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十四,阿母,您到底是谁?——《寿命是自己一点一滴努力来的》
一九六七年中秋节,我刚坐完月子不久,我要求外婆准我出门到三重找我失散的大女儿。我直觉地以为今天是家家团圆的日子,一定会全家出来赏月。我站在天台戏院门口,这是三重人潮的交集点,我注视着来来往往的行人。这时,远方有一大堆野孩子,跟在一个老太婆后面,一边起哄,一边拣拾路上小石子来丢她,而这老太婆也频频拿着竹子赶这些凌虐她的野孩子。
这老太婆逐渐往我这方向走了过来,我发觉这老太婆疯疯颠颠,自言自语地,时而乱嚷乱叫,时而大哭大闹,那一身破破烂烂的衣裙,连羞体都遮掩不住,从脸上到脚底下,又黑又臭,随着秋天的寒风,那种难忍的气味,使周围的路人,个个拿起手帕,紧紧捂住鼻子,向四处躲躲闪闪。
突然,这老太婆走到我面前,一阵放声大哭:“女儿呀!阿母找你好苦呀!”
只听噗咚一声,她竟然跪了下来,双手很用力地搂抱住我两腿;怕我会跑掉似地,我几乎快站不住脚了。她看来有点歇斯底里,一会儿大喊,一会儿大叫,好象死了亲人一样。这时,路人看热闹的越聚越多,我好尴尬,但我两腿被她抱住,简直无法动弹。我说:“我不认识您,请您马上放开我好吗?”
但她根本不理不睬。她说:“女儿呀!阿母找你好苦呀!你不要再跑了,今天一定要答应跟我一起回家,不然,我不放人,我们两个一块死在这里算了!”
我两脚都快麻木了,她还是死抱不放,我想,能跟疯子讲出什么道理来吗?
看热闹的人,越聚越多,大家都说我这女儿太狠,怎么连自己老母都可以不认呢?而且,自己打扮得这般漂亮,却让自己老母这般褴褴褛褛,破破烂烂呢?
我看情势不妙,便只好答应了这老太婆,请她放开我两只脚,我才能走路,跟她一起回家。我与她并肩而走,或许怕我溜掉,她一路扣住我的手腕,由于太用力,弄得我好痛,但我不敢叫,即使我沿途有好几次都想吐,也不敢呃出半点声来,我好怕伤害到这老太婆,因为她真的太过可怜了。
大约一个钟头左右吧!我们走到了三重的一处大垃圾场。她的家是一块破布围起来挡风的小违章,搭在垃圾堆上,无论是躺的、坐的或盖的,可说内部什么也没有。这里各种难闻的气味都有,到处死狗、死猫、死猪,发出阵阵尸臭,令你无法忍受,几乎窒息。老太婆用她那双翻垃圾的肮脏手,好亲切地搂住我,抱住我,一会儿哭,一会儿笑,那种近乎碎肝断肠的呻吟,令人不寒而栗。真没想到,她已疯颠到这般悲惨的地步。我知道,我是不能再刺激她了,我小心翼翼地顺着她,想闪也不敢闪,想躲也不敢躲。“来,阿母抱一下,好久没有看到你了,让阿母摸摸!”
我想,天底下竟然有想女儿想到发疯的可怜母亲,而我呢?万一我找不到我大女儿,我也会跟她一样悲惨下场吗?古话说,“同是天涯沦落人,相逢何必曾相识”,在她激动到不能自己的抚抚摸摸中,我更意识到她的内心已千疮百孔,已经不能再忍受些微的伤害,纵使不经心的话也一样,当然,她也已无法承受再度失去宝贝女儿的严重打击。所以,除非见死不救,我这宝贝女儿的角色,已成了今生义不容辞的份内事。我想到师父的悲心慈肠,和师父期勉救苦救难的句句叮咛,我知道我对这老太婆已责无旁贷。于是,我决定在她有生之年,从此充当她的宝贝女儿,以尽一己之所能来安慰她,来为她疗伤止痛。我随便她爱怎样就怎样,要搂就搂,要抱就抱,我是别无选择,既然碰上了,就乖乖认了。当天,我很晚才走。我到巷口叫了一些面,喂她吃。我告诉她,我要回去带行李,明天再来与她一起生活。
回到外婆家,全身阵阵恶臭,外婆以为我掉到乡下人储存水肥的大粪池里,我只有默默点头,什么也不敢说。那一晚,我一直呕吐到天亮,连肚子里黄黄青青的水,都吐光了。
第二天上班,到了办公室,我们全体同事都还人人捂着鼻子,觉得我身上有难闻的阵阵恶臭,大家都叫嚷着,受不了啦!
我向公家借支了一笔钱,利用中午休息时间去附近租了一间小房子,并买了一些日常生活用品,包括棉被、衣服、脸盆、肥皂……等等。
下了班,我请有善心的同事助我一臂之力,开车到三重垃圾场把老太婆接到我租的那间小房子。结果,见了面,这老太婆竟然不理不睬,跟从来不认识的陌生人完全一样,她根本不认识我,这下,我真愣住了。回家后,我请教我的一些朋友,她们也不晓得为什么会如此,才隔了一夜,便把搂搂抱抱的亲情全忘了。
后来,我又天天去站在天台戏院门口等着我失散的大女儿,而这老太婆也几乎天天路过同一个地方,但她一次又一次,都只不经心地望了望我,就一点反应也没有地走过去了。而我呢?想到天气一天比一天冷,总忍不住为她着急。然而,疯子就是疯子,又能怎样?
有一天,我一样站在天台戏院门口,而这老太婆也一样地走了过来,突然,她又一个箭步跑了过来,好紧好紧地搂住我,抱住我,又歇斯底里地像哭丧一样地大哭大闹起来。而我也有了上次的经验,乖乖地陪她回垃圾场。
当天深夜,我仍然在巷口叫了一大碗热面,切了几片肉和卤蛋,慢慢喂她,等她吃饱了,才离开。她说:“你这次可一定要再回来,不能骗我唷!”我点了点头。
回到外婆家,又一次跟跌到浇水肥的臭毛坑一样,令人捂紧鼻子,也难以忍受。外婆很不理解,我为什么会这般狼狈。
第二天,下了班,我再度央求有善心的同事,陪我一道去三重垃圾场接她,但跟上次一样,她根本不认识我是谁,连带去的冬衣,也不肯让我换,真是又倔又强。这样一连好几天,我还是站在天台戏院门口,而这老太婆也还是只对我望了望,就一点反应也没有地走了过去。但她真不怕萧瑟的秋风吗?
有一天,我一样站在天台戏院门口,这老太婆又突然地急速跑了过来,搂住我,抱住我,而我也别无选择地陪她回垃圾场,她搂搂抱抱,好是温馨,一行行眼泪滴湿了我冬天厚厚的衣服。当然,我仍然例行公事地在巷口叫了一大碗热汤面,一小碟子的肉和蛋,喂饱她以后才离开。可是,秋末了,她一身这般单薄,我怎舍得丢下她呢?垃圾场一片空旷,刮起风来,特别凛冽,她真受得了吗?
回到家,外婆看我又一身臭臭地回来,好是生气:“别再穿这件衣服了,每次穿这件衣服出去,都跌得一身臭臭地回来!”
我猛然惊醒,原来,这老太婆记忆中的女儿,穿的正是与这款式相同的衣服,有了这衣服,我才像她女儿。啊!我懂了。可是这件衣服每次都沾满一身粪便污秽,即使换洗,也得在大太阳下晾好多天才能吹尽阵阵恶臭,不换怎么行呢?
我似乎知道问题出在哪里了。我好高兴,因为我总算有办法接她回家了。
一周后,我和我那善心同事又去三重垃圾场,由于我穿着的是那件她念念不忘的衣服,她一眼就认出我来,她好高兴,又搂又抱,简直哭到不成人形,我很不忍心,不自禁地依偎到她怀里,不停地安慰她,终于她答应跟我回家了,
我把她接到我租的那间小房子。我先帮她洗澡,换衣服,然后一样叫点吃的来喂她。当晚,她就在这儿住下来了。这一晚,我守到天亮,她睡得好熟、好甜、好安祥。我两眼不停地注视着她,我不禁哭了。唉!天底下,竟然还有这般可怜的人!
我这件衣服,是拯救这老太婆的唯一信物,所以,我每天一换洗,就马上快速用熨斗烫干,然后随时带在身边,以备前往照顾老太婆时,母女相认之用。
我请了一位欧巴桑(指保姆),全天候代我照顾她,我又柔言细语地一次再一次告诉她:“阿母,我要上班,不能天天在家里陪您,但我每两天,一定会回来看您一次。” .
她什么人都不要,她只要我这女儿。她要我亲自帮她洗澡、换衣服、按摩、擦药,并要我带她出外逛街散步。我想,我这宝贝女儿应该是她唯一的亲人,也是心肝肉。或许住垃圾场太久,很不卫生,她一身是病,而且脾气非常之坏。偶尔有些时候,她像正常人,但大半时候,都是神经错乱地频频发作。我屡屡跪着挨她的毒打,直到她心满意足才肯干休。每次毒打我一阵后,她总是责问我:“看你还敢不敢背着我这老母,跟男人偷跑,而且竟敢丢下我,久久不回来,你好大的胆子,以后还敢不敢?”
我知道她实在不能再受任何刺激了,所以,随她高兴,爱打就打,爱骂就骂,只要她不再可怜就好了。我想,或许她一肚子怨气,能越早发泄光,她就能越早清醒,我好期待唷!真的,挨点皮肉之痛,又算什么?
我每次挨打时,或挨骂时,我都跪着,一边哭,一边道歉,更一再赔不是,一再认错,就这样,好多次我发觉她开始有了一丝丝的笑容。她似乎已经懂得笑了。这些年,我每每遍体鳞伤,但我看到她一天天地恢复正常,我总感到无比的欣慰,十分值得。我从小便罹患地中海贫血绝症,时常要输血排铁。可是有一次我忘了输血,竟因为缺氧晕厥而成了植物人,在太平间躺了整整十一个月,才苏醒过来。当时,所有亲人都以为我快死了,没指望了。
我成了植物人的这段没有知觉的死日子,当然,这老太婆也断了金钱上和生活上的定期接济,而花钱请来的欧巴桑,看我一连失踪好多个月,也不告而别了。
我苏醒后,到那小房子时,早已另租了别人,而那老太婆也已不知下落了。
我到过三重垃圾场好多次,都找不到她,也请教过警察单位,一样没有讯息,即使报了失踪人口,也没有什么下文。关于,这老太婆,我始终不知道她是谁,也不知她女儿是谁。以前,我请求过各地警民服务机关帮忙查寻她的家人,但好多年,一点消息也没有。
我问过她:“阿母,你叫什么名字?住哪里?阿爸叫什么名字?做什么行业?”但什么都问不出来,她已错乱不堪,说出来的话,几乎全是神经病患的胡言乱语,问也自问。所幸,皇天不负苦心人,我终于在台北近郊的一处偏僻垃圾场意外地发现了她,但可怜的她,已经病倒了,而且病得很重,奄奄一息,又瘦弱,又憔悴。
她远远看到我,好是高兴,一再勉强挣扎起身,紧紧抓住我,一样又搂又抱,哭声十分凄厉悲惨,令人不寒而栗。似乎这段日子,她着实受尽了不少委屈。我仍习惯地依偎在她怀里,安慰她,并立即在松山靠近山脚下租了房子,把她接回奉养。我想尽办法,延请高明的中西医师来为她治疗。她没有名字,没有身分证,没有劳保,昂贵的医药费、看护费,好几次,几乎使我破产,但我已分不清她是别人的阿母,还是我自己亲生的娘了。
大约五年左右,她都卧病在床,全身瘫痪,没有能够再爬起来,加上感染病毒,始终高烧不退,惹致不少并发症,很令各科大夫束手无策,我转院再转院,想尽办法
来寻求奇迹,希望能有一位华佗再世的名医,可以真正治好她的病。我请了长假,分分秒秒守在病榻旁,陪着她,侍候她,岂奈,天不我予,仍告医药罔效。一九八一年,她终于倒在我怀里,紧紧抓住我的手,咽下了她最后一口气,而依依不舍地与世长辞了。我呼天不应,抢地不灵,只好在捶胸顿足的哀伤中,以她亲生女儿的名义,为她办了后事,并依照本省习俗,为她服丧。墓碑上:“亲娘无名氏之墓。”
此后,一七接一七地过去,直到做完百日,不知为什么,我仍然每天痛哭不已,一直哭到我都瘦了一身肉,还是哭。真的,我好想她,而且时常梦见她,似乎她已是我生命中不可欠缺的一部分,但树欲静,而风不止,悔恨交加,又有何用?我们母女俩,已经分不开了。超渡时,我哭着问做法事的道场师父:她会认出我不是她真正的女儿吗?她会知道她叫做无名氏吗?可以让幽幽孤魂,回到她自己的亲人和家人身边吗?或许她一上了天,便回复清醒,早就什么都清楚了,当然她也不会再要我了,那我一七接一七地,一年接一年地祭拜她,这样还有用吗?这一生,除了外婆,她应该是这世上疼我最深,也是爱我最真的人。她的搂搂抱抱,抚抚摸摸,使我了解什么是妈妈的手,什么是妈妈的心。
屈指算算,总共我奉养她老人家大约十四年。很可惜,这中间我成了植物人十一个月,使她再度流落垃圾场,而一病不起,否则,她的晚年一定可以更幸福,也一定可以活得更长寿。虽然,我不知道她真正的年龄,但以她的女儿年龄大致与我相当,加上她那般衰老,应该至少长我三十岁吧!
不少人问过我,她是谁?我都坚定地说,她是我亲生的妈,但她到底是谁,我真的一点都不知道。这十多年来的朝夕相处,我只有一点是绝对可以确定的,也是我真正可以知道的,她与我血脉相连,是贴心窝心的亲娘,是阿母,而我则是她失散多年的不孝女儿!
补注一:写这篇文章,整张稿纸都滴满泪水,但我还是强忍内心的悲恸,把它写完。
补注二:我奉养这老人家,前后大约十四年。前期为从第一年到第九年,而后期则为第十年到第十四年。前因为神经错乱时常发作,引起左邻右舍害怕,屡屡被检举。可是,她来路不明,又无任何身分证件,根本没有办法移送公家收容所,即令神经病院也拒绝这种病患。我告诉这些人,她只听我这女儿的话,如果我不在她身边,她会频频发作,而且疯疯颠颠,非常危险,谁也控制不了她,包括她自己。她脾气很坏,很焦躁,对任何人都怀着深仇大恨,甚至非常恐惧。我常想:我是她女儿,她很疼,所以,对我发作都似乎还有分寸,然而,我这女儿都已几乎无法忍受,何况是外人或神经病院或收容所,会有谁能禁得起她的攻击和完全失常的粗言恶行? 我听说神经病院都习惯使用电击来制伏这种失常的神经病患。但她是我阿母,天底下哪有女儿把自己亲娘送去给残忍的外人电击的?母女连心,电妈妈的时候,真不会痛在女儿身吗?
为此,我与管区与里干事以及左邻右舍等争执很久,我都不让这老人家离开我。请问,她如果是您亲生的妈,您真舍得把她送进收容所、医院,而让她在举目无亲的可怜情况下,孤孤单单地被陌生人欺压蹂躏?让她被人电击吗?
她是我妈,就是我妈,即使疯到不知道她自己是谁,也还是我妈。她可以疯,但我能疯吗?她可以不知道,但我能不知道吗?
补注三:《圣经》告诉我们,要“凡事包容,凡事相信,凡事盼望,凡事忍耐”,因为真正的爱是永不止息的,是永不变质的。这世间,能令我们常存到如今,而不致被天地所灭的,总共有三样:有信、有望、有爱,而其中最大的,就是:有爱。
天主谆谆告诫我们:内心没有爱,是盲;眼神没有爱,是瞎。即令世间一片光明,对心盲眼瞎的人,仍然是永远的黑暗,一生都在绝路上痛苦摸索。
补注四:对没有爱的陌生人,这老人家或许只是垃圾场中,人人所不屑的臭垃圾。但她与我之间,因为彼此有爱,一切欠缺,都自然变得如此圆满完全。爱是神,不是人,所以,人会发疯,爱不会发疯。她对女儿的爱,不但很真,而且很深,很令人震撼,是值得我孺慕一生的好母亲,也是我心目中的圣母化身。她的死,使我一连好多年,几乎夜夜哭泣到天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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