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慧远大师作品解读:慧远法师《明报应论》今译

       

发布时间:2013年11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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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慧远大师作品解读:慧远法师《明报应论》今译

   慧远法师《明报应论》今译

  宫哲兵译注

  原文:明报应论二篇

  问曰:佛经以杀生罪重,地狱斯罚,冥科幽司,应若影响,余有疑焉。何者,夫四大之体,地水火风耳。结而成身,以为神宅,寄生李栖照,津畅明识。虽托之以存,而其理天绝。岂唯精粗之间,固亦无受伤之地。灭之既无害于神,亦犹灭天地间水火耳。又问万物之心,爱欲森繁,但私我有已,情虑之深者耳。若因情致报,乘惑生应,则自然之道,何所寄哉。

  答曰:意谓此二条,始是来问之关键,立言之津要。津要既明,则群疑同释。始涉之流,或因兹以悟。可谓朗滞情於常识之表,发奇唱於未闻之前。然佛教深玄,微言难辩,苟未统夫指归,亦焉能畅其幽致。当为依停大宗,试叙所怀。

  推夫四大性,以明受形之本。则假於物。托为同体,生若遗尘,起灭一化,此则慧观之所入,智刃之所游也。于是乘去来之自运,虽聚散而非我。寓群形於大梦,实处有而同无。岂复有封於所受,有系於所恋哉。

  若斯理自得於心,而外物未悟,则慧独善之无功,感先觉而兴怀。於是思弘道以明训,故仁恕之德存焉。若彼我同得,心无两对,游刃,则泯一玄观,交兵,则莫逆相遇。伤之岂唯无害於神,固亦无生可杀。此则文殊按剑,迹逆而道顺,虽复终日挥戈,措刃无地矣。若然者,方将托鼓舞以尽神,运干戚而成化。虽功被犹无赏,何罪罚之有耶。若反此而寻其源,则报应可得而明,推事而求其宗,则罪罚可得而论矣。

  尝试言之。夫因缘之所感,变化之所生,岂不由其道哉。无明为惑纲之渊,贪爱为众累之府。二理俱游,冥为神用,吉凶悔吝,唯此之动。无明掩其照,故情想凝滞於外物。贪爱流其性,故四大结而成形。形结,则彼我有封。情滞,则善恶有主。有封於彼我,则私其身而身不忘。有主於善恶,则恋其生而生不绝。於是甘寝大梦,昏於同迷,抱疑长夜,所存唯着。是故失得相推,祸福相袭。恶积而天殃自至,成则地狱斯罚。此乃必然之数,无所容疑矣。何者,会之有本,则理自冥对。兆之虽微,势极则发。是故心以善恶为形声,报以罪福为影响。

  本以情感,而应自来,岂有幽司,由御失其道也。然则罪福之应,唯其所感,感之而然,故谓之自然。自然者,即我之影响耳。於夫主宰,复何功哉。请寻来问之要,而验之於实。

  难旨全许地水火风结而成身,以为神宅,此即宅有主矣。问,主之居宅,有情耶,无情耶。若云无情,则四大之结,非主之所感也。若以感不由主,故处不以情,则神之居宅无情,无痛痒之知。神即无知,宅又无痛痒。以接物,则是伐卉翦林之喻,无明於义。若果有情,四大之结,是主之所感也。若以感由於主,故处必以情,则神之居宅,不得无痛痒之知。神既有知,宅又受痛痒,以接物,固不得同天地间水火风,明矣。因兹以谈,夫形神虽殊,相与而化,内外诚异,浑为一体。自非达观,孰得其际耶。苟未之得,愈外愈迷耳。

  凡禀形受命,莫不尽然也。受之既然,各以私恋为滞。滞根本不拔,则生理弥固。爱源不除,则保之亦深。设一理逆情,使方寸迷乱,而况举体都亡乎。是故同逆相乘,共生仇隙,隙祸心未冥,则构怨不息。从复悦毕受恼,情无遗憾,形声既着,同影响自彰。理无先期,数合使然也,虽欲逃之,其可得乎。此则因情致报,乘惑生应。但立言之旨本导,故其会不同耳。

  问曰,若以物情重生,不可致丧,则生情之由,私恋之惑耳。宜朗以达观,晓以大方。

  岂得就其迷滞,以为报应之对哉。

  答曰,夫事起必由於心,报应必由於事。是故自报以观事,而事可变。举事以责心,而心可反。推此而言,则知圣人因共迷滞以明报应之对,不就其迷滞以为报应之对也。何者,人之难悟,其日固久。是以佛教本其所由,而训必有渐。知久习不可顿废,故先示之以罪福。

  罪福不可都忘,故使权其轻重。轻重权於罪福,则验善恶以宅心。善恶滞於私恋,则推我以通物。二理兼弘,情无所系,故能尊贤容众,恕已施安。远寻影响之报,以释往复之迷。迷情既释,然后大方之言可晓,保生之累可绝。夫生累者,虽中贤犹未得,岂常智之所达哉。

  今译:

  问:佛经认为杀生是重罪,要下地狱受惩罚。冥界中的审判,如影相随,音响相应。我有怀疑,为什么呢?按拂教说,地、水、火、风“四大”结合而成身体,身体是灵魂寄居的地方。灵魂寄居,使人身体津液通畅、智慧聪明。灵魂虽依托身体而存在,但它与身体有天壤之别,岂止是气的精粗有所不同,所以它也没有可以受到伤害的地方。杀生并不会伤害到灵魂。灭身体也只等于灭天地之间的水、火、风、地一样,为什么要受惩罚呢?

  又问:人类与一切生灵的本心,有许多爱欲。利已之心,是最深的欲望。若因感性欲望而致生报应,那么佛教之道理何在呢?

  答:以上这两条,是提问的关键,立言的根本。根本明了以后,则所有疑问皆可冰释。最初的迷惑,或者也会由此而悟。可说是疏导迷情于常识之外,发奇唱于未闻之前。然而佛教深奥玄妙,微言大义难以辩析,假如不能掌握其核心,怎么能表达它幽隐的道理呢?现只能根据它的大原则,叙述我所理解的佛理。

  由水、火、风、地“四大”的特性,可以明白由它们结全成人体的本来面貌。人体是借助于物质而产生,本质上是与物质一样的东西。由此可见,人生如梦,生死无常。这就是过入佛教慧观的开始,好像举起了智慧的宝剑。于是在去去来来的万物变化中找到自性本性,在悲双聚散的人生大潮中体会到非我的真相。一切有形事都是梦幻,一切实有世界都是空无。达到这样的境界,怎么会感受到我与非我的界限,怎么会迷恋于有形之物呢?

  如果执迷于一切理都得于自心,对外部世界又不能领悟,这样的人总是悲叹虽然独善其身,但没有建功立业。感怀先圣而兴叹,于是希望弘扬大道以明古训,于是就有了仁义忠恕之大德存世。但是如果你我同一境界,心照神应,泯灭了对立,达到性空、假有的玄观状态,即使用权交兵也如好友达到佛教的最高境界,好象文殊菩萨舞剑,正反逆顺都是道。虽然终日挥戈,却又无处见刀。这样的人,在敲鼓歌舞时也完全入神灵之境,舞刀弄枪时也成就了变幻莫没之教化。虽有功不必赏报,哪里有什么罪需要罚报呢?若没有达到最高境界,就要在俗世中寻求善恶的渊源,轮回报应是必要的。推究万事而追求其准则,则实行罪罚也是可行的。

  尝试加以说明。因缘之所感应,变化之所生成,岂不是由于大道吗?无明是迷惑大网的渊源,贪爱是众多烦恼的原因。这两条皆虚而不实,是心智动用的结果。吉凶悔吝,都是无明与贪爱引出的。无明掩盖了真理,故情感理智皆迷恋于外物。贪爱流失了本性,故“四大”结成了形体。结成形体就有了你我的界限,情感凝结于外物,就有了善恶报应的主体。有了你我的界限,就不忘自私其身;有了善恶报应的主体,就贪恋生命而欲望不绝。于是醉生梦死,昏沉迷惑;抱疑长夜,疑瘅深重。这样就使人的得失互相转移,祸福相继而来,积了恶就有灾祸自天而降,犯了罪就会入地狱受到惩罚。这是必然的定数,是不容置疑的。为何?阳界所作所为,阴界自有对应。善恶之兆虽微,发展之势却猛,所以心的善恶与形声是因,而报应以罪福为果。

  人的情感欲望本来自有报应,哪有阴间主宰?有主宰就失其道法了。然则福的报应,完全依赖心的感应。心的感应如此,谓之自然而就。自然者,即我心自然的感应,与所谓主宰,有何关系呢?现在回答对方提问的关键,检验于实例。

  对方说地、水、火、风四大结而成人体,成为精神的住宅,那么此住宅有主了。请问“主”住在宅里,是有知觉呢?还是无知觉呢?如果说无知觉,则四大结成人体,非由精神感应而成。如果感应非由精神,由处处没有知觉。人体和灵魂都无知觉,甚至不知痛痒。这就象“伐卉翦枝”的比喻一样,对于阐明道理没有什么意义。如果有知觉,四大结成人体,是精神感应而成。感应是由精神而为,则处处都有知觉,精神和人体不地没有痛痒之知。精神有知觉,人体接触外物即有痛痒之知,所以人体不同于天地间火、水、风就清楚了。因此而论,精神与人体虽不同,但相互可以转化;它们内外有别,又浑然为一体。若缺乏达观,谁又知道它们二者的界限呢?假如未得达观,则愈外愈痴迷,凡禀形受命之类,莫不是如此。

  既然禀形受命,则各以自私为障碍。障碍的根本不拔除,则求生的理念顽固;贪爱的根源不除,则保存生命的欲望更强。有一点迷情,心就会迷乱,而如果全体都陷入迷乱那将怎样?所以同逆相战,共生仇隙,祸心未灭,构怨不息。纵然是喜悦、苦恼,或情感无憾,凡形声之作为显着,必然会有明显的影响。道理上没有事先的期许,因果报应必然要发生。虽然想逃出报应,哪可能呢?这都是有因面报,有感生报,因佛教的立论根据与世俗是不同的,所以领悟也就不同了。

  问:众生的常情是重视生命,不可丧失,产生这种常情的理由,是私恋自身的迷惑。应该开导使其达观,明白大道。对于这种迷滞,怎么报应理论来对待呢?

  答:由心指使而做事,由做事而得到报应。所以人应当从自己所受报应来反观自己做的事,从做事受报中来诘问自心,使心从迷滞中反归到大道上。由此可见,释迦牟尼是因人们迷滞而阐明报应的道理,并不是就人们的迷滞现象而给予报应。为何呢?人很难悟道,时间已经很久了,佛教根据人的这一特点,开导人采用渐进方法。知道长久养成的习惯不可以一朝废除,所以先告示以罪福报应。

  罪福报应不可忘记,所以做事要权衡善恶轻重。权衡的目的是使人检讨自己的居心善恶。善恶若迷滞于私恋,则迷滞由我而及于其他。弘扬佛理,情无牵持,才能尊敬贤人,容忍众人,由已及人,探寻因果报应的影响,解除生死轮回的迷惑。解除了迷惑,然后佛理大道方可明白。生死轮回方可超脱。在生死轮回中受苦的人,对于佛理大道,中等贤士犹未能领会,那么平常智慧的人能达到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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