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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十四、给婶娘合家——《王凤仪言行录》

       

发布时间:2012年11月09日
来源:   作者:王凤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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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听王善人这样说过:

  我在南山守坟时,有空就寻思我们族里的人,谁家尽了伦常道,就得了好;谁家违背了伦常道,就受了罪。想到我婶娘家,她有五个儿子,她大儿子树峰,早已娶妻生子,可是自从媳妇过门,他就抛下了老母幼弟,自己带着媳妇单独另过了。我曾经一再寻思,这种违背伦理的事,我得怎样才能劝过来呢?想了许多天,我便对人说:“树峰大哥要和我婶娘合伙了。”我又到婶娘家里去说:“树峰大哥养活老婆孩子,已经十几年了。现在要和你老合伙了,你老等着看树峰大哥演‘四郎探母’吧!”我婶娘和树峰大哥是东西屋住着,向来不来往,碰头也不说话。大嫂(树峰之妻)听我说这些话,气得鼓鼓的。第二天我又去,还是这么说。大嫂越发生气,不几天就把她气病了。她叫树峰大哥找人给她看病。树峰大哥说:“能治你的病的,只有南山守坟的孝子,我叫人给你请来。”

  我到她家就问大嫂说:“你得了什么病了?”她说:“心口疼。”我说:“这病很容易好,你先养养吧。可是他们要和你合伙,你无论如何可千万别答应。”说完,我就到婶娘屋里去。四个弟弟正好都在家,我便对他们说:“婶娘已经老了,还得为你们几个人缝衣煮饭。我婶娘整天这样劳碌,我想你们的心里也不安。现在我想为你们合伙,也就是为了要给婶娘和你们解除苦恼,你们乐意不?”当时二弟和四弟都说:“乐意。你怎么说,我们就怎么做。”我说:“等一会儿,你们过去向大哥大嫂恳求合伙。”说完,我又到大嫂屋里去说:“他们要和你合伙,你千万可别干!”大嫂一听更气了。不一会儿,二弟和四弟一同过来,大嫂转身向里,两个弟弟跪下恳求合伙。我便从旁说:“大嫂本想尽孝,只因为你们不知礼义,有时打,有时骂,嫂嫂受不了,才和你们分的家。大嫂不得尽孝,都是你们的罪过。”两个弟弟都流着眼泪悔过。大嫂也转过脸来,流着泪把弟弟们扶起来,相对痛哭。然后又一同到婶娘屋里去,一齐跪下悔过,婶娘也被感动得痛哭流涕。从此以后,阖家言归于好。俗语说:“人有弥天大罪,一悔便消。”这话实在不错。

  清光绪三十年(1904年)王善人41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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