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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台州路桥区推动宗教知识宣讲工作见实效

       

发布时间:2008年12月13日
来源:台州民族宗教事务局   作者:佚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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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年来,浙江省台州市路桥区民宗局结合当前宗教工作实际,在宗教法规和马克思宗教观宣讲工作上狠下功夫,创新形式,积极探索多种载体,确保宣讲工作取得实效。

  一、针对基层干部重在政策宣讲上下功夫。宗教工作具有长期性、群众性和特殊复杂性,这就要求基层干部必须对党的宗教政策有一定的了解。路桥区民宗局针对基层工作的实际,重点在党的宗教工作方针政策和马克思主义宗教观等内容宣讲上下功夫。一是结合实际制作多媒体课件。由于宗教工作相对比较抽象,为便于基层同志更好地了解宗教的有关情况,路桥区民宗部门专门制作了多个宗教工作的多媒体课件,如《宗教工作与社会和谐》、《宗教工作与党的执政基础》、《认真学习党的十七大精神,做好基层统战、宗教工作》等,内容丰富、图文并茂,受到了基层同志的肯定。二是主动上门开展政策宣讲。路桥区民宗局多次发函,主动与部门、乡镇联系,到有关单位讲课。从2004年以来至今,讲课场次超过50多场,听课人数超过5000人。全区10个镇、街道中心组,路桥区委办等30余家区级机关中先后都开展讲座;路桥区管干部理论进修班、区中青年干部培训班等也先后开展了宣讲。三是及时了解听众的意见。在宣讲后,路桥区民宗局及时听取基层的意见和反馈,对宣讲的内容进行进一步的调整和充实,使讲课的内容更富有形象性和生动性,更能结合基层工作的实际。通过近五年的宣讲,广大基层干部对宗教问题的认识得到了进一步的提高,宣讲工作也得到了充分肯定。

  二、针对宗教界人士重在《条例》宣传上下功夫。一是通过以会代训、专门授课等形式加强宗教界人士对《条例》的学习,努力使宗教政策法规深入人心。从2005年至今,共举办各种形式的培训班20多期,培训人员3000多人。二是开展国务院、浙江省《宗教事务条例》宣传月活动。在两个《条例》颁布修订之际,组织开展宣传月活动,全区各场所共张挂横幅、宣传标语400多条,开展各种相关宣传活动20多场次,极大地提高了宗教界人士对《条例》的了解。三是汇编下发了《宗教事务相关法律法规选编》,收录了两个《条例》、《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方便有关人员的学习。四是组织举办了宗教界人士等参加的《宗教事务条例》知识竞赛,调动了宗教界人士学习《条例》的积极性。

  三、针对普通群众重在宗教常识介绍上下功夫。为使普通群众对党的宗教方针政策和宗教基本知识有一定的了解,路桥区民宗局把两个《条例》的贯彻和宗教工作管理的经验进行总结,以图片形式在各镇街道、宗教活动场所和村居宣传橱窗展出宣传,图片包括12个版面、200多张照片,内容翔实,取得了较好的效果,参观人数达上万人。同时,宗教管理部门还在《台州商报》等媒体介绍《路桥区民族宗教工作五年回顾》等,进一步扩大了民宗工作的社会影响面,也使普通群众对宗教工作有了更好的了解。

标签:宗教|宣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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