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藏传佛教寺庙经师资格评定聘任办法》通过
中国佛教协会第八届理事会第二次常务理事会在无锡召开(图片来源:国家宗教局)
王作安局长出席会议并讲话(图片来源:国家宗教局)
传印会长在常务理事会上讲话(图片来源:国家宗教局)
2012年11月25日至26日,中国佛教协会在江苏无锡召开第八届理事会第二次常务理事会,王作安局长、蒋坚永副局长出席会议并讲话。会议审议通过了《藏传佛教寺庙经师资格评定和聘任办法》。
王作安局长就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作辅导报告。他指出,党的十八大是在我国进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定性阶段召开的一次十分重要的大会,佛教界要把学习和贯彻十八大精神作为当前最重要的政治任务,更加自觉地接受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进一步加强佛教自身建设,探索发挥积极作用的途径,更加自觉地走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的道路,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服务。
蒋坚永副局长就近期出台的《关于处理涉及佛教寺庙、道教宫观管理有关问题的意见》进行了解读和说明,并就中国佛协2013年工作提出了几点建议。他说,中国佛协和全国佛教界要结合王局长报告深入学习领会十八大精神,通过思想、道风、人才等各方面的工作进一步加强自身建设,全力办好中国佛教协会成立60周年庆祝活动,在开展信众道德教化、推进佛教文化建设、开展公益慈善事业等方面充分发挥佛教积极作用,深化对外友好交流,为推进中华文化进一步走向世界作出新的贡献。
中国佛教协会会长传印长老表示,佛教界要按照中央统战部、国家宗教局领导讲话要求,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发挥在经济发展、文化繁荣和社会和谐中的积极作用。
会议还审议通过了《2012年中国佛教协会工作报告》和会议决议,通报了中国佛教协会2012年1-10月财务情况,介绍了世界佛教论坛永久会址的构想和发展思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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