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论》之缘起论
《中论》之缘起论
释如源
大 纲
一、前 言
二、原始佛教之缘起论
(一)缘起与缘生
(二)缘起与涅槃
三、部派佛教之缘起论
(一)有部的自性缘起论
(二)种子缘起论
四、《中论》与《般若经》
(一)《般若经》之缘起论
(二)《般若经》与《中论》之“八不”
五、《中论》之“八不缘起”
(一)归敬颂之解读
(二)八不之含义
(三)缘起?无自性?空
六、结 论
【参考书目】
一、 前 言
缘起﹙pratitya-samutpada﹚是佛教根本而主要的义理,如外道问佛弟子佛说何法,佛弟子即回答:“佛说缘起”1。缘起是佛法的核心,这是一般佛弟子所共认的,但解说未免有所不同。尤其是部派分裂后,由于思想上的差异,各部对缘起的解说更是莫衷一是。至大乘般若法门兴起,直从涅槃入手,倡导法法皆空,释迦的“缘起”教说似乎有被冷落之感2。于这纷歧的思想背景中,龙树在顺契空相应的教法下,提出了有名的“八不缘起”说。以“八不”来说明“缘起”,可说是龙树的缘起思想特色。那么龙树的“八不缘起”具有怎样的特性、内涵呢﹙与原始、部派佛教有何不同﹚?其又为何提出八不缘起呢?这是本文的探讨主题。
本文的研究次第:先了解在龙树之前的缘起思想,包括原始佛教、部派佛教及《般若经》等。次再从《中论》与《般若经》的关系上来探讨“八不”的渊源。最后则立足于前两者的基础下,直接从《中论》自身来解决上开所提出之问题。
有关《中论》的缘起思想,现代学者的研究成果可算相当丰富。以笔者所见而为本文所加以参考者,国内有:印顺法师《中观今论》、《中观论颂讲记》,万金川《中观思想讲录》,吴汝钧《龙树中论的哲学解读》、《印度中观哲学》,杨惠南《龙树与中观哲学》。日文著作有:中村元编《空﹙上﹚》、《?一?一????》,平川彰《法?缘起》,壬生台舜《龙树教学?研究》,,三枝充搋《龙树?亲鸾?一?》等。另有英文著作:Jaidev Singh:An introduction to Madhyamaka Philosophy(英汉对照中观哲学概说)。Thomas E. Wood:Nagarjunian Disputations:A Philososphical Journey through an Indaian Looking-Glass.以上各著作于本文之写作中,常引用参考,助益甚多。
二、 原始佛教之缘起论
(一)缘起与缘生
缘起─﹙或作“因缘”、“因缘法”、“诸因缘”﹚巴利语paticca-samuppada、梵文pratitya-samutpada,简而言之,即“依缘而起”。巴利语paticca是“缘”、“原因”、“理由”,由pati+√i所构成,与paccaya、pratyaya同义;samuppada是“生”、“生起”的意思,由接头词sam+ud,再加语根√pad所变成。若说“缘起”就是依缘而生起的,那么什么是依缘而生起的?或说依缘而生起的东西为何?《阿含经》中除了谈到缘起外,亦提到“缘生”,如说“我今当说因缘法及缘生法”3。缘生法─巴利语praticcasamuppanna-dhamma、梵文pratitya-samutpanna,亦作“缘已生法”、“为缘所生法”。praticcasamuppanna为过去被动分词,在此作形容词用,用来修饰dhamma﹙法﹚,有“完成”、“已经”、“被动”之意味。故译为“缘已生法”、“为缘所生法”,或说“已经被缘所生起之法”。这样,“依缘所生的‘法’”、“为缘所生的‘法’”或说“已经被缘所生起之‘法’”就是所谓的“缘生法”﹙praticcasamuppanna-dhamma﹚。4
《阿含经》分别“缘起”与“缘生”,给予不同的概念,上来只是从语义上作一简单的分析,以下再依经深入说明之。《阿含经》说到“缘起法”时,总是作如此说:
此有故彼有,此生故彼生,谓缘无明有行……。此无故彼无,此灭故彼灭,谓无明灭则行灭…。《杂阿含》262经﹙大正2,67a4﹚
这“此有故彼有,此生故彼生;此无故彼无,此灭故彼灭”,可说是《阿含经》描述“缘起”的定型文句。此文句的异译另有:“有是故是事有,是事有故是事起”或作“缘是有是,无是则无”等5。巴利圣典则作:
imasmim sati idam hoti imass, uppada idam upajjati
imasmim asati idam na hoti imassa nirodha imam nirujjhati
处于此﹙因缘具足之﹚状态时,斯结果成;由生此因缘故,生斯果。于此﹙因缘﹚不存在时,斯果无有;由此﹙因缘﹚灭故,彼﹙果﹚消灭。6
这“此故彼”可说即是缘起法的基本法则。不论是“生起的”或是“还灭”,都是依这“此故彼”的法则。而这“生起”与“还灭”再加上时间与空间的条件因素,则成了“此有故彼有,此生故彼生;此无故彼无,此灭故彼灭”等四句。“此”是因,“彼”是果,“此故彼”是说:“依于此因缘条件存在的同时,故有彼果的同时存在﹙或彼果的生成﹚”。“此有故彼有”是指空间上的依存性或因待性,即果虽依于因,但因果是同时存在的﹙这也包括了互为因果﹚。“此生故彼生”在于时间上的前后,即因前果后的次第关系。但不论在空间上的“此有故彼有”或时间上的“此生故彼生”,这“此”与“彼”间都有著一种必然的因果关系。如空间的组成上,当某些条件具足时,即有与此对应的结果同时形成,而绝不是其他。在时间因果的次第上,因果的前后的次第是必然而不可颠倒的。如说:“非缘种种爱生种种受,…但缘种种受生种种爱”7。缘起支中的受与爱二支有其前后的必然次第,必依受为缘而生爱,这种前后的必然性绝不可颠倒。由于这“此”与“彼”间有这必然的对应关系,故成为“此故彼”,而这此与彼间的必然关系即称为“此缘性”﹙idappaccayata﹚8。也因这“此缘性”﹙idappaccayata﹚,所以“此故彼”便成了“缘起”的根本法则。
再说“缘生”:上说“缘生”即是为缘﹙起﹚所生,缘起是事物生起的内在法则、原理,缘生则是依此法则所形成的具体事实。如《杂阿含》296经即清楚的分别了缘起与缘生的不同内容:
我今当说因缘法及缘生法。云何为因绿法?谓此有故彼有。谓缘无明行,缘行识,…。云何缘生法?谓无明、行。若佛出世,若未出世,此法常住,法住、法界。彼如来自所觉知,成等正觉,为人演说,开示显发,谓缘无明有行,乃至缘生有老死。若佛出世,若未出世,此法常住,法住、法界。彼如来自觉知,成等正觉,为人演说,开示显发。谓缘生故,有老、病、死、忧、悲、恼苦。此等诸法,法住、法空﹙定﹚法如、法尔,法不离如,法不异如,审谛、真实、不颠倒,如是随顺缘起,是名缘生法。谓无明、行、识、名色、六入处、触、受、爱、取、有、生、老、病、死、忧悲恼苦,是名缘生法。﹙大正2,84b15~26,《相应部》12,20 paccaya﹚
“缘起法”是“缘此故彼”的法则,以十二缘起支为例,如为何会有“行”﹙sankkhara﹚,即说以无明﹙avijja﹚为缘,故有“行”。因此,诸行即以此无明为因,由无明所集,从无明生,为无明所转现9。行与无明之间有一必然而不可倒的关系,故说为“缘起法”。而“缘生”即是在这“此故彼”的法则下,所现起的一一事例,如无明、行、识、名色…等。当然“缘起”经上称之为“法住、法界、法定…”10,即有著本然性、安定性、普遍性,本不限于有情身心的,故“缘生”本亦不限于十二有支。但《阿含经》谈缘起,本非毫无目地的泛论一切,而重在有情生命的缘起性,所以说到“缘生”总是以十二有支为主11。
“缘起”是事物现起的内在原理、法则,此法则有著本然性、安定性、普遍性,故称之为“法住、法界、法定”。对依此法则而现起的现实具体事例─“缘生”,经上也有所描绘,这即是“不有不无”等十不缘起。在此所必须注意的是,十不起缘起所欲描述的是依缘起所现起的缘生现象,而不是缘起法则本身。现举经例并说明如下:
一、 不有不无之缘起:《杂阿含》301经言:
佛告散陀迦旃延:“世间有二种依,若有若无,为取所触。取所触故,或依有或依无。若无此取者,心境系著使不取、不住、不计我;‘苦生而生,苦灭而灭’,于彼不疑不惑,不由于他而自知,是名正见,是名如来所施设正见。所以者何?﹙于﹚‘世间集’如实正知见,若﹙言﹚:‘世间无’者不有;﹙于﹚‘世间灭’如实正知见,若﹙言﹚:‘世间有’者无有。是名离于二边说于中道;所谓此有故彼有,此起故彼起,谓缘无明行…”。﹙大正2,85c﹚
此段佛为散陀迦旃延所说的经文非常重要,成了后世不有不无之昆勒门的主要根据。“二种依”巴利dvayanissito,意为“依止两种﹙极端﹚”。“若有若无”巴利:atthitab ca n,atthitab ca,意为“若有性、若无性”。“取所触”upay,upadanqbhinivesa-vinibandho,近依、取著、现贪、系著。“世间有二种依,若有若无,为取所触”,即是说世间一般人皆依于两种极端,也就是取著于有性或无性。﹙接下来的经文﹚因取著于此两种极端,故见到生起而成为有﹙存在﹚的,即认为“实有”;看见消失而灭无的,即感觉为“实无”。但这现起的“有”与灭去的“无”,都只不过在缘起“此故彼”的法则下而成为如此,并非自己如此。若能了知一切的有无都不过是“此故彼”所成,不执为“实有”、“实无”,这即是中道正见。
二、 不生不灭之缘起:《杂阿含》335经言12:
诸比丘!眼生时无有来处,灭时无有去处。如是眼不实而生,生已尽灭,有业报而无作者。此阴灭已,异阴相续,除俗数法。耳、鼻、舌、身、意,亦如是说,除俗数法。俗数法者,谓此有故彼有,此起故彼起,如无明缘行,行缘识…。﹙大正2,92c15~21﹚
眼等六称六内处,或称六入﹙处﹚,为十二有支的第五支,为“缘生法”之一﹙上说十二有支为缘生法﹚。缘生法是依“此故彼”的缘起法则成,为众缘之合和,故无实体性。无实之法,其生只是“此有故彼有”之众缘具足而现为如此,非有实体法生,故言:“不实而生”。生非实生,灭当然亦非实灭。非实生灭,故“无有来处,灭时无有去处”。这很清的表达了依“缘起”而现起的“缘生法”,是不生不灭、不来不去的。
三、不常不断之缘起:《杂阿含》300经言:
佛告婆罗门:“自作自觉则堕常见,他作他觉则堕断见,义说、法说,离此二边,处于中道而说法。所谓此有故彼有,此起故彼起,缘无明行…乃至纯大苦聚集”﹙大正2,85c4~14﹚。
此文《别译杂阿含》195经作:
若说“有我”,即堕常见;若说“无我”,即堕断见。如来说法,舍离二边,会于中道。以此诸法坏故不常,续故不断;不常、不断。因是有是,因是生故彼则得生,…。因于无明则有行生……。﹙大正2,444c﹚
十二有支等缘生法是生命流的事实,依此作用现象假立为我,非有一实体我,故不可说“有我”。若说于此刹那生灭不住的生命流中,执有一实体不变的我﹙人我﹚,则与“此故彼”法则不合,落于常见。这刹那不住的生命流虽不常,但却也不停的往前推移,故也不中断。若执为实无我而忽略了此生命流的种种作用,即落断见。如果能正知这“缘生”的生命流在“此故彼”法则下,因果相续而不断,因果不一而不常,这即是中道正见。所以,依缘起法而现起的缘生法,是不常不断的。
四、不一不异之缘起:《杂阿含》297经言:
云何为大空法经?所谓此有故彼有,此起故彼起。谓缘无明行,缘行识,…乃至纯大苦聚集。缘生老死者:若有问言:“彼谁老死、老死属谁”?彼则答言:“我即老死,今老死属我”。老死是我,所言:“命即是身”;或言:“命异身异”。此则一义,而说有种种。若见言:“命即是身”,彼梵行者所无有;若复见言:“命异身异”,梵行者所无有。于此二边,心所不随,正向中道,贤圣出世,如实不颠倒正见,谓缘生老死。…。﹙大正2,84c12~85a1﹚
老死﹙jaramaranam﹚是十二有支之一,属生命现象的一环。此所言:“我”﹙或作“身”﹚,也不过是生命作用所现起的假象。若说“我即老死”,则我与老死是一,即成了“命即是身”,这是一见。若复说“老死属我”,则老死只是我所而已非是我,成了“命异身异”,这是异见。但老死是生命现象之一,“我”是由整体生命现象所构成的假象,这一切唯是缘所生法。缘生的十二有支是因,其构成的假我是果,在“此故彼”的法则下,因果间何能说是一、是异呢?
五、不来不去之缘起:《杂阿含》273经言:
比丘!譬如两手和合相对作声;如是缘眼色生眼识,三事和合触,触俱生受、想、思。此等诸法,非我非常,是无常之我,非恒、非安隐、变易之我。所以者何?比丘!谓生、老、死、没、受生之法。比丘!诸行如幻、如炎,刹那时顷尽朽,不实来实去。是故比丘!于空诸行,当知、当喜、当念;空诸行,常、恒、住、不变易法空,无我我所。﹙大正2,72c8~15﹚
此不来不去之缘起,如上第二项“不生不灭”所说,此不再赘述。
从上《阿含经》所述的“不生不灭”等十不缘起的探讨中,可清楚的看出,这十不﹙十种否定﹚都是在形容“缘生法”的。但应注意的是,每当经文在阐述这“十不”之时,或前或后总是会提到:“此有故彼有,此起故彼起。谓缘无明行,缘行识,…”等。这即是说:缘生法之所以是不生不灭等,是因其建立在“此故彼”的缘起法则上,为此所支配,故必是不生不灭等。也就是说即事而理,事依理显。但同样的,这“此故彼”的法则并非离事说理,而是释尊从缘生的具体事例﹙十二缘起之生命流﹚中所观察,彻见的。如说:“昔者毗婆尸佛未成正觉时。…于十二缘起,逆顺观察。所谓此有故彼有,此起故彼起。缘无明行…乃至缘生有老死”13。所以经中虽分别了“缘起”与“缘生”的不同概念,但由于两者有著密不可分的关系,故经中有时并不明显的分别而使用之。另外所要提的是,《阿含经》此缘生的十不,对《中论》的﹙八不﹚缘起论有著相当重要的影响14。
总之,《阿含经》的缘起论主以有情生命为主,其所涉及者,主要是“缘起”与“缘生”两个概念。缘起﹙梵pratitya-samutpada、巴paticca-samuppada﹚,《阿含经》以“此故彼”定义之,指一切事物生起的必然法则或内在原理;由于此原理具有本然性、安定性、普遍性,故经上以“法住、法界、法定”称呼之。缘生﹙梵pratitya-samutpanna巴praticcasamuppanna-dhamma﹚亦作“缘已生法”、“为缘所生法”,或说“已经被缘所生起之法”,即是依“此故彼”的缘起法则所现起的具体事物﹙法,十二有支﹚。由于为缘起法所支配,只是众因缘的聚散推移,本无实在体性,故经上以“十不”来描绘之。
(二)缘起与涅槃
上述定义缘起的四句中,除了流转的缘生外,尚有还灭的涅槃。流转的缘生与还灭的涅槃同是依“此故彼”的法则而开显。也就是说“缘生”与“涅槃”是“缘起”的两个面,故谈论缘起的同时,必不得忽略“涅槃”。不过涅槃比较特殊,这是圣人所自内证的境界,无法像“缘起”与“缘生”一样,给予具体的说明与定义。以下本文唯依经说,从涅槃与缘起的相关上作一说明。
佛说法的主要内容是“缘起”,但目的却是“涅槃”,如说“世尊为涅槃故,为弟子说法”15。涅槃﹙梵nirvana,巴nibbanam﹚,又作“泥洹”,义译为“寂灭”、“灭度”、“圆寂”等。《阿含经》对涅槃的定义是:“涅槃者,贪欲永尽、嗔恚永尽、愚痴永尽,一切诸烦恼永尽,是名涅槃”16。《相应部》则言:“解脱一切束缚是名为涅槃”﹙Ⅰ-10-7﹚。贪、嗔、痴等三,是有情生命中不善的根本因素,故佛教称之为根本烦恼或三毒。生命之所以不停的生死流转,有无限的苦逼,其根源即在于此。学佛之目的即在于消除此生命中的不善质素,让生命达到最高的净化。而这最清净的生命境界,就称为涅槃。17
原始佛教中有关缘起与涅槃的论题,可从两方面来说:一、有为与无为:佛为阿难说缘起与涅槃的甚深,并以“有为”与“无为”分别之:
此甚深处,所谓缘起;倍复甚深难见,所谓一切取离、爱尽、无欲、寂灭、涅槃。如此二法,谓:有为、无为。有为者,若生、若住、若异、若灭。无为者,不生、不住、不异、不灭,是名比丘诸行苦寂灭、涅槃。因集故苦集,因灭故苦灭;断诸迳路,灭于相续,相续灭,灭是名苦边。比丘!彼何所灭?谓有余苦。彼若灭止、清凉、息没,所谓一切取灭、爱尽、无欲、寂灭、涅槃。《杂阿含》293经﹙大正2,83c13~21﹚
此经文虽短短的几言,但带给我们的启示却非常大。“有为”就是有造作,有生、住、异、灭等四相;反之“无为”即无造作,无此四相。此成为后世定义有为、无为的主要根据18。经以缘起为“有为”,涅槃为“无为”,即表示了一有生灭变化,一则反此。但“缘起”经上又称为“法住、法界、法定”,若“缘起”本身真是如此的生灭无常,又如何能取得“法住、法界、法定”的地位呢?笔者认为:谈“缘起”应重视其“此故彼”的根本含义。也就是说“缘起”只是一种原理、法则,既然是法则,本不应有所谓的生灭与不生灭等问题。那么为何又称其为“有为”,有生、住、异、灭等相呢?上节曾提到,《阿含经》对“缘起”与“缘生”虽曾做分别,但大部份的场合多数是不分别之的。因此,真正有生、住、异、灭相的应是依“缘起”而相生流转的“缘生法”。如上节所讨论的“十不缘起”,实际上“十不”都是描述“缘生法”而非“缘起”。“缘起”是根本的法则,从相依相生的方面说,即是生灭的“缘生”;从还灭的立场而言,即是不生不灭的“涅槃”。这流转的“缘生”与还灭的“涅槃”同是依“缘起”而开显的。
《阿含经》称“涅槃”为无为,并以不生不灭等形容之,有生灭等相的是有为的“缘生”。但上节曾提到,经中亦说“缘生法”是:“生时无有来处,灭时无有去处”,这亦是另一种形式的不生不灭。这两种形式的“不生不灭”对《中论》的缘起论具有相的意义,故须简别之。涅槃是依“此故彼”的还灭而到达不生不灭等的寂灭境地,这是连生等四有为相亦没的。但“缘生”的不生不灭,却不是连生等有为相亦无,其意义是“不实生”亦“不实灭”,不实生灭故不碍生住异灭相。因此,《阿含经》的不生不灭可有两种不同的意义:一、不具生住异灭四相的不生不灭,这是从涅槃而言,是完成不具生灭相的。二、有生住异灭四相,但却是不实生不实灭,故也可说是不生不灭,这是从缘生法的角度来看的。
二、法住智与涅槃智:涅槃是佛、阿罗汉等圣人所证悟的境界。经上说,涅槃是依缘起的还灭而开显的。不但在说明上如此,就是在实际的修持上,也还是不离此次第的。如经中佛告诉须深比丘的“先知法住智,后得涅槃智”19,就明显的表达的这样的立场:
不问汝知不知,且自先知法住,后知涅槃。…须深白佛:唯愿世尊,为我说法,令我得知法住智,得见法住智。佛告须深:…须深!于意云何,有生故有老死,不离生有老死耶?须深答曰:如是世尊!有生故有老死。不离生有老死。如是生存取爱受触六入处名色识行无明。有无明故有行,不离无明而有行耶?须深白佛:如是,世尊!有无明故有行,不离无明而有行。佛告须深:无生故无老死,不离生灭而老死灭耶?须深白佛言:如是世尊!无生故无老死,不离生灭而老死灭。如是乃至,无无明故无行,不离无明灭而行灭耶?须深白佛:如是世尊!无无明故无行,不离无明灭而行灭。…佛告须深。是名先知法往后知涅槃。《杂阿含》卷14﹙大正2,97 b~c﹚
从佛告须深经的内容可知:知缘起之流转,即“此有故彼有,此生故彼生”,缘无明而有行、缘行有识的支支相生,是法住智。知缘起之还灭,即“此无故彼无,此灭故灭”,无明灭故行灭等而到达究竟的寂灭,是涅槃智。从缘起的流转到还灭,从法住智而涅槃智,缘起虽不就是涅槃,但不论在说明上或道次第上,涅槃依缘起而开显,这是必然的。
综合缘起﹙梵pratitya-samutpada,巴paticca-samuppada﹚、缘生﹙梵pratitya-samutpanna,巴praticcasamuppanna-dhamma﹚与涅槃﹙梵nirvana,巴nibbanam﹚三者而讨论之,则三者的关系是:缘起是根本的法则,缘生与涅槃同是依缘起而开显。流转的缘生,是在“此故彼”的相依相生下形成的,故是生灭,是无常、无我。如说:“若假因缘和合有者,即是无常,无常即苦,苦即无我”20。而“缘生”的无常生灭相,是非实生实灭﹙重在生灭的非实﹚,故“缘生”的当体即是不生不灭。还灭的涅槃,亦是在“此故彼”的原则下,相违相灭到达究竟寂灭,其本身即是不生不灭。流转的缘生相是无常、无我,依缘而还灭的是涅槃。依缘起的流转而还灭,从法住智到涅槃智,即是无常 →无我 → 涅槃。三法印即缘起三相。
流转:缘生﹙不实生灭﹚─无常、无我
缘起﹙此故彼﹚ 三法印
还灭:涅槃﹙不生不灭﹚─涅槃寂静
三、 部派佛教之缘起论
(一) 有部的自性缘起论
“缘起”到了部派分裂后,各部都有其独自的发挥及见解,尤其是说一切部。部派佛教之缘起说的异论,对龙树的缘起说亦有相当的影响,故须先说明。以下本文就针对有部的缘起思想及所谓的“种子”缘起论作一翻探讨。
说一切有部的缘起思想,大概可分成两方面来讨论。其一是从契经而来之“缘起”与“缘生”之解说;其二是从其立宗的根本理论─“法体恒存”上来探讨。一、缘起与缘生:如上节所述,《阿含经》谈“缘起”与“缘生”,给予不同的解说。《大毗婆沙论》中注意到此点,在分别缘起的同时,论师们则提出各种见解。今归纳如下:
1. 因果之关系:这是以缘起为因,缘生为果,用因果的关系来说明之。
2. 前后之关系:前生者为缘起,后生者为缘生。
3. 以三世分之:过去者为缘起,现在、未来为缘生;或说过去、现在为缘起,未来为缘生。
4. 以十二有支分之:这是胁尊者与妙音的论义。胁尊以无明为缘起法,老死为缘生法,中间十支可为缘起亦可为缘生。妙音与此说法相似,但以过去两支,末来两支,中间十支分之。
5. 生起、未生起:望满认为已生起者可为缘生法及缘起法,未生者为缘起法。
6. 安住不杂乱的决不决定:这是《集异门足论》与《法蕴足论》的共义。决定安住不杂乱者为缘起及缘生,不决定者为缘生法。
7. 能、所分之:世友以有、所有分别缘起与缘生。能拥有者为缘生,被拥有者为缘起。
8. 转、随转:大德说:“转名缘起法,随转名缘已生法”。
9. 动作的进行与完成:觉天言:“诸法生时名缘起法,诸法生已名缘已生法”21。
从上述所归纳的几点,可看出有部分别缘起与缘生的几项特色:1、对缘起与缘生都是从具体事物的立场,予以同一层次看之,并不以事理的关系待之。除8以外,余皆如此。2、注意到缘生法praticcasamuppanna-dhamma中praticcasamuppanna﹙过去被动分词﹚的“完成”、“已经”、“被动”之意味,如上列的1、2、3、4、5、9等皆是。3、由于2的原故,故在因果前后的关系上,大都以“缘起”在前,“缘生”在后。《阿含经》中的“缘起”义,本重在“此故彼”的诸法生起原理。在部派中,注意到缘起的理则性,将之当作法则看待的也不在少数,如大众、分别说部即是22。但有部却忽略此“此故彼”的法则,始终将“缘起”与“缘生”作为“事”来处理,故无法看出其缘起论。要了解有部的“缘起论”─诸法生起的理论,还必须从其立宗的根本─“法体恒存”上来探讨才可。
二、有部的根本教义是“三世实有,法体恒存”。此所谓“法”是构成现象界的最小质因,而这质因具有与其他质因不同的特性﹙prakrti﹚,此特性即称为“自性”﹙svabhava﹚,也就是法体。bhava由字根√bhu﹙有、变成﹚变化而来,有“有”、“是”或“存在”之意。sva是形容词,义为“自己的”。svabhava即有“自有”、“自己存在”,“自己如此”之义。这也就是说,法体所具有的特性是本来如此,自己存在的。如说:
实有:谓一切法各住自性﹙《大毗婆沙论》卷9大正27,42a﹚
一切法己有自性,本来各住自体相故﹙《大毗婆沙论》卷9大正27,42b﹚
摄自性非余,以离他性故﹙《俱舍论》卷1大正29,4b﹚
《阿毗达磨杂心论》卷1言:
诸法离他性,各住己性故,说一切法自性定所摄。﹙大正28,810b﹚
自有的、自存的法体,是不会随著时空的改而变化,故说:“法体恒存”。
在这法体实有、恒存的根本理念上,有部进一步利作用的发生与否,建立其因果论、缘起论。有部认为法体是恒存不变的,故本身并不具有因果关系,能与他法关涉而形成因果的是法体的作用。以此法法作用的发生与否,即能有相互的影响,形成因果关系。如说:
我说诸因以作用为果,非以实体为果。又说诸果以作用为因,非以实体为因。诸法实体恒无转变,非因果故。﹙《大毗婆沙论》卷21大正27,105c9~13﹚
如此依有部而言,谈缘起、因果、法的有无等,说转变、无常、三世等,都是约法体之作用而说的,非法体本身。如《大毗婆沙论》卷76言:
答:三世诸法因性果性,随其所应次第安立,体实恒有无增无减,但依作用说有说无。﹙大正27,395c28~29﹚
又卷39云:
复次转变有二种:一者自体转变、二者作用转变。若依自体转变说者,应言诸行无有转变,彼自体无改易故。若依作用转变说者,应言诸行亦有转变。﹙大正27,200b2~3﹚
有部便是在这法体的作用上,大谈因果关系,甚至建立六因、四缘、五果等复杂的因果理论23。由于有部专在作用谈因果缘起,因此有部的缘起论,可说是一种“作用缘起论”。但若摄用归体,用属体有,也可说为“自性缘起论”。因为用也只不过是自性、特性的显现,诸法自性各不同,故用亦差别。
总之《阿含经》说“此故彼”的缘起,但有部却唯将“缘起”作为事相看待,另在自己法有的宗义上建立一套属于自己的缘起论─自性缘起﹙亦可作“作用缘起”﹚。这是说一切有部缘起论的特色。
(一) 种子缘起论
部派佛教的缘起论除了说一切有部以外,经部的“种子论”也是值得一谈的。经部的成立虽不一定比《中论》早,但因《中论》已论及“种子论”,故种子思想早在龙树前已存在24。
说一切有部的譬喻者,不满三世实有论,改采现在实有说,脱离有部自立一宗25。经部师接受大众、分别说系的过未无体说,以现前的刹那法为实有,并依之建立三世因果。现在刹那现起的法,之所以能成立过的因果关系,最主要的即在于种子论。以《俱舍论》、《顺正理论》所说,种子本是一种能生自果的功能性26。现前存在的法,刹那灭后,即熏成种子。种子经过一段时间的相续、转变后27,功能转胜,即能现行为果。以现在法为因,由种子熏习,建立未来果法生起的可能。而现前刹那的法,也是由过去所熏成之种子的现形,故现在即是过去法之果。以现前法为主,从种子的熏现建立过去、未来,成立三世因果,这即是种子熏习论28。
经部集大成者室利逻多更是此刹那相续前后因果论的极力主张者。所以其不但反对有部的“俱生因”,对阿含“此有故彼有,此生故彼”的缘起义,更是以前后的因果论解之。如《顺正理论》卷25评之言:
上座复言:依此有彼有者,依果有因有灭。此生故彼生者,恐疑果无因生,是故复言:由因生故,果方得起,非谓无因。﹙大正29,482c﹚
“此故彼”本是缘起的定义,是一切有为法生起的法则。但室利逻多重在刹那相续前后因果性,故以前后因果解之。如此,阿含中“此故彼”的缘起,在经部论师的发挥下,便成了前后因果相续的“种子缘起论”了。
说一切有部的譬喻师跳脱了三世实有的思想,改采现在实有说,成立种子熏习论。不但现行法是刹那生灭的,就算是潜存的功能─种子,也还是不断的在转化中,而种子与现行更是不停的相互转化。因此经部的种子论,从表面上看似乎规避了三世实有的自性常见,成了彻底的无常论。但实际上,种子说还是没脱离执持自性不失的习见,只是说明更善巧罢了!实际上种子还是负有执持自性的任务。因种子未现行生果前,无论如何转变,其自身的特性是不变的。如色法种子,其始终是保持色法的特性,生色法果;善生善,烦恼生烦恼等,都是如此。这如《俱舍论》所说的:
何等名为烦恼种子?谓自体上差别功能,从烦恼生,能生烦恼。如念种子,是证智生,能生当念功能差别。﹙大正29,99a5~9﹚
此中何法名为种子,谓名与色于生自果﹙大正29,22c12﹚
这种子执持自性的特性,在唯识论典中说的明白,并直接称为“自性缘起”。这如《摄大乘论》卷上所说的:
又若略说有二缘起:一者、分别自性缘起,二者、分别爱非爱缘起。此中依止阿赖耶识诸法生起,是名分别自性缘起,以能分别种种自性为缘性故。复有十二支缘起,是名分别爱非爱缘起,……﹙大正31,134c~135a﹚
此论说的明白,原始佛教的十二缘起说是爱非爱缘起。爱即无明烦恼,由惑造业,由业感果,是爱非爱缘起。唯识学派另有建构在自宗教义上的缘起论,即是以“能分别种种自性”为缘性的阿赖耶“分别自性缘起”。为什么阿赖耶能分别自性呢?其关键即在于种子,因阿赖耶是以种子为其自性的。如《摄大乘论》在提出了“赖耶自性缘起”后,接著说:
又若略说,阿赖耶识用异熟识,一切种子为其自性,能摄三界一切自体,一切趣等。﹙大正31,135a20~21﹚
而种子的特性,《摄大乘论》更提出六义解释之:
诸种子当知有六种:刹那灭、俱有,恒随转应知、决定、待众缘、唯能引自果。﹙大正31,135a24~26﹚
这其中的“决定”、“引自果”,依世亲的解释,就是自种决定唯引生自果,不与他种他果相滥。如壳种决定引生壳,不生麦等29。阿赖耶以种子为自性,种子又以能持自性引生自果为特性,不同种子各持自性不同于其他,故称“分别自性缘起”。大乘唯识此种“种子自性”义与经部的种子说是一样的,故本文说:“种子说还是没脱离执持自性不失的习见,只是说明更善巧罢了!”。
经部师以种子为所依,说诸法的生灭流转,虽没有明白的提出“分别自性缘起”论,但内在的道理与唯识的“分别自性缘起”到底是一样的。若依种子能持自性的特性来看有部的“法法各住自性”,则亦可了解二者的解说虽不同,但从立足于自性上谈缘起的根底并没有多大的差别。故不管是有部的三世实有,或经部的种子熏习论,都可说是一种“自性缘起论”。
四、 《中论》与《般若经》
(一)《般若经》之缘起论
在一般的看法中,无论是古德或今学,大都认为《中论》是依《般若经》造的。尤其是《八千颂般若》。当然这并非定论,至少印顺法师就不这么认为30。
本章节立名为“《般若经》之缘起论”,就实而言,应说是从《般若经》的立场看“缘起论”。因《般若经》本是经,不像论一样,对法相作有深入的观察及充分的说明。对于“缘起论”,更不似部派一样,各开展出一套自己的理论。所以提为“《般若经》之缘起论”,最多只不过说《般若经》是从什么立场来看“缘起”,而非说其自己有一套什么样的缘起论。
《般若经》的根本立场,即从般若的立场,从空的角度,来看待世间的一切。日本学者鼍山雄一认为:《般若经》从基本上否定固定化的所有东西,尤其是小乘的实在论﹙以有部的三世实有论为主﹚,甚至连空、般若等的大乘新理想也不可固定化、实体化。并根据这个批判,希望把佛教回归到佛陀本来的精神31。印顺导师则认为,大乘般若倡导一切法空,但《般若经》说空实有二种意义,即胜义自性空与世俗无自性空。一、所谓胜义“自性空”:《般若经》的法性空是涅槃的异名,这是圣人佛、阿罗汉内自证的境界。《般若经》从这超越名、相、分别的立场,以此来化导,依此来观一切法。则一切法无二无别,有为无为不二,生死即涅槃32。二、世俗“无自性空”:圣人所证智是胜义自性,藉此所表达的甚深“空”,是自性空,亦就是诸法的胜义自性。但空在《般若经》中有著双关的意义,除了代表诸法实相外,也有虚妄不实之义33。从胜义的立义而言,则一切诸法当然皆是虚妄不实,没有自体实性的存在,故《般若经》也说到了:“诸法合和生故无自性”34。诸法合和故没有自性,无自性故空,成了缘起的无自性空35。另日人增田英男亦统括《般若经》之空义为绝对空与相对空。绝对空是超越否定的,实就是自性空。相对空则是含有否定的意味,常与缘起说有关,指的应就是无自性空。故《般若经》虽类集有种种空,但不出此二义36。否定实体,破斥自性,当然也可说是般若空的义涵。不过《般若经》的空义,重点不但在于否定,更是在超越,也就是胜义自性空。龙树说:“自性有二种:一者,如世间法(中)地坚性等;二者,圣人(所)知如、法性、实际”、“如、法性、实际,世界故无,第一义故有”,也就是说:“《般若经》是站在第一义谛上看待一切法的”。但此两种空义并非完全的不可相融,后代的中观家月称就以“空体”与“空用”解释,会通之。印顺导师说:以无自性为自性,与空的空虚性及涅槃的双层意义,是非常契合的37。从第一义谛的立场来看一切法,则一切法寂灭不生,寂灭不生的一切法当然是无自性的。
《般若经》从胜义的立场来看侍一切法,在说明缘起时,亦秉持此一贯风格,如《大品般若》卷22在菩萨如何修十二缘起观时说:
须菩提白佛言:世尊!菩萨摩诃萨不学色相耶?不学受、想、行、识相耶?不学眼相乃至意相,不学色相乃至法相。…不学苦圣谛相、集、灭、道圣谛相,不学逆顺十二因缘相。…佛告须菩提:若诸法实有相,菩萨应学是相,须菩提。以一切法实无相、无色、无形、无碍,一相,所谓无相。以是故,须菩提!菩萨摩诃萨不学相,不学无相。何以故?有佛、无佛,诸法一相,性常住。﹙大正8,382b16~c8﹚
同经卷20云:
须菩提!是十二因缘是独菩萨法,能除诸边颠倒,坐道场时,应如是观,当得一切种智。须菩提!若有菩萨摩诃萨,以虚空不可尽法,行般若波罗蜜观十二因缘,不堕声闻,辟支佛地。﹙大正8,364b27~29﹚
前段意言:色等五蕴、眼等十二处、四圣谛,顺逆观察十二缘起等,本是原始佛教中,佛所教授应观应学的法。但现在般若法门从胜义的究竟立场去观,则一切法寂灭无相,故无任何法可学。但《般若经》的意思并非叫人真不用学,如卷16亦言:“自逆顺观十二因缘,亦教人逆顺观十二因缘”38,其真意是教人观一切法空,令人契入诸法的毕竟空性,如说:“云何知十二因缘,知十二因缘不生相,是名知十二因缘”39。所以引文第二段说:菩萨行十二因缘,并非如传统的逆顺观法,而是从毕竟空的立场,观十二因缘如虚空不可尽。若能以此观一切法,则一切法皆能契应菩萨法,是行般若波罗蜜,故言:“十二因缘是独菩萨法”。上文曾说到“空”除了是甚深涅槃的异名外,也有虚妄不实之。诸法如梦、如幻的虚妄不实,从“遮”妄之义而言,空即无自性义,如言:﹙大正8,390a﹚
佛告须菩提:菩萨摩诃萨住五阴,……知是五阴实如梦、如响、如影、如焰、如幻、如化。五阴如梦无相,乃至如化无相,何以故?梦无自性,响、影、焰、幻、化皆无自性。若法无自性,是法无相,若法无相,是法一相,所谓无相。
而无自性即与缘起的众缘和合有著密切的关系,如说:“诸法和合生故无自性”、“色和合生无自性”等40。因此《般若经》在说明菩萨应如何深观十二缘起时,亦说到了诸法从因缘生:
菩萨摩诃萨应以虚空不可尽法观般若波罗蜜。…菩萨摩诃萨观十二因缘时,不见法无因缘生,不见法常不灭,不见法有我、人、寿者、命者、众生乃至知者、见者。不见法无常,不见法苦,不见法无我,不见法寂灭非寂灭。﹙大正8,364c﹚
综合上述,对于般若法门与缘起关系,我们可作简单的归纳。原始佛教本是“先知法住智,后知涅槃智”,从缘起的流转,到达还灭的涅槃。但般若法门却“不以缘合为第一”,而“以法住性为定量故”、“诸法法性为定量”、“皆以真如为定量故”、“但以实际为量故”41,不待缘起而从涅槃、真如、法性入手。进一步,若从这甚深寂灭的立场来看一切法,则一切法皆如梦、幻、化,妄而不实。虚妄不实的一切法,即无自性,无自性故从众因和合生。也就是说,原始佛教是由缘起而到涅槃;而般若法门则从涅槃下手,推至缘起。因此般若法门思想中的缘起,是如幻化的缘起,是极无自性的。这与上节中,部派佛教的“自性缘起”有著相当大的差异。《阿含经》说依缘起而生的缘生法是不实生灭﹙来去﹚等,但并没有直接表明“无自性”,这所以引起部派的异解。般若从空的立场,直达无自性的缘起,可说与《阿含经》意相当契合。
原始佛教: 缘起﹙流转﹚→ ﹙还灭﹚涅槃
般若法门:涅槃﹙空﹚ → 无自性﹙空;一切法如梦、幻、影、化﹚ → 缘起
涅槃之异名 虚妄不实
空之双关义
(二)《般若经》与《中论》之“八不”
《中论》开始之归敬颂以“八不”来描述“缘起”,成为《中论》缘起论之特色。于是“八不”的涵义、出处等,便成了探讨《中论》缘起思想的主题。本节所要讨论的是《中论》之“八不”与《般若经》之关系。一般在探讨此问题时,总是著重在词语的出处上,从《般若经》中加以比对。在这一方面的研究,日本学者是有些成果可供参考的,如:真野龙海“八不?偈”﹙收于壬生台舜《龙树教学?研究》中﹚,三枝充搋《龙树?亲鸾?一?》“龙树?归敬偈????”,中村元《空﹙上﹚》等42。但对从义含上加以比对检讨的,就比较少见。因此本文的讨论从词语的出处及义理的比对等两方面进行。
初就词语的出处而言,《中论》开首归敬颂中所提及的八不,如下:
不生亦不灭 不常亦断 不一亦不异 不来亦不出
此不生不灭等八不,不一定只有《般若经》才有,如上文所提《阿含经》中亦用不生不灭等来描述“涅槃”。但无著《顺中论》确明指为出《大般若经》中,而一般也采用此说,不过这还必顺检讨43。首先就确定为龙树以前出现的《大品般若》而言44,虽提及此“八不”,但却散于各处,非如《中论》的连在一块。出处如下:
一、不生不灭:《大品般若》共出现66次,其重要者如下:
1、众生毕竟不生不灭故﹙大正8,225a﹚
2、譬如说我名,和合故有。是我名,不生不灭。﹙大正8、230c~1231a﹚
3、色不生不灭故无处所。受、想、行、识不生不灭故无处所。…界不生不灭故无处所。乃至不垢不净亦如是。…四念处不生不灭故无处所,乃至不垢不净亦如是。…乃至十八不共法不生不灭故无处所。﹙大正8、242a﹚
4、若色不生不灭,不垢不净,是名色清净。受、想、行、识不生不灭,不垢不净,是名受、想、行、识清净。﹙大正8、310b﹚
5、为众生说色不生不灭,不垢不净;说受、想、行、识不生不灭,不垢不净。说十二入、十八界…五神通不生不灭,不垢不净。﹙大正8、332c﹚
二、不常不断:只出现1次:
若内空性不空,外空乃至无法有法空性不空者,则坏空性。是性空不常不断。﹙大正8、402c﹚
三、不一不异:虽无相同之语,但有“不一不二相”﹙大正8、3358c﹚。
四、不来不去:共出现15次,今举如下:
1、诸法不增不减,不来不去,不合不散,不入不出。﹙大正8、301b﹚
2、菩萨摩诃萨行般若波罗蜜时,住六波罗蜜,净萨婆若道,毕竟空故,不来不去故。﹙大正8、229a﹚
3、拿字门,入诸法不来不去,不立不坐不卧故。﹙大正8、256b﹚
4、佛知诸众生心相不广不狭,不增不减,不来不去。﹙大正8、324a﹚
5、如来如相不来不去,须菩提如相亦不来不去。﹙大正8、335b﹚
6、云何知色如,是色如不生不灭,不来不去,不增不灭。﹙大正8、399b﹚
另外如“不垢不净”﹙41次﹚,“不增不灭”﹙27次﹚。而且其中最常放在一起的是“不生不灭”与“不垢不净”,次为“不生不灭”与“不来不去”或“不增不灭”。而“不生不灭”、“不垢不净”、“不来不去”、“不增不灭”等四句也常连用。倒是“不一不异”、“不常求断”几乎少用。为什么《大品》最常用的是“不生不灭”与“不垢不净”?这是一个重要的问题,而且与般若的根本思想有关,不过这要等下一段才检讨。这里欲提出的疑问是:若《中论》的“八不”是根据《般若经》的话,为什不采常用的“不垢不净”与“不增不灭”,反而用少到几乎没有的“不一不异”、“不常求断”等取代之?
以上是从已确定为龙树之前的《大品般若》所作的检讨。但如果另从玄奘所译的《大般若经》中来检视的话,则情况就不一样了。
《大般若经》中不但有《中论》所说的八不,而且还是放在一起连用的。今列如下:
一、《大般若经》卷165﹙大正5、888b﹚:
于此般若乃至布施波罗蜜多,竟无少法有入有出、有生有灭、有断有常、有一有异、有来有去而可得者。
二、《大般若经》卷296﹙大正6、505b﹚:
如是般若波罗蜜多,于一切法不向不背、不引不宾、不取不舍、不生不灭、不染不净、不常不断、不一不异、不来不去、不入不出、不增不减。
三、《大般若经》卷384﹙大正6、988b﹚,卷472﹙大正7、389b﹚:
佛告善现!若菩萨摩诃萨修行般若波罗蜜多时,如实知一切从缘所生法,不生不灭、不断不常、不一不异、不来不去,绝诸戏论本性淡泊。善现!是为菩萨摩诃萨修行般若波罗蜜多时,能学从缘所生诸法。
以上列举的三句中,尤其的第三句,与《中论》的归敬偈似乎一致。其中不但提到“缘起”是不生不灭等,更说到“绝诸戏论本性淡泊”。因《大品般若》中虽常说不生不灭等,但却不是从“缘起”的角度来说的;而“绝诸戏论本性淡泊”,《中论》归敬偈的梵文本作prapabca-upawamaj wivam“戏论止息寂静安稳”。其契合度可见一般。所以如果照《顺中论》所说的,再加上《大般若经》此段文句的契合度,则《中论》的“八不”理应取自《大般若经》的此文了。但问题是佛教的大部头经典,本就是在一直不断的增广中完成,这是无可置疑。《大般若经》的此段经文,不但无法确定其是在龙树前成立的,却有些许迹象显示有其可能是后来增加的。据日学者中村元指出:1、如上述《大品般若经》中,与此相当的地方根本无此经文。2、无著《顺中论》虽说《中论》之“八不”取自《般若经》,并引了一段经文。但其所引之经文却非第三段,而是与第一段相当的文句。也就是说,无著时代尚没有第三段的经文。因此中村氏认为《中论》的“八不”不但不是得自《般若经》,相反的《中论》对《般若经》的增广给予相当的影响45。当然,这只是初步推论,尚侍再深入研究。另外笔者认为,《般若经》与《中论》各从什么立场说“八不”也是值得注意的﹙下当说明﹚。
由以上的讨论可知,从罗什译的《大品般若》到玄奘的《大般若经》确实有相当大的差异。光凭《顺中论》所说为依据,可能还有稍嫌求足。
接下来再从义含上来加以讨论。如前文所述,《阿含经》讲“不生不灭”本有两个立场。从缘起而言,其不生不灭是指缘生法“生无所从来,灭无所至”的不实生灭;而涅槃则是无生、住、异、灭相,毕竟寂静的不生不灭。《般若经》的“空”是诸法实相,是依佛法的“涅槃”而说的,涅槃、实际、法性、如等都是“空”的异名。《般若经》从这胜义的立场出发,则一切法皆不出于此。《阿含经》说“涅槃”是不生不灭,《般若经》就依此说空、实际、如等是不生不灭,从这一立场来看,则一切法皆是不生不灭等。如说:
有佛无佛,是如、法相、法性常住,不生不灭。《大品般若》卷20﹙大正8,367b﹚
另《大品般若》卷24:
云何知受如?菩萨知诸受相如水中泡,一起一灭,是为知受相。知受生灭者,是诸受无所从来,去无所至,是为知受生灭。知受如者,是如不生不灭、不来不去、不增不减、不垢不净,是为知受如。﹙大正8,399b﹚
《般若经》说不生不灭的立场,从上引的两段文所说,已是相当明显了。《阿含经》说“缘起”是有佛无佛法界、法位、常住,而《般若经》则转用来形容空、涅槃、如、法性等,并说为不生不灭。下段则说:“受﹙蕴﹚”是有为生灭的,但却是如《阿含经》所说之“生无所从来,去无所至”的生灭,而“受”的胜义自性﹙如、实际等﹚是不生不灭、不来不去、不增不减、不垢不净的。《般若经》出发于此胜义的立场,因此多说不生不灭、不来不去、不增不减、不垢不净等。诸法的胜义自性是言语道断、心行处灭,不生不灭如涅槃相的。从法的存在而言,即说为不生不灭;没有所谓的存不存在,当然也谈不上数量的多寡,故说不增不减。缘起的流转是烦恼杂染,相对的还灭是涅槃清净;现在不从相对缘起入手,直观一切法的毕竟不生,无相对的染净观待,故说为不垢不净。而“不断不常”、“不异不一”,《阿含经》的手法,本用在“缘生法”中相对的因果关系上。在生灭因果的前后上说不断不常,相依相待上说不一不异。绝待不生灭的涅槃用此二句来形容,与《阿含经》一向的惯用法不合。以上是笔者对为什么《大品般若经》多用不生不灭、不来不去、不增不减、不垢不净等词,而绝少用到不断不常、不异不一等,所提出的一点看法。因《般若经》是从胜义的立场说不生不灭等,而非从缘起的立场。
当然以上所论证的是指明般若法门的根本立场,主要是以确定为龙树以前的《大品般若》为主。若是后代增广的,甚至如上举之《大般若经》那样的经句,是不在话下的。但在此要出的是:1、如果本文上述的主张成立,则亦可作为上列《大般若经》之文句是后代增广的一项证据。因其从缘起说“不生不灭”等,与般若法门的原本立场不无出入,反而近于龙树的论义。2、《中论》的归敬偈从“缘起”的立场来说“八不”,这是无庸置疑的。这一立场与《般若经》明显不合。因此若从内涵的契合度而言反而与《阿含经》所说的较相近。3、但如果再结合上节的结论。不论是出发于胜义或缘起,从“无自性”的角度来说,都是一致的。所以“无自性”为“八不”的根本立义所在。
缘起﹙十不缘起﹚ ─ 龙树 ﹙八不缘起﹚
阿含 无自性
涅槃﹙不生不灭﹚ ─ 般若空﹙不生不灭﹚
五、 《中论》之“八不缘起”
“缘起”是《中论》的中心思想46,《中论》开宗明义以“八不”来描述“缘起”,不但指明了其思想中心,更点出了其“缘起”思想特色。众所知悉的,龙树的论理特性是破而不立,也可说依破来立。从敌对的论理立义中,指出其矛盾所在,使之知难而退,如此既能相对显出自宗论义的正确。以“八不”来说明缘起,就是最好、最典型的例子。故欲了解《中论》的缘起思想,“八不”是主要的线索之一。另《中论》“观四谛品”﹙aryasatyapariksa nama caturvimwatitamam prakaranam﹚第24的第18偈的“空假中偈”47,也是重要的线索。因为在此偈中,龙树一反其遮而不立的特性,直接从“缘起”、“空”、“假名”与“中道”的关系上成立其论义。因此本就以此两者为主,对《中论》的缘起思想作一翻探讨。
(一) 归敬颂之解读
就《中论》归敬偈的解读上,中国古来的三种译本与现见的梵本有些许的差异,其差异的所在及所引申的问题,是探讨的重点48。
首先就差异点而言:汉传之三种译本,鸠摩罗什译?青目释《中论》、清辨注《般若灯论》、安慧注《大乘中观释论》各译如下:
青目释:﹙姚秦?鸠摩罗什401~409译﹚下简称什本
不生亦不灭 不常亦不断 不一亦不异 不来亦不出
能说是因缘 善灭诸戏论 我稽首礼佛 诸说中第一
《顺中论》:﹙元魏?般若流支538~543译﹚下简称魏本
不灭亦不生 不断亦不常 不一不异义 不来亦不去
佛已说因缘 断诸戏论法 故我稽首礼 说法师中胜
《般若灯论》:﹙唐?波罗颇蜜多罗译565~633﹚下简称唐本
不灭亦不起 不断亦不常 非一非种种 不来亦不去
缘起戏论息 说者善灭故 礼彼婆伽婆 诸说中最上
《大乘中观释论》:﹙宋?惟净1009~1043译﹚下简称宋本
不灭亦不生 不断亦不常 我稽首礼佛 诸说中第一
以上四种译本依年代先后由上至下排列,以利下文之论述。
梵文本如下:﹙取自月称《净明句论》﹚下简称梵本
[3-8,11-13]anirodham anutpadam anucchedam awawvatam∣
[3-9,11-14]anekartham ananartham anagamam anirgamam∥
[11-15]yah pratityasamutpadaj prapabcopawamaj wivam∣
[11-16]dewayama sa sajbuddhastaj vande vadataj varam∥49
就梵文而言,全颂由两句构成。上句中a-nirodham不灭、an-utpadam不生、an-ucchedam不断、a-wawvatam不常、an-ekartham 不一、an-anartham不异、an-agamam不来、a-nirgamam不去,与下一句的prapabca-upawamaj 戏论止息、wivam吉祥,都是形容词﹙m.sg.Ac﹚与pratityasamutpadaj缘起﹙名词,m.sg.Ac﹚性、数、格一致。故此十字是用来修饰“缘起”的。而“缘起”则作“宣说”dewayamana的受词50,主词是无上正等觉sajbuddhas﹙m.sg.N﹚。另一句则由taj vande vadataj varam组成。taj指示代名词﹙m.sg.Ac﹚代替sajbuddhas,在此句中作动词vande“我礼敬”的受词。vadataj ﹙m.pl.G﹚varam﹙m.sg.Ac﹚“诸说者中尊”,因与taj性、数、格一致,故指的是taj→sajbuddha。因此白话中译应作:
我礼敬诸说法中最尊上的佛陀,彼宣说了不生亦不灭、不常亦不断、不一亦不异、不来亦不出、戏论止息而寂静安稳的“缘起”。51
若将此读法比对上例的四种古译本,则可发现有些许的不同。其中差异较大者有二:一、颂末的“诸说中第一”,是指佛,还指法?其中什、唐、宋三本就偈颂本身而言,唯说“诸说中第一﹙最上﹚”,并无明指是法或人。但唐本依其长行的解说,其指的是人52。相反的,宋本长行安慧却解说为“法”53。而魏、梵两本则明确的说“说法师中胜”或“诸说者中尊”─指佛。所以古今的五种译本中,魏、唐、梵三本明确的指为“人”,宋本说是“法”,唯什本较不可考。此句中国古来大德的理解,皆依什译本,而将之解为“﹙缘起法是﹚种种教说中最殊胜的”。也就是“诸说中第一”的“诸说”是指“所说法﹙缘起﹚”而非“能说人﹙佛﹚”。但由于与梵文的出入,故现今一般学者大都认为以上三种译本的译法不符梵文语法。或有认为这或大概是受了中国四句五言绝句范例的影响。实际上不只梵本,就种种资料显示,偏向于解说为“人”的是占大多数。不过这也不就是唯一的解读,因安慧确是作了不同的解说,而且我们无法确定古译的底本是否就是现今的梵本。
三、 另一问题是“善灭诸戏论”一句中的“善”﹙什本﹚。唐本作“说者善灭故”,魏本缺,宋本不完整故不论。就什、唐二本表面之义来看,“善”应解作“善巧、方便”,指是是一种巧妙的方法,用以修饰“灭”。但梵本对应此语的wiva,在此句中作形容词用,修饰主词“缘起”。wiva作形容词时,则有吉祥、安稳、自在之意,佛教中也常用来描述“涅槃”54。梵本之意为“息灭戏达到安稳的涅槃”,故译作“戏论止息而寂静安稳”。由于古译本将“善”解为善巧,故唯有“灭诸戏论”,而无“达到安稳的涅槃”之语义。但唐本《般若灯论》长行对“说者善灭故”的解释并没有把“善”解作“方法”,而是将“善灭”当作一名词来解释,如说:
缘起者,种种因缘和合得起,故名缘起。语自性执永不行故,名戏论息。一切灾难无故,或时自性空故,名善灭。说者,开演义故。…﹙大正30,51c﹚
灾难永息,是涅槃的境界;在《般若经》中“自性空”更是涅槃的异名。因此唐本的意思与现存梵本实际上是一样的。另外如上节所举玄奘译的《大般若经》也曾作过类似的语译,而且文义表达相当清楚。如说:“如实知一切从缘所生法,不生不灭、不断不常、不一不异、不来不去,绝诸戏论本性淡泊”。这“本性淡泊”与wiva的对应可说恰如其义。至于什本的“善”应作如何解,就无从考察了。不过从唐本、梵本及玄奘的翻译来看,“善”应是对应wiva = 涅槃 = 自性空 =本性淡泊,而且至少唐朝之时已如此了。
接著是上述两种解读的差异,是否会造成什么影响呢?由第一点来说,“诸说中最上”指的不管是人或法,基本上对文义并不构成影响。但就第二点而言,若将“善”对应于wiva而解为“涅槃”,可能就更具意义了。因为这样则归敬偈中不但说到“缘起”,更提到“涅槃”,二谛双具。而且wiva用来描述pratitya-samutpada,则成了缘起即是涅槃,缘起的当下本性空寂。这与第24品“观四谛品”第18偈的前二句:“因缘所生法,我说即是空”yah pratitya-samutpadah wunyataj taj pracaksmahe可说相互辉应,充份表现了中观的二谛圆融义。
此外另值得一提的是“八不”就偈颂来看,似乎是在描绘“缘起”的。但实际上不论从各译本的偈颂、长行解及思想的渊源、内容来看,“八不”所形容的对象是“缘生的一切法”而非“缘起”本身。三枝充搋教授曾指出此问题,并认为“八不缘起”应加入“诸法”而成为“诸法是八不的缘起”。其所提的证据主要是偈颂本身,如:第一品破四生所说的“诸法不自生…”。第二品说“法的不来不去”。第十?十三?十四则是“观法的不一﹙不异﹚”。第十七?二十说“法的不常﹙求断﹚”55。此外从长行的解说中亦不能难解,如什本第一品青目言:“法虽无量,略说八事,则总破一切法”。《顺中论》引经说:“般若波罗蜜者,彼无少法可取可舍,若生若灭、若断若常、若一义若异义、若来若去”。清辨说:众生于世间起生灭、断常等见,故佛为说“八不”。安慧则说不生不灭等是说明“缘生法”56。上引为主要之处,广引则不胜枚举。最后再从思想的渊源看,如本文的前二、四章。最早提及八不的是《阿含经》,但《阿含经》的“眼,生时无有来处…”等十不,本就是在描述“缘生法”而非“缘起”本身。“缘起”本是“此故彼”的法则,指万法生起的内在原理,即然是一种法则、定律,当然不会有“生灭”或“不生灭”的争议。《般若经》从第一谛来看一切法,说一切法的当体即是涅槃、空性,是不生不灭,这还是在描述“一切法”。从上述种种,可见《中论》归敬偈的“八不”确是在说明缘生之诸法的。但由于颂偈的简略,故容易引起误解。
综合上述的各种解析,则本文认为《中论》归敬颂的白话义译可作如此说:“归敬诸说法者中最尊上的佛陀,因彼宣说了一切法皆是不生不灭、不常不断、不一不异、不来不去的缘起,不但能灭各种戏论,而且当体即是涅槃寂静”。
(二)八不之含义
“缘起”是佛法的中心,《阿含经》以“此故彼”解说之,本是实如的说明诸法的存在状态。部派虽也还是说“缘起”,却偏向在自性上成立。《般若经》从胜义的立场说一切法如幻、如化,是极无自性的缘起,与部派佛教的“自性缘起”,形成强烈的对比。在此大小乘异论的环境下,龙树特以“八不”来说明“缘起”,不似传统的以“此故彼”来成立,其所欲表示的就是《般若经》的“无自性”义;并从对治部派的偏执中,掘发《阿含经》的缘起深义。
八不 不生不灭等八事四对,加一个“不”字﹙梵文于前+a或an﹚,表示是对此八事的否定。虽说只列举八事,但实者代表一切法,故青目说:“略说八事则为总破一切法”。因此八不所“不”的、所破的对象是一切法。但现见的缘起世间是有生有灭、有来有去的,如《阿含经》言:“有为者﹙缘起﹚,若生、若住、若异、若灭”,如何能说其不生不灭呢?《阿含经》言:“眼生时无有来处,灭时无有去处。如是眼不实而生,生已尽灭”,缘生法虽有来去,但却是“不实”。《般若经》从“无自性”说缘起,正契合这“不实”之义。因此《中论》说“八不”并不是否定缘起的生灭相,而是要破诸法“自性”﹙svabhava﹚,以阐发这“不实”的“无自性”义。如《中论》第一品初,在破四生后立即说:“如诸法自性,不在于缘中,以无自性故,他性亦复无”57。“观因缘品”在破四生,说明了诸法不生的原则性之后,转向了部派的四缘论。如前所说,有部一方面说缘起,一方面立法体自性,并依四缘配合法体与作用成立了诸法的生灭。破有部的四缘生万法,更凸显出《中论》的缘起无自性义。所以说从对治部派﹙或外道﹚的自性执中,阐扬佛说缘起之真义。因此应说:八不总破一切法的自性,八不缘起即是表明无自性的缘起。
不生不灭 八事代表一切法,龙树为何偏取这八事呢?是否有特别之用意?乃至其次第是否经过特别之安排?印顺导师于《中论今论》中曾探讨过此问题58。但本文希望从另外的角度多作了解。《阿含经》有十不缘起,只比《中论》多了“不有不无”,但“不有不无”实通于“不生不灭”59,因此严格来讲还是只有“八”。《般若经》站在胜义的立场,最常用的是“不生不灭”、“不垢不净”、“不来不去”、“不增不灭”等,几乎不用“不常不断”与“不一不异”。龙树虽取般若的“无自性”义,但不论是从出发的立场或语句的取舍而言,显然是与《阿含经》较契合的﹙但不无参考《般若经》﹚。《阿含经》的“十不”本是散而于诸经中,龙树又如何作此排列呢?无著说:“随义造论,无有次第”60。但生灭相本是有为法的根本相,有为法是生灭无常的,这是各学派的共意。生起的即是有─“存在的”﹙bhava﹚,灭去的即是无─“不存在”。只要是存在的“法”,必具这生灭相。《阿含经》说缘起有为不实生灭,无为涅槃不生不灭。《大品般若》中用的最多的是“不生不灭”。生灭即有此重要的意义。因此《中论》“八不”以“不生不灭”为首,第一品“观因缘品”也以破“生灭”为主。只要是缘起的存在,必现有生灭。讨论诸法的存在状况,以生灭为第一顺位,本是必然的。
不来不去 《中论》第一品破生灭,接著第二品马上破来去,但归敬中“不来不去”却是列为在最未。《阿含经》说缘起的不来不去,就实而言既是不生不灭,如说:“生时无有来处,灭时无有去处”,“诸行如幻、如炎,刹那时顷尽朽,不实来实去”。所以彻底的说,来去既是生灭。但以“来去”表示“存在”﹙bhava﹚比用生灭还来的丰富,因这更能显出存在的诸法是动态的存在。由“无”到“有”谓之生,可说为“来”;相反的,由“有”还“无”谓之“灭”。如说一切有部既说:诸法体作用现起,由未来至现在即是生,作用谢灭到过去谓之灭。存在的,必是活动的,活动的必现有时空相。因此在第二品“观去来品”中破来去,即从时间与空间上入手,最后再论定法体的有无。印顺导师即科判为三时门、一异门及定不定门。由于本品虽是主破来去,但实际上却包含了前“六不”于其中。因此可说是《中论》论证法的基础61。笔者认为“不来不去”可总摄前“六不”,故置于“八不”之末,实有收摄统纳之意。列在第二品,则可辅助第一品之不足,二品合起来则总观总破一切法62。以生灭为根本,来去为完成,一为首、一结尾,是再恰当不过的。至于不常不断、不一不异等,二者就不一定有次第上的意义了。
不断不常 现在以偈颂的次第先说不常不断。常断与时间有关。如某法在时间上是前后一类不变的存在,即说为常。如前有后灭不再相续,则说为断。如上所述,“法”的存在必具有时空相。《阿含经》说存在是缘起的“此故彼”,从空间上说是“此有故彼有”,从时间上说,即是“此生故彼生”。在缘起法则的支配下,从时间前后来看,果从因生故不断,果不即是因故不常,故缘起必是不断不常的63。不断不常原是《阿含经》所常讲的,如说:“以此诸法坏故不常,续故不断;不常、不断”、“自作自觉则堕常见,他作他觉则堕断见”。原来佛陀时代,外道诸派常持有断常、一异等见。如神我论者,认为有一实在的神我,在三世中流转,即是常见64。顺世外道说命即是我,我死后即什么也没有,这是断灭论65。佛陀以缘起的不断不常来破斥他们。佛虽说无我,但却也不否定造业受报的因果关系。这不断不常的缘起成了后代诸派的共意。而且各派也各立学说,以成立这不断不常的缘起义。如有部的“作用缘起论”:他说法体恒存作用非常,是恒而非常。作用刹那生灭不落常见,法体恒存可成立业果相续,不落断见66。经部觉得这三世实有根本是常见,因此成立“种子熏习论”来说明不断不常的缘起。种子是刹时灭相续的转变,不落常边;而种子又是自类的相续,故亦不落断边。原始佛教中,佛说缘起不断不常本是破斥外道的,但《中论》的不断不常却重在对治佛教中的法有论者,纠正他们的偏执。如专说明业果相续不断不常的“观业品”第十七,即针对部派的各种业果论加以论破,以呈现佛说不断不常的缘起真义。其中前六颂破有部之实有论,7~12颂破种子论,13~27破正量部的不失法,28~以后破犊子部不离不即蕴的我67。因此《中论》的不断不常,比余六更能显出对治法有论的意味。姑且不论《中论》的如何论破各派,其实《中论》与各派一样,都承继著《阿含》因果的不断不常意而提出自宗的理论。只是要在自性的立场上来成立,终有其矛盾处。针对此,龙树从法空的立场,指出法有论者的种种缺失,从缘起无自性来成立佛说不断不常的因果义。如此可知:1、《中论》的不断不常本是《阿含经》之本意。2、用“八不”表缘起更是有对治部派的意味。
不一不异 简单的说,二者同一,即是一;二者不同就是异。《中论》破一异的情况有三种,1、因果的一异﹙第20品19、20颂﹚。2、我与五蕴的一异﹙第10品全,第27品8颂﹚。3、作、作者的一异﹙第六章4、5颂染、染者,第2品去、去者﹚。第一点可说是根本,后二项只是在这根本上针对重点加以发挥。佛所说之“此故彼”的缘起,除了有时间的次第性外,也有空间的相互依存性。在缘起相互依存的因果上,果不即是因,却也不离于因。佛最常提及且最确切的即是我与五蕴之关系。因佛说无我,外道常说有神我,佛就以即蕴、离蕴破之。如说:“当观若所有诸色…彼一切悉皆非我、不异我、不相在”68。这是说色等五蕴不即是我,但我又不可离色等。不相在意为:我不在五蕴中,五蕴不在我中。我是依五蕴所安立,五蕴是因,我是果。我与五蕴的一异问题实也就是因果间的一异问题。《中论》“燃可燃品”既以火﹙燃﹚与材﹙可燃﹚为喻,说明我﹙燃﹚与五蕴﹙可燃﹚间的关系。这一论义可说是《阿含经》本有的。另外有关作与作者,作者﹙karaka﹚指能作的主体,作﹙karma业、羯磨﹚是所作之事或动作。二者由动词字根√kr “作”变化而来。从《中论》来看,作作者大概可分二义:一、约法体与作用而。如染与染者,染者即烦恼法,染则是起作用。二、约五蕴和合的“我”为作者,“我”起造作为业。这如“观去来品”及“观燃可燃品”所说。我与五蕴的一异是《阿含经》说的,龙树只是发挥之。然法体与作用之一异是部派特有的,龙树特取之加以对治。
《阿含经》说我与五蕴非一非异,龙树说缘起的不一不异,但说一切有部也说法体与作用是非一非异,甚至外道及犊子部亦说真我与五蕴也是非一非异。其间的问题在于是否是“自性实有”69。龙树认为:若一方面说因果各有自性,而又说二者不一不异,这是自相矛盾的。自性﹙svabhava﹚是自己存在,独自存在,常住之意70。既然是独一、自存的,当然与他无关,如何又能说不同自性之二者是不一不异。这犹如西洋逻辑﹙Logos﹚中形式逻辑的同一律﹙the law of identity﹚、矛盾律﹙the law of contradiction﹚与排中律﹙the law of excluded middle﹚。此三定律同立于所谓的第一原理上﹙the first principle﹚,似于佛教之“自性”。由于第一原理故能建一切事物的差别,如A与-A﹙除A以外的一切事物﹚即差别而不同,这A与-A的差异即是矛盾律。而A对A自己本身而言,由于有相同的第一原理﹙自性﹚,故是完全同一的东西,这是同一律。在此第一原理的原则下,论证二者间的关系时,要不就是一﹙同一律﹚,不然就是异﹙矛盾律﹚,决无又一又异的第三者,这是排中律71。同于此理,有自性的两法,若有同样的自性则是一,各具不同的自性就异。决无非一非异的第三者。所以说:“不应于一法,而有有、无相”﹙7?30﹚,“离去、不去者,无第三去者”﹙2?8﹚。因此唯有无自性的缘起才能建立这不一不异的因果关系。
(三)缘起?无自性?空
《阿含经》以缘起为有为,涅槃为无为。缘起是本佛法的核心,但般若法门却直从涅槃入手,以真如、法界﹙涅槃、空的异名﹚为本;这与佛法的“先得法住智,后得涅槃智”确实有相当的距离。但《阿含经》说的缘起,重在诸法存在的实际状况,虽没有直明“无自性”但却也指出缘生法的“不实”。般若法门出发于胜义﹙自性空﹚的立场,以此来观世俗的一切,则一切皆如幻如化,如幻化故无自性﹙空﹚,无自性故缘起有。从不同立场出发的两者,所得到的结论却相同─一切法无自性。缘起是佛法的宗本,空是大乘的特法,无自性是二者所共的。龙树特取这大小所共的无自性义,一以贯之,成立了缘起性空。消弭的大小之间的差距,使佛法有了一贯的统一性。
缘起 ─ 无自性 ─ 空
缘起必无自性,无自性即空,空故缘起有。因此缘起─无自性─空成了《中论》的中心思相72。
《中论》开首的八不缘起,“八不”否定一切法的自性,其所欲表达的即是这无自性的缘起。但用遮破的方式来表示缘起,却另有一层含义─对治部派的自性缘起论。因此“八不缘起”在佛法中,代表了几点意义:1、阐发释尊的缘起真义。2、对治部派的偏差。3、合会大小缘起性空,使佛法成为一贯性。这即是《中论》“八不缘起”的真义。有关前二项,前文已诸多叙述。从会通大小而言,“观四谛品”的空假中偈则更能表现出其意图。如偈言:
众因缘生法,我说即是空;亦为是假名,亦是中道义73
此偈颂与归敬偈一样,是《中论》中最名的文句,对中国佛教也有相当之影响。此诗偈在中国曾被作为三谛来理解,但从梵文或各论师的解说来看,实只有二谛说而已74。其主要的重点乃缘起与空﹙wunyata﹚两个概念,下半诗颂的假名﹙prajbaptis﹚与中道﹙pratipat-madhyama﹚是用来描述空的,因此不能在空外另立假、中二谛。所以紧接著的第19颂即结归言:“未曾有一法,不从因缘生,是故一切法,无不是空者”,这还是只有缘起与空。如前说缘起是佛法所宗的,空是大乘之特法。《中论》归敬偈以遮破来表达,还未直接的挑明,因此还未能明显的看出其合会空有之意。到了此“众因缘生法,我说即是空”一偈的出现,则龙树融通大小空有的用意显露无遗。为什么缘起是空,因无自性,无自性故即缘起即空。而“八不”即是无自性之意,因此缘起的必是“八不”﹙无自性﹚,八不即是空。所以八不缘起确含有会通空有之深义。
六、 结 论
笔者在前言曾提出文题探讨中心,即1、龙树的“八不缘起”具有怎样的特性、内涵呢﹙与原始、部派佛教有何不同﹚?2、其又为何提出八不缘起呢?虽行文过程中已提供切确的答案了。但在搁笔之际笔者还是针对此二问题作一总结式的回答。
一、《中论》前之缘起论:
1、《阿含经》之缘起论:《阿含经》的缘起论主以有情生命为主,其所涉及者,主要是“缘起”、“缘生”与“涅槃”三个概念。缘起的定义是“此故彼”,指一切事物生灭的必然法则。依缘而流转的“缘生”是无常生灭相,是非实生实灭﹙重在生灭的非实﹚,故“缘生”的当体可说是不生不灭。还灭的涅槃,亦是在“此故彼”的原则下,相违相灭到达究竟寂灭,其本身即是不生不灭。流转的缘生相是无常、无我,还灭的是涅槃寂灭。依缘起的流转而还灭,从法住智到涅槃智,即是无常 →无我 → 涅槃。三法印即缘起三相。故知:原始佛教的缘起,主要是依“此故彼”来开显一切。
2、部派佛教的缘起论:本文主要以有部与种子论为主。部派佛教虽也继承《阿含经》而谈缘起,但解说各异,甚至各建立一套不同于他派的理论。不过从立足于自性上谈缘起的根底并没有多大的差别。故不管是有部的三世实有,或经部的种子熏习论,都可说是一种“自性缘起论”。
3、般若法门不待缘起而从涅槃、真如、法性入手,在这立场上缘起只是诸法之一,并无特别。但进一步,若从这甚深寂灭的立场来看一切法,则一切法皆如梦、幻、化,妄而不实。虚妄不实的一切法,即无自性,无自性故从众因和合生。也就是说,原始佛教是由缘起而到涅槃;而般若法门则从涅槃下手,推至缘起。因此般若法门思想中的缘起,是如幻化的缘起,是极无自性的。
二、《中论》之缘起特质:《中论》弘扬的是大乘空义,立足的基础却是《阿含经》的缘起。但从以破﹙八不﹚为立的特性来看,又兼具有对治的意义。可说融合上述的1、3而偏破2 的。确切的说,“八不”是取自《阿含经》的,但“八不”的真意却就是《般若经》的无自性义─空。八不缘起就是无自性的缘起,无自性的缘起即融通了大小空有。因此《中论》的“八不缘起”在佛法中有几点重要的意义:1、阐发释尊的缘起真义。2、对治部派的偏差。3、合会大小缘起性空,使佛法成为一贯性。
【参考书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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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尊者阿说示为梵志舍利弗说此﹙缘起﹚法门”﹙《根本说一切有部毗奈耶出家事》 大正23. 1027c﹚,《大智度论》﹙大正25. 136c﹚,《佛本行集经》﹙大正3. 874c﹚。又《杂阿含》53经,佛告婆罗门:“我论因说因”﹙大正2. 12c﹚。
2 所谓冷落是不受重视之意。般若法门是从涅槃等第一义入手,不似原始佛教以缘起的无常等为入处。缘起在般若法门从第一义的立场观之,也只是诸法相之一,并无特别。这要到中本《般若经》才广谈无自性空,无自性故从缘合。《空之探究》p180~186。
3 《杂阿含》296经﹙大正2. 84b13~c﹚,《南传》13卷、p.36~38。SN. vol. Ⅱ, pp.25~26。
4 以上有关“缘起”与“缘生”之语义分析,参考杨郁文《阿含要略》p335,平川彰《法?缘起》,东京,春秋社,1990/3/5二刷。中村元《?一?一????》p.144~146。
5 《杂阿含》293经﹙大正2. 83c5﹚,《杂阿含》853经﹙大正2. 217c10﹚,《增一阿含》51-8﹙大正2. 819c﹚,《增一阿含》37-7﹙大正2. 713﹚。
6 ﹙M 79 Mii.325f.;S 12,21 Sii.p.287f.﹚。参考杨郁文《阿含要略》p336。杨郁文〈此缘性﹙idappaccayata﹚〉《中华佛学学报》第九期,p.20~28。
7 《杂阿含》453经﹙大正2. 116b﹚。
8 详见杨郁文〈此缘性﹙idappaccayata﹚〉《中华佛学学报》第九期,p.1~34。
9 ﹙《相应部》12,11 Ahara﹚。
10 有关“法住、法空﹙定﹚法如、法尔,法不离如,法不异如,审谛、真实、不颠倒,如是随顺缘起”之解释,可参见印顺导师《空之探究》p220~222,《佛法概论》p1。杨郁文〈此缘性﹙idappaccayata﹚〉《中华佛学学报》第九期,p.29~32。
11 如说:“谓无明、行、识、名色、六入处、触、受、爱、取、有、生、老、病、死、忧悲恼苦,是名缘生法”。﹙大正2. 84b15~26,S12,20 S i.25﹚。
12 此经句从字面上看,亦可作为“不来不去”之依据。
13 《杂阿含》369经﹙大正2. 101b24﹚,又《杂阿含》287经﹙大正2. 80b25﹚参照。
14 印顺导师于《中观今论》中曾论证:《中论》是《阿含》之通论,此即为其论证的证据之一。《中观今论》p22~23。
15 《杂阿含》110经﹙大正2. 37a3﹚,又1026经﹙大正2. 268b2~8﹚。
16 《杂阿含》490经﹙大正2. 126b3﹚,《相应部》Ⅳ-38-4。
17 涅槃又分有余依、无余依涅槃,参阅中村元《佛教语大辞典》p.647。
18 如《大毗婆沙论》即以此四相为一切有为法之共相,卷39﹙大正27. 200c~203b﹚。又《俱舍论》卷﹙大正29. 27~29﹚。
19 有关法住智与涅槃智,古论师有多种解释,如《大毗婆沙论》卷110解释此经时言:“如世尊说:苏尸摩当知,先有法住智,后有涅槃智。问此中何者是法住智?何者是涅槃智耶??有作是说:知集智是法住智,知灭智是涅槃智。?有余复说:知苦集智是法住智,知灭道智是涅槃智。?或有说者,知苦集道智是法住智,知灭智是涅槃智。……?复有说者,知流转智是法住智,知还灭智是涅槃智。?复次知缘起智是法住智,知缘起灭智是涅槃智。?复次,知生死智是法住智,知生死灭智是涅槃智。?有余师说:近分地智是法住智,根本地智是涅槃智”﹙大正27. 572b﹚。上述诸说,比于契经,皆有道理。而且前六说大体上是类似的,但依语顺而言,以第4说最为契合。另印顺法师于《空之探究》p.151中,有独到的见解,可作为参考。
20 《别译杂阿含》202经﹙大正2. 448c10﹚。又《杂阿含》200经﹙大正2. 51a14﹚,《长阿含》13经﹙大正1. 60b13~62b-4﹚。
21 以上出自《大毗婆沙论》卷23﹙大正27. 118a~c﹚。
22 据《异部宗轮论》所言:大众部、一说部、说出世部、鸡胤部及化地等,皆以缘起无为。《大毗婆沙论》卷23则说分别论者以缘起为无为﹙大正27. 118a~c﹚。平川彰认为以缘起为无为,是将缘起看成不变的道理﹙《???佛教史》p.202~203﹚。
23 如《大毗婆沙论》卷76﹙大正27. 393a~396b﹚即在六因、四缘、五果上广分别法体的作用有无。
24 见印顺导师《唯识学探源》p.168:“‘婆沙论’中的譬喻师,还没有明确的种子说。‘婆沙’集成以后出世的龙树菩萨,在‘中观论’里,才开始叙到业种相续说。种子说的成立,大概在‘婆沙’与‘中论’的著作之间。”《中论》“观业品”说:“如芽等相续,皆从种子生,从是而生果,离种无相续。从种有相续,从相续有果,先种后有果,不断亦不常。如是从初心,心法相续生,从是而有果,离心无相续。从心有相续,从相续有果,先业后有果,不断亦不常”。另《说一切有部为主的论书与论师之研究》p.550亦有论证。
25 有关经部的成立,大约是在西元2、3 世纪间,经部本师鸠摩罗陀与龙树时代相近。详见《说一切有部为主的论书与论师之研究》p.544~547。但加藤纯章认为是在纪元三世记末~四世纪半的人。参《经量部?研究》p123。
26 《俱舍论》卷19:“何等名为烦恼种子,谓自体上差别功能”﹙大正29. 99a6﹚,“此中何法名为种子。谓名与色于生自果”﹙大正29. 22c12﹚。从种相续、转变、差别果方得生。…何名相续、转变、差别?谓业为先,后色心起,中无间断,名为相续。即此相续,后后刹那异前前生,名为转变。即此转变于最后时有胜功能无间生果。《俱舍论》﹙大正29. 158c﹚,《顺正理论》卷51﹙大正29. 629b﹚。
27 所谓相续、转变、差别,见上注。
28 以上参考自《说一切有部为主的论书与论师之研究》p.549~553,此中种种问题书中已有详述,本文唯取其要。
29 《摄大乘论释》卷2﹙大正165c24~166a4﹚。
30 R. H. Robinson《印度与中国早期之中观学派》p.106:引了诸学者之说,并依古传认为《中论》依《般若经》所造,而且是《八千颂般若》。其理由是:1、《中论》与《八千颂般若》之见解及中心理念一致。2、古传《中论》依《般若经》所造:无著《顺中论》﹙大正30,39c9、184c2﹚。月称《净明句论》﹙Prasannapada, p.3 line.1~2; cf.Stcherbatsky, Nirvana, p.83﹚。﹙注:《般若灯论》说《中论》依净阿含造,但此“净阿含”所指为何,则须进一步讨论﹚。但印顺导师认为:《中论》依《阿含经》所造,为《阿含经》之通论。1、《中论》所引证的佛说,皆出于《阿含经》。2、从《中论》之内容来看,《中论》是以《阿含经》的教义为对象,参考古典的阿毗昙,破斥一般学者的解说,显出佛的缘起中道真义。3、从归敬颂之八不中道来看,缘起就是八不中道,八不皆出《阿含经》。参见:《中观今论》p.17~24。
31 见鼍山雄一﹙释依馨译﹚《空入门》p.46~47,台北,佛光,1996/2月初版。又见《般若思想》《讲座?大乘佛教》第2卷,日本,春秋社,1995/12/20,p60~61。
32 《空之探究》p.147:“总之,‘般若经’的空性,就是“十地品”的“寂灭无分别法”,如证入,就是涅槃。这说明了,‘般若经’的法空性。是依佛说的甚深涅槃而说的”。《空之探究》p.155~156:“‘般若经’以超越名、相、分别的涅槃,也就是释迦如来的自证为根本立场。依此来观一切法,有为与无为不二,生死与涅槃不二,一切是无二无别,“绝诸戏论”。以此来化导,就不如释尊那样的教化,不从无常、苦入手,而直从空、无相、无愿等入门,这是“大乘佛法”──‘般若经’的特色”。
33 《空之探究》p.174~178参阅。
34 《大品般若》卷7(大正8. 269a),卷21(大正8. 369c),卷23(大正8,378a)。
35 有关自性空与无自性空可参阅《空之探究》“自性空与无自性空”p.180~186。
36 〈佛教????“空”?检讨──般若经?龙树?主???──〉,《宗教研究》171号,1986/3月。
37 《空之探究》p.183:“我以为:般若法门本是直观深法性的,空(性)是涅槃的异名,所以自性也约胜义自性说。然般若法门的开展,不但为久行说,为邻近不退者说,也为初学说;不但为利根说,也为钝根说。这一甚深法,在分别、思惟、观察,非勘破现前事相的虚妄不实,从虚妄不实去求突破不可。这所以多说一切法“无性”,一切法“无自性”了。以无自性为自性,与空的空虚性及涅槃的双层意义,是非常契合的”。
38 《大品般若》卷16﹙大正8. 338b24~25﹚。
39 《大品般若》卷24﹙大正8. 399c9~10﹚。
40 《大品般若》卷7(大正8. 269a),又卷21(大正8. 369c),卷23(大正8. 378a)。
41 玄奘译《大般若经》(二分)卷460(大正7. 327a;336b;340b;394b)。
42 壬生台舜《龙树教学?研究》,大藏,昭和54年。三枝充搋《龙树?亲鸾?一?》,法藏馆,S58初版一刷。中村元《空﹙上﹚》,京都,平乐寺,1989/4。
43 无著《顺中论》﹙大正30. 39c9、184c2﹚。此外月称在《净明句论》亦有相同之说法,﹙Prasannapada, p.3 line.1~2; cf.Stcherbatsky, Nirvana, p.83﹚。
44 因龙树的另一大著《大智度论》是依《二万五千颂般若经》造之释,即相当于罗什译之《大品般若》。虽有些学者对《大智度论》是否为龙树所造仍有怀疑,但在印顺导“尊重古说抉择新说”的立场下,本文仍以古传为立场。参印顺导《‘大智度论’之作者及其翻译》。又《二万五千颂般若》相当于《大品般若》参:平川彰《初期大乘佛教?研究》,春秋社,昭和43年第一刷,p.98以下。干潟龙祥〈般若经?诸问题〉《宗教研究》新4-2。赤沼智善《漕教经典史论》p.264以下。静谷正雄《初期大乘佛教之成立过成》p.293以下。导师《初期大乘佛教之起源与开展》p.553~568。因此什公译之《大品般若》可确定为龙树前之作品。
45 中村元《空﹙上﹚》p205~206。
46 中村元《?一?一????》p.126~134。
47 此称谓始于吉藏《中观论疏》,其将什译本第二句末之“无”﹙wunyata﹚读为“空”,而成为空假中偈。此偈是《中论》最有名的一偈。
48 中译的三种译本分别是:1、鸠摩罗什译?青目释《中论》四卷,大正三十册﹙No.1564﹚。2、清辨注《般若灯论》15卷,大正30册﹙No.1566﹚。3、安慧注《大乘中观释论》9卷,大正30册﹙No.1567﹚。现今我们所见的梵文《中论颂》是从月称《明句论》﹙Prasannapada﹚中抽出的,《中论颂》本身的梵文写本尚未发现,参《中观思想》,世界佛学名著译丛第63册,p.8。
49 以上中梵各本参考三枝充搋《中论偈颂总览》p.4~7。MK=Mulamadhyamakakarikas de Nagarjuna avec la Prasannapada Commentairede Candrakirti, Louis de la Vallje Poussin(ed.)—《Bibliotheca Buddhica》。 Ⅳ, St-Pjtersbourg, 1903-1913 。梵文偈颂前之[3-8]表示Poussin校定本第3页第8行。
50 dewayama本应作dewayamanas 使役、现在分词√dew + aya + mana,但因为配合诗偈音节之故,nas省略。
51 有关梵文的解读可参阅万金川《中观思想讲录》p.70~76。
52 清辨的《般若灯论》在解说“诸说中最上”时说:“诸说中最上者,此言何谓?彼﹙佛﹚不颠倒缘起,开示天人涅槃信乐道故,教授声闻独觉菩萨最胜故,如所演说正不颠倒缘起胜故。”﹙大正30. 52a﹚。此中指出佛的智慧、教授、演说等三殊胜,故为诸说法中最尊者。
53 《大乘中观释论》卷一:“若彼胜上如来之智,如所说义,故名胜义,余皆世俗,不实性故。此说最上,谓佛所说善言善义。是故颂言:‘我稽首礼佛,诸说中第一’”﹙大正30. 136c﹚。由“此说最上,谓佛所说善言善义”一句,可见“最上”是指佛所宣说之教法。
54万金川《中观思想讲录》p.74~75。
55 三枝充搋《龙树?亲鸾?一?》p.120~125,p.170~171。
56 ﹙大正30. 1c﹚、﹙大正30. 40a﹚、﹙大正30. 51c﹚、﹙大正30. 136a﹚。
57 ﹙大正30. 2b﹚,安慧释同﹙大正137b~c﹚。《般若灯论》义同,位置有异。有关《中论》的缘起无自性,可参阅印顺导师《空之探究》216~233。
58 见《中观今论》﹙p.91﹚:大乘的八不缘起,吻合释尊的深义,而从施设教相的方便说,是富有对治的新精神。这四对,说明法的四相。无论是小到一极微,大到全法界,没有不具备此四相的,此四者是最一般而最主要的概念。…… 我们必须记著,这四者是不能说为前后次第的,是“说有次第,理非前后”的。如顺世间的意见说,不妨说有次第。法体 → 时间 → 空间 → 运动。
59 见《中观今论》﹙p85﹚:“‘有’与‘无’,依现代的术语说,即存在与不存在。此有无与生灭,彻底的说,有著同一的意义。如缘起法说:‘此有故彼有,此生故彼生;此无故彼无,此灭故彼灭’。这可知有与生为一类,无与灭又是一类”。又梵文中常用以表示“存在”的语根有√as是、有,√bhu是有,√vid见,√vrt转,其中最通用的是√as与√bhu。金克木认为√as指单纯、抽象意义的存在,或静止、绝对的存在,即表示不含时间变化限制的存在。√bhu则指变动、具体意义的存在,或动的、相对的在,也就是有时间性的存在。如缘起法则的“此有故彼有”﹙梵asmin sati idam bhavati,巴asmin sati idam hoti﹚,同样是“有”,但前句用√as﹙sati﹚,后句用√bhu﹙bhavati﹚。用√as﹙sati﹚只单纯的表示其在,不论其过程。而√bhu﹙bhavati﹚则指变动的存在,发生、出现、形成,从无到有﹙《印度文化论集》p.8~10,台北,淑馨,1990/2月﹚。因此若以√bhu表示变动的存在,则“生”与“有”则有同样的意义。
60 《顺中论》卷一﹙大正30. 40a﹚。
61 中村元《?一?一????》p90:运动之否定理论﹙《中论》第二章所叙述的﹚可看成是《中论》论法的基础。因在《中论》后面的诸章中,常言在第二章中已明,此不再详论。
62 印顺导师《中观论颂讲记》p43~45,即判前二品为总观八不的缘起法。
63 参阅本文第四页,《阿含经》不断不常之缘起。
64 神我:1、神我,梵文 prursa,是指人的精神本体。《金七十论》云:﹙大正54. 1249b﹚:“譬如床席等,聚集非为自用,必皆为人设,有他能受用,为此故聚集。屋等亦如是,大等亦如是,五大聚名身,是身非自为,决定知为他,他者即是我,故知我实有”。又言:“若人依此身,身则有作用;若无人依者,身则不能作。如《六十科论》中说,自性者,人所依故,能生变异,是故知有我”。 2、而在数论的哲学当中,神我和自性都是宇宙最高愿理。但神我不再是一有形神祇,它是每 一生命体的内在灵魂──“自我”(atman)。杨惠南之《印度哲学史》p.205。
65 顺世论者:主张:身心、物质精神合和之我,唯今世有,来世及前世无。参考:《大乘广百论释论》卷二﹙大正30. 195c﹚,《成唯识论述记》卷一﹙大正43. 263b﹚,杨惠南《印度哲学史》,台北,东大,84年8月初版,p101~102。
66 参阅本文第145页,“有部之自性缘起论”。
67 有关犊子部的不离蕴不即蕴我,于《俱舍论》“破我品”中有详述。
68 《杂阿含》23经﹙大正2. 5a﹚。杨郁文《阿含要略》5-149曾列举出《阿含经》中从蕴、处、界观察非我、不异我、不相在的诸经文。
69 中村元《?一?一????》﹙p.106~107﹚。
70 自性一词印顺导师于《中观今论》﹙p.64~70﹚曾广以讨论。在《中观论颂讲记》﹙p.22﹚中,更以“观有无品”初二颂:“众缘中有性,是事则不然,性从众缘出,即名为作法,性若是作者,云何有此义,性名为无作 不待异法成”,成立自性自成、独一、常住三义。
71 傅伟勋著《西洋哲学史》,台北市,三民,民85,十四版,页123~125。又 p.126~127:亚氏认为必须预设所谓“第一原理”(the first principle),此原理依据直观而得成立,毋需任何论证。这些第一原理之中,最高的一种即是“矛盾律”(the law of contradiction)。如无矛盾律的存在,则一切语言的传递,知识的探求,乃至逻辑上的论证推理,皆成不可能事。“排中律”(the law of excluded middle)与“同一律”(the law of identity)等亦属第一原理,只由睿智(nous)直接的直观得以成立。
72 三枝充搋《龙树?亲鸾?一?》p.51,99~100。中村元“空?考察”,‘干潟博士古稀记念论文集’同记念会,昭和39年。宫本正尊则言:“缘起是根据,无自性是媒介,是归结。又缘起是根本立场,无自性是对破,空是高度的止扬性”﹙转引自《龙树?亲鸾?一?》p.99~100﹚。
73 《中论》偈颂汉译有三种版本,本文此处所引为什公译本,﹙大正30. 33b﹚。第二句本作“我说即是‘无’”,三枝充《中论─缘起、空、中?思想》,第三文明社,1995/6/30,修定版第二刷,p.651。
74 梵文:yah pratitya-samutpadah wunyataj taj pracaksmahe / sa prajbaptir upadaya pratipat saiva madhyama // 上半偈较无问题。下半偈则由两个sa﹙第二个sa是由saiva= sa eva﹚所构成的两个小子句。sa是指示代名词﹙她﹚,由于作阴性、单数、主格,故其所指涉的对象是上半偈的“空”而非“众因缘生法”,因sa与wunyataj﹙空﹚同是阴性、单数。sa prajbaptis作:她﹙空﹚是假名。pratipat madhyama译为:中道。pratipat sa eva madhyama则译作:她﹙空﹚即是中道。这也就是说,“假名”与“中道”是指涉“空”而不是“缘生法”。将上下偈合起来,则整个空假中偈的白话汉译作:“凡是众因缘生法,我们称她为空;她﹙空﹚也就是假名,她﹙空﹚即是中道”。
万金川《中观思想讲录》p.144:
“‘空性’是我们用来描述‘缘起法’的,而‘空性’乃是‘假名’,也是‘中道’”。
吴汝钧《佛教的概念与方法》p.64:
这半偈的意思是:我们宣称,凡是相关连而生起的,都是空。…此中的主词是因缘生法,空是受位。…后半偈的意思是:由于这空是假名,故它﹙空﹚实是中道。
J. Singh:That we call wunyata which is pratitya-samutpada, upadaya prajbapti, madhyama pratipad?中译:我们所谓的“空”,彼即是缘起、假施设、中道。
T. E.Wood:We say that dependent co-origination(pratitya-samutpada)is emptiness(wunyata). That(sa) is a conventional, dependent designation. That (sa)alone is the middle path.中译:我们称说:众因缘生法是空。她是假施设的,她本身即是中道。
以上列举的四种翻译中,前三种的意思已非常明显,即:同是以“空”为偈颂的核心,“假名”与“中道”是用于辅助说明“空”的,非离空外另有假、中。第四种是英译,译者用了两个that﹙关系代名词﹚,并特别指名that 是指sa,因此译者的that所代称的是emptiness(wunyata空)。因此对于《中论》空假中偈的梵本解读法,上举的四译与笔者的翻译可说相当一致。
146 福严学生论文集
《中论》之缘起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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