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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范宗教旅游场所燃香活动试点工作会在无锡召开

       

发布时间:2009年06月25日
来源:不详   作者:佚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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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6月24日,国家旅游局在江苏省无锡市灵山景区召开规范全国宗教旅游场所燃香活动试点工作座谈会。会议传达了国务院领导有关指示精神,部署开展文明燃香试点工作,交流宗教场所、宗教旅游景区燃香管理方面的经验。国家旅游局副局长杜江在会上强调,要发挥试点单位的示范作用,引领文明燃香社会风尚。

杜江首先传达了国务院领导关于文明烧香、保护环境有关指示精神,要求各地旅游部门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围绕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总体目标,深化对规范全国宗教旅游场所燃香活动必要性的认识。他将规范燃香活动的必要性概括为“文明、环保、安全、秩序”八个字。杜江表示,“文明”就是要用科学、文明的方式来表达人们的良好愿望;“环保”就是要引导信教群众、香客、游客在燃香活动中,增强保护资源环境的自觉性;“安全”就是要保障人民群众的安全和健康的需要,着力抓好燃香产品质量,特别要注意消除安全隐患;“秩序”就是指规范燃香活动是维护宗教旅游场所秩序的需要。

杜江指出,规范燃香活动是一项政策性强、群众性强、综合性强的工作,涉及环节多,各级旅游部门要积极联合宗教、质检、文物、工商、公安、安全、消防等相关部门,根据各部门职能分工,形成共同推进的工作格局,开展专项治理。省级旅游部门要把规范燃香活动纳入旅游行业监督管理工作中,作为规范旅游市场秩序、提升旅游服务质量的内容和措施。要加强领导,统筹协调,动员、部署和指导辖区内宗教旅游场所开展规范燃香活动,确保工作措施落实。

杜江强调,要充分发挥试点单位的示范作用,引领文明燃香社会风尚。国家旅游局会同六部委选择的10个宗教旅游场所文明燃香试点单位,是我国重要的宗教场所和名牌精品旅游景区,都是中华文明历史悠久、文化灿烂的重要载体,总体上代表了我国宗教旅游场所建设与管理的最好水平。因此,试点单位肩负的主要任务,就是要完善自身管理,加强制度建设,总结规范燃香活动的经验,充分发挥标杆作用和示范效应,引领文明燃香社会风尚,推动全国宗教旅游场所规范燃香活动顺利开展。

国家旅游局监管司司长李任芷就规范燃香活动作了专项部署,要求将规范宗教旅游场所燃香活动纳入到旅游行业管理工作中,抓好四个结合:即把规范宗教旅游场所燃香活动与提升旅游服务质量中心工作结合起来,与规范旅游市场秩序结合起来,与行业精神文明、旅游诚信建设结合起来,与环境保护、文化传承、安全工作结合起来,认真落实六部委联合印发的《关于进一步规范全国宗教旅游场所燃香活动的意见》的各项任务。

试点单位江苏无锡灵山景区、浙江普陀山风景名胜区、四川峨眉山——乐山大佛风景名胜区负责人分别介绍了规范燃香的做法和经验。会上,无锡市副市长吴建选、江苏省旅游局局长周乃翔先后致辞。

国家旅游局相关司室负责人,中国旅游协会负责人,试点单位所在省(市)旅游局负责人,九华山、五台山、少林寺、武当山、雍和宫、灵隐寺、寒山寺等试点单位负责人出席了会议。国家旅游局监管司副司长刘士军主持座谈会。(文:班若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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