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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迁市民族宗教局用“三结合”践行“五禁止”、“十不准”承诺

       

发布时间:2008年08月19日
来源:江苏民族宗教   作者:佚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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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8月13日,宿迁市民族宗教局召开了机关全体人员会议,传达学习了《市委、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在全市开展进一步严格执行“五禁止”、“十不准”规定承诺活动的通知》会上,局党组书记、局长石忠明就加强机关干部作风建设提出了新的要求。一是要把此项活动与学习贯彻十七大精神结合起来。要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武装头脑,指导实践,用发展的办法去解决工作中的矛盾和问题,牢固树立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加强理论学习,注重世界观的改造,始终保持共产党人的蓬勃朝气、昂扬锐气、浩然正气;二是要把此项活动与隆重纪念改革开放30周年结合起来。在充分认清形势的同时,进一步把改革的力度与发展的速度处理好,把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问题解决好,真正做到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谋。认真总结我市改革开放以来民族宗教工作取得的成绩,用发展的成果来调动全市民族宗教工作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努力为维护民族团结,促进宗教和睦做出新的贡献;三是要把此项活动与本职工作结合起来。机关全体人员要恪尽职守,爱岗敬业、严以律己、身先士卒,不断加强科学文化知识和业务知识学习,注重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教育,躬身实践“五禁止”、“十不准”,真正讲党性,重品行,作表率,时时刻刻管好自己的人,看好自己的门,干好自已的事,用一流的业绩展示民族宗教部门干部的良好形象。

标签:承诺|践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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