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法中的哲学及其逻辑(三)
五、什么是逻辑?
逻辑,就逻辑学的根本意义而言,是指思维的形式及其规律。这样,当代逻辑学的根本错误就是把思维与思维对象分裂开,而专门抽象出一门学科,这就是逻辑学。这样,似乎有一种独立的思维,并且,这个独立的思维拥有着自己的规律,从而能够认识客观存在。很明显,影象如果离开了光线、实物和镜子的平面是显现不出来的,而思维如果离开了大脑、神经以及外在环境也是不存在的。
逻辑学家当然不会无视事实,因此,任何一个逻辑学家也不会坚持思维独立存在的观点。而逻辑之所以独立存在,是因为研究的方法造成的。因为西方科学及其文明都是以分析的方式建立起来的,他要解决的是存在的具体范畴和具体问题,这样就必须把存在分析成不同的范畴,于是,就有了种种的学科,而逻辑学就是其中的一种。于是,逻辑学不关心其他的问题,只关心人类的思维问题,并把思维用概念命名的方法建立、并独立起来,这样就有了所谓的思维,并有了研究思维的科学,即逻辑学。于是,自然地也就有了这样的认识,即有思维及其规律的存在,只不过思维及其规律不能独立存在,思维是对客观存在的反映,并且,思维所反映的规律与客观世界的运动规律是一致的。而有一个为思维和客观世界的运动都遵循的根本规律,就是“对立统一”律,这就是当代科学对逻辑的基本看法,以及得出这种看法的原因。
但是,当代科学只是简单地描述了逻辑,却没有进一步地研究逻辑本身存在的地基。我们应该进一步地询问这样的问题:为什么逻辑的基本规律是对立统一律?对立统一律是世界的根本规律,还是人自身的规律?也许,在马克思那里,他要说明他的问题,只要说,‘我说的都是依照对立统一律展开的’就可以了。而我们现在已经不能满足于这个前提了,我们必须再问一句:这是为什么!这种进一步地追问可以让我们更清晰、正确地认识逻辑的本质。
我们注意到了这样一种情况:整体没有逻辑。因为逻辑是依靠对比建立起来的,他需要对立统一的两极,而整体的存在是唯一的,他缺乏逻辑的两极性,因此,整体本质上是无思维、无矛盾、无对立、无逻辑的、无观念的。而世界的存在本身就具有这种整体性,或者说,世界的存在是一种整体性的存在,他无思维、无矛盾、无对立、无逻辑、无观念。因此,我们认识到:语言与语言所表达的对象是不同的,通过这个认识,我们可以想象世界的“无言性”吧。
那么,逻辑、语言、观念、矛盾、对立、思维等是如何显现出来的呢?通过考察,我们发现需要这样几个条件才能显现出来。1、结构的存在。我们观察一下我们感觉中的世界,我们首先可以做最根本的划分,即把世界划分为有形的存在(物质存在)和无形的存在(空间存在),而空间是无结构的,物质是有结构的。2、生命形式的存在。就有结构的物质存在而言,又可以划分为两种形式,即有生命的存在和无生命的存在,例如,人是有生命的,石头是无生命的。而生命之所以与无生命区别开是因为生命不仅拥有着自己的结构,并且,还能够依靠自己的结构来运动。这样,生命的存在就与无生命的存在不同了。无生命的运动不是依靠自我结构而发生的,而是与整体世界的运动完全同一的,而生命的运动正是因为依赖的是自己的结构本身,就于运动的意义上实现了一定的独立性,并成为了自我运动的本因。3、分离的存在。生命即使是依靠自己的结构而获得了运动的独立性,成为了自我运动的本因,但是,他依然是依靠世界而存在的。也就是说,世界还是整体的世界,生命并没有因此而从世界里分离出去,成为另外一个世界。世界还是一个世界,生命和无生命只是世界的不同方面而已。但是,这里却发生了一种奇妙地转换,即生命总是依靠自己的结构本身而存在。也就是说,有这种结构,这种生命形式就存在,而没有了这种结构,这种生命形式就不存在了。并且,生命本身的自因性和独立性就显示着分离性,只是低级的生命形式还觉察不到罢了。4、自我意识的存在。但是,物质存在不是静止的,而是运动的,这种运动导致了物质结构的不断变化。于是由无生命进化为有生命,从低级生命又进化出来高级生命。这种进化的本质就是使一种结构逐渐地复杂化,全面化和高级化。而这种结果就是导致了自我意识的诞生。以身体为基础的人不仅拥有着为一切生命形式所拥有的运动的独立性和自因性,并且,还有了对自我本身的觉知,这种觉知让一个人感觉到了自己的独特性,既他与世界的非同性,这就是人的自我意识。自我意识的产生使得人不仅于运动的意义上获得了独立,同时也于精神的意义上获得了独立。于是,完成了与世界的彻底分离。
这种分离不是真实的,而是人自己建立起来的,是人存在的本质。世界总是以个体的形式显现出来的,是依靠他的六种感知功能,即眼睛、耳朵、鼻子、舌头、身体和思维显现出来的。因此,每个人都会依据自己的身体的时空处境而不断地显现出特定的、部分的时空世界。并且,个体还要与非我的世界发生作用,而正确的行动会导致与心灵需要相符合的结果,反之,就会引起心灵的不快,甚至是巨大的痛苦。这就要求个体必须明白自己的处境,从而保证自我能够采取最正确地行为来保证自我的存在及其快乐。对世界的认识是依靠记忆力建立起来的。人依靠记忆力首先有了形象的能力,以后,随着认识功能的增强,也就是随着语言的发明,观念极其抽象思维建立起来了。于是,世界不再是如动物一般直观的世界了,而是一个被观念污染了的世界了,是一个语言化的世界了。我们用语言观念把握着我们感觉中的世界,并且,通过语言观念的变化来认识着这个世界。于是,凭借着抽象思维,我们不仅发现了一种联系的存在,例如,我知道利用火材可以点燃易燃物质。并且,我们还试图构建一个为感觉中所有事物都遵循的法则,这就是逻辑规律。因此,逻辑规律不是世界本来具有的,而是人的存在的本质特性之一。而逻辑是人认识世界的结果,逻辑的基础是人与世界的对立,逻辑要揭示的是人与世界的存在关系,其目的是为了认识自我,从而为认识世界准备前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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