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蕅益智旭為例探究晚明佛教之「復興」內涵(2)
頁228
願。
如果以一位生於十六世紀末、十七世紀初明末僧眾的祈願
,再與五世紀至六世紀北朝鄉民的祈願相對照,發現其共通處
是祈願對象有國家、社會、人類、父母、歷劫親緣、自身等。
於此值得一提的是,僧人雖割愛辭親,棄家而出家,但在智旭
的發願文裡,祈願對象仍有父母及歷劫親緣,無異於五世紀至
六世紀北朝鄉民。二者相異的是祈願的內容,而不是祈願對象
。如鄉民是以「現世安穩,受(壽)命延長」、「上生天上,
下生人中王,居仕富貴家產,願願從心」〔註53〕等。而智旭
則不是為世間祿壽、富貴等內容而祈願,是以能增進其出世修
道,或荷擔如來家業,使正法久住的項目而祈願。這些祈願內
容的差異,反映出人生價值觀的不同,呈顯二者追求不同的人
生意義。
上文介紹智旭以祈願方式來面對世運、法運的混亂,及對
自己的期許、要求,為何他會採取此方式?除前文所述外緣─
─亂世之外,尚有內因等因素。智旭自述其力微,道力未全,
無力獨撐大廈,只好哀告慈尊,祈願護佑加持。〔註54〕此外
他亦自責自己業深如海,慚愧剋責,〔註55〕而認為自己一生
犯六大罪,而小過無數。〔註56〕所以假借宗教行持,精勤用
功,祈願諸佛菩薩,護法龍天能護持圓滿、成就其願。
總之,面對世間災亂,法門凌夷,己躬大事未成等困境,
智旭以道力未全,內因力微來表示自己的無力感,而以宗教行
持代眾生祈願。或許可以說,他是以懺悔、自責來合理化現實
苦難的逼迫,但也可說智旭
───────────────────────────
註53:盧建榮:〈造像銘記論五至六世紀北朝鄉民社會意識〉
《師大歷史學報.23》,頁101~105。
註54:釋蕅益:〈龍居禮大悲懺文〉,收於釋成時編輯:《靈
峰宗論.上》,卷一之二,頁91~92;〈閱藏願文〉,
收於釋成時編輯:《靈峰宗論.上》,卷一之三,頁13
8。
註55:釋蕅益:〈佛菩薩上座懺願文〉,收於釋成時編輯:《
靈峰宗論.上》,卷一之四,頁169~170;〈祖堂結大
悲懺文〉,收於釋成時編輯:《靈峰宗論.上》,卷一
之四,頁177。
註56:釋蕅益:〈大悲行法道場願文〉,收於釋成時編輯:《
靈峰宗論.上》,卷一之四,頁172。
頁229
具強烈的道德潔癖,認為自己障深惑重,惟有祈願三寶護持,
洗心滌慮方能成就其所求。換言之,在宗教領域裡,他具強烈
的潔癖感,慚愧自責,自感內因力微,道力未全,隻木無法獨
撐大廈,而藉精勤宗教行持的力量,代眾生祈願,以改造自己
、法運、世運等任務。
上述是介紹智旭的祈願,如果遇到修行上一些需要作決定
時,祈願是不能滿足智旭的需求。當修行遇到困境、瓶頸時,
智旭感到無適切的明師可以指引,所欽佩的明師大都已不在世
上,此時單單靠自己的精勤用功,亦無濟於事。徘徊於十字路
口,該何去何從呢?這時智旭就以拈鬮來解決其困惱,決定其
去路。如:
又香四柱,共法界三寶,及地藏大士,求占第三輪相。
或依占察法,先悔罪障;或住阿蘭若,先修禪定;或著
述弘經,先修觀智;或植諸善本,行眾三昧。懇請大慈
分明指示,令我此生,不致浪死。〔註57〕
這是智旭39歲時,無法決定其修行去路,是要先懺悔業障;或
住阿蘭若,先修禪定;或著述弘經,先修觀智;或先培福,植
諸善本。這時他只好向地藏菩薩祈願、拈鬮,讓他知道何去何
從。結果抽到「著述弘經,先修觀智」的鬮。〔註58〕除此之
外,智旭曾為母親延命,為盟友的出家與參訪,為經典的註釋
方法,決疑判斷身分的位置上,決定著述弘經的生存方式,甚
至是否恢復比丘身分,他都藉拈鬮來決定去路。〔註59〕
佛陀時代,不許僧人占相吉凶,仰觀星宿,推步盈虛曆數
算計。〔註60〕這段教誨出自《佛遺教經》,智旭曾為它註解
,想必不可能不知道,況
───────────────────────────
註57:釋蕅益:〈滅定業咒壇懺願文〉,收於釋成時編輯:《
靈峰宗論.上》,卷一之三,頁153。
註58:智旭47歲時的〈大悲壇前願文〉,記載:「智旭向於九
華,拈得閱藏著述一鬮,遂復安心,重理筆硯。」出自
釋成時編輯:《靈峰宗論.上》,卷一之四,頁184。
註59:釋聖嚴著,關世謙譯:《明末中國佛教之研究》,頁25
0。
註60:釋蕅益:《佛遺教經解》,收在《蕅益大師全集.8》
,頁8。
頁230
且以精研戒律而言,更是要遵守《佛遺教經》所言:「持淨戒
者,……占相吉凶,仰觀星宿,推步盈虛曆數算計,皆所不應
。」既是如此,為何智旭會以卜筮來決定其去路呢?智旭註釋
「持淨戒者,……占相吉凶,仰觀星宿,推步盈虛曆數算計,
皆所不應。」謂此皆屬邪心求利,不達正因緣法,所以不與持
淨戒者相應。〔註61〕但在《占察善惡業報經玄義》認為:
依於大士所示三種輪相,至誠擲視,名之為占,審諦觀
其相應與否,名之為察。或自除疑,或除他疑,但當學
習此法,不得隨逐世間卜筮法也。〔註62〕
在此,他區分《占察善惡業報經》的卜筮是依據地藏菩薩所指
示的三種輪相來決定,如果行者要自除疑,或除他疑,應當學
習此法,不得隨逐世間卜筮法。由此觀之,依智旭觀點而言,
《占察善惡業報經》的卜筮是依地藏菩薩指示而定,非邪心求
利,所以不同於世間卜筮法。對二者的區分,智旭更進一步說
明,舉永明延壽(904~975)之例,雖然永明延壽已悟證,但
仍作「坐禪、萬善」二鬮,所以智旭推論拈鬮一法,當知出自
《圓覺經》,與今日輪相(指《占察善惡業報經》),及《灌
頂神策經》皆是正法,不能與世間卜筮等同而論。〔註63〕
上文是智旭徘徊於十字路口時,對其以拈鬮來決定出路之
行徑,尋找占卜信仰所根據的佛典,雖有《圓覺經》等三經,
但依學者研究,此三經被推為是中國所造的「疑、偽經」。釋
聖嚴依此而說,已經佛教化的卜筮信仰,未始不是中國佛教可
取的特色之一。〔註64〕
───────────────────────────
註61:釋蕅益:《佛遺教經解》,收在《蕅益大師全集.8》
,頁9。
註62:釋蕅益:《占察善惡業報經玄義》,收在《蕅益大師全
集.4》,頁2a。
註63:釋蕅益:《占察善惡業報經玄義》,收在《蕅益大師全
集.4》,頁47b~48a。
註64:釋聖嚴著,關世謙譯:《明末中國佛教之研究》,頁25
1。
頁231
禮懺、持咒,及燒身等
上文言及,智旭對自我採取批判,認為本身惑障業重,所
以在其宗教生涯裡,求懺悔之心,始終陪伴著他,而以禮懺、
持咒、持名,及苦行等方法來消業。釋聖嚴將智旭生涯分為23
~30歲是參禪的階段;31~39歲是以持咒行為中心的階段;33
~48歲是以禮懺行為中心的階段;39歲至逝世之前,從事念佛
階段。〔註65〕釋聖嚴更進一步查證智旭於33~48歲之間,所
行的懺法次數及其種類,將其列成一表,並介紹智旭的懺法思
想。認為其懺法除受天臺懺法影響外,尚且有獨特的孝道精神
及罪報感如《占察善惡業報經行法》。〔註66〕
禮懺、持咒、持名都具有除障滅罪的功能,所以智旭在其
一生的宗教修持中,都曾列為精進用功的項目,只是有時間階
段的不同。依釋聖嚴所作表格得知,智旭在31~39歲之間的持
咒行,受持的密咒約有八種之多,〔註67〕地藏滅定業真言共
持3968萬遍,大悲咒438280遍,準提咒150萬遍,大佛頂首楞
嚴咒(簡稱楞嚴咒)111008遍。其中大悲咒與準提咒是以觀音
菩薩為本尊之信仰,地藏滅定業真言是以地藏菩薩為本鑽之信
仰,而楞嚴咒為後來叢林早課,課誦的內容之一。根本而言,
智旭以地藏咒、觀音咒作為他的信仰基礎之一,並且亦以釋尊
自說的楞嚴咒為其持咒思想的最高理論依據。〔註68〕
智旭不忍聖教衰,不忍眾生苦的具體表現,是以宗教行持
來代之,如消災、懺悔、祈願、回向等,希望正法能住世,眾
生能離苦得樂。宗教行持除上述方法外,亦以血書、燃頂、燃
臂來表達祈求願的虔誠心,如47歲時,臂燃香柱,心發菩提,
祈願「今日海內、海外,江北、江南已命過者,速脫九橫之城
,徑超九蓮之土。未命過者,即離驚竄之怖,永享太平之安。
」〔註69〕智旭47歲是1645年,思宗自縊後一年,滿
───────────────────────────
註65:釋聖嚴著,關世謙譯:《明末中國佛教之研究》,頁23
5。
註66:釋聖嚴著,關世謙譯:《明末中國佛教之研究》,頁21
7~233。
註67:釋聖嚴著,關世謙譯:《明末中國佛教之研究》,頁23
6~238。
註68:釋聖嚴著,關世謙譯:《明末中國佛教之研究》,頁24
0。
註69:釋蕅益:〈禮千佛告文〉,收於釋成時編輯:《靈峰宗
論.上》,卷一之四,頁176。
頁232
清大破楊州,大殺十日,弘光帝被俘。此時,智旭祈願已逝世
者,能超越九橫之城,直昇九蓮淨土;尚未命過者,則願他們
消疾疫饑荒,息干戈兵革。
釋聖嚴對智旭的血書及燒身信仰,曾詳究之,有關血書的
佛教典據、佛教的捨身思想、智旭的血書行踐、智旭的燃臂與
燃頂,皆有處理。〔註70〕智旭個性頗為剛猛,類似於紫柏達
觀,但紫柏將其剛猛之氣向外發,直接投入濟世濟民之菩薩道
,如同人世間一位俠僧。智旭則不然,將其剛猛之氣,化於一
生的宗教行持中,虔敬的發願,精勤地禮懺、持名、持咒,甚
至以血書、燃臂、燃頂來表達其虔敬發願之心。換言之,他一
生修行的色彩,可說是具足滿腔熱血。所以他會說:「照我忠
義膽,浴我法臣魂。九死心不悔,塵劫願猶存。」〔註71〕
將滿腔熱血化為血書、燃臂、燃頂等宗教行持,智旭不僅
自己作,若見此行,亦為人寫跋支持、讚嘆之。對這種血書、
燒身等行為,明末四大師見仁見智,如雲棲祩宏則對燃香,表
示其否定的見解。〔註72〕但紫柏達觀、憨山德清皆曾自己發
心血書,並也支持、讚嘆他人行之。〔註73〕
(二)決意及誓不為之事
選擇出世離俗的生活方式
智旭將出家時曾發三願:1.未證無生法忍,不收徒眾;2.
不登高座;3.寧凍餓死,不誦經、禮懺及化緣,以資身口。又
發三拌:1.拌得餓死;2.拌得凍死;3.拌與人欺死。〔註74〕
由此發願,知其對出家生活型態已有所抉擇,有所為有所不為
。於此,看到的大多是有所不為──不收
───────────────────────────
註70:釋聖嚴著,關世謙譯:《明末中國佛教之研究》,頁25
3 ~270。
註71:釋蕅益:〈山居六十二偈〉,收於釋成時編輯:《靈峰
宗論.下》,卷十之二,頁1495 ~1496。
註72:釋祩宏:《戒疏發隱》,收於《祩宏大師全集.1》(
臺北,東初出版社,1992),頁 402。
註73:釋聖嚴著,關世謙譯:《明末中國佛教之研究》,頁25
7~259。
註74:釋弘一:《蕅益大師年譜》,收於《蕅益大師全集.21
》,頁5。
頁233
徒眾、不登高座、不誦經、禮懺及化緣,以資身口。由此推之
,他選擇不為人師、不為法師、不與世俗生活打轉、交涉的出
世求道生活。這是出家前的抉擇,如果再深究其一生行事又如
何?首先他選擇出世離俗的生活方式,如38歲遁跡九華時「腐
滓以為饌,糠秕以為糧,忘形骸,斷世故。」〔註75〕此文,
可能是智旭選擇出世離俗的修道生活,最好的說明之一。此外
,他在空間的抉擇上,曾有幾次隱遁的紀錄,如37歲,於〈復
靈隱兄〉,他即表示:「生則隱居求志,……是弟的定局。」
〔註76〕38歲「決志行遁,畢此殘生。」〔註77〕46歲,他曾
「誓不出山」〔註78〕,想以九華之隱,為終身居地,……
上述之例,說明智旭會出現希能隱遁的念頭,顯示其在修
道空間的抉擇上,還是想要能與世隔絕。另外在行為上,他也
強調不逐名利涉世事,但秉正法,以俟後賢出世。所以他說:
「不圖熱鬧門庭,世諦流布,須為大事,念報親恩。」〔註79
〕出家的目的不是為了裝飾、點綴熱鬧門庭,流通世俗之諦。
故他一直警惕、戒慎不要為了養活身口,流通世諦,而在世俗
生活上打轉。因此,他「誓不應在家人請齋」〔註80〕、「不
得曲媚權貴」、「切忌餽送白衣等事」、「切忌無恥喪心,到
俗人家念經、拜懺,漸成應付。」〔註81〕上述行為,無非是
要強調出世求道之行,有別世俗生活,不與俗事周旋、打轉,
而是一種出世離俗生活的追求,切莫忘此目的,與世俗行徑無
別。
───────────────────────────
註75:釋蕅益:〈四書蕅益解自序〉,收於釋成時編輯:《靈
峰宗論.下》,卷六之一,頁907。
註76:釋蕅益:〈復靈隱兄〉,收於釋成時編輯:《靈峰宗論
.上》,卷五之一,頁744。
註77:釋蕅益:〈退戒緣起並囑語〉,收於釋成時編輯:《靈
峰宗論.下》,卷六之一,頁868。
註78:釋蕅益:〈與聖可〉,收於釋成時編輯:《靈峰宗論.
上》,卷五之二,頁781。
註79:釋蕅益:〈辛卯除夕茶話〉,收於釋成時編輯:《靈峰
宗論.上》,卷四之一,頁630。
註80:釋蕅益:〈大病中起建淨社願文〉,收於釋成時編輯:
《靈峰宗論.上》,卷一之四,頁191。
註81:釋蕅益:〈囑徹因比丘〉,收於釋成時編輯:《靈峰宗
論.上》,卷五之一,頁748。
頁234
選擇律師的生活型態
出家修學有禪、教、律、培福等多門,所以其展現的生活
型態亦有多樣。在這眾多的選擇裡,智旭抉擇律師的生活方式
,嚴以律己,不(隨意)為人師、希望一生之身行,能得清淨
相。所以他「誓不濫度人」、「誓不違願先蓄弟子」,〔註82
〕「誓不登壇受戒」、「誓不敢攝授徒眾」、「誓不背佛平座
」,〔註83〕「誓不為師作範」、「誓不受人拜」。〔註84〕
上述這些「誓不」,大都不離智旭不(隨意)為人師,自律嚴
己,謹慎小心的表現。
此外,他念茲在茲希能得清淨相,如46歲「誓得清淨輪相
」。〔註85〕原來智旭未出家時曾謗佛,出家後耿耿於懷,所
以不斷地懺悔、發願,希能得清淨相。33歲時從友人處得知《
占察善惡業報經》,35歲開始修《占察善惡業報經行法》。〔
註86〕35歲時,覺得雖受比丘戒,但不能清淨的持受之,所以
退比丘戒,當菩薩沙彌。46歲時又退菩薩沙彌所有淨戒,只當
退作但三皈依人,之後更加精進用功,勤禮千佛、萬佛及占察
行法,於是在47歲,元旦獲清淨輪相。〔註87〕最後於律己方
面:雖然智旭出家後,一直精勤用功,念茲在茲,努力參究己
躬大事。但他亦自言:「平生誓不敢稱證稱祖,犯大妄語。」
〔註88〕這是一位行者對行持的自我要求,不能未得言得,未
證言證,也是比丘根本戒之一的大妄語戒。
───────────────────────────
註82:釋蕅益:〈自恣日拈鬮文〉,收於釋成時編輯:《靈峰
宗論.上》,卷一之二,頁119。
註83:釋蕅益:〈大病中起建淨社願文〉,收於釋成時編輯:
《靈峰宗論.上》,卷一之四,頁191。
註84:釋蕅益:〈與聖可〉,收於釋成時編輯:《靈峰宗論.
上》,卷五之二,頁781。
註85:釋蕅益:〈與聖可〉,收於釋成時編輯:《靈峰宗論.
上》,卷五之二,頁781。
註86:釋蕅益:〈占察疏自跋〉,收於釋成時編輯:《靈峰宗
論.下》,卷七之二,頁1105。
註87:釋弘一:《蕅益大師年譜》,收於《蕅益大師全集.21
》,頁19。
註88:釋蕅益:〈歙西豐南仁義院普說〉,收於釋成時編輯:
《靈峰宗論.上》,卷四之一,頁602。
頁235
智旭27歲開始閱藏、學律、持律,但他還是說:
(31歲時)乃決意弘律,然律解雖精,而煩惱習強,躬
行多玷,故誓不為和尚。三業未淨,謬有知律之名,名
過於實,此道人生平之恥。〔註89〕
這段自白,展現他嚴謹律己的風貌,雖然通於律藏,但這只是
「知」的層次,至於「行」的方面,因為煩惱習強,自己身口
意三業多有玷污,徒具知律之名,未有行律之實,這種「名過
於實」,實是他生平之恥。
不擇法師的生活形式
對一位佛弟子而言,續佛慧命是他職責,而其方式之一是
對大眾演教說法。因為面對大眾演說佛陀教法,相對地名、利
常隨之而來,此時是否能名實相符,則是值得探究。對「弘法
者」這樣的角色,伴隨而來的生活形式,智旭的抉擇是不採取
之。如在早年35歲時,即發誓未見清淨相就不講演。〔註90〕
到晚年56歲,於不同文章中皆「誓不登座說法」,〔註91〕「
誓不應叢林請,開大法席。」〔註92〕對不登座說法,可能是
智旭對當時說法、弘法的反思與警惕。因為他說:
名為欲續如來慧命,撐如來法門,而不知痛為生死,惟
積學問,廣見聞,冀可登座揮塵而已。〔註93〕
───────────────────────────
註89:釋蕅益:〈八不道人傳〉,收於釋成時編輯:《靈峰宗
論.上》,頁32。
註90:釋蕅益:〈自恣日拈鬮文〉,收於釋成時編輯:《靈峰
宗論.上》,卷一之二,頁119。
註91:釋蕅益:〈大病中起建淨社願文〉,收於釋成時編輯:
《靈峰宗論.上》,卷一之四,頁191。
註92:釋蕅益:〈歙西豐南仁義院普說〉,收於釋成時編輯:
《靈峰宗論.上》,卷四之一,頁602。
註93:釋蕅益:〈示予正〉,收於釋成時編輯:《靈峰宗論.
上》,卷二之四,頁331。
頁236
今人不然,才說為生死,便置法門於度外,惟思獨善才
說為法門,便置生死於度外,唯競世情。……撐法門者
益多,而正法益壞。〔註94〕
名為欲續如來慧命,撐如來法門,只是堆積學問,增廣見聞而
已。所謂撐法門者益多,實是正法益壞。難怪智旭拒絕應叢林
請,開大法席。
上文介紹,智旭選擇出世離俗、並以律師的生活型態,作
為自己修道生活之準則,嚴以律己,不(隨意)為人師,同時
他亦拒絕扮演法師之角色。或許,智旭這些的抉擇,反映對當
時叢林的修道生活之反思與批判。
(三)宗、戒、教、淨土
(1)宗
於上文知智旭之出家近因是聽聞《楞嚴經》文:「世界在
空,空生大覺」,心生疑情,而決意出家,體究大事。出家時
其剃度師雪嶺峻,令作務三年,但智旭急要功夫成片,所以未
曾依訓。〔註95〕由此知之,智旭之要出家,是基於關懷自己
生死大事,並且於初出家後,此志仍是其念茲在茲之大事,所
以連剃度師之修學建議,他都不能依訓。如果再以他將出家時
,與舅舅的對話,更能顯示此意。舅舅問他:「何用出家?」
智旭回說:「只要復我本來面目。」〔註96〕所謂「復我本來
面目」,及是指能明心見性,見父母未生時,我是誰的真面目
。
智旭自言,其23歲時(24歲出家)即苦志參禪。〔註97〕
25歲坐禪徑山,那年夏天:
逼拶功極,身心世界忽皆消殞。因此此身從無始來,當
處出生,
───────────────────────────
註94:釋蕅益:〈示明記〉,收於釋成時編輯:《靈峰宗論.
上》,卷二之五,頁394。
註95:釋弘一:《蕅益大師年譜》,收於《蕅益大師全集.21
》,頁6。
註96:釋弘一:《蕅益大師年譜》,收於《蕅益大師全集.21
》,頁6。
註97:釋弘一:《蕅益大師年譜》,收於《蕅益大師全集.21
》,頁11。
頁237
隨處滅盡,但是堅固妄想所現之影,剎那剎那,念念不
住,的確非從父母生也。〔註98〕
這是25歲,他坐禪時的悟境,當用功至極時,身心世界忽然消
殞不見,此時,他方驗證到此身從無始以來,就是「當處出生
,隨處滅盡」。雖有25歲時的悟境,但28歲時他又掩關於松陵
,不幸於關中大病,此時讓他體驗到完全依賴自力的參禪,對
於今生是否能解脫,完全沒有把握,所以他「乃以參禪功夫,
求生淨土」,走向禪淨雙修的階段。由出家到30歲左右,是智
旭一心究禪的階段。之後,他的心力由參禪轉至其他的修持。
如上文所述,30~39歲是以持咒為中心;33~48歲是以禮懺為
中心;39歲至終其一生是以念佛為中心。
不論智旭是以參禪,或其他方法的修持,其關懷點不外是
藉宗教修持來完成自我解脫,或是三業(身、口、意)清淨,
或是往生西方淨土,此外再藉這些修持的功德力量回向給大地
苦難的眾生。
釋聖嚴研究智旭時,指出他是:
依《楞嚴經》教義,自己邁向參禪之路,而得到證悟。
……唐末以後的禪宗,是以公案為中心的祖師禪;而智
旭的禪,則以佛說的經典為中心,是即所謂如來禪。對
於禪宗祖師,智旭固然並無反駁的意識,但對專事固執
公案,而不用經典的禪者,在他整個生涯當中,都持以
激烈的攻擊。……以《楞嚴經》為中心思想的智旭,是
一位徹始徹終的禪者。……是即歷來祖師禪的禪者,除
了從事話頭公案的禪修行以外,雖亦研讀經典,但卻只
是《般若心經》、《金剛經》、《楞伽經》等極少數經
典而已。至於像智旭之把天臺教觀,導入禪宗之情形,
在當時傳統的禪者,確是絕不可能的。〔註99〕
───────────────────────────
註98:釋蕅益:〈八不道人傳〉,收於釋成時編輯:《靈峰宗
論.上》,頁31。
註99:釋聖嚴:《明末中國佛教之研究》,頁408~411。
頁238
上文是釋聖嚴對智旭禪思想的一段評論,他頗有見地指出智旭
的參禪是依《楞嚴經》,無師指點而得到證悟,由此略知明末
佛教行者於宗教行持上,有時是無明師指點,須藉經典而得到
印證。如果自己又缺乏掌握經典教義的能力,則於修行路上多
會有偏差,或落入魔境。這種無師可指導的修持,於明中葉羅
祖身上即可發現,他自己摸索而於修行當中見光,自認為已成
佛作祖,不知見光只是修行路上的一種副產品,如果執著緊持
不放,反而障害修行,而落入魔境(有關羅祖的修持,請參閱
筆者〈以羅祖為例管窺其對晚明佛教之衝擊〉)。
此外,釋聖嚴亦指出智旭的禪思想,不同於唐末以後的禪
師,不是以祖師禪,而是以如來禪為中心,並且把天臺教觀引
入禪宗。這些評論,頗能一針見血指出智旭禪思想的特質。但
有一點,或許還有待商榷,即是「以《楞嚴經》為中心思想的
智旭,是一位徹始徹終的禪者。」30歲以前的智旭,或許可以
如此形容他,但30歲以後,則難以如此簡單地描述。因為宗門
時弊──在絕無正知見,非在多知見;在不尊重波羅提木叉(
戒),非在著戒相,〔註100〕所以他習教、研戒、揚淨土。如
他自言:「出入禪林,目擊時弊,使知非臺宗,不能糾其紕。
」〔註101〕「盡諳宗門時弊,乃決意宏律。」〔註102〕「關
中大病,乃以參禪功夫,求生淨土。」〔註103〕由上知之,
智旭為矯正宗門時弊,而習教、律等,最後亦走入教、律等世
界,所以30歲以後的他已不只是一位單純的禪者,而是混和禪
、教、律、淨的。
戒
智旭出家後一直留意宗乘,但每至功夫將得力時,必被障
緣侵惱。因此想到佛滅度後,交代弟子要「以戒為師」,而他
本人25歲坐禪雙
───────────────────────────
註100:釋弘一:《蕅益大師年譜》,收於《蕅益大師全集.2
1》,頁20。
註101:釋蕅益:〈燃香供無盡師伯〉,收於釋成時編輯:《
靈峰宗論.下》,卷八之三,頁1278。
註102:釋弘一:《蕅益大師年譜》,收於《蕅益大師全集.2
1》,頁9。
註103:釋弘一:《蕅益大師年譜》,收於《蕅益大師全集.2
1》,頁8。
頁239
徑,仍不知出家受戒一事,何為如法,何為不如法。因杭州雲
棲寺有學戒科,所以25歲冬,從天臺山躡冰冒雪來到雲棲受具
足戒。〔註104〕這是智旭出家後,以受戒為基,開啟他一生
復興戒律之志業。27歲第一次閱律,30歲第二次,32歲第三次
,這是智旭熟知戒律的基礎。32歲開始他第一次講律,之後,
有一段時間曾中斷十餘年,直到52歲才又重新講戒。對此事,
他曾嘆道:「自癸酉(1633)迄今十餘年,毘尼之學無人過問
者……真不啻滯貨矣。」〔註105〕
智旭希能復興戒律,除講戒之外,他亦註釋律本,如《重
治毘尼事義集要》、《梵網經合註》……等。此外他為復興戒
法,力求五比丘如法共住,以令正法重興。〔註106〕何謂「
五比丘如法共住,令正法重興」,依釋聖嚴之研究:
在《根本薩婆多部律攝》與《十誦律》的記載,如果是
處身在佛法不傳行的邊地時,假若只有五位持律的比丘
,也是可以傳承戒律。〔註107〕
因為智旭32歲時,即認為戒法傳到明末已是「但見聞諸律堂,
亦並無一處如法者。」〔註108〕所以才希望能有五位如法持
律比丘共住,則可令正法重興。因此曾與惺谷道壽(1583~16
31)、歸一受籌(?)、雲航智楫(?)、璧如廣鎬(1580~
1631)結盟,可惜於智旭33歲時,惺谷道壽與璧如廣鎬相繼而
逝,歸一受籌於37歲背盟而去,使得此戒律復
───────────────────────────
註104:釋蕅益:〈退戒緣起並囑語〉,收於釋成時編輯:《
靈峰宗論.下》,卷六之一,頁869。
註105:釋蕅益:〈重治毘尼事義集要自序〉,收於釋成時編
輯:《靈峰宗論.下》,卷六之四,頁1009。
註106:釋弘一:《蕅益大師年譜》,收於《蕅益大師全集.2
1》,頁20。
註107:釋聖嚴:《明末中國佛教之研究》,頁130。
註108:釋蕅益:〈退戒緣起並囑語〉,收於釋成時編輯:《
靈峰宗論.下》,卷六之一,頁870。
頁240
興運動之志,遂不啻如槁木死灰。〔註109〕所以智旭嘆道:
「予運無數苦思,發無數宏願,用無數心力,不能使五比丘如
法同住,此天定也。」〔註110〕
智旭對自己持戒、弘戒之事,不甚滿意。如52歲時,他本
以為毘尼是過時腐貨,想不到還有人要過問,不啻冷灰豆爆。
雖是如此,他仍覺得自己半世以來彷彿如一盞「孤燈」,而正
法衰微的只剩一絲絲,誰來將此一線傳呢?〔註111〕智旭對
自己弘戒心得是「半世孤燈嘆」,而對自己持戒的看法呢?他
認為自己不能力行戒律、又冷門,人多無過問者、加上學戒盟
友多凋零,使得智旭感嘆「毘尼之學,真不啻滯貨」。〔註11
2〕智旭雖嘆自己不能力行持戒,而弘戒心得是「半世孤燈嘆」
,但他仍不餘力講述戒的重要性及地位,這些觀點,在其文集
裡屢見不鮮,如「我念末劫苦,破戒為第一。我思救苦方,無
越毘尼藏。」〔註113〕「定慧無戒,必落魔邪。」〔註114〕
……等等。
如果將智旭與大略同時代弘律的祩宏祩宏、見月讀體(16
02~1679)相較,發現智旭強調的是個人持戒,非以僧團清規
遵守為主。清規是適應中國佛教之需而發展,多是叢林組織規
程及寺眾日常生活之規則,據傳中國最早的清規是《百丈清規
》。有學者指出:根據《百丈清規》,僧侶們應當受持波羅提
木叉(戒)是為了個人需要有導範,而依從《百丈清規》則是
為了組織僧團。〔註115〕祩宏迫於時勢,組織雲棲僧團,因
思:
───────────────────────────
註109:釋聖嚴:《明末中國佛教之研究》,頁137。
註110:釋蕅益:〈退戒緣起並囑語〉,收於釋成時編輯:《
靈峰宗論.下》,卷六之一,頁873。
註111:釋蕅益:〈庚寅自恣〉,收於釋成時編輯:《靈峰宗
論.下》,卷十之四,頁1543。
註112:釋蕅益:《重治毘泥事義集要序》,收於《蕅益大師
全集.22》,頁7658。
註113:釋蕅益:〈棱嚴壇起咒及回向二偈〉,收於釋成時編
輯:《靈峰宗論.上》,卷一之一,頁86。
註114:釋蕅益:〈示廣戒〉,收於釋成時編輯:《靈峰宗論
.上》,卷二之一,頁207。
註115:李瑞爽:〈禪院生活和中國社會~對百丈清規的一個
現象學的研究~〉,收於《佛教與中國思想及社會》
(臺北,大乘出版社,1978),頁284。
頁241
戒為基本,基不立,定慧何依。……因令眾半月半月誦
《梵網戒經》,及比丘諸戒品,繇是遠近皆歸。……其
設清規益嚴肅,眾有通堂,若精進,若老病,若十方,
各別有堂。百執事各有寮,……各有警策語,夜有巡警
,擊板念佛,聲傳山谷,即倦者,眠不安,寢不夢。布
薩羯摩,舉功過,行賞罰,以進退人,凜若冰雙,威如
斧越。……古今叢林,未有如今日之清肅者。具如僧規
約,及諸警語,赫如也。〔註116〕
祩宏時代,因國家禁止設戒壇傳戒,而祩宏發願振頹綱,但又
不願違憲,所以令僧眾半月半月誦戒,及布隡羯摩。此外又設
清規安眾,令有司各有所執,重整寺院組織及生活細行,令僧
眾知所依止,所以憨山德清讚嘆祩宏時代的雲棲僧團是「古今
叢林,未有如今日之清肅者。」
祩宏比智旭早幾十年,當智旭24歲(1622)出家時,祩宏
已逝世七年,可是見月讀體則與智旭同時代,比智旭小三歲,
同是當時代另一位偉大的律師。近代律師釋弘一(1880~1942
)曾讚:「儒者云:『聞伯夷之風者,頑夫廉、懦夫有立志。
』余於師(見月)亦云然。」〔註117〕見月出生雲南,31歲
出家,36歲受戒,並開始閱律,後來隨寂光三昧(1580~1645
)接管寶華山。見月39歲參與寶華山的戒期,當戒期結束後,
後來北方四人求戒,三昧和尚令香闍黎師為他們受沙彌十戒,
之後,三昧隨即為他們受比丘戒。此時見月認為此舉不合律制
,即挺身而出,說:
某遵佛制,十師不具,獨受大戒是關係法門。某既任教
授,應當遮諫,請和尚稱量,孰是孰非。〔註118〕
───────────────────────────
註116:釋祩宏:《祩宏大師全集》(臺北,東初出版社,199
2),頁5121~5124。
註117:釋弘一:〈《一夢漫言》序〉,收於《一夢漫言》(
臺北,淨蓮印經會,1980),頁1。
註118:釋見月:《一夢漫言》,頁49。
頁242
於此,見月視當時受戒行為不合律制,即能力爭到底,而得到
三昧寂光讚為:「吾老人戒幢,今得見月,方堪扶樹耳。」〔
註119〕但在智旭文集中,只見其言律制衰微,當時所行不合
佛制,卻難以找到如見月為維持律制,而力爭到底之行,只見
他道:「僻處深山,以作傳火之計。」見月44歲時,寂光三昧
病危,將寶華山交代他負責,上任後第一件事即是「宜速力規
條,先革弊端。」於是與寶華山住眾立十事為約,使寶華山能
淡薄隨時,清淨傳戒。〔註120〕
上述簡述祩宏、見月復興戒律之行,較以僧團為單位,以
清規來檢肅僧眾,令住眾能安住律儀,構成僧團能清淨地住持
正法城。可是於智旭一生,常是自己或與少數盟友、道友、弟
子修學,未形成一個僧團,而有大眾共修、共學的機緣。或許
同是身為當代復興戒律者,可是其行徑方式頗為不一。祩宏、
見月走的是以中國化佛教的清規來領眾、整肅僧團以住持正法
;可是智旭卻是以較偏於規範個人戒行的印度戒,而非以清規
為復興對象。或許這是與智旭個性孤峻有關,不宜過大眾共修
、共學的叢林生活,而以獨修,獨學的生活為主,如同釋聖嚴
研究:一生中與智旭較有來往的盟友、道友不過是八位而已。
〔註121〕
教
智旭不只是明末一位宗教踐行者,也是位教學義理思想之
研究者。於此,不是要處理他的教理思想內涵,因為智旭研究
的前輩如釋聖嚴、荒木見悟都有其研究成果。如釋聖嚴對「智
旭思想的形成與發展」有其詳細介紹,將其思想分為青年期、
壯年期、晚年期,及其思想的總結。而內容有以楞嚴經為中心
的禪與淨土思想,性宗立場的性相融會論,心體論……等。〔
註122〕而荒木見悟針對智旭思想與陽明學關係作一剖析,認
───────────────────────────
註119:釋見月:《一夢漫言》,頁49。
註120:釋見月:《一夢漫言》(臺北,淨蓮印經會,1980)
,頁57~59。
註121:釋聖嚴:《明末中國佛教之研究》,頁129~136。
註122:釋聖嚴:《明末中國佛教之研究》,頁407~481。
頁243
為他思想的根本依據,是基於良知心學和功過格合揉而成立。
〔註123〕所以本文只是概略處理智旭對「教」的觀點,由此
襯托出為何他要研教,並且強調教之不可廢。
所謂教是指能詮之言教,始於佛陀一代所說之法與菩薩諸
聖所垂教道之總稱。〔註124〕智旭因深痛末世禪病,於是一
心一意研窮教眼,用補其偏。這是他由專宗到攝教之因。之後
,他提出教、禪、戒三足鼎立,不可偏一而廢,因為教是佛語
、禪是佛心、戒是佛身。〔註125〕教可為禪之印證,如智旭
自言:「每遇靜中諸境,罔不藉此(指《楞嚴經》)金碑。」
〔註126〕如果一位行者只關心禪觀,會有怎樣的後果?智旭
說:「禪與教如何可分?從上諸組,未有敢離經一字。……宗
意果離教意,不意同魔說乎?」〔註127〕智旭強調禪與教是
一體兩面,如果宗意離開教意,則無異同於魔說。如此觀點,
他不斷地重複,如「試觀外道,亦出家求生死,不知正法,求
昇反墜,故不留心教典,饒勇猛精進,定成魔外。」〔註128〕
欲知教法,須從教典開始,若不然,無論怎樣精進,亦只是落
入魔境而已。所以他更進一步指出,欲成佛作祖,唯大乘經典
可為司南。欲明佛祖心源,如果棄教參禪,則難以得道。所以
當有人以「多聞第一」的阿難為例來責難智旭時,他回道:
阿難病不反聞,非病多聞。經訶一向徒聞,非教無聞。
……痴禪
───────────────────────────
註123:荒木見悟:《明代思想研究》(東京,創文社,1978)
,頁364。
註124:釋慈怡:《佛光大辭典》(高雄,佛光出版社,1988)
,頁4595。
註125:釋蕅益:〈示初平〉,收於釋成時編輯:《靈峰宗論.
上》,卷二之一,頁195。
註126:釋蕅益:〈大佛頂經玄文後自序〉,收於釋成時編輯:
《靈峰宗論.下》,卷六之二,頁928。
註127:釋蕅益:〈偶拈問答自序〉,收於釋成時編輯:《靈峰
宗論.下》,卷六之四,頁1011。
註128:釋蕅益:〈示韞之〉,收於釋成時編輯:《靈峰宗論.
上》,卷二之一,頁222。
頁244
暗証,墮落何疑?……庶免無聞比丘之禍。〔註129〕
原來阿難的問題不在於多聞,而是不能反聞自性。所以經典喝
斥行者的是「徒聞」,而非「無聞」,因為痴禪暗証,必墮無
疑。希望學道比丘知此關係,不要落入「無聞比丘」之禍。
因為智旭一直強調觀心之法,實不出教外。如果:
離教觀心者闇,……闇則愈趨愈偽,這是末世禪、教,
所以名盛而實衰之由。〔註130〕
所以在他30歲時第一次閱藏,到56歲共有六回,〔註131〕而
其研究成果,則為許多經典作註解,〔註132〕成為中國近代
佛教一位偉大的思想家。
淨土
智旭初出家時,志在宗乘,此宗乘指的是「苦參力究」的
參禪。此時雖不敢起增上慢,自謂到家,但下手功夫頗為得力
,便志高意滿,認為憑自立可以完全掌握自己的解脫。可是逮
一場濱死大病之後,方知平日用功得力處,分毫用不著,這時
方一心一意西歸淨土。〔註133〕這是智旭由參禪轉淨土之機,
此時雖一意西歸,然仍不捨本參,擬附有禪有淨之列。等到見
無異博山禪師,熟知末代禪病──空腹高心,鳥空鼠即之後,
索性棄禪修淨。〔註134〕故知智旭捨禪專修淨土,是為對治
末代禪病。
智旭求生淨土之因,除上述之外,尚有對世間、法門之無
奈,心有餘而力不足。如:
───────────────────────────
註129:釋蕅益:〈答問三〉,收於釋成時編輯:《靈峰宗論
.上》,卷三之三,頁549。
註130:釋蕅益:〈示庸菴〉,收於釋成時編輯:《靈峰宗論
.上》,卷二之二,頁242。
註131:釋聖嚴:《明末中國佛教之研究》,頁481~482。
註132:關於智旭之著作研究,請閱釋聖嚴:《明末中國佛教
之研究》,頁321~406。
註133:釋蕅益:〈刻淨土懺序〉,收於釋成時編輯:《靈峰
宗論.下》,卷六之一,頁888。
註134:釋蕅益:〈刻淨土懺序〉,收於釋成時編輯:《靈峰
宗論.下》,卷六之一,頁889。
頁245
劣得此人身,仍遭劫濁亂。雖獲預僧倫,未入法流水。
目擊法輪壞,欲挽力未能。……今以決定心,求生極樂
土。乘我本誓船,廣度沈淪眾。……猶如被溺人,先求
疾到岸。乃以方便力,悉拯瀑流人。〔註135〕
「欲挽力未能」點出智旭之無奈,心有餘而力不足,所以希能
先求疾到彼岸,再以「方便力」,來拯救溺水者。這種心境,
在他50歲與釋成時初晤時,智旭亦有表白:
吾昔年念念思復比丘戒法,邇年念念求西方耳。……尤
志求五比丘如法共住,令正法重興,後決不可得,遂一
意西馳,冀乘本願輪,仗諸佛力,再來與拔。〔註136〕
於此,對上文的「方便力」詮釋得更清楚,是指他希望乘
著往西方淨土的本願輪之後,可以仗著諸佛加被之力,再回入
娑婆度有情。
上文介紹智旭由參禪~禪淨雙修~修淨土之由。至於修持
淨土之歷程,荒木見悟指出智旭30歲著《梵室偶談》時,仍認
為參禪者想生西方,不一定要改為念佛,只要具足「信」、「
願」,仍可往生西方。換言之,此時智旭仍主張「念佛參禪併
行論」。可是後來看到禪者胡搞公案,說佛祖之語,行畜生之
行,使智旭的心不得不向於重視念佛。逮49歲著《阿彌陀經要
解》時,已不信念佛公案。〔註137〕釋聖嚴對此,更具體地
說:智旭30年代主張「念佛參禪併行論」;40年代提出「參究
念佛是權非實,是助非正」;50年代堅決地表示「淨不須禪」
,但「禪決須淨」。此外,聖嚴亦分析50歲的智旭較重「自力
的念佛三昧」,
───────────────────────────
註135:釋蕅益:〈結壇念佛回向文〉,收於釋成時編輯:《
靈峰宗論.上》,卷一之二,頁94。
註136:釋成時:〈靈峰蕅益大師宗論序說〉,收於釋成時編
輯:《靈峰宗論.上》,頁9~10。
註137:荒木見悟:《雲棲祩宏研究》(東京,大藏出版社
,1985),頁205。
頁246
之後,已轉為「他力的念佛往生」。〔註138〕荒木見悟、聖
嚴都曾指出智旭修習淨土的心路歷程,由此歷程對比出他與祩
宏的差異:一位是後來抑禪揚淨,批判祩宏的「參究念佛論」
,建立淨土教獨立的姿態;〔註139〕一位是始終皆主張參究
念佛,即可以禪淨雙修的。
至於智旭淨土思想的特色,望月信亨指出是「三學一源說
」與「念佛三昧論」〔註140〕所謂三學一源是指禪、教、律
三學一源;而念佛三昧論是指念佛又統一禪、教、律三學,同
時亦為三學之歸結,倡導廣義之念佛論。此外智旭又鼓吹「執
持名號」,執持阿彌陀佛名號以達一心不亂。此一心不亂有理
持、事持之別。「事持者」未達是心作佛,是心是佛之理,但
信西方阿彌陀佛,決志願求往生。「理持者」信西方阿彌陀佛
即我心本具,為我心造,以自心所具所造之名號為繫心之境,
暫不忘捨。總之,智旭以事一心、理一心均為憶持不忘之義。
唯約知心具或不知心具而有別。此點,與祩宏的理一心、事一
心有別。祩宏是以「憶念無間」為事持;「體究無間」是理持
。〔註141〕所謂體究無間是體察究審,獲自本心之意,此亦
名達摩直指禪,倡導禪、淨二宗之融合一致。
智旭與祩宏對理一心、事一心有不同詮釋,可能是祩宏主
張參究念佛,而事一心約指持名念佛,字字分明相續不斷;而
理一心即由參究念佛得之,聞佛名號不只憶念,亦能反觀,而
體察究審,極其根源,於自本心而契合。可是晚年的智旭已反
對參究念佛,所以對事、理一心之詮釋,當然有別於祩宏,皆
指憶持阿彌陀佛,不忘其名號,差別在是否知:此佛是己心具
足,或不知心具。
除望月信亨如上指出,智旭淨土思想特色外,於閱其文集
時,發現其彌陀信仰與彌勒信仰互不排斥。四十九歲時他寫與
〈阿彌陀經要解自跋〉同年的〈唯識心要自跋〉說道:「同生
極樂淨邦,先覲阿彌陀佛,
───────────────────────────
註138:釋聖嚴:《明末中國佛教之研究》,頁443~444。
註139:荒木見悟:《雲棲祩宏研究》,頁207。
註140:釋印海譯,望月信亨:《中國淨土教理史》(臺北,
華宇出版社,1987),頁342。
註141:釋印海譯,望月信亨:《中國淨土教理史》,頁346~
347。
頁247
還入龍華初會,影響彌勒世尊,盡未來廣度含識,眾生盡方証
涅槃。」〔註142〕寫此文時,他已經批判參究念佛,但他卻
未排斥彌勒信仰,認為先生西方極樂,待龍華初會彌勒成佛時
,智旭發願當影響眾,協助彌勒度眾生,同時亦學地藏菩薩之
發願「眾生盡方証涅槃」。由此推知,智旭的彌陀信仰是混雜
地藏、彌勒信仰。〔註143〕
是知明末二大淨土祖師祩宏、智旭對淨土思想有所不同之
處。荒木見悟認為祩宏的淨土思想比智旭對後人更有影響,與
其說是重視智旭的念佛法門,不如說重視祩宏的。他舉例順治
年間周克復《淨土晨鐘》,和康熙年間周夢顏《西歸直指》,
皆承襲祩宏「禪淨同歸,可以禪淨雙修的路線」,〔註144〕
而不是智旭晚年主張的「專修念佛」。或許荒木見悟以外國學
者的身分,只從理論學理去發現,祩宏對後世念佛法門的影響
,而非以念佛法門實際流行狀況去理解。如陳榮捷說:「中國
的佛教幾百年可以說是已經縮減為淨土一宗。」〔註145〕確
實,至少從清末、民國以來,西方淨土的持名念佛法門成了主
要趨勢,而非以參禪念佛為主流趨勢。〔註146〕
總之,此節顯示智旭修學重點有三:一是拈鬮及禮懺、持
咒、燒身等:二為決意要作之事──選擇出世離俗與律師的生
活方式,及不擇法師的生活形式;三是對宗、戒、教、淨土之
投注。由此知其關注範圍乃是非世俗的宗教領域,縱使面對苦
難的社會、大眾,仍是以宗教心、宗
───────────────────────────
註142:釋蕅益:〈唯識心要自跋〉,收於釋成時編輯:《靈
峰宗論.下》,卷七之一,頁1088。
註143:因為筆者對其他淨土祖師的文集未涉獵,所以無從比
較起,但至少祩宏的西方淨土信仰,即難以找出類似
智旭這種帶有彌勒、地藏信仰的彌陀信仰。
註144:荒木見悟:《雲棲祩宏研究》,頁207~208。
註145:陳榮傑著,廖世德譯:《現代中國的宗教趨勢》(臺
北,文殊出版社,1987),頁83。
註146:如淨土第十三代祖師釋印光(1861~1940)即勸人以
「持名念佛」為主,而不是以「參究念佛」的。參考釋
見正:《印光大師的生平與思想》(臺北,東初出版社
,1989),頁57~88。
頁248
教行來處之,非以直接入世濟度,這點與祩宏頗為相似──不
涉入世事。本來佛陀教法即包羅萬象,可以有「以出世心,行
入世行」,但也可以「以宗教心,行宗教行」。佛教猶如一個
小社會,呈多元現象,有各種修行風格,而非只限於某種格局
。或專為出世、或入世,二者皆只執於一方,而明末佛教被譽
為「新佛教」、「佛教復興期」,或許正是它的豐富,表現了
它的多元風格,如祩宏、智旭的修行風格,及憨山、紫柏,交
織成一幅色彩豐富的,多元的明末佛教之圖案。
三、智旭的貢獻
比起晚明三大師而言,智旭所處的時代,其政治、經濟、
社會之狀況更是混亂,因為此時是明清鼎革、改朝換代之際。
面對這種兵荒馬亂、天災人禍頻仍的時代,智旭扮演的角色頗
類似祩宏,以宗教心、行宗教行,遠離世俗,不涉入世事。面
對人間苦難,是以祈求、發願等宗教力量處之,採取改善人心
的唯心方式之路徑。
智旭個性頗為剛猛,將其剛猛之氣,化於一生的宗教行持
中,虔敬的發願,精勤地禮懺、持名、持咒,甚至以血書、燃
臂、燃頂來表達其熱誠的信仰。這種「照我忠義膽,浴我法臣
魂。九死心不悔,塵劫願猶存」的修行,可說是智旭一生修行
最好的寫照,他以滿腔熱血化於宗教行持,呈顯出一位真摯而
奮力的實踐修行家之風格。本來佛陀的教誨是依法不依人,但
中國佛教不然,如能出現幾位大祖師,大家都向祖師看齊,以
祖師作為佛教的中心,則佛教即榮興;反之,如果數十年間乃
至數百年間,沒有一位祖師出現,則佛教亦隨之衰微。〔註14
7〕這是聖嚴對中國佛教興衰的看法,筆者亦認為中國佛教所
謂的「興衰」,有時是繫於某位修行者身上,由於他的精進的
持戒、修定、學慧,帶動此時的佛教復興,或許智旭亦是如此
。由於他真摯而奮力的實踐修行家之風格,帶給晚明佛教一許
清流,使得它再次生輝。
這股宗教清流除了智旭精勤的宗教行持之外,還要歸功於
他嚴以律己的律師生活型態,過著出世離俗的修道生活。何謂
「律師的生活型
───────────────────────────
註147:釋聖嚴:《戒律學綱要》(臺北,東初出版社,1986
),頁22。
頁249
態」,聖嚴點出:
律師的生活是要甘於寂寞、刻苦淡泊,他說學禪的可以
不居小節,學律得事事都得謹慎。學教講經的法師,可
以大座說法,可以廣收徒眾,可以名利雙收;持戒弘戒
的律師,沒有大規模的僧團,講戒不必登大座,……學
戒持戒的人,絕對不敢濫收徒眾,否則即是犯戒。因此
,若要立志弘戒,必須先要準備甘於寂寞。……身為一
個弘戒的人,他的生活必定要比一般比丘更為刻苦,他
的資身用物,不敢過好,也不敢過多,否則便是犯戒。
〔註148〕
智旭即是如此,過著嚴以律己,甘於淡泊,簡單刻苦的生活,
成為明末佛教行者修行的另一個典範。
此外,智旭承祩宏遺緒,亦大力提倡西方淨土,持名念佛
的信仰,使它成為近代中國佛教的信仰主流。本來祩宏以前的
淨土思想是禪主淨輔的局面,但經過祩宏重新詮釋、努力倡導
,使得西方淨土地位走向淨主禪輔。而智旭晚年大力排斥祩宏
的「參究念佛說」,主張專心地持名念佛,鞏固淨土教一枝獨
秀之態,再加上清朝雍正皇帝(1723~1735)害怕禪師們,與
具反清意識的士大夫結交,而刻意地抑禪揚淨,鼓吹祩宏所倡
導的西方淨土思想,使得西方淨土信仰,獨佔中國佛教。
綜觀智旭一生行誼,選擇克己的律師生活型態,厭棄名利
而過出世離俗的生活,以閱藏、著述為業,終身少有放下筆硯
,故其著述頗多,含涉禪、律、教、淨土;遍通性、相,大、
小戒律。除內典外,亦喜歡陽明學說。因此,智旭集近代佛教
思想之大成者。釋聖嚴謂:
智旭思想是性相、禪教的調和,是天臺與唯識的融通,
是天臺與禪宗的折衷,也是儒教與禪的融通,進而統括
律、教、禪、密以
───────────────────────────
註148:釋聖嚴:《戒律學綱要》(臺北,東初出版社,1986
),頁23。
頁250
歸向淨土。〔註149〕
確實,智旭的著作含涉如上範圍,如《成唯識論觀心法要
》、《起信論裂網疏》等作品即以性宗立場調和相宗而成的;
《重治毘尼事義集要》及對任何比丘戒條文的註解,主張必須
與菩薩戒相對比、對釋……等。故黃懺華評「智旭者,代表明
末佛教思想最後之學者。」〔註150〕其實,智旭不只代表明
末佛教思想最後之學者,甚至可以說是近代佛教思想最後之學
者。因為從有清一代到清末民初釋太虛(1889~1947)出現前
,都無大家之出現,是由太虛再次將傳統佛學與新思潮融會,
重新對教理再詮釋,使得佛教思想再度綻放光輝。
───────────────────────────
註149:釋聖嚴:《明末中國佛教之研究》,頁472~480。
註150:黃懺華:《中國佛教史》(臺北,新文豐,1983再版
),頁350。
欢迎投稿:lianxiwo@fjdh.cn
2.佛教导航欢迎广大读者踊跃投稿,佛教导航将优先发布高质量的稿件,如果有必要,在不破坏关键事实和中心思想的前提下,佛教导航将会对原始稿件做适当润色和修饰,并主动联系作者确认修改稿后,才会正式发布。如果作者希望披露自己的联系方式和个人简单背景资料,佛教导航会尽量满足您的需求;
3.文章来源注明“佛教导航”的文章,为本站编辑组原创文章,其版权归佛教导航所有。欢迎非营利性电子刊物、网站转载,但须清楚注明来源“佛教导航”或作者“佛教导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