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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陀的根本教理(心源)

       

发布时间:2013年11月30日
来源:   作者:心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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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陀的根本教理(心源)

 

  一总说

  佛陀四十五年间的说法教化,是为着使一般世人,脱离生死苦恼的大海,得到常住安乐的涅槃彼岸。换言之,就是要使世人转迷开悟,不必是为着表示其高远的哲理,所以佛陀绝不唱导崇拜人间以上的主宰神或创造神,而是主张依各自的智慧,实践修行,转迷开悟,得到涅槃的妙境,就是要建立智慧和实修兼备的宗教,而不是像其他专赖感情,只以信仰归依,为立教本旨的宗教。所以佛陀的教理中当然含有哲理。由此点观之,佛教并不是倾向感情的宗教,而是置重智力的宗教。这是佛教出于主智倾向的印度,对于当时混乱的思想界,带有统一任务的自然结果。同时也是诱起佛灭且教理组织发达的有力一原因。

  那么佛陀在世当时,到底说什么教法呢?这实在是佛教界古来的大问题,同时也是很困难的问题。佛灭后大小乘的诸论,就是为着解决这问题而出现的。例如就佛说法的形式问题,有人认为佛陀自成道至入灭,是始终一贯反复同一教法。有人以为从浅至深渐入深奥教理。又后者之中,关其说法顺序也有异说。况且关于说法的内容是异义纷纷,殆不知春所归一。可是现在由于历史的研究,概观佛陀的说法,某根本教理乃是四圣谛。其实践修行法乃是三学,这种看法可认为至当。但是此三学究竟也可以包摄在四圣谛之中。所以佛陀根本教法,就是在四圣谛。其他一切教法,不过是此四圣谛的分说或详说,不然则是以此四圣谛为基础而发展的。假使因时之先后,而说法的内容及其形式多少有异,那是由于听法者的程度,即对机的如何而定的。

  因为四圣谛是佛陀在菩提树下,实修体得的结果,为着利他教化,简开适切而组织的。佛陀首先在鹿野苑的初转法轮时,就既开示之。尔来广略临机应变,重复说法几次。所以由全佛教的教理上观之,带有重大的意义。即佛教的教理虽很广泛多岐,若以全体观之,可以发现二个的根本问题,其一就是宗教的因果论,其二就是哲学的宇宙论。不消说此二者不是完全别个的问题,而只是异其观察方法而已。因果论分为二种,一是迷界生起论,即说明迷妄苦界的生起因果。另一是悟界生起论,即说明迷界还灭,常寂安稳,悟界的生起因果。又宇宙论也分为二种,一则是实实相论,空间上横观宇宙万有的实相。另一是缘起论,时间上纵观万有的生起。约而言之,即是迷悟二种的因果论和实相缘起的二观。佛教虽如何广泛多岐,离了此根本问题,无一可以存在的。关于此点,大小两乘,圣净二门,显密两教,教禅二门,都同一其轨。可是在佛陀的说法中,将此二种的根本问题,比较的最能显示者,则是四谛法。四谛之中,苦集二谛是说明迷界的生起。灭道二谛是说明悟界生起的因果。又苦灭二谛是其实相论,集道二谛是其缘起论。在此意义上,四谛的教义,不但佛陀的根本教义,实可谓是全佛教的根本教义。宜哉大乘至极的经典“法华经”也指出,以四谛法轮,为其无始久远的本佛的一说法。今将佛教教理简略图示如左;

  佛教教理宗教的-因果论迷界生起的因果悟界生起的因果哲学的-宇宙论实相论缘起论苦集灭道四谛法

  二四圣谛

  四圣也译作四真谛,略谓四谛,谛是真实不虚之义,所以四谛是四种的真理或谓四种的真相。

  第一苦谛;现实的世界,无分有情和非情之别,悉以苦为真相,就是无常的世界观,同时也是人生观。依照佛陀的看法看法,此现实的世界是充满着生老病死四大苦为首的爱别离,怨憎会,求不得,五阴炽盛种种的苦恼。所以世界毕竟是苦的世界,而一般众生昏迷不知自己沉沦于苦海,永远不能离脱生死等的苦恼,这样的苦界观,不必是佛陀特有的教义,而是汉时印度思想界共通的思想(尤其是数论派当作哲学研究的根本动机)。

  可是佛陀的苦界观,不是雷同一般的思潮所产生的思想。而是自己切实感得着的现实世相。佛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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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因有此不治现实的观念,才放弃储位,出家作一求道沙门。可见此苦界观。是佛陀出家的根本动机。同时也是进入佛教之门。但这不是佛教的理想,也是无须赘言的。

  第二集谛;详名为苦集谛,集是招集或集积,就是招集现实苦的原因真相。依照佛陀的看法,世界万有是皆由于因果关系,而生灭起伏。无论怎样微细的事象,也不能存在于因果关系之外。所以受生于无常世界,过着多苦的人间生活,决不是偶然的事实。而是由于必基的因果关系。那么为什么受上苦生呢?那不是像波罗门教所说,个体以外有创造神或主宰者而造作的,或内在于各个体的“我”在作祟。而是由于不知世界真相的“无明”,生起诸种的执着,欲望,而这些执着欲望在身口意三方面制造种种的业,而业力积集为业因,招集相应其业的苦报,产生苦果。约而言之,苦果的近因是业,远因是无明等惑。即诸种的执着、欲望,是由于无明,生起我想,执着我想以为根本。所以苦的根本原因是我想,而在的苦果是过去的惑业所产,未来的苦果也将是由于现在惑业而生。又苦果存在之处,常伴惑业,所以惑业苦三者是互相为因为果,无始已来循环相续不已,反复生死,轮回六趣,受诸苦恼。这样苦果是业因所感而生,称谓业感缘起。而佛陀内外认有“我的存在”,所以轮回的主体。不是在“我”而是在“业”。这是佛陀的教义比诸他教,保持特色的一点。因其他教派和佛同样认定业因业果,可是皆以立“我”为轮回的主体。

  第三灭谛;详谓苦灭谛,是佛教的解脱论。即由于前二谛既经说明了现世的苦竟,及苦果生起的原因。所以现在要说明断灭苦因苦果,而达到常住安乐的涅槃竟涯,依照佛陀的看法,生起苦果的近因是业,而业是由惑(烦恼)生,惑是由无明和因无明而生的我想以及由我想而生的执着欲望等等而发生的。就是不知世界的真相,把本来不存在的我,误想为实在,以此误想为根据,生出种种烦恼,造出种种诸业,所以感生种种的苦果。故若要断灭苦果,须要不造其原因之业,为着不造业,须先要断其原因我想,欲断我想,必须达观世界的真相,知道本来是无我。如果知道本来无我,元来轮回的主体是在由于我想所造之业,所以轮回的连锁于慈被切断。就没有感生苦果,可以超绝六趣,解脱生死海的苦恼。这就是苦灭的涅槃,究竟的解脱,达到此境地者称为阿罗汉。(国为还没有利他行)。

  这样树立绝对无我的解脱观,和认轮回的主体以为业,同样是佛陀特有的教义,外道诸派认我为轮回的主体,将解脱认为我的永续或物,我的分离。这是佛陀最不能满足之处。

  第四道谛;详谓苦灭道谛,是达到苦灭解脱的原因道法的真相。也是佛教的实践行论,伦理道德论。依照佛陀的看法,达到解脱涅槃果的真道法,不是追求快乐,也不是像一般外道的苦行,而是离苦乐二边的中道。佛陀把这中道行,随时应机,有种种说法,在初转法轮时,说八正道。入灭之时分为三十七道品。又日常行为的规定,有设种种的戒律,其他禅定也分多种阶段,可是其要是在持守戒律,清净身心,实修禅定,将心专注一处,以清净智慧,达观世界的真相。结局是归结于断尽诸惑的戒定慧三学。

  三世界观人生观

  佛陀观此世界,是充满着生死苦恼之处,若能灭尽这些苦恼,就有常住安乐的涅槃界出现。由是观之,佛陀对此世界,有相异二种的观察,即其一是现实的世界观,就是迷妄苦恼的生死界,另一是理想的世界观,就是常住安稳的涅槃界,而此两者的分别,是在于因缘的支配与否,现实的世界是由于因缘所支配,而生灭,变化,无常的世界。理想的世界是离了因缘的支配,而不生,不来,常住的世界。前者名谓有为世界,即依因缘所造的世界,后者名谓无为世界,即不依因缘所造作的世界。

  那么有为和无为,生死和涅槃的分岐点,是在什么地方呢?佛陀将世界的成分,由于物与心、物心相关非物非心等关系,分为五类,名之谓五积集或五蕴(五阴)。五蕴者(一)色蕴—即有质础的物质总称,包含地水火风四大,由四大结合而成的五根(眼耳鼻舌身的五官)及五根的对象五境(色声香味触)等,(二)受蕴—即由于五根和五境所生的诸感觉,(三)想蕴—即综合感觉的诸知觉,(四)行蕴—即不属其他四蕴的一切心作用及在物心的特殊关系上所生起的非物心的诸现象(例如思,欲的心作用和生、住、异灭的现象)。(五)识蕴—即诸认识了别的作用,例如眼鼻舌身等六识,又行蕴的行是造作的意义,包摄诸法故予以总名,识是心对外境识别事物的作用,意是心对内面思量事理的作用,虽由于作用而名有异,其体即一。

  毕竟世界是五蕴结合而成立的,由于结合的相异。生出有情非情等之别,现出千态万样的诸现象。可是五蕴的结合不是一定不变的,而是依因缘而结合,又依因缘而离散,离合集散无常故,其故果所生诸现象,在时间上,生灭起伏,变化无常,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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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空间上,离合集散,无有固着定住。约而言之,有为的现象世界是变化无常,所以称谓诸行无常,是指一切迁流之义,这样诸行无常是现实世界的真相。在此生灭变化的世界,就不能认为有常一主宰的我之存在,又在个体中也不能认为有内在的我之存在,若认真找寻,那只是在生灭变化的过程,继起连续的当中,暂示共相,保持其刹那的存在而已。恰如流水、瀑布、无有实体(即无自性)。若将我无自性,想为实有,那只是眩惑于复杂现象的迷妄,而非有即是正见。所有诸法无我是非实即空也。可是众生不知真相,想世界有常住的我,以此我想执着为本,生种种惑,造种种业,所以受种种苦,若彻悟诸行无常,诸法我,必能脱离诸惑,而证得寂静的涅槃。

  由是观之,有为和无为,苦和乐,无常和无常住,生死和涅槃的分岐点,是由于我想的有无而定,若稍起我想,即成为因缘生灭的现象界,有为苦恼的世界,反之若绝灭我想,即脱离因缘生灭的关系,成为无为安乐的涅槃界,所以佛陀的无我论,是其他不见其例的佛陀思想的一特色。

  四实践修行法

  佛教的宗教,不是哲学,所以其所置重者不是理论而是实行。理论是作为实行的前提,即即有其价值。如四谛的教义以及诸教法,由目的观之,是灭谛中心的教义,涅槃解脱的教法。而由达到目的方法上观之,则是道谛中心的教义,实践修行的教法。佛陀在初转法轮时宣说,修行的根本是在中道,中道就是八正道(正见、正思惟、正语、正业正命、正精进、正念,正定),到入灭时更加四念住(身念住、受念住、心念住、法念住),四正勤(一心动修来生恶令不生,已生恶令灭,未生善令生,已生善令长),四如意足(即欲如意足,念如意足,进如意足,慧如意足),五根(前已扬出),五力(信、进、念、定、慧),七觉支(七菩提分即念觉支,择法觉支,精进觉支,喜觉支,轻安觉支,定觉支,舍觉支)为七科三十七道品,劝奖其实行,可是七科之中,最重要者是八正道,其他不过是分说或别说,也不是各别的修行法,可以约为九品或十一品。究竟可以归结于戒定慧三学。

  佛教的究竟目的,是在断惑证悟,这既经说过了。为着达到这目的,就需要明智,即是须这智慧,但这里所谓的智慧,不是普通所言的智识或经验智,而是超绝一切经验的智识,所谓般若(到彼岸)的智慧,或谓无漏的智识,欲得这样的智慧,其必须的方法,就是修定。则实修禅定,摄持诸根,将心集中一处,除去一切相对的观念以及诸杂虑,这样无漏的智慧才可现前。可是实修禅定,欲得智慧,若以普通的行为是不可得的,须要内外保持清净,一切无污秽的根枝,才可得到的。于兹须要“戒律”,所以三学的根本是智慧,其他二者毕竟是要达到此智的补助手段,可是非依戒定,到底智慧是无法得到的,这是必须不可缺的手段,和目的有不离的关系,当实际修行之际,三学之间无有轻重之差,即三者之间虽有主伴之异,而无价值的轻重。佛门弟子无论何人都要修此三学。

  第一戒—虽带有积极的作善意义—主要目的是在防非止恶,使离身口意三业的过非,一切行为的规范都包含在此内,佛陀在初转法轮时,只说八正道,没有规定其细则,其后因佛弟子有紊乱品行,颇受外界非虽,所以逐渐规定大小轻重的戒法,到入灭当时,达到二百余个条,名谓“波罗提木叉”,译为别解脱,就是各自遵守解脱过非之义,分为八种类,总称二百五十戒。以上是比丘应守的戒律,而比丘尼有更多规定,总是持此等戒律时,身可以具足无量功德,是故名谓具足戒,主要目的是清净身口意三业,助长定慧二学,其他在家居士设有五戒(不杀生,不偷盗,不邪淫,不妄语,不饮酒)或十善戒(所谓身三业—不杀生,不偷盗,不邪淫。四业—不妄语,不两舌,不恶口,不绮语。意三业—不贪欲,不瞋恚,不邪见)之规定。

  第二定(三昧地)—译为等持,又禅那译为静虑,就是将心集中一境不使散乱,不偏慧观乐观,身心轻安,达观诸法使生无漏的智慧。由此可得不可思义力,其进度分为八阶段,所以称谓八定,又前四定也可称谓四禅,总称四禅八定,结局是脱离迷妄的本源,超绝一切相对的观念(例如有无、善恶、生死、苦乐等),得到寂静的精神状态以为至极。住这样境涯,始得生清净无漏的智慧,可以观照诸法的实相,断尽一切惑业。

  第三慧(般若)—是到彼岸的智慧,随着修定的进境,逐渐明白,竟至无漏清净的大智慧现前,就可以分别诸法的自相(特有性)和共相(共通性),证悟四谛,断惑得脱的最高协奥微妙的心作用,其他佛陀还有说少欲、知足、柔和、忍辱、忠、孝、友爱、信实、勤勉、慈悲,布施等几多的一般道德。可以总括为布施,持戒,忍辱精进,禅定,智慧的六度行。可是这六度行也不出三学之外,即施、戒二度可以包括在戒。忍、进、禅三度可以包括在定之内。无论如何戒定慧三字是佛教最高的实践修行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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