断恶修善戒邪淫
发布时间:2014年01月21日
断恶修善戒邪淫
若于非时、非处、非女、处女(指未婚女子)、他妇、若属自身,是名邪淫。唯三天下有邪淫罪,郁单曰无。若畜生,若破坏,若属僧,若系狱,若亡逃,若师妇,若出家人,近如是人,名为邪淫。出家之人,无所系属,从谁得罪?从其亲属、王所、得罪。恶时乱时虐王出时,怖畏之时,若令妇妾出家剃发,还近之者,是得淫罪。若到三道,是得淫罪。若自若他,在于道边、塔边、祠边、大会之处作非梵行,得邪淫罪。若为父母、兄弟、国王之所守护,或先与他期,或先许他,或先受财,或先受请,木泥、画像及以死尸,如是人边作非梵行,得邪淫罪。若属自身而作他想,属他之人而作自想,亦名邪淫。 [>>查看邪淫的定义]
邪淫果报
1.堕三恶道。(地狱、饿鬼、畜生)
2.若生人中,妻不贞良。
3.眷属不得随意。
4.淫欲为因,生死为果。
生死者,包括三苦八苦,即自生至死,一切诸苦。以及死生生死,轮回之苦。
<正法念处经>云:“若邪行人,不善视察,犯非法淫,或在浮图!或近浮图,恶业因缘,命终堕大地狱,受大苦恼!常有呋蚁恶虫,啾肉饮血!食其五脏,食已复生,经无量岁,常被烧煮!罪业尽后,生于人中;贫穷下贱,受余残果。” 《八师经》云:“佛告梵志日:犯戒淫人妇女,或为王法捕治,身自当罪!死入地狱,卧于铁床!或抱铜柱,地狱罪毕,当受畜生道。” 《地藏经》,邪淫的果报先是“若遇邪淫者。说雀鸽鸳鸯报。”然后是:“是诸众生。先受如是等报。后堕地狱。动经劫数。无有出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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