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教期刊文章选读:自净其意有利于提升人格(刘元春)
佛教期刊文章选读:自净其意有利于提升人格(刘元春)
自净其意有利于提升人格
刘元春
精神问题的出现在于社会价值取向和个人信仰的迷失。在当今社会上,我们到处都会感觉到“一切向钱看”的极端个人主义对社会的污染、毒害。特别是,思想幼稚、浅薄的年轻人,非常令人担忧。用现代的标准看,理想的人格必须代表先进文化的发展方向,促进社会文明的健康发展,造福于全人类,崇高而神圣。而精神的困境更需要从文化的层面施加救治。
中国文化是儒、释、道思想为主体构成的,它们质地各异、互融互补,共同作用于社会。就其思想特质讲,儒家提倡三纲五常及仁义礼智信,偏重于社会的政治伦理,所谓“治世”;道家讲无为而无不为,实际仍重在政治理念,后来又演绎出长生炼丹之术,所谓“治身”;而佛教也主张大乘入世精神,但重在内在的智慧证悟,所谓“治心”。若依佛法讲,儒道偏重在“相”,佛教重在“性”,具有治表与治里之别、治本治末之殊。社会是个体人有机联系的整体。因此,佛教主张首先自觉,净化心行之后,再去觉他,在觉他之时得到进一步坚固,从而达到觉行圆满,成就大智慧,成就完美的人格。这里所谓的觉,不只是觉悟、教化之义,还包括利他的实践,真正能称得上佛、菩萨的人,是在于利益和度化众生,共同生活在最为美好的境界。我认为,佛教施设的戒规律仪,倡导的六度四摄,以及种种的证悟之法、正行之理,根本都在于要塑造和倡扬完美的人格精神,去改变社会人生。
佛教修行,就是塑造人格的过程。比如,《华严经》中提出了塑造崇高人格的基本条件,要经历严格的精神修炼和社会实践:坚定的信念(十信),坚毅的心志(十住),切实的实践(十行),恢弘的胸襟(十回向),高尚的境界(十地)。佛教推崇大乘菩提精神,反对只是追求个人解脱的阿罗汉思想,而号召人们做菩萨,直至成佛。佛的本义就是富有智慧的最高尚的人格形象,是众生学习的精神楷模。佛教修行的最高层次,应该是个人人格被社会普遍地承认。
为了实现自净其意,佛教在实现道德追求和提升人格形象中,建立了“忏悔”的法则。
佛教忏悔自律的内省性,有利于培植健康心态,防止个人行为失范。道德的“非制度化”特征,说明道德价值观念的培育,根本在于对内在精神品格、行为习性、思想意识的教化、引导,使某一道德理念成为人的“内化的规范”,转化为人的信仰价值取向,用“良心”落实到他的情感、信念、意志、行为之中。那种迫于外界压力而循规蹈矩的人,不一定是道德意义上的好人。只有自觉地有益于社会的人,才会长期地有益于社会。而“真挚的”可能包括“迷信的”,但迷信只会导之盲从,而不可能“自觉”。而且,迷信都有强烈的功利主义色彩,自利不会产生真挚的行为,因而也就不会让善行长期地持续下去 忏悔就是行为者敢于面对自己的过去,敢于对自己的错失承担责任,并善于对自己的心行功过进行理性的、深刻的、真切的分析,从而校正、培育正确的人生价值追求,并能自觉、有效地警戒、约束自己的行为取向,使其契合真、善、美的社会道德要求。这种心灵自觉产生积极的行为自律,潜移默化成一种良好的社会风尚。忏悔不一定会抵销历史责任,但可以引发历史智慧,使我们现实行为发生道德转变,有益于未来。佛教的“无相忏悔”与“四宏誓愿”联系起来,明确忏悔要以树立高尚理想和承担社会责任为目的,而不应只是个人的精神自娱。忏悔使人清醒,清醒的心智有益于反思能力与社会批判精神健康发展,产生宽容的、民主乐观的、积极的、持久的精神状态,这是美好人生与理想社会所必不可少的。
摘自《闽南佛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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