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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治平:大佛顶首楞严经译解卷八

       

发布时间:2014年03月10日
来源:   作者:王治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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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治平:大佛顶首楞严经译解卷八

 

  唐天竺沙门般剌密帝 译

  乌苌国沙门弥伽释迦 译语

  菩萨戒弟子前正议大夫同中书门下平章事清河房融 笔受

  卷八

  正文  阿难!如是众生一一类中,亦各各具十二颠倒。犹如捏目乱华发生。颠倒妙圆真净明心,具足如斯虚妄乱想。

  译文  阿难!如此各类众生,每一类中,各各具备十二种颠倒〈注一〉,就如捏目相似,因捏使乱华发生在眼前,于是颠倒妙圆真净明心〈注二〉,具足如此多的虚妄乱想。

  注一  十二类众生,各各都互具十二种种颠倒。如一卵生,现起为动颠倒,其余十一种颠倒,不是不具,而是潜伏下来,一遇缘便会起来,其他十一类都是如此,总的说来,应该是一百四十四种颠倒。在一一颠倒中,都具足八万四千乱想,真可说是虚之至,妄之极了。

  注二  心体不变是为妙,随缘显用是为圆。虽随缘而不变是为真净,虽不变而随缘是为真明,合此体用而言,故为妙净明心。

  解  真心本不动,动即非真,故为颠倒。因手捏而有乱华发生,故有八万四千颠倒妄想发生,华虽无实,然灭华须待放手。妄想非真,除妄应须离念。

  正文  汝今修证佛三摩提,于是本因元所乱想。立三渐次,方得除灭。如净器中除去毒蜜,以诸汤水并杂灰香,洗涤其器,后贮甘露。

  译文  你现在修证佛的正定,于此本因〈注一〉其根元本为各种乱想所以生出十二类众生。要想除灭这些乱想,必须先立三种渐次,方能除灭〈注二〉譬如在净器中,除去内面的毒蜜,必须要用汤水,并杂以灰和香料,洗净这件器皿,然后盛入甘露。

  注一  众生分修分证,即成诸位。圆修圆证,即成佛果。迷位本有,对后果而言,即为本元之因。  注二  不是三渐次中,即能尽除颠倒乱想,必须三渐次后,历位修断,方能种子习气都尽。

  正文  云何名为三种渐次。一者修习,除其助因。二者真修,刳其正性。三者增进,违其现业。

  译文  什么名为三种渐次呢?一是修习除掉习气乱想的助因。是真修刳除其习气。纠正乱想的正性。三是增长违弃其现业。

  正文  云何助因。阿难!如是世界十二类生,不能自全,依四食住。所谓段食、触食、思食、识食。是故佛说一切众生皆依食住。阿难!一切众生,食甘故生,食毒故死。是诸众生求三摩提,当断世间五种辛菜。

  译文  什么是助因呢?阿难!在这个世界中,十二类众生,不能自已保全生命,必须依赖四种食,才能保全生命,这四食就是所谓段食〈注一〉,触食〈注二〉,思食〈注三〉,识食〈注四〉,所以佛说:一切众生,都要依赖食来住持形命,,阿难!一切众生,食良好的食品,就能生存,食有毒的食物,就会死亡〈注五〉。因此众生若想求三摩提,就应当断绝世间的五种辛菜〈注六〉。

  注一  人间饮食,多有分段,故名段食。又灌顶大师疏说‘经轮云抟食,其义则局,如浆饮等,不可抟故。’

  注二  如鬼神等,触气即饱。是名触食。

  注三  如禅天中人,但以禅思为食。

  注四  如四空天,唯以识定续命。又如地狱饿鬼,历劫续命,惟依业识。这些都属于识食范围。

  注五  此处所说食毒故死,并不限于毒药,五辛和慧命有关,故也同于毒药。

  注六  依楞伽经所说(葱蒜韭薤兴渠)为五种辛菜。应法师说:兴渠为梵音之讹正译应为兴宜。又慈悯三藏说:根加萝匐,出土辛臭。慈悯冬至破土,未见其苗,此方所无,故不翻也。天台梵网疏说:兴渠是葱蒺。云栖发隐说:葱蒺,胡荽也。又楞伽经说‘葱韭蒜等,臭秽不净,能障圣道,亦障人天。’

  正文  是五种辛,熟食发淫,生啖增恚。如是世界食辛之人,纵能宣说十二部经。十方天仙,嫌其臭秽,咸皆远离。诸饿鬼等,因彼食次,舐其唇吻。常与鬼住。福德日销。长无利益。是食辛人修三摩地,菩萨天仙,十方善神,不来守护。大力魔王得其方便,现作佛身,来为说法,非毁禁戒,赞淫怒疑。命终自为魔王眷属。受魔福尽,堕无间狱。

  译文  这五种辛菜,熟食能助发淫欲,生食会增长嗔恙。因此世界上食辛之人,纵然能宣讲十二部〈注一〉经典,但十方天仙,嫌他臭秽,尽都会远离他。而饿鬼们趁他食五辛的机会,都来舐他的嘴唇,因此常与鬼同住,福德一天天的减少,不幸之事,逐渐发生〈注二〉。自已永远没有利益。像这样食五辛的人,要想修三摩地,菩萨天仙和十方善神,都不来守护,于是大力魔王,得到机会〈注三〉,现作佛的相貌,来为他说法,毁谤戒律〈注四〉,赞叹淫怒痴,此人命尽之后,自然作为魔王眷属,魔福享尽后,最终堕入无间地狱。

  注一  佛教全部经典。

  注二  因饿鬼能致祸,现在常与共住,故常招灾祸,因此故长无利益。

  注三  因善神不来守护,故使大力魔王得到机会,大力魔王即是天魔。

  注四  非毁禁戒为小乖,赞扬淫怒痴为大道。

  正文  阿难!修菩提者永断五辛。是则名为第一增进修行渐次。

  译文  阿难!修菩提的人,永远断绝五辛,这就名为第一件增长修行的渐次。

  正文  云何正性?

  译文  如何是正性呢?

  正文  阿难!如是众生入三摩地,要先严持清净戒律。永断淫心。不餐酒肉。以火净食,无啖生气。阿难!是修行人,若不断淫,及与杀生,出三界者,无有是处。

  译文  阿难!这样的众生,若要想证人三摩地,首先一定要严持清净戒律,永远断绝淫心,不食酒肉,用火烹食净洁的菜肴,不食带生气的食品,阿难!假若修行人不断淫欲,和杀生,能出离三界的,没有这回事。

  正文  当观淫欲,犹如毒蛇,如见怨贼。先持声闻四弃八弃,执身不动。后行菩萨清净律仪,执心不起。

  译文  应当看待淫欲,犹如毒蛇一样〈注一〉,如见著怨贼一样,先持声闻四弃〈注〉八弃〈注三〉戒,执持身不妄动,然后行菩萨清净律仪〈注四〉,执持心不起。

  注一  一切习气中,最难断是淫欲,淫欲可以丧法身,损慧命,损法财,灭功德,所以比为毒蛇怨贼,因为毒蛇可以令人丧生伤命,怨贼劫财夺物都和淫欲一样。故以为喻。

  注二  四弃就是杀盗淫妄,犯此者众弃不与共住,故名为弃。

  注三  八弃就是在四弃之外,加上触八覆随四弃,此为比丘尼所守戒律。

  注四  菩萨戒为大乘戒律,主要执心不起,如有丝毫动念,即不清净。

  正文  禁戒成就,则于世间永无相生相杀之业。偷劫不行,无相负累,亦于世间不还宿债。是清净人修三摩地,父母肉身,不须天眼,自然观见十方世界。睹佛闻法,亲奉圣旨。得大神通,游十方界。宿命清净,得无艰险。

  译文  禁戒成就之后〈注一〉对于世间上,永远没有相生相杀的业。偷劫不行,永远没有负债的牵累。在世间上,也不必酬偿宿债。这样的清净人,若是修三摩地〈注二〉,就凭父母所生肉眼,不需要天眼,自然观见十方世界。见佛闻法,亲自接奉佛的圣旨,得到大的神通,游十方世界,达通三世宿命,没有艰难和险阻〈注三〉。

  注一  此处是专指淫杀二戒而言,因此二戒最难断故,淫断则在世间上不复相生,杀断则在世间上不复相杀。

  注二  持戒之人,由戒生定,由定发相似五通,故不需天眼,自然亲见十方世界,见佛闻法。

  注三  如此持戒修定之人,永远不会堕在三恶道中,所以没有艰难和险阻。

  正文  是则名为第二增进修行渐次。

  译文  这就名为第二增进修行渐次。这就是前文所说的‘真修刳其正性’。

  正文  云何现业?阿难!如是清净持禁戒人,心无贪淫,于外六尘不多流逸。因不流逸,旋元自归。尘既不缘,根无所偶。反流全一,六用不行。

  译文  怎样对现业呢?阿难,这样清净持禁戒的人,心不贪淫欲〈注一〉,对于外六尘,不多流念。因于外六尘不多流念,故能反观根本,自归元明,得成内观。内观既成,外境全脱,根就失掉作用,此时,六根反流,全归一性。六根同时失去作用,这就是全违现业〈注二〉。

  注一  淫为坏定之罪魁,故此首举贪淫。如前文说:因动有声,故留心淫声。因声有色,故留心淫色。因色有香,故留心淫香。因香有味,故留心淫味。因味有触,故留心淫触。因触有法,故留心淫法,故心不贪淫,则于其他声香味触等,全不多流念,因不流念,故能旋元归一。

  注二  流逸是现业,不多流逸即是少违现业。六用即是现业。六用不行即是全违现业。

  正文  十方国土,皎然清净。譬如琉璃,内悬明月。身心快然,妙圆平等,获大安隐。一切如来密圆净妙,皆现其中。是人即获无生法忍。

  译文  十方国土,清净洞澈周遍〈注一〉,譬如琉璃,内悬明月〈注二〉,身心都感到十分畅快,妙圆平等〈注三〉,得到大的安稳,一切如来密圆净妙〈注四〉,都从此中显现,此人即获得无生法忍〈注五〉。

  注一  既然六用不行,唯有一存,再进观此一也是与六相对而有,六既不行,一从何立?此时能觉之见分既空,所觉之相分复不存,因此见十方国土,皎然周遍洞澈,不见有一法可当情。

  注二  此时觉所觉空,唯有空存,再进观此空非他,原是识性洞然,生于大觉心中,故说譬如琉璃,内悬明月。以此身心快然。

  注释  此时无妄不尽故为妙,无真不极故为圆,始本不二故为平等。自此三空顿朗,二死全空,故得大安隐。

  注四  此时寂照互融,智断具足。故说一切如来密圆净妙,皆现其中。密圆即是智果,因收之则密,放之则圆,净妙即是断果,因体之则净,用之则妙。这是诸佛之所证,一切如来回通因心,顿该果海,所以说:皆现其中。

  注五  此时悟证已齐于佛境,事修唯在三渐次,颠倒乱想,从此顿息,虚妄轮回,自此不能复有。

  正文  从是渐修,随所发行,安立圣位。是则名为第三增进修行渐次。阿难!是善男子。欲爱干枯,根境不偶。现前残质,不复续生。执心虚明,纯是智慧。慧性明圆,蓥十方界。干有其慧,名干慧地。

  译文  从此渐修,随其所发生作用浅深不同而安立圣位。

  译文  这就名为第三增进修行渐次〈注一〉。阿难!这样的善男子,欲爱干枯〈注二〉。根和境不能相对存在,现前的残余身体,不再继续转生。执心虚明〈注三〉,纯是智慧,慧性明圆〈注四〉,照耀十方世界,干有其慧〈注五〉,因此名为干慧地。

  注一  这就是前文所说:增进修行违其现业,获无生法忍。

  注二  永断淫心,故欲爱干枯。

  注三  十方国土,皎然是为虚,清净无法是为明,故说执心虚明。

  注四  此时人法双空,纯是智慧,慧性妙圆平等。

  注五  虽得智慧,然尚未与如来法流水接,干有其慧,故名干慧地。

  正文  欲习初干,未与如来法流水接。即以此心,中中流入,圆妙开敷。

  译文  欲习初干,还未与如来法流水〈注一〉相接,即用此心,从中中〈注二〉流入,依次增进,位位证入圆通妙性,历事造修。

  注一  如来法流水,即是菩提涅槃流,此为对众生无明生死流而言。

  注二  自此以后,位位增进,总不离乎中道。不遍不倚,任运自在,不住二边,依此渐进。

  正文  从真妙圆,重发真妙。妙信常住。一切妄想灭尽无余。中道纯真。名信心住。

  译文  从真妙圆之悟,重发真妙之修,妙信〈注一〉常住,永不退失。一切妄想〈注二〉全部灭尽无余,中道既纯且真,信心决定,名为信心住。

  注一  理事并信,故名妙信。

  注二  凡夫著有,二乘著空,外道著邪,都属于妄想。

  正文  真信明了,一切圆通。阴处界三不能为碍。如是乃至过去未来,无数劫中,舍身受身一切习气,皆现在前。是善男子,皆能忆念,得无遗忘。名念心住。

  译文  中道纯真之信,明明了了,不为诸法所惑,于一切诸法,都能以中道正理,融会贯通。所以五阴不能覆蔽,十二处不能局限,十八界不能间隔,都不能作为阻碍。就像这样,不但是现在,就是过去未来无数劫中,应断当断之种种习气,都现在眼前。如此的善男子,一一都能忆念,全无遗忘,名为念心住。

  正文  妙圆纯真。真精发化。无始习气通一精明。唯以精明进趣真净。名精进心。

  译文  以妙圆之悟,与中道纯真之信,磨练真精,久而久之,真精发化,起融妄之力。融无始以来习气,通一精明,再以精明之理,历事造修,不停住于有为,以期达到真净。名为精进心。

  正文  心精现前。纯以智慧。名慧心住。

  译文  心精时时现前,智慧时时不昧,纯智慧对待一切事,名为慧心住。

  正文  执持智明。周遍寂湛。寂妙常凝。名定心住。

  译文  执持智明,以照万事,故事如理,所以说周遍寂湛。虽寂湛不住,而大用繁兴。虽大用繁兴,而不动不扰。这就是所谓‘智周鉴而常静,用繁兴以恒如。’故此名为定心住。

  正文  定光发明。明性深入。唯进无退。名不退心。

  译文  以定资慧,故定光发明,此即前文所说‘净极光通达,寂照含虚空’。又以慧资定,故明性深入,即是深入于定,此即前文所述‘却来观世间,犹如梦中事’。如此定慧相资,相互增长,故说唯进无退,所以名不退心。

  正文  心进安然保持不失。十方如来气分交接。名护法心。

  译文  定心日益增进,不假功力,任运安然自在,永远保持不失,故能与十方如来,气分〈注一〉相交接〈注二〉,故名为护法心。

  注一  如来气分即是慈心。

  注二  此时内能自护,外感佛护,故名为护法心。

  正文  觉明保持。能以妙力,回佛慈光,向佛安住。犹如双镜,光明相对。其中妙影重重相入。名回向心。

  译文  前以定心增进,而成护法之因。此以慧明保持不失,而成回向之因。因保持不失故能以妙慧之力,回答佛之慈光,向佛安住〈注一〉,犹如双镜光明相对〈注二〉,其中妙影,重重相入〈注三〉,名为回向心。

  注一  即念念常住于佛境中。

  注二  前接佛气分,蒙佛慈光,佛心中已有自影。此时回佛慈光,向佛安在,自心中亦有诸佛之影。自心中有佛影时,佛已入于自己心中,佛心中有自影时,自心也入佛心中。

  注三  自己入佛心中时,已带佛影,以与佛气分相接时,自心中即有佛故。佛入自己心中时,也带自影,以回佛慈光时,佛心中即有自故。所以说:自心佛心,重重相入,犹如双镜相对。其中妙影,即比喻为佛心中有自己之影,自心中也有诸佛之影。重重相入,表示自入佛心中时,已带佛影,佛入自心中时,也带自影。自心佛心,非一非异,不妨于无回向中,强立回向。

  正文  心光密回,获佛常凝无上妙净。安住无为,得无遗失。名戒心住。

  译文  自心与佛光,冥应潜通。获得佛定〈注一〉,不唯得定,并能得果,所以说为无上妙净〈注二〉,而安住于无为,永不遗失〈注三〉,名为戒心住〈注四〉。

  注一  佛定即那伽大定,无有不定时。

  注二  无上即是佛果。妙即菩提,以能出烦恼缠故。净即涅槃,以能离生死秽故。

  注三  此时上求佛道,信知无佛可成;下度众生,信知无生可度;故能安住无为。

  注四  因为信力增长,不起丝毫有为之念。故无遗失。

  正文  住戒自在。能游十方,所去随愿。名愿心住。

  译文  住戒自在〈注一〉,定戒常凝,得三昧乐正受意生身〈注二〉,道戒妙净,得觉法自性性意生身〈注三〉,律仪无为,得种类俱生无行,作意生身〈注四〉,由此故能游于十方,不惟游于十方,且能随愿所之,愿去何所?一念即至。因此名为愿心。

  注一 住戒自在是无论在定,在道,在律仪中,都是任运清净,定戒常凝,得三昧乐。

  注二  以三昧力,得自在乐,普入诸刹,随意无碍。

  注三  觉了诸法自性如幻,本无所有,故能随意普入。

  注四  随诸众生种类现形,如镜现相,而无作为。

  解  据楞严正脉论十心。前六修自心,后四合佛德。又据灌顶大师疏说:初一为信之本体,后九为信之德相。又前九属内行德,后一属外化德。

  正文  阿难!是善男子,以真方便发此十心。心精发晖,十用涉入,圆成一心。名发心住。

  译文  阿难!这样的善男子,用真正的方便〈注一〉,发这十种信心,磨炼治习,使圆通之心,更精更明,这十种心,处处不离圆通妙性,相互涉入〈注二〉。最后圆成真纯无妄唯一的菩提心。

  〈注三〉故名发心住。

  注一  前文文殊菩萨所说偈中‘圣心无不通,顺逆皆方便,初心入三昧,迟速不同伦’。可知耳根圆通,独为真实方便。

  注二  十心中随发一心,其他九心,都递互相摄相入,心心都是这样,所以圆成菩提一心。

  注三  按大乘起信论说:菩提心有三种:一是直心,心正念真如法故。二是深心,乐集一切诸善法故。三是大悲心,广度一切诸众生故。十心中初一中道纯真,即是直心。从二至九,即是深心。后一能游十方,即大悲心。既十用相互涉入,故随起一心,即三心俱足,故得圆成菩提之心。

  正文  心中发明,如净琉璃内现精金。以前妙心,履以成地。名治地住。

  译文  依菩提心,重发真智。菩提之心,清净皎洁,故如净琉璃,真实之智,体精用明,故如精金。依前十种妙心,修真实行,践履真如,以成进趣后位之地,故名治地住。

  正文  心地涉知,俱得明了。游履十方,得无留碍。名修行住。

  译文  用前之十种妙心,践履真如之地,都能得到明了〈注一〉。故能时时证真,真无不融,故能游履十方,得无留碍〈注二〉。从此分身十方,上供诸佛,下利众生。名为修行住。

  注一  十心既然心心相互涉入,故一心明了,心心皆然,所以都能得到明了。

  注二  前愿心住曾说能游十方,所去随愿,与此何殊?愿心住是得意生身,此是现化身,分身十方,上供诸佛,下利众生。又前为随愿往任何一方,此为分身无碍,遍入诸刹。

  正文  行与佛同。受佛气分。如中阴身自求父母。阴信冥通,入如来种。名生贵住。

  译文  称真之行,因该果海,故与佛相同。果彻困源,故受佛气分〈注一〉。如中阴身自求父母〈注二〉,此时虽未得显证,已阴信冥通,感应道交,结成胎分〈注三〉,所以说入如来种,入如来种,如托王胎,故名生贵住。

  注一  此处受佛气分,与前文‘十方如来,气分交接’小有不同,前文是指慈心气分,此处是指真如气分。

  注二  初住发心,如前阴起惑。二住治地,如前阴造业。三住修行,如中阴持种游行。此既行与佛同,受佛气分,故喻之为中阴自求父母。

  注三  佛虽未与明记,已知其必证极果。故阴信冥通,如同业相缠,结成胎分。

  正文  既游道胎,亲奉觉胤。如胎已成,人相不缺。名方便具足住。

  译文  既已游道胎〈注〉,常蒙诸佛护念,法身渐渐证入,故亲奉大觉护念,为法身之胤嗣。方便智慧,渐渐具足,故如胎已成,人相具足。故名为方便具足住。

  注  依此修因,自在无碍,如贵人处胎,安乐无拘。正如永嘉禅师所说:潜幽灵于法界。

  正文  容貌如佛。心相亦同。名正心住。

  译文  摄化众生,方便具足,故容貌如佛,以权资实,内照真如,理智圆满,所以心相也同于佛,此位名正心住。

  正文  身心合成日益增长。名不退住。

  译文  身心都合同成长〈注一〉,日益增进不退,名为不退住。

  〈注二〉

  注一  五住权智外现,容貌如佛,为身相同佛。六住实智内照,心相也同于佛。兼此身心二相为七住之因,故七住权实具足,二利兼进,故日益增长。

  注二  此处与前六信位同名不退,有何区别?因六信位为信心不退,此位为住道不退。

  正文  十身灵相,一时具足。名童真住。

  译文  十身〈注一〉灵相,同时具足〈注二〉,名为童真住。

  注一  十身为:一、菩提身,二、法身,二、威势身,四、相好庄严身,五、智身,六、愿身,七、化身,八、力持身,九、意生身,十、福德身。

  注二  十身总属权实二智,此中自证境属实智,化他境属权智。

  其中菩提身、法身、威势身属实智。愿身、化身、力持身、意生身、福德身,五身都属权智。相好庄严身和智身都通于权实二智。

  解  按华严经中菩萨登八地方具十身灵相,而本经八住即具十身灵相,因二经都属圆教,理应前后互融。

  正文  形成出胎,亲为佛子。名法王子住。

  译文  因已得大自在,顿超理障,堪任佛法大事,故亲为佛子,名为法王子住。

  正文  表以成人。如国大王以诸国事分委太子。彼刹利王世子长成。陈列灌顶。名灌顶住。

  译文  表显以为成佛之人,佛欲与之授记令代佛宣扬,教化众生。故如国大王,以国事分委太子。就像刹利王,世子长成后,陈列四大海水,为其灌顶〈注一〉,名灌顶住〈注二〉。

  注一  华严经记转轮圣王所生太子,母是正后,取四大海水 ,置金瓶内,王执此瓶,灌大子顶,是时,即名受王职位。

  注二  菩萨受职,也是这样,诸佛智水,灌其顶故,是名菩萨受大智职。具足如来十种力,位在佛数。

  正文  阿难!是善男子成佛子已。具足无量如来妙德。十方随顺。名欢喜行。

  译文  阿难!这样的善男子,成为佛子以后,具足了无量如来的妙德〈注一〉,随顺十方国土〈注二〉,名为欢喜行〈注三〉。

  注一  按华严经说‘此菩萨学习诸佛本所修行。忆念诸佛本所修行。乃至云:住持,显现,演说诸佛本所修行。’故佛德无不具足。

  注二  即是广行布施。按华严经说‘随顺方土,有贫乏处,以愿力故,往生于彼豪贵大富,财宝无尽,行财施。乃至身肉不惜。行法施则与说三世平等,乃至菩提涅槃。’这都是随顺之义。

  注三  按楞严正脉说‘此是施度,以华严首标此菩萨为大施主故。结名欢喜行者有二义:一者见有来乞者,作福田想,作善友想,倍生欢喜。二者随乞施与,令诸众生,悉皆满足。’这都是华严经中之义。

  正文  善能利益一切众生。名饶益行。

  译文  已经得到欢喜后,又以戒德感化众生〈注一〉。名为饶益行〈注二〉。

  注一  戒德备于已,故感化成于外。不劳费力,而利益无不周遍。

  注二  按楞严正脉说‘此是戒度,以华严首标此菩萨护持净戒故。结名饶益行者,亦有二义:一者自能住无上戒,善自饶益。二者令他住无上戒,亦饶益他,详如华严,兹不繁引。’

  正文  自觉觉他,得无违拒。名无嗔恨行。

  译文  以自觉之理觉悟于他,得到他没有违拒〈注一〉,名为无嗔恨行〈注二〉。

  注一  若他不能觉,即是违拒,自己厌而舍离,即是嗔恨。现在以自觉之理觉他,他易觉而已不厌,故无嗔恨。

  注二  楞严正脉说‘此是忍度,以华严首标此菩萨常修忍法故。

  但彼名无违逆行,盖以甘受外难,无违逆他名忍。此名无嗔恨行,乃取自无嗔恨,堪忍教化名忍也。’

  正文  种类出生,穷未来际,三世平等,十方通达。名无尽行。

  译文  既无嗔恨,故随众生一切种类,在在出现,处处受生,众生世界无尽,菩萨之愿行亦无有尽,所以穷未来际,三世平等,十方通达〈注一〉,名为无尽行〈注二〉。

  注一  既能穷未来际,三世平等,即是时间无尽,十方通达即是空间无尽。

  注二  按楞严正脉说‘此是进度,以华严首标此菩萨修诸精进故,但彼名无屈挠行,盖以一切境界,无能屈折阻挠名进。此名无尽行,乃取一切时处,皆能教化利益名进也。’

  正文  一切合同,种种法门,得无差误。名离疑乱行。

  译文  空间和时间都能无尽随顺众生,所以合其心而同其事,于一切众生,种种法门,机对教而受益,教对机而化行,依无差误。

  〈注一〉故名离痴乱行〈注二〉。

  注一  因禅定功深,故千难交攻,而其智不昏。万机并赴,而其心不扰。

  注二  按楞严正脉说‘此是禅度,以华严首标此菩萨心无散乱,坚固不动故。若依今经,即以不痴不乱为禅。’

  正文  则于同中,显现群异。一一异相,各各见同。名善现行。

  译文  于一身之中,显现各种异相〈注一〉。又于各类异相中,现同一身相〈注二〉。所以名为善现行〈注三〉。

  注一  如观世音菩萨,以一身而现三十二应身。为天现天,为人现人,又于一类身中,对异类群机,显现众多异类身形。

  注二  不但能以一身现众多身,又能使众多身现一身,所以名为善现行。

  注三  按楞严正脉说‘此是理事无碍智。’灌顶大师疏说‘即智慧度’,又自释说‘若非法界大智,何能圆融显现?’又楞严指掌说‘仍是智慧度,以一多无碍,同异俱成,正由菩萨无障碍慧,善巧运用之所现故。’

  正文  如是乃至十方虚空满足微尘,一一尘中现十方界。现尘现界,不相留碍。名无著行。

  译文  不但身相如此一多互融,甚而至于世界,也是善现无碍,甚而至于十方虚空,满是微尘,一一尘中,都能现十方世界〈注一〉,现尘现界,都不相留碍〈注二〉,名为无著行〈注三〉。

  注一  十方虚空,满足微尘,显微尘之多,并明能现者小。一一尘中,现十方界,显世界更多,并明所现者大。

  注二  尘在界外,而不坏小相。界在尘内,而不坏其大相。同时俱现,不相留碍。楞严正脉说‘界入尘而界不小,是小不留碍于大;尘含界而尘不大,是大不碍于小。’华严经说:‘华藏世界所有尘,一一尘中见法界。’也同此义。

  注三  依华严经之义‘但是一切无著。’按楞严正脉说‘一有执著,安能大小并融如此?若依本经,无著即是忘尘。忘尘功极,便能身心圆明,不动道场,于一毛端遍能含受十方国土等。’如前显见无碍中所说,是知现尘现界,不相留碍,正是忘尘功极,故以无著行名之。正脉又说‘此是事事无碍智。’又灌顶大师疏说‘即方便度,引华严此菩萨以方便化度故。’又楞严指掌说‘尘界互现,大小相融,正由菩萨无障碍慧,大方便力之所运用。’

  正文  种种现前,咸是第一波罗密多。名尊重行。

  译文  一切菩萨,无量妙行,一时具足。随举一行,都是第一波罗密多〈注一〉,名为尊重行〈注二〉。

  注一  最上故为第一,波罗密多为究竟之义,又翻为到彼岸。因为离生死此岸,度烦恼中流,到涅槃彼岸,即是究竟之处。

  注二  行至如此,可尊可重,故以得名,华严经名为难得行,如世间可尊重物,至为难得。

  解  若住于涅槃,虽说是彼岸,还不是第一。一定要不住涅槃,不住生死,往返度生,无住而住,方名第一。华严经说‘菩萨住此行时,不舍菩萨大愿,不住生死此岸,不住涅槃彼岸,不住烦恼中流,而能运度此岸众生,至于彼岸,往返无有休息。’这就是本经所说‘第一波罗密多’之义。又楞严正脉说‘此是究竟彼岸智。’又灌顶大师疏说‘即是愿度,谓菩萨于大乘愿,不退转故。’又楞严指掌说‘种种现前,咸是第一波罗密多,乃菩萨以愿导行之所致也。’

  正文  如是圆融,能成十方诸佛轨则。名善法行。

  译文  如此圆融〈注一〉,能成十方诸佛轨则〈注二〉,名为善法行〈注三〉。

  注一  种种妙行。全是一行,此所以为纯。而一行中又具足种种妙行,此所以为杂。如此纯杂无碍,故为圆融。

  注二  以此妙行,遍历十方,助佛转轮,教化众生,故成十方诸佛轨则。

  注三  一言一行,同归至善,皆是佛法,可为轨则。华严经说‘此菩萨能自清净,亦能以无所著力,方便而普饶益一切众生。’

  解  按楞严正脉说‘此是轨生物解智。’又灌顶大师疏说‘即是力度。’又解释说‘具足三力,谓修习力。思择力,变化力……’

  正文  一一皆是清净无漏,一真无为,性本然故。名真实行。

  译文  以前九行,一一都是清净无漏〈注一〉,一真无为〈注二〉,自性本然的缘故〈注三〉,此时行行都真,法法都实,故名为真实行〈注四〉。

  注一  如上九行,虽大用繁兴,而常自如如不动,故为清净。以如如不动故,离于念相,等虚空界,此即如来清净法身。因起心动念,即离法体,成为有漏。

  注二  菩萨当寂灭现前之时,俱空不生,一真独露,即证无为。

  注三  菩萨亲证无为,获二殊胜,发三妙用,都出于性之本然。

  注四  楞严正脉说‘此是会缘入实智。’灌顶大师疏认为这是智度,智是三种智,一是无相智,二是成熟有情智,三是受用法乐智。

  正文  阿难!是善男子,满足神通,成佛事已。纯洁精真,远诸留患。当度众生,灭除度相。回无为心,向涅槃路。名救护一切众生离众生相回向。

  译文  阿难!这样的善男子,已满足了神通〈注一〉,已完成了佛事〈注二〉,清净无漏纯洁精真,一真无为,性本然故,所以能远离一切留患,于是任运度生,而不见有生可度。这就是不住无为,回无为心,向涅槃路。这就名为救护一切众生〈注三〉离众生相〈注四〉回向。

  注一  已到现尘现界,不相留碍地步,妙用已达极点,此时故说满足神通。

  注二  成佛轨则,所作俱备,故说成佛事已。

  注三  度生有两重意义:一是度令离苦,二是度令得乐。这就是救护。

  注四  因为能所对待,此时不见自为能度,故也不见他为所度。

  内外都空,中间亦无度生之法,这就名为三轮体空。这方是真灭除度相。

  解  此位正向佛道。因涅槃即是佛道。同时也兼向其徐二道。因救护即向众生,离相即向真如。

  正文  坏其可坏。远离诸离。名不坏回向。

  译文  既已三轮体空,则一切可坏,都已远离〈注一〉。并此诸离,亦复远离〈注二〉这就名为不坏回向。

  注一  一切生灭法,都是可坏之法。三轮体空,即远离一切可坏之法。

  注二  若是即守此诸离,依然可坏,故并此亦须远离,上位灭除度相,是以空坏有,此处远离诸离,是以有坏空,空有俱坏,方为体合真如。

  正文  本觉湛然。觉齐佛觉。名等一切佛回向。

  译文  上位已体合真如,故本觉〈注一〉即湛然澄清,觉齐佛觉〈注二〉,此名等一切佛回向〈注三〉。

  注一  觉即是照,既已体合真如,体中具照即是本觉。

  注二  本觉湛然澄清,无法不知,无理不明,故觉齐于佛觉。

  注三  既然觉用都等于佛,一切悲智愿行,无不皆等。故名等-切佛回向。

  正文  精真发明,地如佛地。名至一切处回向。

  译文  精真发明〈注一〉,地如佛地〈注二〉,名为至一切处回向〈注三〉。

  注一  前已体合真如,已得不变之体。故为精真之体。本觉湛然,复具随缘之用。既然体用俱备,自能以理融事,以理融事,事如理融,不惟觉齐于佛,兼而地如佛地。

  注二  地如佛地,即不离本处,而遍至十方。

  注三  按华严经说‘此位菩萨,广修供养,遍至佛处。’又说‘三业普入一切世界,以作佛事。’既然遍至佛处,广修供养,必是求佛所证。这其中又包含两重意义:一是回向真如,二是回向佛道。又既然普入世界,以作佛事,必是利乐有情,此是回向众生。

  正文  世界如来。互相涉入,得无挂碍。名无尽功德藏回向。

  译文  觉齐佛觉,故现身无碍,地齐佛地,故现界无碍。因现身无碍,故能涉入界尘。现界无碍,故能涉入身毛。因此世界如来,可以互相涉入〈注一〉。得无挂碍,一一佛身,一一世界,都能成就众生,庄严已德,所以名为无尽功德藏回向〈注二〉。

  注一  所以于一毛端,现宝王刹;坐微尘里,转大法轮。一多相容。无所挂碍。

  注二  华严经说‘住此回向时,得十无尽藏:一,见佛,二,入法,三,忆持,四,决定慧,五,解义趣,六,无边悟,七,福德,八,勇猛智觉,九,辩才,十,力无所畏。’

  解  以此证理,即是回向真如。以此趣果,即是回向佛道。以此化他,即是回向众生。

  正文  于同佛地,地中各各生清净因。依因发挥,取涅槃道。名随顺平等善根回向。

  译文  身依于界,故于同佛地,成就无尽功德之藏,这就是成佛的清净因,依此因扩充,直趣佛果,取涅槃道。名为随顺平等善根〈注一〉回向〈注二〉。

  注一  一切佛因,并无有二,故为平等。一切功德,尽从此生,故为善根。此位明是回向佛道,其实亦含自他两利之意,以自利向真如,化他向众生故。

  注二  华严经名此为坚固善根,正因其依因发挥,无有退转,故华严经颂说‘如是回向诸众生,平等坚固无退转,一切诸佛所觉了,悉皆摄取无有余。’

  正文  真根既成。十方众生皆我本性。性圆成就,不失众生。名随顺等观一切众生回向。

  译文  上位随顺平等善根,即成真根,于是重起大悲,等观众生,见十方众生,都是我的本性,现在我的本性,已得圆满成就,岂能遗失众生,而不度脱。故名随顺等观一切众生回向。

  解  若令众生,复还本性,即是回向真如;若令众生,同证菩提,即是回向佛道。如华严经颂说‘菩萨普与平等愿,随其所集功业,普令三界得安隐,悉使得成无上果。’

  正文  即一切法,离一切相。唯即与离,二无所著。名真如相回向。

  译文  不失众生,不舍一法,即一切法,而不住于法,故离一切相,因一切相都是我本性。正即时离,正离时即。故唯即与离,二俱无所著,这就是离即离非,是即非即,此即所谓言语道断,心行处灭,迥绝诸妄,回向真如。

  解  按华严经颂说‘一切众生与诸法,悉住其中无所住,真如所在无不在,不得自性是真性,菩萨以此心回向,悉令众生无所著。’

  正文  真得所如,十方无碍。名无缚解脱回向。

  译文  其行纯真,已得为真如之所如,十方无碍〈注一〉,名为无缚解脱〈注二〉回向。

  注一  真如体遍十方而无碍,现在行已如真如之所如。故也能十方无碍。因无碍故无缚,出入自在故为解脱,所以名为无缚解脱回向。

  注二  解脱故菩提可成,即是回向佛道。无缚故摄生无碍,即是回向众生。无著故一念不生,即是回向真如,所以华严经名此为‘无著无缚解脱心回向。’

  正文  性德圆成,法界量灭。名法界无量回向。

  译文  前位已经无缚解脱,十方无碍,但犹法界分量存在。现在性德己得圆成,缘起无尽,十方法界分量也不存在,所以名为法界无量回向。

  解  华严经说‘佛子善学此回向,无量行愿悉成就,摄取法界尽无余,是故能成善逝力。’摄取法界,即是回向众生。能成善逝,即是回向佛道。力即是回向真如。

  正文  阿难!是善男子,尽是清净四十一心。次成四种妙圆加行。

  译文  阿难!这样的善男子〈注一〉,已得圆满成就清净的〈注二〉四十一心〈注三〉之后还应当成就四种妙圆的加行〈注四〉。

  注一  不住于妙悟,有向上之心,具丈夫之气概,故称为善男子。

  注二  虽努力修行,而不住于相,故为清净。

  注三  从干慧地开始,终于十向位,共是四十一个位次。

  注四  历位修行,位位不离圆通妙性。然后成就四种加功用行。故称为妙圆加行。

  正文  即以佛觉用为己心,若出未出。犹如钻火,欲然其木。名为暖地。

  译文  前九向位中,已证得无缚解脱,心之德用,至此已极,故此位即以佛觉,用为自己之心〈注一〉。犹如钻木取火一般。火将出未出〈注二〉此时即名为暖地〈注三〉。

  注一  此时体拟佛果,德相业用,为自己加功用行之心。

  注二  此时当自心欲亡未亡,果用欲显未显之际。

  注三  此时所求果用,将欲超出因心,虽未即能,已略现其相。

  正文  又以己心成佛所履,若依非依。如登高山,身入虚空,下有微碍。名为顶地。

  译文  前十向位中,法界分量全灭,十方全成自心。体观自心即佛境界,亲依法性,成诸佛所践履之地。似依非依〈注〉,如登高山,身已入于虚空,只足下微有阻碍,此即名为顶地。

  注  此时亲体自心即佛境界,但心相未忘,故不能实即佛境。所以喻为若依非依。身入虚空,正是观自心已如佛境,而心相未能全忘,不能实即佛境,亲依法性。此即足下微有阻碍。

  正文  心佛二同,善得中道。如忍事人,非怀非出。名为忍地。

  译文  暖位以佛觉为己心,而犹未能。顶位以自心为佛境,也不能。此位以善得中道〈注一〉,心佛二同〈注二〉。如忍事人,不能怀也不能出,这就名为忍地。

  注一  以佛觉泯同因心,因心泯同佛境,虽心佛历然,而相互融即.因果融即,二俱不舍,常于加行心中,现佛业用:亦于诸佛行处,洞澈自心,故说为善得中道。

  注二  心中虽然了了分明,要想吐诉于人,而不能启齿,以心佛二同,实无能得所得,故吐露不出。

  正文  数量销灭。迷觉中道,二无所目。名世第一地。

  译文  前三位位位迁变,名为世数〈注一〉,中边各别名为间量〈注二〉。到此则数量销灭〈注三〉,中边不立。迷觉中道,二无所目〈注四〉,名为世第一地〈注五〉。

  注一  世数指时间的计算。

  注二  间量指空间的计算。

  注三  加行位满,无可迁变,故时间不可得。即世数销灭。边中不立,间量不可得,即是空间销灭。

  注四  暖位以佛觉为已心,顶位以自心为佛境,都各堕一边。忍位善得中道,至此迷觉两忘,中边不立,迷觉两忘,即超变易之世数,即是超越了时间,中边不立,即绝彼此之间量,即是超越了空间。

  注五  此位在世间人中,称为第一。下位入十地中,即为出世间人。

  解  地有三重意义:一是位置,从初地到十地,各各位置不同,如地本是一,而各有高低不同。二是坚实,此十地皆以真如为体,不动不坏,如地载山岳河海,永远不动不坏。三是生长,如万物皆从地生长,此十地能生一切善法,又四加行已得地名,与此有何不同?答:四加行虽然都名为地,是指行位渐深,而十地则指果位渐胜。四加行之坚实,是指行力坚固,而十地之坚实,是指果体真常。加行之生长,是指行地力用,十地是指佛地功德。虽然各具三重意义,而各有浅深优劣不同。十地位如从劣向胜,渐历宝所。等觉位如乍到诸珍宝处,妙觉位如已得众宝,从海而还,遍济贫乏。

  正文  阿难!是善男子,于大菩提善得通达,觉通如来,尽佛境界。名欢喜地。

  译文  阿难!这样的善男子,当下离念,真如现前〈注一〉,于大菩提〈注二〉,善得通达〈注三〉,觉通〈注四〉如来,尽佛境地,名欢喜地〈注五〉。

  注一  真如即是菩提之体。

  注二  菩提有五:一,发心菩提,位当十信。二,伏心菩提,位当十住、十行、十回向。三,明心菩提,位当初地至七地。四,出到菩提,位当八地至十地。五,无上菩提,位当佛果。

  注三  初地即初得明心菩提,即能通达无上菩提,如因一隙之明,便能领略万象,故称为善得。

  注四  以能觉之智,遥通如来之智。所觉之理,括尽诸佛境界。

  注五  按金光明经说‘昔所未得而今始得,如其所愿,悉皆成就。生极喜乐。’故名欢喜。

  正文  异性入同,同性亦灭。名离垢地。

  译文  上位已通达佛境,无复别界异生之性,故为异性人同,众生与佛,本来是相对存在,此时众生之性既然不复有,佛境界又从何而存呢?至此名为离垢地〈注〉。

  注  如有佛境当情,犹为微细念相,依然为真如中之垢。

  正文  净极明生。名发光地。

  译文  净之极〈注〉故明鉴无碍,故名为发光地。

  注  上位同性亦灭,已离佛念之垢,因此真如精纯,光彩焕发,故名为发光地。

  正文  明极觉满。名焰慧地。

  译文  自觉理智,圆满明极,起正法之焰,生方便之慧,烧尽众生烦恼,成就化他功德。譬如明上复生余焰,故名焰慧地。

  正文  一切同异所不能至。名难胜地。

  译文  此时自觉觉他,二者俱不立,故以自他,同异,能觉所觉,都属于有为功用,至此一切相对概念,都不存在,凡有为功用,都不能到,故名为难胜地。

  正文  无为真如性净明露。名现前地。

  译文  初地即证真如,但仍属有为功用,至上位同异不至,超出有为功用,始契无为之理,但性净尚未明露,有为习影,犹未尽故,至此有为习尽,无为理著,所以说为性净明露,无为真如,明明现前,故名为现前地。

  正文  尽真如际。名远行地。

  译文  上位无为真如,方以明露无分别智,未能远行,犹为理所障,至此位始尽真如际,然真如无际,以诸法为际,故无分限之理,理既遍于事中,智亦随遍,故能尽真如际。所以名远行地。

  解  华严经说‘此地修十方便慧,谓修空无相无愿三昧,而慈悲不舍众生,虽诸佛平等法,而常乐供佛,虽入观空智门,而勤集福德。虽远离三界而庄严三界。乃至虽知三世唯是一念,而随众生种种劫数意解分别度脱。’据此则不舍众生,常乐供佛,勤集福德,庄严三界,乃至随众度脱等,正本经尽真如际之意。

  正文  一真如心。名不动地。

  译文  上位尽真如际,不舍一法。此位不舍一法,尽真如际。是因为有分限之事,全同于无分限之理。事既遍于理中,全事即全理,所以说为一真如心。因此虽遍行一切法,而不离真如际,故名不动地。

  解  华严经说‘入一切法,本来无生。’即是一真如心之义。又灌顶大师疏说:三渐所获无生法忍,至此方得亲证,圆成无惑矣。

  正文  发真如用。名善慧地。

  解  按楞严正脉说‘前位是得真如全体,此位是发真如大用。称体起用,自然之理。华严金光,多指功行,而此经似说本真。自体自用。前位如一尘一毛,皆清净本然此位则一尘一毛,皆周遍法界。互涉互入,即遍即色等具足十玄业用,故云发真如用也。结名善慧地者。应即法界无障碍智耳。’又说‘详此十圣行相,与华严多所不同,故推圣言以求至理,非敢妄生去取,按华严唯识金光,皆言此地具四无碍辩,为大法师,最善说法,资中曰:华严明此菩萨,具四无碍智,作大法师,演说无量阿僧祇句义,无有穷尽,故名发真如用。予谓说法固亦可以说为发用,然方是大用中一,故今谓是十玄业用,而说法自寓中矣。’若对前二位而言,则前为理事无碍,此为事事无碍用。

  正文  阿难!是诸菩萨,从此已往,修习毕功,功德圆满。亦自此地名修习位。

  译文  阿难!这些众菩萨,从二地以来〈注一〉,到此修习毕功〈注二〉,功德圆满〈注三〉,所以也看待此地为修习位〈注四〉。

  注一  菩萨自二地即入修位,至六地即入无为,七地增进无为,至八地一真如心,无作之行始毕。

  注二  八地菩萨无作之行完毕,始名为修习毕功。

  注三  到了九地,已得全体大用,才可称为功德圆满。

  注四  九地以前,都是在修习位中,究竟说来,不但十地,就是等觉,只要还未到达佛地,就不能说是无修,不过是证意多而修意少罢了。

  正文  慈阴妙云覆涅槃海。名法云地。

  译文  本来前位已修习毕功,功德圆满,应即取证涅槃,而菩萨于功德圆满之后,重起真慈,荫覆众生,利益有情,如晴空万里,重起微妙之云,荫覆世间,同沐清凉之乐。故能障佛果,不得取证涅槃。所以说为覆涅槃海,名为法云地〈注〉。

  注  真慈如云,覆障涅槃法。故名法云地。

  正文  如来逆流,如是菩萨顺行而至,觉际入交。名为等觉。

  译文  如来逆流而出果海〈注一〉,菩萨顺行〈注二〉而至觉际〈注三〉,到此正相交会,名为等觉。

  注一  如来已到果海,倒驾慈航,出涅槃,入生死。

  注二  菩萨将穷果海,急棹智舟,违生死、向涅槃。

  注三  佛出菩提觉际,菩萨入菩提觉际,于此正相交会。

  解  此上五十五位菩萨位次,应知断惑次第,初信位即说一切妄想,断尽无余。此为断习气现行种子。二信位中说‘一切习气,皆现在前。意念无忘。’这就是伏习气。三信位无始习气,通一精明,方是尽习气。此时欲习初干,未遇法流。对境起念之事,也会偶然发生,再以增上信力,圆伏圆断,三信如木已成灰,永不再发火焰,所以四信以后,经中不再说断惑的话,此时如金已从矿中提炼出来,为什么以后复有很多位次呢?如用金作成器具,作成已精,还要更求其精。这就是有作功用,不求其精,而自无不精,这就是无作功用,以后献帝王,陈宗朝,贮甘露,敬天地,享神明,如古玩奇珍,觉齐佛觉。最后成至宝,镇库藏,这就是妙觉究竟果海。全体大用,于此全显,所以断惑以后,还有很多位次,就是这个道理。然而一般经论中,都不谈此理,只有在本经中谈到。

  正文  阿难!从干慧心至等觉已,是觉始获金刚心中初干慧地。

  译文  阿难!从干慧心〈注一〉直到等觉。都是最初开始得到金刚心〈注二〉的干慧地一样,一步一步,亲证而来。

  注一  最初得到的干慧心当中本来具足一切功德,但未经历事造修,未能亲证。

  注二  此金刚心即是圆通妙心,也就是前文所说的‘金刚王宝觉,如幻三摩提。’观音自言‘闻熏闻修,金刚三昧。’也正是此心。

  正文  如是重重单复十二,方尽妙觉,成无上道。

  译文  就这样重重历事造修,单复〈注一〉一共经历了十二重阶次〈注二〉,最后方达到妙觉地步,圆满成就了无上佛道。

  注一  在造修阶段中,单限于一位为单,总包十位为复。

  注二  十二重阶次为:一,干慧地〈单〉,二,十信,三,十住,四,十行,五,十回向〈复〉,六,暖,七,顶,八,忍,九,世第一位〈单〉,十,十地〈复〉,十一,等觉,十二,金刚王宝觉。

  正文  是种种地,皆以金刚观察如幻十种深喻。奢摩他中,用诸如来毗婆舍那,清净修证,渐次深入。

  译文  这种种地〈注一〉,都是用金刚心来观察〈注二〉,如幻的十种深喻〈注三〉,奢摩他〈注四〉中,用一切如来的毗婆舍那〈注五〉清净修证的方法〈注六〉来渐次深入修证。

  注一  因地和果地。

  注二  金刚心即是圆通妙心,因为每一地都各有其功业,若不用金刚王三昧来观察,怕产生爱著。

  注三  大品中的十种比喻为‘观一切业如幻,一切法如焰,一切身如水月,妙色如空,妙音如响,诸佛国土如干城,佛事如梦,佛身如影,报身如像,法身如化,不可取,不可舍,一切空故。’虽有十种比喻,然而所喻之法不外度生,说法,严土,供佛而已。

  注四  奢摩他意为止,既一切法都不可取,即无生可度,无法可说,无土可严,无佛可供,既一切法不可舍,于是任运度生,任运说法,任运严土,任运供佛。既然一切法空,那就取舍双忘,忘心亦寂。这就是依观成止。

  注五  毗婆舍那意为观,庄严论说‘安心于正定,此即名为止,所谓奢摩他。正住法分别,是名为观相,谓毗婆舍那。’又起信论说‘所言止者,谓止一切境界相。随顺奢摩他义故。所言观音,谓分别因缘生灭相,随顺毗婆舍那义故。’观一切法体性空寂,不住本位即名为止。再进观前途功德,引发胜进。即名为观。这就是依止成亲。

  注六  止观双运,不即不离,即是清净修证。

  正文  阿难!如是皆以三增进故,善能成就五十五位真菩提路。

  译文  阿难!这些都是因为第三增进的缘故,方能好好成就五十五位贤圣的真菩提的道路。

  解   十信十住十行十回向十地,共是五十个位次,加以干慧地和四加行,一共五十五个位次,道都是修证真菩提的道路。最后等觉,已至觉际,如已到门前,不能再算是道路上。

  正文  作是观者,名为正观。若他观者,名为邪观。

  译文  凡作此观想的〈注〉,名为正观。若是作别的观想,都名为邪观。

  注  此上五十五位菩提位次,都是以耳门三昧深入,位位不离圆通妙心。

  正文  尔时文殊师利法王子,在大众中,即从座起,顶礼佛足而白佛言:当何名是经?我及众生云何奉持?

  译文  此时,文殊师利法王子,在大众中,即从座上起来,顶礼佛足后对佛说:此经应当怎样命名?我与众生,应当如何奉持〈注〉?

  注  奉是奉以自修,持是持以教人。

  正文  佛告文殊师利。是经名大佛顶悉怛多般怛罗无上宝印,十方如来清净海眼。

  译文  佛告文殊师利:此经名为大佛顶〈注一〉。悉怛多般怛罗〈注二〉无上宝印〈注三〉十方如来清净海眼〈注四〉。

  注一  大就是众生之心,最大最尊最胜,故以佛顶称之。

  注二  悉怛多般怛罗意为白伞盖,白为众色之本,印表心真如门,伞盖为展覆之具,即表生灭门。此显经中所说,即同起信论中一心二门之义。

  注三  得此法者,可以出世成佛,为法中之王,如世间传国之玺,得之者可以君临天下,故称无上宝印。

  注四  十方如来所说十二部经清净妙理,都从此经中流出,又此经所说,即是心海之全体大用,以智圆照此心海,故名清净海眼。

  正文  亦名救护亲因,度脱阿难,及此会中性比丘尼,得菩提心,入遍知海。

  译文  也名为救护亲因〈注一〉,度脱阿难及此会中性比丘尼〈注二〉得菩提心,入遍知海〈注三〉。

  注一   历劫亲眷,互相因依,故言亲因。

  注二  阿难与摩登伽,正为此经当机,阿难历劫多闻,未全定力。摩登伽宿为淫女,都因此经,得菩提心,入遍知海。

  注三  此菩提心即是真性菩提,遍知海即是究竟果海。

  正文  亦名如来密因修证了义。

  译文  也名如来密因〈注一〉修证〈注二〉了义〈注三〉。

  注一  如来密因即是自性本具,依此起修,方成真因。又此本三如来藏之全体大用,悟此则为成佛因心,不悟则密具于自性中。

  注二  观行即是修,不必历事造修始为修。妙悟即是证,不必历位取证方为证。

  注三  依此修证,了悟如来密因之义。含义已尽,了无余义可修可证。

  正文  亦名大方广妙莲华王十方佛母陀罗尼咒。

  译文  又名为大方广〈注一〉妙莲华王〈注二〉,十方佛母〈注三〉陀罗尼咒〈注四〉。

  注一  大即是心之体,就空间而言横遍十方,无边无底,就时间而言,竖穷三际,无始无终,方即是相,言此心具足恒沙性德,广即指用,言其用周遍,无所障碍。

  注二  莲华含义甚多,略言其二义,一是方华即果,表因果交澈。

  二是处染常净,表染净不二。况以妙称之。言此华为无量香海,无量华藏之所依住,故称为王。

  注三  即此微妙章句,能出生十方一切诸佛,十方如来。因此咒心,得成无上正遍知觉,故以十方佛母为名。

  注四  陀罗尼意为总持,义谓总一切法,持无量义,又意为遮持,义为遮恶不起,持善不失,这是诸咒通名。

  正文  亦名灌顶章句,诸菩萨万行首楞严。

  译文  又名灌顶章句〈注一〉,诸菩萨万行〈注二〉首楞严〈注三〉。

  注一  此经原是中印度那烂陀寺大道场经,从灌顶部中录出。故名灌顶章句。

  注二  依此经修因,能成就诸菩萨万行。

  注三  见前释题。

  解  按灌顶大师疏中说‘印土密部有五:东方阿纾佛,名金刚部。南方宝生佛,名灌顶部。西方弥陀佛,名莲华部。北方成就佛,名羯磨部。’此说与今天西藏密宗之说完全相合,而浅识之徒每谤密宗非佛法。甚而引此经后文五阴魔境与密宗不思议境界相比,认为密宗祖师为阴魔附体,不但有违如来无诤之教,且种堕地狱之因,实为可叹!

  正文  汝当奉持。

  解  按楞严正脉说‘盖必以智照境,随机受益,从性起修,尽其要妙,满其因果,方为能奉持也。’又按楞严经指掌说‘初则显其尊胜,令生信乐,次则彰其力用,令知修习。须依理起观,成观须显密双修,必至因圆果满。奉以自修,持以教人,二俱究竟矣。’

  正文  说是语已。即时阿难及诸大众,得蒙如来开示密印般怛罗义。兼闻此经了义名目。顿悟禅那修进圣位。增上妙理,心虑虚凝。断除三界修心六品微细烦恼。

  译文  说完这番话后,即时阿难与及大众,得蒙如来的开示,密印〈注一〉般怛罗的意义〈注二〉,同时得闻此经了义的名目〈注三〉,顿然悟知禅那修进圣位的增上妙理〈注四〉,于是心虑虚凝〈注五〉,断除三界修心的六品〈注六〉微细烦恼〈注七〉。

  注一  密印即是圆通妙性,得此可以成佛故为印,众生不知故为密。也就是前文第一题中所称的无上宝印。

  注二  这里所说的伞盖包括自利利他两重意义,伞即自覆意义比较多,覆他意义较少。盖则是覆他意义较多,自覆意义较少。其实诸位中,有些是以自利为主,有些又是以利他为主,而实又各各互具,不过自利或利他,或多或少,各有不同而已。

  注三  此经五种名目,虽然各显一义,其实一即包含一切,故通称了义。

  注四  顿悟禅那修进圣位。因为从三渐到等觉,历历都是修心,理上加增上妙三字,正表此理为了义。

  注五  正当顿悟之时,一切心思智虑互解冰销,当体寂然。

  注六  三界烦恼有二:一是见惑,在初果见道位断。二是思惑。思惑烦恼又有三,一是欲界思,二是色界思,三是无色界思。欲界思有九品,前六品在二果时断,后三品在三果时断。上二界思八地各有九品,共七十二品,在四果时断。阿难现在初果,因心虑虚凝,故已至二果,断除欲界前六品思惑。

  注七  见惑分别名粗,思惑任运为细。

  解  按楞严正脉说‘本经从初历谈,但言奢摩他及三摩提,而未言禅那,直至此处,始一称之,下连修进圣位,足显谈圣位处,乃是说禅那耳。自阿难请位以来,至此说法复为一周,名染净因果周,即阿难所请禅那义也,’按禅那通常翻为静虑,以寂灭为义,现在本经为灭十二类生颠倒乱想,立三渐次,即是静的意思。干慧心中,干有其慧,即是虑的意思,即以此心,中中流入,即是寂灭之义。又按圆觉经疏释为绝待灵心,本经位位不离中道,即是绝待灵心。又楞严正脉说‘全取正因佛性,双兼缘了,二因为禅那体,今经三渐获无生忍,即是正因佛性,奢摩他中用诸如如来毗婆舍那,清净修证,即双兼缘了,二因也。题中诸菩萨万行。义统乎此。’

  正文  即从座起,顶礼佛足,合掌恭敬而白佛言:大威德世尊。慈音无遮。善开众生微细沈惑。令我今日身心快然,得大饶益。

  译文  即从座上起来,顶礼佛足,合掌恭敬,而对佛说:大威德〈注一〉世尊!慈音无遮〈注二〉,善开众生微细〈注三〉沈惑〈注四〉,令我今日身心快然〈注五〉,得到大的利益〈注六〉。

  注一  令十二类众生,颠倒妄想,一时销灭,故称大威德。

  注二  将修进圣位,增上妙理,尽情吐露故称慈音无遮。

  注三  十二类众生微细妄想,非佛不能知,非佛不能说,故为微细。

  注四  众生颠倒妄想,自己不能知,自己不能觉,故为沈惑。

  注五  闻佛开示后,喜圣位之可修,知生死之不系,所以身心快然。

  注六  因名思义,奉持可凭,故得大饶益。

  正文  世尊!若此妙明真净妙心,本来遍圆。如是乃至大地草木,蠕动含灵,本元真如,即是如来成佛真体。佛体真实,云何复有地狱、饿鬼、畜生、修罗、人、天、等道。世尊。此道为复本来自有?为是众生妄习生起?

  译文  世尊!假若这个妙明真净的妙心〈注〉,本来是遍圆周遍,甚至于大地草木,蠕动含灵,这一切无非从心建立,推其本元,惟是一真如性。此一真如性,即是如来成佛真体,即是法身。既然佛体真实,为什么还有地狱饿鬼畜生,阿修罗和人天等道?这些诸道难道是本来自有的,抑或是由众生的妄习生起的?

  注  心性本来有随缘的意义,故称妙明。又有不变的意义,故称真净,虽随缘而不变,虽不变而随缘,故称妙心。

  正文  世尊。如宝莲香比丘尼,持菩萨戒,私行淫欲。妄言行淫,非杀非偷,无有业报。发是语已,先于女根生大猛火,后于节节猛火烧然,堕无间狱。琉璃大王,善星比丘。琉璃为诛瞿昙族姓。善星妄说一切法空。生身陷入阿鼻地狱。

  译文  如宝莲香比丘尼,持菩萨戒,私行淫欲,妄言行淫非杀非偷,没有果报,讲完这番话后,先从女根,发生猛火,随后全身肢节,猛火烧尽,死后堕入无间地狱。琉璃大王〈注一〉和善星比丘〈注二〉,琉璃大王为诛瞿昙族,善星妄说一切法空,都生身陷入阿鼻地狱〈注三〉。

  注一 琉璃大王是波斯匿王的太子,为因宿怨杀释迦佛全族后堕无间地狱。事见涅槃经及琉璃王经。

  注二  善星比丘一名善宿,是佛堂弟之子,或说提婆达多之子,因亲近恶友,退失四禅,又妄说一切法空,无佛无法,致生身陷入无间地狱。见阿含经。

  注三  阿鼻地狱即是无间地狱。

  解  琉璃大王杀释迦族事在波斯匿王死后,此经开始为波斯匿王请斋,此时琉璃大王尚在童稚,岂有杀释种之事,此经译时,为房融润笔,或为房融误加此事入经中。

  正文  此诸地狱,为有定处?为复自然?彼彼发业,各各私受。惟垂大慈,开发童蒙。令诸一切持戒众生,闻决定义,欢喜顶戴,谨洁无犯。

  译文  这些地狱等,是有固定处所吗?还是自然存在呢?抑或是他们自发的业因所感,然后各人自己私自接受果报。望佛大慈说明开发童蒙愚昧,使这一切持戒的众生,明辨是非,知道应当如何决定自己所行,欢喜踊跃,顶戴受持,谨而无犯戒之过失。

  正文  佛告阿难!快哉此问。令诸众生不入邪见。汝今谛听。当为汝说。

  译文  佛告诉阿难:痛快呀!你发的这个问!可以使一般众生,不致落入邪见,你现在仔细听明白,我当为你讲清楚。

  正文  阿难!一切众生实本真净。因彼妄见,有妄习生。因此分开内分外分。

  译文  阿难!一切众生的本性,实在是遍圆清净的,因为不明白这个道理,妄见有众生相,于是产生了种种虚妄习气,这些虚妄习气又分为内分和外分两部分。

  正文  阿难!内分即是众生分内。因诸爱染,发起妄情。情积不休,能生爱水。是故众生,心忆珍羞,口中水出。心忆前人,或怜或恨,目中泪盈。贪求财宝,心发爱涎,举体光润。心著行淫,男女二根,自然流液。阿难!诸爱虽别,流结是同。润湿不升,自然从坠。此名内分。

  译文  阿难!内分即是众生身分以内之事,因为种种爱染,发起妄情,这些情见积习不休,能生出爱水。因此众生心忆珍珍馐美味,口中就出水。心忆所遇之人,无论是怜是恨!眼中就泪满。贪求财资,心里产生爱涎。就全身光润。心著淫欲之事,男女二根,就会自然流出水来。阿难!这些众爱虽然各别不同,然而或流或结,总是一样。水流润湿不能上升,自然随水之性下坠,这就名为内分。

  正文  阿难!外分即是众生分外。因诸渴仰,发明虚想。想积不休能生胜气。是故众生,心持禁戒,举身轻清。心持咒印,顾盼雄毅。心欲生天,梦想飞举。心存佛国,圣境冥现。事善知识,自轻身命。阿难!诸想虽别,轻举是同。飞动不沈,自然超越。此名外分。

  译文  阿难!外分即是众生身分以外,胜妙之境。因为渴求仰慕之心,启发清虚想念,想念积习不休,能生殊胜之气,超脱形累。

  所以众生如心持禁戒,就会觉得全身轻快〈注一〉。心持咒印,即会顾盼雄毅〈注二〉。心要想生天,就会在梦中飞升起来。心想佛国,就会在梦中或禅观中,见到圣境界〈注二〉,事奉善知识,自然会不惜身命,为法忘躯。阿难!这些众想虽然各有不同,然而都是以超胜之气,同样轻举。因为飞动不沈,所以自然超越,这就名为外分。

  注一  心念律仪戒,能净三业。念善法戒,能成圣因。念饶益戒,能利乐有情。

  注二  咒即是法,为诸佛秘印,故心持咒印,如佩秘印,纵遇魔外,亦无所畏惧,故能顾盼雄毅。

  注三  如十六观经中所说:得见弥陀。又如西藏密乘,全赖观想,得见本真。此虽然圣境,但惟自见。故称冥现。

  正文  阿难!一切世间生死相续。生从顺习。死从变流。临命终时,未舍暖触,一生善恶俱时顿现,死逆生顺,二习相交。

  译文  阿难!一切世间生生死死,相续不断,生则顺其习气而造善恶诸业,死则随其迁变而流转于六道轮回。当其临命终时,还未舍弃暖触〈注一〉之前,一生所造善恶两种业,同时顿然显现,死逆生顺〈注二〉,两种习气交相并发。

  注一  未舍暖触,即是命根还在,八识还未去。

  注二  死为逆相,故想避开,生为顺相,故想求得。因为有避死求生之念,所以一生所造善业恶业,交相并发。

  正文  纯想即飞,必生天上。若飞心中,兼福兼慧,及与净愿,自然心开,见十方佛,一切净土,随愿往生。

  译文  当命终时,纯想即飞,最后必然生于天上〈注一〉,假若在飞的心中,兼有福和兼有慧〈注二〉,与及有净愿的人〈注三〉,此时自然心开〈注四〉,见到十方佛的一切净土,随愿〈注五〉往生。

  注一  前文曾说卵以想成,与此处所说纯想生天,有何不同?因为卵生是由颠倒乱想而成,生天是由清净习气所致。

  注二  供佛即能得福,闻法即能生慧。

  注三  除供佛闻法而外,并愿生生世世,常在佛前,及发愿往生等。

  注四  人命终时,神识唯见十方如墨,有福慧和有净愿的人,暂昏即悟。所以自然心开。

  注五  华严经普贤行愿品说‘临命终时,一切所有,无复相随,唯此愿王,不相舍离,于一切时,引导其前。’

  正文  情少想多,轻举非远。即为飞仙,大力鬼王、飞行夜叉、地行罗刹、游于四天,所去无碍。其中若有善愿善心,护持我法。或护禁戒,随持戒人。或护神咒,随持咒者。或护禅定,保绥法忍。是等亲住如来座下。

  译文  如情少想多,纵能轻举,也不太远就为飞仙〈注一〉,大力鬼王〈注二〉,飞行夜叉〈注三〉,地行罗刹〈注四〉,游于四天,所去无碍〈注五〉。其中若是有善愿善心,护持我的教法。

  或是护持禁戒,跟随持戒的人〈注六〉,或是护持神咒〈注七〉,随侍持咒的人或是护持禅定,保安法忍〈注八〉,这些人都亲住如来座下。

  注一  这些人大约是一情九想,或二情八想,或三情七想,或四情六想之类。据灌顶大师疏说:他们飞行竖不能超过四王天,横不能超出二围山。飞行仙可能是一情九想所成。

  注二  大力鬼王即如岳神琰摩〈即俗称阎罗〉之类。这些人可能是二情八想所成。

  注三  这些人属大力鬼王之所役使,如药师经中所说十二药叉神将之类,可能是三情七想所成。

  注四  如山野鬼神之类,可能是四情六想所成。鬼神一道,有善有恶,善者可福于人,如大力鬼王之类,可旁通仙趣。恶者专于为祸。正属鬼类。

  注五  护持佛法及持法人,如药师经中所说药叉神将之类。

  注六  护持禁戒及持戒人,如戒坛中护戒善神之类。

  注七  护持神咒及持咒人,如本经中百灵护咒之类。

  注八  如习禅定之人。于座上遇魔,即不能忍于所得之法,故当保而安之。如禅堂中护静善神之类。

  正文  情想均等,不飞不坠,生于人间。想明斯聪,情幽斯钝。

  译文  情与想平均相等的,也不能上飞,也不能下坠〈注一〉,就生在人间,若想心明慧的就聪慧过人。情心幽暗的就愚钝过人〈注二〉注一  因为人道是由五分情五分想所致,因为受了情的影响故不能飞,又因为想的作用也不能坠。

  注二  人趣中比较偏重于想的就比较聪明,情心稍重的就比较愚钝。

  正文  情多想少,流入横生,重为毛群,轻为羽族。

  译文  情多想少的〈注一〉就流入横生〈注二〉当中,重的就为毛群〈注三〉,轻的就为羽族〈注四〉。

  注一  四分想六分情的。

  注二  即是畜生道。

  注三  情又比较偏重的就成为驼驴猪狗之类。是为毛群。

  注四  情又较轻的就成为飞禽类,如雀鸽鸳鸯之类,是为羽族。

  正文  七情三想,沉下水轮,生于火际,受气猛火,身为饿鬼,常被焚烧,水能害己,无食无饮,经百千劫。

  译文  七分情三分想,就沉下水轮〈注一〉,生于火际,受气猛火,身为饿鬼,常被水被火烧成沸,反能伤身,无食无饮〈注二〉,经百千劫〈注三〉。

  注一  据本经地谷即是金轮,下为水轮,水轮下为火轮,此与现在地球的结构正相同,因地为球形,故称为轮。

  注二  因身处火际,不能得食。水又为火烧沸,反伤身浇烂,故不能欲,按毗婆沙论所说‘恒常饥渴,不闻浆水之名,设值大河,即变为大炬火,人口焦然腹烂。’

  注三  施食文中说‘五百生不闻浆水之名,千万劫受饥虚之苦。’

  所以名为饿鬼。

  解  据后文中说:鬼有十类,惟此类最苦。其他各类,虽苦不至于此,但亦摄于此类中。

  正文  九情一想,下洞火轮,身入风火二交过地,轻生有间,重生无间,二种地狱。

  译文  九情一想,于是下沉愈低,前祗在火轮边际,现在更透过火轮,身入风火二轮相交之处〈注一〉。轻的生在有间地狱中〈注二〉,重的生在无间地狱中〈注三〉。

  注一  火因风吹,风因受火逼,二者互相上下,中间相交过地,亡者神识即坠在此。因尚有一想,故不再坠。

  注二  后文所说十八地狱,甚至一百八地狱都属于有间地狱。因此中受苦,犹有间歇之时。

  注三  无间地狱据灌顶大师说‘无间谓八大地狱,一、等活,二、墨绳,三、众合,四、叫唤,五、大叫唤,六、炎热,七、大热,八、无间。’此八大地狱通称无间。又此八大地狱虽通称无间,祗是指在狱受苦而言,不比阿鼻地狱,求出无期。因为尚有一分想。罪恶还不是最重,善根还未尽断故。

  正文  纯情即沉入阿鼻狱。若沉心中有谤大乘,毁佛禁戒,诳妄说法,虚贪信施,滥膺恭敬,五逆十重,更生十方阿鼻地狱。

  译文  要是纯情即坠入阿鼻地狱〈注一〉,假若下沉的心中有诽谤大乘〈注二〉,毁弃佛的禁戒〈注三〉,诳妄说法〈注四〉,虚贪人的信施,滥受人的恭敬,五逆〈注五〉和十重罪〈注六〉,更生十方阿鼻地狱〈注七〉。

  注一  阿鼻意为无间,但与前所说不同,前所说惟受苦,此所说包括无出。此为地狱之最苦最重者。依成实论所说大略有五种无间:‘一趣果无间,舍身即生彼故。二,受苦无间,中无乐故。三,经时无间,定一劫故。四,命无间,中无绝故。五,形无间,纵横八万由旬,一人多人皆遍满故。’

  注二  谤大乘可以断灭佛种,能障菩提心故。

  注三  毁禁戒能断灭僧种,以能障持戒人故。

  注四  诳妄说法,能断减法种,以能障如来教故。

  注五  五逆就是_父,_母,_阿罗汉,出佛身血,破和合僧,这五种都是无间地狱罪。

  注六  十重罪是具足淫杀盗妄,包罗贪嗔邪见,兼此种种重罪,本狱不足以偿,所以说更生十方阿鼻地狱。

  注七  法华经说‘其人命终,入阿鼻狱,具足一劫,劫尽更生十方世界阿鼻地狱。如是展转至无数劫。’大般若经说‘谤佛法罪,堕阿鼻狱。此土劫坏,更移他方,’地藏经说‘堕无间狱,求出无期,此界坏时,寄生他界。’都与本经所说相同。

  正文  循造恶业,虽则自招。众同分中,兼有元地。

  译文  这些地狱等事,虽则各循自造恶业而发生,然而在众同分妄境中,兼有自无始以来同惑所现妄境。

  正文  阿难!此等皆是彼诸众生自业所感。造十习因。受六交报。

  译文  阿难!这些都是众生各人自己所造恶业所感召,造十种习气的因,受六种业力相交的果报。

  正文  云何十因?阿难!一者、淫习交接,发于相磨。研磨不休,如是故有大猛火光,于中发动。如人以手自相摩触,暖相现前。二习相然,故有铁床铜柱诸事。是故十方一切如来,色目行淫,同名欲火。菩萨见欲,如避火坑。

  译文  为什么说是造十种习气的因?一是淫习交接〈注一〉,发于彼此相磨,研磨不休,于是有大猛火光,从中发动。如人用手自相摩擦,就会有暖相出现。两种习气相互增长的缘故〈注二〉,所以在临命终时,就会出现铁床铜柱等事,因此十方如来,色目〈注三〉行淫,同名为欲火。菩萨见了淫欲,如避火坑一样,不敢稍犯。

  注一  过去生中,淫习炽盛,现生余习仍在,二习相交接。

  注二  过去生中的淫习,和现生的淫习,互相增长。

  注三  向人形容名为色,自己观察名为目。

  正文  二者、贪习交计,发于相吸。吸揽不止,如是故有积寒坚冰,于中冻冽。如人以口吸缩风气,有冷触生。二习相陵,故有吒吒、波波、罗罗、青赤白莲、寒冰、等事。是故十方一切如来,色目多求,同名贪水。菩萨见贪,如避瘴海。

  译文  二是过去与现生的贪习,交相计算,发于相吸,吸揽〈注一〉之心不止,最后就成为积寒坚冰〈注二〉,从中冻冽,如人以口吸缩风气,就有冷的感觉发生,过去和现生的两种习气相互陵夺,因此临命终时,就见有吒吒波波罗罗〈注三〉和青赤白莲华等地狱出现〈注四〉。因此十方一切如来,色目多求,同名为贪水,菩萨看待贪,如避开瘴海一样。

  注一  吸取无度,揽为已有,故言吸揽。

  注二  贪心属水,吸引为风,故有寒冰凛冽之相于心中显现。

  注三  吒吒波波罗罗,都是受冷时所发出的声音。

  注四  青赤白莲华都是寒冰冷逼罪人之相。

  正文  三者、慢习交陵,发于相恃。驰流不息,如是故有腾逸奔波,积波为水。如人口舌自相绵味,因而水发。二习相鼓,故有血河、灰河、热沙、毒海、融铜、灌吞诸事。是故十方一切如来,色目我慢,名饮疑水。菩萨见慢,如避巨溺。

  译文  第三是慢习交相陵越,发于相恃,相恃之心驰于上流,不知休息,于是故有奔腾纵逸竞奔之波,于自心中,预现积波为水之相。如人的口舌,自相绵味,因而水发,过去生中的习气与现生的余习二习交相鼓动,相激陵越,人于临命终时,神识见有血河〈注一〉灰河〈注二〉,热砂毒海〈注三〉,融铜灌吞〈注四〉,等事。因此十方一切如来,色目我慢,名饮痴水〈注五〉,菩萨见慢〈注六〉,如见巨海洪波,没溺难出。

  注一  灌顶大师引经说‘狱有两山,罪人走入,两山忽合,如磨盖压,血肉遍流,如大河海,血水涌沸,男女万数,出没其中。’

  注二  经律异相说‘灰河地狱,纵广深浅五百由旬,灰汤涌沸,罪人入河,铁刺刺身,脓血流出,痛苦万状。’

  注三  据灌顶大师说‘即黑砂地狱,热风暴起,吹热黑砂,来著罪人,烧皮澈骨。’又据楞严指掌说‘海沸热砂,没溺罪人,苦毒无量故也。’

  注四  地藏经说‘烊铜灌口,热铁缠身,万死万生,动经亿劫。’

  注五  楞严经指掌说‘西土有水,饮之则痴迷颠倒,以之例慢,故日:名饮痴水。’

  注六  见自心起慢,不是见他人心中起慢。

  正文  四者、嗔习交冲,发于相忤。忤结不息心热发火,铸气为金。如是故有刀山、铁捆、剑树、剑轮、斧钺、轮锯。如人衔冤,杀气飞动。二习相击,故有宫割斩斫,剌槌击诸事。是故十方一切如来,色目嗔恚,名利刀剑。菩萨见嗔,如避诛戮。

  译文  第四是嗔恚习气在心中交相冲击,依然发于彼此相杵,杵心结恨不肯休息,故心热发火,铸气为金〈注一〉。因此有刀山,铁橛,剑树,剑轮,斧钺枪锯〈注二〉。如人心中怀著怨恨,自然杀气飞腾,过去生中的嗔恨习气和现在生中的嗔恨,两种习气交相冲击,故有宫割斩斫锉刺槌击等事〈注三〉从自心显现。因此十方一切如来看待嗔恙,如锋利的刀剑一般,菩萨见嗔,如避诛杀一样。

  注一  为肝木之气,通于心火,铸肺气为金,因此故有刀山剑树等事,于自心中预现杀气之相。

  注二  列刀为山,故为刀山。橛即是棍,竖剑作树为剑树。团剑为轮为剑轮。斧劈刀锯等事,人徒知为地狱之具,而不知其为自业所招,自感心中所现。

  注三  宫割就是割去下身,斩斫就是去掉头,锉就是断折身体,刺就是刺穿身体,槌就是打背,击就是打击臀部。

  正文  五者、诈习交诱,发于相调。引起不住,如是故有绳木绞校。如水浸田。草木生长。二习相延,故有杻械枷锁,鞭杖挝棒诸事。是故十方一切如来,色目奸伪,同名谗贼。菩萨见诈,如畏豺狼。

  译文  第五是欺诈习气交相引诱,初发于相调〈注一〉,牵引之心不住,于是就有绳木绞校〈注二〉,如水浸田〈注三〉,草木就会生长,过去生中的习气,和现生的习气,二习交相延诱,故使人临命终时,见有枢械枷锁,和鞭杖挝棒〈注四〉等事。因此十方一切如来,看待奸伪欺诈,同名为谗贼〈注五〉,菩萨见诈,如像见著豺狠一样的使人恐惧。

  注一  调读去声,意谓牵引调动。

  注二  用绳缠结不能解名为绞。用木制器具使人桎梏不能脱名为校。

  注三  这些诈骗的习气浸入人的八识田中,第八识含藏无量种子,故以田称之。就会滋长发芽。

  注四  鞭杖挝棒都是打人的刑具。

  注五  谗言哄骗以陷害人,所以犹如豺狼。

  正文  六者、诳习交欺,发于相罔。诬罔不止,飞心造奸。如是故有尘土屎尿,秽污不净。如尘随风,各无所见。二习相加,故有没溺腾掷,飞坠漂沦诸事。是故十方一切如来,色目欺诳,同名劫杀。菩萨见诳,如践蛇虺。

  译文  第六诳习交相欺骗〈注一〉,总不外出于诬罔。诬罔之心不止,又起心造设奸谋诡计,因此故有尘土屎尿,秽污不净于自心中显现,如尘随风,各无所见〈注二〉,过去生的习气,和现生习气相加,故有没溺腾掷,飞坠漂沦诸事,于临命终时,显现于神识中,因此十方一切如来,看待欺诳,同名为劫杀。菩萨见著欺诳,如同踩著蛇虺一样〈注三〉。

  注一  由于过去生中的诳习,和今生的诳习,交相内熏。

  注二  尘因风而乱,风以尘而昏,尘不见定相,风不见昏相,故彼此各不相见。

  注三  虺是一种能螫人的毒虫,如蝎子之类。

  正文  七者。怨习交嫌,发于衔恨。如是故有飞石投沥,匣贮车槛,瓮盛囊扑。如阴毒人,怀抱畜恶。二习相吞,故有投掷擒捉,击射抛撮诸事。是故十方一切如来,色目怨家,名违害鬼。菩萨见怨,如饮鸩酒。

  译文  第七是怨习交嫌,心中衔冤怀恨,因此故有飞石投砾〈注一〉,匣贮车槛〈注二〉瓮盛囊扑〈注三〉等事,于自心中,预现违害之相。如阴险毒恶之人,怀仇蓄恨,誓期报复,过去生中的习气,和现在生中的习气,二习互相增长,恨不生吞其人,终于在临终时,神识中显现投掷擒捉,击射抛撮〈注四〉等事。因此十方一切如来 ,看待冤家对头〈注五〉名为达害鬼〈注六〉,菩萨见怨,如饮鸩酒〈注七〉。

  注一  飞以石块为飞石,投以碎石为投砾。

  注二  匣床囚贮为匣贮,囚车槛禁为车槛。

  注三  瓮盛就是装在瓮内,外用火烧。囊扑就是将人塞入囊内,再扑打至死,如史记秦始皇扑杀二弟。

  注四  击射就是用石击其头,碎石射其身,抛撮即囊扑。

  注五  因自心中有怨心,故有冤家对头。

  注六  因自心怀怨,故冤家对头常相违害。

  注七  鸩鸟之毛最毒,用酒沥过,饮此酒使人肠寸寸断。

  正文  八者、见习交明,如萨迦耶,见戒禁取,邪悟诸业,发于违拒,出生相反。如是故有王使主吏,证执文籍。如行路人,来往相见。二习相交,故有勘问权诈、考讯推鞫、察访、披究、照明、善恶童子,手执文簿辞辩诸事。是故十方一切如来,色目恶见,同名见坑。菩萨见诸虚妄遍执,如临毒壑。

  译文  第八是宿世邪见习气炽盛,今生余习仍在,彼此交相互明,如萨迦耶〈注一〉,见戒禁取邪悟〈注二〉,这些众业出发于违拒〈注三〉,出生于各自相反〈注四〉,如此存心积业,于是有王使〈注五〉主吏〈注六〉证执和文书簿籍等,于自心中,预现证据是非之相,如行路人,来往自然亲见〈注七〉,现在习气和以往宿习交相发明,彼此争执不解。因此在临命终时,神识见有勘问权诈考讯推鞫察访照明善恶童子,手执文簿,言辞辩解诸事,因此十方一切如来,看待恶见,同名为见坑,菩萨见诸虚妄偏执,如临毒壑〈注八〉。

  注一  萨迦耶见,为印度外道之一,此见认为有身,即是身见。

  注二  此见非果计果,加以无想为涅槃之类,非因计因,如牛狗等戒之类。边见背中,邪见违正,都属于邪悟。

  注三  这些众业,无非互相破坏,互相攻击。

  注四  各自立宗立论,务期以我坏他,所以相反。

  注五  即阎罗王。

  注六  主掌判吏,如城隍判官之类。

  注七  到底谁是谁非,旁观者自能清楚不误的看到。

  注八  毒蛇所居之壑。

  正文  九者、枉习交加,发于诬谤。如是故有合山合石,碾碨耕磨。如谗贼人,逼枉良善。二习相排,故有押捺捶按,蹙漉衡度诸事。是故十方一切如来,色目怨谤,同名谗虎。菩萨见枉,如遭霹雳。

  译文  第九是诬枉,由于过去生中的习气和现生之习,相互交加,发于诬谤之心。故于自心中,预现合山合石碾磴,耕磨〈注〉如谗贼之人,逼迫诬枉嫁祸于良善。过去生中的宿习,和今生的习气,两种习气,互相排挤,于是在命终时,显现押捺槌按蹙漉衡度〈注二〉等事。因此十方一切如来,看待怨谤,同名为谗虎,菩萨见著诬枉之心,如遭受到雷霹一般。

  注一  耕是耕其舌,磨是磨其顶。

  注二  蹙漉是放在口袋内,蹙其身体,再漉其血,衡是将身体挂在称钩上。

  正文  十者、讼习交喧,发于藏覆。如是故有监见照烛。如于日中,不能藏影。二习相陈,故有恶友、业镜、火珠、披露宿业,对验诸事。是故十方一切如来,色目覆藏,同名阴贼。菩萨观覆,如戴高山,履于巨海。

  译文  第十是讼习交相宣诉,发于隐藏覆盖自己之过失。虽然隐藏已过,然而自心难昧,故此于自心中,显然鉴见照烛等相〈注一〉,正如身在日光照耀中,不能藏匿自己的身影一样。过去生中的宿业未忘,而现生的余习仍在,两习互相增长,交相陈露,所以在命终时,显现恶友〈注二〉,业镜〈注三〉火珠〈注四〉等相,披露宿业,验证等事。因此十方一切如来,看待覆藏之心,同名为阴贼,菩萨看待覆藏,如戴高山,行走在大海上一样。

  注一  鉴见就是镜中照见自己的身形,照烛就是火珠照见自己的心曲。

  注二  恶友就是和自己同造恶业的伙伴。

  注三  能照见宿业之镜。

  注四  能烛照心曲之珠。

  解  此上所说十种习因,最后遭受堕地狱之苦,都不是一生所造之业,是由于熏习在心,相续不断,从惑积惑,从业积业,惟恶业相应,此时心是地狱之心,故有猛火积寒等相现于自心之中,然此理难信,故十段中,各举易知之例以为验证。使闻者知警,见者共惕。

  正文  云何六报。阿难!一切众生六识造业。所招恶报,从六根出。

  译文  何以为六报?一切众生,依六识而造业所遭受的恶报,从六根而出〈注〉。

  注  识托于根,离根无见,分别无由生起,故六识所造之业,都从六根而出。

  解  六识所造之业有二:一是自起。二是交作。自起是惟一根造业,如见色惟依色起业。交作如因见色而起闻声之业,这就名为与闻业交,因见色而起嗅香之业,这就名为与嗅业交。其他闻业等也是如此。这些都不能离开六识,所以说是六识造业。这些业力所遭恶报也有两种:一是自业报,如见业所招,临终先见猛火等。二是交业报,如见火烧听,能为镬汤烊铜等。见火烧息,能为黑烟紫焰等。见火既然是如此,其他闻业等也都是这样,然而这些都不能离六根,虽说是六根,也兼有六识,因为根是借识起用的,离开了六识,根就无从分别。

  正文  云何恶报从六根出。一者见报,招引恶果。此见业交,则临终时,先见猛火满十方界。亡者神识,飞坠乘烟,入无间狱。发明二相。一者明见,则能遍见种种恶物,生无量畏。二者暗见,寂然不见,生无量恐。

  译文  为何说恶报从六根出?一是见报所招引的恶果〈注一〉,这个见业与其余五业一齐交作,所以在临命终时,先见猛火遍满十方世界〈注二〉。亡者神识从烟中飞坠,落入无间地狱中,显现明暗两种相〈注三〉,明见时就遍见种种凶恶之物〈注四〉,生无量畏惧心。暗见就寂然不见一物,自己不知落在何处?生无量恐惧。

  注一  见业属火,故临命终时,先见猛火。

  注二  因见业遍造,故临命终时,见火满十方界。

  注三  由明处造业,故现明相。在暗中造业,故现暗相。

  注四  如火狗火蛇,和铁嘴之类。

  正文  如是见火。烧听,能为镬汤烊铜。烧息,能为黑烟紫焰。烧味,能为焦丸铁糜。烧触,能为热灰炉炭。烧心,能生星火迸洒,煽鼓空界。

  译文  如前所说见报之火,烧于耳根,就能为镬汤烊铜,烧于鼻根,就成为黑烟紫焰,烧于舌根,就成为焦丸铁糜,烧于身根,就成为热灰炉炭,烧于意根,就成为星火迸洒,煽鼓空界。

  正文  二者闻报,招引恶果。此闻业交,则临终时,先见波涛没溺天地。亡者神识,降注乘流,入无间狱。发明二相。一者开听。听种种闹,精神茅乱。二者闭听,寂无所闻,幽魄沉没。

  译文  第二是闻报所招引的恶果,因于闻业,而起见色嗅香等业,相互交作,故于临终时,先见波涛汹涌,没溺天地,亡者神识,为九情所坠,下沉波中,愈沈愈下,终于乘流入无间狱中,既入无间狱,于是依于闻业,显现两种现相:一是开听〈注一〉,听种种闹声,使人惊心动魄,精神茅乱。 二是闭听〈注二〉,寂然无闻,闻寂无声。幽魄沉没,阴幽不显。

  注一  这是动中所造闻业所感,,如吒吒波波罗罗诸地狱,但闻淹没叫苦之声。

  注二  这是静中所造闻业所感,长年幽滞,寂然无声。

  正文  如是闻波。注闻,则能为责为诘。注见,则能为雷为吼,为恶毒气。注息,则能为雨为雾,洒诸毒虫周满身体。注味,则能为脓为血,种种杂秽。注触,则能为畜为鬼,为粪为尿。注意,则能为电为雹,摧碎心魄。

  译文  前文所说闻报之波,注入现前耳根所造业力,就成为责问,诘难。注入现前眼根所造恶业,就成为雷,为吼,为恶毒气。注入鼻根,就成为雨,为雾或雨雾中洒各种毒虫,遍满身体。注入舌根,就成为脓,为血,腥臭而兼浑浊污秽。注入身根,就成为鬼,为牲畜,为粪尿等秽物。注入意根所造恶业,就成为电,为雹,摧碎人的心魄。

  正文  三者嗅报,招引恶果。此嗅业交,则临终时,先见毒气充塞远近。亡者神识,从地踊出,入无间狱。发明二相。一者通闻,被诸恶气熏极心扰。二者塞闻,气掩不通,闷绝于地。

  译文  第三是嗅报所招引的恶果。因嗅而起业,再引起现前见色闻声等众业交作,于是临命终时,先见毒气充塞远近,亡者神识,从地下跃出,进入无间狱中显出两种现相:一是通闻〈注一〉,被种种恶气熏极难忍,心神扰乱,二是塞闻〈注二〉,气掩闭不通,最后闷极昏绝于地。

  注一  此为嗅香处造业所感。

  注二  此为无嗅时造业所感。先于嗅香,后于无嗅时依之造业,故仍成鼻根之报。

  正文  如是嗅气。冲息,则能为质为履冲见,则能为火为炬。冲听,则能为没为溺,为洋为沸。冲味,则能为馁为爽。冲触,则能为绽为烂,为大肉山,有百千眼,无量咂食。冲思,则能为灰为瘴,为飞砂沥击碎身体。

  译文  如此嗅气冲于现前鼻根〈注一〉,就成为质〈注二〉为履,冲于见就成为火为炬。冲于听(耳根)〈注三〉就成为淹没于洋汤沸屎之中。冲于味就成为馁或爽〈注四〉,冲于触就成为皮开肉绽,见有大肉山,有百千眼,中有无量虫咂食身体。冲于意根故成为灰汤泼瘴,飞砂走石,击碎身体。

  注一  就是与现前鼻根所造恶业相遇,冲于即是相遇之意。以下准此。

  注二  就是质证其罪,履就是践踏其身。

  注三  耳根属水,气见水成洄,故见淹没于洋汤沸屎之中。

  注四  鱼败名为馁,羹败名为爽。

  正文  四者味报,招引恶果。此味业交,则临终时,先见铁网,猛焰炽烈,周覆世界。亡者神识,下透挂网,倒悬其头,入无间狱。发明二相。一者吸气,结成寒冰,冻裂身肉。二者吐气,飞为猛火,焦烂骨髓。

  译文  第四是因味造业所招引的恶果。此味业与余业交作,临命终时,先见铁网猛焰炽烈〈注一〉,周覆世界〈注二〉,亡者神识,下透挂在网上,足上头下,不觉不知,愈沈愈下,落入无间狱中,显现两种情况:一是吸气〈注三〉结成寒冰,终于冻裂身肉,二为吐气〈注四〉,终至飞为猛火,焦烂骨髓。

  注一  贪味造业,必然网捕禽兽,烹煎蒸炙,故临终时,先见铁网猛焰炽烈。

  注二  因味造杀,无所不至,故感业力周遍世界。

  注三  因贪味觉气从外入,外入气冷故,结成寒冰,冻裂身肉。

  注四  因嫌味不美,故吐而另易他肉食之。故感猛火焦烂骨髓。

  解  余尝亲见一好食鲜鹅掌者,每食必以铁笼笼活鹅置于烧红铁板上,炙之至熟。始宰下双掌食之。后临终时,两足糜烂至骨,痛苦难言,最后两足齐断,始绝气,一如其平日烧鹅掌状。

  正文  如是尝味。历尝,则能为承为忍。历见,则能为然金石。历听,则能为利兵刃。历息,则能为大铁笼,弥覆国土。历触,则能为弓为箭为弩为射。历思,则能为飞热铁从空雨下。

  译文  如此尝味之各种杀具,经历眼前舌根,无论何种果报,只有承领而忍受。历于见(眼根)眼根属火,故成为然金石,历于听(耳根)耳根属水,水淬金利,故为利兵刃。历于息(鼻根)息属气,气蒸金透,故为大铁笼,弥覆国土。历于触(身根)以杀具而遇身根,故成为弓箭弩射之具。历于思(意根)以杀具而遇思风,故成为热铁飞空雨坠。

  正文  五者触报,招引恶果。此触业交,则临终时,先见大山四面来合,无复出路。亡者神识,见大铁城,火蛇火狗,虎狼师子,牛头狱卒,马头罗刹,手执轮茅,驱入城门,向无间狱。发明二相。一者合触,合山逼体,骨肉血溃。二者离触,刀剑触身,心肝屠裂。

  译文  第五为触报所招引的恶果。触业先起,引起交业,成为入地狱之因,故临终时,先见大山,四面来合,无复有出路〈注一〉,亡者神识,又见大铁城,方喜可以趣避,又见其中火蛇火狗,虎狼狮子之类,要想不入,又见牛头狱卒,马头罗刹,手执枪矛,驱赶令入,入之即入无间地狱。此中显现二种情况:一是合触〈注二〉,合山逼体,骨肉和血而溃烂,二为离触〈注三〉,刀剑刺身,心肝屠裂。

  注一  触业最重者,莫如贪淫强逼,令人丧志失节,无所逃避。故临终见大山四面来合,无有出路,这就是自身地水火风四大所现为四面大山,从前以此逼人,现在转而逼己。

  注二  贪于合触造业所感。

  注三  合触生厌,故厌而弃之,如始乱终弃之流。

  正文  如是合触。历触,则能为道为观,为厅为案。历见,则能为烧为爇。历听,则能为撞为击,为剚为射。历息,则能为括为袋,为考为缚。历尝则能为耕为钳,为斩为截。历思则能为坠为飞,为煎为炙。

  译文  如此诸触逼迫所造恶业,历于现前所造逼迫之业,就成为道为观,为厅为案〈注一〉,诸触历于见(眼根)就成为烧,成为蒸〈注二〉,历于听(耳根)就成为撞,为击,为剚为射〈注三〉,历于息(鼻根)就成为括,为袋,为考为缚〈注四〉,历于尝就成为耕,为钳,为斩,为截〈注五〉,历于思(意根)就能为坠为飞,为煎为炙等众相〈注六〉。

  注一  据楞严经指掌认为这几句文字应与历于听互相交换,解起来比较顺当。道为入地狱之途径,观为掌地狱之官,厅审理地狱之处,案为判罪之据,道途中多闻叫苦声,观多闻传呼声,厅多闻审罚声,案多闻判结声。

  注二  眼根属火,遇触逼迫,逼住即为蒸,逼不住即为烧。

  注三  此处当为历于现前身根,因身根,被逼迫,故现相为撞,以杵触,为击,以杖触,为剚,以刃触,为射,以箭触。

  注四  此为鼻根被逼之相,用布缠为括,以囊闭为袋,括而复考为考,囊而复缚为缚,务使鼻根气不得出。

  注五  耕是犁其舌,钳是拔其舌,从根而割为斩,从中而断为截。

  注六  忽上忽下故为飞为坠,为煎为炙为发热发燥之状。

  正文  六者思报招引恶果。此思业交,则临终时,先见恶风吹坏国土。亡者神识,被吹上空,旋落乘风,堕无间狱。发明二相。一者不觉,迷极则荒,奔走不息。二者不迷,觉知则苦,无量煎烧,痛深难忍。

  译文  第六是思业感报所招引的恶果,此思业与余业交作,就在临终时,先见恶风吹坏国土,亡者神识,被风吹在上空中,被风旋落,堕入无间地狱中,显出两种现相:一是不觉迷惘到极点,心神慌乱,奔走不息。二是不迷之相,才有觉知,尽是苦境,无量煎烧,痛入骨髓,难可忍受。

  正文  如是邪思。结思,则能为方为所。结见,则能为鉴为证。结听,则能为大合石,为冰为霜,为土为雾。结息,则能为大火车,火船火槛。结尝,则能为大叫唤,为悔为泣。结触,则能为大为小,为一日中万生万死,为偃为仰。

  译文  从上所说邪思所成恶业结合现前意根所造之业,就能成为方或为所〈注一〉,结合见(眼根)所造恶业,就成为业镜,或人证,给合听(耳根)现前所造之业就成为大合石,漱湫倒岳,或为冰为霜,若水势劣于风,或风势劣于水,就能为尘土或为雾。结合息(鼻根)现前所造之业,思业本属于风,息也是风,风遇风而磨荡成火,故能为大火车火船火槛,都是地狱受苦之具。结合味(舌根)现前所造之业,就能为大叫唤,为悔为泣,都是饥渴逼恼之声。给合触(身根)〈注二〉现前所造之业,或遇风而展舒即为大身,或遇风而局促,即为小身,或遇风忽活,即为生,或遇风而忽死,即为死。或被风吹而俯于地,或被风吹而面向于天。

  注一  方和所都是指受罪之处。

  注二  身根之业,随缘不定。意根属风,风性也不定。

  解  此上所说十习因和交报,成为种种地狱之苦,其实一切法都唯心造,果能一念不生,不但了前生之十业,现心之妄习,六业不交,六报何在?可知佛之所以详述地狱之相,是为使众生,转恶业为善因,变众生心为佛心。

  正文  阿难!是名地狱十因六果。皆是众生迷妄所造。

  译文  阿难!这就名为造成地狱的十种因和六种果,都是众生迷情妄想所造。

  正文  若诸众生,恶业同造。入阿鼻狱,受无量苦,经无量劫。

  译文  若是众生恶业共同造成〈注一〉,最后入阿鼻地狱〈注二〉,受无量苦,经过无量劫〈注三〉。

  注一  如前文所说淫、贪、慢、嗔、诈、诳、怨、见、枉、讼十种恶业,全部造成,而且造之必尽其极,这就是纯情即沈,故入阿鼻狱中。

  注二  这是正狱,下面所说八大地狱,都是眷属狱,入此狱中,诸苦历尝,故说受无量苦。

  注三  若是沉心中有谤大乘等罪,劫尽更生十方阿鼻地狱。故说经无量劫。

  正文  六根各造。及彼所作兼境兼根,是人则入八无间狱。

  译文  六根各自造业〈注一〉,与及他们所造恶业,兼有境和根〈注二〉,这些人就入八种无间狱〈注三〉。

  注一  众生六识造业有两种,一是自起,二是交作,这里所说但是一根造业,如见色惟依色起业,闻声惟依声起业等是。

  注二  这就是交作造业,如见色而起闻声之业,这就是见业与闻业交。因闻声而起见色之业,即是闻业与见业交等即是彼所作,兼境兼根。就是说除当根各造外,复兼有余境和余根。

  注三  这就是前文所说:九情一想,下洞火轮,身入风火二交过地,轻生有间,重生无间,此即重生无间之处。此中亦兼有两种果报:一是自业报,如前见业成熟后,临终先见猛火。神识乘烟入狱等是,二是交业报。如前所说见火烧听,能为镬汤烊铜,见火烧息,能为黑烟紫焰等是。

  正文  身口意三,作杀盗淫。是人则入十八地狱。

  译文  身口意三作杀盗淫〈注一〉,此人就可以入十八地狱〈注二〉。

  注一  身口意为六根总相,杀盗淫为十因总相,不交不圆,各未尽极,较上文恶业微轻,故入十八地狱。

  注二  此为有间狱中最重者,因为能作三业身口意,和所作三业杀盗淫都具足故。

  正文  三业不兼,中间或为一杀一盗,是人则入三十六地狱。

  译文  三业不是兼具〈注一〉,中间或是一杀一盗,此人即入三十六地狱〈注二〉。

  注一  不但不兼具三业,且不兼二,三根唯一根起业。

  注二  此三十六地狱亦属有间地狱。

  正文  见见一根,单犯一业,是人则入一百八地狱。

  译文  妄见见于妄境之时,三业中又单犯一业,这样的人就入一百八地狱〈注〉。

  注  此为有间地狱中最轻者,诸经记载,各有不同,大约有十八铁丸,十八沸铜,十八刀轮,十八剑林,十八铁蛇,十八铁鸟。众生业有千万,报各不同,惟佛能尽知,故随便警示,使人知所畏惧而已。

  正文  由是众生别作别造。于世界中入同分地。妄想发生,非本来有。

  译文  以上所说:各种地狱,都是随众生各人所造之业,各人私受其报,业力相同的,就都处在一处,因此在世界中各处在同分地中,究其本源,都属于妄想发生,并不是本来自有。

  正文  复次阿难!是诸众生,非破律仪,犯菩萨戒,毁佛涅槃,诸余杂业,历劫烧然,后还罪毕,受诸鬼形。

  译文  再说,阿难!这些众生,从前非破律仪〈注一〉,犯菩萨戒〈注二〉,毁谤佛的涅槃〈注三〉,以及其他的杂业〈注四〉,历劫烧然〈注五〉,后还罪毕,受众鬼之形〈注六〉。

  注一  律仪分为大小乘,小乘治身,律仪偏重,现在鄙弃为小乘,不屑拘守,即当严守菩萨自性妙戒,护持心地,但又不能。故为非破律仪。

  注二  菩萨戒即大乘戒,当严护心地,不得稍有放逸,不能如此,即为犯戒。

  注三  毁谤佛的涅槃为断灭,或斥为虚妄,贻误众生,陷害众生,罪之极重,莫甚于此。

  注四  指前文之十习因和六交报等业果。

  注五  在地狱中,历劫烧尽宿业之后,名为酬还宿债。

  注六 鬼则兼有父母兄弟眷属,较高者为神,如大力鬼王之类。低者为鬼,以下十类,总属于饿鬼所属。

  正文  若于本因贪物为罪。是人罪毕,遇物成形,名为怪鬼。

  译文  假若他堕地狱的原因,是为了贪财物而造成堕地狱的业果,此人在地狱中历劫烧尽罪业,以后出地狱,遇物成形,如山精石怪之类,名为怪鬼。

  正文  贪色为罪。是人罪毕,遇风成形,名为魃鬼。

  译文  因为本身淫习,为贪求女色而造成入地狱之罪,在地狱中受罪完后,遇风成形,名为魃鬼。

  解  按神异经所说‘魃鬼长二三尺,其行如风,所现之处,必大旱。’此为酷淫而致阴阳不和。

  正文  贪惑为罪。是人罪毕,遇畜成形,名为魅鬼。

  译文  由于诳习而造成入地狱之罪,此人在地狱中受完罪后,诳惑余习不尽,遇上畜牲就成形〈注一〉,名为魅鬼〈注二〉。

  注一  如獐鬼与猫鼠成精之类。

  注二  按说文上说‘老精物也,人面鬼身,四足,好惑人,山林异气所生。’

  正文  贪恨为罪。是人罪毕,遇虫成形,名蛊毒鬼。

  译文  由于嗔恨余习造成入地狱之罪,此人受罪完毕后,遇著毒虫就成形〈注〉,名为蛊毒鬼。

  注  蜈蚣蝎子之类,因心中怀有余嗔,与毒虫相类。

  正文  贪忆为罪。是人罪毕,遇衰成形,名为疠鬼。

  译文  由于仇怨心不消,造成入地狱之罪,其后受罪完毕,因仇怨余习,感四时不正,阴阳衰败之气,散瘟行疫,名为厉鬼

  正文  贪傲为罪。是人罪毕,遇气成形,名为饿鬼。

  译文  由于骄慢心而成为入地狱之因,在地狱受罪完毕后,遇著地上蒸发之气。因有好高余习故因以成形,又无所主掌,不得祭祀,常感饥饿,故名为饿鬼。

  解  按楞严正脉‘问:饿鬼一趣之总名,何慢习余报,独受此称?又饿鬼乃苦之最重?今十习地狱苦均,何余报唯慢招独重耶?

  答:鬼趣有四不同,一,胜趣贬坠,二,修带嗔杀,此二多居上品,三,狱前华报,多居下品。四,狱后余殃,多居中品。而圣贤示现者不与焉!然虽分上中下品,率皆不免饥虚,但有轻重之异。故总名饿鬼。今经十种,既是地狱余报,应俱属中品,亦通为饿鬼。但依因招果,果必类因,十种各以因果相类之义立名,此慢习余报,独名饿鬼者,以彼常怀高举,遇气成形,有饥虚义故,其受苦仍与余九相等,非独重也,此如六尘中色,惟是眼之所对,不同色法十一之色,总该五根及于六尘,昧别为总,问不应理。’

  正文  贪罔为罪。是人罪毕,遇幽为形,名为魇鬼。

  译文  由于贪于诬枉造成罪业,此人在地狱受完罪后。因为有贪求暗昧余习,所以遇著幽隐暗昧,阴阳不分之气,就附之以成形,专门在暗中逼人,使人在睡梦中气不得伸,就名为魇鬼。

  正文  贪明为罪。是人罪毕,遇精为形,名魍魉鬼。

  译文  贪于邪见,妄作聪明,造成罪业,在地狱受罪完后,遇著日月精华,就附以成形,显灵异于川泽间,就名为魑魉鬼。

  解  按抱朴子说‘魍魉山精,形如小儿,独足,善犯人,又好学人声,迷惑于人。’这和见习颇相似。

  正文  贪成为罪。是人罪毕,遇明为形,名役使鬼。

  译文  由于诈习好为诈骗之术,诱他成已,造成入地狱之罪,此人在地狱受完罪后,遇著书符念咒之人,就附以成形,供人驱使,作人祸福。就名为役使鬼。

  正文  贪党为罪。是人罪毕,遇人为形,名传送鬼。

  译文  由于讼习,贪求朋党,助恶兴讼,造成入地狱之罪,此人在地狱受完罪后,遇著巫,祝等人,就附之成形,言人祸福吉凶之事,名为传送鬼。

  解  按楞严经指掌‘问:此之鬼趣,既与前之狱趣,后之畜趣等并论,应取饿鬼全分,何得偏取从狱出者?答:佛意为显十习业重,地狱不足以偿,余报为鬼;鬼复不足以偿,余报为畜;复不足以偿,转生为人,犹有余苦。故鬼趣偏取从狱出者,畜趣偏取从鬼出者,人趣偏取从畜出者,盖急欲令人革十习因,离恶趣苦。而全分例此可知。’

  正文  阿难!是人皆以纯情坠落,业火烧干,上出为鬼。此等皆是自妄想业之所招引。若悟菩提,则妙圆明本无所有。

  译文  阿难!这十种鬼类,都是以纯情而坠落,业火烧干后〈注一〉,上出为鬼,其实这都是自己的妄想〈注二〉业力之所招引,若能悟得菩提,方知自性本妙圆明〈注三〉本来一无所有。

  注一  以上所说十类鬼道众生,开始在阿鼻狱中,都是以纯情坠落,逐渐经过无间和有间,始能将业火烧干。本来是纯情坠入阿鼻,若业火烧干一情,就祗剩九情,应当退入无间。若更从业火烧 乾九情中一小部分,就应退入有间。若再从业火中烧干一情,只存下七情,就应当上出为鬼,因为七情三想为生鬼道之因。

  注二  妄想即是惑道,业即是业道,狱鬼即是苦道,狱鬼之苦虽至重,也是由于自心深重惑业之所招引。

  注三  若悟得本性菩提,即任何苦不熊系缚,业力不能局牵,惑不能遮蔽,所以说为妙,为圆,为明,既然如此,地狱饿鬼,也本来一无所有。

  正文  复次阿难!鬼业既尽,则情与想二俱成空。方于世间与元负人,怨对相值。身为畜生,酬其宿债。

  译文  再说,阿难!鬼业既尽之后,此时情与想,两者都成空〈注〉,才在世间,与元被负之人,冤冤相对,或欠他的财物,或欠他的形命,彼此相对,债系难逃,身为畜生,或被烹割,或被驱使,或偿形命,或偿财物,酬还过去的旧债。

  注  鬼业既尽,即情减一分,想多一分,成为六情四想,故入畜道。

  正文  物怪之鬼,物销报尽,生于世间,多为枭类。

  译文  遇物成形之鬼,业尽形谢,苦完果坏,七情三想,就转为六情四想,流入世间,转入横生道中,因有贪物为怪余习,故多为枭类〈注〉。

  注  枭以子食母,可称怪极,故为怪鬼余习。

  正文  风魃之鬼,风销报尽,生于世间,多为咎征。

  译文  遇风成形之鬼,风销业报完了后,转为六情四想,生于世间,多为不祥之征。如商羊舞而大雨,旱魃出而大旱之类。因有贪色余习,故为淫兽色禽之类。

  正文  一切异类畜魅之鬼,畜死报尽,生于世间,多为狐类。

  译文  遇畜成形之鬼,所附之畜死后,业报即销,此时他的苦也就完结,超出了鬼道,得生于世间,多为狐类。因为狐狸善媚人,犹有从前贪惑余习存在。

  解  按郭氏记说‘千岁狐为淫妇,百岁狐为美女。’这就是从前贪惑余习所感。

  正文  虫蛊之鬼,蛊灭报尽,生于世间,多为毒类。

  译文  遇虫成形之鬼,所依之虫死后,他的业果也就完结,转生于世间,多为毒虫类。因有贪恨余习,故多为蚖蛇蝮蝎蜈蚣之类。

  正文  衰疠之鬼,衰穷报尽,生于世间,多为蛔类。

  译文  遇衰成形之鬼,业报尽时,生于世间,多为蛔类。因有贪忆怀怨余习,常欲秽污于人,故感寄生于人肠胃之中,常处粪污之报。

  正文  受气之鬼,气销报尽,生于世间,多为食类。

  译文  受气之鬼,久而所受之气销散,业报也就完结,出生于世间,就成为虎豹豺狼等猛兽,自侍爪牙威力,常欲食他,即是贪傲余习。求食不得,叫呼驰走,即是饿鬼余习。

  正文  绵幽之鬼,幽销报尽,生于世间,多为服类。

  译文  遇幽成形之鬼,幽暗之气销时,业报也就完结,转生于世间,犹有贪罔余习,故为服类〈注〉。

  注  按异物志说‘山鸮鹄体有文色,土俗因形名之日服,亦名支狐,昼伏夜出,鸣则有祸,亦名祸鸟。’

  正文  和精之鬼,和销报尽,生于世间,多为应类。

  译文  遇精为形之鬼,所和之精既销后,业报也随之而完,再转生于世间,因有贪明余习存在,故成为候鸟,转徙南北,顺时顺节而为去留。

  正文  明灵之鬼,明灭报尽,生于世间,多为休征。

  译文  遇明为形之鬼,一旦所附之明凋谢之后,所附之鬼亦不再灵,此时鬼道之情想俱尽,出生于世间,多为兆吉祥之禽兽,如祥麟嘉凤之类,余如灵禽巧兽之伦,识语言,随呼唤,都是役使鬼余习所致。

  正文  一切诸类依人之鬼,人亡报尽,生于世间,多为循类。

  译文  依附于人之鬼,一旦人亡之后,鬼失于所依,业报也完,此时随鬼道的情与想两者都已成空,又重生于世间,因有传送余习,故多为猫狗等循良家畜之类。

  正文  阿难!是等皆以业火干枯,酬其宿债,傍为畜生。此等亦皆自虚妄业之所招引。若悟菩提,则此妄缘本无所有。

  译文  阿难!这些都是以业火烧干地狱饿鬼二道,转为畜生,酬还旧债,这些都从虚妄业力之所招引,若能悟得菩提,这些业力和果报,犹如眚见灯轮一样,都是虚妄,在清净目中,都无此事本无所有。

  解  古德说:‘若人识得心,大地无寸土。’寸土尚且无有,何况其他!

  正文  如汝所言宝莲香等,及琉璃王,善星比丘。如是恶业,本自发明。非从天降。亦非地出。亦非人与。自妄所招,还自来受。菩提心中,皆为浮虚妄想凝结。

  译文  就如你所说的宝莲香比丘尼,和善星比丘等,在如来藏性真心中,万用俱含,自造何等之业,即各随自业,显现何等之报,这些果报,不从天降,不从地出,也不是人给与,都是自己妄想所招,还来自受,在菩提心中,都是浮虚妄想凝结所成。

  解  这正如永嘉禅师所说‘了即业障本来空,未了应须酬宿债。’

  正文  复次阿难!从是畜生酬偿先债。若彼酬者分越所酬。此等众生,还复为人,反征其剩。

  译文  再说:阿难!这些畜生,酬还从前的债务,假若这些被酬还的人,过分多取所酬还的财物和形命,那么这些众生,就会重来作人,反征其应酬之外,剩余部分。一一索还。

  正文  如彼有力兼有福德。则于人中不舍人身,酬还彼力。若无福者,还为畜生,偿彼余值。

  译文  假若被索取者是比较有力和有福德的人,就依然在人中偿还他多酬还的财力,若是无福德的,纵然天年未尽,也要重为畜生,偿还他过用所值之数。

  正文  阿难当知。若用钱物,或役其力,偿足自停。如于中间,杀彼身命,或食其肉。如是乃至经微尘劫,相食相诛。犹如转轮,互为高下,无有休息。除奢摩他及佛出世,不可停寝。

  译文  阿难!若用钱物,或是役使他为你效力,偿还够了就停下来。若是在偿债当中,杀了他的身命,或是食了他的肉,就这样以肉还肉,以命还命,纵然经过微尘劫,递相报复,相杀相诛,互为高下,永无休止。除了得了奢摩他禅定,和佛出世而外〈注〉,不得停息。

  注  佛出世名为照世灯,无结不解,有怨皆释。

  正文  汝今应知。彼枭伦者,酬足复形,生人道中,参合顽类。

  译文  你现在要知道,这些枭类畜生酬足了旧债,脱离了横生,恢复了竖形,生在人道中,而顽嚣之性犹在,故参合于顽类之中〈注〉。

  注  愚而兼恶,无一毫之善可化。

  正文  彼咎征者,酬足复形,生人道中,参合异类。

  译文  在畜道中,作征兆灾祸的,酬还了宿债后,恢复人形,生于人道中,然尚带余习,参合于愚类,性情乖戾,幸灾乐祸之辈。

  正文  彼狐伦者,酬足复形,生人道中,参于庸类。

  译文  狐伦之属,专于媚人,酬足宿债后,生于人道中,宿习庸鄙,无超拔之度,多诿靡之行。碌碌庸才,不足为道。

  正文  彼毒伦者,酬足复形,生人道中,参合很类。

  译文  毒虫螫人之辈,酬还宿债以后,转生在人道中,因为有过去生中的余习存在,就参合在很类中。很类即是刚愎自用,不受人谏之类。

  正文  彼蛔伦者,酬足复形,生人道中,参合微类。

  译文  那些蛔伦之流,酬还宿债以后,重新恢复人形,生于人道中,参合在卑微下贱,倒街卧巷之类中。

  正文  彼食伦者,酬足复形,生人道中,参合柔类。

  译文  那些食伦之类。酬还宿欠之后,转生于人道中,因有多生贪傲余习,又常在饥饿之中,故参合于软弱无能,任人揉磋之类中。

  正文  彼服伦者,酬足复形,生人道中,参合劳类。

  译文  服伦夜出求食,常在劳累中,所以在酬还宿欠以后,复形为人时,生于人道中仍然留存余习,东奔西驰,竞夜不休,劳累终身。

  正文  彼应伦者,酬足复形,生人道中,参于文类。

  译文  应伦是知时知节,来往有序,故酬毕宿债以后,恢复人形,生于人道中,犹带余习,通文合礼,应接不失其序,流入文思之人。

  正文  彼休征者,酬足复形,生人道中,参合明类。

  译文  休征是现瑞象兆圣明之类,酬足复形之后,生于人道中,其性更灵,世智辩聪之流,即是此类。

  正文  彼诸循伦,酬足复形,生人道中,参于达类。

  译文  循伦之类,听呼唤,驯顺随人,通喜怒,识趣避,故复形为人之后,犹存余习,即属于谙练世故,通达人情之辈,所以参合于达类中。

  正文  阿难!是等皆以宿债毕酬,复形人道。皆无始来业计颠倒,相生相杀。不遇如来,不闻正法,于尘劳中法尔轮转。此辈名为可怜愍者。

  译文  阿难!这些人都是在酬完宿债之后,重新恢复人道。其实都是从无始以来,妄计征偿,不知解脱,人死为羊,羊死为人,互为相生,我负汝命,汝还我债,彼此相杀,业计和尘劳,惟佛法能解脱,故不遇如来,不闻正法,就永为尘劳所缠缚,必然永远流转于生死中。这些人实在应当名为可怜悯的人。

  正文  阿难!复有从人,不依正觉修三摩地。别修妄念,存想固形。游于山林人不及处。有十种仙。

  译文  阿难!另外有一些人,从人道中,不依佛说而修三摩地,另外修别的妄想,拨弄精魂,存想固形长生,游于山林中人踪不到之处,一共有十种仙。

  解  前文所说:一情九想为飞仙,又华严经说‘十宝山中有神仙山,’古德说神仙所居,又楞严正脉说‘仙道起于厌惧无常,想身长生,妄设多途,无非志于长生不死。’

  正文  阿难!彼诸众生,坚固服饵而不休息,食道圆成,名地行仙。

  译文  阿难!有些众生坚固服饵〈注一〉而不休息〈注二〉,最后食道圆成〈注三〉,名为地行仙。

  注一  服食饵药,可以延年益寿。

  注二  存想固形,久不间断,期于必效。

  注三  服食既久,道理相应,不惟百体康壮,寿年延永,而且身轻行疾,方为圆满成就。

  正文  坚固草木而不休息。药道圆成,名飞行仙。

  译文  坚固草木〈注一〉服食,而不休息〈注二〉,最后药道圆成〈注三〉,名为飞行仙。

  注一  草如参根苏苗之类,木如松枝,柏叶之类,灌顶大师说‘百卉五草根茎枝叶,皆名为药,执此养身。’

  注二  立志坚固食之,也属存想固形长生之类。

  注三  这和前所说有些不同,前所说为练制熟食,这里所说为生服不用烟火,久食有功,行步如飞,升高越壑,身轻胜前,名为药道圆成。

  正文  坚固金石而不休息。化道圆成,名游行仙。

  译文  坚固金石如烹煎铅汞,炼养丹砂,成九转大还丹〈注一〉。最后化道〈注二〉圆成,名为游行仙〈注三〉。

  注一  按灌项大师说‘炼银丹者,一,硫黄砂朱砂,二,栽砂七日,三,养砂七日,亦名养火,四,阴炼七日,五,阳炼七日,盖为阴,开为阳,六,上明炉过关七日,七,洗母七日,八,炼母七日,九,交母七日。此用黑**轫铅水银白砒炼也。炼金丹者,谓黄阿铅,瞻矾羹,雌黄,石绿,石青,大罐炼一昼夜,点银成金。’

  注二  化有二义:一变化,就是服之长生,变凡身为仙骨。二点化,点白石为黄金,用以济世,各获其效,名为化道圆成。

  注三  化道圆成之后,因超脱而游世外,因利济而游世间,故名游行仙。

  正文  坚固动止而不休息。气精圆成,名空行仙。

  译文  坚固动止〈注一〉而不休息〈注二〉,最后气精两化,圆满成就〈注三〉,名为空行仙〈注四〉。

  注一  动以运气调身,止以养精安神,身调可以永年,神安可以长生。

  注二  执此为真,坚固而运养之。

  注三  运养不息,气精两化,久而形神俱妙,是为气精圆成。

  注四  庄子逍遥游篇说‘藐姑射之山,有神人居焉,肌肤若冰雪,绰约若处子,不食五谷,吸风饮露,乘云气,御飞龙,以游乎四海之外。’这就是空行仙。

  正文  坚固津液而不休息。润德圆成,名天行仙。

  译文  津液即是口中水,漱出为津,咽下为液,(这就是神仙宗所说鼓天池,咽玉液),执此能令水升火降,而成造化之功,故坚固而漱咽之。漱咽不息,内外通融,举身轻清,与物无累,是为润德圆成。乘正气以游于无穷,故名为天行仙〈注〉。

  注  庄子逍遥游篇所说‘夫列子御风而行,冷然善也,旬有五日而后返,彼于致福者,未数数然也,此虽免乎行,犹有所侍者也,若夫乘天地之正,御六气之变,以游于无穷者,彼且恶乎待哉?故曰神人无功,圣人无名,至人无已。’这就是天行仙的境界。

  正文  坚固精色而不休息。吸粹圆成,名通行仙。

  译文  坚固精色〈注一〉而不休息〈注二〉,吸粹圆成〈注三〉,名为通行仙〈注四〉。

  注一  吸日月之精色。餐云霞之彩色。

  注二  日月非实有精华可吸,云霞非实有彩色可餐,但凭妄想。以求妄理相应。

  注三  这都属于别修妄念,执此可以得通,久久行之,而不休息,故妄理相应,形与气化,就名为吸粹圆成。

  注四  形与气化,神与物通,可以穿金石,蹈水火,任运无碍。故名为通行仙。

  解  漠武内传说‘东方朔于海上遇黄眉公曰:吾却食服精气,三千年一转,反骨洗髓,三千年一转,剥皮伐毛,吾生已三洗髓三伐毛矣。所以观天地若蜉蝣,等古今犹旦暮也,’可知其为通行仙。

  正文  坚固咒禁而不休息。术法圆成,名道行仙。

  译文  坚固咒禁〈注一〉而不休息,最后术法圆成〈注二〉,就名为道行仙〈注三〉。

  注一  咒可以延年益寿,护国佑民,禁则制嗜戒欲,降妖祛邪。执此可以长生,可以济世,故坚固而行持之。

  注二  行持咒禁,唯凭心念,故此亦属于别修妄念,持久不息,咒灵禁验,这就名为术法圆成。因为咒即是术,禁即是法。

  注三  用此道以养身,推此道以济世,故名为道行仙。

  正文  坚固思念而不休息。思忆圆成,名照行仙。

  译文  坚固思念〈注一〉而不休息〈注二〉,最后思忆圆成〈注三〉,就名为照行仙〈注四〉。

  注一  存想顶门而出神,系心丹田而炼气,执此可以尸解,可以驻年,故坚固其心修习之。

  注二  存想之功无间,系心之学不停,故不休息。

  注三  神则出入自在,气则上下交通,故为思忆圆成。

  注四  对境立照,故名为照行仙。

  正文  坚固交遘而不休息。感应圆成,名精行仙。

  译文  坚固交遘〈注一〉而不休息〈注二〉,最后感应〈注三〉圆成〈注四〉,名为精行仙。

  注一  易经上说‘乾道成男,坤道成女,男女遘精,万物化生,’灌顶大师说‘此以肾水为坎男,心火为离女,取坎填离,降火提水,令其交合,以成仙胎。’

  注二  执此可以成丹,故坚固其心而取填之,降火提水,内功无间,故为不休息。

  注三  感应即交遘之意。

  注四  坎男离女,遘精成行,药成而为仙体,丹成而上九天,即是感应圆成。

  解  彭祖容成,后汉之左元放,都是依此而修仙道。

  正文  坚固变化而不休息。觉悟圆成,名绝行仙。

  译文  变化即是变此为彼,化此为彼,如印度迦毗罗仙等诸大幻师之流,故坚固其心而推求其术。深穷物理,精研化性,久久体验,希其有成,故不休息。最后物理既通,化性已达,随意变现,自在无碍,即是觉悟圆成,以此修仙,为仙道中之绝品,故名为绝行仙。

  解  列子上说‘昔老成子学幻于尹文先生,尹文曰:有生之气,有形之壮,尽幻也,造化之所始,阴阳之所终,谓之生,谓之死。穷数达变,因形移易,谓之幻,谓之化,知生死之不异幻化,斯可与言幻矣,吾与汝皆幻也,又何学焉!老成子归,用尹文之言,深思三月,遂能存亡自在,翻校四时,冬起雷,夏造冰,飞者走,走者飞,终身不著其术,故世莫传。’这就是坚固变化而不休息,成为仙道之绝品的人。

  正文  阿难!是等皆于人中练心,不修正觉。别得生理,寿千万岁。休止深山或大海岛,绝于人境。斯亦轮回妄想流转。不修三昧。报尽还来,散入诸趣。

  译文  阿难!以上所说的这十种仙,都是在人中从事炼心,不知修习正觉〈注〉的人,从别的途径得到长生的道理,寿命活到千万岁。住居在深山中,或是大海岛上,远隔人所常住的环境。这也是在轮回妄想的流转中,如不修三昧,业报完结以后,最后仍然散入各趣中。

  注  不知自心本具不生灭性,不知依此而修三昧。

  解  世人每以仙道与天道混为一谈,其实不同之处有二:一,仙道最怕舍身受生,故乐处长生。而天道必待舍身之后,另受天身。二,仙道常居深山海岛中,仍在人间境内,而天道虽四王天忉利天,亦不居人境,故天道为此界最尊胜之流,仙道与诸鬼神,俱不能与之相比。

  正文  阿难!诸世间人,不求常住。未能舍诸妻妾恩爱。于邪淫中,心不流逸。澄莹生明。命终之后,邻于日月。如是一类,名四天王天。

  译文  阿难!一般世间的人,不求获得常住的妙果,不能舍弃妻妾的恩爱,虽然在邪淫中,而心不流逸〈注一〉,澄莹生明〈注二〉,命终之后,光明邻于日月,这样一类人,名为四天王天。

  注一  心不流动,故心常澄清,常不纵逸,故心常莹净。

  注二  澄清莹净,故心光遍照,邻于日月。

  正文  于己妻房,淫爱微薄。于净居时,不得全味。命终之后,超日月明,居人间顶。如是一类,名忉利天。

  译文  于自已妻室,淫爱心很微薄,平时净心不纯,时有念起,禅思不得全味,这样的人,命终之后,超于日月光明,居住在人间之顶〈注一〉,这样一类人,就名为忉利天〈注二〉人。

  注一  忉利天在须弥山顶,以上即是空居。

  注二  忉利为印度语,意为三十三,因此天东南西北,四方各有八天,加上当中一天共为三十三,中央为善见城,是帝释天王所居之处。

  解  按大智度论所记‘昔有婆罗门,姓乔尸迦,与知友三十二人,共修福德,命终皆生须弥山顶,乔尸迦为天主,三十二人皆为辅臣。’有维摩诘经疏说‘昔迦叶佛灭后,有一女人,发心修塔,报为天主,三十二人助修,报为辅臣。’两处说法不同,因为都在轮回中,不无更易。

  正文  逢欲暂交,去无思忆。于人间世,动少静多。命终之后,于虚空中朗然安住。日月光明,上照不及。是诸人等自有光明。如是一类,名须焰摩天。

  译文  逢欲暂交,事前全无预念,事后也不复追想,于人间世,得禅思全味。动时少,静时多,所以感得命终之后于虚空中,安然居住〈注一〉,日月光明,上照不到〈注二〉,这些人身上自有光明,这样一类人,名为须焰摩天。

  注一  宫殿停在空中,也不坠落,如想下时,也会随念坠下,因为万法本空,虚实都随心造故。

  注二  因此天人,依正二报都有光明,不需日月光照耀。又此天以莲华开合而分昼夜。

  正文  一切时静。有应触来,未能违戾。命终之后,上升精微,不接下界诸人天境。乃至劫坏,三灾不及。如是一类,名兜率陀天。

  译文  此天逢欲亦无交心,故一切时常在静中,如有相应之触来相逼迫,也不能拒绝,因此命终之后,上升精微〈注一〉,不与下界诸人天境相接〈注二〉,甚至于世界毁坏时三灾〈注三〉也不能相波及,这样一类,就名为兜率陀天。

  注一  兜率陀天分为内外二院,外院对下杂染说来就是精,内院对外说来就是微。

  注二  这是就外院而言,夜摩天虽然居住在虚空中,但仍与下面人天境界相接,然而到了此天就完全脱离了人天境界,甚至于世界毁灭时的三灾也不能波及于他。

  注三  世界毁坏时,有水火风三种灾祸,此时欲界六天全部被毁。甚而至于三禅天以下都不能免三灾之苦。

  解  兜率陀天一翻知足,言此天于五欲境,知止足故。又翻喜足,言此天得少意欲为喜,更不求余为足,又佛地论说‘菩萨于中教化,多修喜足行故。’因此天内院,为菩萨寄居之处。

  正文  我无欲心,应汝行事。于横陈时,味如嚼蜡。命终之后,生越化地。如是一类,名乐变化天。

  译文  我并无欲心,只是为了应付你而行欲事〈注一〉,于横陈时〈注二〉,味和嚼腊一般,在命终之后,即时升在化乐〈注三〉之地,如此一类,就名为乐变化天。

  注一  兜率陀天有相应之触来,犹不能违拒,可见其犹觉有味。此天则觉味同嚼腊,已完全无味。

  注二  司马相如赋上说‘花容自献,玉体横陈。’横陈就是横放陈列于旁。

  注二  就是说:乐其自变化之五欲境。

  正文  无世间心,同世行事。于行事交,了然超越。命终之后,遍能出超化无化境。如是一类,名他化自在天。

  译文  厌弃世间淫欲,只是暂行男女婚配之事〈注一〉,于男女相交,了然超越〈注二〉,所以在命终时,出超化无化之境,遍能出故〈注三〉,如此一类,就名为他化自在天。

  注一  统前五因而论,初则有交而正,次则有交而微,三则有交而暂,四则行事有味,五则行事无味。

  注二  虽随顺世间,有男女婚配,而于行欲之事,相交之情,一并决绝,故说了然超越。

  注三  前五天,四天无化,后一天有化,此天偏能超越。

  解  台宗别行疏说‘欲界顶天,即魔王天。’阿含经楼炭经,大智度论等也同此说,瑜伽师地论说‘第六天上,别有魔罗所居天宫,即他化自在天所摄,’可知魔天别是一类,只能说是为他化自在天所摄,而不能说即他化自在天。

  正文  阿难!如是六天,形虽出动,心迹尚交。自此已还,名为欲界。

  译文  阿难!如此六天,形虽然出动,然而心迹还在相交〈注一〉,从此以上〈注二〉,名为欲界〈注三〉。

  注一  如此六天,初则离于邪动,次则正动而微,三则动少静多,四则出动,〈以一切时静故。〉形虽出动,未免心交,〈从他应触来时,不能违拒,即是有味。即可见其心尚交。〉至第五味同嚼腊,第六了然超出,才心交都无,还未能无迹,故第五犹有欲境,到第六权同世间行事,宛然有欲迹,故犹有相交之迹存在。

  注二  从此六天以来,仙道及人道,甚而至于地狱,统名为欲界,因为都没有离欲境之故。

  注三  依天台宗的说法‘六天果报,十善为本,兼护法,生四王天,兼慈化,生忉利。兼不恼众生,善巧纯熟,生夜摩。兼修禅定,粗细而住,生兜率。兼欲界定,生化乐。兼未到定,生他化。是知六天通以十善为因,前三天各兼功行,后三天各兼禅定。今以功行禅定为缘,通修十善为因,但十善之中,断欲为要,若不断欲,十善何成?如来为人从要,故惟约欲轻欲重,而分胜劣。’

  解  楞严正脉引偈说‘四王忉利共相抱,夜摩执手兜率笑,化乐熟视他暂视,此是六天真快乐。’盍相抱执手,俱属形动,而分轻重之异。至于兜率之笑,虽形出乎动,而未能无心,若后二天,但惟目视,虽无交心,而犹似有迹,故合云:‘形虽出动,心迹尚交。’足知此上绝无女人,心迹俱离,无所交接,兼无食睡。三欲俱忘,稍涉饥倦,即入禅定,出定则饱满精明,是但以禅悦为食,为息,已离粗重身心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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