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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法尊者:《慈经》注 第二偈释义

       

发布时间:2013年05月15日
来源:   作者:明法尊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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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法尊者:《慈经》注 第二偈释义

 

  2. Santussako ca  su-bharo  ca, appakicco ca  sallahuka-vutti;

  知足        和  易扶养、护持 和   少  作务   和  简朴的  生活、习惯

  7知足、8易扶养、9少俗务、10生活简朴、

  (7)知足(santussako;contented)︰满足、满意。

  《慈经注》

  如是世尊所说的「若要得到寂静」,欲证得或欲全部获得的话,当陈述完阿兰若比丘达成所应该作的之后,再来,陈述第二偈要说的「知足」。

  别处说(吉祥经)「知足与感恩」(santutthi ca katabbuta)。这裡说以十二种对自己现有的东西满足为「知足」。或者说,「满足」(tussati)是:满意(tussako)、对自己所拥有的东西满意(sakena tussako)、对自己现有的东西满足(santena tussako)、对一切东西一视同仁的满足(samena tussakoti)等为「知足」(santussako)。

  在此,说「自己」(sakam),经由托钵所得的食物,如此,具足圆盘,分配自己的已接受、已现前的四资具,美好的,不美好的,尊敬,不尊敬,接受时,受用时,嚼动,(吞食)不见之后,滋养(身体),称为「对自己所拥有的东西满意」。

  「现有的」(santam),指自己已得到,「满足已存在的现有的东西,不渴望其他的,断了贪婪」,称为「对自己现有的东西满足」。「一视同仁」(santena tussako),对美好的,不美好的,断了好恶,对一切东西平等看待的满足,称为「一视同仁的满足」。

  ﹝补注﹞

  世尊说衣食住药(四资具),少价而随处可取得,而且没有过失,有四类,比丘可以因此而知足(santutthi)。《增支部》A.4.27./II,26~7.︰「诸比丘!衣服之中,粪扫衣少(价)而易得(appabca sulabhabca),它又是无罪(tabca anavajjam,没有污点)。诸比丘!诸食之中,(以腿力行走)乞得糰食,少(价)而易得,它又是无罪。诸比丘!诸住所之中,树下(住)少(价)而易得,它又是无罪。诸比丘!诸药之中,尿药 少(价)而易得,它又是无罪。」

  在经中「少欲」(appicchata)与「知足」(santutthita)往往一起使用。关于「少欲」注释书有做一些诠释。

  《相应部注》Spk(S.2.29./I,122.)︰「少欲:冷静、内敛,接受(既有的)资具,(饮食)知量,少欲具足这些的特徵。」

  《增支部注》(A.A.8.30./IV,119.)︰「此处:(1)资具少欲(即多给少拿,少给更少拿,但不是一无所有);(2)证得(禅那而)少欲;(3)经教少欲(阿兰若比丘倾向禅修,少研读三藏);(4)(保持)头陀 少欲,四种少欲。」

  《中部注》(M.A.24./II,138.)︰「少欲:空欲、无欲、无欲望(icchavirahito ni-iccho nittanho)…他的内部没有一丁点的恶欲,那个人确实漏尽,断除一切渴爱,也没有过度的贪、恶欲、邪欲,这个解析应被知道。」

  阿罗汉的唯作心(kiriya, kriya﹐古译:胜义善)中,有「欲」( chanda;desire )心所(「欲」有时用iccha、kama等):此欲是显示有「目标」、「动机」,可执行走、站、坐、卧,视、听、说、作、想等等。阿罗汉的「少欲」则是指完全漏尽。

  (8)易扶养(su-bharo;easy to support)。

  《慈经注》

  「易扶养」是容易被扶养,好护持的人。若比丘托完钵后,得到米、肉、饭等供养,于众人中被见到愁眉苦脸,就不是无我。或托钵时,当面(不高兴)问他的施主:「你布施什麽东西?」(当着施主的面前)把食物交给沙弥或居士。这样是难扶养。这样作会使见到的众人避开,(而且会说难听的话:)「难扶养的比丘难供养。」无论得到任何不好的或好的,少的或多的(食物)之后,能心满意足,欢喜得以滋养自己的生命,这是易扶养。有人看见之后,非常讚叹:「我们的大德少少物资就满足,我们将扶养他。」于是承诺要供养他。像这样的行持,即是达到易扶养。

  ﹝补注﹞

  比丘入俗家,当如月亮的譬喻,要挪动身挪动心而访问(俗家),应常如新出家比丘般谦卑。世尊在空中挥手说:「诸比丘!譬如隻手把虚空,无黏、无拿、无捕。诸比丘!同样地,比丘怎样到俗家呢?在诸俗家,心也当无黏、无拿、无捕。(应想:)『愿想得到的得到;愿那些做功德的得到功德。』」

  乞食中的不正确心态是:(1)施我勿不施,(2)多施我非少施,(3)施我上好勿施劣质,(4)施我快勿慢,(5)施我恭敬勿不敬。(《相应部》S.16.4./II,100.)。相对的,乞食中的正确心态是:(1)不求布施、(2)不求多施、(3)不求上好施、(4)不求快动作施、(5)不求恭敬施。

  乞食若没得到食物,应该抱持怎样的心境?世尊有一次被魔故意作梗,托空钵回来,魔取笑世尊,世尊回答他说:「我们的确活得非常快乐,我们的确没有任何(障碍);我们以喜为食,像光音天人。」(《相应部》S.4.18./I,114.;《法句经》Dhp.v.200.)《相应部注》Spk(S.4.18.)说︰「像光音天人︰像光音天人以喜为滋养,以禅悦爲食。」

  (9)少俗务(appakicco(<appa少+kicco事务);unbusy)。

  《慈经注》

  「少俗务」是少有作务之事。少作种种事务,包括少作园林,少废话,少结伴等。换句话说,免除所有在精舍新的僧务,沙弥的养成,或僧伽园的作务等。(至于)自己的头髮、指甲的修剪,衣钵的修护等,及其他必要的沙门法,则应该作。

  (10)生活简朴(sallahuka-vutti;frugal)。

  《慈经注》

  「生活简朴」是简朴生活(习惯)。生活简朴的比丘不像拥有很多物品的某些比丘,在游方时(外出行脚)要(辛苦地)揹负衣钵、床单、油、糖蜜等,及枕头、撑腰物等。若(只有)少少的必需品,那麽他只要带衣钵等八种沙门必需品(一钵、三衣、剃刀、针、腰带、滤水器),就可以到处游方。在游方时,如鸟伴翼。像这样的行持,就是达到生活简朴。

  ﹝补注﹞

  对于在家人来说,不可能过着像出家人一样的安贫乐道。但是还是须要考虑「简朴生活」(simple living or voluntary simplicity),不追求更多的物质享受、新鲜时尚、奢华生活。东西多,应付多,负担也多;摆摆阔、论品牌、讲品味不见得会更幸福。为了享受,就得更努力赚钱,付出更多的时间与代价,这样的结果最后只会把人带到身心俱疲,以及被物质所奴隶的境地。

  日本人讲「清贫」生活,「清」是心无欲念、清淨自在;「贫」是生活简朴、知足惜福。「清贫生活」跟「简朴生活」雷同。欧美人讲「乐活」(LOHAS=Lifestyles of Health and Sustainability),不见得是「简朴生活」,但是「在做消费决策时,会考虑到自己与家人的健康和环境责任」的理念,则值得参考。

  「简朴生活」至少可以:

  一、避免陷入欲望的漩涡,且欲罢不能。贪吃贪喝,贪财贪乐,贪着拥有许多东西,造成负担与痛苦。

  二、减少不必要的消费。消费不一定令人快乐。现代人的消费,往往来自广告,或者基于别人有我也要有的心态。结果︰买一些不是很需要的东西。要懂得不贪求,割爱,但不是苛刻自己。

  三、追求更高贵的生活品质。物质生活丰富,若是戒律不好,不信因果,往往会堕落。简单的生活可以是有乐趣、有享受、自在、轻鬆。

  四、环保。考虑可重複使用的能源,或是可回收的产品。低度消耗自然资源和减少污染,减少环境危机。

  关于「简朴生活」更具体实践的项目,举例如下︰

  ‧工作︰考虑让工作和生活在一起,有时间和精神跟自己、亲人、朋友相处,真正享受人生。

  ‧财务规划︰降低生活需求;减少财务负担、减少需要花钱的娱乐,心理也轻鬆。用收入的一半来生活与投资,另一半储蓄及布施。(经典说︰自享一分财,两分营事业,第四分蓄积,以备困乏时。)(D.31./III,188.;cf.《杂阿含1283经》,《别译杂阿含281经》)

  ‧住宿规划︰房子最好用租的,不要买房子。买房子往往是一生的最大负担。若要有自己的房子,最好考虑绿建筑。

  ‧交友︰交往的亲密朋友,最好要守五戒(当然自己也要守,守五戒才是善人),与诸善人交往,才会增长善缘,阻隔恶缘。结交恶人是安装个不定时炸弹,不知什麽时候会当受害者。

  ‧资讯︰不要成为媒体的填充品,而自己不加思考就接受。关掉电视机,不要每天看报纸,自己会更有时间,也不会变笨。

  ‧简化傢俱︰送走长期都用不着的东西,不轻易添购傢俱。若有需要,则考虑使用二手货、环保家具等。

  ‧交通工具︰搭公车或顺风车,不必要买汽车。若需要买车,则考虑买二手车。

  ‧减少衣物︰尽量少买衣服,要买的话,尽量买容易搭配的衣服。不买需要乾洗的衣服,减少首饰。

  ‧减少饭局︰上馆子并非理想的社交方式,常吃馆子身体也不健康。

  ‧饮食规划︰用简单的方式煮饭。

  ‧带午餐上班︰吃得健康,兼省下时间可以休息或独处。若要在外用餐,不吃快餐。

  ‧保健与医疗︰过有规律的生活,保持健康,减少生病。每个人都为自己的健康负责,不是把健康丢给医生。考虑食疗。

  ‧不化妆︰或减少化妆,不值得花太多时间妆扮。经中说,戒香是顺风香,逆风也香;善心则是最好的化妆;以甘露法灌顶,更是「诸根和悦、颜貌鲜明」。

  ‧不养宠物︰若是要养的话,尽量收养流浪的动物。(养宠物若黏着,下一生则有投生该类宠物之虞。)

  ‧渡假︰在家裡也是渡假。出外旅游,可考虑顺道拜访善友家。也可作生态旅行(Eco-Tourism)的规划。

  ‧购物︰预购品可先写在纸上,尽量不理其他商品。

  ‧个人成长︰多参加读经、听法、禅修和身心成长的课程。

  ‧运动:拉筋,散步,晒太阳,不用健身器材。

  ‧静坐︰享受内心的宁静,养精蓄锐,内心还可以快乐满足。

  ‧办事︰万事不强求,等待因缘。有时是採取顺便做,一起做。

  (上述的项目,参考︰詹姆丝女士︰Simplify Your Life《生活简单就是享受》,但内容已作大幅变动。)

  santindriyo ca  nipako  ca, a-ppagabbho kulesv-an-anugiddho.

  寂静诸根    和     谨慎     和  不 粗鲁      在诸俗家 不耽溺、不眷恋

  11寂静诸根、12谨慎、13不粗鲁、14不耽溺俗家 ;

  (11)寂静诸根(santindriyo;serene in faculties)。摄受六根:眼、耳、鼻、舌、身、意收敛,不耽溺于欲望。

  《慈经注》

  「寂静诸根」,诸根寂静下来。不于女人等对象之染着等,而侵袭根(门)。

  ﹝补注﹞

  在欲界的众生,男女事是最难脱离的关卡,世尊说︰「诸比丘!我没有见到还有另一色更能抓紧男人心的色,诸比丘!这就是女色。」(《增支部》A.1.1./I,1.)女人的声、香、味、触也一样能抓紧男人心的色。对于女人来说,没有比男色、声、香、味、触更能抓紧女人的心。把诸根寂静下来,拒绝男女情欲的诱惑,实是淨化戒的重要一步。在家人受持梵行五戒,或八戒,即是修习梵行,为体证涅槃铺路。

  守护诸根,在解脱道上是一个重要的环节。《法句经》(Dhp.vv.360~361)说︰「由眼善于防护(samvaro<sam完全+varo(vr)围),由耳善于防护,由鼻善于防护,由舌善于防护,由身善于防护,由语善于防护,由意善于防护,在一切处善于防护;在一切处已防护的比丘,从一切苦中解脱。」(cp. Dhp.v.189,cp. S.3.5./I,73, 《杂阿含1229经》,《别译杂阿含56经》)

  守护诸根是属于「根律仪戒」(indriyasamvarasila):以正念防护六根,不迎可喜、不拒可厌的对象。《清淨道论》(Vism.15~16.)引经,汉译作:「彼人眼见色已,不取于相,不取细相。因为他的眼根若不防护而住,则为贪、忧、诸恶、不善法所侵入,故彼防护而行道,保护眼根,作眼根律仪。如是耳闻声已…鼻嗅香已、舌觉味已、身触所触已,意知法已,不取于相…乃至意根律仪。」对于眼根的收摄部分,「不取相」(na nimittaggahi)与「不取细相」(nanubyabjanaggahi)是两大防护的项目。「不取相」即不取总相,不取着能生起爱染男女淨相(可悦相)。「不取细相」(nanubyabjanaggahi),即不取别相,如:手、足、笑、语、看,而止于真实所见。

  有一次世尊问︰抱温柔的少女比较好,还是抱大火堆比较好?愚蠢的比丘不假思考就回答︰抱温柔的少女比较好。世尊却说︰抱大火堆比较好。世尊开示: 「诸比丘!宁愿以加热的、燃烧的、火红的铁筹刺眼根,不于眼识、色境执取其形相(随形好)。诸比丘!保持正在住立于(眼)识(之甘味),或已繫于形相之甘味,而其人于当时死去者,则此人堕于地狱或畜生二趣中之一趣。诸比丘!我说如此已见的过患(危险)。诸比丘!宁愿以加热的、燃烧的、火红的铁标枪贯耳,对耳所识之声,不执取其声。…诸比丘!宁愿以加热的、燃烧的、火红的利刀割鼻根,对鼻所识之香,不执取其香。…诸比丘!宁愿以加热的、燃烧的、利刀割舌根,对舌所识之味,不执取其味。…诸比丘!宁愿以加热的、燃烧的利刃割身根,则对身所触之境,不执取其触。…诸比丘!我见到此过失(罪)之危险,才作这样说。」有些知见是以男女触摸或交合来得三昧或三摩钵地(A.7.47./IV,53.),那是悖理的,如︰「若有众生,抱持(梵alivgana,拥抱)于我,则离贪欲,得菩萨摄一切众生恒不捨离三昧。若有众生,唼(ㄕㄚˋ咬、亲)我脣吻,则离贪欲,得菩萨增长一切众生福德藏三昧。」(《大方广佛华严经》卷第六十八,T10.366.1)

  (12)聪明(nipako;prudent)︰具有智慧的。

  《慈经注》

  「聪明」是明智的(vibbu)、聪颖的(vibhavi)、有智慧的(pabbava)。具足保护戒的智慧,审查衣的智慧,住所(及行境、谈话、人、食物、气候、及威仪, Vism.127.)等适当的常识与智慧。

  ﹝补注﹞

  关于保护戒,在家居士受持五戒、八戒 ,出家人则受持波罗提木叉(比丘有227戒),必须通达犯戒与不犯戒等等之事。

  关于审查衣,比丘在没有人供养袈裟成衣时,须要自己会度量尺寸,如法裁剪、缝製、染衣等。

  关于住所,适当的住所会令人安稳,易得禅那;不适当的住所会令人不安,不易得禅那。《清淨道论》(Vism.127.)说︰「若住在那裡未得生起之相而不生起,或已生起而又亡失,未得显现之念而不显现,未得等持之心而不等持,这些是不适的。如在那裡,相能生起而得坚固,念能显现,以及心得等持之处,则为适当住所。…所以在一座有很多房间的寺院,每一住所先住三天,如果能使其心专一的住处,当在那裡住。」

  (13)不粗鲁(appagabbho<(a不+pagabbho粗鲁)):不粗暴。

  《慈经注》

  没有粗鲁,为「不粗鲁」。没有八种身体的粗鲁,四种语言的粗鲁,种种念头的粗鲁。

  八类身体的粗鲁(atthatthanam kayapagabbhiyam)(《大义释》Mahaniddesa p.228~9;CS:175~6说七类)是︰

  一、在僧伽中,二、在众中,三、在人中,四、在食堂,五、在蒸汽澡堂(暖气房),六、在站着,七、在行乞道上,八、在诸俗家门口,身体不适当的造作。例如这些状况:有此类人,

  (一)在僧伽集会中,坐在轿子(pallatthika)或抱膝坐或盘腿坐。诸如此类(《大义释》说冲到长老的前面站立、坐下,立于前,坐于前,坐在高座等)。

  (二)同样地,在四众集会当中。

  (三)同样地,在诸较年长的众人之间。

  (四)在食堂,不让位给诸较年长的(比丘)座位,挡住诸新学比丘(不让他得到座位)。

  (五)同样地,在蒸汽澡堂,没有徵询诸较年长的(比丘),而自行添加燃料。

  (六)站着沐浴(水浴场),即如︰「年少的(比丘)不顾年长的(比丘),冲到前面去沐浴。」他没有顾虑地从后面窜出来之后,下行于水,扰动年长的(比丘)和年少的(比丘)。

  (七)在行乞道上,(若受用)最好的座位,最好的水(饮料),最好的菜餚,是从前面供养诸较年长的(比丘),以一手一手传递下去。

  (八)在诸俗家门口,抢在较年长的(比丘)之前先冲入内,或跟俗家的儿童玩耍身体。诸如此类。

  四类语言的粗鲁(catutthanam vacipagabbhiyam) (详见《大义释》Mahaniddesa p.230;CS:177说三类)是︰一、在僧伽中,二、在众中,三、入诸俗家中,说出不适当的语言。例如,一类比丘(一)在僧伽中,不先徵求同意而咨意发言。(二)类似的情况,在先前所提到的,在众中、在较年长的众人之间,在众人当中,较年长问、审问(某人),他却不问而抢答。(三)在俗家中,说︰「诸如此类︰有什麽东西?有什麽粥?或者蔬果食 、穀肉食 、你要供养什麽?今天要啃什麽?吃什麽?喝什麽?」如此这般是语言的粗鲁。

  种种念头的粗鲁(anekatthanam manopagabbhiyam)︰在在处处行为、语言上的过失,都涉及念头上各种不同的欲望之想(kamavitakka欲寻)等,不适当的想法。

  ﹝补注﹞

  没有身语意的粗鲁,亦即行为细腻(modest),发言谨慎,守护意念。在心裡发动的念头,虽然大部分尚未直接伤害别人,但是念头是发出语言、行动的先兆,所以不管独处,或人前人后都要守护意念。

  身体的粗鲁,除了以上所说之外,还得注意一般社交礼仪,在家人入寺、听法、对待出家人,也要注意礼貌及礼仪,这是显示自己的教养与谦虚,也更有机会闻法,对态度傲慢者,出家人是不被允许对他说法。南传比丘戒中举十六项(「众学法」第57到第72条)拒绝说法的状况︰拿伞、杖、刀、武器,穿皮鞋、草鞋,骑乘、卧床、抱膝、包头、覆面、人在座己在地上坐、人在上座己在下座(以上13项,若是对方有病的情况,可以说法);己立人坐、己在后人在前、己在道外人在道中。

  身体的粗鲁,举人与人的距离为例,一般跟人讲话、交际应酬,需要在一个适当的距离,可以说是「社交距离」,介于0.5米至1.5米之间,太远、太近都不礼貌,也可以说是身体的粗鲁。依照经中所说的顶礼及「退坐一边」,要避免六种身体的距离:不太远(atiduram)、不太近(accasannam)、不在上风(uparivatam)、不在高方(unnatappadesam)、不在正对面(atisammukham)、不在后面(atipaccha)。太远则杂讯多(听不清楚),太近(少于一臂之远)则会互相撞击,在上风则散发体味,在高方则不尊重,在正对面则眼对眼接触,在后面则要转脖子(《相应部注》Spk:S.1.1./I,16~7.)。《世间格言》(Lokaniti #136)说到,觐见国王时也是要注意这六项礼仪。

  《大义释》(Mahaniddesa p.230~1;CS:177)说,念头的粗鲁是︰非高贵家(非刹帝利、婆罗门)、非大家(非名望家庭)、非大财主家(非大屋主家)、非富裕(非多金多银)商人家来出家的,而把自己当作高贵家、大家、大财主家、富裕商人家来出家的。非经师、非律师、非法师、非阿兰若住者、非常乞食者、非粪扫衣者 、非但三衣者 、非次第乞食者、非随处住者、非得初禅者、…乃至非得非想非非想处定者,而把自己当作经师、律师、法师、阿兰若住者、常乞食者、粪扫衣者、但三衣者、次第乞食者、随处住者、得初禅者、…乃至得非非想非非想处定者,是念头的粗鲁。

  (14)不耽溺俗家(kulesv-an-anugiddho,kulesu在(俗)家an(不)anu(紧随着)giddho(贪爱))。不耽溺居住处。对比丘来说,是不贪恋在家人的利养、住所,及攀缘在家人。

  《慈经注》

  「不耽溺俗家」︰若访问俗家时,不因为贪爱的因缘住在有交情的家庭。(对有交情的家庭)不分忧,不喜贪,不在乐同乐,不在苦同苦;(对有交情的家庭)不生起应作的事(非插手不可),自己(不自觉地)从事交际。

  ﹝补注﹞

  《清淨道论》(Vism.91)说到修习禅定的十种障碍之中的第二项︰「「家」(家族)--指亲戚的家,或外护的家。「外护之家幸福,我亦幸福。」」(Vibh.356.;S.35.200./IV,180.),若依此说法而和他们相亲相结而住者,甚至若无他们作伴,即到附近的寺院听法也不去的,对于这样的人则为障碍。对于有些人,则父母也不成为障碍的。犹如住在哥伦陀寺中的长老的外甥──一年轻的比丘一样。」论中说,这位比丘出家之后,父母认不得,他曾回到家中度过三个月的雨安居,然后离开。在三个月期间他没有向父母表示他是儿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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