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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家就是闹狐仙的凶宅—昌臻法师谈风水

       

发布时间:2014年10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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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学佛网(昌臻老法师2003年12月讲于四川乐至报国寺)

  风水问题

  命相是解释正报的,风水是解释依报的。风水是观察阳宅(活人的居住)和阴宅(埋葬死人的地方)吉凶祸福。佛法认为依报随正报转。正报有福,依报必然会好;正报无福,依报必定坏。所以,风水家常说:“吉人居吉地。”和“求阴地不如求心地。”这“吉人”、“心地”就是指的“正报”。说明依报随正报转。正报是主要的,依报是次要的。举例说明:

  例一:宋朝范仲淹,年青时贫穷,后来做了官。他很孝顺,请风水家看母亲的墓地,风水家说他母亲的坟是“绝地”,他家会断绝后嗣,劝他迁移。他说既然是绝地,也不应别人去受;如果我该绝后,迁坟有什么用?结果没有迁坟。另外,当时苏州有座著名风水宝地——南园,范仲淹正在做宰相,又是苏州本地人,于是许多人劝他把南园买下来做公馆,以利后代出人才、做大官。范仲淹说,一家人发富贵范围太小,于是他买下南园办了“苏州书院”,培养出不少人才。他死后,儿子范纯仁依然又做了宰相,而且世世代代人才辈出。80年代《人民日报》海外版登载,侨居世界各地的范氏子孙一百余人在台北集会,纪念范文正公诞辰一千年。印光大师说,范氏家族兴盛将近千年,是“积善之家,必有余庆”的最好证明。也说明与风水无关,因为风水是有形的,沧海桑田,风水怎能保持不变呢?因果就不同,纵经百千劫仍起作用。佛经说:“假使百千劫,所作业不亡,因缘会遇时,果报还自受。”这首偈语说明,即使经过百千劫之久,所造的业因也不会亡失,一旦因缘结合,自种的因还是自食其果。

  例二:30年代,四川军阀把仪陇县朱德家的发坟挖掉。文化革命时,红卫兵把奉化蒋经国家的发坟挖掉,但对他们都没有影响。这也说明正报的福泽还未享完;依报是次要的,并无大影响。

  四川军阀李某某,30年代驻防新津县。据说宋美龄的祖先宋灏,清末任新津知县,他夫人死后安葬在此,风水家说这座坟是“男作公侯女作妃”的大发坟。李某某听说这座坟有如此好的风水,把坟挖开,想据为己有。后来蒋介石的势力进川,他只好将这座坟重新修复。但宋氏家族并未因此受到什么影响,也说明正报的福泽未尽。

  例三:

  我家在成都市的住宅,是一所闹狐仙的凶宅。我祖父在清末经人介绍买下江苏某人自建的住宅,后来才知道这住宅常闹狐仙,很不安宁,接连不断出灾异,有人上吊自杀等。住宅花园内有座古典建筑风格的“大仙楼”,有窗户但无楼梯,四周树木茂密,显得很阴森。但我家从清末一直住至1950年出卖住宅,均未出现什么怪异的事。

  一次,我母亲在梦中忽见“大仙楼”的楼窗打开,一位古装妇女飞身下来。她心里明白这就是狐仙,非常恐惧,赶紧持念观世音菩萨名号。这时听见有人敲门,心里更紧张。再一看,那位古装妇女已站在室内自己面前,态度非常友好地说:“我们是邻居,相处多年,你家福德很厚,我们都沾光。不过我们要分手了,特别来辞行。”说完,不见。此事父母亲常用来教育我们,让我们懂得“作善降祥”和“依报随正报转”,是真实可信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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