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西法师答:为什么要修持安忍
生西法师答:请问:“深思法理之安忍”和“定思正法之安忍”有何异同?为什么对轻侮等不应生嗔恨?
生西法师答:那么二者之间的差别,第一,是以科判上面进行安立的。一个是对我自己作害的人修安忍;另一个是对嗔于亲友造四罪者而修安忍。这是从科判上来安立二者的差别。当然从它的侧面来讲的话,也有不同的讲解方式,不可能每个颂词的意义完全一模一样,这也是二者不同的地方。那么二者相同的地方呢?前面讲“定思正法之安忍”的时候,是通过思维缘起的方式,让我们制止嗔心,后面讲到“深思法理之安忍”的时候,其实也是让我们思维缘起:“思彼皆缘生,知已应止嗔。”所以二者都是通过思维缘起,都涉及因缘所生的缘故,是无有任何的自性,当然无有任何自性是空性的角度来讲的,它从世俗的角度来讲是思维缘起。
这两面(伤害与被伤害者)的因缘,有些是从前后世的因缘中而产生,比如,前世自己伤害了别人而今世别人又来伤害我们,这是一种因缘。还有一种就是今生当中的因缘和合,其实里面也有自己的因素(过失),也有他人的因素在里面。所以从这个方面来讲,这些都是法理,都是通过因缘的法则,缘起的规律来思维,如果安住因缘的法理的话,其实我们就可以比较理性地思维,如果有了理性思维,我们就不会很盲目、冲动的去对别人产生嗔心,从这个角度来讲二者是相同的。
还有,为什么不能对伤害亲友的人生嗔恨心呢?一方面是有我们自己的过失(亲友自己的过失)在里面,所以我们不能够单单看对方的问题,然后对对方产生嗔心。另一方面,这种对境也可以使我们修持安忍,折服我们的傲慢,也可以消尽我们的罪业,它是帮助我们的缘故,所以我们不能够产生嗔恨心。然后,我们自己是修行菩萨道的人,修行菩萨道的人的思想、行为不可能和普通的不学菩萨道的人思想是一模一样,如果是一模一样的话,我们就不会成为真正修菩萨道的人。所以从这些方面来讲,我们也不能够嗔恨伤害亲友的人。
还有一个最主要的原因,不管轻辱我们产生起嗔恨心也好,或者通过其他的原因产生嗔恨心也好,其实生起嗔恨心都是我们自己的嗔恨心,嗔心产生之后直接就会伤害我们自己。当然一般人认为别人轻辱了我,所以我应该对他生嗔,并且认为自己没有过失,这其实是一种愚痴的表现。不管通过什么样的原因产生的嗔心,那么都是我们自己的嗔心,如果是我们自己的嗔心,那一定会感受这种过失带给我们的果报,因此,生嗔心对于我们自己来讲,没有一点利益,完完全全都是伤害。如果我们能经常安住于这种观念中,那不管别人怎么样对我们羞辱也好,或者是其他的打击也好,对我们做伤害我们都不会生起嗔心。因为,嗔心一旦生起那绝对是我们自己的嗔心,不是别人的嗔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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