妙境法师:瑜伽师地论162
妙境法师:瑜伽师地论162
寅六、作意
云何作意?谓七种作意。了相等如前说。
现在的文是闻所成地。闻所成地裡面就是说的五明,现在先解释内明处。内明裡面分四大科,第一科事施设建立说过了。现在第二科就是想差别施设建立。这一科裡面有四个颂,现在是第四个颂。这第四个颂裡面分十科,现在是第六科作意。
「云何作意?」第六科作意。前面是第五科,第四科、第五科说的是止观,现在第六科说作意。「作意」,在前面文说过,就是有「七种作意」。「作意」就是在内心裡面修禅定的时候,从未到地定开始修这七种作意,初禅、二禅、三禅、四禅、乃至无所有处定都是要修这七种作意才能向前进步的,这是修禅的一种方法。就是了相作意、胜解作意、远离作意、摄乐作意、观察作意、加行究竟作意、加行究竟果作意,一共七个作意,在前面已经说过了,但是后文还有解释的。
寅七、教授
云何教授?谓五种教授。一、教教授。二、证教授。三、次第教授。四、无倒教授。五、神变教授。
「云何教授?谓五种教授」。这个教授是师长教授学徒的,对学徒的教授。这裡分五种的不同:第一个是「教教授」,就是这个补特伽罗,他所学习的佛陀的教法,能够不增不减的教授给学徒,就是将语言文字的佛法教授给他。「二、证教授」,第二个就是修学止观,修学止观才能证悟真理,所以它叫做证教授。「三、次第教授」,次第教授就是所学习的不管是教,也不管是证,都是有深、有浅,有前后的差别,所以按照次第去教授的。比如说是修止观,修这个现观,那就应该是观察这个苦集灭道四谛,先应该教授这苦谛,然后集谛、灭谛、道谛这样教授。比如说要修禅定,先应该修欲界定、未到地定、初禅、二禅、三禅、四禅这样,也是要按照次第来教授的。
「四、无倒教授」就是在前面这三种教授,都是应该没有错误的、如法的来教授这位学徒,所以叫无倒教授。不应该其中有错误。这个地方,就是人容易有一种问题,好为人师,就是有这种问题。所以若能无倒教授,那就好一点;你一知半解的,不可能能够不犯错误。所以这个地方,就是弥勒菩萨慈悲开示我们,要发无上菩提心,发大悲心弘扬佛法,使令三宝不断,要好好学习,要好好修行,你达到了程度的时候,你才能够无倒教授,不然的话就容易错误。「五、神变教授」神通变化也不是自己能够通达的,也是要依赖师长来教授,你才知道怎麽修天眼通,怎麽修天耳通、他心通、神足通、宿命通、漏尽通,这也要教授的,但是这是最后的教授。
寅八、德
云何德?谓无量、解脱等,如句中已说。
「云何德?」第八科是德。「谓无量、解脱等」就是四无量心、八解脱、四无碍解、无诤三昧,很多很多的功德,殊胜的胜德。「如句中已说」,第一个颂裡面已经说过。这是佛教徒所应该成就的胜德。
寅九、菩提
云何菩提?谓三种菩提。一、声闻菩提。二、独觉菩提。三、阿耨多罗三藐三菩提。
「云何菩提?」这是第九科。「谓三种菩提。一、声闻菩提,二、独觉菩提,三、阿耨多罗藐三菩提。」这是三乘圣人所成就的功德。声闻菩提,若是论根性来说,菩萨是因,佛是果,这是根性最利的。其次是独觉,其次就是声闻。声闻菩提和独觉菩提,乃至阿耨多罗三藐三菩提,都是觉悟第一义谛,都是这麽多,都是这一样。但是智慧有深浅,所以所得到的菩提也就有高下了。「皆以无为法而有差别。」就是这样意思。但是都是觉悟的第一义谛,所以都能够了脱生死,但是道力还是有差别。「菩提」是一个智慧,就是清淨无漏的智慧。「佛陀」这个字,翻作中国话翻作「觉」,也是智慧,但是那个是约人说的,这个是约所成就的法说的。也就是一切圣人所成就的无量无边的功德,裡边最重要的一个功德就是智慧,所以特别的标出来,叫做「菩提」。
寅十、圣教
云何圣教?谓授以归依,制立学处,施设说听,建立师徒,施论、戒论、生天之论,诃欲爱味,示欲过失,显说杂染及清淨法,教导出离及与远离,称讚功德,乃至广说无量无边清淨品法。
「云何圣教?」这是第十科,怎麽叫做圣教?也就是佛陀,他宣扬教法教化众生的时候,都讲些什麽事情呢?这底下就是大要的说出一个大纲,这样意思。这是问,底下回答。「谓授以归依,」这个圣人,就是佛陀教化众生,先开始来传授这个归依,教导我们归依佛、归依法、归依僧,是这样意思。这个「归依」就是依止的意思。我们修学圣道,对于这件事我们完全不明白,要依止佛法僧来学习这件事,那就叫做依止。就是开始学习的时候,你一定要依止佛法僧,不然的话,这件事办不成。可是在学习的时候,要靠佛、靠僧,可是内心学习呢,念念与道相应,那就是第一义谛了,所以就是法。是这样意思。
「制立学处」,一开始是教授这个归依,进一步是做什麽呢?就是制立学处。佛为我们,佛陀的大智慧,知人见人,为优婆塞、优婆夷,乃至比丘、比丘尼,乃至一切佛教徒制立这个学处,所应该学习的就是戒,学习戒法。「施设说听」,前面学处是戒,这底下就学习教义了。「施设」也就是随顺众生的根性,为他安排什麽样的佛法,为他教授,是这样的意思。这个「说听」,我这麽想,是依义发言名之为「说」,根据这个道理来说话,依义发言,叫做说。你说了老半天,没有道理,那不能算是说。这个「听」呢?就是闻说而能得义,是名为听。你是听到了。如果只是听那几句话,而没有明白什麽道理,那你和没有听到有什麽不同呢?这叫「施设说听」。
「建立师徒」,建立师徒就是学习佛法的人,开始的时候一定要有一个师,由这个师来教导这个学徒。由师长的教导才能引发一切圣道,不然的话这个圣道很难现前,所以一定有师,初开始学习的人就是徒,要这样。也就像一个团体,社会上的事业也是一样,我们出家人的寺庙也是一样,每一件事要有人负责,要有一个人负责,这一件事才可以做的。说是我要学习佛法也是一样,你也要有一个师,不然这件事也是做不成。
「施论、戒论、生天之论。」建立师徒,前面这一段,就是学习戒定慧,向师长学习戒定慧。这底下是说这个圣教中,一般性地宣扬的时候,倒不是一定要说第一义谛,说苦集灭道,都不是这个,而是说这个施论、戒论、生天之论,说这样的佛法。先告诉这个人发慈悲心,「施论、戒论」就是发慈悲心的意思。我所有的这些财富,我应该发慈悲心,对于贫困的人应该有同情心,那麽叫施论。戒呢,也是要发慈悲心不要做这些令众生苦恼的事情,也是慈悲心的意思。生天之论,施论、戒论都是生天之论,就是将来能得到可爱的果报,能生到天上去。
「诃欲爱味,示欲过失」这又一样,就是要呵斥欲的爱味。我们众生对于五欲,染着这个欲的事情,要呵斥这件事。「示欲过失」,开示我们,我们对于染着这个欲是有过失的,要这样讲解这件事。「显说杂染及清淨法。」这个「显」就是要说的非常明白,明明白白的说出来,什麽是杂染法,什麽是清淨法,要明明白白的说出来。比如杀盗淫妄这是染污法,十种恶法是染污法,「及清淨法」修学五戒十善,乃至到出世间的圣道,这是清淨法。
「教导出离及与远离」,圣教是教导我们从欲裡面,从这个杂染法裡面出离,从那裡面解脱出来。「及与远离」,远离就是不要亲近,不要亲近这些染污法。「称讚功德」称讚出离、远离是有功德的;不出离、不远离,染着于欲,在生死裡流转是有过失的。看出这个圣教说的什麽事情,就是说的戒定慧,说要发慈悲心利益人,说这个事情。没有说我叫你发财,我叫你富贵荣华去发财,没说这个话。但是这个施论、戒论,也就是发财之道。但是这个是由慈悲心,用慈悲心来爱护别人,而不是自己有想要发财,而去施论、戒论;用慈悲心,只是想别人好,没有去想自己怎麽怎麽的,只是用这样的心来爱护别人。佛法这个圣教是这样意思,圣教是这样。圣教,没有说是你布施十块钱,我叫你得一百块,不是这样说话的。
「乃至广说无量无边清淨法。」这就是无量无边的出世间圣道,或者四谛、三十七道品、六波罗蜜、般若波罗蜜,这一切佛法,这样意思。
壬三、摄圣教义相(分二科) 癸一、徵起
云何摄圣教义相?
前面这一段一共是十科讲完了。这第四个颂的十科讲完了。这底下是第三科,摄圣教义相。内明处一共分四科,第二科想差别施设建立相讲完了。现在这底下第三科,摄圣教义相。其实前边十科最后一科,云何圣教,很简要的说了,但是这裡边又重说,当然说的是由广而略,说出这个圣教的相貌。这第一科是徵起,第二科列释,也是分十科。第一科能修习法。
「云何摄圣教义相?」怎麽样由渊博的圣教把它略略地说出来它的义相呢?
癸二、列释(分十科) 子一、能修习法
此中有能修习法。谓于诸善法专志所作,相续所作,方便勤修。
这分十科,这是第一科。「此中有能修习法。」这圣教裡边……佛陀教导我们的有能修学圣道的方法。「谓于诸善法专志所作」就是对于三十七道品,或者是其它的一切法门,「专志所作」你修学的时候,你要专一、心要专一。要专一的来作这件事,要这样子,这件事才容易成就。你若是作这作一点,又作其他的事情,又作什麽什麽事情,那样不行。「相续所作」不但是专志而且还要相续不断的来作这件事。譬如修四念处,不是一个短时期可以成功的,你一定要相续不间断,不要懈怠才可以。「方便勤修」以专志、相续为方便,精进地去修行,要这样子才可以。这底下《披寻记》的这段文:
《披寻记》四七八页:
有能修习法等者:谓能勤修诸善方便。是名能修习法。方便有二:一、殷重,二、无间。如次名为专志所作,相续所作应知。
「有能修习法等者:谓能勤修诸善方便,是名能修习法」。这样就是说出两件事,我们怎麽样来修学这个四念处呢?这个方便有两个:一个就是殷重,第二个就是无间。「如次名为专志所作,相续所作应知。」这样讲呢,殷重所作就是专志的意思,专一其心。「志」也可以说是愿,愿望。愿望……可能很多的愿望,在佛法裡面,我又想要读经,我又想要念咒,我又想要得神通,我又想要什麽什麽地,当然愿望可以很多,但是你现在修学这个法门的时候,要一样一样修,要专志。现在要修四念处,要专一的作这件事。我现在若是想要得神通,你就专一的修这神通,要专志,然后相续不断的这样子。这样说的倒是非常的简要,一个专志,一个相续,这两个方法。专志就叫做殷重,相续就是无间了。
子二、所修习法
有所修习法,谓所有诸善法。
现在第二段,所修习的佛法是什麽呢?「谓所有诸善法」善法很多很多的。《披寻记》上说:
《披寻记》四七八页:
有所修习法等者:此中善法,通世出世应知。
「有所修习法等者:此中善法,通世出世应知」。通常说十善法,要具备了五戒十善的基础,然后你或者是修世间的禅定,或者修出世间的四念处,就是这样的世出世善法。
子三、有过患法
有有过患法,谓应遍知法。
这是第三科,有过患法。这种事情是有过失的、是有灾患的。什麽呢?谓应遍知的事情。遍知是什麽呢?就是苦、集、灭、道这个苦谛,就是我们的色、受、想、行、识它是一个有灾难的东西。
《披寻记》四七八页:
谓应遍知法者:此说苦谛所摄诸法应知。
「谓应遍知法者:此说苦谛所摄诸法应知」。这个苦谛,我们这个色、受、想、行、识裡边,生苦、老苦、病苦,老病死苦,爱别离苦,怨憎会苦,求不得苦,还有个五取蕴苦,很多很多的苦,很多的灾难都从这裡出来的,并不是从外边来的,所以应该知道我们这个生命体是个过患法,不是个好东西。但是我们修行还是要假借它。
子四、有染污法
有有染污法。谓应不着、制伏,初应断法。
「有有染污法」这是第四科。「谓应不着、制伏,初应断法」应该是不着,应该制伏,这是「初应断法」。一开始修行的时候就应该断掉的,把它消灭了它,这件事,那就是染污法。
《披寻记》四七八页:
谓应不着制伏初应断法者:此说集谛所摄诸法应知。应正思择,厌坏对治,名应不着。应正修习,伏断对治,名应制伏。
「谓应不着制伏初应断法者:此说集谛所摄诸法应知。」苦谛、集谛,这是集谛,属于集谛这一大部份的事情都包括在内了。「应正思择,厌坏对治,名应不着」,应该正思择,就是在奢摩他裡面去思惟、观察,观察它是无常的、是苦的,有很多的过患,这样的用功修行来对治自己,名应不着,应不着就是这样的意思。你不去亲近它,这个着也有个亲近的意思,不亲近它,而观察它是苦,是无常,是败坏法,那就叫做不着,这麽讲。「应正修习伏断对治」。你若观察它是无常、无我的,那就叫做能制伏。观察它是不淨的、是苦的、是无常的,那叫不着。观察它是无常、是无我、是空,叫伏断对治。这个方法能消灭它的过患,能消灭这个染污的烦恼。这个对治就是消灭的意思,名应制伏。这样子,不着和制伏加起来就是四念处,来对付集谛的染污法。
子五、障碍法
有障碍法,谓违逆现观究竟法。
「有障碍法」这是第五科。有障碍法是什麽呢?「谓违逆现观究竟法」,就是它能够违逆、不随顺,能障碍,障碍这个现观究竟法。这个究竟是指现观说的,就是你修这个四念处的现观,它能究竟的解决这个生死的问题,所以现观叫究竟法。那麽障碍现观究竟法的是谁呢?这《披寻记》上的解释:
《披寻记》四七八页:
谓违逆现观究竟法者:此说萨迦耶见,及彼相应诸法应知。
「谓违逆现观究竟法者:此说萨迦耶见,」就是执着我、我所这个执着。「及彼相应诸法应知」和它相应的一切心、心所法,它是一个大的障碍。
子六、随顺法
有随顺法。谓随顺现观究竟法。
前面障碍是我、我所。要观察无我,观察无我那就是现观。而这个执着有我正好和它是相对的,所以这是一个障碍法。现在什麽是随顺现观法呢?「谓随顺现观究竟法。」
《披寻记》四七八页:
谓随顺现观究竟法者:此说道谛所摄诸法应知。
就是戒定慧了,戒定慧是随顺圣道的。
子七、真如所摄法
有真如所摄法。谓应觉悟法。
这是第七科。这个真如所摄法,就是一切法寂灭相。一切法寂灭相属于这一方面的,这是应该觉悟法。譬如说是所摄法,这个真如是一种理性,所生法,就是佛陀的教法。由佛陀的教法为凭藉,我们才能明、知道有真如的这种佛法,就是诸法的真理了。所以这个真如法、它所摄法应该包括一切的教法在内。那麽,教、行、理这个行法也在内,教法、行法。这个真如是所觉悟法,就是所证法,这就是四谛裡面那个灭谛。
子八、胜德所摄法
有胜德所摄法。谓所应引发法。
这是第八科。「有胜德所摄法」是什麽呢?「谓所应引发法。」我们佛教徒感觉到生死是苦,要重新创造另一个生命,那就是万德庄严的法身。所以无量无边的功德是我们佛教徒应该努力修行,引发出来的,引发出来无量无边的功德,这是由圣德所摄法。那就是前面说过的这些三明、六通、八解脱,这无量无边的功德,这底下第九科。
子九、随顺民间法
有随顺世间法。谓应习、应断、及断已现行法。
「有随顺世间法。」前面说这些呢,这是出世间的。这底下有世间的随顺法。「谓应习、应断、及断已现行法。」这是随顺世间法。
《披寻记》四七九页:
谓应习应断等者:世间善法,说名应习,世间染法,说名应断,若阿罗汉诸漏已尽,彼相续中所有世间善法,名断已现行法。
「谓应习应断等者:世间善法,说名应习,」刚才说过,这个五戒十善,这个法也还是很重要,所以也应该修习。世间的染污法,是名应断,就是十恶法,是名应断。「若阿罗汉,诸漏已尽,彼相续中所有世间善法,名断已现行法」。这是「断已现行法」,这不是凡夫的事情,这是圣人。圣人裡面以阿罗汉为例,就是阿罗汉他是世间上的这一切有漏法都已经灭尽了。「彼相续中」,他的那个生命体裡面,相续他的身体,他的生命体裡面所有的世间的善法,「名断已现行法」,那就是这一切染污法断掉了以后,他所出现的那一切善法,叫做「断已现行法。」其实那个也就是清淨的善法,叫做「断已现行法。」
子十、得究竟法
有得究竟法。谓究竟自义所应证法。
这第十科。究竟法是什麽?「谓究竟自义所应证法。」这个究竟的自义,这个自义是什麽呢?就是能往现法涅槃的境界叫做自义。就是你现在努力修行就能成就涅槃,这个涅槃叫做自义。这个自义其实也就是那个真如,你初开始凭藉文字去觉悟的时候,名之为真如;等到你入圣道的时候,那就叫做涅槃了。这个法是究竟的自义所应证法。这样说那个真如还是属于教法裡边的,现在涅槃是属于正法,其实两个法还是一回事。这是摄圣教义相,从开始能修习法到这裡得究竟法。什麽叫做圣教?就是简单这样子叫做圣教。
壬四、佛教所应知处相(分二科) 癸一、徵
云何佛教所应知处相?
这底下就是比前面这个圣教再广一点去说明佛法的要义。
「云何佛教所应知处相?」我们佛教徒学习佛法,对于佛教来说,我们应该知道的境界究竟是什麽呢?这是问,底下回答。回答就是解释,分十科。第一科是一种,一种裡面分三科,第一科是标列。
癸二、释(分十科) 子一、一种(分三科) 丑一、标列
当知此中一切有情住有三种。谓曰别住,尽寿住,善法可爱生展转住。
「当知此中一切有情住有三种。」这是先说佛法所利益的众生,这是一种。「一切有情住,有三种不同。」那三种呢?「谓曰别住,尽寿住,善法可爱生展转住。」有这三种不同。这是标列,下边第二科是配释。
丑二、配释
初由食增上力,第二、由命行增上力,第三、由于诸善法不放逸增上力。
「初由食增上力,」这个日别住就是一天一天的这样子生存,一天一天的过,过一天又过一天,过了一天又来一天,这一天一天叫做别。这样子怎麽住的呢?怎麽会有一天一天的生存呢?「由食增上力,」由于这个人他要有饮食,要吃饭,他要有段食,前面解释过;有段食、有悦意触食乃至还有一个意思食,还有一个识食。「由食」,由饮食的增上力,所以我们能够天天的生存,这是第一个住。第二、由命行增上力。这个尽寿住,就是第二个住。第二个住是怎麽能够尽寿住呢?「由命行增上力,」就是我们过去生中这个业力裡面有一个业力是属于命行,就是寿命。它这个业力能有这个力量,它能够使你生存这麽长久,生存两百岁、生存一千岁、生存一万岁,就是这个力量能够支持,叫你生存这麽久。所以虽然是你天天要吃饭,但是还要加上这个命行,这个业力,你才能活得那麽久,这是第二个力量。「第三、由于诸善法不放逸增上力。」这个第三是说善法可爱生展转住。由于我们发了好心,主要就是慈悲心,爱护别人,动机是爱护别人,为了别人能够生活快乐,能够增长智慧,我们有这样的好心肠,做一些好事;因此好事我们就会招感一个可爱的生命,得到一个可爱的生命。得到了这个生命以后又继续的发慈悲心,做好事;做了好事以后又得到一个可爱的生命,所以叫做善法可爱生展转住。「第三、由于诸善法不放逸增上力」,所以我们能够常常的做种种的善事,做善法,我们不放逸;不放纵自己的贪瞋痴,常常发慈悲心做好事,由这样的力量,所以有第三种住。这是第二科,这底下第三科、料简。
丑三、料简
于诸不善无记法中,亦有相似不放逸法,如于杀生等事及威仪工巧等中审谛而作;然于善法不放逸者,于现法中乃至能得般涅槃故,于后法中往善趣故,多有所作。
「于诸不善无记法中,亦有相似不放逸法,」这是第三科说到由于诸善法不放逸增上力,现在简别这个不放逸不只这麽一种。「于诸不善」我们有的人就是做种种恶事,或者做这个无记的事情,也不是善,也不是恶,做这种事情的时候,也有相似的不放逸法。这个做善的不放逸相似。究竟指什麽说的呢?这裡举个例子,「如于杀生等事及威仪工巧等中审谛而作;」就像一个恶人他杀生,或者在做其他的恶事的时候,他能够审谛而做,认真的做这种恶事,做的很认真,就叫做不放逸。或者威仪,这个行、住、坐、卧的威仪呀,他看上去很好,很有威仪。或者工巧等事,其他的,做这些工巧等事。说一个人做建筑工程的这个工程师,他造个房子,他很认真地,他不旷工,认真地到时候就把房子做好了,那也叫做不放逸。那麽这就是相似地不放逸法。但是这是指做恶事不放逸,或者是威仪工巧的不放逸,这是这一种。「然于善法不放逸者,于现法中乃至能得般涅槃故。」但是这种恶法中不放逸,不是个好事,现在我们要讚歎的是善法中的不放逸。善法中的不放逸有什麽好呢?「于现法中乃至能得般涅槃故。」就是你现在的生命中,你若能不放逸住,乃至能得这个入涅槃法,能成就涅槃。「于后法中往善趣故,多有所作」或者就算是你现生没得涅槃,但是由于你不放逸,努力的作善法,于后法中往善趣。或者是到天上,人间,不到三恶道去,能够往善趣去。「多有所作。」就是你能不放逸,作了很多的善事,如果不是往善趣,那就是往涅槃;不是往涅槃,就是往善趣;所以善法的不放逸是我们讚歎的,不是恶法。
子二、二种(分二十一科) 丑一、摄诸戏论
复次依有情世间及器世间有二种法,能摄一切诸戏论事。谓能取法,及彼所依所取之法。
这前面是说一种,就这一种裡面,就是说了三种有情的事情。就是说有情若是能不放逸就可以得涅槃,或者是往生善趣,这是一种。这底下说二种。二种这一科裡多,分二十一科,第一科摄诸戏论。
「依有情世间及器世间,」这个有情识的世间就是不是无情物;「及器世间,」就是有情的众生所居住的地方。依有情世间,依器世间,有二种法能摄一切诸戏论事,能够包括一切戏论的事情。这个戏论是什麽呢?就是我们的语言文字所表达的都是戏论,都没有真实的意义的。这个语言文字的这种语言是由内心的思想发出来的,所以也包括了思想的事情。
「谓能取法,及彼所依所取之法。」那两种法能摄一切诸戏论事呢?就是能取法。就是我们的眼识、耳识、鼻识、舌识、身识、意识这是能分别、能执着的这个。「及彼所依」所依就是六根。六识要依六根才能活动。所取之法就是色、声、香、味、触、法,其实就是十八界。
《披寻记》四七九页:
依有情世间及器世间等者:一切有为或异不异及二俱非有相可得,于此若问、若答、若思,是名戏论。诸有为法,是所戏论,名戏论事。抉择分说:无为诸法,非所戏论,唯有为灭之所显故。(陵本六十五卷十五页)翻彼,应知有为名戏论事。有情世间。诸行所摄心心所法,名能取法。有色诸根,名所依法。一切所缘,名所取法。若器世间,诸行所摄唯为所缘,是所取法。由是故说依二世间,有能取法及彼所依所取之法,能摄一切诸戏论事。
「依有情世间及器世间等者:一切有为或异不异及二俱非有相可得,于此若问、若答、若思,是名戏论。」就是在一切有为法,就是十八界的一切法,「或异或不异」我们在这裡边去观察的时候,就感觉到此法与彼法是异,是不同的;或者「此法与彼法不异」,好像有点相同的意思,所以有异、有不异,「及二俱」,这个异和不异都有,异、不异,亦异、亦不异这二俱,「非有相可得」,非有,非异、非不异这一共是四句。「于此若问、若答」就是在一切有为法上我们这样问,是异、是不异,是亦异、亦不异,非异、非不异,这样问、这样答、这样思惟是名叫做戏论。因为这些法都是虚妄分别,没有真实的意义。这个意思是说有漏,世间的有漏法令你白辛苦,都是无常的,过去就没有了。若是修学圣道呢,常乐我淨永久的得大自在,所以那对于我们才是有意义的。但是你说无意益,还非有这件事不可。比如我们吃饭这件事,你不吃饭还不行。但是吃了就是那麽多时间,还是要再吃,不然还不行。有为法就是这麽回事。唯有出世间法没有这些过失,「是名戏论」。
「诸有为法,是所戏论。」在一切有染着的、生住异灭的事情,我们凡夫就在这上执着、在这上活动、在这上戏论的,「名戏论事。抉择分说:无为诸法,非所戏论」。这无为的境界不是戏论的境界。「唯有为灭之所显故。」它是一切有为法灭了才显示出来无为的境界,那就是圣道了。「(陵本六十五卷十五页)翻彼,应知有为名戏论事。」就是把那无为法相翻过来,所以我们知道有为就是戏论事,无为不是戏论的。
「有情世间,诸行所摄心心所法,名能取法。」这解释那个能取。有情世间这一切的诸行所摄,属于行所摄的。是什麽呢?就是心心所法名能取法。能够活动的,在一切有为法能活动的,就是心心所法。这个心能活动,它是能取法,能取着的。「有色诸根,名所依法。」这个眼根、耳根、鼻根、舌根、身根这是有色诸根,有色诸根是心心所法所依止的地方。那麽等无间灭意根不是色法,它就包括在心法裡面了。「一切所缘,名所取法。若器世间,诸行所摄,唯为所缘,是所取法。由是故说依二世间,有能取法及彼所依所取之法,能摄一切诸戏论事。」
丑二、杂染根本(分二科) 寅一、世间摄
又诸世间,略有二种杂染根本,能引无义无利杂染。谓于真实无正解行,及彼为先希求无义。
「又诸世间,略有二种杂染根本,能引无义无利杂染。」二法中分二十一科,第一科是摄诸戏论,现在第二科是杂染根本。分两科,第一科是世间摄。
「又诸世间」就是这一切有漏的世间,简要的说有两种杂染的根本。杂染法很多很多,现在说杂染法的根本。根本是怎麽回事情呢?杂染的根本是怎麽回事情呢?「能引无义无利杂染」,你若常常从事于这种杂染的、根本的活动的话呢,就能令你引发出来无义无利的杂染法。就是不令你安乐,令你苦恼的事情。这无义是现在令你无义;无利是令将来无利,将来是无利的。总而言之在生死裡流转,现在也多诸过患,将来也多诸苦恼,无义无利。
「谓于真实无正解行,及彼为先希求无义」这个二种杂染根本,能引无义无利杂染这句话,是二种杂染根本的结果。但是究竟什麽是二种杂染呢?还没说,这底下说了。「谓于真实无正解行」,就是有意义的圣道叫真实。「无正解行」你不能够不颠倒的通达,也不能无颠倒的去修行,这是一个杂染根本。「及彼为先,希求无义」。谓于真实无正解行,这是无明。「及彼为先」就是以无明为先,「希求无义」,就是我们煳涂不明白道理,先有这样的无明、这样的心情,这个迷昧的心、心所法就是无明,这个无明为先,先有这个无明,然后「希求无义」,希求世间上的荣华富贵。希求这个,希求人天的这个……凡做种种这些惑业苦的事情;这些惑业苦的事情都是无义,不是有真实义利的,这个也就是爱。前面「于真实无正解行」是无明。「及彼为先,希求无义」是爱。一个无明,一个爱。无明,我们自己不感觉,不感觉有无明;但是自己有爱自己知道,这个是能够感觉到的,因为粗显了。这是两种杂染的根本,就是一个无明、一个爱,能引无义无利的杂染。
寅二、外道摄
又正法外,若诸沙门若婆罗门,略有两种杂染根本。谓萨迦耶见增上力故;推求我常,推求我断。
「又正法外,若诸沙门若婆罗门,略有二种杂染根本。」这是第二科,外道摄。前面是世间……所有的世间人都有这个问题。但是外道也是世间,但是他又有一点不同,他在正法之外,就是在佛法之外,若诸沙门、若婆罗门这两种人,沙门是所有的宗教裡面出家了,出了家的叫沙门,没有出家的叫婆罗门。「略有二种杂染根本」是什麽呢?「谓萨迦耶见增上力故。」就是执着我、我所,执着有我论,在这个色、受、想、行、识裡面有一个我。
「推求我常,推求我断。」若执着有我呢,实在他没有得圣慧,心情都是犹豫不决的,只有圣慧才是决定的,其他的凡夫没有圣慧,虽然有所执着,心裡还是疑疑惑惑的。所以「推求我常」他就观察这个我,色、受、想、行、识是无常的,但是裡边那个我是常住的,就是这样子去思惟、观察。「推求我断」他若观察呢,但是又有的不同思想的这些外道,认为我不是常住而是断的,死了就完了。那麽这叫「推求我断」。
《披寻记》四八○页:
略有二种杂染根本等者:此中二种,谓无明、爱。谓于真实,无正解行,是即无明。及彼为先,希求无义,是即为爱。
当然这是站在佛教的立场说,以无明为先,在社会上有所活动,认为这是很有意义的事情,但是在佛法来说,这是无义。
丑三、众苦根本
又诸有情,略有二种众苦根本。谓于有漏法喜爱俱行所有期愿,及非理所引厌离俱行,所有期愿。
「又诸有情,略有二种众苦根本。」这是第三科,众苦根本。「略有二种」有两种的众苦根本,「谓于有漏法喜忧俱行所有期愿,及非理所引厌离俱行,所有期愿。」这二种,众苦的根本有这麽两种。「有漏法喜忧俱行所有期愿」这个有漏法实在就是我们的色受想行识。对这个有漏法……包括一切的所缘境,所缘虑的可爱的境界,对这些境界有喜爱心、有喜,有欢喜心。这个爱,就是享受这些有漏的事情生染着心,叫做爱。「于喜爱俱行」在一起活动的这个期愿,就是愿,还有愿望,所有的希望心,就是希望我所喜爱的,继续的增长广大。过去已经过去了,现在的也不一定能把握的住,希望继续的、将来还能够,不断的能满我意,那麽这叫做所有的期愿,这是一个众苦根本之一、其实这就是爱。「及非理所引厌离俱行」这些有漏法裡面,有些人当然是如意的,但是也有些人不如意,就是有重大的苦受,重大的苦恼现前了的时候。苦恼的时候,对自己的生命体遭受了很大的苦的时候,他有「非理所引厌离俱行」不合道理的这种想法,所引出来的「厌离俱行」,厌离这个苦,也是厌离这个生命体,他引出来的一种所有的期愿,这个期愿和他的苦恼在一起的时候,他有一个不合道理的希望,就是希望我赶快死掉了,再也不要有这样的生命。这就是类似自杀的行为,类似这种事情。这为什麽是非理,不合道理呢?你厌离这个苦,你一定要做善事,由慈悲心来做一切善事的时候,你才能够得到可爱的境界。你说是我把这个苦恼,把它消灭了,你消灭不来的,这个业力若是在的时候,你把自己这个苦恼的果报消灭了,消灭了,但是业力还在,还继续苦,你灭不掉,这果报不可以灭的。只有那个招感果报的业力结束了,这个苦就不现了。你说你要把它杀死了,杀死了还不行,那个业力在,他还再现一个苦,还是有苦的。所以有的人……我们前面讲过,我若是受了苦呢,我就会把自己的罪业就消灭尽了,这个不合乎道理。这个苦,由罪业引发的苦,这个苦,它消灭了,这个罪业也就没有了。若你自己製造一个苦,不是那个业力招感的苦,那个苦,你受苦,你白受了,受了没有用,你还是无济于事的。所以这个地方「非理所引,厌离俱行,所有期愿。」这是不合道理。你把这个身体灭了,灭了,也不行,这个苦还不能完的,还是不行。所以叫做「非理所引厌离俱行所有期愿。」
丑四、教授教诫相违顺法(分二科) 寅一、学相违
又有二种师及弟子教授教诫相违之法。谓诸弟子不能堪忍教诲语言; 及师倒见,习行邪行。
这是第四科,教授教诫相违顺法,有相违、有相顺。分两科,第一科举相违。「又有二种师及弟子」,两种师和两种弟子,师及弟子是怎麽回事呢?有「教授教诫相违之法。」就是这个师教授弟子、教诫弟子,但是不合道理。「相违之法」。
「谓诸弟子不能堪忍教诲语言;」谓这个跟师父学习的这个弟子,他受不了他师长的教诫、教诲的这种语言,他受不了,那麽这是一个相违之法。
「及师倒见,习行邪行。」第二种呢?就是这个师长,有邪知邪见,这个师长,邪行,「习行邪行」,他学习这种错误的一种行为,这个「见」是一回事;「习行邪行」是一回事。有的人有邪知邪见呢?但是行为还过得去,行为还过得去,这「见」和「行」不一定是一致的;有的人他的行为不好,但是还有正知正见,人是不一样的。所以这个地方呢,这个地方,说是这个师长,他有邪知邪见,而他的行为也是很染污的。所以叫做……是两种:一个是师长没有邪知邪见,行为也是好的,来教导这个弟子,弟子不接受,这是一种「相违之法」。一种是呢,这个师长有邪知邪见,「习行邪行」,那当然他这样子教导他的弟子,这也是不对的,这是错误。
寅二、例相顺
于此相违,当知即是白品二法。
若是与这个「相违」的,和这个不同的,那就是善法了。就是师长呢,有正知正见,而行为也是良善的,而弟子又接受他的教导,这是最好的子,是这样子。
丑五、违顺正行(分二科) 寅一、举违越
又有二法,甚能违越世出世间正行境界。谓于自非法增上所生不可爱果,无有顾虑,于所作罪,无有羞耻;及于现法他所杀縳衰退等事,无有顾虑,于所作罪,无有羞耻。
「又有二法,甚能违越世出世间正行境界」,这是第五科,违顺正行。分两科,第一科举违越。
又有两种事情「甚能」,就是很能够违越世间的善法,出世间的善法;违越世间的正行境界,违越出世间的正行境界。世间的正行境界就是增上生,出世间的正行就是决定胜。
「谓于自非法增上所生不可爱果,无有顾虑,于所作罪,无有羞耻;」这是一件事。「谓于自非法增上所生」,就是这个补特伽罗这个人,他对于自己不合法的力量造的恶业,自己这个不合法的这个烦恼所造的罪业,将来会得到一个很恐怖的果报,「无有顾虑」,他不顾虑这件事,我这样做了这种罪业,将来会得到可恐怖的果报,他一点不怕「无有顾虑」,他不怕这件事,这是一件事。「于所作罪无有羞耻」,对于将来的那种可怕的果报,他不怕;而现在造了罪的时候没有羞耻心,他感觉到合道理,这是一个违越的,是不合道理的情形。
「及于现法他所杀缚衰退等事,无有顾虑。」前面那句话是指将来,现在是指现在。「及于现法」就是现在这生命存在的时候,你做了这种罪,会得到什麽样的遭遇呢?是为「他」人「所杀」,为他人所「缚」,这种不吉祥的事情,「衰退等事」,就是这些不吉祥的事情。为人所毁、所喝斥等等的事情。就是或者受到国家的刑罚的制裁等事情,「无有顾虑」,他不怕,他说我能跑,你抓我,我就跑了,有这种事情。
「于所作罪无有羞耻」造了这种恶事,他不感觉到是不对的,没有羞耻心。这是举违越这裡面的。
寅二、例随顺
与此相违,当知即是白品二法。
这是善法了。
丑六、无倒建立 又有二种无倒建立,能令行者少用功力,住于梵行,终不唐捐。一、正立学处。若要违越,便获大罪;若不违越,便生大福。二、正立出离。令违越者,速复出离。
「又有二种无倒建立,能令行者少用功力,住于梵行」,这是第六科,无倒建立。又有两种没有颠倒的建立的功德,能令修行的人少少的用点功力,就能安住在梵行的境界裡边。「终不唐捐」,不会令你白辛苦的。什麽呢?
「一、正立学处」你能够很合道理的,将你的身口意安住在戒法裡面,这样子,安住在戒法裡面。「若有违越,便获大罪;」你若是不安住在这个毗奈耶裡面呢,就是得罪了。「若不违越,便生大福」,就可以享受很大的福德。就是持戒就是有大福。
「二、正立出离。令违越者,速复出离。」「正立出离」是什麽?就是忏悔。说我受了戒,我有时候犯了。犯了,你要「正立出离」。「正立出离,令违越者速复出离」,你发露忏悔。你忏悔了呢,使令这个犯戒的人就很迅速的从那个大罪裡边,解脱出来了,就没有罪了,这样意思!
《披寻记》四八一页:
又有二种无倒建立等者:此中正立学处,谓增上戒学。正立出离,谓发露悔法。
丑七、得自他利
又有二法,能令作者得自他利。一、居远离者,心常安定现法乐住。二、居愦闹者,有来求法,时时为说,能令正法相续久住。
「又有二法,能令作者得自他利。」能得到自利,也能得到他利。是什麽呢?「居远离者,心常安定现法乐住。」居住在远离城市的地方,寂静处,有身远离,有心远离;那你就能够成就「心常安定现法乐住」,得到禅定了,得到初禅、二禅、三禅、四禅就是「现法乐住」,就是现在就成就了禅定的现法乐住。
「二、居愦闹者,」就是在这个愦闹的地方居住,你这位法师在愦闹的地方居住,有来求法的人呢,时时为他讲说,能令正法相续久住,这是这样子。这两种情形都是有利益的。
丑八、令入现观或诸根熟
又有二法,能令有情内正作意外闻他音二因缘故,于现法中入谛现观,或令当来诸根成熟。
又有两件事「能令有情内正作意外闻他音二因缘故」,你内心裡面能够正作意,就是如理作意,如理叫做正。如理地去观察思惟,这是一个条件。第二个条件呢,在外边能听闻佛法的法音、听闻法语,这两个条件。「二因缘故」。「于现法中」就是现在的生命体裡面,你现在生存的时候,就「能入谛现观」,就能得圣道,能观诸法实相了。「或令当来诸根成熟」或者现在没得圣道,由于你现在能够有这两种因缘的关係,你将来可以得入现观。「入谛现观」。将来诸善根……信进念定慧的善根成熟了,也入谛现观了,这样子。这一段还没讲完,这地方说是或者现在入谛现观,或者将来入谛现观。这是说,这二法的功能,究竟那两法还没说,这底下说。
一、于因所生法,正通达因。
「于因所生法」就是于世间法、出世间法,都是因缘所生,不是自然有的,也不是上帝创造的,是各式各样的因缘所生法。你能够没有错误的通达这些因缘所生法,你要有这个条件。这个意思是什麽呢?通达了,你能这样通达因缘所生法,有什麽好处呢?就是我若不创造就没有果报。别人创造是别人的果报,我还是没有;他做善也是他的果报,做恶也是他的果报,我若不创造,我没有;我若创造就非有不可,这是因缘所生法。这样说呢,我要努力的修学善法,会有这麽一个结论,这是第一义。
二、于如来所说所有甚深、相似甚深、空相应经,一切缘性及诸缘起,随顺作意数数思惟。
「二、于如来所说所有甚深、相似甚深、空相应经」,对于佛所说的,所有「甚深、相似甚深、空相应经,」这个所有甚深当然是很广了。这个「相似」前面解释过,佛说语言文字的佛法,和佛所证悟的佛法是相似的,叫做「相似」。这个相似的佛法是什麽呢?什麽法呢?是甚深空相应经,空是甚深的,这样的经。这样的佛法就是《摩诃般若波罗蜜经》,就是《大般若经》。
「一切缘性及诸缘起,随顺作意数数思惟。」这个甚深空相应经,就说的是什麽呢,说的是因缘、次第缘、所缘缘、增上缘,就是因缘。一切法是因缘生,因缘有这麽四种:因缘、等无间缘、所缘缘、增上缘有这四个。由这四缘生起一切法。这些法「随顺作意」,你能够随顺它,你不要违犯它,去思惟观察,「数数思惟」。你能这样做呢,你将来就是……有两个可能:一个是现在得无生法忍,一个是将来得无生法忍,就是这样的意思。
这个「一、于因所生法,正通达因」,是得正见的意思。第「二、于如来所说甚深相似甚深,空相应经,一切缘性及诸缘起,随顺作意数数思惟」是修止观的意思。先得正见,而后修止观,就是一个解,一个行。你常常这样栽培自己,于现法中就有可能得无生法忍。再不然就是将来、来生了,得无生法忍。就是有这样的功德。
-----------------------------------------------------------------------------------------------------------------
-----------------------------------------------------------------------------------------------------------------
欢迎投稿:lianxiwo@fjdh.cn
2.佛教导航欢迎广大读者踊跃投稿,佛教导航将优先发布高质量的稿件,如果有必要,在不破坏关键事实和中心思想的前提下,佛教导航将会对原始稿件做适当润色和修饰,并主动联系作者确认修改稿后,才会正式发布。如果作者希望披露自己的联系方式和个人简单背景资料,佛教导航会尽量满足您的需求;
3.文章来源注明“佛教导航”的文章,为本站编辑组原创文章,其版权归佛教导航所有。欢迎非营利性电子刊物、网站转载,但须清楚注明来源“佛教导航”或作者“佛教导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