灭唯物的实在论,不特无益于人类反危害世道人心(详长含沙门果经)。古的婆罗门教思想,既失去人心的归趣,而新的思想又未能带来人类的光明。虽说为新鲜活泼的思想,实是极端混沌的思潮。在此人心极度不安,思想混乱的时候,以自觉觉天下的思潮开始导演,以综合婆罗门教与非婆罗门教思想而树起正觉思想体系者,这即是佛陀思想的起源。(

  西纪前五六○|四八○)佛陀的思想,无疑的属于非婆罗门佛系。但有时也采用婆罗门的特长,即如佛教的出家、持斋、四谛、轮回、解脱等术语,都导源于婆罗门教及奥义书。而以佛陀伟大智慧思想把它融会改造成为佛教的法门。佛陀无论于苦或乐,都以中道的立场,避免极端,实是当时崭新健全道德的思想。佛陀虽为当时崇高伟大人格觉悟者,但对古的思想││婆罗门教││或不彻底的思想││六师异学││一面用严格批评的能度,一面以伟大人格精神的感化,或接受他们的皈降,或改造他们的思想,互不相碍,同受王者所敬,这是佛陀伟大人格精神的感召。

  这时所有异学的派别,要依佛教史料说:最著名的就是六师外道,六师当时亦以摩竭陀国为中心,发挥其特长,因与佛陀居处相近,常与佛陀接触,阿含经中常常提到佛陀与六师辩论教义。今依长含沙门果经,略叙其思想派别于次:

  一、       富兰那迦叶(Purana Kasyapah )即所谓无因无缘论,为伦理怀疑论。

  对人生行为善恶的因果,存有怀疑的态度。说人生行为不能为绝对善恶的标准,在战场上以刀杀人,或于路旁惠施小利,都不能决断为善为恶?要究其心理动机为何

  ?因此不信因果。「若是以利剑脔割一切众生,以此由聚弥满世间,此非为恶。于恒水南脔割众生,亦无恶报,于恒水北岸施为大会施一切众,利人等利,亦无福报

  」(长含沙果经)。因此,说善恶因果都为偶然论。这是排斥善恶因果的断灭论。

  二、末伽梨拘舍罗(Makkhali Gosala)所谓生命派(Ajivika)的开祖。即人

  生行为或命运以自然运行为原则,不拘束于因果法则,虽经数百劫轮回亦能独得解脱,六师中除尼干子外此为最有力者。故曰:「无施无与无祭祀法亦无善恶无善报

  。无有今世,亦无后世,无父无母,无天无恶地,无众生世,无沙门婆罗门平等行者,亦无今世后世自身者」(长含沙门果经),这是纯粹邪见的命论。

  三、阿夷多翅舍婆罗(Ajita Kesakam balah) 这属于唯物论。这说人生依四大和合而成人,死四大分散,一切都空,为所灭者,在这里无父母沙门婆罗门。人在世间只有肉体,不须道德,故主张人生目的,要以快乐,排斥一切严肃伦理的观念,这即后世盛行的顺世派,为唯物快乐主义的大成者。

  四、浮陀迦旃延(Kakuda Katyanah) 这一派与唯物论相反,是主张物心不灭

  论。但是极端机械的,说人生依地、水、火、风、苦、乐、生命七种要素所成。依其集散离合,说有生死的现象。但人身虽有生死,然七要素自身是不灭的。即如以刀切物,仅能分散物体,而物的自身不灭。

  五、散惹耶毗罗梨子(Sanjaya Vairatiputrah) 这一派为一种诡辩论。即于现前论议上不易分判他的立论根据,就如问有沙门果乎?答曰:「此是如是,此事实,此异,此事非异非不异」,故称为诡辩。他说真理不是固定不变的,就如气氛一样,为一种不定论。在辩论上虽说如此,亦寓有哲理,舍利弗、目犍连二人未归佛前,即属此派。

  六、尼干子若提子(Nirgrantha Jnatiputrah)这是有名耆那的开祖,也是耆那教大成者。他与佛陀同时,其教势力与佛教在伯仲之间,其教理以命非命二元论为基础。但在实行上极端苦行者,亦主张不杀生,为六师中最有力者,即现今印度尚有相当的教势。佛教声闻弟子中的苦行思想即受它的影响。

  以上简单的介绍六师的思想。其主义虽有多种,但其思想主要的轮廓,不外唯物苦乐主义。当时思想界除六师以外,还有许多的异学。最有名的长含梵动经,实是网罗当时所有异学的派别,而对宇宙人生问题的解答,作多种的探求。总共有八类:

  (一)常见论:即世界与自我,都是常恒不变的。

  (二)半常半无常论:即世界与我有一部分皆无常,一部分为常恒的。

  (三)有边无边论:即世界与有情为有限与无限。

  (四)诡辩论:即任何问题,都不作具体的解答。

  (五)无因论:一切都是偶然的现象,并无因果的关系。

  (六)死后论:对于死后意识状态作种种解释。

  (七)断见论:对于死后主张断灭,犹如灯息一般,无影无形。

  (八)现法涅槃论:即以现状态为最高的境界。

  要详细分析上面八类主张,就是六十二见都包括其中。于此可窥见,当时一般思潮复杂的情形。

  二、正觉思想的化导

  这个世界,从何而来?依何而能相续呢?以及我们人生又从何而来?将往何处?这个世界为有边?抑为无边呢?佛陀时代的印度思想,对于这些问题,虽提出无虑数十种解答,但都不出前章所说六师外道及梵动经的八种主张。然佛陀对当时异学世界观人生观所举最特色的思想,认为辩论价值的仅举其三种。中含业相应经说:「

  人生所为皆因宿命造,或谓人所为一切皆因尊佑造(神意论)。或谓人所为一切皆无因无缘(偶然论)」。这即是佛陀所论的三种外道论。

  第一宿命论  所谓宿命论就是定命论,说人生现前一切的遭遇,都是前世预先安排的,不是后天可以挽救的。以人生观扩大到世界观,这个世界自身有个永远规定的运动,所谓决定世界观。佛陀时代摩诃瞿舍经的主张,正是其代表。这种完全宿命说,忽视现前人生善行的价值,为佛所否认,佛教虽同意宿业说,但犹重视现前业力的招感,以现业能减轻宿业,或根本改变宿业,转恶业为善业。

  第二神意论(尊佑说)  就是一切依于神的意志。无疑的,这是婆罗门教为中心,为当时神论者主张。把人世间一切现象都归于神的安排,不但人不能改变现前的环境,就是「若沙门、梵志,若天魔梵及余世间,皆无能伏,皆无能秽,皆无能制」(中含四,二三)。人世间一切现象都属于上帝或梵天的主使,这人生不需要精进善行,「若于作以不作,不知如真者,便失正念,无正智则无可以教」(中含相应度经)。迷信于尊佑说,只有枯竭人类智慧,失去人生的价值,故佛陀斥为邪因。

  第三偶然论  说人世间一切遭遇,都是无因无缘偶然的现象,善为偶然,恶也是偶然,善恶都是偶然的。这是一种机械世界观。这与六师中阿夷多翅舍婆罗唯物论相近。

  佛陀对于第一、第二说:以为忽视人生行为价值,立于无道德的观念,都斥为邪因。第三说,表面与上两说不同,但忽视人生有价值的行为都是相同的,以一切为偶然论。佛陀对于以上三种邪因论,以及当时所有异学派别的思想,不问是苦乐极端派,或常断极端派,或唯物论、唯神论,依照各个立场异见分别演其对症下药正觉的化导。

  一、神的创造││因缘所生  当时印度宗教哲学都受神的支配,一切都是唯神论,把人生的遭遇都归于神的赏罚,人世间一切的现象,都为神的安排。宇宙山河为神的创造,梵天或上帝为万能的,主宰一切,长常远的存在!人是渺小的,只有屈服在梵天或上帝座下,永为上帝的奴隶。这样说法不特违背宇宙人生的真理,剥削人权,并且违背因果定律,所以佛教根本否认神造万物说。人世间一切法生起,皆假因缘所生。「此有故彼有,此灭故彼灭」的相依相助的关系而成立。要是舍去彼此相依的关系,则一切法根本不存在。所谓因缘,即关系的异名。就如庭前一株花,先有花种为因,次有水土、日光、人工、肥料的助缘,才有花生。是故一切法皆依因缘所生。花是如此,人也是一样,是自己创造自己。今日的我,即过去我所创造。今日的我,又创造将来的我。这个我相躯壳虽有死亡,但我所创作的业,是没有生避的。所谓业,就是行为论。现在自己的行为,为感受未来人生的主因,这即是自己创造自己的原理,自业自得。业有善恶的分别,故果有苦乐的不同。善因善果,恶因恶果,完全取决于人生自己行为││业。绝不是取决于神的赏罚。是故佛否认神格的创造,确信自力更生,发扬人生的价值,不但合乎因果定律的原理,并且合乎人权时代科学的理想,达到人能胜天的目的!挽回人权,第一要否认神权的创造。

  二、       奴隶阶级││一律平等  人类的社会,根本是平等的、自由的;不平等的

  现象,由于人的知识的浅深,而影响到职业的高低,绝不是导源于人种的优劣。婆罗门教假托神说:「我种清净,余者黑冥,我婆罗门种出自梵天,从梵天口生,梵梵所化,现得清净,后亦清净」(长含小缘经)。这是想藉种族优秀,于社会上造成特殊的地位,剥削人民。而奴隶阶级,不但享受不到一般人民的权利,并且要受王族、农商族、婆罗门族的鄙视。常受上等阶级人民的压迫,所有的权利都被上等阶级剥削殆尽。奴隶阶级没有自己选择职业的权利,没有购置土地财产的权利,没有受教育的权利,也没有信仰宗教的权利,甚至也没有礼拜神的权利,是故奴隶的阶级,终身为奴隶,永远受不到神的庇佑?永远没有忏悔的机会,前途永远是黑暗的,当时印度社会受宗教的观念支配,造成社会严格差别的制度。佛教根本排斥古代的宗教,否认阶级的制度,主张人类一律平等,不但人与人平等,人与其他动物

  ,乃至蚁虫等都是平等的。正法律中不需要种姓,四姓出家,同为释氏。只要成就信、戒、施、闻、修的善行,断除食欲等的烦恼,即获得解放。自恃种族优秀的婆罗门族,身犯杀、盗、淫等十恶法,身坏命终,要堕地狱。首陀罗族善行,身行善

  、口行善、意行善,身坏命终,同样的要生善处天上。这犹如国家的立法,不问官吏或人民,犯了国家的法律,同样的要受法律的制裁。善恶因果的定律,是绝对没有种族优劣的分别,佛陀特许奴隶阶级优波离加入教团,打破婆罗门教,所树的社会阶级制度,提倡人类平等,开示人类机会均等。否定奴隶,发扬人类平等的精神

  。

  三、       牺牲主义││不杀主义  迷信神教的人,以为神掌管人类生杀的权能,犹

  如耶教上帝,信之导生天堂,不信降堕地狱。于是人能信神、拜神,即能获得神的庇佑。人便变成神的奴隶。伤尽人性,残杀众生,讨好神灵,想求自己的幸福。这种牺牲生命,以活自己,古代印度社会所举行邪盛大会(犹如过去拜拜的陋俗),动辄要杀无数的生命,祭祀神灵。佛陀对这种迷信神灵残杀众生,根本反对。「若邪盛大会,系群少特牛、水特、水牸,及诸羊犊小小众生,悉皆伤杀,逼迫苦切,仆使作人,鞭笞恐怛,悲泣号呼,不喜不乐,众苦作役,如是等邪盛大会,我不称叹,以造大难故」(杂含四,一八)。这种残杀众生,罪过无边。而迷信神教的人竟妄想残杀众生,祭祀神灵,求得善报。这种愚痴的行为,无异投石河中,人在岸上祈祷,希石浮现,同样的愚痴。佛陀为悲怜众生,积极提倡不杀主义,对抗邪道牺牲主义,人生前途的苦乐,绝不是取决于天神,是或仰赖祭神的迷信举动。乃取决于人生善恶的行为。要是精进行不杀、不盗、不邪淫十善业道,离杀,断杀,不与取、邪淫,乃至离见而生正见,身坏命终,便生善处天上,要是身犯杀、盗、淫的罪恶,想藉祭师祈祷而改变果报,就同长含三明经说:「奉使日月火水,唱言,扶接我去生梵天者,无有是处。」神教祭师的万能,释尊特别的反对。佛教的戒杀

  ,不但有生命动物不杀,甚至一草一木都不伤害,不杀生养成仁慈德性,为人生应有的善行。佛教不伤害主义,影响后世人类思想很大,不杀生,才是发扬人道主义的根本。

  四、       邪命││正命  职业的宗教徒,迷信于遮道修法的咒术,或为祈祷,占

  相吉凶,为自己的生活,不从事于正当的职业。或以非法取得的金钱,不问供养父母,或给妻子奴婢亲属,这种生命,都叫做邪命。故说正命,正觉释尊,根本反对咒术占相,邪命自活,瞻相男女,吉凶好丑,及相畜生以求利养……或召唤鬼神,或复驱遣,或能令住种种恹祷,无数方道,恐吓于人,能聚能散,能苦能乐。……作诸苦行,以求利养,或为人咒病,或诵恶术,或为善咒,或为医方,针灵药石,广治众病。或言此国胜彼,彼国不如,或言彼国胜此,此国不如,瞻相吉凶,说其盛衰,入我法中者,无如是事(长含阿摩画经)。人世间一切恐怖皆从愚痴生,不从智者生。是故佛教反对邪命遮道法。「若凡夫人信卜问凶者,必有是处,阿难,若见谛人,从余沙门梵志卜问吉凶……或求一句咒,二句,三句,四句,百千句,令脱我苦,终无是处」(中含多兴经)。佛教否认邪命遮道法为生命,主张以正当职业,随其善巧,要与正知正见相应而发生的正业、正语的正命。佛告族姓:「随其技术,以自存活,或作田业,或行治生,或以学书,或作勇将,或奉事王……作如是业求图钱财」(中含苦行经)。以正当职业、合理方法依法取得的金钱,或供养父母,或给妻子、宗亲、眷属,乃至供养沙门,才能增进人生的福业,故说为正命。若梵志陀然那样「依傍于王,歁诳梵志、居士,依傍梵志、居士,歁诳于王」(中含梵志陀然经)。「不依正业,法以强权剥削人民,或以非法贪污、敲诈,取得金钱,虽能供养父母,或妻子奴婢,乃至供养沙门,或施慈善都不能减轻自己剥削人民的罪恶。」

  五、       断见││轮回  所谓断见,即唯物的实在论,只相信现前为真实,不信有

  后世,更不信善恶因果的报应,六师中富兰那迦叶、未伽梨拘舍罗,就属于这派││断见││「有言我此终后身,想乐有苦有想,或不苦不乐有想,或有一想,或有多想,或有少想,或有无想,此实余虚」(长含梵动经)。这是彻底的断见论,以为人死了,就同灯熄了一般,永远消灭,无影,无形,无善恶后报,还有什么后世

  ?「无有他世,亦无有更生,无有恶报」(长含弊宿经)。人世间果无后世,无善恶报应,根本就不成为人的世界,就如现在唯物史观危害人类的前途,视人为物。佛陀为救护人间,对此断见,以轮回对抗。轮回为相续流转意,说人生躯壳虽有死亡,但人的识神(灵魂)不随人的身躯而殁亡。人的识神不灭,并且永远的相续,人可相续为人,也可转为畜生,或转生善处天上。这个转生就叫做轮回,而轮回的动力,就是业力。人转生善恶与否,完全以人生现前业力为转移。是故人生前途的苦乐,要受业力支配,不是上帝或神的支配,这即是业力不灭论。任何人都逃不了业力的范围,人为什么要受业力支配呢?就是「故作业故」。「若有故作业,我说彼必受其报,或现世受,或后世受,若不故作业,我说此不受报」(中含相应思经

  )。所谓故作,就是身。意,故作十恶业,必受苦报。不故作业,就是身、口、意

  ,精进行善业,具足戒法。「成就身清净,成就口清净,成就意清净……正念正智无有愚痴,彼心与慈俱,遍满一方成就游。如是二三四,四维上下,普周一切,心与慈俱,无结,无怨,无恚,无诤,极广甚大,无量善修,遍满一切成就游」(中含相应思经)。这就是人生前途的苦乐,完全操在自己的业力,绝不是上帝的赏罚

  。人虽受业力支配,但人也可改变业力,恶业可转为善业,这个改变的作用,完全取决于人生现前有价值的善良行为。是故佛教轮回论,不特提高人生行为的价值,并且鼓励人生努力向上,创造自己光明的前途。

  六、       常见││无常 这个常见,却与断见相反。说人世间一切都是常存不变易的

  ,「我以种种方便入定意三昧,以三昧心忆二十成劫败劫,其中众生不增不减,常聚不散。我以此知我及世间是常,此实余虚」(长含梵动经)。或说人间复为人间

  ,牛复为牛,瓜复为瓜,人复为人。说是遗传性的常性,这种说法,依然不出神教的范围。照这样的说法,人世间永远没有进步的希望,不独违背人类社会进化的原理,且违背宇宙人生的真理,是故佛陀对此常见,说诸行无常。佛法的无常论,不仅依人死,或物朽说为无常,乃依因缘生法,生、住、异、灭不停的变易,或进化

  、或退化、或动、或静、或高、或下,都是无常变易的状态。依此说为无常。佛不许「无常说为常,不恒说为恒」(中含十九,百六)。无常、苦、无我,本为阿含的深义。佛常对弟子演说无常义。大王,色为有常?为无常耶?答曰:无常也世尊

  。复问曰:若无常是苦非苦耶?答曰:苦变易也。复问曰:若无常变易法者,是多闻圣弟子,颇受是我,是我所,是彼所耶?答曰:不也世尊(中含频婆娑罗王迎佛经)。是故无常,是从有情自身观察到世界,是从一,到多法,发现人世间一切法

  ,都是生、住、异、灭法的无常。

  七、       苦行││安乐  所谓苦行,就是以为人生现前所受的苦,都是前生所作

  的恶业,故今生要受苦,假使现在尽量受苦,把所有应受的苦受尽,这快乐自生。于是「或以一日,或二三四五六七日食,或半月一月一食,或复食果,或复食莠,或食饭斗,或食麻米,或复食稻,或食牛粪,或食鹿粪,或食树根树枝,或食树皮,或着冢间衣,或有常举手,或常坐,或常蹲,或有卧荆棘上者,或有裸形卧牛粪上者……无数苦役此身」(长含裸形梵志经)。六师中尼犍子,就属于这一派的代表者。佛教根本反对苦行,因为这种苦行,根本没有价值的意义。「彼戒不具足,见不具足,不能勤修,亦不能广普」(长含裸形梵志经)。既没有正知正见,怎么能了知三世因果?前生为有我呢?抑为无我?本所作恶?抑未作恶呢?以及现在所吃的苦为已尽呢?抑为未呢?这种种问题,若没有根本的智慧是不能解答的。况且因果业报有其定律,若是乐报,绝不会因苦行而转为苦报,或是苦报也绝不会因苦行转为乐报。现世报业绝不会因苦行而转为后世报。后世业报,也不会因苦行而转为现世报。苦尽甜来的说法,全是虚妄,实无所得。要解脱苦报,要依正知正见而修正定,成就一切智,获诸快乐。佛告裸形迦叶曰:「若如来至真出家现于世,乃至四禅,于现法中而得快乐,所以者何?斯由精勤专念一心,乐于闲静不放逸故,迦叶,是为戒具足,见具足,胜诸苦行微妙第一」(长含裸形梵志经)。是故佛陀于现世一切法获得究竟了知,便「知此苦如真」,无烦无恼,常住安乐,无有苦悲。故以安桨救济苦行。

  八、       自我││无我  古代的印度,不问是哲学,或是宗教,都是与自我相配合

  的,最著名的数论师,就是主张神我与自性相合的自我哲学,或自我清净的婆罗门教,都逃不了我的幽囚。人世一切的诤夺,都导源于自我。因有个我,即有我所(

  欲望),因有我所,故有诤夺。「以欲为本故,母共子诤,子共母诤,父子兄弟姊妹亲族辗转共诤。……母说子恶,子说母恶,父子兄弟姊妹亲族,更相说恶。……乃至王王相诤」(中含苦阴经)。因各人要满足我的欲望,故造成人世间诤夺的痛苦。佛陀为救护人间,根绝人世间的诤夺,故说为无我。佛法的无我,不是理论的分别,乃依有情自身,依佛法的慧观,说有生必有死,判定为无常,无常即是苦,苦即不自在,不自在,怎么可说为我呢?无常、苦、无我为阿含的深义。无我的根源,乃从缘起说:以一切法生起,皆假众缘而生。「此有故彼有,此灭故彼灭」的关系,以及无明缘行,行缘识,乃至缘有老死。若无明灭则行灭,乃至生灭则老死灭的缘起观。愚痴的凡夫,不了解缘起的深义,于缘起法妄认为我我所,于法生时便认为我,于灭法时,便认为无我。这个我与无我,皆依因缘和合而有我我所。若无因缘,即无我我所。因缘和合当中好象有个实体东西在那里生灭,其实「法无自性」。若有实体或自性,怎么会有生避呢?阿含普遍的说明这个「色是无常,无常故苦,苦故无我我所,乃至若有色,或过去,或未来,或现在,或内或外,或粗或细或好或恶,或近或远,彼一切非我,非我所,我非彼所」(中含迎佛经)。佛法依缘起故说无我,而化自我。

  九、       怀疑论││因果论  所谓怀疑论,即是对世间一切法生起的原理,以及善

  善恶因果都有怀疑的态度,不信有因果的律定。故说:「于恒水南脔割众生,亦无有恶报,于恒水北岸为大施会施一切众,利人等,亦无福报」(中含沙门果经)。由于对善恶因果观念的怀疑,甚至说:「无施无与无祭祀法,亦无善恶,无善恶报

  。无有今世,亦无后世,无父无母,无天无地,无众生世」(同前)。因为缺少正知正见,对宇宙间一切法生起,而没有正觉的了知,故发生怀疑。由怀疑而生邪见,以为世间一切法都是偶然会合,「无因无缘而想生,无因无缘而想灭」(长含布吻婆罗经)。这近于断灭邪见论。佛陀对此怀疑的邪见,说「有因有缘而想生,有因有缘而想灭」。一切法生起,皆依因缘所生,依因缘生法,说善恶相应,善因善报

  ,恶因恶报,因果循环,贯达三世,或今生受报,或未来受报,因果定律,如响应声如影随形,没有丝毫的遗误,更没有怀疑的余地,佛陀对此无因无果的怀疑论,说善恶因果报应,决定人生向上努力善的行为,建设合理的人生观。

  十、       现世主义││三世因果  所谓现世主义,即是无过去无未来,只认现世实

  有。「彼人愚惑欺诳世间,说有他世,言有更生,言有善恶报,而实无他世,亦无更生,无善恶报」(长含弊宿经)。佛陀对此现世主义,不承认过去未来以及善恶报应,是违背现世的原理。因有过去,才有现世,因有现世,才有未来,这是相续性的世间观。若无过去怎么可说现世,故迦叶问弊宿曰:「今上日月,为此世耶?为他世耶?为人为天耶?弊宿答曰:「日月是他世,非此世也。是天非人」(弊宿经)。既承认有他世,即有因果报应。故佛对此现世主义,说三世因果,以过去我为现在我的因,现在的我,又为未来我的因。故以三世因果化现世主义。

  十一、唯物主义││唯心主义  唯物主义,说我们人生整个身躯,都是物质的

  构造,依地水火风四大原素而成。人死以后,四大分散,「地大还归地,水还归水

  ,火还归火,风还归风,皆悉败坏,诸根归空」(长含沙门果经)。这是极端排斥伦理观念。故唯物思想,并非发明于欧洲。古代印度社会极为风行,无父无母,无善恶报,无因无缘的思想,都是受了当时唯物思想影响,马列主义,视人为物,于此有何分别呢?佛陀对此唯物论,说唯心主义,以一切唯心所造。但佛陀非是全偏唯心主义,因救济唯物论,故强调唯心说:依此一心可以为人,可以为天人,可以为鬼,可以成佛。以心为身体的根本,使心与身体获得合理的调和,一切皆从心理为主。仅有身体,不能构想理论,人世间一切宗教、哲学、政治主义,皆导源于心地。佛法的唯心说,可说为理想主义,以一切理想皆导源于心思。心为理想的总汇

  。我们人格能够向上,全根据理想主义。唯物思想,只是摧毁人类伦理观念,排斥一切宗教把人类陷入无父无母兽性的世界。故说佛唯心主义救济唯物思想。

  十二、 神格的中心││人格中心  不论一神教,或多神教,或泛神教,都以神

  格为中心,宇宙人生为神格的创造,天时风雨,为神格的主使。于是把宇宙观、人生观都纳入神格观念里。神是万能,人无自由,人只有敬神祭神变成神的奴隶,一切畜生变成神的牺牲品。古代印度社会惑于神教的迷信,动不动要杀无数的生命供养神,以博神的欢乐,贪秽无厌的神怪,不知要杀多少无辜的生命。佛教根本否认神格,尊重人类平等,以人格为中心。人不但与神平等,并且与佛平等,佛生于人间,长于人间,得佛于人间。人类贤愚不肖的差别,绝不是人种的问题,乃是人格的问题。有人格的,就是圣人贤人,没有人格的,就是不肖的愚夫。佛根本不是婆罗门族,而能完成伟大的人格,佛教为人格完成的宗教。是佛教极重视人格主义,否认神格的观念,并且鼓励人格向上,由人而超人而达到圆满完整人格的佛。人类历史上首先尊重人格的,就是佛教,是故佛教以人格为中心,否认神格主宰一切!

  以上所举的十二种思想,虽说是为二千五百年前印度社会所流行的思想,也可

  说为现在人类社会所有思想的体系。佛陀出世后,对当时印度宗教哲学思想提出种种的清算││包括上说十二种在内││使人类对于宗教哲学思想起了革命的作用,对宇宙人生有了新的认识,发现人生的价值,完全在善良的行为及完整的人格,不在神教的庇佑。佛陀于开创印度新文明,破除神教的迷信,纠正偏见哲学的思想,建设合理化的宇宙观人生观,揭开人类光明的前途。使人类对人生的价值有了崭新的觉悟,促进人类自由平等的实现。是故佛陀的思想,不特于二千五百年前为适应当时社会的思潮,即于今日,犹不失为崭新进步的思想!

  三、佛法根本有情论

  一、以有情为本说

  一、       有情的意义  佛法根本的论题,即在观察有情生灭流转相续的真相。究竟

  从何处而来?将向何处去?以及有情心的组织及其活动的形态是怎样?这都是佛法观察的根本对象。佛说无常、苦、空、无我、蕴、处、界的一切法门,都是依有情为立论的中心。依有情而建立佛法,离开有情,即无佛法可说。是故要了解佛法,必先探求有情的意义,不能了解有情,即不能了解佛法的真义。

  梵语萨埵,译为有情、人、士等。情,即是情感或情欲的意思。具有坚强意欲前进的力量,这与普通所说动物相近。但奥义书所说有情较为广泛,上从天界,下至植物,都说为有情。然有情真实的构造,是物质与非物质二种要素,亦即是精神与肉体二者结合体所成者为有情。依佛法说,即是名色(Namarupam)此语原出于梵书时代,含有现象或个体(individual)的意味,释尊采用此成立有情的单位。

  佛法说「名」为精神,即五蕴的受、想、行、识;「色」为物质,即四大及四大所造的肉体。中阿含大拘絺经说:「云何知名?谓非色阴为名。云何知色?谓四大及四大造色,此说色,前说名,是为名色。」简捷的说:名色,即指有情身心合成的身体。一般所说生命(Jiva),即包括精神与肉体而言,非是离开「名色」,另有生命,所以佛法不是偏于物质,或是偏于精神,佛法是生命,是精神与物质平等和合相应体。但佛法又非二元论的思想,是精神物质并行论(Parallelism)。

  救护人世间,解脱一切有情的痛苦,原是一切宗教哲学的本怀,但一般宗教哲学家,都陷于主观的错误,不是从客观立场去分析一元、二元,或唯心唯物,就是妄想于自然界以外神秘的神、上帝主宰等。想以此作为解决有情的痛苦,全是一种空幻倚赖感,这样的结果,不是落于客观的唯物的实在论,就落于空幻的神秘唯神论。这都忽略了有情本身的了解。要解脱有情的痛苦,应从有情身心去求解脱。佛说中道法,是离去二边。所以佛法不偏于物质,也不落于唯神论。佛法根本否认神秘的神格。人生的苦乐,取决于有情自身正觉知行合一的德行,绝不是取决于梵天或是上帝,佛法是自觉力行的宗教,皈依佛法僧三宝,是重新认识人生,把握知行合一的德行,达到圆满成就身行善、口行善、意行善,净化人生的目的。中含思经说:「若有故作善,我说彼受其报。……若不故作业者,我说此不必受报。」明确地指出人生升天堂,堕地狱,都看自己作业与否为标准,绝不是仰梵天或上帝的挽救。假使作了十恶业道,最后死了必定要堕入恶趣。这时任凭牧师怎样为你祈祷

  ,想接你上天堂,也是一种诳妄愚蠢的举动。犹如投石河中,人在岸上祈祷,希石浮现,同样的愚痴。佛法不同于一般宗教就在此,不存倚赖的幻想,或求超越自然界以外的神力,脚踏实地,努力于知行合一的德行,取决有情自身觉的行为,所以佛法以有情为本。

  二、       有情的种类  佛说众生无量,而无量众生(有情),依其精神活动的不同

  ,可分为五类,或曰五趣(Panca Gatyah) 或曰六趣(Sad Gatyah)。所谓五趣,即天、人、地狱、饿鬼、畜生。这是古代的分类,再加上阿修罗,即为六趣。亦即通常所谓六道轮回,无论五趣或六趣,都存于世间的。在人间里,有人,有畜生,有饿鬼。畜生中包括天上的飞鸟、地上的走兽,以及水里的鱼虾,这又称傍生,鬼虽为人所不易见,但也住在人间。人间以上有天,天也有种种不同,有高的天,有低的天,全视天人福报的分别。在人间低一层的,是地狱,地狱是极苦的所在,通常形容地狱的苦处,有十八层地狱,有刀山、火箭种种的苦状,全视有情业力轻重而分别,长含世纪经就此有详细的说明。阿修罗遍于五趣,其性好斗。五趣或六趣

  ,除掉人间与畜生,其余都含有神话的性质,但为各宗教一致的信仰,即如地狱天堂一类的,释尊也认为这是一种轮回应有的现象。

  在五趣中,最有意义价值的,就是人间的「人身」。在人间以上的天人虽比人

  间寿命长,但只沉醉庸俗的欲乐,根本没有正觉的真理。人间以下的地狱苦趣的有情,受苦不暇,那里还能努力修行?畜生与饿鬼,虽在人间,根本为业力所縳,愚痴而没有智慧,远不及人类。是故五趣中,只有人类才有知苦求乐的知觉。人在五趣中居在升降最重要的机纽,于是造成一般人想升天界,怕堕地狱的观念。但在佛法上说:天人虽有五欲可享,但五衰现前福报享尽,依然要下堕,惟有人间最好,所以佛说:「三十三天,着于五欲,彼以人间为其善处……所以然者,诸佛世尊皆出人间,非由天得也。」(增含等见品)这就是天上根本无佛可成,无真理可求,要求真理,要求解脱,只有向人间求。所以佛说:「我身生于人间,长于人间,于人间得佛。」(同上)佛是人间的圣者,即人而成佛,不是天上的上帝,也不是上帝的使者;是人间最伟大觉者,天人为求真理的智慧,梵天帝释四天王常率领天人下降人间,参加法会,请佛开示正觉真理之道,所以天人要仰望人间为其善处。愚昧的众生,却为上帝使者所欺骗,说天堂是怎样的快乐?人间怎样的黑暗?把他们的心眼,都接引到一个渺茫天国上去了,释尊出现人间,彻底觉悟人生的真谛,佛说:「人身难得」,又把他们叫回到人间,要他们重新的认识人生,建设人间的净土!

  三、       有情的产生  无论是五趣或是六趣的有情,要依有情新生长育种种去分别

  ,可分为四生(Caturyoni):即胎生、卵生、湿生、化生。一、胎生,如人、牛、羊等畜生,都从母胎生。二、卵生,如鸡、鸭、鸟、雀等,都从卵生。三、湿生,如蚊蚋、鱼虾等,都从湿地而生。四、化生,如天界、地狱,都是三生以外的自然化生。四生的说法,也非释尊的发明,早于奥义书提出,胎生(Jarayuja) 、卵生(Andaja)、湿生(Samsvedaja) 种生(hija)。释尊以化生代替第四种生,因为佛法未把植物纳入轮回界,但释尊于植物也非常爱护,不准无故伤害一草一木,这在佛制戒中也有明文规定。佛说四生,可见比奥义书四生广泛而具体。

  要依四生生长的助缘说,胎生与卵生,都必赖二性和合的助缘;湿生,无论蚊蚋,或是鱼、虾,都从自身分散成为新生命。化生,不需假凭肉体的结合,纯依业力而生。四生中以化生为最高││天界,也为最低││地狱,并且普遍于人、鬼、畜的三趣中。大智度论(八,五四)说:「五道生法,各各不同,诸天地狱皆化生,饿鬼二种生,若胎生化生,人道畜生四种生,卵生、湿生、化生、胎生。」人是胎生,是普遍的说法,但人的化生、卵生、湿生,虽是科学发达的今日,尚未能有证明。但在佛法中早有说明,劫初的人是化生;卵生,湿生,大智度论中虽有根据的说明,然尚待现代科学者来证明。

  依有情的欲望说,佛说欲望分为:欲界、色界、无色界。以欲界最盛行五欲,从地狱到天界一部以及四生中都以欲念为本。「以欲为本故,母共子诤,子共母诤

  ,父子、兄弟、亲族辗转共诤。……以欲为本故,王王共诤,民民共诤,国国共诤。」(中含苦阴经)人世间一切人我是非诤夺,都以欲为本故。色界与无色界,纯为天部,且属化生,二者同为禅定力胜,色界虽然有物质(肉体),但以住于禅定,故无欲望的活动。

  四、       有情的延续  要了解有情身心的活动,不仅从种类方面分别,必须从生命

  方面去观察。有生命的延续,就如灯一般,必须时时添油,使它能继续发挥光明。使这个光明能永远的延续下去,维持有情一期生命主要的因素,就是饮食。佛告诸比丘:「有四食,资益众生,食得住世,摄受长养。云何为四?谓一粗抟食,二细触食,三意思食,四识食。」(杂含一五,八三)饮食于有情生命不仅增加新的活动力,并于体质上增加了营养,使一期生命得以延续,并且能使精神体质历久不衰

  。「诸比丘,于此四食,有喜有食,识住增长故……诸行增长,诸行增长故,当来有增长。」(杂含一五,八三)明白的说出,饮食不独能延续有情现前的生命,并且能延续当来的生命。是故佛说:「一切众生皆依食住。」(长含集经)古时印度苦行外道,因为找不到解脱的方法,迷信宿作因,于是尽量逼迫的吃苦,减少饮食

  ,或一日一食,或二三四五六七日一食,或食树皮,或食草根,存着「苦尽甜来」的幻想。释尊初出家,依仙人学,雪山六年苦行,日食麻麦,也受了苦行的影响。后来觉得这个非究竟之道,故接受牧女献乳,恢复身体的健康,才于菩提树下完成正觉。可见饮食不特有益于有情的色身,法身资养,虽不要饮食,但需假借色身而修,无形中饮食于法身也有间接的助缘。故根本说一切有部(第二九,一五三)说

  :「若无事断食者,得越法罪。」可见饮食于我们修道者是多么的重要了?

  (一)尘搏食  或曰段食,即是我们日常食料所成的饮食,可以分成一段一段的食

  。「或大或小,如今人中所食,诸入口之物可食啖者,是谓名为抟食。」(增含苦乐品)此又称为段食。饮食为滋养色身重要的元素,延长有情生命的根本,特别我们人间的有情,一日不可少的││食。故佛说:「聚生之类,以此四食流转生死,从今世至后世。」(增含苦乐品)奥义书也说:食味所成我,即指饮食为肉体的要素。

  (二)触食  触,即是根、尘、识和合所发生的感觉。由所发生感觉的不同,有如意的,有不如意的。如意的,叫做乐受;不如意的,叫做苦受。这里所说的触食,当然主要的是指如意的乐受而言。因为在如意感觉上││乐受,才能使身心得到袂慰的喜悦,精神才能畅旺,如同吃饭一样能增长身体的营养,活动力增强。因有这样的效力,故叫做食。不如意的感触,能使人苦闷烦恼,或刺激精神,甚至失望,都有损身体的健康。身体疲惫时,需要卧睡按摩,也能增长身体的精神。中含伽弥尼经说:「身粗色四大之种,从父母生,衣食长养、坐卧、按摩、澡浴,强忍……

  。」可见有情生命的延续,不仅需要触食,犹需要触食,饮食只能增长肉体的营养

  ,触食能增长精神的畅旺,为精神生命重要的因素。

  (三)意思食  意思,即思心所的愿望,简捷的说,就是心思的希望,有情生命,不但需要饮食来滋养,并且需要理想的希望来鼓励,使其精神奋发,身心安乐。一个人要是感觉到没有希望,即成为绝望,绝望的人生,就不能活下去。故自杀的人

  ,多半是对人生前途觉得没有希望,成为绝望,非自杀不可。假使有一点希望的人

  ,绝不会自杀。梁启超尝说:「人生生于希望」,也就是这个道理。可见意思食于有情生命的关系,是怎样的重要了!

  (四)识食  这个识,不是第六意识的识,乃十二因缘中无明、行、行缘识的识。这个识,又名「执取识」,即执取有情的身心自体,能使生命延续,发展身心的力量。识缘名色,为佛法重要的教义。「名色」,即是有情身心的自体。有情初托胎时,摄受父精母血赤白二渧,就是有取识。能使「名色」延续滋养,继续的出胎,乃至长大成人,都是这个识的力量。中含茶啼经说「识为轮回」的主体,虽遭释尊批判,但释尊初观缘起观时,仅止于识,杂含(一二,六五)说:「识有故名色,识缘故名色有,齐识而还,不能过彼。」这个有取识,不特为有情生命延续重要的因素,并为有情新生命再造的主体,初期十二因缘的根本,故一分学者说,无明与行二支是后来所附加,初期缘起观,仅止于识,即根据于此。

  四食,是释尊经过深刻的观察,所揭示出来的,第一属肉体的要素,第二、第三、第四,属于精神的要素。有情有赖于四食延续一期的生命,并为发展当来的新生命的主体。是故人类的生存与未来生命的延续,都有赖意思食与有取识的再创。人类有个共同生存的欲望││思食,不但希望个人的生存,并且从个人到家庭,乃至整个民族的繁荣,整个国家的生存。不仅人类的有情是如此,即是非人类的一切畜生,乃至昆虫蚂蚁,都要繁荣他的种族,都要生命,这是人类有情及非人类的有情共同而普遍的希求。释尊的慧观,洞澈一切有情共同生存的欲望,故极端主张戒杀,使一切有情都能达到共荣生存的欲望,故有「情与无情同愿种智」的悲愿。由此可知,四食于有情生命延续是如何的重要了!

  二、有情组织的要素

  我们于「名色」的分别,了解有情生命延续的要义,但有情身心组织是怎样呢

  ?依佛陀慧观的分别,即依蕴、处、界详细的观察,说明有情身心组织的内容。蕴观,为心理的分析,处观为生理的分析,界观是物理的分析。依蕴、处、界三法不同的立场,详细去观察有情身心的心理、生理、物理组织的真相,说明有情色心平等的真义。

  ︵一︶ 蕴、处、界、观

  一、       蕴观  蕴,是积聚义,即同类相聚,大则是五,小则无量,这类似细胞的

  说法,杂含(二,一一)说:「所有诸色,若过去,若未来,若现在,若粗,若细,若好,若丑,若远,若近,彼一切总说色阴。」阴,是覆蔽义,覆蔽本性,为蕴的异译。经佛陀的慧观,把有情身心的组织,总归为五聚;即色(物质)、受(感情)

  、想(表象)、行(意志)、识(意识悟性)。这是有情心理组织的要素。

  色(Rupam)   色的定义,为变坏、质碍义。杂含(二)说:「可碍可分,是名色。」变坏者,有体的质碍法终归是变坏的。质碍者,即甲乙二种物质不可同时占据同一处所,所谓物质不可入性。具此二义故名色。故色可分广义与狭义,广义的色,即显色(青、黄、赤、白等)、形色(长、短、方、圆、高、低等),甚至说:「寒亦是色,热亦是色;饥亦是色,渴亦是色。」(增含听法品)故色的范围极广,狭义的色,即是肉体,诸如眼、耳、鼻、舌、身、色、声、香、味、触,及法处所摄色,都名为色。

  受(Vedana)    受,是领纳义,前说的色,是属物质方面,今说受属精神活动方面。即心理学所说:感觉与感情的作用。感情纯为精神活动的表情,即于外界色法,无论是显色,或形色,乃至音声等引起一种反应,使精神上发生苦乐等感觉及感情的作用。佛法的术语,即是受。受的原语(Vadaa) ,即从知的语而来,由知识而起的感觉,这个感觉含有乐不乐的表情;佛法依情识的分别为三,即苦受、乐受、不苦不乐受。即心理学所说的快、不快、中庸的三种感情,全是有情心理情绪的作用。

  想(samjna)  想的定义,为「取像」,或曰「想象」,「亦是知,知青、黄

  、白、黑、苦、乐」(增含听法品)。就是于感觉或知觉上构成一概念、联想、分析、综合的作用。即如依眼所感受彩色、鼻所领纳的香味、由手触感的形状等,综合各种感觉构成一花的观念,这即是「取像」义。或曰想象花的色、香、形状。但这个「想象」,并不限于外界的知觉,即记忆以往领受上对象,亦是想的作用,故称为「想象」。

  行(samskara)  行的定义,即造作的意思。增含(听法品)说:「能有所作

  ,故名为行,为成何等,或成恶行,或成善行。」即于外界花境,引起内心取花供佛的观念,经心思的考虑,而发生「取花供佛」的行动。思考即行为作业的根本。行的主要,即「思」心所,「思」为业本。这「行」相当心理学的意志,广义的说一切心理活动的基本。

  识(vijnanam)  识,是了别义。「识别是非,亦识诸味,此名为识。」(增含听法品)前说受想行三法,虽为心理作用。但此作用生起的根本,即依心体识,此识为精神活动的主观体。于受想行的对象上发生区别的作用,即是识蕴。而识又是支配前三作用者,他的任务,即在保持这三种作用成为统一性。

  在心理学上说,这个识纯为统觉(apperception)或悟性(understanding)的作用。就是统一判断推理分别司心的作用,不但区分青黄赤白的显色,而且判断苦、乐、不苦不乐的情绪,于此故说为识。要依心理学说明受、想、行、识、作用;可依知、情、意相配合;想与识属知,受属情,行为意。这四种,全为心理的作用

  ,而统一心的全体作用,即是识。故心理学上识为「统觉」义。

  五蕴的分类,全为身心组织的要素,五蕴的色,属物质的││色,受想行识为精神的││心,也是唯一精神的要素。佛虽说色心二法,但非是区别色心,是以综合色心不二为主体。或以五蕴全体为名色,或区别为名色与识,或依名色而有识,或依识而名色等分别。要以主客观的分别,识为主观,其他四蕴为客观,或曰识为能诠,余四蕴为所铨。总之,五蕴纯为有情心理分别的组织。

  色蕴|变碍|||||肉体||色

  受蕴|领纳|感觉

  五  蕴 想蕴|取像|观念  心作用        不二

  行蕴|造作|观念

  联合            心

  识蕴|了别|||||心体

  二、       处观  处是梵语(Avana) ,即生长门的意义,以有情眼等六识,不能单

  独生起,必须有其所依处所,由此处所,而引发六识分别色声香味等境界。是故六处,为主观的识与所缘境根本的依处。由六处而眼识、耳识、鼻识、舌识、身识、意识。由此六根引生眼缘色、耳缘声、鼻缘香、舌缘味、身缘触、意缘法的六境。依六境引发六识取境的作用。故六根六境皆依六处为中心,若没有六处,这能缘识与所缘境,即失去依处。佛说:「二因缘生识,何等为二?谓眼、色,耳、声,鼻、香,舌、味,身、触,意、法。……眼色因缘生眼识。……此三法和合触,触已受,受已思,思已想。」(杂含,四四)要依识的分别六根门不同,所谓六六法门。杂含(一三,七○)说:「六内入处,六外入处,六识身,六触身,六受身,六爱身。」这由于根门不同,引起认识区别的作用。六处中的前五处,即眼耳鼻舌身,为生理的机构,于五蕴中的色蕴,受想行识的四蕴为意处所摄,但意处所缘的境,总括色心一切法,故当五蕴的全部。有情一切活动依据,就是六处。六处与色等六境相合

  ,名为十二处。释尊为一般众生迷于心的道理,也就是不明精神的现象,故详细说明五蕴心理的内容。为一般有情迷于色的道理,即不解生理物质的现象,故详说十二处。分析色法说明有情生理的组织。要是迷于色心二法,即说十八界,广开心色的内容,以解有情的迷执,今将五蕴十二处的关系,示图于次:

  前 五 根

  色            第六意识  六 根

  前 五 境           十二处

  五  蕴      受

  想                  六 境

  心  行        第六法境

  识

  三、       界观  这个纯以物质为主要,为说明有情身体的组织而分为六界。中含分

  别六界经说:「有情依地、水、火、风、空、识,六大所成。」前五界为物质的机械,骨肉属地,血液属水,热气属火,呼吸属风,但水火风所依的空间属空。由此地、水、火、风、空五大,即成立无情的器世界。最后一界识,即属精神活动的现象。综合地等六大成为有情。如增含(听法品)说:当知六界之人,禀父母精气而生。……人生禀此精气而生六入。」这又与名色相似。杂含(三,一二)说:「所有色、彼一切四大及四大所造色。」世间一切物质都不外乎四大界及四大所造五根、五尘。要详细了解地、水、火、风、空、识于有情身心的关系,可参阅中含多界经

  。前说五蕴中的色,而界中地、水、火、风,故五蕴与界有类同的地方。

  (二)有情的本质

  蕴、处、界,是说明有情组织的要素,但构成这个要素,必有其本质,这个本质,即是构成有情的动力,也就是有情的本质。

  所谓有情的本质,亦即是有情成立的因素。这个因素有多种说法,或说业(K-

  arman) 或说无明(Avidya) 或说欲(Chandah),这三者为有情流转生死的根本

  ,也就是有情本质的因素。如杂含(一○,五七)说:「众生于无始生死,无明所盖,爱结所系,长夜轮回生死,不知苦际。」有情流转生死第一因素,就是无明,是无始以来存在着,这与生俱来的,因不能探其起源,故说为无始。无明的解释,要以阿含最具体。说为「不知前际,不知后际,不知前后际,不知于内,不知于外

  ,不知内外,不知业,不知报,不知业报,不知佛,不知法,不知僧,不知苦,不知集,不知灭,不知道,不知因,不知因所起法,不知善不善,有罪无罪,习不习

  ,若劣若胜,染污清净,分别缘起皆不知。」(杂含一二,六九)这是无明的性质

  。有情为无明所盖,于一切有为法、无为法、善不善法,缺少正觉了解,故为「爱结所系」。但所为爱,不外自体爱,及境界的爱。自体的爱,又名我爱,因有我爱的活动,即必然有我所爱,这就是「此有故彼有」的关系。佛说的爱,为有情生存意欲的根源。经中常说三爱:欲爱、有爱、无有爱。「欲」,即是五欲,色、声、香、味、触。对此五尘,贪爱追求,始终不舍,就是欲爱。「譬如狗子系柱,彼系不断,长夜绕柱,轮回而转。」(杂含十,五六)这是形容有情为爱欲所系流转的现象。「有」即指有情自体而言,佛法以有情为本,以有情存在为「有」。或说三有,欲有、色有、无色有。或说四有,生有、本有、死有、中有。有爱,即有情自体的爱。无有爱,即是了解因缘所生法,否认体爱的存在。这个爱在三爱中最重要

  。一切人我是非争夺都由于自体爱欲不能打破。佛法不是讲爱,是要洗涤有情的情欲,达到无有爱,一切的有情都因为「爱欲」、「渴爱」所缚,故对于五尘外境,发生贪爱追求,因有爱,即有取,故有执取名色自体的「有取识」产生,而为生死的根本。这即是有情为爱系缚而有生死流转的根本义。

  有情一切的活动,都脱离不了情爱系缚的支配,它的活动范围,非常的广泛。不特留恋以往境界,并且欣求未来的美果,总想未来会比现在好,但对现在的环境

  ,无论怎样的好,总是不满足的。在过去未来现在的中间,过去是已幻灭,未来尚在梦中,只有对现在贪爱不舍,杂含(二九)说:「顾恋过去,欣求未来,耽着现在。」由于有情为爱所系缚,对于无常变迁现实的境界,缺少正觉的了解,构成心理上的矛盾,这个矛盾的根源,依然是无明的关系,杂含(一三,九五)说「爱无明因」。无明者,就是不正思维,不正思维又以何为因呢?「谓缘眼色,生不正思维,生于痴。……彼痴者是无明,痴求欲名为欲,爱所作名为业。……无明因爱,爱因为业,业因为眼。」(同前)有情由于不正思维,引起意识的活动,即养成有情欲爱的性格。因贪爱而作业,这个爱业,即是有情成立的动力。无明、爱、欲都属于烦恼部分,由于有情爱的活动的结果,才有业。以烦恼业为根本,才有五蕴,若没有烦恼等业,即不能产生有情的组织。世间依业而转,有情依业而转,有情为业所缚,犹如车依车轴而转。

  有情依业而相续流转,依四食的滋养生命得以延续,依蕴、处、界和合构成有情的自体。无明、爱、业所诠的意义,都为有情活动的原理,也就是有情的本质,因有无明,而爱,而造作业,才有五蕴六界身。无明来自身内,非是身外的活动。在未活动以前原始状态,名为无明,要展开无明的自体,即是五取蕴。有情不特身心的组织要依此,即有情一切活动都要取决于业的本质。因为业的关系,有情才能无始无终的相续,绝非单如车轮的流转。

  三、有情生死流转的根本

  一、       生死流转义  有情为蕴、处、界的结合体。表面上说:以四食的滋养,而

  延续生命,实际有情生死流转,不仅是靠四食的滋养,且与业有根本的关系。所以不能具体的了解业,就不能了解有情生死相续的根本。因为业的性质不同,才有种种性、种种欲的有情产生。这个不同的原理,就是业力的关系,非是有个神或是上帝在主使。这又名为轮回(Samsara 流轮),依业而有轮回。但轮回的思想,亦非始于佛教。古代印度哲学,即倡导此说;这与吠陀时代的「常我论」相似,到佛陀时代,才舍去极端唯物实在论,加以改造成为佛教的人生观。依业而有轮回,为佛教人生观的重要的教义。要离开业,就无法说明人生种种的差别,甚至不能明了人生理想的归宿。

  古代印度的业力说:无论是宗教家,或哲学家,都不能脱离「我」的关系。不是认为「我」所幻化的自作,就是认为「我」以外创作││他作。结果把业所创造的新生命,都不出于「我」的幽囚。所以杂含(七,三五)说:「何所有故?何所起

  ?何所系者?何所见?我令三苦世间转。」佛教根本否认我,故非自作,亦非他作

  ,以中道缘起说明有情生死流转。有情生死相续根本在于业,但业从何而生起呢?杂含(十,五七)说:「众生于无始生死,无明所盖,爱结所系,长夜轮回生死,不知苦际。」无明与爱为有情生死流转的根本。无明的解释,在前章说过,就是不明,或不正思维。简捷的说,对于宇宙人生缺乏正觉的了解,所以于色生起贪欲追求。如杂含(三,一三)说:「愚痴无闻凡夫,无慧无明,于五受阴,生我见系着

  ,使心系着,而生贪欲。」由于有情贪欲于色,为色所缚,于色不离欲,不离爱、不离念、不离渴、轮回于色,随色所转。「以缚生,以缚死,以缚从此世至他世」(杂含三,一六)甚至说:「譬如狗绳系柱,结系不断故,顺柱而转,若住若卧,不离于柱」(杂含十,五七),明确地说明有情为色缚所缚的真相。有情于色欲不断,贪不断,受不断,于色若有变易,便生诸忧悲苦恼,要是「乐着于色,乐着色故,复生未来诸色」(杂含十,五七)。由于贪着于色,不独为现在忧悲苦恼的因缘,并且为流转生死的根本。「于色见我,令众生无明盖,爱系其首,长道驱驰,生死流转」(杂含六,三四)。因为有情贪着色,是故不能解脱生死苦恼,所谓心恼故,众生恼。有情迷悟解脱的根本,就是色。迷则流转生死,悟则心净,众生净

  。「不乐着于色,于色得解脱,受想行识得解脱,受想行识得解脱,我说彼等解脱生老死忧悲苦恼」(杂含十,五七)。是故说贪爱为有情流转的主因,也就是业的根本。

  二、死后相续义  有情于现世获得一定身分,为生命的必然性。从生下到死时

  ,这一期不断活动中,即是生活(jiva) ,或曰寿。此外的特征,依身体说,有暖气,有呼吸。依心理上说,则有识。即依寿、暖、识三,说为有情的寿命。中含大拘絺经说:「有几法生身死已,身弃冢间,如木无情……有三法生身死已弃冢间,如本无情,云何为三?一者寿,二者暖,三者识。此三法生身死已,弃冢间,如木无情。」这是分别有情的死亡与否,即依寿暖识来判断,人死寿命终了,温软已去

  ,诸根败坏,即是一期寿命结束。但修道比丘入灭尽定时,寿不灭讫,亦软不去,诸根不坏,故不能说为死亡。

  有情必于一定时期内不能持续寿、暖、识,即是死亡,也就是寿终。这是依四大所成的肉体的解体而说;不能说有情自体生命终了,或永远终断。因为有情依业而有生命,有情的身躯虽有死亡,但有情的业,不随身体而消灭的,是相续的流转着。本事经第五说:「二法常相随,谓业与寿,有业亦有寿,若无业,即无寿。若业寿未消灭,则有情不死,若寿业尽灭,则含识(有情)死。」

  这是说依业而有生命,业灭,则寿亦灭。有情的业既是流转相续,这有情寿命也随之流转。所以佛说:有情的死,并非有情生命的绝灭,这只限于意识的活动及五根的败坏。而有情生死的根本││无明,依然存在。并且业的性格是不断生长,一遇到生长的机会,马上又是一个新生命的出现。

  佛法说有情流转生死现实的经过,先要求男女的结合,这是流转(胎生)的第一步,虽有男女的结合,要是不能持其本能的欲望,依然不能产生子女。若依生命说,纯是业的创造力,自己创造自己,不过假借男女结合的助缘。佛法说:「父母及干闼婆(Gandharvah)三事和合,才有胎生。」干闼婆虽属神话的名称,佛陀说为有情生命的异名。或说为识,即摄收父母赤白三渧为有情自体,即是名色。在母胎中经过五位才出胎,其应有的生命再出现,这个名为再生。

  有情生前死后再生的经过,差不多是这样。死后的现象,在外面看,虽属绝灭的样子,实际上有情生命的自体,依然可能继续执取五蕴,其性格再现实化的托生

  ,其间虽一度解体,仍可再结合新的五蕴,这个再生的五蕴,依然为前生五蕴引续五蕴变化的继续,这如灯一般继续的光明。

  这里有个疑问,假使有情身心的组织,为前生五蕴引续而生,为什么不能记忆前生的事?依佛法说:生命的本质,不是知识,是因业而感召的生命。长含大缘经说:「若识不入母胎者,有名色否?答曰:无也。若识入胎不出者可有名色否?答曰:无也。」这是说:识虽入母胎,但是所诠,为无意识的意志,乃生命的异名,不是意识,所以茶啼比丘说:「今以识往生不更异」(中含茶啼经)。主张识为轮回的主体,被佛批判。有情的意识不能记忆前生的事,这是合理的解释。要是圣者的佛陀,不消说,前生后生无量世都了解,佛陀常对弟子说前生及后生的命运。如说:

  十六大国有命终者,佛悉记之。││长含阇尼沙经。

  我有弟子有因有缘记无量过去本昔所生。││中含箭毛经。

  复次比丘尼闻某比丘尼于某处命终,彼如佛所说:三结已尽,得须陀洹,不堕恶法,定趣正觉。

  到了圣者的地位,无所不知,了达三世因缘轮回,以及有情一切作用。有情只能记忆今生、过去事,还不能记忆前生或后生轮回的有无。佛陀的慧观,洞察一切有情业因果轮回,佛法不是发明轮回,是要有情了达轮回的根本原理|业。要有情觉悟脱离生死轮回业的束缚。

  三、业的本质  佛教的生命观,即依有情五蕴的积聚及业相的解释。离开五蕴

  ,根本就不能理解业的相续真相。五蕴为有情身心的组织,有情一切活动的根据。

  「于色见我,令众生无明所盖,爱系其首。」(杂含六,三四)由于有情爱欲为本的思心所,引发一切身心的活动,即为行业。故行与业,即指思心所引发身心活动而言。由身心活动而有力用,即称为业。又分「表业」与「无表业」。要依业的发展经过说:一切善恶业,都由于有情于触对现实时,引起思心所,经过思维的考虑

  ,发动身语行动,在身语行动的时候,即留有行动的遗痕,这个行动遗痕,即称为业。是故业是经过内心与身语相互激动的关系,因此,有说业为色,但无质碍,有说业为心,又无知觉,所以业不能看做单独个体的性质。既不可说为物质,又不可说为精神,是附属于识的某部分,业虽为有情身心活动的结晶,但又不即是有情的色心,然又非离开有情单独存在的部分。所以古代印度哲学者,说业为灵魂的附着物,要是离开灵魂的主体,即不存在。佛说业为有情身心活动的遗痕,虽不离有情的色心,但又不即是有情色心的潜能。中含鹦鹉经说:「彼众生者,因自行业,因业得报,缘业,依业,业处,众生堕其高下处妙不妙。……何因?何缘?男子女人寿命极短。……何因何缘?男子女人寿命极长。……何因何缘?男子女人多疾病。

  ……何因何缘?子女人无疾病。……依业有如是报。」由于有情触对现实境,经过内心身语引起行动的结果,这个行动有善与不善的关系,故影响于有情的生命前途

  ,业为决定有情生命前途的主力。有情生命的长短,高低、美丑、善恶、贵贱、贫富、贤愚、黑白等一切恶趣、善趣,都是依业得报,取决于自己善恶的行为,绝不是仰靠上帝的赏罚。

  有情生命前途的一切现象,虽多取决于自己的业力,但业的种类,非常广泛,略说有三类:(一)定业不定业。善有善报,恶有恶报,这是定业。不定业也取决于有情自己行为,譬如一个人,犯了国法,依法要处极刑,但因他知过改善,或带罪立功,因此,极刑减为徒刑,由极刑减为徒刑,即成为不定。这个「不定」由于改过行善所致,非是无条件的不定,有情由持戒,修定,修慧,重业而转为轻业,也成为不定业。(二)共业不共业。依自作自受原则,一人做事,一人承当。但人类自他共依的社会,有时一人做事,不但影响了自己,同时还影响到他人,甚至整个国家民族都受到他的影响。就如一人作乱,勾联异族的叛变,从影响自己部分说,即是不共业,从影响他人方面说,即是共业。自己的不共业遭遇病苦疾难,只有忍受,他人的共业方面,只有相拒相摄,构成一个复杂的社会。个人的不共业,只有自己努力改善,但社会的共业,必须大众共同努力改进,或挽救。如遇到天然灾难,如水灾、地震等,即要社会群策群力共同救济。(三)引业与满业。人类的美丑、善恶、虽决断在业,但在业力的功用上也有区别的。在引业所感的人类说:人类的本质大都相同的,所谓同业所感,但人与人之间不同的部分,如人的相貌、贤愚、长短、贫富等,这是过去各人满业所感的现象。这种差别,多数为过去业力所感,也有为共业及自己现业所造成。如一人,于今犯盗罪时,五体有所损伤,即为自己现业所成

  。由于引业所感的人类既成定局,现在是无法挽救改造││如短者不能高,丑状者不能美丽。但由满业及现在业所感的人生,可以改造的;不善的,改为善,善的,使他增长。佛法虽说有定业,但犹重视人生现前的改造,由个人的改造到社会全体的改造,达到一个纯善美的共同社会││共业。所以佛法的社会观没有神造的思想

  ,是自己创造自己,乃至改造社会全体的责任,都需自己做起。

  四,业与因果的关系  依业而有因果,因果为业的必然性。中含思经说:「若有故作业,我说彼必受其报。……若不故作业者,我说此不必受报。」这于善恶因果的定义。依因果意义说:分为同类因果及异类因果的二种。

  (一)同类因果  所谓如是因感如是果,种瓜得瓜,种豆得豆的定律,即如今生聪明,可为来世贤明的因,今生怠堕,来世为愚痴。从前佛陀时代,有两个持狗鸡戒的外道来问佛,将来会感生如何的果报?佛答︰「持狗鸡戒,修狗鸡心,观狗鸡形

  ,身死命终,生狗鸡类。」佛陀明白地说出因果轮回的果报,绝不是第三者的赏罚

  ,完全取决于自己的业力。所以佛说修狗鸡心成狗鸡报,怀鬼心,投鬼胎,修十善生天界,这是自然的法则。善行者受善果,恶行者受恶果,是故因果说法,不仅重视人生行为的价值,并且鼓励人生努力向上,力行善法,自己创造,达到人能胜天的目的!

  (二)异类因果  由于有情现象间的性质本同,说有因果的关系,主要的,就依伦理的立场说:即如人类有情的现象,往往行为作恶的人,而能享受幸福,终日行善种德的人反遭受祸患,所以许多人对于善恶因果报发生怀疑,这是由于不明了三世因果的意义。要依现前有情的行为,绝不能判定这种现前人生矛盾的现象。就如今生寿命短宿的好人,照今生他的行为,是找不出他的短命的证据,但要是追向他以往,……前世。这由于前世多行杀生,今生感短命报。反之今生行为作恶的人,为什么会长寿呢?这由于前世以慈心怜愍他命,所以今生寿命长短果报,不能与今生善恶行为相提并论。依因果的意义,区别有情现象的果报,二者都脱不了因果的定律。即如今世为什么多疾病?前世苦恼众生故。今生为什么无病,前世慈心爱抚众生故。今生为什么相貌丑陋?前世多瞋故。今世为什么端正?前世柔和故。乃至今世贫苦,前世未行善故。今生富贵者,前世行善故││即于此中,杀生与短命、爱抚与长寿,这都属于异类因果的关系。今出善恶行为或在今生受报,或在未来受报,说为因果,异数的因果,不仅为人类社会劝善惩恶的教育,并且为了解人类社会种种差别现象,极重要的理论。

  这两重因果,有情于同类的因果,比较容易了解。即自作自受,这是基于心理的根据。最难理解,就是异类的因果。这个不是直接意志的创造,就如前面说的:由于前生杀生,依其习惯,今世应当还要杀生?但杀生的人,感短寿报。这从那里找到证据呢?同样的,前生多恼众生,今世感苦厄报,前生以慈心爱抚众生,今生为福德神。这种种都从那里获得妥当的证明?有慧者说,现前一切的现象都可做证明。前说的同类因果,是基于自己性格,阐明自己创造自己的意义。要依现前国法说:善即赏,恶即罚,即是最明显的事实。善恶分明,无诤论的余地。因果为自然的法则,是附有不可思议力。佛陀的慧观,洞澈有情前因后果的真相,说明人类社会前途的苦乐。不是系于神明赏罚而取决于有情的自己,粉碎人类超越的倚赖感,揭示人类光明的前途,所以佛法以有情为本,即在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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