紫虚:贪名之戒
紫虚:贪名之戒
壹、前言
人在世间活动面对世间各种境界时就会产生各种喜爱,喜爱到了某一个程度以上就变成贪。人贪的东西很多,如贪钱、贪色等皆是。对于贪求财色一般人都很容易察觉,而且认为不是好的行为。但对「名」就不太一样了,我们常说「流芳百世」、「名流千古」、「留取丹青照汗青」,也就是人们认为留好「名声」是件好事。
此外,我们也尊敬「名家」、「名士」。对「名望」、「名誉」及「名气」等的追求与维护,有人是用尽心力。当然,更有些人打肿脸充胖子也是为了维持某些「名」。
总之,贪名这件事在人间法似乎被认为是件「好事」。而放眼看宗教界,很多修行人也是为名在打拼,贪名之害不亚于五毒,有志解脱的修行者不能不特别小心。笔者在此,只是针对药师山的修行者提出一些警惕,希望大家在日常生活或修行之中,随时注意不要着贪名之害,这是极具杀伤力且不太受注意的「小事」。
贰、个人出名的问题
一、人在世间做事有了成就之后就有名望及地位,但这些毕竟虚妄,若贪着这些,以这些为实有,这就是贪名,将有碍了脱生死。
二、很喜欢他人知道自己的存在︵如喜欢到处留下自己的姓名等︶,也是一种贪名。为了替众生服务就必须深入群众之中,也要有一些使群众认识我们的手段,但我们要随时警觉并提醒自己,这只是为了服务众生之需要而不是为了要名。例如为了义诊的事我们要张贴海报,为了要乡里的人了解佛寺的工作,我们请村长们一年来山上一两次。
在做这些事时,随时要知道这是为了更能替众生服务,不是为了名,我们做这些事,起心动念绝不能为名,若不惜一切手段去大事宣染,追求世间的「名气」,这就有贪名的问题。
三、为了避免贪名之害,药师山之一切活动尽量以团体具名为原则(除非不得已,如法界之需要或政府法令有规定必须个人具名者)。
参、关于留名的问题
很多人喜欢四处留下自己的名字,也喜欢有机会就在电视或报章杂志上亮相,若知道是为生活或为众生服务就无妨,但若刻意追求就有贪名的问题,我们在写文章的时侯只写法名而不用俗名,也不做详细的自我介绍,这些都是为了避免贪名的问题,用法名很少人知道其人是谁,但为了对文章「负责」的态度,出了问题可以由药师山这个团体去找到文章的作者。
文章写得好,若不小心也容易掉入因为出名而变得傲慢自大,不能不小心。做别人的善知识或师父那更要小心,久了就易陷入不自觉的贪名与自大。
肆、结论
贪名之害是无形的杀手,贪着「名」就不得解脱,我们不能不小心。不要时常想把自己变成「名家」、「名流」、「名士」等。我们只要努力做事为众生服务,这些得来的「名」不要在意,随时警觉,「名」毕竟虚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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