庐江何氏与东晋佛教
庐江何氏与东晋佛教
□ 王永平 单 鹏 《扬州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 2007年第02期
摘要:东晋时期佛教传播渐广,玄学与佛教日趋交融。在这一过程中,庐江何氏家族具有不可忽视的作用。何充等人捐助寺庙、优待僧尼、遵守斋戒,确立了其家族“世奉佛法”的传统。不仅如此,何充还利用其主政之地位,确定相关佛教仪规,成为当时最重要的护法之士,影响此后佛教的传播。
关键词:东晋;庐江何氏;何充;佛教;文化
中图分类号:K237.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7—7030(2007)02—0107—06
按照一般的说法,佛教自汉代已传入中国,但长期以方术、巫术的形式流行于民间下层,虽间有个别上层人物接触佛教的记录,但终究无法改变佛教的境遇。魏晋之际,中国社会的政治统治与思想文化内部都发生了巨变,即所谓皇权式微、思想多元,佛教也因此而日益流传开来。从根本上说,佛教传播及其中国化的关键有二:一是与上层士大夫阶层的结合;二是得到世俗皇权的认可和支持。从这一角度看,在中国佛教发展史上,东晋时期具有特别重要的地位,上述两个方面的趋势正肇始于这一时期。东晋时期之所以出现影响深远的玄、佛交融的“士大夫佛教”或“上层佛教”,并确立了此后佛教中国化的基本走向,其中近因远由固然纷繁复杂,但有一点不可忽视,即东晋世族社会代表人物的推动。东晋一代,门阀执政,权势之家及其代表人物几乎无一不与佛教发生或深或浅的关联,相对而言,庐江何氏在门阀林立的东晋时代,虽非最显赫的权势豪门,其代表人物何充独揽朝政的时间也不长,但若仅就其佛教信仰及其相关政策而言,何氏之影响则不可谓不大,值得给予特别的关注。有鉴于此,本文专题考察东晋时代庐江何氏与佛教发展之关系。
一、何充、何准奉佛之表现
庐江何氏第一位在正史中立传的人物是东晋的阿充,《晋书》卷77《何充传》载其家世云:“何充字次道,庐江潜人,魏光禄大夫祯之曾孙也。祖恽,豫州刺史。父睿,安丰太守。充风韵淹雅,文义见称。”①可见何氏的兴起可以追溯至魏、晋之际的何桢。关于何桢及其子孙传承的情况,《三国志》卷11《魏书·管宁传》注引《文士传》有一段较为完整的记载:
桢字元干,庐江人,有文学器干,容貌
甚伟。历幽州刺史、廷尉,入晋为尚书光禄
大夫。桢子龛,后将军;勗,车骑将
军;恽,豫州刺史;其余多至大官。自后累
世昌阜,司空文穆公充,恽之孙也,贵达至
今。何桢奠定了两晋南朝庐江何氏“累世昌阜”的基业。及至其曾孙何充一辈,在两晋之际南渡江左,仕于东晋成帝、康帝和穆帝时期,且在康、穆之际一度掌控朝政,位至司空,将其家族的政治地位推向高峰,从而确立了其家族在东晋南朝的优越门第。在家族文化方面,两晋之间何氏也发生了深刻变化,魏晋之际何桢以“文学器干”显名,表现出汉儒“经律兼修”的遗风,而东晋前期的何充则以“风韵淹雅,文义见称”,表现出明显的玄学化特征,这种由儒入玄、礼玄兼修的思想文化风尚,正是魏晋以降诸多“新出门户”改变门风、提升地位的必由之路。
关于何充谈玄,《世说新语·品藻篇》载:
王丞相云:“见谢仁祖恒令人得上。”与
何次道语,唯举手指地曰:“正自尔馨!”刘孝标有注云:“前篇及诸书皆云王公重何充,谓必代己为相。而此章以手指地,意如轻诋。或清言析理,何不逮谢故邪?”对此,余嘉锡先生在《世说新语笺疏》条下有案语云:“(王)导与充言,而充辄曰‘正自尔馨’。是充与导意见相合,无复疑难。《论语》所谓‘于吾言无所不说’也。导之赏充,正在于此,似无轻诋之意。”余先生所说甚是。由此可见,何充是有一定玄学水平的。又,《晋书》卷77《何充传》载:
充能饮酒,雅为刘恢所贵。恢曰:“见
次道,令人欲倾家酿。”刘惔是当时公认的最杰出的清谈家,何充与他交情如此密切,除了“能饮酒”,自然也应当善谈论。《世说新语·政事篇》载:
王、刘与林公共看何骠骑,骠骑看文书
不顾之。王谓何曰:“我今故与林公来相看,
望卿摆拨常务,应对玄言,那得方低头看此
邪?”何曰: “我不看此,卿等何以得存?”
诸人以为佳。王濛、刘惔等玄学名流特意找何充“应对玄言”,可见何充确实并非不能谈论,而是专注于政务而无暇参与清谈。由此,可以说何充本质上是一个玄学名士。当然,何充在文化上最突出的特征是崇信佛教。
魏晋之际,玄学名士多习佛理,而义学高僧则多习玄,玄学与佛学的交融日益紧密。根据相关文献记载,东晋名士少有不与佛教发生联系的,也正是由于士大夫阶层的普遍介入,佛教的传播及其与中国文化的融合才进入到一个深入的阶段。而在这一时代氛围中,庐江何氏表现得尤为显著,其代表人物何充、何准兄弟成为最崇信佛教的士族人物。《世说新语·排调篇》载:
二郗奉道,二何奉佛,皆以财贿。谢中
郎云:“二郗谄于道,二何佞于佛。”所谓“二郗”,是指郗愔、郗昙,他们崇奉天师道,世所共知。高平郗氏为天师道世家,而举何充兄弟与之并列,突出其“佞于佛”。此条下刘孝标注引《晋阳秋》曰:
何充性好佛道,崇修佛寺,供给沙门以
百数。久在扬州,征役吏民,功赏万计,是
以为遐迩所讥。充弟准,亦精勤,唯读佛
经,营治寺庙而已矣。这是说何充“崇修佛寺”,利用其职务之便,“征役吏民,功赏万计”。又,《晋书》卷77《何充传》亦载:
……而性好释典,崇修佛寺,供给沙门
以百数,糜费巨亿而不吝也。亲友至于贫
乏,无所施遗,以此获讥于世。可见何充信佛甚笃,将个人资财多用于筑寺养僧,“糜费巨亿而不吝”。
关于何准崇佛,《晋书》卷93《外戚·何准传》也有记载:
何准字幼道,穆章皇后父也。高尚寡
欲,……充居宰辅之重,权倾一时,而准散
带衡门,不及人事,唯诵佛经,修营塔庙而
已。何准“高尚寡欲”,一生不仕,“唯诵佛经,修营塔庙”,是一个纯粹的居士。
由上述材料可见,何充兄弟信佛主要表现为“崇修佛寺”、“修营塔庙”,而这需要耗费大量的公私财物,因此受到时人的讥刺。根据相关记载,何氏兄弟确实于此用力甚勤。据《高僧传》卷1《译经上·魏吴建业建初寺康僧会传》,东晋成帝咸和中,“苏峻作乱,焚会所建寺塔,司空何充复修造”。《续高僧传》卷19《习禅四·唐南武州沙门释智周传》载何充曾“造七龛泥像”。特别是他舍宅为尼寺,影响甚大。《比丘尼传》卷1《建福寺康明感尼传》载:
明感,本姓朱,高平人也。世奉大法。
……晋建元元年春,与慧湛等十人济江,诣
司空公何充。充一见甚敬重。于时京师未有
在佛学义理方面,当时何氏家族还有何默颇具修养。《高僧传》卷4《义解一·晋剡白山于法开传》载于法开法师“善《放光》及《法华》”,“每与支道林争即色空义,庐江何默申明开难,高平郄超宣述林解,并传于世”。所谓“即色空义”,是当时重要的玄佛交融的论题,何默倾向赞同于法开的论点,申明其论难之旨,其佛学修养自然不差。由此可见何氏家族在玄佛交融上不断深化的趋势。
魏晋以降,佛教广泛传播,已开始渗透进其家族文化的各个方面,对当时的社会风俗产生了潜移默化的影响,这在人们取名方面也有明显的反映。何充,字“次道”;何准,字“幼道”。他们名字中都嵌入一个“道”字,很可能是他们信佛的标记。不仅如此,二人为女儿取名更为明显。据罗新、叶炜《新出魏晋南北朝墓志疏证》14《王康之妻何法登墓志》:“晋故处士临沂琅耶王康之妻,庐江潜何氏,侍中、司空文穆公女,字法登。”可知何充有女,取字为“法登”。何准之女,即穆帝皇后,《晋书》卷32《后妃传下》载:“穆章何皇后讳法倪”。她们名字中皆嵌有一个“法”字,正是何氏家族奉佛的标记。当时人取名,多以这种嵌字的方法表明自己的宗教信仰。①
二、何充“奉佛”之影响与意义
何充兄弟之“奉佛”,甚为诚笃。作为庐江何氏家族门第及其文化风尚的奠基人物,何充的影响是非常深刻的。这里仅就其“奉佛”而言,何充兄弟开创了庐江何氏一个新的家族文化传统,从此,奉佛成为其家族文化的一个显著特色,甚至在一定程度上超过了其家族之儒学与玄学。检索南朝相关史籍,何氏主要代表人物多奉佛法,并引领其时代佛教文化的新风尚。如何准曾孙何尚之,不仅本人笃信佛教,而且在元嘉年间进言宋文帝,坚定了文帝的崇佛政策,影响甚大,其影响几可与何充比肩。齐、梁之间的何求、何点、何胤,号为“何氏三高”,皆为当时一流的玄学名士,相继隐逸不仕,长期游历名山寺宇,精研佛理,成为当时玄、佛合流的典范,成为齐竟陵王萧子良和梁武帝等倡导“三教同源”的思想先驱。何氏家族子弟信佛之诚笃、人数之众、层次之高、历时之久,在当时诸多家族中可谓少有可比。对此,何氏后人信佛者多自觉地追溯到何充兄弟,以信佛世家自居。《南史》卷30《何尚之传附何点传》便载“点门世信佛”。又,《梁书》卷37《何敬容传》载:
何氏自晋司空充、宋司空尚之,世奉
佛法,并建立塔寺;至敬容又舍宅东为伽
蓝,趋势者因助财造构,敬容并不拒,故此
寺堂宇校饰,颇为宏丽,时轻薄者因呼为
“众遣寺”焉。这里肯定何氏奉佛法始自何充,其后人则相续不绝。所谓“门世信佛”、“世奉佛法”云云,确实很准确地概括出何氏家族门风的基本特点。
不过,从东晋佛教发展,乃至中国佛教的发展而言,何充“奉佛”之影响绝不仅仅局限于此。作为“居宰辅之重,权倾一时”的最高执政,何充之“奉佛”之影响绝不止于其个人和家族,而必然影响到东晋朝廷的佛教政策及其走向。在东晋前期门阀政治的格局中,何充属于琅邪王氏政治集团,据《晋书》本传,何充早年为大将军王敦属吏,又与王导有亲属关系,“充即王导妻之姊子,充妻,明穆皇后之妹也,故少与导善,早历显官”。何充应称王导为姨父,与晋明帝则为连襟,可谓左右逢源。在相继遭受王敦之乱和苏峻之乱的打击后,王导的执政地位受到冲击,稍后崛起的颍川庾氏代表人物庾亮、庾冰、庾翼等在成帝、康帝之间,对王氏施加了极大的压力。在这一过程中,王导扶持何充参预大政,遏制庾氏,何充在这一斗争夹缝中逐步获得了自己的政治地位,并通过拥立晋穆帝而成为最高执政。
王、庾两大家族的斗争,也反映在其佛教政策上。在对待佛教的态度上,琅邪王氏的主要执政人物如王导等是倾向于提倡和支持的,[2]而颍川庾氏不仅在军政事务上多与王氏对立,而且在思想文化上也与王氏有别,这主要表现在庾冰、庾翼等人主张适当裁汰僧众,要求出家僧人必须按照世俗礼仪向代表国家的帝王行跪拜之礼,以表示“致敬王者”。据《弘明集》卷12《奏言沙门不应敬王者》等文献所载,晋成帝咸康六年(340)王导死后,辅政的庾冰上奏要求沙门应致敬王者,他代替皇帝下诏,对佛之有无提出疑问,以为佛教乃“方外之事,岂方内所体,而当矫形骸违常务,易礼典弃名教,是吾所甚疑也”。而名教则为固有传统,百代不废,“弃礼于一朝,废教于当世。使夫凡流傲逸宪度,又是吾之所甚疑也。”即便真有佛,“将通之神明,得之于胸怀耳。轨宪宏模,固不可废之于正朝矣。”因此,所有“晋民”必须遵守国家的法律与礼仪,而沙门却“因所说之难辨,假服饰以凌度,抗殊俗之傲礼,直形骸于万乘”,这是绝对不允许的,“论治则当重国典”,应当加以约束。对此,时任尚书令的何充联合仆射褚翌、诸葛恢、尚书冯怀、谢广等上奏,他们认为佛教流传已久,“神道经久,未有比也”,尽管佛之有无难以确定,但“寻其遗文,研其要旨,五戒之禁,实助王化”,它教育人忘身弃名,也有助于德行的修炼。佛教自有其戒律,“今一令其拜,遂坏其法,令修善之俗废于圣世,习俗生常,必致愁惧隐之”。庾冰再次代拟诏书,以为沙门“于世主略其礼敬”,而“礼重矣,敬大矣,为治之港,尽于此矣。万乘之君,非好遵也;区域之民,非好卑也。而卑尊不陈,王教不得不一,二之则乱。”沙门之法“修之家可矣,修之国及朝则不可”。何充等再上奏,以为沙门守戒刻苦,“亡身不吝”,“何敢以形骸而慢礼敬哉”,其“烧香祝愿,必先国家,欲福佑之隆,情无极已”,并明确指出:“臣等屡屡以为不令致敬,于法无亏,因其所理、利而惠之,使贤愚莫敢不用情,则上有天覆地载之施,下有守一修善之人。”[3]272何充等再三上奏进言,于是庾冰之议寝,沙门竟超脱于中国礼法之外,不致敬王者。
有关沙门是否致敬王者的争论,是佛教传播到一定程度必然出现的问题,究其性质,正如汤用彤先生在《汉魏两晋南北朝佛教史》第七章《两晋际名僧与名士》中所说:
沙门致敬,乃夷俗与华人体教冲突之一
大事,以此次为其开端。此后,佛教传播日广,与本土皇权及文化屡生冲突,而此次为其开端,意义重大。何充在这一斗争中,在维护传统儒家名教礼法与世俗王权地位的前提下,适当地考虑了佛教自身的礼俗戒律,对外来文化给予了一定的包容,确认了佛教徒在礼俗上“不致敬王者”的传统。尽管此后围绕这一问题还时有争议,有时还很激烈,但有此成规,终究无法改变了。从这一意义看,何充之“奉佛”,在佛教史上具有深刻的影响和特殊的地位。对此,荷兰汉学家许里和先生一再予以表彰,他认为何充主政后,“对佛教在南方的兴盛所做的贡献可能超过任何其他同期的政治家。……因此,我们可以把公元346年(何充死于这一年)作为第一阶段的结束:这是东南地区士大夫佛教的初创阶段,其间佛教开始渗入并开始植根于社会的最高层。”他又说,何充在获得最高执政地位后,“与同盟褚氏在都城中多方刺激佛教的发展。何充与竺道潜和支遁关系密切;实际上,他是我们所了解的高级官员中第一位真正的佛教徒。”[3]160-175从当时佛教发展及其文化传播的总体过程而言,这是颇为中肯的论断。
综上所述,庐江何氏家族人物在东晋时期的崇佛活动主要表现为“崇修佛寺”、奉斋礼佛、交接僧尼、诵读经论等方面,其核心人物是何充。何充等人奉佛,不仅开创了其家族文化的新局面,而且从一个侧面反映了当时佛教与中国土大夫阶层结合的历程。
不仅如此,作为门阀世族的最高执政,何充的崇佛还演变成国家之政策,在相关佛教制度建构中发挥了重大作用,成为佛教史上著名的“护法”之士。当然,从以上诸多记载看,同时代人对何充及其家族人物之信佛多有批评,即所谓“充崇信佛教,众议其糜费”,讥为“佞于佛”。确实,何充兄弟及其家族人物施舍财物,崇修寺庙、尼庵等,甚至布置斋堂也“置一空座,筵帐精华,络以珠宝”,耗费了大量的公私财富。近人余嘉锡先生在《世说新语笺疏·排调篇》“二郗奉道,二何奉佛”条下有案语,他引《高僧传》卷9《神异上·晋邺中竺佛图澄传》载后赵石虎之尚书张离、张良等“家富事佛,各起大塔”,佛图澄谓日:“事佛在于清靖无欲,慈矜为心。檀越虽仪奉大法,而贪吝未已,游猎无度,积聚不穷,方受现世之罪,何福报之可希耶。”余先生进而指出:“然则如(何)充之聚敛财贿,以营寺塔,非惟达识之所讥,亦古德高僧所不许也。”这也是对何充糜财崇佛的批评。从这一角度斥责统治者倡佛之政策,在中国佛教发展史上一直颇为流行,甚至成为一些统治者灭佛的动机。因此,何充以此受到时人讥讽,自属难免。
收稿日期:2006—10—20基金项目:江苏省教育厅人文社会科学重点课题(06SJB770002)作者简介:王永平(1962—),男,江苏南京人,历史学博士,扬州大学社会发展学院教授,主要从事汉魏六朝社会文化史研究;单鹏(1981—),男,江苏南通人,扬州大学中国文化研究所博士研究生,主要从事六朝文化史研究。①《晋书》卷77《何充传》载何充为“魏光禄大夫祯之曾孙也”,此记载有误,当为“光禄大夫何桢之曾孙也”。对此,中华书局2003年出版的曹道衡、沈玉成所著《中古文学史料丛考》中“何桢仕历与《晋书》误字”条已经指出。①对何充兄弟的名字中嵌“道”字及其女嵌“法”字所反映的佛教信仰问题,吕叔湘先生在《南北朝人名与佛教》(刊于《中国语文》1988年第4期)一文中已比较深入地论述了这一时期佛教信仰对人们取名风气的影响。据吕叔湘先生研究,当时人以佛教人名和佛教专门术语取名者颇流行,也有嵌单字如道、法、昙等。“道”字之用颇普遍,因为当时佛教往往称为“佛道”,僧人则称“道人”,与后来道教的所谓“道士”不可混淆。此外,道教信仰也影响时人取名,对此,陈寅恪《天师道与滨海地域之关系》以及周一良先生《魏晋南北朝史札记》的相关条目如“灵宝”条、“萧衍小字及魏晋南北朝人之小名”条等有精辟的解释。
参考文献:
[1]王孺童.比丘尼传校注[M].北京:中华书局,2006:23.
[2]王永平,姚晓菲.略论东晋时期琅琊王氏与佛教文化[J].学习与探索,2006(1):193—197.
[3]许里和.佛教征服中国[M].南京:江苏人民出版社,1997.
(责任编辑 子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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