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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教与孝道文集:中国佛教孝道思想初探(常耘)

       

发布时间:2013年06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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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教与孝道文集:中国佛教孝道思想初探(常耘)

 

  一、前言

  佛教在两汉之际就从印度传到了中国,但在两汉时佛教在中国的传播和发展非常的缓慢,甚至受到中国社会各方面的阻碍,不能正常前进。究其原因,很大程度上与中国固有的社会伦理从表层上看格格不入,特别是在孝道思想上的分歧,各执己见,成为当时的焦点。而孝道思想又是中国佛教伦理思想的重要组成部分,为佛教中国化的表现,故有必要对中国佛教的孝道思想进行梳理和考察。就教方家,批评指正。

  二、中国传统的社会伦理

  佛教传入中国在两汉,两汉时中国传统的社会伦理是儒家占主导地位。当时是「以孝治天下」的时代,「孝道」思想是社会伦理的核心思想,也是衡量一个人的品德「工具」,也是世人追求仕途的基本条件。

  首先孝的社会作用。「孝」不仅是家庭,也是人与人之间的伦理关系的基础,而且从某种意义上讲具有社会法律效力,是维持整个社会的基础。如「其为人也孝弟,而好犯上者,鲜矣;不好犯上,而好作乱者,未之有也。」《论语.学而》如果能善事父母,善事兄长,这样的人能犯上实再是太少,不好犯上,而作乱的是没有的。这是「孝」起到的效力。「仁」思想是孔子儒家的核心思想,而孝又是「仁」思想的基础。

  对整个社会而言,家庭是社会最基本的单位,是社会的细胞。家庭稳固了社会才能稳定。用「孝」来规范家庭成员之间的关系,使家庭各成员之间在日常生活中言行各有所依,这样家庭才能保持最大的稳定,从而使社会也得到稳定。这就是「孝」的道德观念和道德规范所起到的最大的社会作用。

  其次,孝道思想的发展。孝道思想作为一种伦理原则,产生于西周,汉代以后,发展迅速。秦统一六国到两汉时期,中国封建社会逐渐巩固。在整个中国封建社会历史时期中,孝道是整个社会的行为准则和道德规范。汉代《孝经》的出现,开始把「孝」作为天经地义的事,并提出「以孝治天下」的主张。历朝的统治者都「以孝为先」,一方面稳定了社会秩序,起到了社会作用;一方面以「孝」作为仕途的基础,臣孝于君,使臣子不得犯上,巩固了自己的宝座。

  封建时期的国人「以孝为先」,做官的先观察在乡人眼里孝不孝,孝不孝决定其能不能做官。孝道成了做官人的基本条件,统治者以此来衡量能不能做官的「工具」。

  魏晋时的李密曾在蜀汉担任过尚书的官职,蜀汉灭亡后,晋武帝采取笼络人心,征召李密为太子洗马,逼迫甚急。李密为了不愿做官,又为了不违背圣旨,陈述了自己的不幸的身世,表明祖母病重唯愿侍奉榻前的心愿,说明不能赴任的原因。其中说:「臣无祖母,无以至今日;祖母无臣,无以终余年。祖孙二人,更相为命,是以区区不能废远。」在封建社会时期,皇帝下圣旨,不赴任是抗旨,要砍头的。晋武帝不但没砍李密的头,反而赦免了他。这是晋武帝被李密的孝心所感动了,皇帝是不能杀孝子的。

  秦汉后以孝载入史册是非常荣誉的事,人们争相行孝。不管其目的如何,在民间行成了一种风气。

  宋以降,统治者把历朝有名的孝子编成二十四个故事,配以图,在劝善劝孝,形成了三十四孝的说法。二十四孝在中国社会广泛流传,影响深远。佛教用来劝善劝孝的现成的例子,故事又生动。于此中,明显的看出儒佛交融的影子。

  三、 佛教传入与中国传统伦理的碰撞和融合

  印度佛教传入后,与中国传统思想文化相碰撞,主要在印度佛教与中国传统社会伦理上为多,成为当时争论不休的焦点。而主持佛教的高僧大德们为了使佛教能在中国这块土地上生根发芽、茁壮成长,不得不在伦理上采取让步的措施,迎合中国传统的社会伦理。

  综观这些历史长期的河床上,佛教与中国传统社会伦理不断的碰撞,不断的融合,以至不断的相互吸收,相互融合。在佛教的文献中可见一斑。如牟子《理惑论》,当时反对佛教的人认为,《孝经》讲人的身体发肤受之于父母,不敢毁伤,曾子临终前还叫弟子看他的手足,表示自己不敢有毁伤之意,孝心所致,现在的出家人都剃除须发,为甚么违背圣人的语言,不合乎孝子的做法。牟子则回答说:

  「夫讪圣贤不仁,平不中不智也。不仁不智,何以树德?德将不树顽嚣之俦也,论何容易乎!昔齐人乘船渡江,其父堕水,其子攘臂捽头颠倒,使水从咄,而父命得苏。夫捽头颠倒,不孝莫大,然以全父之身;若拱手修孝子之常,父命绝于水矣。……由是而观,茍有大德,不拘于小。沙门捐家财,弃妻子,不听音,不视色,可谓让之至也,何违圣语不合孝乎!」

  牟子认为,行孝必须要符合「道」。看一个人的行为孝与不孝,应当看事情的实质,而不能光从表面或形式上看问题。符合道的孝,才是真正的孝。比如说从前齐国有个人乘船渡江,其父不幸堕水,那个人救起父亲后将其头脚倒置,使水从中吐出,救了他父亲的命。从行为上讲倒置父亲的头脚是非常不孝的,但也正是不孝的行为而救了他的父亲,你能说他是不孝吗?若要成就大德,就不能拘泥于小节。所以说出家人捐家财,弃妻子,不听五音,不视五色,是不能说他们违背了孝道。

  问难者又问:夫福莫逾于继嗣,不孝莫过于无后。今天沙门弃妻子,捐财物,或终身不娶,是违背了福孝的行为。牟子则在辩论,妻子、财物,都是身外之物,在世俗生活中才是必须的。追求佛道的人是不追求世俗之物,追求清净无为才是最高的境界。今天沙门为了追求崇高的道德而离开妻子,放弃世俗物质的享乐生活,是一种高尚的行为,而不是不孝。

  在说沙门违背服饰礼仪,不跪拜父母王者,不遵守传统的礼制时,牟子说这就不能表面形式了。《老子》说;「上德不德,是以有德;下德不失德,是以无德。」牟子又说,上古三皇之时,人们食肉衣皮,住在荒野洞穴中,以质朴为尊,根本谈不上礼法,也没有服饰衣冠的讲究,但人们还是称赞三皇之时「有德而敦庞」。沙门也是有同样的道理:「君子之道,或出或处,或默或语,不溢其情,不淫其性,故其道为贵。」

  东晋时孙绰的《喻道论》中也有对孝道思想的阐述,其形式也与牟子《理惑论》形式一样,采取问答的方式。问难者说:「周、孔之教以孝为首,孝行之至,百行之本,本立道生,通于神明。」所以儿子侍奉双亲,双亲在的时候,尽心去奉养,不在的时候要祀奉。三千之责,无后为大,身体发肤受之于父母,不敢夷毁,若有毁伤,一生都是非常惭愧的事。「而沙门之道,委离所生,弃亲即疏,刓剔须发,残其天貌,生废色养,终绝血食之亲,等之行路。背理伤情,莫此之甚。」对此,孙绰辩解道;「孝之为贵,贵能立身行道,永光厥亲。」所以「父隆则子贵,子贵则父尊」,如果祇是在饮食,生活方面礼敬父母,而不能「令万物尊己,举世我赖」,就不能说是给父母带来了更大的尊荣,就不能算是尽了孝道。

  孙绰认为佛教的教义与传统的儒家思想正好可互补,一个可以治本,一个可以治表,两者结合起来就能「无往不一」。就孝道而言,佛教虽然主张出家修行,表面看来是离家疏亲,但通过修行,悟得无上之道,即能荣亲耀祖,还可以为祖先祈福,所以不违背孝道。

  庐山慧远法师认为,佛教僧人是出家修行者,出家修行者属「方外之宾」,因此不能以世俗的礼法来要求和衡量出家人的道德情操和行为标准。其在所著《沙门不敬王者论》中说,在家佛教徒未脱离世俗的生活方式,所以应当遵循世俗的礼法,对父母尽孝,对国家尽忠。「处俗则奉上之礼,尊亲之敬,忠孝之义」都要遵守,不容置疑。至于出家修行者,则「隐居以求其志,变俗以达其道」。所以在礼仪方面不能同世俗一样,而应有所区别。从现象上看,沙门不敬君亲是「内乖天属之情,外阙奉主之荣」,好像违背了中国传统的礼制孝道。但从本质上来讲,「一夫全德,则道洽六亲,泽流天下,虽不处王侯之位,固已协契皇极,大庇生民矣。」

  四、结论

  孝道观是中国社会伦理纲常的主导核心,是无须置疑的,而佛教的传入与儒家碰撞的地方,在社会伦理纲常上比较多,特别是孝道思想上的磨擦,成为当时主要的焦点。佛教的高僧大德采取佛教与儒家融合的方法,以至影响后来宋明理学的形成与发展,于此,我们看出佛教的做法是非常的成功,在中国思想史上留下了光辉的一页。

  通过对佛教孝道思想的考察,总结佛教孝道思想有以下几点特征:

  (1)佛教的孝道思想是相对于儒家的社会伦理纲常提出的。主旨在说明佛教是讲孝道的,而且,比儒家的孝道更深刻。

  (2)佛教的孝道思想是「茍有大德,不拘于小」,而儒家的孝道是注重细节。佛教采取融合的态度,是基于当时的社会不肯接受佛教的思想。

  (3)佛教的孝道思想是以修行为其基石,而儒家的孝道是重行为、形式,表层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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