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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深圳弘法寺佛学院面向社会各界招聘教师启事

       

发布时间:2012年11月0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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弘法寺佛学院是经国家宗教局批准,直属于中国佛教协会,与北京大学共建的全国性高等佛学院。学院创办于2010年,2011年9月29日正式开学。首任院长为佛门泰斗、弘法寺开山祖师本焕长老。现任院长是中国佛教协会副会长、深圳弘法寺方丈、尼泊尔中华寺方丈、泰国“华僧大尊长”印顺法师。学院以培养爱国爱教,遵纪守法,信仰虔诚,佛学基础扎实,人文修养全面,熟悉各种佛教仪轨,能够对外弘法交流,推广和传播佛教文化的研究型、实用型人才为宗旨。

现有本科生130人,专业教师18人。外聘教师2人,学术顾问:4人。

为了适应佛学院教学活动深入开展的需要,加强佛学院的师资队伍建设,现公开向佛教界(含各地佛学院)、高等院校佛教专业和社会各界诚聘德才兼备的中青年才俊。

一、 岗位及人数:

(一)、教师(法师)

专业要求:1、佛学相关专业,能够胜任净土、禅宗等课程。2、佛教艺术类专业:书法、绘画、雕塑、梵呗等。3、佛教史专业,对南传、藏传佛教有一定研究者优先考虑。学历本科以上,职位教员,人数若干。要求以比丘为主,有计算机、英语特长的优先考虑,学历未达到要求但有授课经历的优秀法师亦可考虑。

(二)、教师(在家)

专业要求:宗教学(佛教方向)、英语、新闻学、传播学、管理学、图书馆学、艺术类(熟悉和了解佛教艺术),以上各专业要求对佛教有一定的了解。高等院校硕士以上学历,招收若干名,职位是教员,以专职为主,适当招聘兼职。

二、招聘要求:

1、应聘者应对弘法寺佛学院的办学理念和培养模式有一定的认同和理解。

2、应聘教师者,法师或在家众皆可,有关佛教专业课程的教员以法师为主,特别优秀的在家众亦可录用。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生要求硕士及以上学历。社会人士应聘者,要求有在大学或佛学院的教育经历,有讲师以上职称者优先录用。

三、待遇:

1、凡应聘到我院工作的法师,一律为佛学院常住,户口可随转至佛学院。工资结构:任课法师:单资(对应于弘法寺常住法师的相应相似职位)+课酬+其他。

2、凡应聘到我院的专职教师(在家众),相关待遇参照深圳市高等院校录用教师的标准。

3、凡应聘到我院工作的兼职教师课酬,参照深圳市大专院校标准。

四、应聘程序:

1、下载弘法寺佛学院应聘登记表,按要求填写。

2、将登记表、个人详细简历、毕业证书(扫描)或学位证书(扫描)、身份证(扫描)、公开发行的著作、论文名称等的电子版发送至hfsfxyjwc @126.com,同时将纸质版材料以快递形式寄深圳市罗湖区仙湖植物园内弘法寺佛学院教务处。应聘教师者,请同时递交相关的科研成果。

3、初审合格者,将电话或邮件通知单独面试,面试时间根据应聘资料投递先后确定。被通知面试者,来回路费(火车硬卧、汽车票)由弘法寺佛学院负责报销,未通知面试者,材料不再退回。

五、招聘时间:教师招聘从即日起至2013年6月1日止,兼职教师招聘常年有效。

联系人:张敬辉手机18620368197

张海龙手机13302959118

传智法师手机13509699955

地址:深圳市罗湖区仙湖植物园弘法寺佛学院

邮编:518004

弘法寺佛学院

二0一二年十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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