瑜伽士陈健民上师文集:布施之接受与支用态度
瑜伽士陈健民上师文集:布施之接受与支用态度
放弃职业,不事生产,专心修持,其生活所需,全在诸佛默佑,天龙护持,因而感得人类同情心而有愿资助者。其人以社会学眼光视之,必为寄生虫无疑,其必下决心甘受此种轻贱,亦无庸讳。惟其接受并支用布施之态度如何?实为一般出离专修之士,所必知者。因就本人历年存心处,写成此篇,或有利于日后随我而作寄生虫者焉。
第一,出离后,必有决心效法密勒祖师餐麻度日,不愿有无善人资助。譬如本人,因第二次世界大战,曾梦色卡上师预告回家,牵领家人逃难,并闭关岩穴。到家后,果才一二日,敝县沦陷,余领家人,逃至东乡,妻子有戚友可依止。余即闭关天龙岩一年,迁献花岩又一年。拙著《短笛集》,曾有诗记之。当时已濒于冻饿线上。敝县县政府,及县立中学,皆有意邀余同事,苟余无出离决心,鲜有不为饥寒而放弃学佛,迁就俗事,以糊口为上策也。敝内以外护心切,亦辞去女中聘书。有戚朋为之捐米谷,内子转以寄我岩中(陈德辅、陈德茂、陈德辉,皆内子颖川陈家之叔辈,本人为大姚陈。自宋以来,二陈分字,可以通婚。彼三善士,皆不学佛),得不餐麻,实为一大幸事;然亦大憾事,谓未能如其所愿,以效法密祖耳。
第二,出离后,全仗三宝加被,而得人护持,不致冻饿。故对僧宝之物质布施,宜顶礼恭谢。忆余初到八帮寺,蒙事宝法王,赐以大囊糌粑、大牛整腿、干脯一筐、酥油数斤,余初恭谢以辞,法王坚欲布施,乃以大礼拜而谢之日:“余间接受法王之布施已多,因此国内资助川资用费,已足支付,今不应更直接耗费僧宝公物,且当勉为供养也。”法王乃罢,笑谓余曰:“汝亦汉人也,彼亦汉人也,何相距若天壤耶?彼曾受我布施甚多,嗣以酥油,偶不新鲜,始则报告德格县政府,派人来寺申斥;继则离寺赴省会,大事破坏。殊出乎我所意料也!”其人为谁?同学中曾到八帮者,有悟开法师、陈济博、张澄基两居士,向彼等一询便知,余固不愿自赞而毁他也。余在西康居留较久之木雅乡贡噶寺,及德格之八帮寺,所有伙食等费,皆超出常价而支付之。贡噶雪山,闭关百日,则全蒙澄基兄资助之。以出离后,绝对不可染指于僧宝,此点不可不知。俗所评和尚吃十方,而居士竟有吃至十一方者,盖指吃及僧宝之居士也,自当痛戒之。
第三,出离后,不惟不能拒绝他人布施,且在冻饿线上生活时,对具有信心、有愿力、有财富之同学,亦可表示需要布施之意。此如沿门乞食,比丘如是,我佛如是,闭关行人,不暇沿门乞食;此种表示,则属沿例而行,非不正当。得施后,殷勤传持,为施主回向,对施主亦非全无利益也。然而一经超出冻饿线外,则不应对任何人有所表示,盖此种过份表示,则等于贪图布施矣。孟子周游列国,馈赠以赆,或受或不受,其例可为师法也。
第四,不受冻饿后,不希图布施,然有等人,贪图功德与祈祷利益,或以能布施修行人为荣耀,而此出离人,并不需要以为道粮,则属多余之财,此种布施,当拒绝否?曰:否。何以故?忆昔余在八帮寺,各省同学自动纷纷寄款接济者甚多,超过我所需要。而每次款到前数日,即梦得钞票,其上张张印有韦陀菩萨像。因顶礼韦陀菩萨而谢之曰:“弟子不德,毫无成就,已蒙布施,尚未报效,何敢再受?但望助弟子修证成就,请勿再为张罗财物。”是夜梦韦陀菩萨训示曰:“财在汝手,能作诸善事,胜过在彼等自己手中也。”余因将多余之款,大作佛事。除绘童子高大尊胜乐金刚外,放茶供僧,各寺共万数,造小泥塔(俗称塔塔)十万,刻石咒十万,供酥油灯一万,从未以款寄家。家中既无贮蓄,施主亦固知之。有直接寄舍间者,如赵恒老、黄蘅秋、黄远谟、张澄基等居士。余得悉后,若计其数在衣食必要之上者,即函敝内为施主放生求寿,为施主绣佛求福,内子亦不时闭短期关,为施主祈祷,一切吉祥,其事略见吾妻陈勷遒女居士绣功感应记中。
至若本人,在印度北天竺闭关,今已十五年,尚未结束,所有多余布施,多行善事,可列表于次,以免细述。
善事 |
数量 |
回向 |
造佛相 |
近万尊 |
施主罪净福增 |
火供 |
百余次 |
施主消灾延寿 |
放生 |
并前十万 |
施主无病长生 |
燃灯 |
二十万 |
施主开智慧证虹光身 |
印书 |
八种四千八百本 |
施主正见具足福慧双圆 |
其他 |
未详载 |
至若关中功课,内容如何,不必详述。其精进时间如何?著书回信所占时间,与正常佛课时间之比较如何?则可从下列二表见之:
座次 |
晨座 |
上午二座 |
下午二座 |
晚间 |
中夜 |
时间 |
五至七 |
八至十一 |
一至五 |
七至八 |
一至三 |
写作时间与修法时间比较表:
修法 |
*********************** |
十二小时 |
写作 |
* |
半小时 |
其中当补述者:著作出版费甚巨,类皆推助己修行之费,而为印书赠人之费。例如香港李世华居士,尝屡问及闭关费用,欲全力支待,余每覆谢。生活费用虽简单,亦已具足,唯对施主,无有法供,深引为歉。请以道粮之赐转作印书之费,故前后出书八种。其中除加城梁燮桂家祖、父、子三代居士同捐印一本,孟买、加城、噶伦埠三处居士同捐印一本外,余多为李世华居士所捐。而香港居士闻风随喜捐助者,有吴昆老居士独捐一本;冯公夏、施刚巽二居士合捐一本,书中皆印有“非卖品”,分赠全世界各著名佛学社、图书馆。邮花费用,亦累数千。加城莲社黄香妹居士、孟买谭玉衡、余瑶娟等居士,亦捐助之。读者可不出分文,而得前后八种书。其内容皆属佛法,不违圣教量,而有独到处,非编辑现成语,徒作钞书徒,以博虚名,耗费施金者可比,后世自有定评也。
第五,使行者因得龙天拥护,大悲事业因缘不由人为,乃自然结集。财源增广,切忌下列各事:
(1)存放银行——第一,应立即为施主作善事,早种早获,迟种迟获,何得存放?第二,银行有时冻结,则不能如时提出。第三,银行亦有倒闭,则谁负赔偿之责?
(2)存放商家生息——第一,不应生息,施主不自生息,希图早作善事,行人不应违施主本意。第二、第三理由如(1)。
(3)不应经营生意,囤贱卖贵——第一,非出离人当作之事。第二、第三、第四亦如(1)之一、二、三。忆昔张居士在西昌传法,所得供养,转赠本人。时余在木雅寺贡师处,彼由西昌回木雅,道经打箭炉省会,即以此款囤得官价之茶若干包,既晤以告我,我感谢其布施,然不赞成囤茶。彼曰:“汝不通世故人情,不知银钱艰贵,汝若不愿,吾将转赠某喇嘛。”余对曰:“君子当爱人以德,不当爱人以财,汝加转赠某喇嘛,弟固心安理得。”其后茶由某收售,余仍得原有布施之金额。余朝德格,道经某处,某不与我谈及,我亦乐于自得,不与某谈及此事。
第六,布施财源,苟不清净,如彼商人,岂能无欺?或违法经营,如鸦片、白面等,既受其施,岂能不分其罪业,而致妨害修证之进步耶?余于此颇三致意焉。盖客居西康、印度,为时甚久,诸施主多属自动捐助,或一传于十,十传于百,百传于千,辗转相助,何止于人?此中或为熟友,为数甚少;或不识韩柳,为数则多;财源清净与否,本人无神通,何能全知?因此每月集施主名单,为拜“三十五佛忏”,至少一次,甚或多次;拜之、忏之,务求清净之兆而后已。忆昔孟买施主谭余瑶娟夫人及其女谭咏玲女士,与加城陈润求老夫人同来关房,当余拜忏次,彼等皆见三十五佛灯坛上圆光闪耀,大为惊羡,此其著者也。然余犹不敢以能忏悔得佳兆为足,深恐分人罪业,必同受报,故一文之施,一物之微,不敢独赏也。当钱之至,必先供于曼达盘,此第一次供养也。坛中供境,祖、佛、菩萨、天龙诸相,不下百尊,悉知悉见之也。及从曼达盘中取出,任何宗教无分印度教、回教、佛教,凡凭窗索钱即与之,此第二次之供养也。其或购食物,或即施主直接布施嘉肴,先呈供坛,然后自用;当自用也,观想体内本尊以受之,或行拙火护摩,此第三供养也。用后必故意留存少分,以施受残食之护法神众,此第四次之供养也。余分乃置之月台上、大门外,以分施乌鸦、鸟雀、野犬、野猫,此第五次供养也。自用既化成粪,供秽积金刚于厕上,并施一切饿鬼,此第六次供养也。如是辗转供施,所邀受用之上下宾客,亦多矣。使本人因受不净施,而致堕落,诸佛、诸祖、诸天龙、诸鬼神不能不曰:“我曾分此供养也。”诸鸦、诸鸟、诸犬、诸猫不能不曰:“我尝分此布施也。”如是布施者一人,而受报者大众,或功或过,非我一人事矣。此则退一万步而言之:其存心之诚,虽不能令人见,而因果之微,岂有丝毫不报者哉?使本人因积善最多,福慧圆满,得早成证,则凡有关施供,皆为有缘,皆得分其功德也。此岂非行人应有之希望耶?
第七,设使施主一人,而其款有限,当其踌躇于供师、施他、施己相抵触时,行人当如何自处耶?曰:供师为先,施他次之,我如在冻饿线以外,他必居我之先。请以事例证明:昔日余在木雅贡师寺,蒙师咐嘱致书重庆潘昌猷居士,为筹款一千,以为莲师新殿供酥油灯之基金,余立从命。潘为余之施主,曾许去德格时,当陆续接济,余不敢以私事,有相抵触,而违师命。潘得书后,亦不以此千元捐师者,而转移余之捐助,反而增加其数,一面寄师一千,一面寄余三千。此固护法知余毫无私心,供师之诚,不亚富人,而自有善报也。
先是李世华居士,曾代垫印书费四千余元,此数乃印度方面之捐款,以外汇缓不济急,李居士先行垫出。其后刘锐之居士受李之资助来印学法,李曾告以半数施余,半数刘取为留印费用。刘到此时,实以李意相告。余不待刘坐位生暖,立即将全部四千余元面交,并告刘日:“我将为兄多筹出离费用;四千余元,仅可支持一年余耳。”其后为向屈文老居士门弟子,捐得五百元,又商张澄基居士,张允每月资助美金廿元,今张、刘皆健存,可以面诘也。
总之,修行人不当自欺,遇有人疑虑,亦当予解析。贪图布施,犯菩萨戒;坚决拒绝人布施,亦犯;人疑不予解析,亦犯。佛去世后,以戒为师,根据菩萨戒,以用心行事,庶几能免千大罪。若夫相处数十年,不能知余本性,感情用事,爱憎反覆;爱时则不惟解囊曲衣以施之,亦且劝人以施之;憎时则疑其藉出离之名,行招财之实,既不修行,又未成就,忽反故态,恨之切齿,此等施主,尤不可不详为解析,解析而不听,则惟有念其爱时布施之恩,而忘其憎时切齿之恨而已,安得剖吾心腹,沥吾肝胆,以相见耶?十方一切如来,常护念诸菩萨摩诃萨,十方一切如来,常咐嘱诸菩萨摩诃萨,岂仅悉知悉见而已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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