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宗舜法师:11.三、《天津市艺术博物馆藏敦煌文献》之佛教文献考辨

       

发布时间:2013年03月10日
来源:   作者:宗舜法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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宗舜法师:11.三、《天津市艺术博物馆藏敦煌文献》之佛教文献考辨

 

  《天津市艺术博物馆藏敦煌文献》中,未能定名的汉文佛教文献共有11件,今据相关资料考察,定名9件。其中一件共有经裁割的佛经20条,均未定名,今定名18条。

 

  1、津艺011(58·5·669②) 佛经1

 

  按:此件为一残页,《叙录》云:

 

  六朝写卷。白麻纸,2纸。高25cm,宽46cm。卷心高22.2cm,天头1.2cm,地脚1.1cm。共28行,每行18-23字。乌丝栏。隶书,墨色中匀。卷首尾缺,中有破洞,尾部切口整齐,系人为裁割。2

 

  今考其内容,乃是抄写的龙树造、后秦·鸠摩罗什译之《大智度论》卷第六“初品中十喻释论第十一”中的一段。从“故如一指第一甲”始,至“坚固如说”终,见于《大正藏》第25册第101页下第15行至第102页上第28行。其中文字颇有不同者,如“德女”作“有德女”、“世尊”作“大德”、“凡夫”作“小人”,个别地方文意为概括之语。此件对于研究《大智度论》早期的流行面貌甚有价值。

 

  故此件可拟名为:大智度论卷六

 

  2、津艺015(58·5·669⑥) 2.佛经3

 

  按:此件为一残页,《叙录》云:

 

  唐朝写卷。潢楮纸,3纸。高27cm,宽115cm。纸幅40.5cm。卷心高20cm,天头3.4cm,地脚3.5cm。每纸22行,共61行:1. 39行;2. 22行。每行16-17字。乌丝栏。楷书。墨色浓匀。卷首尾缺。背为回鹘文写经。4

 

  此件1.已经被定名,2.尚未定。考其内容,乃是抄写的西晋·竺法护译《光赞经》卷第二之“摩诃般若波罗蜜叹等品第四”中的内容。 参见《大正藏》第8册第161页中第2行至第24行。略有数字异文。

 

  故此件可拟名为:光赞经卷二

 

  3、津艺056(77·5·2315) 佛经疏5

 

  按:此件为一残页,《叙录》云:

 

  唐朝写卷。潢楮纸,2纸。高27.5cm,宽40.5cm。皆残。卷心高20.4cm,天头3.3cm,地脚3.3cm。共23行,每行17-19字。乌丝栏。楷书,墨色稍淡不匀。卷首尾缺。6

 

  考其所释之经,乃是姚秦·鸠摩罗什所译之《妙法莲华经》。其中说:“次颂现在佛门者……次明释迦佛门,‘今我亦如是下’卅六行偈是也。”按:“今我亦如是”一偈,见《妙法莲华经》卷一“方便品第二”:“第今我亦如是,安隐众生故,以种种法门,宣示于佛道。”7日本圣德太子所著《法华义疏》第一即云:“从‘天人所供养’以下四行半偈,颂现在佛门。……今我亦如是以下,三十六行半偈,颂上释迦佛门。”8此疏不见于今之大藏经,疑为藏外佚作。

 

  故此件可拟名为:法华经疏

 

  4、津艺065(77·5·4406) 5.佛经9

 

  按:此件为一残页,《叙录》云:

 

  六朝写卷。白麻纸。2纸,皆残。高23.9cm,宽26cm。卷心高19.3cm,天头2.5cm,地脚2cm。共15行,每行17字。乌丝栏。隶楷,墨色中匀。卷首尾缺残。10

 

  今考其内容,乃是抄写的龙树造、鸠摩罗什译《大智度论》卷五十二“释十无品第二十五”。从“解脱门般若波罗蜜观若常若无常等入一”至“法亦假名字菩萨亦假名字空无”,见《大正藏》第25册第433页中第16行至29行。无异文。从外型、字体、抄写内容等综合来看,和津艺065之3.大智度论卷第十六乃是同一抄件中的两个部分。

 

  故此件可拟名为:大智度论卷五十二

 

  5、津艺065(77·5·4406) 6.佛经11

 

  按:此件为一残片,《叙录》云:

 

  唐朝写卷。白麻纸。1纸,残。高23.9cm,宽5.7cm。卷心高19.5cm,天头2.4cm,地脚2.1cm。共3行,每行17字。乌丝栏。楷书,墨色中匀。卷首尾缺。12

 

  今考其内容,乃是抄写的东晋·瞿昙僧伽提婆译《增壹阿含经》卷第四十七“放牛品第四十九”。从“尔时地狱众生闻目连说此偈已六万余人”至“即摄神足还至所在到世尊所头面礼足在”,见《大正藏》第2册第805页下第28行至806页上第2行。无异文。

 

  故此件可拟名:增壹阿含经卷第四十七

 

  6、津艺103(77·5·4442) 佛经论疏13

 

  按:此件为一残页,《叙录》云:

 

  唐朝写卷。薄潢写经纸,2纸。高28.5cm,宽24cm。皆残。卷心高25.5cm,天头1.7cm,地脚1.4cm。共15行,每行24-25字。乌丝栏。行书,墨色中匀。卷首尾残。尾部切口似人为裁割。背为朱抄本《历代法宝记》。周叔弢旧藏。14

 

  今考其所释之经,乃是姚秦·鸠摩罗什所译之《妙法莲华经》,其中开篇“示之以涅槃,说小乘灭谛,略说出世因之与果(后残)人于千万亿劫不同,佛名字亦不同。正法如是人难度□,云何言说诸尽业道,示之以涅槃?”正为《妙法莲华经》卷一“方便品第二”中“深着虚妄法,坚受不可舍,我慢自矜高,谄曲心不实。于千万亿劫,不闻佛名字,亦不闻正法,如是人难度。是故舍利弗,我为设方便,说诸尽苦道,示之以涅槃”15这几偈而发问。此件后之“初言‘我虽说涅槃,是亦非真灭’者,非昔□也。我虽为彼小机众生说小涅槃,但方便□引,理非究竟,大乘真灭。‘诸法从本来,常自寂灭相’者,……”等语所释,即“方便品第二”中接著「说诸尽苦道,示之以涅槃”后的“我虽说涅槃,是亦非真灭,诸法从本来,常自寂灭相”16这一偈。

 

  故此件可拟名:法华经疏

 

  7、津艺334(临3) 佛经17

 

  按:此件为一残页,《叙录》云:

 

  唐写 卷子

 

  薄潢写经纸,1纸。残破。高25.6cm,广24cm。卷心高19.4cm,天头3.3cm,地脚2.9cm。

 

  共14行,行17字。乌丝栏,楷书,墨色浓匀。18

 

  考其内容,抄写的是北凉·昙无谶所译之《大般涅槃经》卷第二十五“光明遍照高贵德王菩萨品第十之五”,从“心共贪生”至“心性本净性本不净”,见《大正藏》第12册第516页下第13行至第26行。无异文。

 

  故此件可拟名为:大般涅槃经卷第二十五

 

  8、津艺335(临4) 佛经19

 

  按:此件为两残片,《叙录》云:

 

  卷子

 

  湟麻写经纸,残片2。高25.1cm,一广5.5cm,一广6.5cm。卷心高20cm,天头2.8cm,地脚2.3cm。

 

  二残片一存3行,一存4行,行17字。乌丝栏,楷书,墨色中。20

 

  今考其内容,抄写的是北凉·昙无谶所译《菩萨地持经》卷第十“菩萨地持毕竟方便处建立品第五”。第1残片从“造业者处非处智力真实因果如实知伏因”至“如实知伏施福诤论”,见《大正藏》第30册第957页中第8行至11行。第2残片从“一切禅名为天住依禅得眼故名天眼净果”至“黑闇二种如是像类乘中阴生如夜黑闇黑”,见《大正藏》第30册第957上第6行至9行。按照原来顺序,第2片当在第1片之前。

 

  故此件可拟名为:菩萨地持经卷第十

 

  9、津艺附09(59·5·1033) 佛经集锦册21

 

  按:此件共有经裁割的佛经20条。《叙录》云:

 

  经折

 

  凡9开,每开高28.5cm,宽16.4cm。每开裱有佛经4条(每条1行),全折共裱有20条。写经原非一卷,纸质、纸色、墨色、残好不一,皆为楷书。

 

  折首有跋语6行:“日本最重唐人写经,往往裁割分藏。/药雨先生雅爱金石,尤喜经卷,检以/奉贻。此旧微叔蕴所赠,叔蕴系内藤所赠。叔蕴、内藤二君皆/药雨旧好,今归之,亦二君所许也。/宣统庚戌五月,贵池刘世珩慈石记。”后有“聚学轩主”、“镏五”二朱文方印。

 

  折末有罗振玉题跋并印章。22

 

  考其内容,分属数经。

 

  (1)“家若出家人边得羊已(按:当作毛)者十种如上说欲取”一条,抄写的是东晋·佛陀跋陀罗共法显译《摩诃僧祇律》卷第九“明三十尼萨耆波夜提法之二”,见《大正藏》第22册第309页下第23行至24行。

 

  故此件可拟名:摩诃僧祇律卷第九

 

  (2)“我父母在世极忧念我多修福德今我又复”一条,抄写的是东晋·帛尸梨蜜多罗译《灌顶经》卷第十一之《佛说灌顶随愿往生十方净土经》,见《大正藏》第21册第530页下第18行。

 

  故此件可拟名为:佛说灌顶随愿往生十方净土经

 

  (3)“耨多罗三藐三菩提心种诸善根为佛智故”一条,抄写的是姚秦·鸠摩罗什所译之《佛说华手经》卷第六“验行品第二十二”,见《大正藏》第16册第175页下第20行。

 

  故此件可拟名为:佛说华手经卷第六

 

  (4)“世尊我等常作□(按:当作是)念自谓已得究竟灭度今”一条,抄写的是姚秦·鸠摩罗什所译之《妙法莲华经》卷第四“五百弟子受记品第八”,见《大正藏》第9册第29页上第3行至4行。

 

  故此件可拟名为:妙法莲华经卷第四

 

  (5)“若增若减不知不得亦无所见云何可言此”一条,抄写的是唐·玄奘所译之《大般若波罗蜜多经》卷第四百八十四“第三分善现品第三之三”中的内容,见《大正藏》第7册第457页。因此页出现此句甚多,故不能确切知道是此页的哪一段。

 

  故此件可拟名为:大般若波罗蜜多经卷第四百八十四

 

  (6)“堂土更为新地然后请佛及僧于中设食演”一条,抄写的是宋·佛陀什共竺道生等译《五分律》卷第二十一“第三分之五衣法下”,见《大正藏》第22册第141页上第19行至20行。

 

  故此件可拟名:五分律卷第二十一

 

  (7)“其国名善净 七宝所合成 劫名为宝明 菩萨众甚多”一条,抄写的是姚秦·鸠摩罗什所译之《妙法莲华经》卷第四“五百弟子受记品第八”,见《大正藏》第9册第28页中第10行至11行。

 

  故此件可拟名为:妙法莲华经卷第四

 

  (8)“嗔其夫言何以诣市速疾来归如是懈堕何由”一条,抄写的是东晋·佛陀跋陀罗共法显译《摩诃僧祇律》卷第九“明三十尼萨耆波夜提法之二”,见《大正藏》第22册第307页上第8行至9行。

 

  故此件可拟名:摩诃僧祇律卷第九

 

  (9)“所照皆如是也无量清净佛顶中光明炎照”一条,抄写的是后汉·支娄迦谶译《佛说无量清净平等觉经》卷第一,见《大正藏》第12册第282页中第4行至第5行。其中“顶中”《大正藏》本作“项中”,“炎照”,《大正藏》本作“焰照”。日本·源信(942~1017)撰《往生要集》卷中“尽第六别时念佛门”引此经则同此写卷:

 

  四。光明威神,谓《平等觉经》云:无量清净佛(无量清净佛者,是阿弥陀佛也。)光明最尊第一无比,诸佛光明皆所不及也。有佛顶光明照七尺,有佛照一里,有佛五里,有佛二十里,四十里、八十里,乃至百万佛国、二百万佛国,八方上下。无央数诸佛顶光所照,皆如是也。无量清净佛顶中光明,炎照千万佛国。23

 

  可见源信所见之本,同于此写卷。

 

  故此件可拟名为:佛说无量清净平等觉经卷第一

 

  (10)“极急向不齐等尔时琴音可听采不廿亿耳”一条,抄写的是东晋·瞿昙僧伽提婆译《增壹阿含经》卷第十三“地主品第二十三”,见《大正藏》第2册第612页第12行至13行。

 

  故此件可拟名为:增壹阿含经卷第十三

 

  (11)“中二先牒后破前中身之作用名为身业破中十事言行”一条,未能查明出处。

 

  (12)“悉炽然一切诸法明达了知一切法故佛子”一条,抄写的是东晋·佛驮跋陀罗译《大方广佛华严经》卷第四十“离世间品第三十三之五”,见《大正藏》第9册第654页上第4行至5行。

 

  故此件可拟名为:大方广佛华严经卷第四十

 

  (13)“有质碍性倒离者谓如说言诸质碍者皆是”一条,抄写的是唐·玄奘所译《因明入正理论》,见《大正藏》第32册第12页中第24行至25行。

 

  故此件可拟名为:因明入正理论

 

  (14)“涅槃已来所有无漏圣惠皆名阿罗汉果断或住道二义徴”一条,未能查明出处。

 

  (15)“者行此法时无所悕望但欲利益诸众生辈”一条,抄写的是东晋·帛尸梨蜜多罗译《佛说灌顶随愿往生十方净土经》卷第十一,见《大正藏》第21册第532页上第22行。

 

  故此件可拟名为:佛说灌顶随愿往生十方净土经

 

  (16)“门品示一切众生故随一切众生心行常入”一条,抄写的是姚秦·鸠摩罗什所译《梵网经·卢舍那佛说菩萨心地戒品第十》卷上,见《大正藏》第24册第1002页上第17行至18行。

 

  故此件可拟名为:梵网经·卢舍那佛说菩萨心地戒品第十

 

  (17)“浇草和泥种种因缘诃已语诸比丘以十利故”一条,抄写的是后秦·弗若多罗译《十诵律》卷第十一(第二诵之五)“九十波逸提法之三”,见《大正藏》第23册第79页下13行至14行。

 

  故此件可拟名为:十诵律卷第十一

 

  (18)“取取执取能取所性故二取习气名彼随”一条,抄写的是宋·延寿所著《宗镜录》卷第八十七,见《大正藏》第48册第892页中第19行至20行。此件“所”字后脱一“取”。

 

  故此件可拟名为:宗镜录卷第八十七

 

  (19)“动摇若行若观菩萨遍知如是一切不复于”一条,抄写的是唐·玄奘所译《大般若波罗蜜多经》卷第五百九十九“第十六般若波罗蜜多分之七”,见《大正藏》第7页第1105页上第20行至21行。

 

  故此件可拟名为:大般若波罗蜜多经》卷第五百九十九

 

  (20)“谛清净故净戒安忍精进静虑般若波罗蜜”一条,抄写的是唐·玄奘《大般若波罗蜜多经》中的内容,分别见于卷第二百二十三和卷第二百二十四,见《大正藏》第6册第118页中第3行、第120页下第14行、第123页中第3行、第125页下第14行。因仅一条,不能确指。

 

  故此件可拟名为:大般若波罗蜜多经卷第二百二十三(卷第二百二十四)

 

  1 见《天津市艺术博物馆藏敦煌文献》第1册第63页。以下凡引此书均只标册数和页码。

 

  2 见第7册“附录”之《叙录》第2页。

 

  3 见第1册第70页。

 

  4 见第7册“附录”之《叙录》第3页。

 

  5 见第1册第301页。

 

  6 见第7册“附录”之《叙录》第8页。

 

  7 见《大正藏》第9册第9页中。

 

  8 见《大正藏》第56册第78页中。

 

  9 见第1册第318页。

 

  10 见第7册“附录”之《叙录》第10页。

 

  11 见第1册第318页。

 

  12 见第7册“附录”之《叙录》第10页。

 

  13 见第2册第199页。

 

  14 见第7册“附录”之《叙录》第15页。

 

  15 见《大正藏》第9册第8页中。

 

  16 见《大正藏》第9册第8页中。

 

  17 见第7册第123页。

 

  18 见第7册“附录”之《叙录》第48页。

 

  19 见第7册第123页。

 

  20 见第7册“附录”之《叙录》第48页。

 

  21 见第7册第240页至241页。

 

  22 见第7册“附录”之《叙录》第49页。

 

  23 见《大正藏》第84册第59页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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