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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刚经赞》研究——兼论《梁朝傅大士颂金刚经》(二)

       

发布时间:2009年04月12日
来源:不详   作者:达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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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俄弗323号《金刚经赞》
  敦煌遗书俄弗323号《金刚经赞》,首尾残缺,仅有三十六个完整(按伯2039号背的顺序排列,其中第二十五赞无,这里也给予编号;第三十二赞重复,重复部分不给予编号)、五个残存的赞颂,其余都缺失了,字体较佳。所用的《金刚经》为鸠摩罗什译本。
  本号有两个特点:一是将无著菩萨提出的“十八住处”穿插在《金刚经赞》的五十个赞颂中,以“十八住处”统摄全部赞颂。二是带有与赞文相对应的《金刚经》原文起讫文字,并以“从……至……”来表示,就是简略地把《金刚经》摘要标在赞颂的前面,说明各个赞所要表达的思想内容。
  (一)“十八住处”的对比考察
  俄弗323号逐段标有“十八住处”,因首尾残缺,唯存“第三住处”至“第十七住处”。“十八住处”,最早见于《无著论》。《无著论·科判》强调了“七义句”对“成立般若”的重要性,“七义句”的第三义句“行所住处”就是指“十八住处”。该《无著论·科判》对“十八住处”进行了解说,并配以《金刚经》的原文,从中可以发现《金刚经》是一部次第非常清楚、组织极为严密的大乘经典,从最初发心直到最后成佛,经十八种修行历程,步步增上,环环相扣。“十八住处”的具体内容是:
  一、发心住处:指“菩萨发阿耨多罗三藐三菩提,应如是降伏其心”乃至“应生如是心”等,这是整个佛法修学的前提条件。
  二、波罗蜜相应行住处:指“菩萨不应住色行于布施”等,即“无住相布施”乃至“无住相持戒、忍辱、精进、禅定、智慧”,若心有住,则不名相应。
  三、欲得色身住处:指“可以身相见如来不”等,不应以“具足色身”乃至“具足诸相”得见如来,如果以色见佛,即不名为见佛,佛是无相无得,故不可执色身为实有。
  四、欲得法身住处:指“世尊,颇有众生,于未来世”等,这里所说的法身有二种:(一)、言说法身,因言显理,如一切契经所说关于“法身”的道理,欲让众生明了,故名言说法身。(二)、证得法身,又有二种:一智相法身,指“有法如来得阿耨多罗三藐三菩提耶?”等,这是从“慧”的角度来阐述“法身”之理。二、福相法身,指“若人满三千大千世界”等,这是从“福”的角度来解释“法身”之理。通过言说理论而进行实践修行,然后证得福智圆满,故名“法身住处”。
  五、于修道中得胜无慢住处:指“须陀洹能作是念”等,通过修道而达到了殊胜的解脱,证得四果罗汉,在此位上,修行者不生我慢之心,仍能安住于修道之中,如经中所说:“不作是念:我得……果、我得……道”等。
  六、不离佛世时住处:指“如来昔在燃灯佛所”等,因离开了“少闻障”,能够不离佛世,从而得到多闻,如法修行。
  七、愿净佛土住处:指“菩萨庄严佛土不”等,若菩萨有攀缘心,则成修道的障碍;若缘有形相的净土,则是小心众生;若无所缘念,则是大心,能够与法界之理相契,是真净佛国土。
  八、成熟众生住处:指“人身如须弥山”等,修行必须去除“舍众生障”,若心中有“大、小”之见,就不能平等对待一切,不能普度众生,所以只有“平等观”,才能成熟众生。
  九、远离随顺外论散乱住处:指“如恒河中所有沙”等,即远离“乐随外论散乱障”,施宝如恒河沙数也不如读诵受持《金刚经》,为何还要学习随顺外道的经论而不修正法,使心处于散乱状态呢?修此住处的学人,必须远离此种“散乱”。
  十、色及众生身搏取中观破相应行住处:指“须菩提,三千大千世界中所有微尘”等,既然远离散乱,则能与定相应。以细末、不念二种方便,破粗妄念至细念,再泯细念至空,然后断除影像执著的妄想心,真能与定心完全相应。
  十一、供养给侍如来住处:指“可以三十二相观如来不”等,不以一切相得见如来,则能常见法身,即名“供养给侍”,能得无量福德。
  十二、远离利养及疲乏、热恼、不精进及退失住处:“以恒河沙等身命布施”等,这里说明了以恒河沙等身命布施,犹是低劣的受持,何况为一身而贪著利养、身心疲恼?这些都是修行的大障碍,修道之人必须远离的。
  十三、忍苦住处:指“若如来忍辱波罗蜜”等,菩萨修行时,应以无我相而修,若能做到无我、无人,则能够忍受一切身所受苦,即是忍苦住处。
  十四、离寂静味住处:指“当来之世,若有人能于此经读诵受持”等,日三时以恒河沙等身布施,也不如受持此经,光修禅定而不修智慧是不够的,更不能贪著寂静的感受而不修智慧,应定慧等持,所以要“远离寂静味”。
  十五、于证道时远离喜动住处:指“世尊,菩萨云何应住”等,于证道时应能够自摄身心,如果生起喜动之念,则不能自摄身心,菩萨证道时可以自摄身心,故说“远离喜动”。
  十六、求佛教授住处:指“于燃灯佛所,有法得菩提不”等,想证得初地就需有佛教授,然唯遇佛教授,得无所得时,才能得度,所以要“求佛教授”。
  十七、得圣道住处:指“譬如人身长大”等,此时能够摄持一切种性,遍行一切法,证得真如,成就法、报身,所以说“人身长大”。
  十八、上求佛地住处:指佛得五眼六通,十八不共法,圆满一切行,离一切相,得究竟觉悟。
  纵观上述“十八住处”的内容,是从信佛、修行到成佛的全部历程,依“七义句”的第六“地”义句看,这“十八住处”可与“地义句”中的三种“地”相配合:
  第六义句        十八住处
  一、信行地————第一至十六住处所显示的地位
  二、净心地————第十七住处“证道”所显示的地位
  三、如来地————第十八住处“上求佛道”所显示的地位
  “十八住处”的提出,影响面极广,经常被中国人注解《金刚经》时所引用。如《金刚经疏论篡要》说:“住一十八处,密示阶差”,并对“十八住处”进行解析52;《金刚经旨赞》也依“十八住处”对《金刚经》进行贯释,说:“若依无著十八住处,住处文中皆答三问”53等;《金刚般若论会释》说:“初以七义摄十八住处”、“故十八住处中,名上求佛地”54。此外,还有唐·道氤集《御注金刚经宣演》、明·寂焰述《金刚般若经演古》、明·曾凤仪辑《金刚经宗通》、明·元贤作《金刚略疏》等等,均多次引用“十八住处”来阐述《金刚经》。在《房山石经·辽金刻经》中通理大师集的《金刚礼》也有所述及,如说:“一十八住圆,二十七疑遣”。显然,在通理大师看来,“十八住处”与“二十七疑”是可以相提并论的。唐朝昙旷法师也认为此二者是“相融互补”的,如他在《金刚般若经旨赞》中说:
  若依无著,十八住处,住处文中,皆答三问。若依天亲,别以三文,单答三问,余皆断疑。经文是一而论异者,一会之中,根有利钝,乐有广略,行有定散,障有执疑。是故圣教,云有单重,义有横竖,理有隐显,治有破遣。由斯二论,各据一明,具显深宗,不相乖背。无著第一发心住处,即是天亲答住问,文显以四心而明所住。55
  可见昙旷法师是把这二种论作为不可分割的一个整体来看待的,无著的“十八住处”所阐明的是“皆答三问”,而天亲的“二十七疑”则是“单答三问”,只是“义、理”有“横竖、隐显”的差别,所以圣教也有“单”与“重”的不同。而这也是因为众生的“根有利钝”之故。因此,这二论是“各据一明,具显深宗,不相乖背”的。
  而明朝曾凤仪则认为此二者是“相互交错”的,如他在《金刚经宗通》中说:
  (弥勒菩萨)此偈授之无著,无著转授之天亲,无著于此经分为十八住,天亲于此经分为二十七断疑,或一住中有两疑、三疑,或一疑中有三住、四住。56
  说明这是一种错综复杂的此中有彼、彼中有此的关系。
  然明代的元贤法师却认为它们之间有“相承相异”的关系,如他在《金刚略疏》中说:
  客有难余者曰:古疏上祖慈尊,下宗二论,无片言只字,不有所本。今子弃之而弗从,岂子之智,能超于诸大圣哉?余曰:是不然,子谓天亲能背无著不?曰:不也。子谓无著能背内院不?曰:不也。子既谓三圣相承,如水传器,则宜确守师说,如天台后学,一字不敢移易可也。今观天亲立二十七疑,已非无著之意;无著分一十八住,亦非内院之言,则何其分道而驰若此哉?子若知无著、天亲之必不背内院,则知余今日之必不背无著、天亲也。客谢而退。57
  从上文可以看出,元贤认为在语言文字上虽然各有差别,但于内在的精神上却是一致的。并且他断言“今观天亲立二十七疑,已非无著之意;无著分一十八住,亦非内院之言”。这是从文字表面的意思来说;若从内涵而言,又是“无著、天亲之必不背内院”。
  由以上论述可知,“十八住处”不但是《无著论》中的重要思想,而且还与天亲菩萨的“二十七疑”及《金刚般若波罗蜜经论》有著深厚的内在关联。
  然而,俄弗323号中的“十八住处”,与《无著论》乃至唐朝宗密所述《金刚经疏论篡要》中“十八住处”,有八处的文字略不相同(除俄弗323号的残缺部分无法对照外),详见下表:(表二)

《无著论》中的
“十八住处”及序号

俄弗323号中的
“十八住处”及序号

《金刚经疏论篡要》中的
“十八住处”及序号

五、于修道得胜中无慢

第五、于修道中得胜无慢住处

五、于修道得胜中无慢住

六、不离佛出时

第六、不离佛出时住处

六、不离佛世时住

九、远离随顺外论散乱

第九、远离随顺外散乱住处

九、远离随顺外论散乱住

十、色及众生身搏取中观相应行

第十、色及众生身搏取观破相应行住处

十、色及众生身搏取中观破相应行住

十一、供养给侍如来

第十一、供养如来给侍住处

十一、供养给侍如来住

十二、远离利养及疲乏热恼故,不起精进及退失等

第十二、远离利养疲恼不精进及退等住处

十二、远离利养及疲乏热恼故,不起精进及退失住

十六、求教授
  

十六、求佛教受住

十六、求佛教受住

十七、证道

十七、证道住

十七、证道住

  看上表的差别,主要有三类:一是文字前后颠倒,内容相同;二是文字不同,内容相同;三是文字不同,内容亦不同。
  文字前后颠倒而内容相同者:第十一住处,文字前后虽然不同,但并不妨碍内容,据《金刚经》的原意,应该是“供养、给侍如来”,可能是抄写时所依传本不同而导致。
  文字不同而内容相同者:第六、十二、十七等住处,“佛出时”与“佛世时”,显然是字形相近而导致的笔误;同时“佛出时”与“佛世时”在语意上仍然是一致的。敦煌遗书的“远离利养疲恼不精进及退等住处”,只是省略了几个字,其所说内容仍与其它两种本子一样的。而“证道”和“得圣道”的差别稍大一些,但从内在的含义来看,也还是相通的。这些说明“十八住处”有著不同的传本。
  文字不同内容亦不同者:如第五、九、十、十六等住处,简析如下:
  我们先来看第五住的差别,即“修道中得胜无慢”与“于修道得胜中无慢”。宗密的解释是:“于修道得胜中无慢住:须陀洹等,从此至十六住,如次对治十二种障,意明欲求色身、法身须离是障,障尽故入十七证道住,今当对治第一慢障”58。根据汉文的习惯,前者似说“在修道的过程中能得到一种‘胜无慢’的境界”,而后者则说“在修道得胜的过程中不起慢心”,因而会导致理解上的差异。据《金刚经》的原意应是后者“不起慢心”,可见后者的表达更准确,敦煌遗书可能是在抄写过程中产生的误差。
  第九住处的“外论散乱”与“外散乱”是有很大区别的。根据宗密的解释是:“远离随顺外论散乱住:如恒河中所有沙等,离乐随外论散乱障,恒沙宝施不及持经,如何外学不修正法”59。此中“外学”即是指“外论”,宗密的解释是符合佛教一贯说法的,而“外散乱”一说缺乏出处。所以,敦煌遗书的“外散乱”应改为“外论散乱”,这可能是漏抄导致的错误。
  第十住处的差别是《无著论》中少了一个“破”字,敦煌遗书中则少了一个“中”字,而《金刚经疏论篡要》中却集两家之长一字也不少。宗密的解释是:“色及众生身搏取中观破相应行住:三千世界所有微尘等,离破影像相中无巧便障。既离散乱,与定相应,以细末不念二种方便,破粗至细,泯细至空,则除影像之相想”60。可以看出,“破”和“中”两个字都不能少,少了就不能非常自如地相应了。因此,也说明《无著论》的宋元本和敦煌遗书都有各自不同的依本。
  第十六的“求教受住处”,据文意推测,应是“求佛教授”的意思。宗密的解释是:“求佛教受住:于燃灯佛所有法得菩提不等,离十二无教授障,欲入初地须佛教授,故约遇佛得无所得,而证道矣”61。这里首句仍是“教受”,而在其解释中就是“教授”,可见其所依据的传本很可能就是与敦煌遗书情况相同,解释时给予纠正了或者在古汉语里这两个字是可以通用的。据现在的汉语来看,则应该是“求教授”或“求佛教授”。
  从上述“十八住处”的内容、历代大德法师们的解释,及各种传本的对比情况看,《无著论》中的“十八住处”在流传的过程中,产生过微少的变化。说明该理论流传较广,受到了不同层次的人们的注意。
  (二)经文起讫“从……至……”的对比考察
  俄弗323号的另一特色,即有经文的起讫“从……至……”,属于与赞颂相对应的经文起讫摘要。
  首先,俄弗323号在标经文起讫“从……至……”的同时,还标有“十八住处”。我们比较这里的《金刚经》原文与《无著论》中所引的《金刚经》原文之间的同异。再判断俄弗323号与其原创作品之间的关系。
  俄弗323号因首尾残缺,所以我们只能就现存的文字进行对照,并依伯2039号背所列赞颂的序号,标出俄弗323号中各段“经文”与“住处”所对应的赞颂数量。对照情况如下表:(表三)

《金刚经赞》俄弗 323 号

《无著论》

住处序号

赞颂序号

经文起讫“从……至……” (62)

住处

序号

所引经文

此菩萨生如是心

? —9

菩萨不住于物应行布施

10

从可以身相至即见如来

应以相具足见如来不

11

从颇有众生至以此为实

颇有众生于未来世

……

若此三千大千世界

12

从当知是人至净信

13

从若取法相至我人众生寿者

14

从不应取至不应取非法

15

从以是义故至何况非法

16

从如来所说法至非法非非法

17

从一切贤至而有差别

18

从若人以七宝至不如一四句偈为他人说

19

从须陀洹于意至是名须陀洹

须嚧多阿般那颇作是念

20

从阿罗汉能作是念至阿兰那行

21

从如来在燃灯佛所至实无所得

有法如来于燃灯佛所

22

从菩萨庄严佛土至而生其心

若有如是言我成就庄严国土

23

从譬如有人身如须弥至是名大身

譬如有丈夫

24

从如恒河中至如来无所说

若恒伽河所有沙复有尔许恒伽河

25(63)

26

从三千大千世界至是名世界

三千大千世界中所有地尘

十一

27

从若人以恒河沙身命施至其福甚多

十一

应以三十二大丈夫相见如来应正遍觉不

28

29

从涕泪悲泣至得闻如是之经

十二

30

从得闻是至说名实相

十二

若女人若丈夫舍恒伽河沙等身

31

从我今得闻至甚为希有

32(64)

从离一切相即名诸佛

33

从佛言如是至第一波罗蜜

十三

34

从如我昔为割利王至应生嗔恨乃至无寿者

十三

若如来忍波罗蜜

同32

从离一切相至发阿耨多罗

35

从不应住色生心至不应住色布施

36

从真语至不异语

37

从如来所得法至无实无虚

十四

38

从初日分以恒河身命布施至其福胜彼

十四

若女人若丈夫于此法门受持

39

如来为发大乘至最上乘

十五

40

从受持读诵此经至当得三菩提

十五

世尊云何菩萨应住

41

从云何应住至无有众生实灭度者

十六

42

从须菩提于意云何至号释迦牟尼

十六

有法如来于燃灯佛所正觉阿耨多罗三藐三菩提

十七

43

从肉眼至佛眼

十七

譬如丈夫妙身大身

44

从过去心至未来心

十八

如来有肉眼……如来若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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