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佛教导航>> 五明研究>> 内明>> 综论>>正文内容

明性法师:入菩萨行论·善解义海 第三章 受持菩提心

       

发布时间:2013年03月19日
来源:   作者:明性法师
人关注  打印  转发  投稿

返回目录

明性法师:入菩萨行论·善解义海 第三章 受持菩提心

 

  辛五、随喜功德,有二:

  壬一、随喜世间善业,

  壬二、随喜出世间善业。

  壬一、随喜世间善业

  诸有情恶趣,息苦之善行,苦者住安乐,欣悦而随喜。

  一切有情平息了三恶趣之痛苦,短暂世间,虽自身未曾经历其善因、善行与善果,却欣悦随喜于诸苦难者之解脱,而处于安乐境地。

  壬二、随喜出世间善业,有四:

  癸一、随喜小乘善业,

  癸二、随喜罗汉果,

  癸三、随喜大乘善行,

  癸四、随喜菩提因。

  癸一、随喜小乘善业

  积菩提善因,彼善因随喜。

  随喜声闻、缘觉,积集转向大菩提心之善因。

  癸二、随喜罗汉果

  具身轮回苦,定解脱随喜。

  随喜人身从轮回苦难中决定解脱,获致阿罗汉果。

  癸三、随喜大乘善行

  圆满之菩提,菩萨地随喜。

  随喜究竟之果位──诸佛之圆满菩提,以及暂时性之果位──资粮位、加行位,乃至菩萨地。

  癸四、随喜菩提因

  利乐诸众生,发心善如海,饶益诸众生,欣悦而随喜。

  愿菩提心:利乐众生之发心,其善行如海(无边)

  行菩提心:如实地饶益众生,欣乐而随喜。

  辛六、劝转法轮

  于十方诸佛,合掌而祈请,为苦惑众生,点燃正法灯。

  面对十方诸佛,合掌祈请:或由众生痛苦之无明,或由众生苦难且无知之无明所产生之疑惑,祈请为于道及非道之诸无知者,点燃正法灯,显示正道。

  辛七、请佛住世

  诸佛欲涅盘,合掌而祈请,莫令众生迷,住世无量劫。

  对于任一欲趣入涅盘之佛,合掌而祈请:莫令无知众生沈迷,祈请佛勿入涅盘,住世无量劫。

  辛八、功德回向,有二:

  壬一、总回向,

  壬二、别回向。

  壬一、总回向

  如是诸观行,所积一切善,愿以彼消除,有情一切苦。

  如前所述之礼赞、供养、忏悔等祈求,其所积聚之一切善业,我愿用以遮除众生之痛苦。

  壬二、别回向,有三:

  癸一、为病者回向,

  癸二、为饥渴者回向,

  癸三、为贫困者回向。

  癸一、为病者回向

  众生疾乃至,尚未疗愈前,愿为医与药,并作看护人。

  任何患病之众生尚未痊愈前,我愿意变作医生或化为药物,乃至成为病患者之护士。

  癸二、为饥渴者回向

  愿天降食雨,解除饥渴难,饥馑劫之时,愿充作饥食。

  祈愿上苍普降甘霖与食物,解除众生之饥渴,饥馑期间,我愿化成解除饥渴之饮食,免除众生之饥渴。

  如是,在刀兵劫期间,我愿化成天花飘降。

  癸三、为贫困者回向

  众生贫困者,我为无尽藏,各种资生物,悉现彼面前。

  对于贫困众生,我愿化为无尽之宝藏,于彼诸面前呈现各式各样之生活资具。

  庚二、修学利他心,有二:

  辛一、总说舍一切,

  辛二、别说舍身。

  辛一、总说舍一切,有二:

  壬一、所舍之财物,

  壬二、所舍财物之原因。

  壬一、所舍之财物

  身及诸财富,三世一切善,为利有情故,不吝尽施舍。

  身体及诸受用之财富,三世一切已作、正作、将作之善行,皆因成办一切众生之利益,毫不吝惜地施舍。

  壬二、所舍财物之原因

  由舍离众苦,吾心成涅盘,死亦舍一切,施有情最胜。

  由于舍一切财物而脱离愁苦,我心为求自他二利,故成就涅盘。临终时,亦将同舍一切财物与身体。现今先舍诸众生,乃为最殊胜,变成自他之大利益故。

  辛二、别说舍身,有二:

  壬一、舍弃为自己之积蓄,

  壬二、愿利一切因之回向。

  壬一、舍弃为自己之积蓄,有二:

  癸一、毫不顾虑之施舍,

  癸二、利他因之回向。

  癸一、毫不顾虑之施舍

  吾既将此身,随顺施有情,一任彼欢喜,恒常打骂杀。

  纵戏弄吾身,或侵侮讥讽,吾身既已施,云何复珍惜!

  一切无害业,允许彼造作。

  我布施此身予有情,任凭其意愿而经常的打、侮、骂、杀等,纵使戏弄、侵侮、讽刺皆可。既然已经布施,何必珍惜此身是否遭受伤害?此诸行为短期内尚无妨害。云何业力?故允许其所造作?

  癸二、利他因之回向,有二:

  子一、总说,

  子二、别说。

  子一、总说

  愿彼见我者,悉获众利益。

  愿任何众现见我之众生,无论何时(短暂人世或甚至究竟解脱)无不成就利乐!

  子二、别说,有二:

  壬一、实有发心之回向,

  壬二、实有加行之回向。

  丑一、实有发心之回向

  若人因见我,生起信憎心,愿彼悉恒为,成办众利因。

  任何人因见我而产生“瞋恚”或“信心”,祈愿他能恒时为成办众生之利益因!至于“信心”在《入行论大疏》诠释:“不虔诚。”

  丑二、实有加行之回向

  愿彼损我者,及余害我者,如是辱我者,皆具菩提心。

  任何人直接以恶口辱骂我,或以其它方式伤害我,或背后责骂我亦无妨,唯愿其皆具有菩提心。

  壬二、愿利一切因之回向

  愿为无怙依,道路行人师,欲渡者之舟,船筏与桥梁,

  求洲渚之岛,需灯者之灯,欲床者之床,需仆成彼仆,

  如意宝妙瓶,明咒与灵药,如意诸宝树,诸需满欲牛。

  地等之四大,如虚空永恒,无量有情众,资生大根本。

  乃至虚空界,有情种种界,悉皆得涅盘,愿为资生因。

  我愿为无救护者之怙主,菩提道上诸行人之调御师,欲渡江海者之舟楫、船筏、桥梁,欲求洲渚栖息者之岛屿,欲求灯火者之明灯,欲求床位者之榻,凡需我服侍的人,我皆愿为其仆从。

  我愿如随意而生之如意宝、妙宝瓶,所需皆能成办之明咒,遮除病楚之灵药,能生所需之如意树,多寡奶酪皆有之满欲牛,地、水、火、风等之四大,如虚空恒时为一切众生资生之根本,愿为无量有情生活方式之根本体性。如是尽虚空界之一切有情,直至涅盘期间,我愿为其资生之因。

  前之所述,善天论师与尊胜论师皆认其乃愿菩提心之旨趣。

  己二、正行

  从依止法师修习发菩提心,或从所依三宝获得。

  从所依三宝取得,首先诵:

  尽十方三世,诸佛与一切菩萨,请护念我。

  若从愿、行菩提心各自取得,则颂文为:

  愿菩提心:

  如昔诸如来,引发菩提心,如是为利生,我发菩提心。

  如是,愿菩提心文诵三回。

  行菩提心:

  如昔诸如来,于菩萨学处,如是依次住,我于诸学处,

  依次勤修学。

  如是,行菩提心文诵三回。

  若愿、行菩提心同时诵,则如本论颂文:

  如昔诸如来,引发菩提心,复次循序住,菩萨诸学处。

  如是为利生,我发菩提心,复于诸学处,次第勤修学。

  譬如往昔诸如来,为利他愿成佛而发菩提心,依次学习与安住于诸菩萨学处。因此,我亦为众生之利益而发菩提心,并循序学习诸菩萨学处。

  已三、后行,有二:

  庚一、结合,

  庚二、正行。

  庚一、结合

  智者如是持,清净觉心已,复为增长故,如是赞彼心。

  如前所述,智慧者以极为清净之方式,缘持孳生菩提心,趣入菩萨行,同时不退失地增衍,颇值赞叹。

  庚二、正行,有二:

  辛一、自生欢喜心,

  辛二、他生欢喜心。

  辛一、自生欢喜心,有二:

  壬一、成办自利产生欢喜心,

  壬二、成办利他产生欢喜心。

  壬一、成办自利产生欢喜心

  今生吾有福,善得此人身,复生释迦族,转成彼佛子。

  现我当尽力,顺乎家族业,慎勿杂染此,无垢尊贵种。

  犹如目盲人,垃圾获珠宝,如是我何幸,生此菩提心。

  从此得知,此生实有大果报,何以故?因为善获人身,又投生于佛陀种性成为佛子。当前,我应尽全力努力顺乎如来家之清净业。成就初、中、后期善业(译注:初、中、彼善业;“初”即初发菩提心,“中”即修学菩萨学处,“后”即圆满佛果),修习无垢尊贵之菩萨学处,护持菩提心,不为恶习所染污。譬如盲人从垃圾堆中获得珠宝,甚为稀有,如是,我何其庆幸能启发菩提心,故极其殊胜。

  壬二、成办利他产生欢喜心

  摧破众生死,是此胜甘露;遮除众生贫,是此无尽藏;

  止息众生病,是此最胜药;观三世之苦,众生休憩树;

  渡众离恶趣,是能解脱桥。

  能摧破众生之死神,变成无死之最胜甘露者,是此菩提心。祛除众生贫困,化为无尽宝藏者,是此菩提心。能治疗众生身心疾病之最胜医药,是此菩提心。对漂流三界痛苦不堪之众生而言,能够疗养痛苦者,是此清凉大树──菩提心。菩提心乃一切众生从三恶道解脱之支撑物,离恶趋善之共用名──解脱桥。

  除众生恼热,心生清凉月。

  众生无知翳,破除是大日。

  搅拌正法乳,提炼妙醍醐。

  漂泊众生三有因,且欲享受安乐者,

  此心能住最胜盘,满意有情诸旅客。

  为清除众生由烦恼所覆之痛熟,故生起“清凉月”──菩提心。破除众生无明翳障者,乃此光明日。搅拌一切正法乳,提炼妙醍醐。

  菩提心使漂泊之众生出离三有道,菩提心安住欲享乐之众生,菩提心最能宴飨众生旅客。

  辛二、他生欢喜心

  今于一切怙主前,引导众生能成佛,

  引导众生暂时乐,愿天非天皆欢喜。

  我现今于诸佛前,祈请其作证:引导众生趣入究竟道──成佛之乐,及中间道──人、天之安乐,祈愿天与非天等有情皆欢喜。

返回目录

欢迎投稿:307187592@qq.com news@fjdh.com


QQ:437786417 307187592           在线投稿

------------------------------ 权 益 申 明 -----------------------------
1.所有在佛教导航转载的第三方来源稿件,均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政策、各级佛教主管部门规定以及和谐社会公序良俗,除了注明其来源和原始作者外,佛教导航会高度重视和尊重其原始来源的知识产权和著作权诉求。但是,佛教导航不对其关键事实的真实性负责,读者如有疑问请自行核实。另外,佛教导航对其观点的正确性持有审慎和保留态度,同时欢迎读者对第三方来源稿件的观点正确性提出批评;
2.佛教导航欢迎广大读者踊跃投稿,佛教导航将优先发布高质量的稿件,如果有必要,在不破坏关键事实和中心思想的前提下,佛教导航将会对原始稿件做适当润色和修饰,并主动联系作者确认修改稿后,才会正式发布。如果作者希望披露自己的联系方式和个人简单背景资料,佛教导航会尽量满足您的需求;
3.文章来源注明“佛教导航”的文章,为本站编辑组原创文章,其版权归佛教导航所有。欢迎非营利性电子刊物、网站转载,但须清楚注明来源“佛教导航”或作者“佛教导航”。
  • 还没有任何项目!
  • 佛教导航@1999- 2011 Fjdh.com 苏ICP备12040789号-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