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圣开法师:观念 世人当改变饮酒的观念

       

发布时间:2013年05月25日
来源:   作者:圣开法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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圣开法师:观念 世人当改变饮酒的观念

 

  一九九二年二月二十九日的中国时报,第七版有一则标题为:「高梁下肚,双目失明,送医不治」的新闻,其报导说:

  【记者刘自滨高雄报导】家住左营区胜利新村的市民安可正,被怀疑是喝了「假」酒送医急救猝逝,市警左营分局业已查扣四瓶同批烟酒公卖局贩售的小瓶高梁,送往鉴定化验查证。

  据四十七岁死者安可正的太太表示,廿五日晚上,死者在新村内杂货店,买了一小瓶高梁酒,晚饭时独自喝了三分之二瓶,之后带着酒意入睡。

  不料,睡到廿六日凌晨二时许,死者由睡梦中痛醒,告诉她腹部、腰部疼痛异常,双眼视力模糊不清。

  一直等到上午九时卅分许,前往左营大路胡义祥医院诊治,由于查不出病因,医师给他注射一针止痛剂,劝说尽快前往高雄医学院急诊。

  到了高医,扶他走进急诊室,坐在候诊的椅子上,去办急诊挂号,前往不到十分钟,安可正突然手脚抽筋,眼睛完全看不见,经过医院急救无效死亡。

  据胜利新村经营杂货店十余年的寇姓老板说,卖给死者安可正的小瓶高梁酒,是今年二月初过旧历年时,由烟酒公卖局左营配销所送来的货,当时送来一箱共计廿瓶,卖出不到三分之一,一瓶酒才四十八元,应该不可能会是假酒。

  另据最初替安可正医疗的左营大路胡义祥医师回忆说,因与死者是多年好友,廿六日上午在医院求医时,曾闻到酒味,安可正说肚子发胀,眼睛看不见,腰部剌痛,头部感到晕眩。

  又一则标题是:「假酒是真凶」,「医生表示不排除酒精中毒的可能性,检方将于下周解剖查明死因」,其说如左:

  【记者王健圣高雄报导】高雄地检署针对左营居民安可正于酒后突生不适送医救治无效死亡案,除将死者生前所饮剩之高梁酒交由高医鉴定是否为含甲醇之假酒外,并决定下周二进行解剖,以查明确切死因。

  安可正酒后送医不治死亡案,高雄地检署于接获高雄医学院报验后,由检察官庆启人率同法医李育谟前往相验,但无法确定安可正是因为喝了含甲醇的高梁酒假酒致死,抑或是酒精中毒致死。

  检方于昨日决定,为查明安可正的真正死因,将于下周二由法医裴起林进行解剖复验,如果死者确为喝到假酒致死,仍然可由其肝脏及脑部鉴定出来,而为了了解死者生前所喝高梁酒之成分,检方已将剩余的酒交由高雄医学院进行化验。

  裴起林法医表示,如果安可正不是因假酒致死,由解剖中也可知道是否是因其他病变原因死亡,另由血液分析中,也可自死者血液所含酒精成分,判断是否为酒精中毒致死,如为酒精中毒,其血液中酒精成分应超过百分之零点七以上。

  【记者王广福高雄报导】市民安可正饮用高梁酒送医不治案,高医加护病房主任蔡米山表示,不排除酒精中毒之可能性,但究竟为甲醇或酒精中毒正化验中,进一步详情,似有难言之隐,院方不愿多做答复。

  蔡米山指出,他并未看到患者,但病历报告中指出,安员送至高医时已休克,乃送往加护病房急救不治死亡。

  安可正真正死因为何?蔡哲嘉主治医师休假无法联络本人;急诊室、加护病房值班人员亦守口如瓶,推说由秘书室答复。

  据了解,秘书室林督导曾向院长曾清楷报告此事,曾院长对媒体采访亦未做说明即行离去,详情不得而知。

  酒类是一种含有刺激性、麻醉性的饮料,点酒可使气血通畅,如制成药酒,可治病强身。但在饮料中,含有毒素的首推酒类,不论是真酒假酒都是有毒的,饮之对于身心都会受其损害,在佛教之戒律里,饮酒是五戒之一,一切饮酒的人,必多放逸,不能守持其余的律仪,故人类必须戒酒,禁用一切有刺激性及麻醉性之物品。

  饮酒之过失,很多很多,言之不尽,兹就佛经例举饮酒十过:

  一、颜色恶:饮酒之人,颜貌容色,因之变常,无有善相。

  二、下劣:饮酒之人,威仪不整,动止轻薄,人所贱恶。

  三、眼视不明:恣饮而狂痴瞻视,昏瞀不辨色境。

  四、现瞋恚相:醉酒之人,行不善法,不顾亲属贤善,恣为忿怒。

  五、坏田业资生:恣饮放逸,破费产业,散失资财。

  六、致疾病:饮酒过度,则失身体之调,以致疾病。

  七、益斗讼:醉酒发狠,与人争竞,不惜身命,而斗讼益增。

  八、恶名流布:耽饮恣纵,则弃舍善法,而丑名恶声,流布远近。

  九、智慧减少:饮酒昏迷,愚痴狂騃,而智慧减少。

  十、命终堕恶道:狎朋饮酒,不修善行,则恶业日增,命终后堕于恶道。

  除十过之外,再举三十六种过失,使世人知之:

  一、不孝父母。

  二、轻慢尊长。

  三、不敬三宝。

  四、不信经法。

  五、诽谤沙门。

  六、讦露人罪。

  七、恒说妄语。

  八、诬人恶事。

  九、传言两舌。

  十、恶口伤人。

  十一、生病之根。

  十二、斗诤之本。

  十三、恶名流布。

  十四、人所憎嫌。

  十五、排斥圣贤。

  十六、怨黩天地。

  十七、废忘事业。

  十八、破散家财。

  十九、恒无惭愧。

  二十、不知羞耻。

  二十一、无故捶打奴仆。

  二十二、横杀众生。

  二十三、奸犯他妻。

  二十四、偷人财物。

  二十五、疏远善人。

  二十六、狎近恶人。

  二十七、常怀恚怒。

  二十八、日夜忧愁。

  二十九、牵东引西。

  三 十、持南着北。

  三十一、倒沟卧路。

  三十二、堕车坠马。

  三十三、逢河落水。

  三十四、持灯失火。

  三十五、暑月热亡。

  三十六、寒天冻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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