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成都空林佛学院2013年招生
为了传承佛陀教法,给广大的僧众及在家居士提供更为广阔而深入的学修平台,四川省成都市空林佛学院现面向全国招收佛学专业大专、本科、研究班一届。
空林佛学院是由成都文殊院主办,以佛学为基本学科的汉语系地方性佛学院。空林佛学院以培养具有正确坚定的政治方向,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和社会主义制度,尊纪守法,信仰虔诚的佛教弘法人才、佛学专业教学人才、佛学学术研究人才、国际佛学交流人才和各地寺院的高级管理人才为教育目标。
空林佛学院作为培养僧才的重要单位,以僧伽教育、弘扬佛法为使命,并以专业的教学方法、先进的教学理念及规范的管理制度,为学僧提供良好的学修氛围。学院具有较强的师资力量,授课法师多数毕业于中国佛学院、新加坡佛学院、马来西亚佛学院,或在国内相关佛教学院深造进修,具有相当的佛学理论基础及实修指导能力。另聘有数名文化课教师,以佛学及文化知识的多元搭配,提升学僧的基础文化知识,培养其人文精神。
学院在近两年大力改善教学环境,班级教室及公共课教室均配备了多媒体教学设备,为视听教学及网络教学的开展,搭建了有利平台。学院还不定期地组织外出参访,举行学术交流、专题讲座等互动教学,并且注重提高学僧的身体素质,积极开展各类体育竞赛及课外活动。
目前,学院与四川大学实施联合办学,聘请四川大学的师资力量,实行资源共享,优势互补,积极发挥双方的教学及科研等办学条件。在这一契机下,学僧将参与更加多样的学习课程及社会实践,毕业后获得空林佛学院毕业证及四川大学授予的相应学位。
一、学制及招生名额
1.佛学专业大专:学制三年,招生40名
完成佛学院规定课程的,颁发空林佛学院专科毕业证;在校表现优秀并完成教育部规定课程的,颁发四川大学宗教管理专业大专毕业证(电子注册)。
2.佛学专业本科:学制三年,招生20名
完成佛学院规定课程的,颁发空林佛学院本科毕业证;在校表现优秀同时完成教育部规定课程的,颁发四川大学宗教学(佛教方向)本科毕业证,符合条件的授予哲学学士位。
3.佛教专业研究班:学制三年,招生5名
完成佛学院规定课程的,颁发空林佛学院研究生毕业证;完成教育部规定课程的,符合学位授予条件的可授予硕士学位。
4.居士进修班:学制三年,招生20名
表现良好符合条件的,参照佛教专业专科、本科、研究生管理办法录取、颁发相关毕业证及授予学位。
二、课程设置:
空林佛学院教学以戒定慧三学为基本教育内涵:
1.佛学基础类:佛学概论、二课合解、阿含选读、人间佛教等;
2.戒律学类:戒律学纲要、菩萨戒、四分律、丛林清规等;
3.中观唯识学类:三论宗纲要、三论、维摩诘经、大智度论导读、五蕴百法、八识规矩颂、唯识二十识、解深密经、摄论、成唯识论、瑜伽师地论导读;
4.禅定学类:童蒙止观、禅宗大意、坐禅三昧经、禅波罗蜜经、禅宗史、金刚经、菩提道次第略论等;
5.教史艺术类:中国佛教史、印度佛教史、藏传佛教概要、南传佛教史、世界佛教史、佛教文献学、佛教目录学、敦煌学、佛教艺术等;
6.外学辅助类:论语、大学、中庸、诗经、诗词格律、中国哲学史、西方哲学史、印度哲学、老庄、心理学、古典文学、中国通史、英语、书法、政策法规等。
三、招生条件与录取办法:
(一)学僧招生
1.佛学专业大专:招收对象具备初中(及以上)或同类佛学院(寺院)教育文化程度,经过一定时间的出家考验,信仰坚定,志愿求学的青年僧人。
2. 佛学专业本科:招收对象具备国民系列教育大专及大专以上学历、同类佛学院(寺院)大专教育文化程度,或空林佛学院大专班毕业生。
3. 佛教专业研究班:招收对象具备国民系列教育本科及本科以上学历、同类佛学院(寺院)本科教育文化程度,或空林佛学院本科及以上学历。
4.佛学专业大专、本科班的招生年龄在18~35周岁之间,研究班的招生年龄原则上不超过40周岁(个别优秀的可视情况破格录取)。
5. 无婚姻或恋爱关系。
6. 相貌端正、身体健康,无精神病史及其他传染病、重大疾病或残疾。
7. 报考者需将填写完备的报名表、学历证明、体检表,及免冠僧装一寸近照五张,于2013年7月10 日前寄来空林佛学院并注明详细回函通讯地址,空林佛学院对符合招生条件者立即回函发给准考证。
5. 获准考试者,应于2013年7月25日至7月27日持准考证来学院报到。
考试科目:佛学、政治、语文、史地、课诵。
6. 报考期间各项(车、船等)费用空林佛学院不予报销。
(二)居士招生(限男众)
1.居士进修班:招收信仰纯善、准备从事佛教工作或发心出家的正信居士;
2.年龄在20~35周岁之间;
3.品德端正、身体健康、无精神病史及其他传染病、重大疾病或残疾;
4.须经地方寺院或法师推荐;
5.报考者需将填写完备的报名表、学历证明及体检表,免冠一寸近照五张,于2013年7月10 日前寄来空林佛学院并注明详细回函通讯地址,空林佛学院对符合招生条件者立即回函发给入学问卷表;
6.报考期间各项(车、船等)费用空林佛学院不予报销录。录取后免吃、住费用。
五、退学办法(含居士进修班):
1.入学时,经体检复查不符合入学条件者;
2.入学后,学习不认真跟不上教学进度,不能遵守学院规章制度者;
3.入学后,患重大疾病、持续患病两个月以上不能学习、患传染病、患精神病者。
六、学院生活待遇:
1.学院按规定每月发给学僧相应的助学金;
2.学院不定期发给学僧一定数量的僧服;
3.学院按寺院清规给予学僧一定额度的医疗补贴。
七、毕业后的去向:
1.毕业后,学院不包分配,故原则上仍回原推荐寺院;
2.根据本人自愿,推荐报考中国佛学院;
3.毕业生可报考空林佛学院本科班或研究班。
八、本《招生简章》可在寺院和佛协组织范围内张贴。
注:可来电来函索取招生简章,或登录“空林佛教人生网”:www.konglin.org
联系人: 普耀法师 13708099694、如光法师 13673560811
电话:028-86938817 86930546 86950699
地 址:四川省成都市文殊院街66号 空林佛学院教务处
邮 编:610017
E-mail: cdwsyhsb@qq.com
2013年3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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