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死永灭论与人死续存论(二)
1.1.2 析解第一
唯物辩证法的第一条内容:
物质世界本身有着自己的辨证运动规律,任何事物都是处在普遍联系和相互作用之中。
唯物辩证法的这一条内容,已经过无数次的验证,确认其是正确和合理的。它使用的范围很广,无论是在政治、经济、交通、医疗、信息、工业、农业、文化、法律等领域都是存在和适用的,就是在数学、矿物学、物理、化学、生物、地理、天文等自然科学中也同样是存在和适用的。这里我不需证明,也无须证明。
马克思虽然指出了这个规律,但是马克思对这个辩证运动规律的确认仅仅是指出“物质世界本身有着自己的辨证运动规律”就止步了,没有说清楚辨证运动规律存在、形成的根本依据是什么——不是理论、抽象、概括性依据,而是客观存在的具体事物性依据。虽然这个说法是对的,但却是不彻底的说法。而几代唯物辩证法继承者都未曾考虑过这个问题,这是很遗憾的事情!
对于唯物辩证法的这一条内容出现的机制仍然不外乎力的因素。例如,学过物理的人都知道引力的特性,任何一个相对独立的事物必然与周围事物存在力的作用。正是力的存在,才使得客观事物之间有了普遍联系和相互作用。这就是“任何事物都是处于普遍联系和相互作用之中”的根本原因,而并非仅仅只是现象总结。如果仅仅从客观世界内存在规律来说,何能服人?规律的具体执行者是谁?“任何事物都是处于普遍联系和相互作用之中”的根本执行者是谁?
如仅仅说是大自然作用的朦胧、含混、空洞说明,显然失去解释的必要。因此,不得不说自然界的真正主宰者是力。就是承认鬼神存在,鬼神意志的实现也是通过力来实现的,这种实现的机制与我们人类意志的实现并无二制。而唯物辩证法所谓的固有规律、辩证运动规律含义也就明确了,盖所谓规律就是客观事物与力构成的自身——从前所讲的事物仅仅指事物而没有同时包含对力的确认,在与内外各种条件——这些条件都是客观事物与力合成的自身,发生普遍联系和相互作用下形成的可循可证的发展趋势;或者说规律是内因和力形成的共同体与外因和力形成的共同体发生普遍联系和相互作用后所表现的一系列运动轨迹和趋势。
下面,用唯物辩证法的此项内容分析生死问题,具体如下:
1.1.2.1 辨证运动规律
1.1.2.1.1 变化法则
人在活着时,无论是人的肉体,还是人的精神毫无疑问要时刻发生变化。这种变化并非杂乱无章,没有规律可寻,相反是有规律可寻的,这种规律即唯物辩证法所提到的事物自身的辨证运动规律。通过人们长时间观察、实践、经验积累之后,部分规律已被找到,并在掌握之后以主观的创造加以利用。这种变化规律不以人的主观意志活动而改变,有不少的身体变化过程/物质世界改造,看似被人以主观的形式而改变,这恰说明辨证运动规律的存在。
这里试对身心各自规律进行初步探讨。由于借鉴的资料非常有限,探讨的不会很深入,主要是提供一个总体框架供人们参考。马列主义虽然内容繁多,但是对身心问题的关注程度却非常乏力——身心问题研究的不够深入,不够透彻,不够全面,不够客观,时常在打擦边球。每当要触及核心部件时,就赶紧将手缩了回去。对精神活动没有明确/着重指出精神活动具有辨证运动规律,而仅仅将意识归结为主观活动,不敢确认精神世界是客观存在的——因为在马列主义看来,只要确认精神是客观存在的就必然属于客观唯心主义,这些认识都是不足的。以下按照唯物辩证法的基本观点对身心各自运动规律进行简短探讨和分析。
一、人的身体变化有自身的法则
㈠、物质身体运动变化存在辨证运动规律
⑴、物质身体形成过程、发展过程和死亡过程,均存在辨证运动规律
①、物质身体形成过程存在辨证运动规律
人的诞生由细胞开始,从精卵结合形成合子,再由合子发生分裂逐渐形成各组织、各器官,最后分娩出母体。佛教早已指出这些客观规律,因此,这里依据佛经来简单说明。现依据《大集经·虚空目分圣目品》记载进行说明:
如是众生,我当云何不生怜愍?如是众生,过去爱取名为无明,过去业有名之为行,初入胎心名之为识。歌罗罗中,初色四阴名为名色,是时未具十二有支,以生因缘故,可说有十二因缘。众生如是,何有智者不生怜愍?歌罗罗时住六七日(6周),六七日转名頞浮陀,是时形色犹如小枣;住七七日(7周)转名伽那,是时形色如胡桃壳;住八七日(8周)转名闭尸,形色犹如频婆罗果,是时身边,有五胞出,谓头、手、脚;十二七日(12周)始有肠相,二十七日(20周)男女根别,二十一七日(21周)始生骨节,乃至三十六七日(36周)中,其身具足血肉毛根,三十八七日(38周)具足身肢。四日四夜,住在腹中臭秽之处,是人如是,我当云何不怜愍耶?尔时还忆本生之事,忆已愁苦,作是念言:‘若我出胎当修善法,愿后更莫生如是处。’修不放逸,远离受生。初出母胎,尔时举身受迫迮苦,入风触身,亦复受苦。身初至地,以水摩洗,复受大苦犹如地狱。尔时还失忆宿命事,生已复有老、病、死苦,随逐不舍。复有风病,白水、黄水和合等病,如是四病,数各百一,常随逐之,是故名为生是大苦。既受生已,老复随逐,发白面皱,失智惭愧,发毛稀疎,诸行陈故,诸根衰熟,易破易坏,烂朽危脆,唯贪二味,所谓碱、酢,能坏安乐,身根遍恼,是大苦河,能破众生三世壮色,妄如婴儿,狂如鬼着,众生具足如是恶事,我当云何不生怜愍?尔时复为死所侵逼,失于智慧、寿命诸有,舍弃诸阴,身坏命坏,四大离散,三世众生寿命之怨,一切众生成就死法,我当云何不生怜愍?尔时复有所不爱物,而来亲近,所谓寒热、饥渴,恶人恶兽,众生如是,我当云何不生怜愍?复有所爱别离,所谓盛年、财宝、康强、寿命、父母、妻子、亲戚、眷属,上妙六尘,众生既受如是等苦,我当云何不生怜愍?或有众生于三世中,求上六尘而不能得,以是因缘具受众苦。若我于此恶类众生不生怜愍,我当云何得阿耨多罗三藐三菩提?一切众生受五阴担,我亦如是。若我不修大悲之心,云何得舍如是重担?一切圣人,已得远离五阴重担。若不修行三种净戒,不善思惟,其心放逸不行正道,不得解脱。如是之人受百种苦,众生既受如是百苦,我当云何不修悲心?若有众生于一日夜,能如是观,是人得心犹如虚空,是人能于一切众生修集大悲,是人能得身心寂静,是人不远正真法界及以法性,如是方便,能得声闻、缘觉。
通过这一段内容可以看出,佛经对人的形成过程的描述几乎与现代医学对人的诞生过程的说明几乎完全一致。佛经称“精子”为“白物”或“精虫”,称“卵子”为“赤物”(引用的经文未提及,可参考其他经文),称“合子”为“歌罗罗”,至于人在胎内形成的过程与现在医学采用以周进行描述完全一致,无非佛经采用七日进行说明,这并无不同。关于佛教对人的诞生过程详细描述,可以参看多部佛经,这里仅仅为证明物质身体形成过程存在辨证运动规律就简单的说了说。本人也有文章详细说明,可以参看。
②、物质身体发展过程存在辨证运动规律
人从胎儿到新生儿、婴儿、幼儿、少年、青年、中年、老年的发展过程,存在着自身辨证运动规律。佛经对出生后的人生历程称为“胎外五位”,共分为五大阶段,婴孩、童子、少年、中年、老年。这与现代人对出生后的人的成长过程分段无明显不同。如果没有物质身体发展过程的辨证运动规律,人的物质身体就不会按照这个过程发展。虽然有时会出现表面上的违背现象——如未老先衰,但不能在实质上否定物质身体发展过程存在辨证运动规律。这里存在一般规律与特殊规律的问题,必须区别对待。
③、物质身体死亡过程存在辨证运动规律
人的物质身体的死亡过程,需要客观物质——尤其与外界物质进行普遍联系相互作用之后,才会形成死亡过程。比如,疾病、饥饿、火烧、水溺、窒息、官杀、仇杀、自杀、毒药、地震、意外事故等,这些事件均是内外因相互作用而后出现死亡结果。另外,在死亡过程中——不论死亡的多么迅速或多慢,人体内的各个物质成分都会存在一系列的生理、病理反应,心理也会存在一系列反应。这里就存在辨证运动规律。
⑵、物质身体运动变化会遵循一定的形式逻辑规律
物质身体运动变化会遵循一定的形式逻辑规律——物质身体形成过程、发展过程和死亡过程,均存在一定的形式逻辑规律。这里简单说说。在受精卵时期,男女性别就已经决定了,它会保持前后的连续性、一致性。男人、女人、两性人在受精卵时期,就已经形成了定向的发展趋势;人的血型也是如此,几乎终身不变;遗传病在受精卵时期,就已经存在,只是没有在出生时即刻显现而已,在发展中就将会逐渐显山露水。其余者如人体基因、人体潜能、身体素质等也是如此。这里就都存在一定的形式逻辑。这样说,并不是意味着人的主观能动性就消失了,而是说在事物发展过程中虽然遵循矛盾对立统一规律,但是在表现形式上会存在唯一的表现形式,而不是多种表现形式——指在内外因相同的情况下的表现形式。之所以指出物质身体存在一定的形式逻辑规律,就是为了更好的生活——依照这个规律去改造自身。
另外,人体性别、遗传病、人体基因、人体潜能、身体素质等,并非不会变化,而是会变化的。即便是变化了,仍然会遵循一定的形式逻辑,即在表现形式上会遵循此基因此结果,彼基因彼结果。
⑶、物质身体处于普遍联系和相互作用之中
物质身体处于普遍联系和相互作用之中——物质身体形成过程、发展过程和死亡过程,均处于普遍联系和相互作用之中。胎儿形成过程,胎儿与母体之间就存在普遍联系和相互作用。人的身体各系统、各器官之间存在着普遍联系和相互作用。人和其他动物的身体通过研究发现,无明显差异,都是由细胞构成的。细胞又由细胞膜、细胞质、细胞核构成。细胞膜、细胞质、细胞核又由遗传物质和蛋白质形成,遗传物质又由各分子构成,各分子又由原子构成,原子又由夸克构成……这么多物质之间必然存在着普遍联系和相互作用,否则就无法构成一个完整的人和其他动物。
⑷、物质身体存在产生、发展和消亡的过程
物质身体存在产生、发展和消亡的过程,不需要多说吧!
⑸、物质身体运动变化存在否定之否定规律
物质身体运动变化存在否定之否定规律——物质身体形成过程、发展过程和死亡过程,均存在否定之否定规律。这里简单说说。身体健康状态、亚健康状态、疾病状态,它们存在否定之否定规律;胎儿每一天、婴儿每一天、幼儿每一天、小儿每一天、少年每一天、青年每一天、中年每一天、老年每一天均存在否定之否定规律,即存在周期性与前进性的统一;一般情况,人有生老病死,而个别人会从少儿直接进入老年,而没有经过很明显的少年、青年、中年过程,这里就存在特殊规律的否定之否定过程。
⑹、物质身体运动变化存在质量互变规律
物质身体运动变化存在质量互变规律——物质身体形成过程、发展过程和死亡过程,均存在质量互变规律。这里简单说说。人的形成从受精卵开始,合子到胎儿就是巨大变化,即质变;从合子到胎儿过程,存在一个渐变过程,即十月怀胎过程,此即量变。余者生、老、病、死,每个表现均存在量变与质变。婴儿、幼儿、小儿、少年、青年、中年、老年,各个阶段的身体都存在量变与质变,从而体现出婴儿、幼儿、小儿、少年、青年、中年、老年的各个不同。
⑺、物质身体运动变化存在矛盾对立而统一的斗争过程
物质身体存在矛盾对立而统一的斗争过程——物质身体形成过程、发展过程和死亡过程,均存在矛盾对立而统一的斗争过程。这里简单说说。细胞时刻存在生成与死亡的矛盾对立而统一的斗争过程;心脏时刻处于收缩与舒张的矛盾对立而统一的斗争过程;肺脏时刻处于吸收(氧气)与排放(二氧化碳)的矛盾对立而统一的斗争过程;肾脏时刻处于吸收(水分、盐等)与排泄(水分、色素等)的矛盾对立而统一的斗争过程;肠道时刻处于吸收(营养物质)与排泄(大便)的矛盾对立而统一的斗争过程;代谢过程,即是矛盾对立而统一的斗争过程。
㈡、人体各物质组成成分运动变化存在自身的变化法则
⑴、人体各物质成分形成过程、发展过程和消亡过程,均存在辨证运动规律
人体各细胞、各组织、各器官、各系统,以及蛋白质、脂肪、糖类、维生素、激素、矿物质和水等,它们的形成过程、发展过程和消亡过程,均是存在辨证运动规律的。这一点对于医务工作者来说非常容易弄懂。我不可能在此对各细胞、各组织、各器官、各系统,以及蛋白质、脂肪、糖类、维生素、激素、矿物质和水的形成过程、发展过程和消亡过程一一介绍,并因此论证出各细胞、各组织、各器官、各系统,以及蛋白质、脂肪、糖类、维生素、矿物质和水的形成过程、发展过程和消亡过程,存在辨证运动规律,只能放弃。如果你确实持有否定或怀疑态度,建议你看看医学、保健类书籍,自然会确认。
⑵、人体各物质成分运动变化会遵循一定的形式逻辑规律
人体各物质成分运动变化会遵循一定的形式逻辑规律——人体各物质成分形成过程、发展过程和消亡过程,均存在一定的形式逻辑规律。这里简单说说。肝细胞形成肝脏,心肌细胞形成心脏,脑细胞形成大脑,变异细胞形成肿瘤,维生素缺乏/过量有维生素缺乏/过量的表现,激素缺乏/过量有激素缺乏/过量的表现,矿物质缺乏/过量有矿物质缺乏/过量的表现,这里就遵循一定的形式逻辑。
⑶、人体各物质成分处于普遍联系和相互作用之中
人体各物质成分处于普遍联系和相互作用之中——人体各物质成分形成过程、发展过程和消亡过程,均处于普遍联系和相互作用之中。人体各细胞、各组织、各器官、各系统,以及蛋白质、脂肪、糖类、维生素、激素、矿物质和水等,它们均处于普遍联系和相互作用之中,想必没有异议。
⑷、人体各物质成分存在产生、发展和消亡的过程
人体各物质成分存在产生、发展和消亡的过程——人体各物质成分形成过程、发展过程和消亡过程,均存在产生、发展和消亡的过程。人体各细胞、各组织、各器官、各系统,以及蛋白质、脂肪、糖类、维生素、激素、矿物质和水等,它们存在产生、发展和消亡的过程,有什么值得怀疑的呢?
⑸、人体各物质成分运动变化存在否定之否定规律
人体各物质成分运动变化存在否定之否定规律——人体各物质成分形成过程、发展过程和消亡过程,均存在否定之否定规律。这里简单说说。肝脏每天都有肝细胞死亡,又有新的肝细胞补充,这个过程就存在否定之否定规律,即整个肝脏每天都存在周期性与前进性的统一。余者皮肤、头发、指甲、肠、胃、大脑、肺脏、蛋白质、脂肪、糖类、维生素、激素、矿物质和水等均存在否定之否定规律。
⑹、人体各物质成分运动变化存在质量互变规律
人体各物质成分运动变化存在质量互变规律——人体各物质成分形成过程、发展过程和消亡过程,均存在质量互变规律。人体各细胞、各组织、各器官、各系统,以及蛋白质、脂肪、糖类、维生素、激素、矿物质和水等,它们存在质量互变规律,这一点应该很容易弄懂。胎儿、婴儿、幼儿、小儿、少年、青年、中年和老年的各组织、各器官、各系统,以及蛋白质、脂肪、糖类、维生素、激素、矿物质和水等,不完全一样,就已经从宏观上证明了存在质量互变规律。
⑺、人体各物质成分运动变化存在矛盾对立而统一的斗争过程
人体各物质成分存在矛盾对立而统一的斗争过程——人体各物质成分形成过程、发展过程和消亡过程,均存在矛盾对立而统一的斗争过程。人体各细胞、各组织、各器官、各系统,以及蛋白质、脂肪、糖类、维生素、激素、矿物质和水等,它们存在矛盾对立而统一的斗争过程,应该没有怀疑的地方。它们的新陈代谢,生灭过程就是矛盾对立而统一的斗争过程。
因此,人的身体变化有自身的法则。
二、人的精神变化有自身的法则
㈠、神经精神形成过程、发育过程和消亡过程存在辨证运动规律
这里主要说说发育过程。
⑴、运动功能的发育存在辨证运动规律
新生儿的运动是不协调的。随着中枢神经系统的发育、肌肉功能的发育,运动功能也逐渐发育和完善。其一般规律是,由上而下,由简单到复杂,由粗糙到精确,由笨拙到灵巧。小儿先会使头颈竖直(1~2月),坐(5~7月),爬(8~9月),站(9~10月),走(1岁左右),跑、跳(2岁左右)。当然,运动的发育过程会受到锻炼、环境、疾病等因素的影响。
⑵、感觉的发育存在辨证运动规律
①、视觉。出生时,仅有光觉反应,2个月之后才能注视物体,3个月时可以追寻活动的事物,4~5个月才能识别父母。6岁以后视力达到5.2。
②、味觉。刚刚出生时,味觉就相当灵敏。
③、听觉。出生时,听觉不太灵敏,但对强烈的声音可以引起瞬目、震颤等反应。2周之后可以集中听力,形成视听反射,3个月形成定向反应。
④、嗅觉。出生时嗅觉非常低级,1个月之后可以闻到强烈的气味,7~8个月之后嗅觉逐渐灵敏,可以辨别各种气味。
⑤、触觉。出生时,某些部位的触觉很敏感,如口唇、舌尖、口周,稍一接触,即可引起寻乳、吸吮反应。眼睛、手掌、足底等触觉比较敏感。7个月时形成定位能力。
⑥、温度觉。出生时对低温反应灵敏。以后对温度有比较清醒的认识。
⑦、痛觉。出生时对痛觉反应迟钝,2个月之后,对痛苦才比较敏感。
⑧、知觉。知觉是人对事物的综合反应。主要有空间知觉和时间知觉两种。出生时,还没有形成这两种知觉。1岁末逐渐有空间知觉和时间知觉,3岁能辩上下,4岁能辩前后,5岁能辩自身左右;4~5岁时有早上、晚上、今天、明天的时间观念,5~6岁能区别前天、后天、大后天。
⑶、语言、思维的发育存在辨证运动规律
出生时,只会哇哇哭叫,2个月之后,能发出无意识的喉音,4~5个月会发单音,6~10个月开始能发出两个子的单音,如“爸爸”、“妈妈”。到1岁半至2岁时,语言能力才逐渐发展,能表达自己的思维与需求,5岁以后词汇增多,说话几乎与成人一样。
⑷、神经反射的发育存在辨证运动规律
新生儿即有某些先天性反射,如觅食、吸吮、吞咽、拥抱、握持反射等。生后2周出现条件反射,如当母亲抱起时,就会出现吸吮动作。生后2个月,小儿即可形成视觉、触觉、听觉、味觉的条件反射,但不巩固。3~4个月开始形成兴奋性与抑制性条件反射。1岁以内小儿肌腱反射不如成人灵敏,腹壁反射、提睾反射常不易引出。3~4个月小儿的克匿格征可见阳性,2岁以下小儿出现双侧巴彬斯基征阳性,这些症候在成人阳性多是中风之症。
从上面看,神经精神发育过程确实存在辨证运动规律。
㈡、意识形成过程、发展过程和消亡过程存在辨证运动规律
人的意识存在生灭的相续过程,即生灭对立统一规律。前一意识泯灭之后,后一意识随之而生,后一意识泯灭之后,又有新的意识出现,如此生灭无有穷尽。这个生灭过程,并不能够通过主观意志活动而改变,使得意识生灭过程停止,或出现意识生灭时间上的改变。如果凭主观意志活动就能够导致意识生灭过程停止,或者出现意识生灭时间上的改变,可能吗?谁人可以做到?闻所未闻!
马列主义在判定精神活动具有主观能动性时,并没有认真考虑过精神活动中存在非主观意志活动能够改变的,而笼统的认为意识活动中均是能动的,没有被动的运动,这些断言显然有失公允。对于意识的生灭过程,可以被每个人所确认,可是又有谁可以改变意识的生灭过程?正因如此,本人说精神活动具有客观存在的依据,而非仅仅具有主观活动功能。马列主义对社会、政治经济和万物的理论研究处于高级阶段,但对身心问题的研究却是处于未开化和幼稚阶段。换而言之,马列主义虽然已经拥有唯物辩证法思想体系,却在运用时没有慎始如终,仍然有空白之处缺少唯物辩证法思想体系的运用。
⑴、意识处于普遍联系和相互作用之中
每个意识会与精神世界内其他矛盾发生普遍联系和相互作用过程,这一点应该没有人会怀疑。
⑵、意识存在产生、发展和消亡的过程
每一个意识是否存在产生、发展和消亡的过程?这不需要探讨吧!
⑶、意识运动变化存在矛盾对立而统一的斗争过程
意识的生成与泯灭存在矛盾对立而统一的斗争过程。
⑷、意识运动变化会遵循一定的形式逻辑规律
每一意识的产生遵循这样的形式逻辑规律,即前一意识泯灭之后,后一意识才产生,不会同时出现两个或两个以上的意识。
⑸、意识运动变化存在否定之否定规律
此时,某一意识对某个事物或/和事物规律进行肯定,而彼时却会对这个事物或/和事物规律进行否定,而后再肯定,再否定。
⑹、意识运动变化存在质量互变规律
有时意识模糊,有时意识清晰,清晰与模糊就存在质量互变规律。日常生活时意识与睡眠时意识存在质量互变规律。注意力有时很好,有时很差,就说明意念存在质量互变规律。
㈢、五蕴各自运动变化存在辨证运动规律
五蕴是有生命活动个体最主要五个构成要素,即物质身体、意识生灭、感觉感受、思维思想、行为活动。这五个要素是每个生命个体不可或缺的。这些必要要素各个都有辨证运动规律,这里简单说说。
物质身体、意识生灭的辨证运动规律不需要再重复了,这里主要说说感觉感受、思维思想、行为活动的辨证运动规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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