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佛教导航>> 五明研究>> 内明>> 综论>>正文内容

信仰:从人间佛教到公民佛教(林安梧)

       

发布时间:2013年12月02日
来源:   作者:林安梧
人关注  打印  转发  投稿

信仰:从人间佛教到公民佛教(林安梧)

 

  若有人问起台湾佛教的特色,真可以一言以蔽之地说“人间佛教”。“人间佛教”强调的是“佛教”的“人间化”,说的是“佛法不离世间觉”,这样的佛教其所安排的“净土”就不在“彼岸”,而是在“此岸”。

  或者,更清楚地说,“此岸”与“彼岸”并不是地域空间的区别,也不是时间来去的区别,而是“当下”,就在当下的心境,这一念“觉”与“不觉”而已。“觉”是“净土”,“不觉”就是“俗世”。

  广的来说,台湾的人间佛教是多向度的,或“佛法教育”,或“兴办大学”,或“社会救济”,或“慈善医疗”,或“心灵环保” 我们真可以说,台湾的佛教真是以“出世的精神”做了相当多的“入世的志业”。每念及此,我打从心底默首而虔敬地赞诵着,真是“佛光普照三千界,法水长流五大洲”。

  台湾“人间佛教”既有如此宏伟而庄严的成就,为何我们还要拈个“公民佛教”来说呢?明白的读者一定想到了,我们似乎看到了“人间佛教”在推展的过程里,尽管已不限于“内在的心性修养”,而且能注意到整个“生活世界的实践”。但显然地,作为“公民社会”的“公民意识”、“社会理性”,却仍有不足。更为真实地说,这并不是佛教内部的问题,而是佛教在发展的过程里,必须“因缘说法”。虽为“不变”,但得“随缘”也,当然,“随缘”亦得“不变”也。

  前此,我们说儒学必须进到“公民儒学”,佛教也必须要有“公民佛教”。对比来说,台湾地区要讲“公民佛教”可比要将“公民儒学”强多了。因为,台湾真在“人间佛教”这阶段使得佛教有了崭新而具有创造力的发展,而这发展多少是伴随着台湾社会政治经济的改革脉络而生长的。

  相形之下,儒学在变革的过程里,不如佛教来得有主体性与能动性,它往往较为被动,儒家们或者把自己缩进了学术的象牙之塔,做的是一道德的形而上学,而不是道德的人间学。人间佛教说的就不是形而上学,而是落实在生活世界的“人间学”。我以为这“佛教的人间学”进一步要转为“佛教的公民学”,比起儒家从道德的形而上学要转为道德的人间学,再转而为“儒学的公民学”,要容易得多!

  “公民佛教”将从“人间菩萨”的强调转而为“社会公民”这概念。佛法固然强调的是“不离世间觉”,但更为重要的是,不离“社会理性”,不离“公民意识”,就在此“社会理性”“公民意识”下成就为一如实的“民主法治”也。这也就是说,“公民佛教”强调的不再只是“无分别智”的“同体大悲”,而且要注重的是“分别智”下的“智体分明”。这时候的“修行”重要的不只是“不计较”,而是“清楚分别”,不只是“万缘放下”,而是“当几提起”。

  当然,“老实念佛”是对的,但“老实”可不是世俗义下的“无争”,而是如其“公民意识、社会理性”下的真实验查也,是合乎民主法治下的老实。“老”者,自古及今,自今而往,“实”者,真切验查,无虚无妄也。这样的“老实念佛”已不再是帝皇专制、父权高压下的“顺服”而已,而是民主宪政、法治人权下的“遵从”。

  公民佛教者,如其公民而为佛教也,当然,如其佛教,亦可以成就良善之公民也。台湾的确已渐从“人间佛教”转至“公民佛教”,这是值得我们期待的。

欢迎投稿:lianxiwo@fjdh.cn


            在线投稿

------------------------------ 权 益 申 明 -----------------------------
1.所有在佛教导航转载的第三方来源稿件,均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政策、各级佛教主管部门规定以及和谐社会公序良俗,除了注明其来源和原始作者外,佛教导航会高度重视和尊重其原始来源的知识产权和著作权诉求。但是,佛教导航不对其关键事实的真实性负责,读者如有疑问请自行核实。另外,佛教导航对其观点的正确性持有审慎和保留态度,同时欢迎读者对第三方来源稿件的观点正确性提出批评;
2.佛教导航欢迎广大读者踊跃投稿,佛教导航将优先发布高质量的稿件,如果有必要,在不破坏关键事实和中心思想的前提下,佛教导航将会对原始稿件做适当润色和修饰,并主动联系作者确认修改稿后,才会正式发布。如果作者希望披露自己的联系方式和个人简单背景资料,佛教导航会尽量满足您的需求;
3.文章来源注明“佛教导航”的文章,为本站编辑组原创文章,其版权归佛教导航所有。欢迎非营利性电子刊物、网站转载,但须清楚注明来源“佛教导航”或作者“佛教导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