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常净:十二门论释义 甲二、正明论体 乙九观因果门
刘常净:十二门论释义 甲二、正明论体 乙九观因果门
乙九 观因果门
此门来意略述四种:一者,上有四门研求相的实体不可得,接着有一门说明性的实体不可得,所以十八空有性空和自相空,性相如果空,那么一切法都空。因为恐怕外人不能接受这个道理,所以假设问答:如果一切性相都空的话,能说因果也没有吗?然而说因果不空,是从世谛缘起法说的,缘起诸法都无自性,无自性就是性空。因果报应是缘起法,义亦同然,一切有为法都没有独立不变的自性。只是凡夫未能证悟或理解空义之前,为了随顺众生的根机和承受能力,所以从世俗谛说因果不空。如《大品般若经》说:“世谛故说有果报,非第一义,第一义中不可说有因缘果报。”
二者,上品偈说,没有万物自性的实体,没有无性假名的诸法,假实二种如果不可得则一切法空。然而因果的道理不可能无,如果破因果便成邪见,非佛弟子。今明佛经说有二谛,约世俗谛讲,有缘起无自性的因果报应规律,第一义谛离言绝相,不可言说,不可说有因缘果报,如果有言说都属于世谛。所以说“因世谛得说第一义谛,若不因世谛则不得说第一义谛”,“汝今闻说世谛谓是第一义谛,是故堕在失处”。又“诸佛因缘法名为甚深第一义谛,是因缘法无自性故我说是空”。所以说空不曾坏有,谈有未曾离空,空有不二,无非中道。小乘人认为因缘果报实有法体,为第一义,大乘教说,因缘果报是缘起假法,其性本空为第一义。如《维摩经》言:“说法不有亦不无,以因缘故诸法生,无我无造无受者,善恶之业亦不亡。”《中观论》说:“虽空亦不断,虽有亦不常,业果报不失,是名佛所说。”《成唯识论》说:“由假说我法,有种种相转。”一切凡夫不知诸法是空是假,执为实有,贪取造业,所以在三界受生死苦,如果想要出三界了生死者,当学中观缘起性空法门,如果能悟得般若性空平等大慧,何愁烦恼不断,佛道不成!
三者,以上诸门,虽然已经广破从因生果义,还没有破无因有果的妄执,为破无因自然有果,所以说有此门。今天既然已破从因生果,又破因外有果,是这一品独有的意义。
四者,泥洹法宝入有多门,又是历法观空,所以有种种观门,今天要使众生从因果门悟入实相,所以施设此品。
丙一 长行生起
复次,一切法空,何以故?诸法自无性,亦不从余处来。
长行生起有二义:一是总唱一切法空,“何以故”以下释一切法空。释有二义:一是说因缘中无果,二是说果也不从别处来,这是提取下文偈意作为发起。
如说:
丙二 门体正破
果于众缘中 毕竟不可得
亦不余处来 云何而有果
偈文有二义:前三句正破,后一句总结无果。正破中又有二意:上半两句明因缘内无果,次一句明因缘以外也无果。如果因缘以外有果,就是离开因缘而有果,名为无因有果。古代印度有无因外道一派,认为世间诸法自然而有,中国古代庄周也主张自然,今正破此义,也是本门的特点。言“亦不余处来”者,因缘以外名为“余处”,偈意是说:因缘之内不见有果,因缘以外的“余外”也不见有果生来,哪里还有果呢!
众缘若一一中无,若和合中俱无果,如先说。
此是长行释偈上半,明众缘中无果,所以缘不能生果。此义论初三门已经广破,不再多说,所以说“如先说”。此是引《观缘门》的话,彼文云:“瓶等果一一缘中无,和合中亦无,如果二门中无,云何言果从缘生?即是破从缘生果。
又是果不从余处来,若余处来者,则不从因缘生,亦无众缘和合功。
此是释偈第三句“不从余处来,”说明因缘以外也没有果生,如果果“从余处来”,就是离却因缘自然有果。如庄生魍魉问影,影由形现,形因造化,造化则无所从因,就是无因而有万物。又从梵天、大自在天和上帝处来名为“从余处来”,今不同意此等说法故言“不从余处来”。
若果众缘中无,亦不从余处来者,是即为空。
此是释偈本第四句,易知。
丙三 结归三空
果空故一切有为法空,有为法空故无为法亦空,有为无为尚空何况我耶?
品末总结一切法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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