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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恒志:涵芬集 第三部分 瑜伽菩萨戒开遮持犯表

       

发布时间:2014年03月05日
来源:   作者:徐恒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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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恒志:涵芬集 第三部分 瑜伽菩萨戒开遮持犯表

 

   徐恒志居士 集录

  本表系依据《瑜伽师地论》、《虚空藏菩萨经》、能海上师《菩萨戒略诵》等编集而成。

  1990年12月于上海

  一、犯众多犯、犯染污起、犯非染污起:

  1、所谓犯众多犯,即犯众多恶作(身业)或恶说(口业)(即又名突吉罗),因有四十多条,故云众多。

  2、此四十多条中,有的叫犯“染污起”(也叫染违犯,翻重垢,应向人忏。)

  3、有的叫“犯非染污起”,(也叫非染违犯,翻轻垢,应自责其心)。

  二、戒品数目:

  1、18条根本罪

  2、46条违犯罪

  3、5根本戒

  共69条

  三、“他胜处法”:

  “他”即烦恼,为烦恼所胜,名“他胜处”。

  四、羯磨文的解释:

  羯磨,梵语译为“作业”,即作授戒、受戒之业,通过羯磨文的宣告仪式,成就受戒、忏悔等等事业,也可译为“办事”,即由此成就受戒的事业。

  授戒的作法,也可称为白四羯磨:宣读表白文、告大众授戒的作法。其次宣读授戒法给受者的表白文。读四次的表白文,就叫“白四羯磨”。

  五、重复处:(有何区别)

  (一)十八根本罪 二: “自赞毁他”(念求利养)

  十八根本罪 十一: “嫉毁妄慢过人说”(见他说大乘得供养,憎毁轻嫉而自贡高)

  障般若 六: “自赞毁他”(爱染心、嗔恚心)

  (二)十八根本罪 七: “妄说空”(妄说大乘)

  十八根本罪 八: “退他菩提”(说人不能行六度)

  (三)障般若 一: “轻声闻乘”

  十八根本罪(虚空藏十):“毁谤声闻缘觉乘”。

  (四)障般若 二: “废自乘”(于菩萨藏一切离舍)

  十八根本罪(虚空藏八):“退他菩提”(不乐大乘)

  十八根本罪 四: “弃舍大乘持伪法”(谤菩萨藏)

  (五)十八根本罪 三: “勤修异道”(于外道论,精勤修学。)

  障般若 四: “乐外论”(于外论,研求善巧,爱乐味著。)

  (六)十八根本罪 二: “悭法财”。

  饶益有情戒 七: “求财食等不施给”。

  (七)摄善法戒 七: “如理求法不施法”。

  十八根本罪 二:“悭法财”。

  (八)十八根本戒 三: “不忍忏谢”,不受他悔。

  六、文句不解:

  1、十八根本戒 十三: “恃力夺取禅给诵”。(集颂)

  2、障碍禅度 三: “贪味禅”,是否“贪味静虑”,贪味禅境。

  3、障戒 二: “护他律仪不共学”。(不与声闻共学,犯戒)。

  4、障戒 三: “应不共学”。

  五

  五戒、菩萨戒共  十八     六十九戒

  四十六

  初步归类

  仅供

  参考

  《瑜伽师地》前后有重复处

  《虚空藏菩萨经》与《瑜论》亦有重复处

  一、贪名闻、利养

  自赞毁他、贪利养恭敬。贪供事以爱染心摄徒众。邪命取财,言自得。

  二、悭于法财

  悭法财,延请不往,怀嗔恨不饶益,不敬耆德,不施法,不作神通,不说正理,念旧恶,不开解,不以财法摄徒众,他烦恼不制止,退菩提,不好答,不受施。

  三、不敬三宝

  不敬三宝,谤三乘,舍大乘,谤小乘,修异道,盗三宝物,夺衣返俗,破村邑,恃力夺取。

  四、谬误说法、学法

  妄说空,退他菩提,谤别解脱,退菩提心,应共学不学,不应共学而学,舍声闻乘,毁二乘,谤别戒。

  五、嗔、慢、邪见

  以嗔报嗔,犯他不谢,不受他悔,邪见,妄语,掉动,不敬三宝,不生信解。

  六、放逸

  心不寂静,不乐涅槃,耽乐睡眠,喜世论,不求教,不舍五盖,不往听法,于过不避免不防护,贪静虑。

  七、不作饶益

  不助伴,不看病,不济盲聋等,非理不说,有恩不报,不解愁恼,不随顺有情,不赞扬有德,不教诫、摈责,不制止他恼,不受施,不作神通。

  八、五性戒

  不杀、不盗、不邪淫、不妄语、不饮酒

  五无间罪。

  基本达69条

  初步学习,梵网戒有二十四条瑜伽戒无。如饮酒、食肉、畜杀众生、国使戒、为利倒说、两舌、不行放救、骄慢懈说、不善知众、别请僧、不敬好时、不行救赎、不发愿、冒难游行、不修福慧、不供养经典、破法(内众有过,向白衣说罪)等等。

  璎珞经云:诸佛菩萨现在前受,名上品戒;法师相授,名中品戒;千里无师,像前自受,名下品戒。

  名相解释:“失意”,谓失菩提正意念,失世间善意念。“不起”,改过自新谓“起”,起则不致堕落。“不净有作”,是有作恶。已受戒后,已得无作戒体,虽犯失意之罪,仅名有作不净。

  瑜伽菩萨戒开遮持犯表

  一、       十八根本罪

  菩萨戒略诵

  四种他胜处法,若中品毁犯,可忏除。上品毁犯,犹容重受。与四重戒不同。又四根本戒,或顺或逆,容有开遮,此四悉不得犯,故独列之。

  瑜伽师地论论文

  (诵戒用文)

  瑜

  伽

  四

  他

  胜

  罪

  一、赞己毁他

  若诸菩萨为欲贪求利养恭敬自赞毁他,是名第一他胜处法。“他”即烦恼,为烦恼所胜,名他胜处。(《三学》:P128,他者烦恼,私我,亦称根本罪。)

  二、悭法财

  若诸菩萨现有资财,性悭财故,有苦有贫,无依无怙,正求财者,来现在前,不起哀怜,而行惠舍;正求法者,来现在前,性悭法故,虽现有法,而不给施,是名第二他胜处法。

  三、不忍忏谢反打辱

  若诸菩萨长养如是种类忿缠,由是因缘不唯发起粗言便息,由忿蔽故,加以手足块石刀杖,捶打伤害损恼有情,内坏猛利忿恨意乐,有所违犯,他来谏谢,不受不忍,不舍怨结,是名第三他胜处法。

  四、弃舍大乘持伪法

  若诸菩萨谤菩萨藏,爱乐宣说开示建立像似正法,于像似法或自信解,或随他转,是名第四他胜处法。

  《戒定慧基本三学菩萨戒集诵》言:菩萨地,亦能摄虚空十四,但未宣明解。

  虚

  空

  藏

  十

  四

  根

  本

  罪

  菩萨戒略颂

  虚空藏菩萨经经文

  一、盗三宝物

  善男子,所谓灌顶刹利王,领国土有自在力,取兜婆物及四方僧物,或教人取,是则名犯初根本罪。

  二、谤三乘

  毁谤正法,舍声闻乘,辟支佛乘,舍无上乘。又制他人不令修学,是名第二犯根本罪。

  三、夺衣反俗

  若复有人,以如来故,剃除须发,身被法服,持戒毁戒有戒无戒,脱其袈裟,逼令还俗,或加杖捶,或复系缚,或截手足乃至断命,自作使他,造如此恶。是名第三犯根本罪。

  四、五无间

  (作五逆罪)

  作五逆罪,何等为五?一者杀母,二者害父,三者杀阿罗汉,四者破和合僧,五者出佛身血。如是五无间罪,若犯一者,是则名为犯根本罪。是名第四犯根本罪。

  五、谤无业果诸邪见

  谤无因果,不畏未来,造十恶业道,亦教他人令行十恶。

  是名第五犯根本罪。

  六、破坏村等

  若彼大臣统理国土,依倚王力,破坏村邑城郭国土,或教人破。

  七、妄说空

  (于少智愚痴人前解说甚深法空,退没菩提,使乐小乘。)

  是初发心菩萨,又从他闻甚深法空,读诵受持,复于少智愚痴人前,读诵解说,馀人闻已惊疑怖畏,于阿耨多罗三藐三菩提心生退没,乐声闻乘。是名初发心菩萨犯于第一根本重罪。

  (于少智人前解说法空,使人怖畏,乐小乘。)

  八、退他菩提

  (劝人发二乘心)

  初发心菩萨语馀人言:汝今不能乐于大乘,亦不能行六波罗蜜,终不能得阿耨多罗三藐三菩提,不如早发声闻辟支佛心,速尽生死,入般涅槃。馀如上说,是名初发心菩萨犯于第二根本重罪。

  九、谤别戒

  (谤别解脱戒)

  初发心菩萨语馀人言:汝今何用受学波罗提木叉律仪,当速发阿耨多罗三藐三菩提心,受持读诵大乘经典,先所造作身口意业诸不善行,当得清净,不受未来诸恶果报。馀如上说,是名初发心菩萨犯于第三根本重罪。

  十、毁谤声闻缘觉乘

  (谤小乘)

  初发心菩萨谓馀人言:汝今不应听受读诵声闻经典,汝当覆蔽声闻经典,声闻法中无大果报。不能断除结使烦恼。汝当听受读诵清净大乘甚深经典,又能消除诸不善业,疾得阿耨多罗三藐三菩提。作此说已,有信受者,二人俱名犯根本罪。馀如上说,是名初发心菩萨犯于第四根本重罪。

  十一、嫉毁妄慢过人说

  (似自赞毁他)

  (虚诳妄说得过人法)

  初发心菩萨欺妄两舌,希求名称利养恭敬,赞大乘经为他介说,而语人言,我是善解摩诃衍者。为贪利故,见他解说大乘经典得供养者,憎毁轻嫉而自贡高,虚诳妄语得过人法。作此行者,离安隐处,犯波罗夷。于大乘中为犯最重根本罪也。善男子,譬如有人欲趣宝洲乘船入海,而于中路自坏其船,没溺而死,不自济命,岂能得宝?如初发心菩萨亦复如是,乘正信船入于大乘深广法海,始得入海身自坏信船,失智慧命。如是愚痴初发心菩萨,以嫉妒故,虚诳妄语得过人法,而犯大乘重根本罪。馀如上说,是名初发心菩萨犯于第五根本重罪。

  十二、贪利炫卖言自得

  (意类自赞)

  未来世中,初发心菩萨语在家出家初发心菩萨言:修多罗中甚深空义,及以三昧诸陀罗尼忍辱之地种种庄严,是大明智诸菩萨等所可观行,受持读诵大乘经典,又能为他分别演说,我自解了,以慈悲故,为汝等说,汝等亦当随所说行,于深妙法而得知见。彼初发心菩萨,不作是言,我读诵思维,从他闻解,而言自得,皆是贪求利养因缘而自炫卖,违负三世诸佛菩萨及众贤圣犯于大乘最深重罪,失人天路,尚不能得声闻辟支佛乘,何由渐进到于大乘?善男子。譬如有人将导众人游行旷野,经过丛林极大饥渴,见彼林中有诸美果而弃舍之,取于毒果,食已命终。善男子,彼人尤尚不能自济,况复兼能度于馀人?彼初发心菩萨亦复如是:人身难得今已得之,遇善知识发大乘心,而贪利养轻自炫卖,犯重根本罪,违负三世诸佛菩萨,为诸贤圣之所弃舍,堕于恶趣。是故婆罗门、刹利、毗舍、首陀罗,不应亲近此恶菩萨,若亲近者,亦皆得罪。馀如上说,是名初发心菩萨犯于第六根本重罪。

  十三、持力夺取禅给诵

  (恃力取善比丘物给予好事之流)(或为禅人之物给诵者)

  未来恶世,初发心菩萨造作诸杂旃陀罗行,谓刹利旃陀罗,婆罗门旃陀罗,大臣旃陀罗,大将军旃陀罗,毗舍旃陀罗,首陀罗旃陀罗。何等名为旃陀罗义,彼谓造作诸恶心业。此恶比丘,自言智慧,自恃财宝,行于布施,放逸憍慢,嗔嫌憎嫉馀善比丘,共相斗诤,恃大臣力,取善比丘物以奉大臣,大臣得已传以上王。佛法僧物亦复如是。善男子,王与大臣及恶比丘犯根本罪。馀如上说,是名初发心菩萨犯于第七根本重罪。

  (旃陀罗:恶人、屠)

  十四、退菩提等廿五心

  此恶比丘,恃怙国王及大臣力,自言智慧,自恃财宝行于布施,轻戏毁辱诸善比丘,斗诤恼乱,法说非法,非法说法,舍正经律,颠倒义论,断学般若,离慈悲心,不信如来所说经典,巧方便戒,违法立制,令诸清净善行比丘废于坐禅读诵经典,无苦恼者生其苦恼,有苦恼者复令增长,恒怀恶心坏善威仪,行住坐卧无复时节,毁禁破戒,实非沙门自言沙门,实非梵行自称梵行,不解经典为他解说(不解作师),邀致四众供养恭敬。善男子,王与大臣及恶比丘犯根本罪。馀如上说,是名初发心菩萨犯于第八根本重罪。

  以上共十八根本罪。

  四缠三品犯、舍戒复戒

  四缠

  ①    于罪有犯更欲造

  ②    无惭愧心

  ③    深爱乐

  ④    不见为罪谓功德

  菩萨若用软中品缠毁犯四种他胜处法,不舍菩萨净戒律仪。上品缠犯,即名为舍。若诸菩萨毁犯四种他胜处法,数数现行,都无惭愧,深生爱乐,见是功德,当知说名上品缠犯。

  三品犯

  四缠具足上品犯,若但以罪为功德或加前三之一二,如是名为中品犯,唯前三者下品犯。

  上品犯①+②+③+④

  中品犯④+[①、②、③之一二]

  下品犯①、②、③

  宗大师曰:“上品缠犯支未具时,虽有余支,若见其过,应知是名下品缠犯。不见其过,应知是名中品缠犯。谓不见其过,定无惭愧,若有惭愧,当知定是见其过故。”

  舍戒复戒

  若犯上品即舍戒,

  若犯中下得恶作,

  舍戒现身堪更受,

  不同比丘别解说。

  宗大师曰:“由软品及中品缠,毁犯四种他胜处法,不舍所受净戒律仪。若用上品缠犯即舍。……若不具足上品缠犯,非他胜故,馀亦应尔。然生邪见及舍菩提心,略生即犯,不须具足上品缠犯。”

  二、四十六违犯罪

  菩萨戒略颂

  瑜伽师地论论文

  是染违犯

  (翻重垢)(应向人忏)

  非染违犯

  (翻轻垢)(应自责心)

  无违犯

  摄

  善

  法

  戒

  摄六

  度

  其

  中

  总

  有

  三

  十

  四

  障

  施

  有

  七

  一、三业不敬于三宝(1)

  于日日中,若于如下,或为如来造制多所;若于正法,或为正法造经卷所,谓诸菩萨素怛缆藏,摩怛理迦;若于僧伽,谓十方界已入大地诸菩萨众,若不以其或多或少,诸供养具而为供养,下至以身一拜礼敬,下至以语一四句颂赞佛法僧真实功德,下至以心,一清净信,随念三宝真实功德,空度日夜,是名有犯,有所违越。若不恭敬,懒惰懈怠而违犯者,是染违犯。

  若误失念而违犯者。

  谓心狂乱,若已证入净意乐地,常无违犯。由得清净意乐菩萨,譬如已得证净比丘,恒时法尔於佛法僧,以胜供具承事供养。

  二、大欲无足数数贪(2)

  有其大欲而无喜足,於诸利养,及以恭敬,生著不舍。

  谓为断彼生起乐欲,发勤精进,摄彼对治,虽勤遮遏,而为猛利性惑所蔽,数起现行。

  三、不敬耆德

  (3)

  见诸耆长,有德可敬,同法者来,骄慢所制,怀嫌恨心,怀恚恼心,不起承迎,不推胜座。

  非骄慢制,无嫌恨心,无恚恼心,但由懒惰懈怠忘念无记之心。

  谓遭重病,或心狂乱。

  四、不好答

  (4)

  若有他来语言谈论庆慰请问。骄慢所制,怀嫌恨心,怀恚恼心,不称正理,发言酬对。

  谓遭重病,或心狂乱;或自睡眠,他生觉想,而来亲附,语言谈论,庆慰请问;或自为他宣说诸法,论义决择;或复与余谈论庆慰;或他说法论议决择,属耳而听;或有违犯说正法者,为欲将护说法者心,或欲方便调彼伏彼,出不善处,安立善处;或护僧制,或为将护多有情心,而不酬对。

  五、延请不往

  (5)

  他来延请,或往居家,或往余寺,奉施饮食,及衣服等,诸资生具。骄慢所制,怀嫌

  恨心,怀恚恼心,不至其所,不受所请。

  若由懒惰懈怠忘念无记之

  心,不至其所,不受所请。

  或有疾病;或无气力;或心狂乱;或处悬远;或道有怖;或欲方便调彼伏彼, 出不善处安立善处;或余先请;或为无间修诸善法,欲护善品,令无暂废;或为引摄未曾有法;或为所闻法义无退;如为所闻法义无退,论议决择, 当知亦尔;或复知彼,怀损恼心,诈来延请;或为护他多嫌恨心。或护僧制。 不至其所,不受所请。

  略颂

  是染违犯

  非染违犯

  无违犯

  六、不受施

  (6)

  他持种种生色可染末尼珍珠琉璃等宝,及持种种众多上妙财利供具,殷勤奉施。由嫌恨心,或恚恼心,违拒不受。[怀嫌恨心,或恚恼心,违拒不受。(似应不怀嫌恨,恚恼,惭愧而受。)]

  若由懒惰懈怠忘念无记之心,违拒不受。

  或心狂乱;或观受已心生染著;或观后时彼定追悔;或复知彼於施迷乱;或知施主随舍随受,由是因缘定当贫匮;或知此物, 是僧伽物,窣堵波物,或知此物,劫盗他得;或知此物由是因缘多生过患,或杀,或缚,或罚,或黜,或嫌,或责,违拒不受。

  障

  戒

  有

  九

  七、如理求法

  不施法

  (7)

  一、於恶有情怀瞋恨(不作饶益)

  (8)

  他来求法,怀嫌恨心,怀恚恼心,嫉妒变异,不施其法。

  於诸暴恶犯戒有情,怀嫌恨心,怀恚恼心,由彼暴恶犯戒为缘,方便弃舍,不作饶益。

  若由懒惰懈怠忘念无记之心,不施其法。

  若由懒惰懈怠弃舍,由忘念故,不作饶益。

  谓诸外道伺求过短;或有重病;或心狂乱;或欲方便调彼伏彼,出不善处,安立善处;或于是法未善通利;或复见彼不生恭敬,无有惭愧,以恶威仪而来听受;

  或复知彼是钝根性,于广法教,得法究竟,深生怖畏,当生邪见,增长邪执,衰损恼坏;或复知彼法至其手,转布非人,而不施予。

  谓心狂乱;或欲方便,调彼伏彼,广说如前;或为将护多有情心;或护僧制,方便弃舍,不作饶益。

  二、护他律仪不共学(9)

  (参见《集颂》P146声闻律中,在性罪以外,立遮罪,如饮酒、非时食、变更僧像,至淫酒权贵等处,菩萨应与声闻同修学,会

  无讥谤。不共学犯戒。

  在家随世无讥议,勿为贤明所厌舍。)

  如薄伽梵,於别解脱毗奈耶中,将护他故,建立遮罪,制诸声闻,令不造作。诸有情类,未净信者,令生净信,已净信者,令倍增长。 於中菩萨与诸声闻,应等修学,无有差别。何以故?以诸声闻自利为胜,尚不弃舍将护他行,为令有情未信者信,信者增长,学所学处,何况菩萨利他为胜?

  三、应不共学(10)

  (菩萨与诸声闻不应共学,菩萨利他为胜,不顾自利。) 共学犯戒。菩萨怀嫌恨心,怀恚恼心,图少事、少业,少希望,犯戒。

  如应而受

  (不应有嫌恨恚恼,似更

  应惭愧而受)

  二、三两条意为有些应与声闻共戒,如饮酒、非时食……, 有些不应与声闻共学,如求衣,求钵、坐具百物,多蓄或不应蓄。

  如薄伽梵於别解脱毗奈耶中,为令声闻少事少业少希望住,建立遮罪,制诸声闻,令不造作。於中菩萨与诸声闻,不应等学。何以故?以诸声闻,自利为胜,不顾利他,於利他中少事少业少希望住,可名为妙。非诸菩萨利他为胜,不顾自利,於利他中少事少业少希望住,得名为妙。如是菩萨为利他故,从非亲里长者居士婆罗门等及恣施家,应求百千种种衣服,观彼有情有力无力随其所施如应而受。如说求衣,求钵亦尔。如求衣钵,如是自求种种丝缕,令非亲里为织作衣,为利他故,应畜种种骄世耶衣,诸坐卧具,事各至百生色可染百千俱祗,复过是数,亦应取积。如是等中少事少业少希望住,制止遮罪,菩萨不与声闻共学,安住菩萨(净)律戒律仪,於利他中,怀嫌恨心,怀恚恼心,少事少业少希望住。

  若由懒惰懈怠忘念无记之心,少事少业少希望住。

  四、开性罪

  (11)

  善权方便,为利他故,於诸性罪,少分现行,由是因缘,于菩萨戒,无所违犯,生多功德。

  1.开杀生

  谓如菩萨见劫盗贼为贪财故,欲杀多生,或复欲害大德声闻独觉菩萨,或复欲造多无间业。见是事已发心思维,我若断彼恶众生命堕那洛迦,如其不断,无间业成,当受大苦。我宁杀彼堕那洛迦,(地狱名,译为恶者)终不令其受无间苦。如是菩萨意乐思惟,于彼众生,或以善心,或无记心,知此事已,为当来故,深生惭愧,以怜悯心,而断彼命。由是因缘于菩萨戒无所违犯,生多功德。

  2.开不与取

  又如菩萨见有增上宰官,上品暴恶,于诸有情,无有慈悯,专行逼恼。菩萨见已起怜悯心,发生利益安乐意乐,随力所能若废若黜增上等位,由是因缘于菩萨戒无所违犯,生多功德。

  又如菩萨见劫盗贼,夺他财物,若僧伽物,窣堵波物,取多物已,执为已有,纵情受用,菩萨见已起怜悯心,于彼有情发生利益安乐意乐,随力所能逼而夺之,勿令受用如是财富,当受长夜无义无利。由此因缘,所夺财宝,若僧伽物,还复僧伽,窣堵波物,还窣堵波,若有情物,还复有情。

  又见众生,或园林处,取僧伽物窣堵波物,言是已有,纵情受用。菩萨见已,思择彼恶,起怜悯心,勿令因此邪受用业,当受长夜无义无利。随力所能,废其所主。菩萨如是虽不与取,而无违犯,生多功德。

  3、开欲邪行

  又如菩萨处在居家,见有母邑,现无系属,习淫欲法。继心菩萨求非梵行。菩萨见已,作意思惟勿令心恚多生非福。若随其欲,便得自在,方便安处令种善根,亦当令其舍不善业。住慈悯心,行非梵行。虽习如是秽染之法,而无所犯,生多功德。出家菩萨为护声闻圣教所诫,令不坏灭,一切不应行非梵行。

  5、开离间语

  又如菩萨,为恶朋友之所摄受,亲爱不舍,菩萨见已,起怜悯心,发生利益安乐意乐,随能随力,说离间语,令离恶友,舍相亲爱。勿令有情,由近恶友,当受长夜无义无利。菩萨如是以饶益心,说离间语,乖离他爱,无所违犯,生多功德。

  6、开粗恶语

  又如菩萨,见诸有情为行越络,非理而行,出粗恶语,猛利诃摈,方便令其出不善处,安立善处。菩萨如是以饶益心,于诸有情,出粗恶语,无所违犯,生多功德。

  7、开绮语

  又如菩萨,见诸有情信乐倡妓吟咏歌讽,或有信乐王贼饮食,淫荡街衢无义之论。菩萨于中皆悉善巧,于彼有情,起怜悯心,发生利益安乐意乐,现前为作,绮语相应,种种娼妓,吟咏歌讽,令彼有情欢喜引摄,自在随属,方便奖导,出不善处,安立善处。菩萨如是现行绮语,无所违犯,生多功德。(意三恶不能开)

  五、邪命取财

  (12)

  生起诡诈,虚谈现相,方便研求,假利求利,味邪命法,无有羞耻,坚持不舍。

  若为除遣,生起乐欲;发勤精进,烦恼炽盛,蔽抑其心,时时现起。

  六、身语掉动

  (13)

  (心不寂静高声嬉戏,轻躁腾跃,望他欢笑)

  为掉所动,心不寂静,不乐寂静,高声嬉戏,喧哗纷聒,轻躁腾跃,望他欢笑,如此诸缘。

  若忘念起

  若为除遣生起乐欲,广说如前;若欲方便解他所生嫌恨令息;若欲遣他所生愁恼;若他性好如上诸事方便摄受,敬慎将护; 随彼而转; 若他有情、猜阻菩萨,内怀嫌恨,恶谋憎背,外现欢颜,表内清净。

  七、不乐涅槃

  (14)

  (谓于涅槃而生厌背,于诸烦恼不应怖畏而求断灭。)

  (教人不应怖畏、断灭烦恼,是染违犯。)

  起如是见,立如是论: 菩萨不应欣乐涅槃,应於涅槃而生厌背;於诸烦恼及随烦恼,不应怖畏而求断灭;不应一向心生厌离,以诸菩萨三无数动流转生死,求大菩提。若作此论。

  八、不避护

  (15)

  (不护不雪,谓过将生而不予防;谓既生已而不息除。)

  于自能发不信重言,所谓恶声、恶称、恶誉。不护不雪。其事若实而不避护。(宗大师曰:不避护者,谓过将生而不予防;不清雪者,谓既生已而不息除。)

  若事不实而不清雪。

  若他外道;若他憎嫉;若自出家,因行乞行,因修善行,谤声流布;若忿蔽者;若心倒者,谤声流布。

  九、於他烦恼

  不制止

  (16)

  (不以辛楚加行,护其忧恼,使不现行。)

  见诸有情,应以种种辛楚加行,猛利加行,而得义利,护其忧恼,而不现行。(论文属非染违犯,宗大师判是染违犯。)

  观由此缘,於现法中,少得义利,多生忧恼。

  障

  忍

  有

  四

  一、瞋报瞋

  (17)

  他骂报骂,他瞋报瞋,他打报打,他弄报弄。

  二、犯他不谢

  (18)

  於他有情,有所侵犯,或自不为,彼疑侵犯;由嫌嫉心,由慢所执,不如理谢,而生轻舍。

  若由懒惰,懈怠放逸,不谢轻舍。

  若欲方便调彼伏彼出不善处,安立善处;若是外道;若彼希望,要因现行非法有罪方受悔谢;若彼有情性好斗诤;因悔谢时倍增愤怒;若复知彼为性堪忍体无嫌恨;若必了他因谢侵犯,深生羞耻,而不悔谢。

  三、他犯不受悔

  (不受悔谢)

  (19)

  他所侵犯,彼还如法平等悔谢,怀嫌恨心,欲损恼彼,不受其谢。虽复於彼无嫌恨心,不欲损恼,然由禀性不能堪忍,故不受谢

  若欲方便调彼伏彼,广说一切,如前应知。若不如法,不平等谢,不受彼谢,亦无违犯。

  四、怀恨他恶执不舍

  (20)

  (含旧恶,憎恶人)

  於他怀忿,相续坚持,生已不舍。

  为断彼故,生起乐欲,广说如前

  障

  碍

  精

  进

  恶

  作

  三

  一、摄  徒(21)

  (以爱染心摄徒)

  贪著供事增上力故,以爱染心,管御徒众

  不贪供侍,无爱染心,管御徒众。

  二、眠  乐(22)

  (戒眠乐非时、非量)

  懒惰懈怠,耽睡眠乐、卧乐、倚乐,非时非量。(宗大师曰:“昼中非时,虽于夜时,除中夜外,初后二分,亦复非量”。)

  若遭疾病;若无气力;行路疲极;若为断彼生起乐欲,广说一切,如前应知

  三、喜世论(23)

  (读说世事、虚度时日)

  怀爱染心,谈说世事,虚度时日。

  若由妄念,虚度时日。

  见他谈说,护彼意故;安住正念;安住正念,须臾而听;若事希奇;或暂问他;或答他问

  障

  碍

  禅

  度

  亦

  三

  种

  一、不问(24)

  (不请求教授)

  为令心住,欲定其心,心怀嫌恨,憍慢所持,不诣师所,求请教授。

  懒惰懈怠,

  而不请者。

  若遇疾病,若无气力;若知其师,颠倒教授;若自多闻,自有智力,能令心定;若先已得所应教授,而不请者。

  二、盖障(25)

  (即五盖:贪、嗔、昏沉、掉举、疑)

  起贪欲盖,忍受不舍,是名有犯,有所违越,是染违犯。…如贪欲盖,如是嗔恚,昏沉、掉举恶作,及与疑盖,当知亦尔。

  若为断彼生起乐欲,发勤精进,烦恼猛利,蔽抑心故,时时现行。(无犯)

  三、贪味禅境

  (26)

  贪味静虑,於味静虑,见为功德

  (四禅、四无量、四空十二门禅为根本味禅。)

  若为断彼,生起乐欲,广说如前。

  障

  般

  若

  者

  八

  一、            轻声闻乘

  (27)

  (废小乘)(不听闻声闻乘法)

  起如是见,立如是论;菩萨不应听闻声乘相应法教,不应受持,不应修学。菩萨何用於声闻乘相应法教,听闻受持,精勤修学。是名有犯,有所违越,是染违犯。何以故?菩萨尚於外道书论,精勤研究,况於佛语。

  为令一向习小法者,舍彼欲故,作如是说。

  二、            废自乘

  (28)

  (废大乘)

  於菩萨藏未精研究,於菩萨藏一切弃舍,於声闻藏一向修学。

  三、勤修异道

  (29)

  现在有佛教,於佛教中,未精研究,於异道论及诸外论,精勤修学。

  若上聪敏;若能速受;若经久时,能不忘失;若於其义,能思能达;若於佛教,如理观察,成就俱行,无动觉者;於日日中常以二分修学佛语,一分学外。

  四、爱乐外论

  (30)

  越菩萨法,於异道论及诸外论,研求善巧,深心宝翫,爱乐味著,非如辛药而习近之。

  五、於大乘中

  分胜劣

  (于甚深处不生信解)

  (31)

  闻菩萨藏,於甚深处,最胜甚深真实法义,诸佛菩萨难思神力,不生信解,憎背毁谤,不能引义,不能引法,非如来说,不能利益安乐有情。

  菩萨如是,自处无知,仰推如来,於诸佛法,无不现知,等随观见。如是正行,无所违犯。虽无信解,然不诽谤。

  六、自赞毁他

  (32)

  於他人所,有染爱心,有嗔恚心,自赞毁他。

  若为摧伏诸恶外道;若为住持如来圣教;若欲方便调彼伏彼,广说如前;或欲令其净信者发生净信,已净信者倍复增长。

  七、不往听

  (不往听正法)

  (33)

  闻说正法论议决择,骄慢所制,怀嫌恨心,怀恚恼心,而不往听。

  若为懒惰懈怠所蔽,而不往听。

  若不觉知;若有疾病;若无气力;若知倒说;若为护彼说法者心;若正了知彼所说义,是数所闻,所持所了;若已多闻,具足闻持,其闻积集;若欲无间於境住心;若勤引发菩萨胜定;若自了知上品愚钝,其慧钝浊,於所闻法,难受难持,难于所缘摄心令定,不往听者,皆无违犯。

  八、不敬法(于说法师不深恭敬)(34)

  於说法师故思轻毁,不深恭敬,嗤笑调弄,但依於文,不依於义

  饶

  益

  有

  情

  戒

  十

  二

  一、八事不助(35)

  (众善奉行)

  (于诸有情,怀嫌恨心,不为助伴。)(1、思量事业:谓于何事,若作不作,能致盛襄,而正思量。2、抉择事业:谓代思量,复兹助伴之担。3、于道路,往来,诸无侣伴无随从者,当助伴而为导路。4、于事边际助加行,于无倒事业加行。5、于已集所有财物开示方便,不为盗等所劫。6、合乖离者,谓解怨恨。7、义会,谓有定期所修福业。8、修福,谓无定期所兴福业。《三学》160页,《戒释》卷一32页

  於诸有情所应作事,怀嫌恨心,怀恚恶心,不为助伴。请于能办所应作事,或于道路,若往若来;或於正说,事业加行,或于掌护所有财宝,或于和好乖离诤讼;或于吉会;或于福业,不为助伴。

  若为懒惰懈怠所蔽,不为助伴。

  若有疹疾;若无气力。若了知彼自能成办;若知求者,自有依怙;若知所作能引非义,能引非法,若欲方便调彼伏彼,广说如前;若先许余,为作助伴;若转请他有力者助;若于善品,正勤修习,不欲暂废;若性愚钝,于所闻法,难受难持,如前广说;若为将护多有情意;若护僧制;不为助伴。

  饶

  益

  有

  情

  戒

  十

  二

  二、不看病(36)

  见诸有情遭重疾病,怀嫌恨心,怀恚恼心,不往供事。

  若为懒惰懈怠所蔽,不往供事。

  若自有病;若无气力;若转请他有力随顺令往供事;若知病者,有依有怙。若知病者自有势力能自供事;若了知彼长病所触,堪自支持;若为勤修广大无上殊胜善品;若欲护持所修善品,令无间缺;若自了知上品愚钝,其慧钝浊,于所闻法难受难持,难于所缘摄心令定;若先许余,为作供事。

  三、不济七苦

  盲聋等(37)(不济七苦:《戒释》34页,身苦有四:1、于有病者,谓施药瞻视。2、于根坏者,谓启导盲者所欲往道。于牵者以手撝示应取应舍。3、于缺支者,谓以身荷或以骑乘,送往欲处。4、行路疲乏,施食施处,调身按摩。心苦分三:一、盖障苦者,谓贪欲等五盖所缠,开示教授令其除遣。二、无间缺苦:谓八寻思所缠苦者,以对治法开示会离。八寻思:欲、恚、害、亲里、国土、不死寻思,他侮寻思,族姓寻思(谓我高贵,贪欲增上。)三、他蔑胜苦:谓当开示战斗胜败,世间常事及无我等出世间法,而为除遣。)

  如于病者,于有苦者,为作助伴,欲除其 ,当知亦尔。

  同上

  同上

  四、见作非理不正说(38)

  (广行非理,不为宣说如实正理。)

  见诸有情;为求现法后法事故,广行非理,怀恚恼心,不为宣说如实正理。

  若由懒惰懈怠所蔽,不为宣说。

  若自无知;若无气力;若转请他有力者说;若知彼人自有智力;若彼有馀善友摄受;若欲方便调彼伏彼,广说如前;若知为说如实正理,起嫌恨心,若发恶言;若颠倒受;若无爱敬;若复知彼性弊拢悷;不为宣说。

  五、恩者不报(39)

  (怀嫌恨心而不报)

  于先有恩诸有情所,不知恩惠,不了恩惠,怀嫌恨心,不欲现前如应酬报。

  若为懒惰懈怠所蔽,不现酬报。

  勤加功用,无力无能,不获酬报;若欲方便调彼伏彼,广说如前;若欲报恩而彼不受。

  六、不解愁(40)

  (怀嫉恨心,不往开解)

  见诸有情,堕在丧失财宝眷属,禄位难处,多生愁恼,怀嫌恨心,不往开解。

  若为懒惰懈怠所蔽,不往开解

  应知如前,于他事业不为助伴。

  七、求财食等不给施(41)

  有饮食等资生众具,见有求者来希求饮食等事,怀嫌恨心,怀恚恼心,而不给施。

  若为懒惰懈怠放逸,不能施与。

  若现无有可施财物;若彼希求不如法物,所不宜物;若欲方便调彼伏彼,广说如前;若来求者,王所匪宜,将护王意;若护僧制,而不惠施。

  八、不以财法摄徒众(42)

  (怀嫌恨心,不随时无倒教授,不为彼如法追求,衣服、饮食等。)

  摄受徒众,怀嫉恨心,而不随时无倒教授,无倒教诫。知众匮乏,而不为彼从诸净信长者居士婆罗门等,如法追求衣服饮食诸坐卧具病□医药资生什物,随时供给。

  若由懒惰懈怠放逸,不往教授,不往教诫,不为追求如法众具。

  若欲方便调彼伏彼,广说如前;若护僧制;若有疹疾,若无气力,不任加行;若转请馀有势力者;若知徒众,世所共知,有大福德,各自有力求衣服等资身众具;若随所应教授教诫;皆已无倒教授教诫;若知众内有本外道,为窃法故,来入众中,无所堪能,不可调伏。

  九、不随他心(43) (不恒顺有情)

  怀嫌恨心,于他有情,不随心转。

  若由懒惰懈怠放逐,不随其转。

  若彼所爱,非彼所宜;若有疾病;若无气力不任加行;若护僧制;若彼所爱虽彼所宜,而於多众非宜非爱;若为降伏诸恶外道;若欲方便调彼伏彼,广说如前,不随心转。

  十、不赞扬(44)

  怀嫌恨心,他实有德,

  不欲显扬;他实有誉,

  不欲称美;他实妙说,

  不赞善哉。

  若由懒惰懈怠放逸,不显扬等。

  若知其人性好少欲,将护彼意;若有疾病;若无气力;若欲方便调彼伏彼,广说如前;若护僧制;若知由此显扬等缘,起彼杂染,骄举无义,为遮此过;若知彼德,虽似功德,而非实德;若知彼誉,虽似善誉,而非实誉;若知彼说,虽似妙说,而实非妙;若为降伏诸恶外道;若为待他言论究竟,不显扬等。

  十一、不作摈责(45)

  (应诃责、驱摈、怀染污 心,而不诃责、不治罚、不教诫不驱摈)

  见诸有情,应可诃责;

  应可治罚,应可驱摈;

  怀染污心,而不诃责;

  或虽诃责,而不治罚;

  如法教诫,或虽治罚;

  如法教诫,而不驱摈。

  若由懒惰懈怠放逸,而不诃责,乃至驱摈。

  若了知彼不可疗治,不可与语,喜出粗言,多生嫌恨,故应弃舍;若观待时;若观因此斗讼诤竞;若观因此令僧喧杂,令僧破坏;知彼有情,不怀谄曲,成就增上猛利惭愧,疾疾还净,而不诃责,乃至驱摈。

  十二、(不作)神通 等(46)

  若诸菩萨,安住菩萨净戒律仪,具足成就种种神通变现威力,於诸有情,应恐怖者能恐怖之;应引摄者能引摄之。避信施故,不现神通,恐怖引摄。是名有犯,有所违越,非染违犯。

  若知此中诸有情类,多著僻执,是恶外道,诽谤贤圣,成就邪见,不现神通恐怖引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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