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佛教导航>> 佛教文库>> 以戒为师>> 菩萨戒>>正文内容

梵网经菩萨戒略注[13]:国使戒、贩卖戒

       

发布时间:2009年09月29日
来源:般若文海   作者:圣一法师讲述
人关注  打印  转发  投稿

第十一国使戒

若佛子,不得为利养恶心故,通国使命,军阵合会,兴师相伐,杀无量众生。

为利养而起恶心,恶心者,两国欲大战,欠缺宣战大使,便作使命,到敌国宣布开战,无量众生因斯丧命,此乃恶心作使。

而菩萨尚不得入军中往来,况故作国贼,若故作者,犯轻垢罪。

为菩萨者,尚不宜入军中往来,况为两国宣战,或作国贼,若为利养故作者,犯轻垢罪;不为利养,为两国和合,权作使命,不犯。

第十二贩卖戒

若佛子,故贩卖良人奴婢六畜,市易棺材板木盛死之具,尚不应自作,况教人作,若故自作,教人作者,犯轻垢罪。

一买一卖,名为贩卖。

有些人家道中落,需卖人,汝代办,是为贩卖良人,贫穷人卖儿女作奴婢,汝代办,是为贩卖奴婢,六畜指马、牛、羊、鸡、犬、豕。

  卖人有眷属分离之苦,卖畜有鞭杖宰割之苦,贩卖棺材板木,有间接望人死亡之咎,如是等事,有坏心术,所以菩萨不自作,更不教人作,若自作,或教人作者,犯轻垢罪。唯买动物放生,及赠送棺木,则功德无量。

没有相关内容

欢迎投稿:lianxiwo@fjdh.cn


            在线投稿

------------------------------ 权 益 申 明 -----------------------------
1.所有在佛教导航转载的第三方来源稿件,均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政策、各级佛教主管部门规定以及和谐社会公序良俗,除了注明其来源和原始作者外,佛教导航会高度重视和尊重其原始来源的知识产权和著作权诉求。但是,佛教导航不对其关键事实的真实性负责,读者如有疑问请自行核实。另外,佛教导航对其观点的正确性持有审慎和保留态度,同时欢迎读者对第三方来源稿件的观点正确性提出批评;
2.佛教导航欢迎广大读者踊跃投稿,佛教导航将优先发布高质量的稿件,如果有必要,在不破坏关键事实和中心思想的前提下,佛教导航将会对原始稿件做适当润色和修饰,并主动联系作者确认修改稿后,才会正式发布。如果作者希望披露自己的联系方式和个人简单背景资料,佛教导航会尽量满足您的需求;
3.文章来源注明“佛教导航”的文章,为本站编辑组原创文章,其版权归佛教导航所有。欢迎非营利性电子刊物、网站转载,但须清楚注明来源“佛教导航”或作者“佛教导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