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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法门寺佛学院获得国家宗教事务局批准

       

发布时间:2008年01月02日
来源:【更多】   作者:【佚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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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7年12月,陕西法门寺佛学院获得国家宗教事务局(国宗函【2007】384号)批准,该学院由陕西省佛教协会主办,法门寺承办,陕西省宗教事务局负责行政监督管理。

  陕西法门寺佛学院是西北第一所汉传佛学院,国家宗教局指示按高等佛学院筹办。

  据悉,2008年春夏之间,将隆重举行陕西法门寺佛学院成立大会。

标签:佛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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