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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重生命 敬畏自然——读《大自然的权利》

       

发布时间:2009年04月12日
来源:不详   作者:艾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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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重生命 敬畏自然——读《大自然的权利》
  逐步扩展天赋权利的内涵,是自由主义传统的一个令人鼓舞的特点。以1973年《濒危物种法》的出现为标志,大自然开始进入天赋权利的范畴中。人类在摆脱了民族主义、种族主义和性别歧视主义的枷锁后,开始向“物种歧视主义”和“人类沙文主义”宣战。
  我固执地认定,《大自然的权利》一书所提出的动物、植物乃至河流、岩石和人一样具有天赋权利的观念。即使对于大多数具有环保觉悟的人们来说仍然太过超前,因而有些骇世惊俗。在环境保护观念已经日益深入人心的今天,对于空气、水和食品污染,对于乱砍滥伐森林树木,对于水土流失和资源浪费,许多环保志愿者都痛心疾首,不遗余力地为之奔走呼号。因为这种急功近利的行为事实上降低了我们的生活质量,并危害子孙的生存。但即使是他们,也常常会提出这样的问题:我们为什么要保护野生动物?野生动物死亡或灭绝又能怎么样,看不出对人类有什么危害!这样的问题常使被问及者不知从何说起。
  的确,地球上的生物物种有1400万之多,其中经过人类描述的只有170多万种。站在人类的视角看,物种多得认不过来,即使灭绝一些也没什么大不了的。而对于中国人来说,野生动物,那不就是禽兽么。赋予禽兽权利,尊重禽兽,无疑是一件滑稽的事。更何况,大部分的生物对人是无用的。
  因此,《大自然的权利》一书的内在逻辑,对于习惯于将昆虫分为益虫和害虫、将动物分为能吃和能用、将植物分为可入药与有毒副作用的我们来说,对于习惯了从功利性和工具性出发认识事物、关心生存胜于生命的我们来说,缺乏理解的基础。
  《大自然的权利》追述的“新环境主义”认为,“在哲学和法律的特定意义上,大自然或其中的一部分具有人类应予以尊重的内在价值。”它们存在,本身就是我们不得侵犯它们的理由。作者着意区分并命名了两种看似相像实则完全不同的生态保护观念:人类中心主义的生态观和环境中心主义的生态观。面对残酷对待野生动物这个事实,两种生态观都认为是错误的:第一种生态观认为这样做有害于人类;第二种则认为错误在于侵害了动物的权利。第一种生态观从人类长远利益的角度出发,认为人们有权享有一个健康的生态系统,认为保护大自然是正确的,滥用大自然是错误的。而第二种生态观则从动物、植物的角度出发,认为大自然拥有内在价值,生态系统本身拥有存在的权利,因而人类没有理由和资格滥用自然。
  循着这两种生态观历史演绎的线索,尤其是生态中心主义发展的历史脉络,作者梳理了近现代西方思想史,认定以确立“大自然也具有天赋权利”为特征的当代环境伦理思想是西方自由主义思想传统的最新发展和逻辑延伸。
  这种思想传统的精神源头来自英国哲学家洛克的天赋权利学说。洛克说,人生而平等。每个人,仅仅由于其存在的缘故,就享有继续存在下去的天赋权利。他还开列了一份天赋权利的清单:自由、健康、财富和私有财产。《大自然的权利》的作者从思想史的角度对此加以考察,得出结论认为,“逐步扩展天赋权利的内涵,这是自由主义传统的一个令人鼓舞的特点”。也就是说,享有天赋权利的群体随着时间在不断地扩展。在美国200多年的历史中,先是美洲殖民者从“母国”英国获得了权利;接着是黑人奴隶、妇女和劳工。毋庸置疑,每一次扩展都是斗争的结果。他罗列了一个简明的图表,用以说明这种扩展的历史进程,并且顺理成章地得出结论:下一个道德扩展的对像就该是动物了。在这个图表的最上端,以1973年《濒危物种法》的出现为标志,大自然开始进入天赋权利的范畴中。人类在摆脱了民族主义、种族主义和性别歧视主义的枷锁后,开始向“物种歧视主义”和“人类沙文主义”宣战。
  这种观念对许多人来说是匪夷所思的。人怎么能和动物相提并论,动物怎么能和人一样拥有平等的地位、相同的权利?作者也承认这是一种前卫的观念,但随后指出这种观念有着源远流长的传统。回顾历史,1864年以前的美国白人也会发出同样的疑问:黑人怎么能和白人一样拥有平等的地位、相同的权利?结果,经过100多年斗争,到1963年,黑人马丁·路德?金已经有了一个梦想:从前奴隶的儿子和奴隶主的儿子像兄弟一样坐在佐治亚山上。他的梦想很快变成了现实。“人们曾经认为,那种把黑人视为人,并要求人道地对待它们的观念是多么荒谬,但这种曾被认为荒谬绝伦的观念现在已经变成真理。”(阿尔伯特·施韦泽)新环境主义者因此坚信,动物拥有和人相同的伦理地位是一件合乎逻辑的事情。“我们希望,100年后,人们能够带着厌恶的心情来看待动物现在所受到的待遇,就像我们以厌恶的心情回首奴隶贸易那样。”
  在这种信念的背景下,《大自然的权利》开列了一连串在环境伦理思想史上贡献过智慧和勇气的名字:彼特·辛格、约翰·缪尔、梭罗、施韦泽、利奥波德、克里斯托弗·斯通、蕾切尔·卡逊。在这些名字的背后有一种共通的博大的精神情怀,他们是一批真诚的理想主义者。虽然他们的思想有许多乌托邦的成分,但却丰富了我们的头脑,开启了我们的心智。也许真的如“译者前言”所说,只要人们多少接受一些他们的教诲,环保事业就会立即焕发出新的生机,大自然和人类文明会获得更多的生存机会。
  本书作者美国人罗德里克·纳什是一位资深的思想史学者。他写于1967年的《荒野与美国人的心灵》曾两次再版,被公认为是研究这一课题的经典著作。《大自然的权利》是作者多年潜心研究的成果,可称作环境伦理学这一新学科的发展史研究的开山之作。
  科学哲学教授吴国盛先生曾经把生态保护的思想基础分为浅层和深层两部分。他认为,浅层生态伦理学是功利主义伦理学,意在保护人类这个物种自身的生存和延续,维护人类社会的可持续发展;而深层生态观的根据来自对存在的本质、生命的意义和科学的价值的理解。他感慨于中国深层生态保护思想资源的匮乏,盼望着中国的深层生态思想家队伍的壮大。《大自然的权利》所表述的两种生态观——人类中心主义和生物中心主义正与吴教授的划分相契合。百十年间,西方新环境主义的伦理思想如此丰富、绵延不绝,与我们自己的空洞、贫乏、无所作为形成了鲜明比照。如果这本书真的能对中国的思想家和学者、对关注环境、关注生命的人们有所借鉴、有所启迪,真的能使他们从中汲取思想营养,也是中国环境保护事业的一件善事。
  我的文字只盯住了这本书中最令人激动不安的部分,忽略了它所具有的其它丰富内容。其实,浓缩了众多思想精华的思想史专著,仅凭我这样的文字又如何能够涵盖得了呢?
  作者: 艾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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