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利安:详解兴教寺拆迁问题性质微妙转变真相
编者按:从4月12日开始,轰动一时的兴教寺拆迁事件的性质发生了微妙转变,国家文物局等权威机构及专家一番阐释之后,问题的性质似乎已经由因申遗而拆除寺院主体建筑的不仁不义转变为因申遗拆迁部分违规建筑的合情合理了。当日,西北大学佛教研究所所长、博士生导师李利安教授实地考察了兴教寺,并对整个拆迁事件进行了调查。李利安教授不仅还原了拆迁事件的真相,而且指出问题的性质是从主体性建筑的被拆除转变为部分建筑的被拆迁之后,寺僧就要全部被驱离。现在被列入拆迁范围的建筑主要是僧人们的宿舍和食堂,没有了僧舍、浴室、卫生间、灶房和斋堂,就意味着僧人们不能再在寺院里生存了。这种被忽视的转变却正是决定问题性质的关键。李利安文章全文如下:
2013年4月12日,陕西电视台《今日点击》栏目报道了昨天下午对我采访中的部分内容,其中只播出了我对兴慈楼建筑性质及其与寺院总体建筑风格之间关系的看法,并未报道我对立即拆除包括兴慈楼在内的众多建筑的不妥当性的看法。从建筑的性质与佛寺的风格来看兴慈楼,我的观点依然不变,但我对这种拆迁的疑虑依然存在,由此引发我更多的担忧。我觉得,兴教寺问题的性质似乎正在发生一些微妙的转变,值得引起有关方面的注意。
兴教寺因申遗遭拆迁问题被社会密切关注还不到一周,问题的性质已开始发生着一些微妙的转变。
转变一:由兴教寺主体性被拆迁转变为兴教寺部分新建建筑被拆除。关注此事的社会大众绝大部分认为兴教寺因申遗遭拆迁,寺院将不复存在,有人还以为兴教寺的文物古迹将被拆,甚至认为供奉唐僧玄奘的塔也会被拆除。根据中央电视台4月11日在新闻节目中的说法,拆除的总面积是4000平米,而保留下来的建筑只有2000平米,可见拆除的规模的确是很大的。面对社会舆论的巨大压力,4月11日有关方面出示了经过紧急调整后的拆除清单,很多重要殿堂从被拆转变为可继续存在,如三藏院的东西配殿,藏经院的禅堂,中院的闻慧楼。有的新闻报道中还显示照心楼、垂花门、三藏院回廊等也被保留,但据我今天下午在寺院的实地询问,这三处建筑还处于被拆之列。另外,保留下来的一些建筑被改作他用,如具有客堂意义的闻慧楼被改为申遗办公室,供奉玄奘师徒三人塑像并通过泥塑浮雕展现玄奘一生的大遍觉堂被改作展览馆。但总体上看,随着各路记者的探寻采访以及各界的说明与表态等,社会大众原来担心寺院被拆除的焦虑目前正处于迅速消退之中。特别是拆除的范围有了很大的缩小,而且基本避免了对直接属于宗教用途的殿堂的拆除。于是问题的性质似乎已经由因申遗而拆除寺院主体建筑的不仁不义转变为因申遗拆迁部分违规建筑的合情合理,尤其是经国家文物局、西安市文物局,特别是国家著名文物专家的阐释之后,更显得有理有据,如果继续反对似乎不通情理、不明大义了。
然而申遗以及建立在申遗框架下的文化遗产保护仅仅是观察兴教寺问题的一个角度,如果不从文物而从宗教的角度来看,就会发现,问题的性质在从主体性建筑的被拆除转变为部分建筑的被拆迁之后,已经开始发生第二种转变,这就是从部分违规建筑的被拆迁转变为寺僧的全部被驱离。因为现在被列入拆迁范围的建筑主要是僧人们的宿舍和食堂,这是他们坚守寺院的物质载体,是他们生命延续的保障,没有了僧舍、浴室、卫生间、灶房和斋堂,就意味着他们将不能再在寺院里生存了。可见,这种被忽视的转变却正是决定问题性质的关键。
从佛教的神圣传统来看,佛、法、僧,三位一体,不可分割,僧在寺中,寺靠僧护,从未见过僧寺分离的佛教形态。从目前国家的宗教信仰自由政策来看,僧团必须吃住生活于寺庙之内,僧在寺中几乎成为一个最基本的佛教管理制度。与此同时,寺院是僧人的家园,是他们的情感所系,僧人住寺也是宗教生活之必须,是他们的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僧人迁出之后的寺院,其宗教活动难以保障,而缺少或者没有宗教活动的寺院,将成为纯粹的文物古迹,成为没有灵魂的“文化遗产”,这样的话,佛菩萨的造像也将从礼拜的对象转变为欣赏的对象,圣物转变为文物,法相转变为艺术,这样的兴教寺就可能成为被部分“精英”人士供起来、但被广大信徒抛弃的躯壳。国内很多高高在上的宗教类文化遗产,都因为没有僧人居住,没有法事,没有香火而处于冷清消沉之中,这样被“保护”起来的文化遗产又有什么价值?何况剥夺了僧人们在寺院内的食宿权,他们的宗教生活会受到直接的冲击,这恐怕也不是符合宗教信仰自由政策的。
同时需要指出的是,根据我今天在寺院中的调查,所谓在西韦村另建僧舍,在兴教寺山坡下征地扩建寺院等计划,至今还仅仅是一种口头说法而已,据寺院负责僧人说,目前既没有征地,也没有规划与建设方案,更没有资金的具体落实,这样的话,且不说僧人们对此蓝图如何确信,就说他们眼下在哪里住,在哪里吃,如何保障他们的修行等宗教生活,难道不让人担心吗?如此紧急而强势的拆除命令与如此滞后而悠缓的生活安顿形成鲜明的对照,僧人们要求退出申遗也就完全可以理解了。如此看来,有关部门若要继续坚持兴教寺加入申遗,那就必须首先确保僧人眼下的居住饮食和宗教生活,而且通过法律形式给他们未来继续独立自主地住寺、管寺、养寺有一个坚实可信的保证,只有这样,兴慈楼等不符合申遗要求的部分新建建筑的拆除才可以成为被接受的一种无奈选择。
鉴于上述第二种转变正在可能成为现实,那么,即使未来在兴教寺山坡下建起一个新的寺域,兴教寺问题性质的第三种转变则有理由被认为可能已经处在潜伏之中,这就是由僧人被全部迁出寺院转变为寺院成为被开发的文化园区,从而发生兴教寺宗教功能的彻底转变,以及僧人合法权益面临巨大威胁,当然,这一转变目前只是处于被担心之中。
从我自己的观点来说,我对文化资源的开发利用持支持态度,就陕西来看,我对曲江在文化资源开发方面的贡献是肯定的,但对其在宗教类型的文化资源开发过程中存在的问题也是很痛心的。关于兴教寺文化资源的进一步开发利用,我是理解的,若有好的方案我可能也是支持的。但我对社会舆论最担心的“被开发”“被商业化”也深有同感。我不希望看到未来在兴教寺山坡下扩建的寺域成为圈住兴教寺的文化围墙,也不愿意看到兴教古寺与未来可能出现的兴教寺文化园区之间的人为分隔,更不愿看到兴教寺僧人被请进新建的寺域而丢失坚守一千三百多年的古寺。
从全国的情况来看,宗教场所与文化旅游公司之间的貌合神离甚至激烈冲突,都是因为强力插进的文化开发导致的。但愿在唐僧的眼皮底下不要出现这种文化怪相,但愿传承千年的兴教圣地依然保持神圣的本色,但愿兴教寺僧人的合法权益得到充分的保障,但愿兴教寺的文化资源得到合理的保护和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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