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佛教导航>> 五明研究>> 佛学杂论>>正文内容

《肇论》的现象学阐释

       

发布时间:2009年04月13日
来源:不详   作者:刘旭光
人关注  打印  转发  投稿

刘旭光 《肇论》的现象学阐释
  提要:
  本文应用现象学的方法紧扣僧肇提出的“即物”和“照”两个范畴 ,将《肇论》诸篇联结为一个有机整体,从而确定《肇论》的如下顺序:一、般若无知论, 二、物不迁论,三、不真空论,四、涅?无名论。《肇论》成为一个以般若 照真谛从而明了物不迁和名不真之理,进而达涅?之境的佛教认识论体系。 从而为重新树立肇论在中国哲学史上的地位与意义提供一些启示。
  
  刘旭光,复旦大学中文系2000级博士生。
  
  主题词:肇论现象学阐释
  
  本文的题目包含两层意思,一是剖析《肇论》本身所包含的现象学意蕴;二是从现象学的 角 度重新认识《肇论》。这两个层面是互为前提的,也就是说,只有当我们掌握了现象学的方 法时,才能够用现象学的眼光发现《肇论》中的现象学意蕴;反过来,只有当《肇论》本身 中已包含有现象学意蕴时,我们才可能从现象学的角度剖析它。这样,我们就不得不面对这 样一个难题:从谁先下手?如果我们用一般的顺序先说《肇论》是什么?再说现象学是什么? 然后从二者中求同存异,这似乎是一种直接简明的办法,但这个办法实际上行不通。理由如 下:一、现象学本身不是现成的东西,而是一种方法。说《肇论》本身包含有现象学意蕴实 质上 是说《肇论》的整个理论体系是奠基于不自觉的现象学方法的,现象学内在于《肇论》;二 、《肇论》本 身具有什么样的逻辑体系,恰恰是笔者想用现象学的方法梳理《肇论》所要达到的结论。从 以上 两点可以看出,现象学和《肇论》的关系是手段和目的的关系,而且都不是现成之物,所以 并不 存在比较关系。本文的目的不是求同存异,而在于把《肇论》树立为一个完整的理论结构。 因此 ,本文不得以如下方式组织文章:一、解论,解剖《肇论》本有的现象学意蕴,解构几种对 《肇论》 的体系化梳理;二、立论,以现象学的视点重新建构《肇论》;三、破论,破除以上两步可 能造成的误解:《肇论》就是现象学。
  一、解论
  《肇论》全文六篇,现有的顺序是:一、《宗本义》;二、《物不迁论》;三、《不真空 论》;四、《般若无知论》;五、《答刘遗民书》;六《涅?无名论》。其 中,第一篇为伪作,第五篇存疑,真正构成肇论理论框架的是物不迁论,不真实论,般若无 知论和涅?无名论。如何理解这四篇文章?它们之间是不是有一种内在的逻 辑顺序?本文的目的就是要找到这样一种顺序,然后以该顺序重新阐释《肇论》诸篇。
  释元康的《肇论疏》对四篇文章的顺序说明如下:“第一物不迁论,明有,申俗谛教;第 二不真空论,明空,申真谛教;第三般若论,明因,申般若教;第四涅?论 ,明果,申涅?教。”①他认为“明此四法,申彼四教,释迦一化理斯尽 矣 ”②。也就是说,他认为《肇论》四篇文章之所以如此排列,是为了教化,是教化的一个 完整过程。由俗谛而明真谛,由真谛而明般若,由般若而达涅?,这也是修 行的四个步骤。但我认为对肇论的如此梳理是表面化的认识,没有把问题深入下去,没能指 出各部分的逻辑必然。就各个部分来说,《物不迁论》中论证“不迁”的主要证据是下面这 段话:“夫人之所谓动者,以昔物不至今,故曰动而非静;我之所谓静者,亦以昔物不至今 ,故曰静而非动。动而非静,以其不来;静而非动,以其不去”③。这一段话是说面对同 一个现象“昔物不至今”,得出了两个矛盾的结论:动而非静和静而非动。前一个结论他认 为是“塞”,是错误的;后一个结论是“通”,是真理。在肇法师看来,只有“即动而求解 ”,才能明物不迁,这是因为“求向物于向,于向未尝无;责向物于今,于今未尝有。于今 未尝有,以明物不来;于向未尝无,故知物不去。复而求今,今亦不去。是谓昔物自在昔, 不从今以至昔;今物自在今,不从昔以至今”。这个论证中有两个极端重要的概念:昔物与 今物。在肇法师看来,事物的存在是具有时间性的,同一事物在不同的时间点上是不同的, 这符合“三法印”中“诸行无常”的宗旨。可是僧肇却把目光集中到了“昔物自在 昔,今物 自在今”这个现象上,这是说每一个事物的存在都是在它所对应的时间点上的存在,于是得 出结论:“不来,故不驰骋于古今;不动,故各性住于一世”,“若古不至今,今亦不至古 ,事各性住于一世,有何物而可去来”?这就是他对物不迁的证明。可是为什么他能得出这 栗一个结论?他在方法上的根据是什么?他凭什么能在动而非静而静而非动中选择后者?为什 么在对“万法皆流”和对存在的时间性的洞悉后,他却能得出一个静止的结论?释元康对这 些问题的回答是令人沮丧的,他对物不迁论的理解实质上是回 搅斯螅骸拔锔髯∑浔拘裕? 各住一世,故无去来也”④一旦引出“本”性,就是理论的搭错车,就是对般若空宗的背 叛。
  再看看《不真空论》。不真空指不真故空,是什么不真?不真空论开宗明义地论到:“(圣 人)所遇而顺适,故则解物而一。如此,则万象虽殊,而不能自异。不能自异,故知象非真 象,象非真象,故则虽象而非象”。显然,不真的是“象”。那么“空”是什么?“空”和 “有”是什么关系,在批判了心无宗、即色宗、本无宗后,他和盘托出他的理论核心:“寻 夫立本之本旨者,直以有非真有,无非真无耳”,否定有是否定真有,并不因此而抹煞假有 ;否定无是否定真无,是否定绝对的无,并不否定无规定性之无。正所谓“虽无而非无,无 者不绝虚;虽有而非有,有者非真有”。而六家七宗之所以不能认识到这一点,在于不能“ 顺通事实,即物之情”。但什么又是“物之情”?他对有无的认识和“物”有什么关系?下面 的这段话非常关键:“夫以物物于物,则所物而可物,以物物非物,故虽物而非物。是以物 不即名而就实,名不即物而履真”。这话很难解,元康的注释倒很清楚:“以物名名有物, 故云以物物于物;以物名名非物,故言以物物非物”,这样一来,不真空论的主题就变成了 名实问题,这是符合肇法师本意的,下面这段话可以为证:“夫以名求物,物无当名之实。 以物求名,名无得物之功。物无当名之实,非物也;名无得物之功,非名也。是以名不当实 ,实不当名。名实无当,万物安在”。这段话本身不难解,但令人迷惑的是,它为什么出现 在不真空论?它和前面提到的“有无”是什么关系?在这里我们不得重新审视“物”这一词。 纵观物不迁论和不真空论,物的最根本的意义是“湛然不动者”,是“实”,和它相对的是 “名”、“象形”、“色”。回过头来我们再看看“有无”,不难发现所谓“有”就是“物 ”的规定性,“无”就是“物”的无规定性。然而物的根本属性是“至虚无生”,是“自虚 ”,所以以“名”、“象形”、“色”表现出来的“有”就是假有,是不真的。“欲言其有 ,有非真生;欲言其无,事象既形,象形不即无,非真非实有。然则不真空义显于兹矣”。 不真空就是说,名相不是“物”,所以不真,所以空。由此我们可以发现,不真空论向我们 透露了一个以“物”为体,以“有”和“无”为现象的本体论结构图,“空”是对“有无” 的根本评判,而“真”则是对“物”的最高评判。那么怎样才能得到“真”呢?肇法师的答 案是:“触事而真”。
  什么是“触事”?肇法师认为是“即物顺通”,使“物莫之逆”。那么,怎样才能“即物 ”,它在方法上的保证是什么?连同物不迁论中“契神于即物”之如何“契”的问题,我们 会发现,肇法师认为认识物不迁和不真空的方法都是“即物”,反过来说,同一种方法在应 用到对物和名的认识时,得出了物不迁和名不真的结论。这样一来,我们对肇论的解析完全 不同于以往的看法。汤用彤先生认为,《物不迁论》依即我们的理解,《物不迁论》是描 述性的,在描述“体”,而《不真空论》在谈“用”,谈“有无”,谈“名”。严格地说, 两篇文章是不能独立的,都只是半截子,因为两篇文章没有讨论立论的方法论保证,而这个 方法论保证正是我们的理解不同于前人的原因,更明确的说,是对《般若无知论》的认识不 同。
  二、立《肇论》
  如果要使我们对《物不迁论》和《不真空论》的解析成立,就必须让它们在整个《肇论》 的体 系中以有机部分的面貌出现,既然我们对两论的解析有背于以前对《肇论》的系统认识,那 么我 们就必须确立新的对《肇论》的系统阐释。为了树立这个新系统,我们调整一个《肇论》的 顺序,调 整后的顺序如下:一、《般若无知论》;二、《物不迁论》;三、《不真空论》;四、《涅 ?无名论》。该顺序的逻辑必然性我们稍后再说,史料上的根据来自《高僧 传》和汤用彤先生,他说:“《高僧传》谓肇法师于作《般若无知论》后,又著《不真空论 》,《物不迁论》,所言不误”⑤因此我们有理由认为僧肇佛学体系的出发点是《般若无 知论》,而不是《物不迁》;尽管这个理由仅只着眼于时间上的在先,还不很充分,但现有 排列却连这样一个理由都拿不出来。
  什么是般若?“般若义者,无名无说,非有非无,非实非虚,虚不失照,照不失虚”,这 是僧肇所引经文对般若的说明。般若的通常含义是指智慧,如果是智慧,那它一定有认识功 能,能得名相,但文章的题目却是般若无知,为什么会“无知”?无所取相的智慧又是一种 什么样的智慧呢?这两个问题是僧肇在文中要回答的核心问题。般若之所以无知,是因为“ 般若无所知,无所见”,这样的话,般若作为“智照之用”,不是没有意义了吗?非也,“ 夫有所知则有所不知。以圣心无知,故无所不知,不知之知,乃曰一切知”,可见般若本身 无所不知。为什么能无所不知呢?“圣人以无知之般若,照彼无相之真谛。真谛无兔马之遗 ,般若无不穷之鉴。所以会而不差,当而无是,寂怕无知,而无不知者矣”。这段文字的主 干是般若照真谛,般若能鉴宇宙万有,真谛涵宇宙万有,所以般若无的不知。这就是所谓“ 虚不失照,照不失虚”。由于“真谛自无相”,所以般若照真谛的结果当然是无相,无相不 是一般意义上的知,所以说般若无声。这里包含着这样两层意思:一、“般若可虚而照”; 二、“真谛可亡而知”。般若可虚而照的原因来自真谛;真谛可亡而知的原因来自般若,二 者相与而有,相与而无。“般若之与真谛,言用即同而异,言寂即异而同。同,故无心于彼 此;异,故不失于照功”,无心于彼此是指二者不可分,不失于照功则仍是在强调“照”, 可见在二者之关系中,般若是主动的,般若是“照”的发出者。“言用即同而异”,“用” 就是实现照功,二者都有实现照功的作用,故同,但二者又有主动和被动之别,故异;“言 寂即异而同”,寂者,般若和真谛共有的规定性,所以说异而同。“内有独鉴之明,外有万 法之实,万法虽实,然非照不得,内外相与以成其照功”,独鉴之明是般若,是在内的主体 认识能力;万法之实是真谛,是外在的客体,是本体,二者相互作用才能实现认识。这种认 识是特别的,“内虽照而无知,外虽实而无相,内外寂然,相与俱无”,认识的结果是“无 ”,是玄冥之境。从这个意义上讲,在般若之内“用即寂,寂即用,用寂体一,同出而异名 ”,“用”是鉴,是照,“寂”是鉴与照的方式,是无知,是非名相的玄冥,“用寂体一” 是说“用”就是“照”,就是“寂”,就是非名相的玄默静观。由此,般若无知就是指以非 名相 的般若智慧,照得真谛——万法实相——本体的无规定性,既不借助外在形式,也不产生任 何有形式的认识。(形式指范畴、概念、名相)
  《般若无知论》的根本目的在于说明,般若是得万法之实的唯一手段,“万法虽实,然非 照不得”。以般若智慧去照世界万有之流变,就能透过流变的现象而得万法实相之寂然,这 就是《物不迁论》的根本;以般若智慧照万法之名相,就能发现名相非实相,故不真,故空 ,这就是《不真空论》。由此,我们找到了物不迁论与不真空论的方法论保证。前面我们指 出,二论在方法上的落脚点是“即物”,“物”就是“体”,就是万法实相,“即物”就是 以 般若照真谛。这样,《肇论》在我看来就是这样一个系统:以般若智慧照鉴世界万法,得非 有 (名相)、非无(绝虚)这一万法实相,由此实现内外两寂,从而达到涅?之境 。这样一来,《般若无知论》就成为《肇论》在逻辑上的首篇。
  对《肇论》的如此树立,彻底抛开了以体用关系为出发点的对《肇论》的树立。我认为以 体用立肇 论,得在于可以明法相与真谛的关系,失在于不能明在内的般若与在外的万法之关系。即然 有了在内与在外之分,就不仅仅是体用关系。因此,体用关系在《肇论》的整个体系中是低 一层次的关系,以它来立《肇论》,是片面的。
  文章的题目是《肇论》的现象学阐释,从表面上我们还没有涉及到现象学,但实际上我们 对《肇论》的解和立,完全以现象学为方法上的保证,现象学已渗透到本文的每一个论点中 。这里所 说的现象学,不是指关于纯粹意识结构或先验主体的胡塞尔意义上的现象学,而是一种方法 ,这种方法在研究中“既不为自己规定一个‘立场’,也不为自己规定一个‘方向’”⑥ ,无立场也无方向,这是指现象学不包含任何前题条件,也不借用任何现成概念,它强调对 象的自明性。它是一种试图在认识中排除任何立场、方向、前提的方法,可以把它高度概括 为:回到事实本身。在这里,回到事实本身和前面提到的自明性是一致的,实现该目的方法 是反思的直观。反思的直观朝向事情本身,直观的被给予性,也就是说在反思的直观中使实 事明证的被给予。实事本身是直观明证的,而把握直观明证的实事,就是现象学方法的根本 目的和原则。这一原则在海德格尔那里被表述为“去蔽”,它和“面向实事本身”具有相同 的 意味。所谓的“蔽”,就是指认识中的前提、方向、立场。去掉这一切,我们最终得到的, 就是“在存在者之中的存在”。
  现在我们回过头去用这种方法和视点再去审视我们对《肇论》的解与立,就会发现我们实 际上 把般若照真谛理解为现象学直观,般若被认作能知,认作主体的直观能力;而真谛则是诸法 实相、是实事本身。《般若无知论》是对这种直观能力的阐释,“无名无说,非有非无,非 实非虚”,这即是指非概念的,排除任何立场、方向的直观,这种直观是直指实相的直观, 它具有直接性——即物;整体性——般若无不穷之鉴;契合性——会而不差;不可说性—— 无相无知。《物不迁论》是用般若洞透静动之极而直达寂然之物——诸法实相、真谛;它的 最终结论无非是说:存在者的存在是无所谓动静的。《不真空论》是从般若和真谛内外两寂 的角度,破除名相实有的观念,得出结论:名相不真,所以空。这无非是说:概念是对对象 的宰割,而不是对象本身,要想达到对象本身,就要去蔽,就要即物。
  三、破《肇论》
  所谓破,是要破我们以现象学的方法树立《肇论》时可能造成的误解,即我们的论述可能 会让 读者误以为《肇论》就是现象学,但实际上我们所树立的《肇论》只是具有现象学的思维形 式,更进 一步的说,我们只是利用了大乘中观学在思维形式上与现象学的相似性,二者具有根本差异 。胡塞尔曾经说,现象学以直观的并且先于所有理论思维的自身被给予之物为出发点,而 这 个出发点在大乘中观中却是所要达到的终点,也是《肇论》的根本目的。般若照真谛无非是 想使 认识回到寂然之物。现象学的目的是为认识找到不可怀疑的起点,是达到存在者的存在,而 《肇论》却是指向由内外两寂构成的冥冥之境,即涅?境界。《涅 ?无名论》就是对该境界的论述和描绘。尽管该文的真伪存疑,但从我们树立的《肇论 》结构来看,却又包含着逻辑的必然性。以般若智慧破动静名相,直照真谛,其结果必然是 涅?,是从缘起世界的解脱,这是作为宗教的佛教哲学的必然指向,所以我 们不妨信其文为有。“夫涅?之为道也,寂寥虚旷,不可以形名得之;微妙 无相,不可以有心知”,这样一来,要解说涅?就陷入不可说却又不得不说 的境地,所以僧肇不得不回环往复的从十九个方面解说涅?。又由于时代的 局限性,他不得不把涅?之境中国化为无为之境,故行文曲折难解又破绽百 出,但核心是对涅?的解说。他的解说可以分为以下几个层次:一、从本质 上看,涅?是与虚实合其得,“既无生死,潜神玄默,与虚空合其得,故名 涅?”;二、从现象上看是物我冥一,“于外无数,无内无心,彼此寂灭, 物我冥一,怕尔无朕,乃曰涅?”;三、从根源上看是妙契,“涅 ?之道,存乎妙契;妙契之致,来乎冥一”,“契”就是指符合,妙契者,般若照 真谛;四、从达涅?之境的圣人所表现出的表征看,是“夫涅?之道,妙尽常数,融冶二仪,涤荡万有,均天人,同一异,内视不己见,返听不我闻, 未尝有得,未尝无得”,是玄默。
  对涅?的以上几个层次的解说,实际上是一个理论总结,是把前三论导入 最终归宿。至此我们才能明白为什么要说般若“无知”,为 裁匆慈ㄓ《岢觥拔铩辈? “迁”,为什么要强调“不真”。只有在《涅?无名论》中我们才能体悟到 :以上三论是通达涅?的必然环节,通向涅?之路,正是由 这三部分构成。但这并不是说《涅?无名论》是核心,涅? 之境是早已确定的目的地,关键在于通过什么道路达到它,而这条道路在僧肇看来,就是般 若智慧。
  至此,我们可以发现现象学和僧肇理论的相似也只是半截子相似,由于根本目的不同,它 们有某些环节上的相似也只是形式上,但这并不妨碍现象学的方法对我们理解《肇论》所提 供的启发。那么我们所树立的这种体系解决或者避免了什么 问题呢?
  鸠摩罗什曾对僧肇大加赞誉,认为僧肇是理解般若空宗真髓,最得自己真传的人,“秦人 解空第一人者,僧肇其人也”⑦。那么当僧肇掌握了般若这种无相无知,观照宇宙性空, 通达佛教最高境界的无上智慧之后,世界是如何呈显于他的?《物不迁论》和《不真空论》 就是对这个问题的回答。而对世界状况如此这般的洞达,就是涅?之境。对 《肇论》这样的重构,避免了以《物不迁论》为《肇论》理论核心,也就是以体用范畴解析 《肇论》所造成的对般若这种佛家最高认识能力在体系外的游离以及对《肇论》作为宗教思 想所具有的最终指出——涅?——的忽视,这种忽视决定了对《涅 ?无名论》的否定,这种否定使得即体即用这一理论圆圈在《肇论》中缺失了“用 ”的维度,并且以“即体即用”为肇论核心,把《般若无知论》仅视为谈体用关系,实际上 不能从方法论上回答为什么体用如一。这种重构同样避免了以《不真论》为肇论核心,也就 是以名实问题为核心所造成的困境。以名实解肇论不能回答为什么僧肇会认为名不真,而且 隐含着把“实”理解为虚无,从虚无主义的罪名指责僧肇的可能,而这恰恰是僧肇本人所 驳斥的,而且用名实解《肇论》同样不能把涅?纳入自己的理论体系,而这 对一个佛教徒来说是不可思议的。
  既然从体用角度和名实角度理解肇论都是不恰当的,那么我们就必须重新审视《肇论》在 中国哲学史上的地位问题,也就是与魏晋玄学的关系问题。体用与名实是魏晋玄思在同一层 面上的不同表述,它们的实质是对中国哲学特别是道家思想作本体论奠基,因此它们是从“ 有”“无”的角度展开自身的,因此当郭象谈无的时候他是从本体论和宇宙 鄣慕嵌人低蛭? 本源。而僧肇面对的却是宗教问题,是如何通达涅?之境的问题,他的“空 ”,也就是般若空宗的“空”,是一个认识论问题,而且本质上是对认识对象的价值评判问 题,是世界的意义问题。二者关注的核心不同,二者之间并不存在紧密的逻辑承接关系,仅 管在《物不迁论》和《不真空论》中肇法师明显吸收了一些玄学的成果,但就整个体系而言 ,这种吸 收是局部的,仅仅是方法论上的补充。因此,与其说《肇论》是对魏晋玄学的发展,不如说 它是作为外来思潮的佛学自身明晰化的产物;与其说肇论是玄学对佛学的吸收,不如说是佛 学对玄学的吸收。
  (责任编辑:隐逸)
  
  ①②《大正藏》第45卷,第166页。
  ③石峻、楼宇烈等编,《中国佛教思想资料选编》第1卷,中华书局1981年版,第142页。 以下引文凡未注明出处者,皆引自该书相应篇目。
  ④《篇论疏》,《大正藏》第45卷,第170页。
  ⑤⑥汤用彤著,《汉魏两晋南北朝佛教史》,北京大学出版社1997年版,第236页、第232 页。
  ⑦(德)海德格尔著,《存在与时间》,三联书店1987年版,第27页。
  ⑧转引自方立天《魏晋南北朝佛教论丛》,中华书局1982年版,第113页。
  宗教所二教师荣获青年骨干教师奖
  宗教所张钦、苟波副教授荣获四川大学2002年度青年骨干教师奖。
  (中言)
  宗教学研究2003年第1期

没有相关内容

欢迎投稿:lianxiwo@fjdh.cn


            在线投稿

------------------------------ 权 益 申 明 -----------------------------
1.所有在佛教导航转载的第三方来源稿件,均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政策、各级佛教主管部门规定以及和谐社会公序良俗,除了注明其来源和原始作者外,佛教导航会高度重视和尊重其原始来源的知识产权和著作权诉求。但是,佛教导航不对其关键事实的真实性负责,读者如有疑问请自行核实。另外,佛教导航对其观点的正确性持有审慎和保留态度,同时欢迎读者对第三方来源稿件的观点正确性提出批评;
2.佛教导航欢迎广大读者踊跃投稿,佛教导航将优先发布高质量的稿件,如果有必要,在不破坏关键事实和中心思想的前提下,佛教导航将会对原始稿件做适当润色和修饰,并主动联系作者确认修改稿后,才会正式发布。如果作者希望披露自己的联系方式和个人简单背景资料,佛教导航会尽量满足您的需求;
3.文章来源注明“佛教导航”的文章,为本站编辑组原创文章,其版权归佛教导航所有。欢迎非营利性电子刊物、网站转载,但须清楚注明来源“佛教导航”或作者“佛教导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