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濠电姷鏁告慨鐑藉极閸涘﹥鍙忛柣鎴f閺嬩線鏌涘☉姗堟敾闁告瑥绻橀弻鐔虹磼閵忕姵鐏嶉梺绋块椤︻垶鈥﹂崸妤佸殝闂傚牊绋戦~宀€绱撴担鍝勭彙闁搞儜鍜佸晣闂佽瀛╃粙鎺曟懌闁诲繐娴氶崢濂告箒濠电姴锕ら幊搴㈢閹灔搴ㄥ炊瑜濋煬顒€鈹戦垾宕囧煟鐎规洜鍠栭、姗€鎮欏顔锯偓鎾⒒閸屾瑧顦﹂柟璇х節閹兘濡疯瀹曞弶鎱ㄥ璇蹭壕閻庢鍠栭…鐑藉极閹邦厼绶炲┑鐘插閸氬懘姊绘担鐟邦嚋缂佽鍊歌灋妞ゆ挾鍊e☉銏犵妞ゆ挾濮烽敍婊堟⒑缂佹ê濮﹂柛鎾寸懇瀹曟繈濡堕崱娆戭啎缂佺虎鍙冮ˉ鎾跺姬閳ь剟鎮楀▓鍨灈妞ゎ厾鍏橀獮鍐閵堝懎绐涙繝鐢靛Т鐎氼喛鍊撮梻鍌氬€风粈渚€骞夐敓鐘茬闁糕剝绋戝婵囥亜閺冨倻鎽傞柛鐔锋噽缁辨捇宕掑顑藉亾閹间礁纾归柣鎴eГ閸ゅ嫰鏌ら幖浣规锭闁搞劍姊归妵鍕箻閸楃偟浠奸梺鎼炲妼閸婂潡寮诲☉銏╂晝闁挎繂妫涢ˇ銉╂⒑閽樺鏆熼柛鐘崇墵瀵寮撮悢铏诡啎闂佺粯鍔﹂崜姘舵偟閺囥垺鈷戠紒瀣儥閸庡繑淇婇锝囩疄鐎殿喛顕ч埥澶婎潩椤愶絽濯伴梻浣告啞閹稿棝鍩€椤掆偓鍗遍柛顐g箥濞撳鏌曢崼婵囧殗闁绘稒绮撻弻鐔煎礄閵堝棗顏�4闂傚倸鍊搁崐鎼佸磹閹间礁纾归柟闂寸绾惧綊鏌熼梻瀵割槮缁炬儳缍婇弻鐔兼⒒鐎靛壊妲紒鐐劤缂嶅﹪寮婚悢鍏尖拻閻庨潧澹婂Σ顔剧磼閹冣挃闁硅櫕鎹囬垾鏃堝礃椤忎礁浜鹃柨婵嗙凹缁ㄥジ鏌熼惂鍝ョМ闁哄矉缍侀、姗€鎮欓幖顓燁棧闂備線娼уΛ娆戞暜閹烘缍栨繝闈涱儐閺呮煡鏌涘☉鍗炲妞ゃ儲鑹鹃埞鎴炲箠闁稿﹥顨嗛幈銊╂倻閽樺锛涢梺缁樺姉閸庛倝宕戠€n喗鐓熸俊顖濆吹濠€浠嬫煃瑜滈崗娑氭濮橆剦鍤曢柟缁㈠枛椤懘鏌嶉埡浣告殲闁绘繃娲熷缁樻媴閽樺-鎾绘煥濮橆厹浜滈柨鏃囶嚙閺嬨倗绱掓潏銊︻棃鐎殿喗鎸虫慨鈧柍閿亾闁归绮换娑欐綇閸撗呅氬┑鐐叉嫅缁插潡寮灏栨闁靛骏绱曢崢閬嶆⒑閸濆嫬鏆婇柛瀣尰缁绘盯鎳犻鈧弸娑㈡煟濞戝崬娅嶇€殿喕绮欓、妯款槼闁哄懏绻堝娲濞戞艾顣哄┑鐐额嚋缁茶法鍒掗鐔风窞濠电姴瀛╃€靛矂姊洪棃娑氬婵☆偅绋掗弲鍫曟焼瀹ュ棛鍘遍柣搴秵閸撴瑦绂掗柆宥嗙厵妞ゆ洖妫涚弧鈧繝纰夌磿閸忔﹢宕洪敓鐘茬<婵犲﹤鍟粻娲⒒閸屾瑧顦﹂柟纰卞亜鐓ら柕濞炬櫅绾剧粯绻涢幋娆忕仼闁绘帒鐏氶妵鍕箳閸℃ぞ澹曟繝鐢靛Л閸嬫捇姊洪鈧粔鎾倿閸偁浜滈柟鍝勭Х閸忓矂鏌涢悢鍝ュ弨闁哄瞼鍠栧畷娆撳Χ閸℃浼�25闂傚倸鍊搁崐鎼佸磹閹间礁纾归柟闂寸绾惧綊鏌熼梻瀵割槮缁炬儳缍婇弻鐔兼⒒鐎靛壊妲紒鐐劤缂嶅﹪寮婚悢鍏尖拻閻庨潧澹婂Σ顔剧磼閹冣挃闁硅櫕鎹囬垾鏃堝礃椤忎礁浜鹃柨婵嗙凹缁ㄥジ鏌熼惂鍝ョМ闁哄矉缍侀、姗€鎮欓幖顓燁棧闂備線娼уΛ娆戞暜閹烘缍栨繝闈涱儐閺呮煡鏌涘☉鍗炲妞ゃ儲鑹鹃埞鎴炲箠闁稿﹥顨嗛幈銊╂倻閽樺锛涢梺缁樺姉閸庛倝宕戠€n喗鐓熸俊顖濆吹濠€浠嬫煃瑜滈崗娑氭濮橆剦鍤曢柟缁㈠枛椤懘鏌嶉埡浣告殲闁绘繃鐗犲缁樼瑹閳ь剟鍩€椤掑倸浠滈柤娲诲灡閺呭爼骞嶉鍓э紲濡炪倖娲栧Λ娑㈠礆娴煎瓨鎳氶柡宥庣亹瑜版帗鏅查柛顐ゅ櫏娴犫晛顪冮妶鍡樷拹婵炶尙鍠庨~蹇撁洪鍛画闂佽顔栭崰妤呭箟婵傚憡鈷戦柤濮愬€曢弸鍌炴煕鎼达絾鏆鐐插暙椤粓鍩€椤掑嫬鏄ラ柨鐔哄Т缁€鍐┿亜韫囨挻锛旂紒杈ㄧ叀濮婄粯鎷呴搹鐟扮闂佽崵鍠嗛崹钘夌暦閹达箑绠荤紓浣贯缚閸橀亶姊洪棃娴ㄥ綊宕曢幎钘夋槬闁挎繂娲犻崑鎾斥枔閸喗鐏堝銈庡弮閺€杈ㄧ┍婵犲洤绠瑰ù锝呮憸閸樻悂姊虹粙鎸庢拱闁活収鍠氶懞杈ㄧ鐎n偀鎷绘繛杈剧到閹虫瑨銇愰幒鎴濈彉濡炪倖甯掗崐濠氭儗濞嗘挻鐓欓弶鍫熷劤閻︽粓鏌℃担绋库偓鍧楀蓟閵娾晜鍋嗛柛灞剧☉椤忥拷 闂傚倸鍊搁崐鎼佸磹閹间礁纾归柟闂寸绾惧綊鏌熼梻瀵割槮缁炬儳缍婇弻鐔兼⒒鐎靛壊妲紒鐐劤缂嶅﹪寮婚悢鍏尖拻閻庨潧澹婂Σ顔剧磼閹冣挃闁硅櫕鎹囬垾鏃堝礃椤忎礁浜鹃柨婵嗙凹缁ㄥジ鏌熼惂鍝ョМ闁哄矉缍侀、姗€鎮欓幖顓燁棧闂備線娼уΛ娆戞暜閹烘缍栨繝闈涱儐閺呮煡鏌涘☉鍗炲妞ゃ儲鑹鹃埞鎴炲箠闁稿﹥顨嗛幈銊╂倻閽樺锛涢梺缁樺姉閸庛倝宕戠€n喗鐓熸俊顖濆吹濠€浠嬫煃瑜滈崗娑氭濮橆剦鍤曢柟缁㈠枛椤懘鏌eΟ鑽ゅ灩闁搞儯鍔庨崢閬嶆煟韫囨洖浠滃褌绮欓幃锟狀敍濮樿偐鍞甸柣鐔哥懃鐎氼厾绮堥埀顒勬⒑鐎圭媭娼愰柛銊ユ健閵嗕礁鈻庨幋鐘碉紲闂佽鍎虫晶搴g玻濡ゅ懏鈷掑ù锝呮啞閸熺偞銇勯鐐搭棦鐎规洘锕㈤弫鎰板幢濞嗗苯浜炬繛宸簼閸婂灚顨ラ悙鑼虎闁告梹纰嶇换娑㈡嚑椤掆偓閳诲牏鈧娲橀崹鍧楃嵁濮椻偓閹虫粓妫冨☉娆戔偓顓㈡⒒娴e憡鍟炴繛璇х畵瀹曟粌鈽夐姀鈩冩珫濠电偞鍨崹娲煕閹达附鐓曟繛鎴炃氶惇瀣箾閸喐绀€闁宠鍨块幃娆戞嫚瑜戦崥顐︽⒑鐠団€虫灆闁告濞婇妴浣割潩鐠鸿櫣鍔﹀銈嗗坊閸嬫捇鏌i敐鍥у幋鐎规洖銈稿鎾Ω閿旇姤鐝滄繝鐢靛О閸ㄧ厧鈻斿☉銏╂晞闁糕剝銇涢弸宥夋倶閻愮紟鎺楀绩娴犲鐓熸俊顖濇娴犳盯鏌¢崱蹇旀珔闁宠鍨块、娆撴嚍閵夈儱鏀俊銈囧Х閸嬫盯鏁冮妷銉殫闁告洦鍨扮粻娑欍亜閹烘垵浜扮紒閬嶄憾濮婄粯鎷呯粵瀣秷閻庤娲橀敃銏ゃ€佸鎰佹▌闂佸搫琚崝鎴炰繆閸洖骞㈤柡鍥╁Х閻i箖姊绘笟鈧ḿ褔鎮ч崱娆屽亾濮樼厧鐏︾€规洘顨呴悾婵嬪礋椤掑倸骞堟繝纰樻閸ㄥ磭鍒掗姘辨殾閻忕偟鍋撻崣蹇撯攽閻樺弶鍣烘い蹇曞█閺屽秷顧侀柛鎾寸懃閿曘垺娼忛妸锕€寮块梺姹囧灮鏋潻婵嬫⒑閸涘﹤濮﹀ù婊呭仧婢规洘绺介崨濠勫帗閻熸粍绮撳畷婊冾潩鏉堚晝鐣堕梺缁樻⒒閸樠囨倿閸偁浜滈柟鍝勬娴滄儳顪冮妶鍡樼┛缂傚秳绶氶悰顔芥償閵婏箑娈熼梺闈涱槶閸庢壆鑺辨繝姘拻濞达絼璀﹂弨浼存煕鐎n偄濮嶇€规洘鍨佃灒闁艰婢樺皬濠电姷鏁告慨鐢靛枈瀹ュ鐓曢柟杈鹃檮閻撴洟鏌熼柇锕€澧紒鐙欏洦鐓欐い鏍ㄦ皑婢э箓鏌$仦鍓р姇缂佺粯绻堝畷鎺楀Χ閸パ勫€梺璇叉唉椤煤閳哄啰绀婂〒姘e亾鐎规洘妞介崺鈧い鎺嶉檷娴滄粓鏌熼悜妯虹仴妞ゅ浚浜弻宥夋煥鐎n亞浼岄梺鍝勬湰缁嬫垿鍩為幋锕€骞㈡俊銈咃梗缁辨挻淇婇悙顏勨偓銈夊磻閹惧墎涓嶉柟鎹愵嚙閽冪喐绻涢幋娆忕仼缂侇偄绉归弻宥堫檨闁告挾鍠庨悾鐤亹閹烘垿鏁滃┑掳鍊曢崯顐ょ矈閿曞倹鈷戦柛娑橈工婵箓鏌涢悩宕囧ⅹ婵炴彃鐏濋埞鎴︽偐椤旇偐浼囧┑鐐差槹閻╊垶寮崘顔芥櫇闁稿本绋掑▍鏍р攽閻樿宸ラ柛鐔哄█瀵劍绂掔€n偆鍘介梺褰掑亰閸樼晫绱為幋锔界厽闊洢鍎抽悾鐢告煛鐏炶濮傜€殿喗娼欒灃濞达絽婀辫ぐ鍡涙⒑鐠囨煡鍙勬繛浣冲洤围闁归棿绀侀弸渚€鏌熼崜褏甯涢柡鍛倐閺屻劑鎮ら崒娑橆伓闂傚倸鍊搁崐鎼佸磹閹间礁纾归柟闂寸绾惧綊鏌熼梻瀵割槮缁炬儳缍婇弻鐔兼⒒鐎靛壊妲紒鐐劤缂嶅﹪寮婚悢鍏尖拻閻庨潧澹婂Σ顔剧磼閹冣挃闁硅櫕鎹囬垾鏃堝礃椤忎礁浜鹃柨婵嗙凹缁ㄧ粯銇勯幒瀣仾闁靛洤瀚伴獮鍥敍濮f寧鎹囬弻鐔哥瑹閸喖顬堝銈庡亝缁挸鐣烽崡鐐嶆棃鍩€椤掑嫮宓佸┑鐘插绾句粙鏌涚仦鎹愬闁逞屽墰閹虫捇锝炲┑瀣╅柍杞拌兌閻ゅ懐绱撴担鍓插剱妞ゆ垶鐟╁畷銉р偓锝庡枟閻撴洘銇勯幇闈涗簼缂佽埖姘ㄧ槐鎾诲礃閳哄倻顦板┑顔硷龚濞咃綁骞忛悩璇茶摕闁靛鍠掗崑鎾澄旈崨顔惧幈濠碘槅鍨靛畷鐢告儗閹烘柡鍋撶憴鍕闁搞劌娼¢悰顔嘉熼懖鈺冿紲濠碘槅鍨抽崢褔鐛崼銉︹拻濞达絽鎲¢幆鍫熺箾鐏炲倸鐏茬€规洘绻勬禒锕傚礈瑜滃ú鎼佹⒑缂佹ê濮夐柛搴涘€濋幃锟犲Ψ閿斿墽顔曢梺鐟邦嚟閸嬬喖骞婇崨顔剧闁圭粯甯為幗鐘绘煙娓氬灝濡界紒缁樼箞瀹曟﹢鍩炴径姝屾闂傚倷娴囬鏍窗濮樿泛绀傛俊顖欒閸ゆ洟鏌ょ粙璺ㄤ粵闁稿海鍠栭弻鐔兼倷椤掍胶绋囬梺浼欑畳娴滎剛妲愰幘璇茬<婵﹩鍏橀崑鎾搭槹鎼淬埄鍋ㄩ梺璺ㄥ枔婵挳姊婚娑栦簻闁哄洦顨呮禍楣冩倵鐟欏嫭绀€缂傚秴锕ら悾閿嬬附缁嬪灝宓嗛梺缁樺姉閺佹悂寮抽锔解拻濞达綀濮ょ涵鍫曟煕閻樿櫕灏伴柟渚垮姂楠炴﹢顢欓懖鈺婃敤闂備浇顫夐崕鍏兼叏閵堝鍋傞煫鍥ㄧ〒閸欐捇鏌涢妷锝呭姎闁告柣鍊楅惀顏堝箚瑜庨崑銉╂煛鐏炲墽鈽夐摶锝夋煕韫囨挸鎮戞慨锝呯墕閳规垿顢欑涵宄板缂備緡鍣崹宕囧垝椤撱垺鍋勯柣鎾虫捣閸婄偤鎮峰⿰鍐i悗闈涘悑閹棃鏁愰崶鈺嬬闯濠电偠鎻徊浠嬪箹椤愶絿澧¢梻鍌欑劍閹爼宕濈仦缁撶細闁跨喓濮寸粻鏍归崗鍏煎剹闁轰礁锕﹂惀顏堝箯瀹€鍕懙閻庣偣鍊栧钘夘潖濞差亝鐒婚柣鎰蔼鐎氭澘顭胯椤曨參鍩€椤掍緡鍟忛柛鐘崇墵閳ワ箓鎮滈挊澶嬬€梺褰掑亰閸樿偐娆㈤悙缈犵箚妞ゆ牗绮庣敮娑欑箾閸涱厾效婵﹦绮幏鍛存惞閻熸壆顐奸梻浣规偠閸旀垵岣胯閸欏懘姊洪棃娑氬婵☆偅鐟╁畷锝堢疀閺冨倻顔曢梺鐟扮摠閻熴儵鎮橀鍫熺厓闂佸灝顑呴悘瀛樻叏婵犲啯銇濇い銏℃礋婵″爼宕ㄩ鍌涘礋闂傚倷绀侀崥瀣渻閸ф鍨傞梺顒€绉撮悿楣冩煕椤愶絾澶勯柡浣革躬閺屾盯骞樺Δ鈧幏鎴犳閹惰姤鐓熼幖杈剧磿閻n參鏌涙惔銊ゆ喚妤犵偛绻橀獮瀣攽閹邦剚娅婇梻渚€娼чˇ顓㈠磿閹惰棄姹查柛鈩冪⊕閻撱儲绻濋棃娑欘棡妞ゃ儲绮嶉妵鍕即閻旇櫣鐓傜紓浣介哺鐢偟妲愰幒鎳崇喖鎳栭埡鍐╂濠碉紕鍋戦崐銈夊磻閸涱垱宕查柛顐犲劘閳ь兛绀佽灃闁告侗鍘鹃敍婊堟⒑闂堟稓澧曢柟鍐茬箻瀵娊鍩¢崨顔规嫽闂佺ǹ鏈懝楣冨焵椤掆偓閸㈡煡婀侀梺鎼炲劀閳ь剟寮搁弽顓熺厸闁搞儯鍎遍悘鈺呮⒒閸屻倕鐏﹂柡灞诲姂瀵挳鎮欏ù瀣壕闁告縿鍎虫稉宥嗐亜閺嶎偄浠﹂柣鎾卞劦閺岋綁寮撮悙娴嬪亾閸︻厸鍋撳鐐3闂傚倸鍊搁崐鎼佸磹閹间礁纾归柟闂寸绾惧綊鏌熼梻瀵割槮缁炬儳缍婇弻鐔兼⒒鐎靛壊妲紒鐐劤缂嶅﹪寮婚悢鍏尖拻閻庨潧澹婂Σ顔剧磼閹冣挃闁硅櫕鎹囬垾鏃堝礃椤忎礁浜鹃柨婵嗙凹缁ㄥジ鏌熼惂鍝ョМ闁哄矉缍侀、姗€鎮欓幖顓燁棧闂備線娼уΛ娆戞暜閹烘缍栨繝闈涱儐閺呮煡鏌涘☉鍗炲妞ゃ儲鑹鹃埞鎴炲箠闁稿﹥顨嗛幈銊╂倻閽樺锛涢梺缁樺姉閸庛倝宕戠€n喗鐓熸俊顖濆吹濠€浠嬫煃瑜滈崗娑氭濮橆剦鍤曢柟缁㈠枛椤懘鏌嶉埡浣告殲闁绘繃娲熷缁樻媴閽樺-鎾绘煥濮橆厹浜滈柨鏃囶嚙閺嬨倗绱掓潏銊︻棃鐎殿喗鎸虫慨鈧柍閿亾闁归绮换娑欐綇閸撗呅氬┑鐐叉嫅缁插潡寮灏栨闁靛骏绱曢崢閬嶆⒑閸濆嫬鏆婇柛瀣尰缁绘盯鎳犻鈧弸娑㈡煟濞戝崬娅嶇€殿喕绮欓、妯款槼闁哄懏绻堝娲濞戞艾顣哄┑鐐额嚋缁茶法鍒掗鐔风窞濠电姴瀛╃€靛矂姊洪棃娑氬婵☆偅绋掗弲鍫曟焼瀹ュ棛鍘遍柣搴秵閸撴瑦绂掗柆宥嗙厵妞ゆ洖妫涚弧鈧繝纰夌磿閸忔﹢宕洪敓鐘茬<婵犲﹤鍟粻娲⒒閸屾瑧顦﹂柟纰卞亜鐓ら柕濞炬櫅绾剧粯绻涢幋娆忕仼闁绘帒鐏氶妵鍕箳閸℃ぞ澹曟繝鐢靛Л閸嬫捇姊洪鈧粔鎾倿閸偁浜滈柟鍝勭Х閸忓矂鏌涢悢鍝ュ弨闁哄瞼鍠栧畷娆撳Χ閸℃浼�28闂傚倸鍊搁崐鎼佸磹閹间礁纾归柟闂寸绾惧綊鏌熼梻瀵割槮缁炬儳缍婇弻鐔兼⒒鐎靛壊妲紒鐐劤缂嶅﹪寮婚悢鍏尖拻閻庨潧澹婂Σ顔剧磼閹冣挃闁硅櫕鎹囬垾鏃堝礃椤忎礁浜鹃柨婵嗙凹缁ㄥジ鏌熼惂鍝ョМ闁哄矉缍侀、姗€鎮欓幖顓燁棧闂備線娼уΛ娆戞暜閹烘缍栨繝闈涱儐閺呮煡鏌涘☉鍗炲妞ゃ儲鑹鹃埞鎴炲箠闁稿﹥顨嗛幈銊╂倻閽樺锛涢梺缁樺姉閸庛倝宕戠€n喗鐓熸俊顖濆吹濠€浠嬫煃瑜滈崗娑氭濮橆剦鍤曢柟缁㈠枛椤懘鏌嶉埡浣告殲闁绘繃鐗犲缁樼瑹閳ь剟鍩€椤掑倸浠滈柤娲诲灡閺呭爼骞嶉鍓э紲濡炪倖娲栧Λ娑㈠礆娴煎瓨鎳氶柡宥庣亹瑜版帗鏅查柛顐ゅ櫏娴犫晛顪冮妶鍡樷拹婵炶尙鍠庨~蹇撁洪鍛画闂佽顔栭崰妤呭箟婵傚憡鈷戦柤濮愬€曢弸鍌炴煕鎼达絾鏆鐐插暙椤粓鍩€椤掑嫬鏄ラ柨鐔哄Т缁€鍐┿亜韫囨挻锛旂紒杈ㄧ叀濮婄粯鎷呴搹鐟扮闂佽崵鍠嗛崹钘夌暦閹达箑绠荤紓浣贯缚閸橀亶姊洪棃娴ㄥ綊宕曢幎钘夋槬闁挎繂娲犻崑鎾斥枔閸喗鐏堝銈庡弮閺€杈ㄧ┍婵犲洤绠瑰ù锝呮憸閸樻悂姊虹粙鎸庢拱闁活収鍠氶懞杈ㄧ鐎n偀鎷绘繛杈剧到閹虫瑨銇愰幒鎴濈彉濡炪倖甯掗崐濠氭儗濞嗘挻鐓欓弶鍫熷劤閻︽粓鏌℃担绋库偓鍧楀蓟閵娾晜鍋嗛柛灞剧☉椤忥拷
您现在的位置:佛教导航>> 五明研究>> 佛学杂论>>正文内容

人死永灭论与人死续存论(四)

       

发布时间:2009年04月12日
来源:不详   作者:不详
人关注  打印  转发  投稿

  人死永灭论与人死续存论(四)

  1.1.2.1.2 普遍联系和相互作用的理解

  人处在普遍联系和相互作用之中,能否割断这种普遍联系和相互作用?肯定的讲,这是不可能的!不论在人生前,还是在人死后,人的身体和精神都必然存在这种普遍联系和相互作用。
  这里先简单介绍一下人体常识。人的肉体,大约存在40~60万亿个细胞,140亿个脑细胞,2平方米的皮肤,10亿个神经末梢,100个器官,800种组织,206块骨骼,300万个汗腺;男子有1600万个毛囊,女子有400万个毛囊;639块肌肉,肌肉由60亿条肌纤维组成,肌肉内毛细血管总长度可达10万公里;一滴血液在人体循环一周为22秒。人体摄入食物,目的是补充六大营养素,即蛋白质、脂肪、糖类、维生素、矿物质和水。这六大营养素缺一不可,否则必是死亡。这么多巨大数值的物质,若是没有普遍联系和相互作用,每个人的主观活动岂非都成了无源之水,无本之木?
  细胞与人的精神之间就不存在断开无联系、无作用的情况。细胞的寿命与人的寿命相比谁的更长?谁也不能说细胞的寿命比人的寿命长。人的生命离不开血液,在血液中有红细胞、白细胞和血小板,那么它们各自的寿命为多少呢?红细胞在循环血液中寿命为120天上下,人体大约每秒钟有一百万个红细胞破坏和死亡;白细胞比红细胞寿命短,粒细胞在细胞血液中存活不到一天,单核细胞在血液中存活几小时到数天(在组织中可以延长到数月),淋巴细胞寿命因种类不同而有异;血小板寿命为8—12天。肠黏膜细胞的寿命大约是三天,肝细胞的寿命为500天,大脑每天约死亡10万个脑细胞,而且越是不用大脑,脑细胞死亡的越多。这列举的事实充分说明,在一般情况下,人的寿命远比细胞生命长。人体每秒就有几百万个细胞死亡,每分钟有上亿个细胞死亡,这巨大的死亡队伍是人无法想象的!但这巨大的死亡队伍并没有切断人的精神与细胞的普遍联系和相互作用,使得人的精神(视觉、听觉、味觉、嗅觉、触觉、温度觉、痛觉、语言、智力、思维、情绪、意志、性格、品德、记忆、生活习惯、知识等)出现一分钟、两分钟…一秒钟、两秒钟…一毫秒钟、两毫秒钟…断灭现象,无与周围事物的普遍联系和相互作用,不是如此吗?是以人的精神固然要有人的肉体(细胞)作为支撑和表达,但不代表两者之间的普遍联系和相互作用只限于细胞的生存期和存在状态。人体存在肉眼可见的细胞聚合物,也还包括人肉眼无法看到的其他存在状态,比如生物电磁现象,很小的分子、离子、原子等各种粒子,人的精神世界也必然与之发生普遍联系和相互作用。
  人的生命动力来源——心脏,它有节律的跳动并不全由心肌细胞予以委决,其跳动形成经科研成果表明,是由心肌细胞跨膜电位决定的——跨膜电位又是细胞膜内外离子流动形成的。正因为心肌细胞跨膜电位的存在与变化,心肌才有了收缩节律,从而整个心脏跳动。人是一个整体系统,心脏也不能孤立的存在,它要与周围事物发生普遍联系和相互作用。它要受到方方面面的调节和控制,如神经、体液的调节。人在从事体力劳动,处于防御状态,以及心情激动、紧张、焦虑、愤怒、恐惧时,心血管活动加强,血压升高,机体内环境也相应发生化学物质反应。由此可见,人的精神在与生物电、小的分子、离子、原子发生普遍联系和相互作用时,并不压于人的精神与细胞间普遍联系。这里我要说明一点,人体细胞与生物电、离子、原子间发生联系和相互作用,也是非常普遍和紧密,细胞的构成就未曾脱离各种原子、离子、分子。
  因为人体的复杂,人的精神在与之发生普遍联系和相互作用时,就不能简单妄想细胞为人的精神唯一支柱。事实上,在人活者时,人体细胞的死亡,并没让人的精神也随之死亡;人体细胞的生成,也并没有让人的精神增加多少。人的精神、心理变化过程,往往是在人与人之间、人与动植物之间、人与客观万物之间交流而引起变化,而不会由于细胞的生成和灭亡发生变化,否则每个人必然是精神分裂症患者,而不会存在健康状态。正是因为这种普遍联系和相互作用,并不限于细胞一个范畴,而是广泛的存在于万物中,并进行普遍联系和相互作用,所以人的精神与人的细胞并不存在相互的决定性,不存在两者并存并亡的过程。细胞的死亡不代表人精神死亡,人的精神发生活动并不意味着细胞形成或/和死亡。正如唯物辩证法所说的那样,“任何事物都是处于普遍联系和相互作用之中”,这种普遍联系和相互作用是不易割断的。没有孤立的事物,只有普遍联系和相互作用的事物。孤立的细胞也不能独存。
  人与客观事物间普遍联系和相互作用包含很广,大致可分为:
  1、精神世界内各差异性的普遍联系和相互作用;
  2、物质身体内各差异性的普遍联系和相互作用;
  3、精神与物质之间的普遍联系和相互作用;
  4、人的精神与人的肉体之间普遍联系和相互作用;
  5、人的肉体与客观事物之间普遍联系和相互作用;
  6、人的精神与客观事物之间普遍联系和相互作用;
  7、人与人之间普遍联系和相互作用;
  8、人与动植物之间普遍联系和相互作用;
  9、人与微生物、寄生虫之间普遍联系和相互作用。
  在人死亡到来,则自然意味着人的精神与人的肉体(细胞)间的普遍联系和相互作用告一段落,但是事物间的普遍联系和相互作用,特别是精神世界内各差异性的普遍联系和相互作用,人的精神与客观事物间普遍联系和相互作用,以及人的精神与人的肉眼无法看到的内在身体(比如大量存在的电子、原子、分子、夸克)间普遍联系和相互作用,也从此全无?如果确实出现这样隔绝的、无有普遍联系和相互作用的局面,那么人们应该如何理解和接受?任何事物其产生过程、发展过程、消亡过程和消亡结果均处于普遍联系和相互作用之中,为何人的死亡结果却是没有处于普遍联系和相互作用之中?这样的结果岂非比鬼神还要神奇和不可思议?!如果人死永灭是成立的立论,唯物辩证法这条内容是否应当视为错误思想?

  1.1.2.1.3 致诘

  人的肉体在自身辨证运动法则支配下,出现从生到死的变化过程,死亡后,并不代表其绝无踪影。肉体解散为碳原子、氢原子、氧原子、氮原子、硫原子、磷原子……以另外一种复合物交融于大自然中。换而言之,细胞死亡后的新事物——部分物质体仍然承继细胞与大自然发生普遍联系和相互作用的规律,其普遍联系和相互作用的过程与机理仍与细胞存在时一致,物理、化学各种反应和变化过程得到延续,也就是说细胞死亡(肉体的死亡)并没有切断物质与周围事物间普遍联系。同理可知,如同肉体一般客观存在的人的精神,它们以何种形式藏匿起来,而不再与客观事物发生普遍联系?就是火灭后,火——这种等离子态物质在火灭后仍然继续存在,人的精神如何藏匿?

  1.1.2.1.3.1 人死永灭论

  人死永灭论最后得出的答案就是,人死亡之后,不存在死亡之后的后继体与周围事物发生普遍联系和相互作用。不存在后继体精神世界内各差异性的普遍联系和相互作用;不存在后继体内精神与物质体性的普遍联系和相互作用;不存在后继体与物质世界的普遍联系和相互作用;不存在后继体与后继体之间的普遍联系和相互作用——世界上并不是一个人会死亡,死亡是一个集合。
  有的人会问:“人死之后,人的身躯——尸体以及分解产物还在发生变化,也与外界发生普遍联系和相互作用,因此,不能用推导时的语言描述。”
  那么此问对吗?我说这是极其错误的。人和其他动物之所以有别于自然界,在于人和其他动物有精神活动,而其他非生命物质则只有物质间的普遍联系和相互作用,没有精神活动——精神与精神、精神与物质之间的普遍联系和相互作用,因此上述的指责是极其错误的。因他把人当作纯物质的,不把人当人看待。对于他提出的人死之后,人的身躯——尸体这一纯物质的东西,我想没有人会把他当作人看待。至于有的人在其死之后供奉他的身躯——这出于精神的寄托,也不能说他把尸体当作真正意义上的人看待。
  另外,死亡之后的人体分解产物与周围事物的普遍联系和相互作用不能等同于后继体与周围事物的普遍联系和相互作用。这就象人活着时,从每天皮肤处脱落的死亡的皮肤细胞,从头发脱落后的分解产物,从剪去后的指甲,从每天几百千亿计的死亡细胞队伍中分解产物,也与周围事物发生普遍联系和相互作用,我们不能把这种普遍联系和相互作用替代人的其他普遍联系和相互作用一样,抹杀人的更加广泛的普遍联系和相互作用。难道我们不应该如此分析吗?因此,这种所谓的后继体诘责是模糊的认识,他只是看到尸体的物质交流,却没有看到人活着时本身就存在的这种物质交流。用一个点来代替一个面,显然并不合适。
  有人会说:“人的精神会在死后化为焦土、水、火、空气、山石、原子、分子……然后会因为这些客观存在的事物与周围事物发生普遍联系和相互作用。这不是照样可以说明问题吗?”
  实际上,若人的精神可以化为这些事物,那么人的肉体又当化为何物?人的精神和人的肉体有何区别?因此这是一种谬论。另外,这种观点后尚是唯心主义观点反映,因为这里承认精神可以没有条件的向物质进行转化。
  又有人会说:“身心之间是相互依存的关系,物质身体——肉体随死亡到来而解体,由于没有肉体,精神无所依附,因此精神自然永灭,精神永灭自然不存在普遍联系和相互作用。”
  我说这个说法是错误的。身心之间存在普遍联系和相互作用自然不假,但是并不意味着依存一方的解体,另一方就泯灭而不与周围事物发生普遍联系和相互作用。按照人死永灭论观点来说,身心之间的依存关系是被限定于细胞肉体与精神的依存关系之中,而不是认定物质与精神存在依存关系,因此自然存在依存关系的解除过程。如果人死永灭论认定物质与精神存在依存关系自然是无法解除依存关系,但这却是人死续存论的立论依据。对于人死永灭论的逻辑,我们不禁要问,什么样的相互依存的事物双方(两种事物,不是一种事物的两个方面)会由于某一方的解体、消亡而另一方就不与周围事物发生普遍联系和相互作用?请你举出来!世上存在这样的事例吗?即便多如电子一样多的人共同去缔造、思考这样的相互依存的事物,也是不可能得出答案的!
  如果按照身心同一论观点来说,物质身体——肉体是实体,而精神是肉体的作用和功能,由于肉体死亡,因此精神永灭。但是正如其他物质一样,任何物质均存在作用和功能,无非是存在的作用和功能有高下差异而已。只要肉体死亡之后仍然存在物质,就意味着继续存在物质作用和功能,而不是没有任何作用和功能,即仍然存在精神,否则自己就将推翻自己的立论。因为你的逻辑是精神为某种物质的作用和功能,你就不能因为物质的作用和功能存在高下差异——比如胎儿、婴儿、白痴、植物人、精神病与正常人、高智商人存在巨大反差,通过物质作用和功能低下和简单而论证精神不存在作用和功能。除非继续的物质不存在任何作用和功能,才能够说精神永灭。但世上存在这样的事物吗?如果按照人死永灭论使用的身心同一论进行验证,却并非是这样的推论。因为他们的推论是某种物质消亡之后,继续的物质就将不存在任何作用和功能。虽然此作用和功能不同于彼作用和功能也罢,但是只要仍然存在某种作用和功能,就不能说精神(作用和功能)永灭,但他们的逻辑刚好相反,自己推翻了自己的理论。
  因此,人死之后仍然存在精神与周围事物的普遍联系和相互作用——不论未来精神作用多么低级、简单,但绝对不可能出现不发生普遍联系和相互作用的结果。只要存在精神与周围事物的普遍联系和相互作用过程,就不能说精神永灭。
  通过上面的推理可知,无论是人的身体,还是人的精神都必然会在人死后继续存在,存在与人的生前精神世界内各差异性普遍联系和相互作用相类似的产物;存在与人的生前物质身体内各差异性普遍联系和相互作用相类似的产物;存在与人的生前精神和身体间普遍联系和相互作用相类似的产物;存在与人的生前物质身体和客观事物间普遍联系和相互作用相类似的产物;存在与人的生前人的精神和客观事物间普遍联系和相互作用相类似的产物。在人活着时,人的身体和人的精神存在普遍联系和相互作用,在人死之后,会因为何种事物的作用导致它们之间无有普遍联系和相互作用?是因为水?火?风?原子弹、氢弹的破坏力?……在人活着时,只要没有死亡,何种事物的存在可以导致精神与物质身体之间普遍联系和相互作用发生中断?
  我们知道,联系是双方的。从物质世界的角度讲,客观物质与人存在普遍联系和相互作用,那么,人死之后,客观事物与人的普遍联系和相互作用会因为何种因素的参与而中断了呢?人的死亡不外乎物质性因素的普遍联系和相互作用(不否认精神因素的参与)形成——这些导致人死亡的物质条件与人存在普遍联系和相互作用,那么,为何因为人的死亡这一现象的出现反而割裂了物质世界与人的这种普遍联系和相互作用呢?
  如果确实存在这样一种能够不与外界事物发生普遍联系的事物,那么,辩证唯物主义建立的意义又是什么?凡是人必然会死亡,古今中外多少人死亡?再说实现这种不与外界事物发生普遍联系的具体机制是什么?因此,这种极为模糊、极为抽象的人死永灭论的思维产物是不能理解和接受的!因为它的出现不能使用任何已知的思想、规律来解释。人死永灭论的思维产物得出的结论就象提出“如何解释,把牛角、牛毛用人工的方法直接压出牛奶来的原由?”,“如何有效的提高,把沙子与水相混合后直接压出油来的工作效率?”这样荒谬的提法、结论,其神秘程度远远超过神意志论、宿命论!难道不是吗?相反,人死续存论确实具有唯物辩证法的思维模式。
  我们现在对于精神与物质之间的关系认定,仅仅停留在细胞、大脑与精神之间的关系上,还没有深入到探讨精神与原子、分子、电子、光子、等离子态物质、夸克之间的关系,但是这种关系必然性的存在着。因为原子、分子、电子、等离子态物质、夸克是构成细胞和大脑以及人体其他物质的必要基础之一。我们常常说人体由细胞构成,这是非常模糊和表浅的说法,它忽略了细胞与有机质、无机质等等物质之间的密切联系和相互作用,单独取出细胞来作为人体构成,显然容易阻碍对生命、精神与物质之间关系的进一步探讨。忽略细胞只是原子、分子、电子、等离子态物质、夸克等等各种物质构成形式之一,必然性的使人的思维限定在物质构成的高层建筑之上,而使得主观妄想萌芽、生孽、繁殖、结果——妄断精神只与细胞、大脑发生普遍联系和相互作用,并且处于同步关系、相互依存关系,而忽视最直接的、最密切联系——精神与原子、分子、电子、等离子态物质、夸克等等各种物质之间的依存关系、同步关系。在所有坚持人死永灭论者中,几乎无一例外的片面强调人的精神与肉体(实质即为细胞)之间的依赖性,而忽视人体与广泛的物质之间的依赖关系,这是极其典型的以点代面的观点。一方面,强调人的精神与物质之间具有同步关系、依存关系,另一方面却又把精神与物质之间的关系完全、绝对的限定在精神与细胞之间同步关系、依存关系上,这样的观点其实质就是物质完全、绝对的等同于细胞。
  这个逻辑非常具有迷惑性,往往使人上当而不觉之,并且在辩论中理直气壮的铿铿冲杀,似乎所向无敌,实际上呢?不过是糖衣炮弹和纸老虎!冷静的思索之后,只需要吹一口气就会犹如铁蹄碾过蚂蚁一样,风光不在!
  就是按照唯物主义身心一元论观点来说,物质与精神处于同步关系,相互离不开,仍然可以得出人死续存的结论。问题关键在于对物质范畴的划分、限定如何。以往的唯物主义在推断人死永灭论时,所谓的物质说白了就是细胞的范畴,而并非真正的物质范畴。他们把数以亿万计的各种物质在死亡学讨论中简单的归结为细胞个体,这是荒谬的逻辑。小学生也知道这是错误的逻辑!对于理智的辩手来说,自然不会犯下这个明显错误。犹如爱迪生一样,因为明白物质始终处于变动不居的状态中,始终不会灭亡,从而得出精神不灭结论。虽然爱迪生之类对于这样的问题分析的很少,可是他们抓住问题的关键性所在,因此,虽然简略却是极有意义。身心一元论既然坚持物质与精神依存关系,即物质(A)与精神(C)相互依存,就不能否认物质(A)泯灭之后将会有另一种物质(B)存在,既然存在另一种物质(B),按照身心一元论逻辑,自然仍会得出人死续存的结论——物质(B)与精神(C)相互依存,而并不是人死永灭,否则岂非自相矛盾?
  人的死亡出现是客观事物普遍联系和相互作用的结果——如此才出现死亡这个现象。但是人死永灭论者论述自己观点时,把人的诞生到死亡过程中,事物普遍联系和相互作用的客观事实给抹去了,只因为出现死亡这个现象,就全部否定“任何事物都是处于普遍联系与相互作用之中”的事实。在人死亡出现原由中,不外乎外界物质作用于人物质肉体,这种普遍联系和相互作用导致死亡的出现。这个过程发生存在这样一些关系,外界物质与肉体之间普遍联系和相互作用、外界物质与精神之间普遍联系和相互作用、肉体与精神之间普遍联系和相互作用。在普遍联系和相互作用时,只要人没有死亡,这些关系就必定存在,但是仅仅因为出现死亡这个现象,这些关系就不付存在——只剩下外界物质与人肉体之间普遍联系和相互作用,这显然破坏了从前稳定的三者关系。
  死亡是事物之间普遍联系和相互作用的结果,而死亡之后的新生物反而却没有普遍联系与相互作用的可能,这是多么荒谬的思想!人死永灭论的结论难以理解!如何从普遍联系与相互作用之中出现绝对不存在联系与相互作用?这种机制是不能接受的。人死永灭论者认为人的精神在人死亡之后就没有辨证运动规律,因为它是绝对静止的,自然没有辨证运动规律可言——辨证运动规律虽然也讲静止,且有静止中的辨证运动规律,但由于唯物辩证法中的静止是相对的静止而不是绝对的静止,因此与人死永灭论所说的静止含义是完全不一样的。人死永灭论者认为存在一种事物是不与客观事物发生联系与相互作用的,这与唯物辩证法“任何事物都是处在普遍联系和相互作用之中”相矛盾的。
  因此,人死永灭论者是否认客观规律存在的思想,是否认"任何事物处于普遍联系和相互作用之中"这个客观事实的思想——至少是不彻底的、自相矛盾的思想。人的精神世界作为存在的事物如何从普遍联系和相互作用之中脱胎换骨为没有普遍联系和相互作用的事物,这是不能理解的。

没有相关内容

欢迎投稿:lianxiwo@fjdh.cn


            在线投稿

------------------------------ 权 益 申 明 -----------------------------
1.所有在佛教导航转载的第三方来源稿件,均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政策、各级佛教主管部门规定以及和谐社会公序良俗,除了注明其来源和原始作者外,佛教导航会高度重视和尊重其原始来源的知识产权和著作权诉求。但是,佛教导航不对其关键事实的真实性负责,读者如有疑问请自行核实。另外,佛教导航对其观点的正确性持有审慎和保留态度,同时欢迎读者对第三方来源稿件的观点正确性提出批评;
2.佛教导航欢迎广大读者踊跃投稿,佛教导航将优先发布高质量的稿件,如果有必要,在不破坏关键事实和中心思想的前提下,佛教导航将会对原始稿件做适当润色和修饰,并主动联系作者确认修改稿后,才会正式发布。如果作者希望披露自己的联系方式和个人简单背景资料,佛教导航会尽量满足您的需求;
3.文章来源注明“佛教导航”的文章,为本站编辑组原创文章,其版权归佛教导航所有。欢迎非营利性电子刊物、网站转载,但须清楚注明来源“佛教导航”或作者“佛教导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