宗教界人士被纳入社保体系 开始享受国家医疗保障
“从这个月开始,我到医院看病也能报销了。”青海塔尔寺僧人曲吉昂秀手持刚发下来的《新型合作医疗本》高兴地说,自己也和普通农牧民一样享受国家提供的医疗保障。
塔尔寺位于青海省湟中县,是藏区黄教六大寺院之一。目前,塔尔寺752名僧人全部加入了新型合作医疗。
多年来,中国采取各种措施关怀宗教界人士。2007年12月,中共中央总书记胡锦涛在中共中央政治局第二次集体学习时再次强调,要真心实意关心信教群众特别是生活困难的信教群众,帮助他们解决实际困难。
湟中县卫生局局长顾云说:“按照改善民生、构建和谐社会的要求,我们根据湟中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实施办法以及塔尔寺僧人的情况,主动与塔尔寺寺管会协商,以寺为单位,将塔尔寺的僧人全部纳入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
塔尔寺寺管会办公室主任君尼说,过去,塔尔寺僧人生病住院的医药费基本上由自己承担。现在,每人每年只需缴纳10元的参合金,就可以按规定由国家报销医药费了。此外,寺院里还有4名贫困僧人被纳入了最低生活保障。
君尼说:“加入了新型合作医疗、有了最低生活保障,僧人们的生活得到了更多的保障,可以病痛无虑、衣食无忧。”
青海省宗教事务局办公室主任罗德拉说,根据传统,藏族僧侣的生活主要由自己的家庭和所在的寺院来负担,而寺院的主要收入来自信徒的布施。对僧侣众多或者地处人口稀少地区的寺院来说,僧侣的供养成为一个严峻的问题。
“现在,这个问题正在逐渐改善。除了塔尔寺外,青海省黄南藏族自治州90%以上的僧人已被纳入新型合作医疗,生活无着落的贫困人员还能享受政府提供的最低生活保障金,青海其他地方也正在逐步开展这项工作。”罗德拉说。
青海黄南藏族自治州是青海省寺院比较集中的地区之一。在著名的藏传佛教寺院隆务寺,寺管会副主任香泽堪布活佛说,隆务寺院共有僧侣400多人,现在90%以上的僧侣参加了农村新型合作医疗,50名生活困难的僧侣被纳入了最低生活保障体系,每年可以得到100元至500元的救助金。
不仅是青海,中国很多省份都已制定相关的政策,将宗教教职人员纳入到社会保障体系中。
西藏2007年颁布实施的《宗教事务条例》办法(试行)中规定,宗教教职人员可以按照国家和自治区的规定,享受有关社会保障待遇。上海市2005年规定,符合参加上海社会保障基本条件的宗教教职人员,可以参照有关规定自愿参加社会保险。
青海省社会科学院民族宗教研究所所长穆兴天说:“中共十七大报告提出要发挥信教群众和宗教教职人员的积极性,构建和谐的宗教关系,把宗教教职人员纳入到社会保障体系之中,正是体现了这种精神。信教群众和宗教教职人员也将共享中国改革开放的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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