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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西法师:《入菩萨行论》讲记 第80课

       

发布时间:2014年07月27日
来源:   作者:生西法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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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西法师:《入菩萨行论》讲记 第80课

 

  下面继续学习轻侮等对我们无害的缘故,不应该生嗔。

  谓他不喜我,然彼于现后,

  不能毁损我,何故厌讥毁?

  “谓他不喜我”:如果别人轻视我、不喜欢我的话,可能会对我的修行造成损害,所以我要发嗔心。我们回答说:“然彼于现后,不能毁损我”:这种所谓的轻视等等,对于我现世和后世的修行,其实都无法造成什么伤害,“何故厌讥毁”?那么为什么要讨厌、讥讽和诋毁对方呢?没必要对对方生嗔心乃至做伤害。

  有时我们会这样想:如果对方不喜欢我或轻视我、侮辱我,导致其他众生不喜欢我,对我的修行造成了伤害,因此我就要对他生嗔心。比如张三、李四侮辱我,说我的过失,他人因此受到影响,就开始不喜欢我,我的修行就可能受到损害。

  在分析这个问题的时候,我们需要了知:作为一个修行者,应该具有一种特立独行的素质。当我们修行时,在某些场合可能需要观待其他人,但是在对待根本性、本质性的问题上面,不需要看任何人的脸色。如果别人不喜欢我,我就不修行,那么我就会失去很多修行的机会,甚至有可能从根本上丧失修行的机缘。在世间当中,真正懂得修行的人、真正愿意修行的人,可以说是凤毛麟角,非常稀少,所以如果我们希望得到别人的赞同、或者一致性的推崇才去修行的话,在现在的社会中,其实根本不可能。在这样的前提下,我们如果认定了修行对自他有利益、对现后世有利益,就要去投入修行,不管对方怎样看待我都必须去做。不能因为别人不欢喜我,我就不去做。这是在我们修行过程当中,应该了知的一个原则性的问题。

  我们在修行的时候,哪些方面可以让步,哪些方面不能让步,这个问题必须知道得清清楚楚。上师在讲记当中说:有些人因为家人不同意或者反感自己修行,为了维护他们的心的缘故,所以就放弃了修行,这是完全不合理的。在非原则性的问题上,我们有时也可以作些让步:比如就吃素来讲,本来作为一个佛弟子,按照佛陀的教言,从大悲心、从保护众生生命的角度来讲应该素食,但是如果遭到很多人反对,在家庭当中没有办法推行,而且有可能引发激烈的冲突和后果的话,这时我们暂时随顺他们也可以,因为吃素毕竟不是最根本、最原则的问题。但是如果让我彻底地不学佛法、不修佛法,这就不是可让、可不让的问题了,因为这关系到我解脱的法身慧命,如果这也让步,那我们就没有办法修行了。所以在这些问题上面,无论如何不能退让,即便是他们不让我公开地学,但是我的内心也不能够放弃学佛,我可以在心中默默地观修、默默地念佛。所以根本的原则、自己的底线是不能崩溃、不能退让的,其他情况都可以观察而行。我们不能认为别人不喜欢修行、不喜欢修行者、不喜欢修行人的行为、不喜欢拜佛等等,那我就不学了,这是不行的。我们不能完全看别人脸色行事,别人脸色好,我就修法;别人脸色难看,我就不修法,这是不合理的。抉择的关键就是看利和弊孰大孰小,如果功德利益远远大于弊端,我们就要坚持下去。这样的话,即便他人不喜欢我,那又怎样呢?不会对一个真正的修行者造成任何影响。

  上师在讲记中引用了《开启修心门扉》里阿底峡尊者的一个教言:“众人不悦,正合我意。”修行人的思维方式和做事方式和世间人有很大的不同。如果很多世间人不喜欢我,恰恰说明我的行为正是符合于佛法的。当然这里也要排除一些情况:如有的修行者性格乖张,故意去做一些错事,这种行为既不符合世间规律,也不符合佛教规律,只会令人讨厌,绝对不属于我们鼓励的情况。

  假如我的行为符合佛教的规律,不符合世间的规律,而世间人恰恰因为这一点不理解我,认为我是另类人,他是因为不了解佛法而不喜欢我,其实反证了我的修行是正确的。以前我们引用过仲敦巴尊者关于世间法和出世间法差别的教言,如“符合经论的是正法,不符合经论的是非法”;或“世间喜欢的是非法,世间不悦的是正法”等等。所以,如果我们所做是正确的事情,即便很多人不喜欢,我们也要去做,这并不能成为我们可以生嗔心的理由。

  下面我们分析:“然彼于现后,不能毁损我”。我们担心的是什么?就是很多人不喜欢我,会对我的修行有伤害。但是到底有没有伤害呢?寂天菩萨分析说:“然彼于现后,不能毁损我。”“彼”就是其他众生不喜欢我、轻视我的状况。这对我现在和以后的修行会不会造成伤害呢?我有无必要生嗔心呢?实际上,即便很多世间人不理解修行人的行为,对于真正的修行者也不会有丝毫损害。上师在讲记当中引用了米拉日巴尊者的话。从米拉日巴尊者的传记、歌集中可知,即便是在佛法兴盛、全民信佛的西藏,当年也有很多人不理解、不喜欢米拉日巴尊者的修行方式,并不为众人所认同。

  尊者的修行方式是在真实意义上出离轮回的一种修法,而一般人所行持的佛法在很大程度上都与世间法挂钩,大家已经习惯了这样的修行,对于不一样的修行方式,就觉得不可思议、不能理解。即便很多人不理解,对尊者的修行有没有伤害呢?没有伤害。而且他依靠这种方式修行,最终获得了殊胜的证悟。虽然米拉日巴尊者是一个特殊的例子,但是也可以说明:如果一个修行者坚定自己的修行之路,他人喜不喜欢对他的修行没有什么伤害。

  当然我们既不是处在全民信佛环境,也不象米拉日巴尊者一样有颗坚定、稳固的修法心态,就在这种环境当中,我们更要突破重围、坚定自己修法的理念。如果有很多人对修法不理解,我们自己也要坚持。最担心的情况是什么呢?就是“大家学佛,我就学佛;大部分人不学佛,我就不学佛”。在历史上的多次灭佛运动和“文革”中,就出现了很多这样的摇摆不定者。假如现在社会上有一种流行趋势是学佛,人人都在赞叹修行,都在叫好,这时候我就去学佛了,其实是为了赶时髦、觉得自己很新潮;但如果社会上多数人都在批判学佛,说学佛很落伍等,这时候我就不学了,这种人很容易放弃自己的修行。真正观察下来,其实作为一个真正的修行人,不可能如是轻率。如果我们经过观察,已经认定了修法的确具有暂时、长远的广大利益,就不会受这些影响。所以在这样环境当中,即便很多人都不理解修行,我们还是要坚持自己的修行之路。

  全知麦彭仁波切的《二规教言论》中有一个教言:“虽此大地满恶人,然自当持高尚行”,即使整个世界都充满了充满了反对者,充满了不清净的恶行,自己也应该坚持高尚行。从环境的角度讲,即便我周围都是不信佛法的人、不修行的人,但我还是要守持自己的清净行。比如现在我们在工厂里面、公司里面,很多人们都不修行,但是我还是要在这个环境中保持自己修行的本色。

  从我们是初学者的角度来讲,虽然我们做不到如米拉日巴尊者那样不为所动的殊胜功德,但是我们通过学习认知道理后,可以通过反复观修加深对修法的热情或坚毅的程度,这样我们会慢慢成长起来。其实修行就是在和无始以来的习气做斗争,在这种恶劣环境中有个不断成熟、不断成长的过程。如果我们能够坚持下去会获得成功,如果稍有不慎也有可能葬送自己修行的慧命。

  所以真正来讲,别人喜不喜欢对我们现今的修行其实不会有影响。那对以后呢?别人不喜欢我,会不会因为这个而使我堕恶趣啊?会不会使我在后世成为一个恶人?这也不会的。单单凭对方的一个不喜欢,对我以后也不会造成伤害。所以既然不能毁损我,“何故厌讥毁”?那么我为什么要讨厌不喜欢我的人呢?去讥讽、诋毁不喜欢我的人或者轻视我的人是不应该的,因为对我没有伤害的缘故。

  前面科判里讲“轻侮等无害”,那么怎么无害?从修行的角度来讲,对现后的修行无害;从伤害的角度来讲,对现后也无害。紧跟前面颂词“对身心无害”的意思分析:前面是对身心当下的本体无害,现在这个颂词也可以理解成对现在和以后的身心也无害。所以,既然对现后的身心都无害,那我们为什么要去嗔恨对方呢?就是不应该的意思。

  下面讲第二个科判:

  子二、不应嗔成为利养之违缘者。

  利养也是很多人关心的问题,出家人、在家人对这个问题都很关心。利养是一个术语,就是指财富、钱财,诸如此类的东西。一个欲界的凡夫众生,他对利养、财富这些东西都是很执著的。有些出家人如果没有安住在法义上,他会很在乎利养、钱财、别人对他的供养等,因为很执著的缘故,谁动了他的利养,他就会不高兴、生嗔心,谁挡了他的财路,他也会生嗔。虽然他有一个修行者的名称,但是他也会生嗔。在家人也是一样:起早贪黑是为了挣钱,如果谁挡了他的财路,不让他得到,他也会生嗔。我们要正视这个在家、出家都要面对的问题。谁对我们的利养造违缘,我们都不应该嗔恨。

  不应该嗔恨分三:“丑一、嗔罪严重”,“丑二、利养无有实质”,“丑三、遮破有实质之妄念”。

  这里从三个侧面告诉我们:“不应嗔成为利养之违缘者”。第一个是“嗔罪严重”。对给我们的利养造违缘的人不要生嗔,第一个说服点是什么?嗔罪很严重的缘故,不要为了一点点利养、一点点的财富而造下很严重的嗔恨的罪业,得不偿失。

  第二是“利养无有实质”。第一个科判分析的侧重点是嗔罪,这里分析的侧重点是利养。利养到底值不值得我们去发脾气呢?“无有实质”的缘故,不值得。它告诉我们要放下对利养的执著,如果我们对利养的执著放松了或者放弃了,别人再怎么样去抢夺,再怎么样去障碍,我不会去执著生嗔的,就是因为我们对利养太执著了,谁都不能动,谁要动我就对谁不高兴、对谁生嗔心。所以我们就要抓住生嗔的来源,把来源抓住,从根本上解决问题之后,我们再碰到类似情况,就不会产生嗔心了。

  第三个侧面是“遮破有实质之妄念”,我们认为利养是有实质的,那么这里就遮破这种妄念,进行问答,打破妄念。

  首先讲第一个科判嗔罪严重:

  谓碍利养故,纵我厌受损,

  吾利终须舍,诸罪则久留。

  “谓碍利养故”:有人认为别人对我不高兴、不生信心,都会阻碍我获得利养,所以我要嗔恨对方。寂天菩萨答道:“纵我厌受损,吾利终须舍,诸罪则久留”。纵然我喜欢获得利养,纵然我非常不喜欢利养受到损害,但是到头来“吾利终须舍”:死亡到来的时候利养终究还是会舍去;利养舍去之后“诸罪则久留”:我为了获得利养而造下的生嗔、伤害众生等罪业则会长久存留在我的相续中,乃至于在业报受尽之前一直存在。嗔罪是非常严重的,我们如果只把眼睛盯在利养上,就考虑不到嗔罪的影响。如果用心观察,了知嗔恨的罪业非常严重,我们就会放下对利养的执著。因为我们的分别念和执著的方式就是这样:把注意力放在对境的悦意、可爱、好处上容易生贪;如果重点思维它的过患,我们就不容易生贪。寂天菩萨有效地利用了这种心的特点告诉我们:对给我们的利养造违缘的人不应该生嗔心。此处的重点在哪里呢?就是嗔恨心的罪业很严重。如果我们为了得到利养产生很重的嗔心,因嗔罪很严重的缘故,即便得到了利养也得不偿失。

  前面我们分析很多人对利养非常贪著的原因是什么?如张三曾经轻蔑、侮辱我的名声,导致了其他人、施主对我不生信心,对我不生信心的缘故,我就得不到利养了,因对我获得利养造成了伤害,所以我要对张三产生嗔恨心。从世间的角度讲,一个人在世间打拼做事业的话,声誉、口碑很重要,如果有人诋毁你,说你不诚信、说你拖欠别人的工资等,这时你的信誉度就受损了,受损了你就可能接不到工程,或者没有合同,没有事情做,自己的财路就断了。所以在家人有可能因为别人给自己造成不良影响、导致自己利养受损的缘故,很嗔恨这个诋毁自己的人。不管世间、出世间,不论在家、出家,这种情况都是会存在的。虽然他非常讨厌利养受损,但是寂天菩萨告诫说:即使你非常讨厌利养受损,但是我们也要知道:“吾利终须舍”。它有两个意思:一是指你大限来临的时候,拥有再多的财富也要舍去。不管你是个修行者、是个出家人、还是个法师,反正到你死的时候,并没有特权说我是一个修行者或我是一个上师就可以把钱带走,这是不可能的;或者一个世间的大富豪虽然财富很多,但死亡的时候还是要放弃一切,没有权利带走一针一线。还有一种意思是:不一定到大限来临,就在今生中可能因为某种因缘的现前,比如你破产了或者怎么样,反正你的利益就不得不舍弃了,必须要舍弃。利养是一个不稳定的有漏法,我们去寻找的时候非常困难,但是失去的时候就彻底失去。我们有可能终其一生中都在寻找财富,但是一旦死亡来临,拥有再多的钱也要放弃。现实中有很多活生生的例子:有人一辈子打拼,赚下了几十亿、上百亿的资产,一旦大限来临,死亡的时候一个人走了,钱留在世间当中让别人花、让别人用,或者引来了无数祸根,因这笔钱开始争斗、打仗等等。

  这个颂词的重点是“吾利终须舍”,不管什么人,大富翁还是普通老百姓,到了死的时候,利益终究会舍去,一点都带不走。佛陀在《教王经》中教诲国王:万般皆不去,唯有业随身。死的时候自己最喜欢的身体带不走,这些房子、钱财、名声的什么东西,反正全部都要留下,只有自己的心识孤零零地投生,只有业跟随着你。我们必须认清这个事实:一切利益终究会舍去,而为了得到这个利益造下的罪业则会久留。所以我们辛辛苦苦打拼了一辈子,但得到的财富最终全部要抛弃,也许我们在得到利益的过程当中,哪怕只是产生了一分钟的嗔心——“诸罪则久留”:这一分钟的嗔心永远跟着你,乃至于在没有完全受尽果报之前,一直非常稳固地存在于你的相续中。这个罪可以直接理解为嗔心的罪业,如张三对我的财富造成了伤害,所以我要嗔恨他、打倒他,之后我才能顺利地获得财富,这种发心和行为带来的罪业会久久地留在自己相续当中,这就是缘起规律的一种特性。所以我们就知道了:嗔心的罪业非常严重的缘故,我们到底有没有必要为了得到一点点的利养去嗔恨对方、嗔恨敌人?

  其实这个教言可以普遍使用在一切人上面,有些在家、出家修行者,很多时候都是为了利养而产生了很多贪欲心、嗔恨心和不如法的行为。因为利养最容易产生过患,所以我们在利养方面尤其要多做观察分析,我们得到的就是这么一点点,失去的很多很多。嗔心的罪业会连续不断导致我们在地狱、旁生、饿鬼道感受长久的痛苦,而且到了人道的时候,残余的业力还会继续发挥作用。嗔心的业报受完之后,它还有一个种子在,这个种子成为第二次重新生起嗔心的来源,就不单单是你为了利养造下嗔恨的过失这么简单了,还有很多一系列的连锁反应、后续效应在等着你——果报当中有异熟果、等流果、士用果等等。如等流果是指到了后世的时候,因为以前嗔心很重,到了后世你还是很喜欢生嗔心、容易生嗔心,你再生嗔又引发了后面的连锁反应,所以生嗔的习气就会这样延续下去,很难断除。以此为种子,还会生生世世产生这样一种罪过。所以经过观察,如果能终止这个罪业就非常善妙,如果不终止,为了一点点利养、一点点蝇头小利,失去的是很多世的宝贵人身和安乐。如果我们有一个比较远大的战略眼光,我们会不会为了当前的一点点小利益,然后放弃以后很长时间的安乐呢?作为一个正常人来讲,都不会愿意。但是难就难在这个地方,因为这是很细的因果,要对这个很细的因果产生诚信的人不多,有的人总是有所怀疑:因果是不是这样的?产生一念嗔心的过失真有这么大吗?所以他会被当前的利益所蒙弊。当前的利益看得到、摸得到,可以抓到手上,可以操控、可以享受,而所谓的罪业果报这些东西,对于一些初学者来讲,就觉得很抽象、很遥远、捉摸不定,无法操控。很多人对这个问题没办法抉择,就是因为没有产生决定信解的缘故,所以在利养和嗔罪的天平上抉择的时候,就偏向了利养。可是恰恰因为这种错误的选择,导致了一系列更多的后果。以前讲过这叫“近视”,没有远大的眼光,只看当前的利益,所以就导致损失了很多以后的安乐、德福。

  我们一方面要学习这个理论,另一方面要真正在业果不虚上面、因缘法则方面多下工夫,只有对因缘法则产生了定解,才能在这个问题上容易抉择。寂天菩萨为什么这么轻松就说:“吾利终须舍,诸罪则久留”,因为对寂天菩萨来讲,这样讲已经足够了,已经把问题讲清楚了。但是对现在的很多人来讲,对业因果还没有特别地认同,还有所怀疑,所以会觉得这个理论难以理解,很难信服,不是理论本身有问题,而是我们缺失了这部分的闻思,所以在学这个颂词的时候我们还要补课,什么课呢?业果规律。在任何时候我们都要去补,把缺失的这一课补齐之后,我们再来看这个颂词,就很明了了。里面的内容、意义非常流畅,所讲的道理也非常尖锐。我们会的的确确地明白:没有必要为暂时的利养而造下滔天大罪,“诸罪则久留”这种情况不要发生在我们身上。当时寂天菩萨所宣讲的对境都是对因果有诚信的人,所以如果我们诚信因果,一看到这个颂词马上就可以了解它的真实含义,如果没有因果方面的智慧、知识,可能要稍微难懂一点。

  宁今速死殁,不愿邪命活,

  苟安纵久住,终必遭死苦。

  意思是说:宁可在今世当中很快死去,也不愿意以邪命的方式来长久存活,苟且偷安活于世间,即便住了很长时间,最终也会遭受死亡的痛苦。不管怎样,我们最终会面临死亡的到来,死亡到来之后,业因果跟随着就来了。所以我们要做一个取舍和判断。寂天菩萨告诉要发一个誓愿,什么誓愿呢?我宁可在今生当中失去利养,因为失去利养的缘故我就没办法生存了,所以我宁愿当下死亡,也不愿意通过害他的途径或邪命的方式让自己活下去。如果我必须选择的话,就选择“不以邪命活”。

  作为一个修行人,又能够生存下去,又不以邪命养活,那是最好的。假如说必须要选择一边:一种是因为没有钱财、没有粮食吃,七天之后很快就会死亡;另一种就是通过造罪的方式可以活得长一点。这怎么选择呢?如果单单从今世的角度看,很多人认为生命只有一次,或者只有今生,就不会考虑以后的业因果问题,但是佛菩萨告诉我们,要想到三世因果,事情并不是只有今生这么简单。所以在这种前提下,我宁愿选择迅速死亡,也不愿意通过造罪的方式苟延残喘。这样抉择并不是鼓励我们去死,而是鼓励我们安住正法,勉励我们为了正法可以抛弃一切乃至生命。只有依靠这样的决心、誓愿,这样的坚持和守护,我们修行佛法才可能真正获得成功。否则,一点小违缘就会让我们放弃修行佛法,这样修行很难成功。通过邪命养活长久住在世间也没有什么意义,这种生存本身就没什么价值,因为是用不正当的手段换来的,而且最终还是要遭受死亡。死亡的来临是没有办法避免的,只不过通过这个手段延长了活在世间的寿命而已,但是整个过程充满了罪业,势必在将来给自己带来很多不想感受的苦果。

  上师在注释中引用了《山法宝鬘论》讲的五种邪命,五种邪命一般指修行人。如有些出家人不好好修道,经常使用诈现威仪、谄媚奉承等手段来骗取钱财;在家人以不正当的手段如杀生、偷盗、说很大的妄语得到钱财。正命就是通过正当的手段来维生,邪命就是通过不正当的手段来维生。即便我们用不正当的方式获得了钱财,让自己的生命延续下去,最终也会死亡。这就是告诉修行者,我们在世间要用清净的方式来生活,这样今生有意义,后世也有意义。如果用不清净的方式生活,也许眼前有一点利益,但长期看来,必然有很大的过患。

  对此我们一定要认认真真地思考。这个时代很多人都是金钱至上、崇尚利益,真正愿意清净生活的人不多——不学佛法里面的人不多,修学佛法的人里面也不多。有些人这样认为:学学理论、闻思、修行都可以,但是不能影响到我的生存、我的财富,就说如果触及到自己的利养,就肯定不愿选择佛法了。是在不触及当前利益的情况下,怎么修佛法都行,一旦碰到自己最执著的东西,就无法继续修行了。

  我们对于业因果真正要做很深的思维,只有做了很深的思维之后,我们才能在大是大非的问题面前,有一个正确的决定。否则就没办法面对违缘,甚至情愿选择邪命而活,也不愿清清净净地生存。

  不愿邪命活这个科判的连接是什么?就是嗔罪。因为张三对我诽谤,导致很多人对我没有信心,中断了我利养的来源,所以我要对张三生嗔,打击他,把他消灭之后,我就得到很多钱财。邪命和科判直接对应就是嗔罪,因为它是通过嗔罪嗔恨对方、打击对方,然后得到生存的资具、利养。但我“宁可速死殁”,也不愿意、也不能够为了得到利养去嗔恨怨敌、打击怨敌,这是不应该的。

  下面讲第二个科判 “利养无有实质”。

  其实即便我们得到了利养,它也没有什么实质可言,而且在很短时间当中最终会放弃,所以为了这些没有实质的东西,不应该产生这么强烈的反应和执著。

  梦受百年乐,彼人复苏醒,

  或受须臾乐,梦已此人觉,

  觉已此二人,梦乐皆不还。

  “梦受百年乐”:一个人在做梦的时候感受了百年的快乐,然后“彼人复苏醒”,之后就苏醒过来了。另外一个人在梦中只感受到了须臾的快乐,然后“梦已此人觉”,他也从梦中醒来了。二人在做梦时感受的快乐有长有短,但是“觉已此二人,梦乐皆不还”,醒来之后,两个人的梦乐都不会再返回来,都已经消亡了。

  这是以一个例子做比喻。我们在做梦的时候,有时梦就比较长,比较完整,有时是断断续续或者非常奇怪;有时在梦中一直做美梦感受快乐、感觉很舒服,有时就是享受一刹那的快乐,之后马上就醒了。也许我们没有梦受百年乐的经历,但在历史和很多经典上的确有这样的记载。有人在做梦的时候,感受了一百年的快乐,还有人在做梦的时候只是领受了须臾的快乐,大概是十分钟就从梦中醒来了。从梦境的角度来讲,一个是一百年,一个是十分钟,时间方面有长短。但是一旦醒来之后,“梦受百年乐”的人和梦受“须臾乐”的人都是“梦乐皆不还”,二者在梦中的快乐已经完全消亡。

  在因明中,分析梦就是颠倒意识的一种体现,所以从梦中醒来之后,梦中的情景全部都会消亡的。为什么有些人做梦梦了一百年,有些人做梦很快就醒了?上师在讲记中也分析过这样的原因。这种故事实际上古往今来很多,有很多事例可以证成。上师还讲了一个例子:一个人做梦过了一辈子,他从别人刚倒上茶的时候开始做梦,醒来的时候茶的热气还没有消退。有人问:倒一杯茶,从冒热气到凉之间可能就二十分钟左右,这么短的时间,梦中怎么会有一百年的体验呢?从根本讨论这个问题,其实这就说明时间本身并不是实有的,一两秒也好,还是几十年也好,并没有实有的长和短,所谓的长短是无自性的、观待的,也可以说是通过众生的业感安立的。所以,几十年时间如果是决定的,那么在二十分钟当中,不可能梦到一百年的快乐。但是因为时间本身是虚幻的,长短不是决定的,而是观待安立的,本身无自性的缘故,所以长和短可以互容。我们认为十年当中可以容纳一秒很正常,因为十年的时间很长,一秒的时间很短;但是我们很难理解短可以容长:在一秒当中可以容十年,十年可容一秒中。难以理解的主要原因,是因为我们受了长短是固定的概念的影响。其实我们分析的时候,长短并无自性,本身就是空性的,因为空性之故,长可以容短,短也可以容长。《普贤行愿品》中讲一刹那中有尘数劫,其实就是从时间无自性、空性来讲,短和长并没有什么固定的、不一样的地方,长和短是平等的。平等的含义就是短可以容长,长可以容短。所以有时我们觉得时间很长,有时觉得时间很短。在一些特定的前提下,如我们觉得特别快乐的时候,实际上已经过去了一天,但我们会觉得时间很短过得很快。如果是自己痛苦的时候,一秒钟好像一年一样难熬。时间随着不同的因缘在变化,本身并没有什么固定的自性可言。

  比如说时间长短安立的问题:世间人知道有些虫子是朝生暮死的,早晨太阳升起的时候,这个虫子诞生了,到晚上太阳落山的时候它就死了。以我们人道的时间看,它就只有一天的寿命,很短很短。但是对于这个虫子来讲,一天时间就是它的一生。这个一生到底是长还是不长?虫子从刚开始出生到发育、成熟、交配、走向衰老、最后死亡,虽在我们的眼中只有一天的时间,对我们而言很短,但对它来讲是一生的时间。从佛经的观点来看,我们人道从降生开始到发育、成长、衰老、死亡,假如说活一百岁,一生一百年;但从天人的眼光看,因为天人的寿命特别长,可能只是一上午的时间,天人一上午的时间我们人道一生已经完了。我们觉得这个时间够长了,一百年哪,其实他们看起来就只有半天,觉得人生的寿命太短了。就像我们看虫子一样:哦,你这个虫子太可怜了,朝生暮死,早上出生晚上就死啦。但是对它来讲是整整一生,就相当于我们从一岁活到一百岁,我们觉得经历了一百年这么长的时间,但从天人的眼光看起来,你只有半天,或者一个小时的寿命而已。所以寿命长短,其实只是一种概念,没有什么实实在在的自性。

  我们再来看刚才那个例子:比如俩个人在一起喝茶,都倒一碗茶,一个人没睡觉,一个人去睡觉了,没睡觉的人看了看表,哦,五点钟。过十分钟睡觉的人醒来了,对醒觉位的人来讲过了十分钟,对刚才做梦的人来讲,已经过了一百年的时间。这个故事与天人时间的道理是一样的,只不过一人在睡梦的时候觉得过了一百年,但在一人醒觉位只过了十分钟而已。所以我们就知道了:时间本身是无实质的,所谓的长、短都没有自性可言,在不同的因缘下,它会出现这些情况。

  前面我们举了一些例子:一是快乐的时候时间过得快,痛苦的时候时间过得慢;二是比较小虫和人、人和天人之间不同的时间概念;三是醒觉位的时间和梦中时间的不同。所以在不同的因缘、特定场合的情况下,“梦受百年乐”这个现象是可以出现的。分析的时候,主要是抓住时间无自性的特点,因无自性的缘故,没有固定的长短,所以它可以在十分钟当中展现一百年的时光,也可以在一百年当中展现十分钟的时光,原因是合理的,只不过这些事情出现的因缘不是特别容易,发生的概率比较低,所以我们就把它当成奇闻了,如果经常出现,大家就不以为怪了。

  我们再看它的意义:

  寿虽有长短,临终唯如是,

  设得多利养,长时享安乐,

  死如遭盗劫,赤裸空手还。

  寿命虽有长有短,但临终死亡的时候“唯如是”,就是这样的。“设得多利养”,有些人即使是得到了很多利养,在人间长时间享受安乐,但死亡到来的时候,犹如遭到了了盗匪的抢劫一样,赤裸空手而还,进入中阴身,也是这样的。

  这个情况和前面的梦喻也是一样的,有人做梦时间比较长,有人做梦时间短,但是醒后“梦乐皆不还”。同样的道理,在世间有些人寿命很长有利养,享受了几十年的快乐生活;有些人寿命短只享受了一两年,甚至半天、一天的幸福生活,二者是有差别,但是“寿虽有长短”或安乐有长短,“临终唯如是”:不管什么人到了死的时候都一样,完全一样。寿命很长的人趣入死亡时什么都带不走,寿命短的人到了死亡也什么都带不走,全都是赤裸身体空手而还。所以,即使我们在世间通过不正当的手段得到了很多利养,或者用正当的手段得到了很多利养,但在死亡的时候,都是必须赤裸而还,犹如突然遇到强盗把我们所有的财富全部抢走了,什么都不给你留下,死亡到来的时候也是如此。

  我们仔细思维,颂词里面包含了许多意义:有寿命无常的意义:突然死亡的时候什么都带不走,唯有业随身,讲到了死亡无常;又有业因果的意义:如果你在人世清净而活,没有造业的缘故后世就会得安乐,如果邪命而活,死后就感受恶趣痛苦。之后也牵涉到了轮回的苦乐问题:如果你造了重业会在轮回中感受三恶趣的痛苦,造了善业感受三善趣的安乐;也有暇满难得的意义,虽然不明显,但间接有这个意思:我们得到人身之后应该怎样做?暇满人身很难得的缘故,应该去修持正法,而不应该用暇满人身去造恶业、去生嗔、或者邪命养活等等。所以颂词里其实包括了许多修行的要素,如果我们把这些要素搞清楚了,它已经明白地指出了我们应该怎样修持清净的佛法,所以不应该为了一些没有实质的利养去造罪业、生嗔心,说这么多教言都是为了息灭我们的嗔心。

  我们再回到科判当中。大科判是“不应嗔成为利养之违缘者”,第一方面讲嗔罪严重,第二方面讲利养没有实质。我们认真观察:哦,利养其实没有实质,辛辛苦苦地得到了利养,最终还是要全部毁坏,或者没有办法带走一针一线。利养本身没有实质,再加上我们为了获得这个无有实质的利养又造下了罪业,这样分析观察下来,是不是值得为利养生嗔呢?作为一个有智慧的人,的确是不值得的。所以说宁可清净而死,也绝对不邪命而活。如果有人伤害我,造成我的利养中断的话,我应选择安忍,安住在正念和善法当中,不应该为了利养来伤害自己的善心,就是这个意思。

  今天的课程就讲到这个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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