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国庆期间开展形式多样的平安宗教场所创建活动
发布时间:2008年10月10日
2008年国庆期间,江苏省南京市民宗局根据省、市综治委《关于深入开系列平安创建活动的意见》和省民委、省宗教局《关于做好“十一”黄金周期间安全稳定工作的通知》要求,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了平安宗教场所创建活动。
节前,南京市民宗局会同市委610办公室、市公安局、市司法局、市旅游局、市文物局等五部门下发了《关于印发〈平安宗教活动场所创建活动实施意见〉的通知》。各区县、各宗教活动场所在国庆节期间开展了形式多样的平安场所创建活动。六合区利用假日宗教活动向广大信教群众宣传讲解平安创建的主要内容、重要意义;建邺区在节前举办了民族宗教政策广场宣传咨询活动,帮助他们学会用民族宗教的法律、法规和政策维护自身合法权益;鼓楼区进一步完善宗教工作两级管理网络,认真对街、居管理工作进行检查、梳理。
平安场所创建活动的开展有力确保了节日期间南京民族宗教领域的和谐稳定。
没有相关内容
欢迎投稿:307187592@qq.com news@fjdh.com
QQ:437786417 307187592 在线投稿
------------------------------ 权 益 申 明 -----------------------------
1.所有在佛教导航转载的第三方来源稿件,均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政策、各级佛教主管部门规定以及和谐社会公序良俗,除了注明其来源和原始作者外,佛教导航会高度重视和尊重其原始来源的知识产权和著作权诉求。但是,佛教导航不对其关键事实的真实性负责,读者如有疑问请自行核实。另外,佛教导航对其观点的正确性持有审慎和保留态度,同时欢迎读者对第三方来源稿件的观点正确性提出批评;
2.佛教导航欢迎广大读者踊跃投稿,佛教导航将优先发布高质量的稿件,如果有必要,在不破坏关键事实和中心思想的前提下,佛教导航将会对原始稿件做适当润色和修饰,并主动联系作者确认修改稿后,才会正式发布。如果作者希望披露自己的联系方式和个人简单背景资料,佛教导航会尽量满足您的需求;
3.文章来源注明“佛教导航”的文章,为本站编辑组原创文章,其版权归佛教导航所有。欢迎非营利性电子刊物、网站转载,但须清楚注明来源“佛教导航”或作者“佛教导航”。
2.佛教导航欢迎广大读者踊跃投稿,佛教导航将优先发布高质量的稿件,如果有必要,在不破坏关键事实和中心思想的前提下,佛教导航将会对原始稿件做适当润色和修饰,并主动联系作者确认修改稿后,才会正式发布。如果作者希望披露自己的联系方式和个人简单背景资料,佛教导航会尽量满足您的需求;
3.文章来源注明“佛教导航”的文章,为本站编辑组原创文章,其版权归佛教导航所有。欢迎非营利性电子刊物、网站转载,但须清楚注明来源“佛教导航”或作者“佛教导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